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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廣州融捷電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單位”)于2023年成立,擬選址于廣本項目于2023年8月在廣東省政務網上完成了項目投資備案,備案名稱為鋰離子規定,一切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新建、擴建或改建項目必須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材料制造以及M7320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涉及的環境影響評價類別包括:三司委托廣州瑞華環??萍加邢薰境袚卷?(2)第二階段工作內容:組織相關環評專業人員對建設項目所在地進行評價范圍量現狀并結合項目的工程分析情況,進行各環境要(3)第三階段工作內容:根據環境影響預測情況,提出環境保護措施,進行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給出污染源排放清單和建設),大氣環境評價及環境風險評價,并提出相應環保措施3項目建成后排放的污廢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產廢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經DW00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清洗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③生產線噴霧干燥塔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與燃燒廢氣一并經30m高排氣輥道窯燒結廢氣經單級焚燒爐(TO)+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4③負極材料中試投料粉塵、混料粉塵、CVD沉積廢氣NMP使用產生的廢氣先經冷凝回收后,冷凝排空廢氣接入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5圖1.1-1項目地理位置圖6圖1.1-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7),),););),);8);(22)《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13)《廣州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條例》(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9);(1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劃規范優化方案的批);(15)《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16)《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17)《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19)《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水功能區調整方案(試行)的通知》););2.1.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及行);););););););););););););););););););),),);););););););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產業中的“十),和全固態鋰電池、燃料電池、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新型結構(雙極性、鉛布水平、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本項目所屬行業為C3985電子專用化工材料和M7320工屬于粵發改能源[2021]368號文中規定的8個行業,同時,項目建成后預計能源消費量),與《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本項目與《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序號區域名稱要求本項目相符1生態環境空間管控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各類工業企業或擴大現有工業開發的規模和面積,避免大規模城鎮建設和工業開發,嚴格控制圍墾、采收、堤岸工程、景點建設等對河流、湖庫、島嶼濱岸自然濕地的破壞,必要的建設活動不得影響主導生態系統功能。區內禁止建設大規模廢水排放項目和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水項目,工業廢水不得向該區域排放。本項目不屬于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區。詳見圖2.2-1。符合2生態保護紅除必要的科學實驗、教學研究需要本項目不屬于生態保護符合線外,禁止城鎮建設、工農業生產和礦產資源開發等改變區域生態系統現狀的生產經營活動,市政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活動也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紅線內。詳見圖2.2-2。3大氣環境空間管控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一類區禁止設立各類開發區及新建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項目,禁止建設與資源環境保護無關的項目?,F有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設施須限期搬離。本項目不位于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一類區。詳見符合4大氣污染物存量重點減排區根據園區產業性質和污染排放特征實施重點減排本項目不屬于大氣污染物存量重點減排區。詳見符合5大氣污染物增量嚴控區區內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煤電項目,禁止新(改、擴)建鋼鐵、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業項目;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鍋爐及直接燃用生物質鍋爐;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氣體排放的項目;優先淘汰區域內現存的上述禁止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大氣污染物增量嚴控區。詳見圖2.2-3。符合6水環境空間管控涉飲用水源保護管控區對準保護區及其以外的區域,禁止破壞水源涵養林、護岸林以及與水源保護有關的植被。禁止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開山采石、圍水造田。禁止造紙、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滌用品、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鉛鋅、煉油、電鍍、釀造、農藥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業項目。禁止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嚴格控制網箱養殖規模,濕地保護區不得從事畜禽飼養、水產養殖等生產經營活動。本項目不屬于破壞水源涵養林、護岸林及水源保護有關植被的活動;不屬圍水造田等活動,也不屬于造紙、制革、印染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項目。本項目污水為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其中,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符合水處理廠處理。7涉重要水源涵養管控區加強水源涵養林建設,禁止破壞水源林、護岸林和與水源保護相關植被等損害水源涵養能力的活動,強化生態系統修復。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質排放的工業企業,現有工業廢水排放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達不到標準的工業企業,須限期治理或搬遷。本項目不屬于涉重要水源涵養管控區。詳見圖2.2-4。符合8涉水生生物保護管控區嚴格限制新設排污口,加強溫排水總量控制,關閉直接影響珍稀水生生物保護的排污口,嚴格控制網箱養殖活動。溫泉地熱資源豐富的地區要進行合理開發,禁止污染水體的旅游開發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涉水生生物保護管控區。詳見圖2.2-4。符合9涉環境容量超載相對嚴重的管控單元加強現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綜合治理,持續降低入河水污染物總量,使水質達到功能區劃目標要求。區內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由各區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依法處罰。本項目不屬于水環境空間管控區中的飲用水管控區內。詳見圖2.2-4。本項目污水為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其中,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符合圖2.2-1本項目與廣州市生態保護紅線規劃圖的關系本項目圖2.2-2本項目與廣州市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圖的相符性分析圖2.2-3本項目與廣州市大氣環境空間管控區圖的相符性本項目圖2.2-4本項目與廣州市水環境空間管控區圖的相符性根據《廣州南沙新區城市總體規劃(2012-2025)》中提出的環境保護總體目標:1)與《自貿試驗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業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相符性表1-1本項目與自貿試驗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業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控規調整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性1規劃范圍與產業定位①本次規劃總用地面積1039.9公頃(折合15599畝),東至龍穴南水道、北至八涌水岸中線、西至靈新大道、南至十一涌水岸中線。