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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北京建工路橋工程建設有限責任企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監管部2023年8月28日

審批:矯志丹2023年9月20日

目錄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構成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三、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

第二章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的法定安全職責

二、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三、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職責

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日勺安全職責

五、各部門、各班組的安全職責

六、特種作業人員日勺安全職責

七、從業人員H勺安全職責

第三章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二、安全檢查制度

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較大危險原因山、J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六、勞動防護用品配置和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八、事故和職業病匯報處理制度

九、安全例會制度

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租賃、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制度

十七、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十八、“三同步”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女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一、高危行業的安全生產專題制度

第四章安全操作規程

一、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二、瓦工安全操作規程

三、石工安全操作規程

四、抹灰工安全操作規程

五、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六、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

七、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規程

八、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九、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暫設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卷揚機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三、防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四、管道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五、通風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六、氣焊(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七、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十八、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十九、攪拌機安全操作規程

二十、混凝土振動器安全操作規程

二十一、蚌式扎實機安全操作規程

二十二、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構成

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

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目的:建立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全方位、全員的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系統。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員名單

組長:侯劍

副組長:黃承燦矯志丹朱玉英

成員:邵繼有王輝齊西通呼玉橋張建民蔣克群

劉洪宇賀連生王建忠鐘誠王詠娟劉冬

劉小勇王京旺程飛李國力韓新中楊瓏

何文權石長兵周燕明王智躍毛有林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及時貫徹上級安所有門下達的多種文獻精神,按規定布署企業

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貫徹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原則;

3、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行;

4、編制項目生產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習;

5、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6、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題施工方案;

7、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8、組織實行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9、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擋案;

1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11、及時、如實匯報生產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

第二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責任制應

當明確各崗位日勺負責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規定,形成包括全體人員

和全體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體系。

目的:根據“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實現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體系

W、J“橫向到邊、縱向究竟”。層層分解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以崗定

責。明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應承但的安全工作職責。

一、第一負責人的法定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歐I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本企業安全生

產動態。每季度研究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

和目的,領導本企業安全生產活動,作為本企業安全H勺第一責任者,

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和實行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工作

計劃日勺同步,制定和實行本企業中、長期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日勺安全

生產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目W、J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

織本企業安全生產目的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

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4、領導本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將安

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執行企業領導安全值班制度。

5、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置足夠日勺監督管理

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日勺

經費列入企業財務預算。

6、健全和完善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措施,保證企業安

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日勺、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7、本企業發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H勺調查處

理工作,研究制定防備措施并組織實行。

二、企業主管生產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本企業安全生

產動態,協助法定代表人貫徹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企

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組織實行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工作計劃的

同步,組織實行安全生產工作計為J,組織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H勺同步,計劃、布置、

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參與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及專

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本企業安全

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5、領導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領導

組織本企業外省市施工隊伍的審查與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考核工作;

6、領導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每月召開安全生

產例會,研究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7、本企業發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

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日勺詳細工作。

三、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原則;

2、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行;

3、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W、J編制及演習;

4、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5、協助配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行;

7、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日勺使用;

8、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題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9、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狀況;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表揚工作;

11、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12、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狀況;

13、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4、企業明確口勺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

1、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算有關資料;

2、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題施工方案貫徹狀況;

3、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狀況;

4、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日勺配置及使用狀況;

5、對發現日勺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

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6、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J設施、設備、器材,有權作出當場查

封W、J處理決定;

7、對施工現場存在日勺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匯報或直接向建設主

管部門匯報;

8、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五、各部門、各班組的安全管理職責

(-)工程管理部安全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防止為主”的思想,在編制年、季、月生產

計劃時,應保障安全與生產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安全H勺均衡生產;

2、對于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為施工生產提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

工作項目,應做為正式工序,納入生產計劃優先安排;

3、檢查生產計劃實行狀況出J同步,要檢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否

按照生產工序正常施工,并檢查施工現場管理與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

原則;

4、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應服從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

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二)技術質量部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現行日勺國家、地方及行業日勺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

技術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日勺制定與實行;

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組應包括現場生產、消防、水電、

環境等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并應編制臨時用電專題方案(用電設備在

視在功率50KW以上或者用電設備5臺以上時)以及安全措施專題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專題方案應經企業技術主管部門、監理工程師審

批后方可實行;

3、遇有大的方案變更調整,項目部應及時組織施組及專題方案的

修訂,修訂后的施組及方案應按原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4、分項工程實行前,項目技術人員應進行詳細口勺技術交底及安全

技術交底;

