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環評資料環境影響_第1頁
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環評資料環境影響_第2頁
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環評資料環境影響_第3頁
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環評資料環境影響_第4頁
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環評資料環境影響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4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3建設項目名稱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項目代碼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地理坐標經度:120度31分0.588秒,緯度:31度25分47.424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53塑料制品業292建設性質⑦新建(遷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⑦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蘇州市相城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相行審投備〔2023〕234號2200萬環保投資(萬元)40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2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用地(用海)面積(m2)4000(租賃建筑面積)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1、文件名稱:《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審批機關:蘇州市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蘇府復〔2016〕77號)2、文件名稱:《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審批機關: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同意蘇州市所轄市(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的函》(蘇自然資函[2021]436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政府于2020年6月編制了《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報告》,并報蘇州市相城生態環境局備案。4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相符性分析1.規劃范圍黃埭鎮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49.47平方公里。2.規劃期限近期:2016~2020年;遠期:2021~2030年。3.城鎮性質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的江南水鄉重鎮。4.總體目標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商貿、物流、房地產、生產性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的發展,增強城鎮綜合實力,建設“經濟強鎮”;創造充分的就業和創業機會,建設環境優美、社會和諧、生態良好、水鄉特色明顯的“宜居城鎮”。5.空間布局規劃形成“一鎮、兩區、三園”的空間布局結構。1)“一鎮”:即黃埭鎮區。位于鎮域中南部、太東路以南、太陽路以北地區,依托現有黃埭、東橋鎮區及潘陽工業園,形成連片整體發展格局,集中發展城鎮建設用地,重點完善各類公共設施配套,形成鎮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2)“兩區”:生物科技產業園區、生態農業示范園區。A.生物科技產業園區:位于鎮域西南部、太陽路(312國道)兩側地區,重點發展日用化學品、專用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高新科技化工產業。應提高入園項目準入門檻,提升區域環境質量,其周邊500米范圍內不得規劃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項目。B.生態農業示范園區:位于鎮域東部、蘇虞張公路以東地區,是相城區綠心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為集農業生產、科教、游覽功能于一體的高產、高效、優質的生態農業示范基地。3)“三園”:3個現代農業園。按照“區域化布局、集約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的要求,整合農業資源,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規模化現代農業園。農業園內可結合農業規模生產及觀光農業發展需求,設置少量服務設施。6.產業發展規劃51)產業發展選擇第一產業:以糧油種植等傳統農業為主,促進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等產業的發展,扶持旅游度假型、體驗參與型、生態景觀型等現代農業的發展。第二產業: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先進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日用化學品、專用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高新科技化工產業。第三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房地產業、物流業及旅游休閑業。2)產業發展策略A.第一產業:按照“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主體思路,推進農業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的調整,推動集中化、規模化,向優質、高效、生態的方向發展,并以規模農業為基礎,積極發展休閑觀光農業。B.第二產業:調整優化工業結構,高新技術產業與傳統優勢產業并舉發展。①積極培育、做強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先進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加強地區聯合、院校合作、企業聯營,提升研發力量與創新水平,引導資本、技術與人才集聚,促進產業集聚與聯動發展。②加快化工、建材等黃埭傳統優勢產業的提升,繼續發揮其主導產業作用,并逐步對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增加其技術含量,提高其市場競爭力,逐步淘汰、轉移、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傳統產業。③對于保留的工業企業,積極推動產業轉型,推動制造業企業資源整合與分工協作,推動OEM(代加工)生產模式向ODM(自主品牌)生產模式轉變,加強產品創新,積極鼓勵產品研發、工業設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C.第三產業:①生產性服務業:依托制造業優勢,加快發展研發設計、金融保險、信息咨詢、法律、稅務、審計、中介等功能性服務業。②生活性服務業:重點發展購物、娛樂、餐飲等服務業,提升檔次與服務水平,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加強綜合服務配套功能,注重發展教育、醫療、體育、文化等公共服務業,打造相城區西組團的綜合服務中心。③房地產業:發揮近郊優勢,以良好的生態環境及相對低廉的價格為賣點,6發展城市型房地產業。④旅游休閑業:結合黃埭老街的整治與修復,發展水鄉古鎮觀光旅游;將春申湖建設成為現代化的適合休閑娛樂的開放式的湖泊生態公園;利用農業資源,加快發展農村休閑旅游業。相符性分析:①產業定位相符性:黃埭鎮第二產業發展規劃: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先進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日用化學品、專用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高新科技化工產業。