規劃范圍跨珠江街南部和萬頃沙鎮北②根據萬頃沙區塊“全國保稅物流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區、國家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園與智慧交通應用示范區、粵港澳檢驗檢測認證全面合作示范區”的定位,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生態工業園區的規劃建設要求,高標準、高起點將區塊打造成為“集約、高效、低碳、智慧”的可持續發展產業園區。本項目從事電池正極材料加工、電池正極材料中試、負極材料中試、小試以及理化性質檢測和電池電性能測試等,屬于新能源汽車配套行業,與園區產業定位相符合2土地利用規劃形成“五大功能組團”,規劃區生活服務配套組團、智能網聯汽車制造組團、保稅物流加工制造組團、檢疫檢測高技術服務組團、汽車制造服務組團?!巹潊^生活服務配套組團:依托龍穴南水道良好的濱水生態環境和景觀資源,打造配套完善、特色鮮明的商住社區,為規劃區就業人群提供生活服務配套;——智能網聯汽車制造組團:以現項目占地為工業用地,符合園區土地利用規劃。相符狀入駐的睿馳汽車純電動汽車組裝項目為核心,整合相關汽車智造產業鏈,形成世界領先的高自動化智能生態汽車產業園區;——保稅物流加工制造組團:主要指位于萬泰路以東,十涌和十一涌之間圍網內的現狀保稅物流園區;——檢疫檢測高技術服務組團:依托保稅物流園區,在萬泰路以東、萬新大道以西布局與國際接軌的檢測認證中心,促進港澳與廣州市在中醫藥、食品、珠寶等檢測認證領域的合作發展?!囍圃旆战M團:在萬泰路以西、靈新大道以東,布局汽車智造相關服務配套產業功能。3污染物控制措施大氣環境1)推行和發展工業清潔能源,按油料化、氣體化、電氣化方向發展,是控制大氣污染、保護環境的重要途徑。根據規劃,規劃區規劃以將天然氣為主要能源。2)根據總量控制的思想,大氣污染防治可通過管理和監督的手段,合理地分配規劃區內點源和面源排污量,實現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上的控制。3)進入規劃區的企業,應采取國內先進的工藝技術水平、加強清潔生產,嚴格執行污染治理措施,在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減小工藝過程中SO2、NOx和煙塵的排放量。4)嚴格控制特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在開展入園項目環評時,應采用關注具體項目大氣污染物特征。5)對于有機廢氣產生量較大的產業,需控制各種揮發性原材料的有組織及無組織排放,各種揮發性物質的排放量與排放濃度必須以國際先進的污染控制指標進行控制,引進先進的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技術與設備。工業企業車間采取有效的有機廢氣處理措施,廢氣經處理達標后由排氣筒排放。此外,在車間內配置強制排風設備,保證車間內空氣質量達到勞動衛生和環境保護要求,以保證員工身體健康。車間廢氣的外排也必須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中的要求。對于部分產生粉塵量較大的企業,如機械制造等,對項目噴霧干燥塔、燒結窯爐、天然氣蒸汽鍋爐均使用天然氣作為能源,其他設備使用電能,均為清潔能源;項目建成后主要排放SO2、NOx、VOCs等廢氣,均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處理達標后排放,其排放總量來自園區總量。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等廢氣采用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后排放,產生的有機廢氣經焚燒處理后再進入噴淋塔處理后外排;理化性質測試等產污量相對較小的工序也采取了相應的處理設施,因此,相符廢氣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于粉塵可采取的處理方式包括有機械除塵(袋式除塵器、靜電除塵器、水膜除塵器等除塵裝備)、自然收塵(在粉塵較多的投料口部位增設自然排氣降塵系統濕法除塵(對產生粉塵較大的地點定期沖洗)。對排氣污染嚴重的企業要求增加處理裝置,同時各工廠應不斷改進生產工藝,實行達標排放,減少污染物排放量。6)合理布局,設置工業衛生防護水環境1)節約用水,積極推行廢水資源化;2)中水回用:規劃區各企業結合開發引進中水管網系統,將廢水集中處理至高標準后回用。根據規劃區的發展特點,結合規劃區用水情況,中水主要可回用于市政設施用水、綠化用水、道路廣場用水、沖廁用水、建筑施工等城市雜用水。3)合理引進入園項目,提高環保門檻,推行清潔生產;4)對企業排污口進行限制,各企業不能單設排污口,各企業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由企業自行處理達到入網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統一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5)對廢水量大、污染嚴重的企業實行在線監測。6)規劃區的排水體制采用雨污分流制;7)配合規劃區建設,加快完善污水管網建設。本項目生產過程中采用節水措施節約用水,因項目生產用水水質要求較高,因此不設置中水回用系統;項目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廠區內已實現雨污分流,并已普及市政污水管網。相符聲環境規劃區引進項目的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的噪聲,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減低車間噪聲。采用加強法律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合理布局以及生產機械降噪、廠房吸聲、隔聲、工人保護措施等手段,保證廠界達標。項目車間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根據設備噪聲特點采用減振、消聲、隔聲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相符固體固體廢物處理率達到100%,危廢處理率達到100%。項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一相符廢物規劃區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定期由南沙區環衛部門外運,運至廣州市垃圾場填埋處理。規劃區內未配套垃圾轉運站、收集站,企業自行建設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對于無害的工業固體廢棄物可采用回收利用、減量化、無害化及最終運至一般固廢填埋場處理。危險廢物:對廢物的產生、利用、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等環節都要有迫蹤性的賬目和手續,并納入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要根據其毒性性質進行分類貯放,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必須設置專用推放場地,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禁止將其與一般固體廢棄物混雜堆放。般工業固廢經分類收集交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單位回收處置,危險廢物由具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本項目本項目圖2.2-6項目與自貿試驗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業區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關系表1-2項目與《自貿試驗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業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審查意見本項目符合性1南沙自貿試驗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業區塊總用地面積1039.9公頃(折合15599畝),東至龍穴南水道、北至八涌水岸中線、西至靈新大道、南至十一涌水岸中線。規劃范圍跨珠江街南部和萬頃沙鎮北部。規劃區的產業定位為: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生態工業園區的規劃建設要求,高標準、高起點將區塊打造成為“集約、高效、低碳、智慧的可持續發展產業園區。結合萬頃沙區塊的功能定位,區塊主要發展保稅物流加工制造、智能網聯汽車制造、汽車制造服務組團、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居住生活配套服務等五大功能。本項目從事電池正極材料加工、電池正極材料中試、負極材料中試、小試以及理化性質檢測和電池電性能測試等,屬于新能源汽車的配套產業;項目選址為新興產業用地,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相符2入園產業總體要求:根據準入條件要求,入園產業應符合相關產業政策,新引入企業不得包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廣東省生態發展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2014年本)》《廣東省主體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產品;入園產業應符合環保的相關要求,不得引入染整、漂洗、鞣革、電鍍、化工、造紙等重污染產業。本項目從事電池正極材料加工、電池正極材料中試、負極材料中試、小試以及理化性質檢測和電池電性能測試等,涉及的行業類別包括:C3985電子專用材料制造及M7320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等產業政策中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的治理并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廣東省生態發展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2014年本)》《廣東省主體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本)》等產業政策已更新調整)3對主導產業的建議:(1)智能網聯汽車制造產業。智能汽車整車生產、產品開發、試制與測試、電池、電機、電控生產、智能汽車配套制造等功能,不得含有電鍍工藝,以防止排放大量廢水以及一類污染物;涉及VOCs排放的車間必須安裝符合環保要求的廢氣收集系統和回收、凈化設施,鼓勵采用回收處理技術對有機溶劑進行循環再用。