5、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行狀況時,要同步檢查安全

技術措施的實行狀況。對施工中波及安全面H勺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

出處理措施;

6、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應制定對應日勺安全技

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粗笨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職業安全衛

生區I技術治理進行研究處理;

8、加強資料管理,保證技術資料口勺完整性、規范性、及時性;

9、參與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備

措施。

(三)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為企業配置對應日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管理人員的文

化程度、技術和實踐經驗滿足其崗位規定;

2、負責制定本企業管理人員日勺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對新調入、轉

業的工人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的執業資格,并向

主管領導提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四)勞務管理系統

1、對外省、市施工隊伍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安全技術知識列

為務工人員培訓、考核的內容之一,對新進場的務工人員組織入場教

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勞務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

2、監督檢查貫徹市建委對外施企業人員實名制卡日勺管理規定,持

卡率到達規定;

3、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

業人員參與北京市日勺培訓取證工作;

4、認真貫徹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嚴格執行有關務工人員口勺勞動

保護待遇,并監督實行狀況;

5、參與傷亡事故H勺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備措

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H勺處理意見。

(五)行政衛生部門

1、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

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2、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毒塵濃度,做好職業病防止工作,負

責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

3、根據施工現場詳細狀況,配置組建現場救護隊,并組織救護隊

組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本企業食堂(含施工現場臨時食堂)口勺管理工作,搞好飲

食衛生,防止疾病和食物中毒口勺發生;

5、對施工現場生活衛生設施按照北京市文明安全管理原則進行監

督管理;

6、負責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備措施。

(六)財務部安全職責

1、根據財建[2023]369號文有關《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

理暫行措施》將企業風險抵押金存入代理銀行日勺專用賬戶,監督風險

抵押金W、J合理規范使用,并接受有關部門對風險抵押金使用和管理出J

監督檢查;

2、根據財企[2023]478號文有關《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財務管理暫行措施》和本企業實際狀況,按各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提

取安全生產費用,對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并接受上級和

有關部門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3、按照國家、北京市以及集團企業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原則和

規定,負責對購置勞保用品日勺有關財務手續進行審查和存檔管理;

4、協助安全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進行懲罰和獎勵日勺有關財務手

續。

(七)經營部安全職責

1、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承包工程;不得承包未經

上級部門行政許可而私自開發建設的工程;

2、在進行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時,對分包單位進行全面考察,不

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對應資質或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口勺施工單位;

3、在與聯合單位簽定協議前,規定聯合單位確定該項目部項目經

理必須具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留復印件立案,項目部的構成必

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置專職安全員(上崗證已通過年審)并留

復印件立案,專職安全員不能兼職、掛名、一人多崗;

4、在選擇工程聯合體合作單位時,認真考察聯合體單位日勺對應資

質;曾經跟我企業合作過的I在評比過程中被我企業列入黑名單的合作

單位,不得與其再次合作;

5、明確聯合單位在承擔施工范圍內、期限內,必須執行國家有關

的法律法規、地方人民政府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行業安全技術規程、

原則、規則、規范、規定、細則、措施等和所承擔的對應法律責任。

(八)協議預算部安全職責

1、協議預算部在編制所有工程預算時需將工程安全設施、安全防

護等安全投入費用按照工程造價的比例納入到工程總造價中;

2、協議預算部在與聯合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簽訂協議步應明確

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地方人民政府有關的法律法

規、以及行業安全技術規程、原則、規則、規范、規定、細則、措施;

3、協議中應明確聯合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資金投入、

安全機構設置、安全設施KJ配置及我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九)各班組的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

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常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班組人員對的使用

個人勞保用品,不停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貫徹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發言并做好發言記錄規定每

人簽字后交專職安全員存檔,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冒險空十;

4、常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

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W、J崗位教育,積極組織施工人員參與夜校學習;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六、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職責

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特種作業是指輕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

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也許導致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

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電工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文明工地規定、布局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計劃方案;

2、按照計劃方案,做好: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機械設備

和樓房的用電安全;

3、樹立“安全第一”出J思想、保證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

機械設備和樓房H勺用電安全;

4、定期對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安全施工和

施工正常進行;

5、除工程需要外,工地及生活辦公區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

碘鴇燈取暖、如有發現沒收其用電設備;

6、嚴禁私拉電線,如有發現處100元以上罰款并沒收線路及用電

設備;

7、維修、保養施工現場機械設備;

8、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能純熟掌握電氣操作技術,并學會觸電

急救法,任何電氣設備在未查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

9、所有絕緣、檢查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

校驗;

10、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

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11、線路上嚴禁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嚴禁帶電操作;

