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院校學籍管理制度_第1頁
中職院校學籍管理制度_第2頁
中職院校學籍管理制度_第3頁
中職院校學籍管理制度_第4頁
中職院校學籍管理制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中職院校學籍管理制度一、總則(一)目的為了加強中職院校學籍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學籍管理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全日制中職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三)基本原則1.依法依規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學籍管理。2.公平公正原則:對全體學生一視同仁,確保學籍管理過程公平、公正。3.規范有序原則:建立健全規范的學籍管理流程,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開展。4.服務學生原則:以服務學生為宗旨,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保障。二、入學與注冊(一)招生錄取1.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通過規定的招生程序,擇優錄取新生。2.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二)入學資格復查1.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2.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學校將報請教育行政部門查究。(三)學籍注冊1.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時到校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3.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將學生學籍信息通過學籍管理系統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三、學制與學習年限(一)學制本校中職學歷教育基本學制為[X]年。(二)學習年限1.學生在校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學制年限[X]年。2.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的學生,可以申請延長學習年限,但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X]年。四、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一)課程設置學校按照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合理設置課程,包括公共基礎課程、專業技能課程等。(二)考核方式課程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考試課程一般采用百分制記分,考查課程可采用百分制記分或等級制記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考核時間1.考試課程一般在學期末進行考核,具體時間由學校統一安排。2.考查課程可根據教學進度在平時進行考核,如課堂提問、作業、實驗、實習等。(四)成績記載1.學生的考核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組成。平時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一般不超過[X]%,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X]%。具體比例由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2.學生的課程成績一經評定,不得隨意更改。如學生對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的規定時間內,向所在系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系部核實后報教務處復查。復查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如確有錯誤,由教務處負責更正。(五)補考與重修1.學生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可參加補考。補考一般在下學期開學后的第一周內進行,補考成績按實際成績記載,注明“補考”字樣。2.補考仍不及格者,應重修該課程。重修可隨下一年級相同專業班級聽課學習,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重修班學習,或通過網絡課程等方式自學后參加學校組織的考核。重修成績按實際成績記載,注明“重修”字樣。五、考勤與請假(一)考勤制度1.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包括課堂教學、實驗、實習、實訓、考試等。學校實行考勤制度,對學生的出勤情況進行記錄。2.任課教師應在每節課開始時對學生進行考勤,并將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所在班級的班主任。(二)請假制度1.學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應事先請假。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兩種。2.請假[X]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準;請假[X]天以上[X]天以內的,由系部批準;請假[X]天以上的,由學校批準。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交班主任備案。3.學生請假后應及時告知任課教師,以便安排自學或補課等事宜。4.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曠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教學時數[X]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六、休學、復學與退學(一)休學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校批準,可以休學:因病經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因某種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2.休學一般以一學年為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3.學生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其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回家療養。(二)復學1.學生休學期滿,應于學期開學前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復學。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2.因病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必須提交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學校指定醫院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學。3.復學學生一般編入原專業下一年級學習。如因專業調整等原因不能編入原專業下一年級的,由學校安排到相近專業學習。(三)退學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予退學處理: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休學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根據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不能繼續在校學習的;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學校規定的不能完成學業、應予退學的其他情形。2.學生退學由所在系部提出書面報告,教務處審核,報學校批準。退學學生的檔案由學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3.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學生,可在接到退學決定書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應在接到申訴后的[X]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通知學生本人。七、轉學與轉專業(一)轉學1.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申請,經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同意,并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2.轉學學生的學籍檔案由轉出學校密封后交學生本人帶到轉入學校。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無正當轉學理由的。(二)轉專業1.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一般在每學期開學后的規定時間內進行。2.學生轉專業應符合下列條件: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院校別的專業學習的;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3.學生轉專業,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部審核同意,教務處審批后辦理轉專業手續。轉專業學生編入轉入專業相應年級學習。八、畢業、結業與肄業(一)畢業1.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2.畢業證書由學校統一印制,校長簽發,加蓋學校公章。(二)結業1.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但有部分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的,學校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2.結業學生離校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可申請補考或重修。補考或重修合格后,由學校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三)肄業1.學生未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但在校學習一年以上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2.肄業學生離校后,學校不再為其辦理復學手續。九、獎勵與處分(一)獎勵1.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2.獎勵分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畢業生等,同時可給予獎學金等物質獎勵。(二)處分1.學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2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