(2)保稅物流加工制造。重點發展保稅物流加工貿易主要發展貨物運輸、裝卸、配送、倉儲、港航服務、保稅物流加工、保稅展示、倉儲物流、電子商務、離岸結算等功能的產業。(3)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重點發展領域主要包括:貿易保障、汽車及零部件、中醫藥、船舶及海洋工程、食品及農產品、本項目從事電池正極材料加工、電池正極材料中試、負極材料中試、小試以及理化性質檢測和電池電性能測試等,屬于產業園區主導產業中的電池生產。相符珠寶首飾和海洋生物醫藥等。(4)汽車制造服務。新能源汽車產業與交通、電子信息產業的融合,重點發展、車聯網、互聯網、智能交通系統等產業。序號政策要求工程內容符合性1深化工業源污染治理。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源頭控制和重點行業深度治理。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深化重點行業VOCs排放基數調查,系統掌握工業源VOCs產生、處理、排放及分布情況,分類建立臺賬,實施VOCs精細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VOCs含量限值質量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嚴格實施VOCs排放企業分級管控,全面推進涉VOCs排放企業深度治理。開展中小型企業廢氣收集和治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的評估,強化對企業涉VOCs生產車間/工序廢氣的收集管理,推動企業開展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噴涂中心(共性工廠)、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開展無組織排放源排查,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深入推進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本項目不屬于粵環[2021]10號)中涉VOCs源頭控制和深度治理的行業。本項目將建立原輔材料臺賬,明確記錄物料使用記錄。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的環節包括燒結尾氣、理化實驗室及電性能測試使用有機溶劑環節,其中輥道窯廢氣經兩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的DA001~DA002排氣筒排放;磷酸鐵鋰中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輥道窯自帶的單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再進入末端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m高的DA008排氣筒排放;小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DA010排氣筒排放;理化實驗室、電池電性能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DA011排放。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并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符合2深化工業爐窯和鍋爐排放治理。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2022年底前全省長流程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省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企業依法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格實施工業爐窯分級管控,全面推動B級9以下企業工業爐窯的清潔低碳化改造、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逐步開展天然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加強10蒸噸/小時及以上鍋爐及重點工業窯爐的在線監測聯網管控。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質燃料或摻燒垃圾、工業固廢項目噴霧干燥塔采用天然氣燃燒供熱、天然氣蒸汽鍋爐使用天然氣,輥道窯尾氣焚燒爐采用天然氣燃燒,天然氣燃燒過程中會產生NOx等污染物,天然氣為清潔能源,項目配套低氮燃燒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較少,經管道直排,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3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堅持全流域系統治理,深入推進工業、城鎮、農業農村、船舶港口四源共治,推動重點流域實現長治久清。深入推進水污染減排。推進高耗水行業實施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強化工業園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分類處理,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生活污水管網全覆蓋,補足生活污水處理廠弱項,穩步提升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效能。到2025年,基本實現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污水“零直排”,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廣州、深圳達到85%以上,粵港澳大灣區地級市(廣州、深圳、肇慶除外)達到75%以上,其他城市提升15個百分點。加快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三級化糞池處理,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相符4堅持防治結合,提升土壤和農村環境。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結合土壤、地下水等環境風險狀況,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和建設項目選址,嚴禁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敏感區周邊新建、擴建排放重金屬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管理,機制,落實新(改、擴)建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排污許可等制度。深化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本項目建成后運營期間生產內均已將完善硬底化防滲及防漏措施,不會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項目排放少量的鎳、鈷、錳等重金屬(廢氣沉降),周邊不涉及基本農田、耕地保護區等敏感區域,項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相符5強化固體廢物安全利用處置。強化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持續開展重點行業固體廢物環境審計,督促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和管理臺賬。完善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推進固體廢物收集、轉移、處置等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作。項目產生的固廢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其中一般工業固廢由回收單位回收處理,危險廢物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建設單位投產后將嚴格按照固廢管理要求,落實企業內部臺賬登記、外部轉移/轉運登記等工作。相符6加強重金屬和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企業重點重金屬減排,動態更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嚴格重點重金屬環境準項目層狀材料(鎳鈷錳)中試涉及鎳、鈷、錳等重金屬元素,在投料環節、燒結環節、包裝環節會產生粉塵帶出,項目采用布袋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外排量極少,對環境影響較??;項目涉相符入,對新、改、擴建涉重點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重點重金屬“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加強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優化涉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對于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嚴格執行與居民區安全距離等有關規定合理布局,淘汰落后生產儲存設施,推動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強化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嚴格常態化監管執法,加強原油和化學物質罐體、生產回收裝置管線日常監管,防止發生泄露、火災事故。嚴格廢棄危險化學品安全處置,確保分類存放和依法依規處理處置,優化拓展石化區危險廢物臨時堆場布局,嚴防危險化學品陸源泄漏入海事故。全面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工作,著力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及的危險物質主要為硫酸、鹽酸等,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本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加強環境風險管控,可避免環境污染。序號政策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1深化工業源綜合治理。