1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

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容許有日勺接地有日勺接零;

13、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

嚴禁用其他金屬線替代保險絲(片);

14、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子2.5M,易

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15、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等,應對H勺接入火線及零線;

16、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

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二)電氣焊工安全管理職責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時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日勺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并放在防雨日勺閘箱內,

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

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焊接帶電的設備挺須先切斷

電源;

4、焊把線、地線嚴禁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

替代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連接膠管

的焊槍爬梯、登高;

6、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

渣飛濺傷人;

7、乙快氣瓶不得放置在電線日勺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

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查與否漏氣,要

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8、氧、乙快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防止碰撞和劇烈震動,

并防止曝曬,凍結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9、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

面上,工作完畢,應將氧、乙快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雷

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1、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

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2、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井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

危險后,方可離開。

(三)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純熟、懂得起重機械性能W、J人員擔任,指揮

時應站在可以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

精確、宏亮和清晰;

2、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口勺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防止銷子滑脫,有缺

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4、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日勺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

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減少使用原則或報廢;

5、編結繩扣應使用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日勺長度不得不不小于

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下得短于300mm,用卡子連成繩套對,卡子

不得少于三個;

6、地錨(柱)應按施工方案確定出J規格和位置埋制,如發既有溝坑、

地下管線等狀況,應及時匯報施工負責人采用措施;

7、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不小于100度,應

采用防止滑鉤等措施;

8、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嚴禁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

也許彈及時地方;

9、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高空擰緊和拆卸螺絲應用固定扳

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10、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下宜多,必須排列整潔,受力

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剪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

11、纜風繩應合理布置,松緊芍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連接,

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12、使用纜風繩應不少于三根,并不準在電線桿、機電設備和管

道支架等處系結;

13、起吊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

格檢查,保證完好可靠;

14、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可靠,絕緣良好,移動燈具應使用

安全電壓;

15、所吊物件必須捆縛牢固,經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正式起

吊;

16、使用起重扒桿定位要對出J,封底要牢固,不容許在受力后產

生有危險W、J扭、彎、沉、斜等現象;

17、起重物件定位固定前,起重工不準離開崗位,不準在索具受

力或被吊物懸空口勺狀況下中斷工作;

18、起重區域周圍應設置警戒性標志或圍欄,嚴禁非工作人員通

行,遇六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

(四)架子工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架子工必須熟悉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規程的規定搭設,

在搭設中要對H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自覺遵守現場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3、認真選材,嚴格按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規定搭設;

4、腳手架KJ維修保養每三個月進行一次,遇大風大雨應事先認真

檢查,必要時采用加固措施;

5、腳手架搭設完畢,架子工應告知安所有門會同有關人員共同驗

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五)鍋爐工安全管理職責

1、鍋爐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參與有關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日勺實行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4)定期及時理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方面日勺法規規定。傳達

并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H勺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H勺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

行;

(6)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匯報鍋爐使用狀況,處理鍋爐房存在的間

題;

(7)及時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匯報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

狀況,安裝、修理(改造)狀況;

(8)學習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方面的法規規定和鍋爐管理方面

的基本知識;

(9)組織,督促、檢查鍋爐日勺安全運行和停爐保養工作。

2、鍋爐工班長崗位職責

(1)根據生產H勺需要合理安排人員、班次,保證鍋爐日勺安全運

行;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制

止違章蠻干,做到安全生產;

(3)嚴格掌握煤、水、電的消耗,做好記錄,搞好節能工作;

(4)組織好班前,班后碰頭會,生產分析會,搞好紅旗設備評

比工作,并應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5)認真組織填寫鍋爐運行記錄,掌握鍋爐運行狀態;

(6)參與鍋爐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和事故分析會;

(7)組織班組日勺技術業務學習,不停提高焚火水平:

(8)搞好班組建設,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3、司爐工安全管理職責

(1)司爐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H勺操作證。

無證不得獨立上崗;

(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按操作規程規定,精心操作,保證

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命令,不做與生產無關

時事;

(4)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H勺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設

備時正常運轉;

(5)發現鍋爐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用緊急停爐措施,并

及時匯報單位負責人;

(6)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7)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為節省能源和環境保護

工作奉獻力量;

(8)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停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9)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字跡工整。

4、維修工職責

(1)維修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技術。提高維修水平;

(2)做到“二不、三懂、四會、一消滅”;

1)二不:不漏檢漏修;不違章蠻干;

2)三懂:懂構造性能;懂工藝原則;懂檢修措施;

3)四會:會診斷;會修理;會排除故障;會調試;