第二產業發展策略:調整優化工業結構,高新技術產業與傳統優勢產業并舉發展。本項目主要生產電子托盤,屬于電子信息、精密機械的配套生產制造,不違背黃埭鎮產業發展規劃。②用地性質相符性:目前黃埭鎮未開展規劃環評,本項目位于蘇州市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根據《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項目所在地規劃的用地性質為農林用地。根據相國用(2023)字第00083號,土地證顯示該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公司承諾在土地使用期間可能遇到政府規劃動遷需要拆除房屋時,公司承諾第一時間積極配合拆遷工作。綜上所述,本項目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相2、與《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近期實施方案中嚴格落實底線要求,新增建設用地不涉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新增建設項目嚴控環保要求,守護環境底線;新增建設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守護耕地底線。近期實施方案新增建設用地嚴格落實環境管控單元的分類管控要求,在優先保護單元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在重點管控單元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位于蘇州市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生產電子托盤,租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用地。根據《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項目所在地為現狀建設用地,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7本農田,位于集中建設區,因此符合《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的要求。3、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報告》評價結論1“三同時”制度。23生活污水經市政管網接管至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4567淤、岸坡整治、水系溝通等綜合措施,以“一河一策”8及容器制造,無生產廢水產規劃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屬于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接管市政管網排放至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氣經收集后達標排放,本項目將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不屬于涉重、化工企業,不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不8涉及建設燃煤供熱設施。綜上所述本項目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報告》結論相符。9其他相符性分析1、“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紅線符合性分析對照《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蘇州市相城區2023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3〕814號),項目附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有西塘河(相城區)清水通道維護區、太湖(相城區)重要保護區、太湖重要濕地(相城區)、漕湖重要濕地、蘇州荷塘月色省級濕地公園、望虞河(相城區)清水通道維護區。具體見表1-2。護///和湖岸。湖體為相城區內太湖水體。湖岸部分為沿湖岸////地//濕地保育區和//護//由上表可知,本項目選址不在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范圍內,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符合性分析PM2.5、SO2、PM10、CO、非甲烷總烴達標,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域。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在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可以得到改善。地表水納污河流楊家灣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所在區域環境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同時本項目建設后,會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滿足環境質量底線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吸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廢氣排放嚴格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排放限值;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噪聲能實現達標排放;固廢得到有效處理處置,預計對周邊大氣、水環境影響較小,能維持區域環境功能區質量現狀,不會突破環境質量底線。(3)資源利用上線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租賃已建廠房進行建設,不新增用地;區域基礎設施較為完善,本項目用水取自當地市政管網,用水量為3122.4t/a,不會對當地自來水供應狀況產生明顯影響。本項目用電來源于區域電網,用電量約250萬度/年,不會超出當地用電負荷。項目通過優先選用低能耗設備等節能減排措施,項目資源消耗量相對區域資源利用總量較少,未超過上線,符合資源利用上線要求。(4)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符合國家和江蘇省、蘇州市產業政策,符合相關環保政策、文件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中禁止準入類、許可準入類項目,不屬于《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禁止類項目。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見下表。發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新增產能項目,不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的控制要求。2、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①與《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相符性分析根據《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屬于太湖流域,為重點管控單元。與《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蘇政發〔2020〕49號)相符性分析見下表。控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中的各項管控要求。②與《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相符性分析根據《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及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屬于生物醫藥國際研發社區,屬于重點管控單元(其他產業園區重點管控單元(其他產業園區)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見表1-5。