提高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精細化管理水平。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分級管控,及時更新重點監管企業清單,鞏固重點企業“一企一方案”治理成效,推進企業依方案落實治理措施。開展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汽車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電子制造行業、醫藥制造業等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推進行業精細化治理。鼓勵重點工業園區建設集中噴涂中心(共性工廠)。推動生產全過程的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替代。推動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藝淘汰,并嚴禁新、改、擴建企業使用該類型治理工藝。繼續加大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推廣力度并深化管控工作。加強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儲罐綜合整治。對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企業的生產運行臺賬記錄收集整理工作展開執法監管。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加快建設重點監管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其他有組織排放口實施定期監測。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異常點進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的環節包括燒結尾氣、中試及小試、理化性質檢測及電性能測試使用有機溶劑環節,其中輥道窯廢氣經兩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的DA001~DA002排氣筒排放;磷酸鐵鋰中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輥道窯自帶的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m高的DA008排氣筒排放;小試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過噴淋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箱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DA010排氣筒排放;理化實驗室、電池電性能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DA011排放。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并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生產過程中設置鍋爐和噴霧干燥塔等,鍋爐和噴霧干燥塔干燥時采用天然氣加熱,天然氣為清潔能源,且配套低氮燃燒器,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較少,廢氣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行走航排查監控。推動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監測。探索建設工業集中區揮發性有機物監控網絡。加強儲油庫、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鞏固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成效,實現在線監控全覆蓋,推進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改造。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優化調整油庫布局。深化工業鍋爐和爐窯排放治理??刂泼禾肯M總量,加強現有燃煤機組(鍋爐)煤炭使用量的監控,鞏固“超潔凈排放”成果。推動開展天然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加強生物質鍋爐監管。嚴格實施工業爐窯分級管控,全面推動工業爐窯的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繼續擴大集中供熱范圍,推進熱電聯產重點工程。探索火電廠大氣汞、鉛排放控制研究和清單編制。2態化治理。項目外排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其中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三級化糞池處理,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固體回用于配料、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相符3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強污染源頭控制。嚴格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排查整治,動態完善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防范工礦企業用地新增土壤污染,推動實施綠色化改造,嚴格建設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強化重點監管單位監督管理,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動態調整廣州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定重點行業企業規范化監督管理工作指南,指導企業規范防治措施落實。加強土壤污染重點項目生產過程中層狀材料(鎳鈷錳)中試過程中涉及鎳、鈷、錳三種重金屬元素,其在投料、燒結、包裝等環節會隨粉塵排出,該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外排量極少,且本次評價對土壤、地下水污染提出了明確的防治措施,企業在采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對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導則要求完善地下水、土壤跟蹤監測。項目工業固廢(含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堆放場所均已采取防滲、防漏等措施。相符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地下水監督性監測。督促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生活垃圾填埋處置設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堆場等整治。4嚴格工業噪聲污染防治。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規范其噪聲污染防治,加大監管力度,強化日常執法巡查,嚴肅查處未辦理環評手續、未配套建設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未辦理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手續、噪聲超標等環境違法行為。項目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噪聲,經距離衰減、墻體隔聲等措施處理后,廠界噪聲可達標排放。相符5強化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和管理臺賬?!苿庸腆w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項目運營期間會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建設單位應按照規范及本次環評報告提出的固廢管理要求落實固廢管理臺賬等措施,確保固廢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過程得到全面監管。相符6加強重金屬和危險化學品風險管控。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推進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重金屬減排,動態更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對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嚴格控制電鍍行業廢水排放。開展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執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項目層狀材料(鎳鈷錳)中試等涉及鎳、鈷、錳等重金屬元素,在投料環節、燒結環節、包裝環節會產生粉塵帶出,項目采用布袋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外排量極少,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口、使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名錄的?!睆U物、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和處理后的污泥或(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污染或者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行為?!毙蛱栒咭蟊卷椖壳闆r符合性1珠江三角洲區域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或者企業燃煤燃油自備電站。珠江三角洲區域禁止新建、擴建國家規劃外的鋼鐵、原油加工、乙烯生產、造紙、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種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屬冶煉等大氣重污染項目。本省行政區域內服役到期的燃煤發電機組應當按期關停退役。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推動服役時間較長的燃煤發電機組提前退役。