4)一消滅:消滅責任事故。

(3)嚴格執行檢修規則,做到精檢細修;

(4)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做到修理有記錄;

(5)對違章使用設備和不按規定保養設備的狀況,有權制止或向

領導反應。

5、水處理人員職責

(1)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H勺操作證

無證不得獨立上崗;

(2)切實執行國標“低壓鍋爐水質原則”和操作規程,搞好水質

處理工作,與司爐工親密配合,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命令,不做與生產無關

的事;

(4)及時精確地對原水、軟水和爐水等進行化驗分析,對口勺填寫

水處理設備的運行狀況和水質化驗記錄;

(5)做好水處理化驗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常常保持設備完好狀

態,整潔清潔,搞好文明生產;

(6)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

(7)指導并督促司爐人員執行定期排污制度;

(8)努力學習水處理技術知識,不停提高水處理操作技術;

(9)遵守化驗室各項制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重大問題

時應及時匯報主管負責人。

(六)壓力容器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壓力容器操作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簽發口勺“壓力容器操作

證”,才能單獨上崗,無證不得獨立操作;

2、熟悉所操作壓力容器的技術性能,并能熟悉掌握操作措施,做

到精心操作,及時維修,正保證養;

3、切實執行壓力容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壓力容器的

安全經濟運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壓力容器有異?,F象危及安

全時,有權采用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匯報有關部門領導;

4、對任何有害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中不做與本崗無關W、J事,不攜帶小朋

友和閑雜人員進入壓力容器室,不脫崗,不睡覺,不在班上喝酒、聊

天;

6、做好壓力容器的巡回檢查,親密監視和調整壓力,認真填寫各

項記錄,注意字跡清晰,數字精確,并簽名負責;

7、常常保持壓力容器區域范圍內和設備的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

產;

8、努力學習玉力容器安全技術知識,不停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1、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提議:

2、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

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狀況時,有權停止作業

或者在采用也許口勺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4、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

保險外,根據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口勺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

出賠償規定;

5、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

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對的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

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防止和應急處理能力;

7、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原因,應當立即向現場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匯報;接到匯報日勺人員應當及時

予以處理。

第三章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0條、第21條、第22

條、第23條、第50條、第82條(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國家安監總局2023年3號令.第16條、第17條、《北京安全生產管

理條例》第12條(6)、第15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第69

條;

(一)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崗位安全噪作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口勺使用、維護和保管知

識;

5、生產安全事故的防備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護救知識;

6、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二)安全知識教育

1、本企業一般生產技術知識;

2、一般安全技術知識;

3、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三)我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責任部門

安全監管部

(四)安全培訓目的

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口勺宣傳教育,增強職工口勺安全生產意識。晉級

職工安全技術知識,增強職工自我保護能力,使之到達安全生產H勺目

(五)培訓對象

重要負責人、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

(六)教育培訓時間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重要負責人:初次培訓>32小時、再次培訓>12

小時;

2、從業人員在崗:每年接受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8課時;

3、從業人員崗前:每年接受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

24小時;

4、轉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4課時。

(七)培訓考核

1、安全教育的措施

(1)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外施隊人員)

都必須進行企業(企業、廠)、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日勺三級安

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

(2)特殊工種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

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

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這些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

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常常性安全教育

常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

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生產學習班、農民工

夜校、看錄像(光盤)、書籍(從農民工到工人)、生產安全事故安例、

(幻燈片)圖片展等形式等力爭生動活潑。

(八)安全教育的實行

1、施工現場R勺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常常性安全教育、換崗

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

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行;

2、外施隊工人日勺安全教育培訓使用企業統一教材、統一試卷、統

一原則;

3、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企

業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4、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

崗位工作。

(九)建立培訓檔案

1、每次培訓記錄(日期、時間、內容提綱、受培訓人員簽到);

2、每個受培訓人的考試試卷、個人的三級教育卡:(保留2年以

±)o

二、安全檢查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7條(4)、第29條、第

38條、《北京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13條(5)、第31條、第44條、

第68條;

目的:生產過程中盡早發現安全隱患、盡早治理安全隱患。

(-)我司安全檢查制度責任部門

安全監管部

(二)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1、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員時配置、(項目經理、安全員實

名制不許掛名);

2、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貫徹;

3、查各級安全責任制的制定;

4、查勞動防護用品H勺發放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與否符合國標);

5、查施工現場安全標志與否齊全到位;

6、查安全設備設施與否齊全(設備安裝、使用、維修、與否符合

國標);

7、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食品急性中毒事故

應急預案的建立及演習;

8、查教育培訓與否百分之百;

9、查生產安全隱患整改;