控),本項目不涉及銷售使用“III類”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及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中重點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相關要求。3、與其他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符合性分析(1)產業政策相符性2306-320507-89-05-305733。本項目從事電子托盤生產加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為允許類。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中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的項目。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禁止建設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2018年)中限制、淘汰和禁止類項目,屬于允許類。本項目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蘇府〔2007〕129號)中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屬于允許類。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產業政策。(2)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相符性分析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太湖流域實行分級保護,劃分為三級保護區:太湖湖體、沿湖岸五公里區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及沿岸兩側各一公里范圍為一級保護區;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及沿岸兩側各一公里范圍為二級保護區;其他地區為三級保護區。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的具體范圍,由省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同時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1號“太湖流域除一、二級保護區以外的區域為三級保護區”。《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規定: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距離太湖9.9km,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本項目從事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本項目營運期無工業廢水排放,僅排放生活污水,不屬于排放含磷、氮污染物的工業廢水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尾水排入楊家灣。不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無條例禁止行為。因此,本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中的相關要求。(3)《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第二十九條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萬米上溯至5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第三十條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2000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已經設置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設施的,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距離太湖約9.9km,距離望虞河約3.0km。因此本項目所在地不在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的范圍內。本項目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運營期僅排放生活污水,不在上述禁止的范圍內。因此,本項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環境管理要求。(4)與《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2018年修訂)相符性分析《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2018年修訂)劃定的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范圍如下:一級保護區:以集中式供水取水口為半徑、半徑500米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傀儡湖、野尤涇水域及其沿岸縱深100米的水域和陸域。二級保護區:陽澄湖、傀儡湖及沿岸縱深1000米的水域和陸域:北河涇入湖口上溯5000米及沿岸縱深500米。上述范圍內已劃為一級保護區的除外。三級保護區:西至元和塘,東至張家港河(自張家港河與元和塘交接處往張家港河至昆山西倉基河與婁江交接處止南到婁江(自市區外城河齊門始,經婁門沿婁江至昆山西倉基河與婁江交接處止上述水域及其所圍繞的三角地區已劃為一、二級保護區的除外;市區外城河齊門至糖坊灣橋向南縱深2000米以及自婁門沿婁江至昆山西倉基河止向南縱深500米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張家港河(下浜至西湖涇橋段)、張家港河下浜處折向厙浜至沙家浜鎮小河與尤涇塘所包圍的水域和陸域。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蘇州市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位于元和塘以西,本項目不屬于陽澄湖保護區范圍。(5)與《2023年度蘇州市相城區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落地上圖方案》(蘇自然資函〔2023〕51號批準)相符性分析本次落地上圖方案重點高鐵新城、蘇相合作區、黃埭高新區等重點發展區域,兼顧各鎮(區、街道)的用地需求的同時,支持交通、水利、能源、環保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共計新增城鄉建設用地上圖規模259.3224公頃。本次落地上圖方案充分銜接了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格局與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的銜接內容如下:(1)與永久基本農田銜接相城區嚴格新增建設用地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本次落地上圖方案新增建設用地與經部質檢通過的“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套核,本次落地上圖方案新增建設用地不涉及“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永久基本農田。(2)與生態保護紅線銜接落地上圖方案嚴格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新發展理念,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為目標,嚴守生態保護底線,布局的新增建設用地均位于經部質檢通過的“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的生態保護紅線外。(3)與城鎮開發邊界的銜接根據蘇州市相城區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方向,在蘇州市相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及現行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上,考慮近期項目的落地等情況,充分銜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按照三條控制線不交叉、不重疊的原則,以允許建設區布局為基礎,形成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方案,并細分集中建設區、彈性發展區和特別用途區。