本項目從事電池正極材料加工、電池正極材料中試、負極材料中試、小試以及理化性質檢測和電池電性能測試等,不屬于條例規定的禁止類大氣重污染項目,項目使用的能源均為電能,不設置燃煤燃油火電機組或者企業燃煤燃油自備電站。相符2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建設項目,應當使用污染防治先進可行技術。下列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優先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環保工藝,在確保安全條件下,按照規定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安裝、使用滿足防爆、防靜電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或者不適宜密閉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廢氣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與轉化等含揮發性有機物原料的生產;(二)燃油、溶劑的儲存、運輸和銷售;(三)涂料、油墨、膠粘劑、農藥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的環節包括燒結尾氣、中試及小試、理化實驗室及電性能測試使用有機溶劑環節,其中輥道窯廢氣經兩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的DA001~DA002排氣筒排放;磷酸鐵鋰中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輥道窯自帶的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m高的DA008排氣筒排放;小試有機廢氣通過噴淋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DA010排氣筒排放;理化實驗室、電池電性能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DA011排放。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并達標相符等以揮發性有機物為原料的生產;(四)涂裝、印刷、粘合、工業清洗等使用含揮發性有機物產品的生產活動;(五)其他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3嚴格控制新建、擴建排放惡臭污染物的工業類建設項目。產生惡臭污染物的化工、石化、制藥、制革、骨膠煉制、生物發酵、飼料加工、家具制造等行業應當科學選址,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并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污染物。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的技術、工藝和設備,減少惡臭污染物排放。項目產生惡臭氣體的環節主要為生產廢水處理環節,其產生的惡臭氣體量較少,經通風自然稀釋后,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序號政策要求工程內容符合性1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生產廢水,防止污染水環境。未依法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網與處理系統排放工業廢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向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或者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后方可以排放。本項目運營過程中排放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其中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三級化糞池處理以后,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相符2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醫療機構、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的實驗室、檢驗室、化驗室等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收集處置,不得違法傾倒、排放。本項目外排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十涌西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生產廢水處理站預處理廠區排放標準為《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2排放限值-間接標準及十涌西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較嚴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純水制備濃水未回用部分及鍋爐排污水直接經市政管網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小試及理化實驗室產生的廢液委托有資質的處理單位回收處置,不外排。相符通知》(粵環函[2023]5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水污序號政策要求工程內容符合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推進重點工業領域深度治理。加強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應用。應用涂裝工藝的工業企業應當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并建立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的臺賬,記錄生產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全面開展涉VOCs儲罐排查整治。6.清理整治低效治理設施加大對采用低效NOx治理工藝設備的排查整治力度,2023年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一輪對采用脫硫脫硝一體化、濕法脫硝、微生物法脫硝等治理工藝的鍋爐和爐密的排查抽測,建立企業臺賬,督促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開展整改。開展簡易低效VOCs治理設施清理整治。嚴格限制新改擴建項目使用光催化、光氧化、水噴淋(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低溫等離子等低效VOCs治理設施(惡臭處理除外)。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的環節包括燒結尾氣、中試及小試、理化實驗室及電性能測試使用有機溶劑環節,其中輥道窯廢氣經兩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的DA001~DA002排氣筒排放;磷酸鐵鋰中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輥道窯自帶的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m高的DA008排氣筒排放;小試有機廢氣通過噴淋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DA010排氣筒排放;理化實驗室、電池電性能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DA011排放。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并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焚燒爐、鍋爐均采用天然氣作為能源,并配套低氮燃燒系統,可有效減少NOx排放,降低對環境的影響。相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六)深入開展工業污染防治嚴格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準入。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推動工業園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達標運行,完善園區污水收集管網。加強對涉水工業企業排放廢水及受納水體監測,鼓勵電子、印染原料藥制造等產業園區開展工業廢水綜合毒性監控能力建設。提升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優化工業廢水處理工藝,抓好金屬表面處理、化工、印染、造紙、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綠色升級以及工業廢水處理設施穩定達標改造。本項目運營過程中排放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其中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三級化糞池處理以后,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相符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3(一)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深化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韶關、陽江、清遠市要督促有關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嚴格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相關規定。項目生產過程中層狀材料(鎳鈷錳)中試過程中涉及鎳、鈷、錳三種重金屬元素,其在投料、燒結、包裝等環節會隨粉塵排出,該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外排量極少,且本次評價對土壤、地下水污染提出了明確的防治措施,企業在采取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對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導則要求完善地下水、土壤跟蹤監測。