10、查特種作業操作證及持證上崗;

11、查機、電、架、大模板作業與否規范;

12、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地鐵暗挖工程大江、大河中深

水作業的工程、都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施工要有

專家論證及施工專題施工方案。

(三)安全生產檢查原則

所有檢查都以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原則,

建工集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創立達標

管理措施為根據飛

(四)安全生產檢查的措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不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五)安全生產檢查實行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2小時檢查、班檢查、日檢查、周檢查、

月檢查、季度檢查;

(1)2小時檢查:施工現場所有從業人員如發現重大生產安全、

消防隱患必須立即整改,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有關人員及時檢查

驗收;

(2)班檢查:班組安全員每半天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巡視檢查一次;

(3)日檢查: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

寫日檢表;

(4)周檢查:每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有關人

員參與,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

知單》;

(5)月檢查:由企業安全監管部每月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

查,填寫《建工路橋施工現場檢查表》及《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知單》;

(6)季度檢查:由企業安全監管部組織,企業文明施工檢查小組

組員參與,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北

京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知單》;

2、不定期檢查:重大社會活動、節假日由企業安全監管部對現場

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建工路橋施工現場檢查表》及《安全

生產檢查隱患告知單》;

3、專業性檢叁:由企業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機、電、架進行安

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題檢查。填寫《安全生產

檢查隱患告知單》;

4、季節性安全生產聯合檢查: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有

關部門參與。安全防護、機械安全、消防安全、臨電安全、冬季安全

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知單》;

5、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有關部門參與,在元旦、春節、

“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

措施貫徹狀況的檢查,填寫《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知單》。

(六)檢查記錄及保留

檢查記錄、路橋企業施工現場檢查登記表、《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

知單》、《安全生產檢查隱患告知回執單》、罰款單等存檔。

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總局2023年第16

號令);

目的:把安全生產管理出J重點移到生產安全事故之前,通過對生

產安全事故隱患口勺排查治理有效防止生產安全事故時發生。

(-)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企業總

經理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

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匯報。

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原則、

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I規定,或者因其他原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

存在也許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日勺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I缺陷。

1、一般事故隱患;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可以立即整改排除日勺

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所有或者局部停

產停業,并通過一定期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H勺隱患,或者因外部原因

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掛牌督辦: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

辦并責令所有或局部停產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

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

患的治理狀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對應資質日勺

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出J治理狀況進行評估。

(二)隱患排查的定期性

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W、J規定,企業分(定期安全生產、

不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

事故隱患。

(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登記檔案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

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四)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項目部)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

立即整改;

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行事故

隱患治理方案;

(1)重大隱患匯報內容;

(2)隱患的現實狀況及其產生原因;

(3)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4)隱患的治理方案;

(5)編制隱患治理方案;

(6)隱患治理記錄;

(7)驗收。

3、對掛牌督辦隱患H勺治理措施;

(1)事故隱患匯報;

(2)編制隱患治理方案;(含第2條)

(3)隱患治理記錄;

(4)達標驗收;

(5)安全評估;

(6)復產申請批復;

(7)消號處理。

(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

1、治理日勺目的和任務;

2、采用日勺措施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W、J貫徹;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間和規定;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投入:

企業必須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題

制度。

(七)隱患匯報的獎勵機制

企業建立事故隱患匯報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

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日勺有功人員,應當予以

物質獎勵和表揚。

(八)租賃關系中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企業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

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

查、治理和防控口勺管理職責。企業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

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口勺職責。

四、較大危險原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8條、第30條

《北京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13條;

目的:對較大危險原因日勺場所、設備設施實行更為嚴格日勺安全生

產管理,有效防止易發生區域日勺事故發生。

(一)范圍

臨時變電場所、油料庫、庫房、鍋爐房、木工車間、鋼筋加工廠、

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冷卻塔安裝、防水;

(二)管理規定

1、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國標、行業原則和地方原則,對較大危

險原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進行重點監控;

2、根據實際狀況制定較大危險原因的場所、設備設施設置、租賃、

安裝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預案,按照企業有關規定按程序履行審批

手續;

3、規定較大危險原因日勺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使

用有驗收、有專人負責,并簽訂責任書或安全協議書;

4、加強對較大危險原因日勺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

使用W、J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集團和企業H勺各項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制度,及時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如有特殊需要應按照集團企業《安全旁站監督管理規定》建安

(2023)174號的規定,實行旁站制;

6、加大對較大危險原因的場所、設備設施的設置、租賃、安裝和

使用監督檢查力度,項目部主管人員、安全、消防管理人員及電工根

據各自的職責做好巡檢、日檢、聯檢,并做好記錄;