項目工業固廢(含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堆放場所均已采取防滲、防漏等措施。相符4(三)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管理。各地級以上市建立并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參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技術指南、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技術指南等,指導重點排污單位開展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存在問題的單位應開展防滲改造。相符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置換”的原則,應在本?。▍^、市)行政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環環監[2016]172號),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實現全面達標排放;督促涉重金屬企業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和分行業指南,開展及地下造成污染。因此,項目符合環土壤[201本項目不在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西污水處理廠處理。因此與《廣東省飲用水源表2.1-5與《廣州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的相符性分析一覽表1第十條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監控檢測體系,自動監控、連續記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參數;應當配備可燃、有毒氣體泄漏自動報警裝置;應當配備本項目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根據各物料存儲量情況,本項目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項目使用的齒輪油、丙酮、乙醇相符安全視頻系統,進行實時監控。有爆炸危險性場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定期委托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對其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等具有燃燒、爆炸的風險,建設單位在投產后應定期委托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對防爆電器設備進行檢查。2第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進行特殊作業,應當遵守有關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的國家標準。有油氣罐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遵守國家關于油氣罐區防火防爆的規定。本項目使用酒精、丙酮等均作為生產過程中的溶劑使用,不進行特殊作業。本項目不涉及油氣罐區。相符3第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及其委托的檢維修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檢維修管理制度。檢維修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檢維修方案,并經危險化學品單位審核后方可施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因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需要拆除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設施的,應當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處置方案。委托其他單位拆除的,應當簽訂安全協議。本項目在投產后,將建立檢維修管理制度,檢修、維修過程中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處置方案,如委托其他單位操作,應簽訂安全協議。相符4第十四條……。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的品種、用途、使用方式、使用情況和儲存數量、裝置、設施等信息。本次評價提出,建設單位應按照相應的管理要求,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臺賬,臺賬中應記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用途、使用方式、用量、儲存量、儲存使用裝置/設施等。相符5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張貼包括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預防、應急措施和報告電話等內容的告示,并在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建設單位在投產后,將嚴格按照規定,在作業場所及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張貼信息應包括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預防、應急措施和報告電話等,并在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相符6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委托非本市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受托單位書面告知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保存書面告知記錄,但運輸車輛不進入本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的除外。建設單位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相符7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與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服務協議,保障其生產安全。建設單位在投產后,將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相符。8第二十七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廢棄處置單位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儲存場所、流向、運輸起止點、車輛裝載情況、處置結果等信息動態錄入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單位將嚴格按照要求,將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儲存場所、流向、運輸起止點、車輛裝載情況、處置結果等信息錄入危險化學品動態信息管理平臺。相符與VOCs管控有關文(1)與《廣東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實施方案珠三角保留的燃煤鍋爐和粵東西北35t/h以上燃煤鍋爐應穩定達到《鍋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保留的企業自備電廠滿足超低排蒸汽鍋爐和7兆瓦(MW)及以上熱水鍋爐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并與環境管理部門聯網。VOCs含量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品的行為;增加對使用環節的檢測與監管,曝光不合格產品并追溯其生產、銷售、使用企業,依法追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的DA001~DA002排氣筒排放;磷酸鐵鋰中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單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m高的后經15m高的DA010排氣筒排放;理化實驗室、電池電性能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目建設滿足《廣東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實施方案機廢氣管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反應活性的清洗劑等,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源頭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加快對芳香烴、含鹵素有機化合物的綠色替代。劑,重點區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勵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本項目在理化試驗檢測、電池電性能測試過程中會使用含VOCs(生的有機廢氣經輥道窯自帶的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的DA008排氣筒排放;小試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噴淋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3、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本項目輥道窯廢氣經兩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6)與《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表1-9與《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的相符性分析序號政策要求工程內容合性1VOCs物料存儲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應當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儲罐、儲庫、料倉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應當存放于室內,或者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當加蓋、封口,保持密閉;VOCs物料儲罐應當密封良好,其中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當符合5.2.2、5.2.3和5.2.4規定;VOCs物料儲庫、料倉應當滿足3.7對密閉空間的要求。