7、對較大危險原因日勺場所、設備設施日勺設置、租賃、安裝和使用

中發現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按照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的規定進行整改。同步,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匯報。

五、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35條

《北京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33條

目的:為了有效防止在危險作業中發生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

故。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主管部門

安全監管部

(-)危險作業范圍

1、高處作業、帶電作業、靠近帶電高壓線作業、易中毒和會產生

窒息作業、動火作業、高熱作業等;

2、各項目部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含應急措

施)、組織措施,必要時報企業安全、消防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全措

施貫徹后,才可進行作業;

3、危險作業都必須有監護人員和必要的安全設施,監護人員必須

具有有關作業的安全急救知識,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并隨身攜帶《動

火許可證》。危險作業的安全防護用品及作業工具必須配置齊全,完好

有效。電(氣)焊工具、焊機、氣瓶等擺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看

火人員;

4、高處作業時要穿軟底鞋,采用的安全措施如配置安全帶、水平

牽引繩、登高用品、圍欄等,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不準在雨天、遇

有六級以上的強風及夜間沒有充足的照明狀況下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5、保證工作場所牢固、穩定,不松動、不擺動;不得在石棉瓦及

玻璃鋼瓦W、J架空處行走;在屋面上作業時要防止滑跌墜落;

6、進入易中毒的設備設施、場所,進入前要進行空氣取樣分析,

如超過安全原則,要進行置換處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風良好;

必要時作業人員和監護人之間要定好信號聯絡方式,以便隨時理解作

業人員和工作狀況,保證監護有效;

7、在禁火區及禁火設施上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在禁火設備、設施上動火,首先要切斷油、氣等可燃物的來源,

關閉閥門,插入盲板與周圍的設備設施進行隔斷,然后進行清洗、置

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才能動火。

8、帶電作業時要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作臺、絕緣工

具并保證其絕緣性良好、有效,并不得與周圍其他物體接觸。嚴格按

《帶電作業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管理原則》作業;

9、出現緊急狀況按《應急預案與響應程序》和應急預案執行。

六、勞動防護用品配置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37條、第83條(7)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安監總局2023年一號令第14

條、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第21條、

第23條、第24條、第25條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30條、第70條

目的:為了有效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W、J健康安全,

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

(-)勞動防護用品的主管部門

工程管理部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規定

1、各單位(項目部)應已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行業原

則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已貨幣形式或其他形式替代;

2、本企業所有從業人員有權依法向本單位提出配置所需勞動防護

用品,有權對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違法行為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3、本企業各單位(項目部)應當接受工會H勺監督。

(三)采購、驗收記錄

1、工地需要購置出J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定規定KJ勞動安全衛

生原則,必須是通過總企業質量認證,考核廠家生產口勺產品,更不得

購置不符合安全原則的假冒偽劣產品;

2、采購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安全衛生防護

用品生產資質證書、檢測匯報、合格證、產品使用闡明書、等有關資

料;

3、倉庫保管員在驗收物資時,應對安全防護用品逐一檢查驗收、

清點和查閱產品使用闡明書、對產品外觀質量、不合格產品不能入庫

按照倉庫管理規定按日期、種類、登記驗收入帳并保留有關資料

(四)庫存、定期檢測、更新

1、倉庫保管員對安全防護用品的防雨、防潮、防腐、防老化、防

擠壓及保質期限等做出對應措施,合理碼放;

2、倉庫保管員對安全防護用品的合理及應急儲備定期檢查,發現

儲備局限性時及時向有關領導提出計劃補充合理儲備;

3、倉庫保管員對安全防護用品的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

必須按照倉庫管理制度執行。入庫有驗收單、出庫有出庫單及個人勞

保用品發放記錄卡,勞保用品發放時領用人要簽字。

七、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15條

《北京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11條

目的:運用經濟手段體現安全生產管理中安全生產責任貫徹H勺狀

況,有效調動安全責任意識W、J提高,促使安全責任貫徹不到位面貌盡

快改觀。

(-)企業獎懲的量化原則

本罰則中的行政懲罰指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在冊人員進行的行

政處分;經濟懲罰是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根據本

罰則對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日勺罰款。

上級或者有關執法部門對單位或者個人已經進行經濟懲罰均,不

再反復懲罰,但可以處以對應的行政懲罰。同步符合本罰則兩條以上

懲罰原則的可合并懲罰。

安全管理

第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2023-5000元罰款,或視情節嚴重予以對應fl勺行政處分。

1、未建立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懲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

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置使用管理規定;

2、未在規定期間內對本單位進行危險源辨識,形成危險源清單;

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火災事故

應急預案、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發生因工死亡事故;

4、一年內發生兩起(含)以上重傷事故或者一次事故重傷3人(含)

以上;

5、遲報(超過2小時)或者瞞報傷亡事故;

6、未按規定配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7、未在規定期間內與分包單位簽定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消防

管理協議、臨電管理協議;

8、一年內由于環境保護問題被環境保護局曝光兩次(含)以上;

9、一年內發生火災或冒煙事故;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0-2023元罰款,或視情節嚴重予以對應日勺行政處分。

1、未執行安全值班制度。施工現場沒有管理人員安全值班或者安

全值班人員脫崗;

2、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分包資質或者未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

位或者未簽定分包協議就安排進場施工;

3、施工現場沒有按照編制分部分項的專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

案的原則,編制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

施工方案;

4、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和臨時用電日勺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

案未經審批和會簽;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與施工現場實際狀況

不符,未及時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5、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未編制安全措施方案;

6、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禁用人員(包括:未滿18歲的未成年工、

女工等人員,被通緝口勺在逃犯罪嫌疑人等);

7、勞務分包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未參與企業年度安全培訓,仍在

企業內承攬工程;

8、發生未遂生產安全事故;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500-1000兀罰款,或視情節嚴重予以對應的行政處分。

1、因管理失誤,導致未經教育上崗作業;

2、未建立入場安全教育檔案或者未到達“三統一”規定;

3、未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或者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操作

性不強;

4、未組織開展班前安全發言活動記錄或記錄不全;

5、指派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

上崗;

6、未執行集團企業安全旁站監督管理規定,或者未能提供安全旁

站監督管理記錄;

7、對檢查中存在問題和隱患未能在限期內整改,或者不能徹底整

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條建筑面積在2023(含)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價在50(含)

萬元以上,且施工部位符合創立文明安全工地驗收條件,因工程項目

自身原因,未參與市建委文明安全工地驗收,或者經驗收未到達文明

安全工地原則。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2023-5000元罰款。

安全防護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出J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2023-5000元罰款,或視情節嚴重予以對應H勺行政處分。

1、深基礎或者模板支撐體系施工按照有關規定(包括集團規定)

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在未組織專家論證狀況下進行施工;

2、使用未經建設部組織鑒定或者未獲得生產、使用證或者未經當

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準用證日勺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3、使用不具有施工資質或者超過資質許可范圍的施工隊伍進行人

工挖擴孔樁施工。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0-2023元罰款,或視情節嚴重予以對應H勺行政處分。

1、購置或者租賃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以及沒有租賃資質

腳手架口勺材料和扣件;

2、購置或者使用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者未通過檢查合

格的安全網(包括水平網、小眼網、密目網)、安全帶和安全帽;

3、購置或者租賃企業合格分供方以外安全防護產品;

4、腳手架未通過驗收投入使用。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500元罰款,或視情節嚴重予以對應的行政處分。

1、腳手架搭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施工方案規定;

2、使用工具式腳手架未架設水平安全網;

3、基坑周圍未設防護欄;未設人員上下梯道或者馬道;人員上下

梯道或者馬道設置不符合原則規定;

4、框架構造建筑物首層未封閉;未設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設置不

符合原則規定;

5、施工現場其他安全防護缺乏或安全防護不到位而構成日勺安全防

護重大隱患。

臨時用電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0-2023元罰款。

1、未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未經審批;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未執行三項五線制;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未執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

4、未與分包單位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

5、購置企業合格分供方以外的電器設備、設施產品,或者制作配

電箱體未經企業審批。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重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A、B級配電設施沒有隔離措施;

2、其他臨時用電缺陷構成重大安全隱患。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單位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0-2023元罰款。

1、進場機械設備未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安全協議書;

2、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無資質或資質級別不符合規

定;

3、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未在建委立案;

4、使用未經定期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及過期的塔式起重機、施工

升降機;

5、機械設備安裝后未通過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重要責任者處以500-1000元罰

款。

1、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嚴禁使用W、J或已報廢的設備;

2、未制定設備出J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多臺起重機作業未制定專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4、未編制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方案;

5、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缺乏或不敏捷。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重要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未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常常性平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

2、明知設備存在隱患仍堅持使用。

消防安全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0—2023元罰款。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冒煙事故;

2、發生火災隱瞞不報或破壞火災現場;

3、一年內被消防局或者防護火辦進行懲罰兩次(含兩次)以上。

第十四條發生火災導致人員傷亡內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

進行加倍懲罰。每死亡一人,加處10000元罰款;每傷一人,加處5000

元罰款。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500—10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