本項目檢驗過程中使用NMP、乙醇、丙酮等VOCs物料,均在密閉的容器內儲存,存放于倉庫,在非使用狀態時保持密閉。相符2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是否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儲存真實蒸氣壓≥76.6kPa且儲罐容積≥75m3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采用低壓罐、壓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儲存真實蒸氣壓≥27.6kPa但<76.6kPa且儲罐容積≥75m3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a)采用浮頂罐。對于內浮頂罐,浮頂與罐壁之間應采用浸液式密封、機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對于外浮頂罐,浮頂與罐壁之間應采用雙重密封,且一次密封應采用浸液式密封、機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b)采用固定頂罐,排放的廢氣應收集處理達標排放,或者處理效率不低于80%。c)采用氣相平衡系統。d)采用其他等效措施。本項目檢驗過程中使用NMP、乙醇、丙酮等VOCs物料,均在密閉的容器內儲存,存放于化學品倉庫,在非使用狀態時保持密閉。相符3液體VOCs物料應采用管道密閉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或罐車。粉狀、粒狀VOCs物料采用氣力輸送設備、管狀帶式輸送機、螺旋輸送機等密閉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罐車進行物料轉移。檢驗過程中使用NMP、乙醇、丙酮等VOCs物料,均在密閉的容器內儲存,儲存在化學品倉庫中;本項目物料在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相符4企業應當建立臺帳,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本評價要求建設單位建立含VOCs原輔材料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名稱及其VOCs含量、采相符含量等信息。臺帳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通風生產設備、操作工位、車間廠房等應當在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行業作業規程與標準、工業建筑及潔凈廠房通風設計規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風量。載有VOCs物料的設備及其管道在開停工(車)、檢維修和清洗時,應當在退料階段將殘存物料退凈,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廢氣應當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清洗及吹掃過程排氣應當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購量、使用量、庫存量、含VOCs原輔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的環節包括煅燒后尾氣、理化實驗室及電性能測試使用有機溶劑環節,其中輥道窯廢氣經兩級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30m高的DA001~DA002排氣筒排放;磷酸鐵鋰中試環節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輥道窯自帶的焚燒爐+急冷塔+布袋除塵器+堿液噴淋塔處理后經15m高的DA008排氣筒排放;小試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噴淋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DA010排氣筒排放;理化實驗室、電池電性能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經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DA011排放。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均能得到有效治理并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表2.1-175%乙醇、丙酮與《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對比一覽表項目75%丙酮水基清洗劑半水基清洗劑有機溶劑清洗劑VOC含量/(g/L)50300900637.5789.9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總和/%0.52.020//甲醛/(g/kg)0.50.5-//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總和/%0.512//項目使用的75%乙醇、丙酮滿足《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項目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表2.1-6粵府〔2020〕71號的相關規定與本項目情況一覽表粵府〔2020〕71號的相關規定本項目情況相符性生態保護紅線全省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36194.35km2,占全國陸域國土面積的20.13%;全省海洋生態紅線面積16490.59km2,占全國管轄海域面積25.49%。本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區塊,紅蓮路南側、萬新大道西側地塊,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相符環境質量底線全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質比例穩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大氣環境質量繼續領跑先行,PM2.5年均濃度率先達到世界衛生組織過渡期二階段目標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風險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體質量穩步提升。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調查現狀顯示,環境空氣質量中除臭氧外,其他各污染物質量濃度均可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根據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分析,本項目營運后在正常工況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環境質量可以保持現有水平。相符資源利用上線強化節約集約利用,持續提升資岸線資源、能源消耗等達到或優于國家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本項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嚴格控制用水,杜絕浪費;能源主要依托當地電網供電和市政供氣。本項目建設土地不涉及基本農田、項目能源消耗優于國家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相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從區域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明確準入要求,建立“1+3+N”三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為全省總體管控要求,“3”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管控要求,“N”為1912個陸域環境管控單元和471個海域環境管控單元的管控要求。本項目滿足廣東省、珠江三角地區和相關陸域的管控要求,不屬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禁止準入和許可準入事項,可依法平等進入??傮w滿足“1+3+N”三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相符與《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表2.1-7項目與廣州市“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表穗府規〔2021〕4號的相關規定本項目情況相符性生態保護紅線及一般生態空間全市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1329.94km2,占全市陸域國土面積的占全市陸域國土面積的6.21%。本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區塊,紅蓮路南側、萬新大道西側地塊,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相符環境質量底線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國控、省控斷面優良水質比例穩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10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海水水質主要超標因子無機氮濃度有所下降。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達到“十四五”規劃目標值,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鞏固二氧化氮(NO2)達標成效。