2、在施建筑物內住人;

3、購置或者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施工材料;

4、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存在重大隱患;

5、未建立義務消防隊或者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應急演習。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口勺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5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未制定或者未執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2、未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且在規定期間內

未進行整改。

環境保護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因環境保護管理不到位被環境保護局曝光,

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1000—2023元罰款。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項目負責人和重要責任者處以

500—10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

2、施工現場出入口未設置車輛清洗設施,或者清洗設施未在施工

全過程使用;

3、施工現場在運送中由于監管不利,導致交通道路大面積遺灑污

染;

4、基礎土方工程施工現場未對車輛上下基坑日勺坡道進行灑水降塵

或覆蓋;或者施工現場存土時,未采用覆蓋或固化措施;

5、施工現場重要道路未進行硬化處理,或者裸露的地面未采用覆

蓋或綠化等措施;

6、施工現場未設密閉式垃圾站。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重要責任者處以50-100元罰款。

1、施工現場清洗車輛未設置沉淀池和儲水池循環使用;

2、施工現場未設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或者未成立5-10人的

打掃小組;

3、未對場界噪聲進行監測,不能提供對應記錄。施工場界噪聲超

過控制原則,接受政府部門懲罰;

4、施工現場強噪聲設備未搭設封閉式機棚。

個人遵章守紀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H勺對重要責任者處以20-50元罰款。

1、進入施工現場不帶安全帽或者未系下頜帶;

2、高處作業沒有可靠防護時不系安全帶;

3、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私自拆除腳手架拉接桿件或其他防護設施;

5、私自拆改臨時用電設施設備或器件;

6、明火作業未辦理用火證或者無看火人員或者在用火地點以外進

行明火作業;

7、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8、隨意拋灑施工垃圾或生活垃圾;

9、帶領非本工程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施工區域;

10、其他違章作業行為。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重要責任者處以10-20元罰

款。

1、進入施工現場吸煙;

2、攀爬腳手架;

3、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

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未隨身攜帶操作證(或復印件);

5、明火作業看火人員未攜帶滅火用品;

6、其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W、J行為。

分包單位

第二十二條勞務分包單位未按規定配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

人員,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負責人或重要責任者處以2023-5000元

罰款。

第二十三條勞務分包單位未按照《路橋企業安全生產教育管理

規定》把勞務供方人員名單及時上報勞務管理部門或者臨時更換施工

人員,而發生未經教育上崗時,每發現一人,對重要責任者處以100300

元罰款,因此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對責任者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第二十四條勞務分包單位因勞務分包方管理失誤,在一種年度

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或者兩起(含兩起)以上重傷事故,扣除協議

約定價款的0.5隊在勞務招投標時,如遇同等條件不考慮發包。

第二十五條勞務分包方非專業架子工隊伍,未經企業安全監管

部、振興勞務審批從事腳手架搭設工作。未執行專業架子工審批

第二十六條工程分包單位因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且給路

橋有限企業導致不良影響,扣除協議約定價款的0.5%o

第二十七條分包單位超過資質許可范圍施工日勺處以5000-10000

元罰款。

第二十八條分包單位自帶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未在施工項

目立案,或未與項目主責人員對設備進行聯合驗收即投入使用的,對

責任者處以2023-10000元罰款。

第二十九條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規定配置齊全有

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以協議價

款1倍以上3倍如下的罰款;導致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日勺

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日勺,責令停止使用,并處以5萬元以上10

力兀如卜的罰款;導致損失H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施工中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日勺,

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如下罰款;導致損失日勺,依法

承擔賠償責任。

1、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KJ;

2、專業人員未進行現場監督的;

3、不能出具有關資質證明及操作工人上崗證。

附貝!I

第三十二條分包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日勺,對重要責任者處以

1000-5000元罰款。

1、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消防管理、臨電管理協議;

2、未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將預案報總包單位

立案;

3、未將經營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報

總包單位立案。

第三十三條對單位和經理處以經濟懲罰時,由企業安全監管部

開具懲罰決定書,報主管領導簽字后有效。對經理(不含)如下職務

W、J個人(包括分包單位和個人)處以經濟懲罰時,由各單位安全管理

人員開具懲罰決定書,報單位經理以上的主管領導簽字后有效。罰款

統一交到企業安全監管部,由安全監管部登記、匯總交到企業財務部。

財務部必須設置單獨賬戶,罰款專用于安全獎勵,教育培訓等,不得

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條被懲罰單位或者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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