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風險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調查現狀顯示,環境空氣中除臭氧外,其他五項污染物質量濃度均可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根據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分析,本項目營運后在正常工況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環境質量可以保持現有水平。相符資源利用上線強化節約集約利用,持續提升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資源、土地資源、岸線資源、能源消耗等達到或優于國家、省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其中,用水總量控制在48.65億立方米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不低于0.5353,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20.14萬公頃4以下,城鄉建設用地規??刂圃?6.47萬公頃以下。本項目用水均由市政供水,嚴格控制用水,杜絕浪費;能源主要依托當地電網供電和市政供氣。本項目建設土地不涉及基本農田、項目能源消耗優于國家下達的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相符ZH44011520005-南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管控單元-陸域環境管控單元-重點管控單元本項目情況相符性布局管控1-1【產業/鼓勵引導類】主導產業是高端制造、航運物流、金融商務。1-2【產業/綜合類】重點發展符合產業定位的清潔生產水平高的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新建項目應符合產業結構調整1-1本項目從事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生產、中試、小試以及負極材料中試和理化性質檢驗、電性能測試等,屬于產業園區內的主導產業;1-2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相符指導目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等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及園區相關產業規劃等要求。1-3【產業/綜合類】科學規劃功能布局,突出生產功能,統籌生活區、商務區、辦公區等城市功能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1-4【產業/限制類】現有不符合產業規劃、效益低、能耗高、產業附加值較低的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逐步退出或關停。1-5【大氣/禁止類】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1-6【大氣/鼓勵引導類】大氣環境高排放重點管控區內,應強化達標監管引導工業項目落地集聚發展,有序推進區域內行業企業提標改造。錄》(2024年本)中的鼓勵類,不屬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中的禁止準入和需要許可方能準入的行業類型;建設單位可平等進入;1-3本項目位于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保稅港加工制造區塊,紅蓮路南側、萬新大道西側地塊,為產業園區內。1-4.項目為新建項目,符合產業規劃,為效益高,綜合能耗優于國家有關行業標準的建設項目;1-5.項目所在地不屬于居民住宅樓、商住樓等,也不屬于餐飲服務項目;1-6.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包括顆粒物、有機廢氣、SO2、NOx、酸堿廢氣以及惡臭氣體等,均采取有效的廢氣收集、處理措施處理達標后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能源資源利用2-1.【水資源/綜合類】提高園區水資源利用效率,提高企業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和園區再生水(中水)回用率。2-2.【土地資源/綜合類】提高園區土地資源利用效益,積極推動單元內工業用地提質增效,推動工業用地向高集聚、高層級、高強度發展,加強產城融合。2-3【土地資源/綜合類】產業生態效率和土地利用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2-4.【其他/綜合類】園區內重點污染企業應加強清潔生產,進一步提供工業用水重復利用水平。2-1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提高節水水平,因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純水,生產廢水中磷酸鐵鋰量產線與中試生產線廢水進入壓濾+超濾固液分類系統處理后,清液回用于配料,不外排;其他生產廢水(含小試廢水、噴淋塔廢水等)經調節、除雜+一體化磷回收+調節+微電解+UASB+A/O+深度除磷處理后經DW002-1排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試驗廢母液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純水制備濃水:部分回用于廠區綠化澆灌,未回用部分與鍋爐排污水經DW002-2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處理。2-2項目自購土地投資建設,建設過程中充分實現集聚化利用,推動工業用地高集聚、高層級和高強度發展。2-3本項目從事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生產加工,其產業生態效率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綜合類】持續推進城中村、城市更新改造單元截污納管工作。3-2【水/綜合類】單元內工業企業排放含第一類污染物的污水,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排放含第二類污染物的污水,應在企業排放口采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應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規定的標準限值;3-3.【水/限制類】水環境工業污染重點3-1.本項目選址地不屬于城中村、城市更新改造單元;3-2.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排放含第一類污染物的污水;生產廢水在生產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設置采樣口,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為《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表2排放限值-間接標準及十涌西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的較嚴值。3-3.項目廢水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納相符管控區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重點水污染物實施區域減量替代。3-4.【其他/綜合類】園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得突破規劃環評核定的污染當園區環境目標、物排放總量管控要求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以及水文,氣象條件等發生重天變化時,應動態調整污染物總量管控要求,結合規劃和規劃環評的修編或者跟蹤評價對區域能夠承載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重新進行估算,不斷完善相關總量管控要求。3-5【其他/綜合類】對名幸電子、沙伯塑料、廣汽豐田、恒美印務、勝得線路板、利民電器、中精汽車部件等骨干企業落實清潔生產審核和綠色工藝設計源頭減少有機溶劑、化學藥品、國際RoHS法令禁止六種重金屬原材料的使用。入十涌西污水處理廠統一管控,不再實施區域減量替代。3-4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在園區規劃環評核定總量范圍內;3-5本項目理化性質檢驗、電池電性能檢驗過程中使用少量的有機溶劑(乙醇、丙酮),因目前無相應替代的水性原輔材料,且有機溶劑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擬采取有效的收集處理措施,確保廢氣達標排放,降低對環境的影響。項目不使用RoHS法令禁止的六種重金屬原材料,也不使用化學藥品。2019年6月25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了關于電子行業低VOCs含量清洗劑替代乙醇、丙酮的可行性專家咨詢會議,根據專家咨詢意見(詳見附件11),現階段乙醇、丙酮在電子行業作為清洗劑廣泛使用,暫無成熟可行的低VOCs含量清洗劑替代,且乙醇和丙酮光化學活性較低,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將其列入VOCs管控豁免清單。環境風險管控4-1【風險/綜合類】建立企業環境風險源名錄,建檔立案一源一檔,并實施動態分類管理,屬于園區環境風險源的企業要成立企業環境風險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環境風險源的管理,排除隱患。4-2.【風險/綜合類】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入園項目應配套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并根據國家環境應急預案管理的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4-3.【土壤/綜合類】園區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按照相關技術導則要求對土壤環境進行調查及環境影響評價,提出防范土壤環境污染的具體措施。4-1.項目在建設、運營過程中將采取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降低環境風險事故對大氣環境、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避免事故廢水外泄對地表水體造成污染;4-2.項目所在園區已完善規劃環評,已對土壤環境進行了調查并完善了環境影響評價;本項目在運行過程中,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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