落地上圖方案新增城鄉建設用地上圖規模259.3224公頃,與經部質檢通過的“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的城鎮開發邊界套合,城鎮開發邊界的集中建設區內新增建設用地494塊,面積252.1534公頃,占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97.23%;城鎮開發邊界外47塊,面積7.1690公頃,占比2.77%,為外圍規劃的城市公園、城西污水處理廠、黃橋全域綜合整治項目等。綜上,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相城區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落地上圖方案規劃圖》,本項目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不在永久基本農田與生態保護紅線內,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的要求。(6)與相關環保政策相符性分析品應符合相關標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市大氣污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20等,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21),制取局部氣體收集措22NMHC初始排放速),工業防護涂料及油墨、膠粘劑等原輔輔料均采用密閉的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經1根23m高廢氣收集系統吸風罩的設置符合GB/T活性炭的碘值大于與文件要求相符。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綜合治行率和去除率開展自查,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確保實現達標排放。除惡臭異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術。行業排放標準中規定特別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應按相關規定執行;未制定行業標準的應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已制定更嚴格地23(8)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84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蘇府辦〔2021〕275號)相符性分析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企業,按照“可替盡替、應加強風險物的實際產生、貯存、利24強化PM2.5和O3協同治理,提升綜合“氣質”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VOCs產生。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按期開展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25(9)與《相城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政發〔2022〕6號)相符性分析23m高DA00126建設內容一、項目建設內容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因發展需要,擬投資2200萬元,租用蘇州晨鷺精毛紡有限公司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已建廠房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租賃建筑面積4000m2,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電子托盤5000萬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過程中或者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的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技術改造項目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本),本項目屬于“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中的“53塑料制品業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受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委托,環評單位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現場踏勘、調查的基礎上,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計算,根據有關規范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供環保部門審查批準。400m2/——/本項目供水、供電、雨污水管網及接管口等公輔工1.生產單元、主要工藝及規模本項目生產單元及主要工藝見下表。27本項目產品方案見下表。2.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本項目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見下表。12XCLP3-400334534613.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1)主要原輔材料固固固2/鋁固/考慮生產過程中吸塑、切片、檢驗等工序產生的廢料產生量約占總原輔料的23%(即300t),則本項目原無色單斜晶系結晶或白色粉末,溶于冷水,2)主要燃料本項目不使用燃料。4.水平衡28本項目用水環節為冷水機用水和生活用水。1)冷水機用水本項目需要使用冷水機間接冷卻產品,共設置冷水機50臺,單臺冷水機循環量為1.42t/h,冷水機水箱內的水自然損耗,定期添加,不外排。冷水機年工作時間7200h,則循環水量共計511200t/a,年揮發損耗系數按0.2%計,則全年損耗量為1022.4t。循環冷卻水補充水來自自來水,補充量為1022.4t/a,自然損耗蒸發不外排。2)生活用水本項目預計有員工人數70人,生活用水按100L/人·d計,年工作300天,則生活用水量為2100t/a,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1680t/a。本項目水平衡見圖2-1。生生活用水自來水循環量511200東橋集中污水—>楊家灣5.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職工人數:項目建成后,預計全廠職工人數70人。本項目不設置食堂,不提供住宿。生產班制:年生產天數300天,兩班制,每班12小時,全年工作時數約為7200h。6.廠區平面布置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租賃蘇州晨鷺精毛紡有限公司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已建廠房進行生產。項目所在廠區東側和北側均為河道,西側為長旺路,南側為東橋鎮環境衛生管理站及蘇州市裕泰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廠區周圍現狀見附圖3。本項目租賃2幢廠房1F、2F,1F為吸塑生產區域;2F為原料倉庫、成品倉庫、辦公區。本項目車間平面布置圖詳見附圖4。29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一、施工期本項目利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施工過程即設備的安裝過程,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二、運營期工藝流程簡介:裁切:部分PS、ABS片材需經裁切機裁切成一定尺寸,裁切過程中產生邊角料S1和噪聲N。吸塑:將裁切好的PS、ABS片材放在吸塑機的進料機臺上,通過傳送帶帶動PS、ABS片材前進,機器將原料與模具夾緊,然后機器電阻片加熱至140~220℃左右保持8~10s,使原材料變軟,借助片材兩面的氣壓差或機械壓力,使其變形后覆貼在特定的模具輪廓面上,經過冷卻定型(冷卻水間接冷卻),并切邊修整。此過程會產生吸塑廢氣G1、廢塑料S2、廢模具S3、噪聲N。檢驗:人工對吸塑的成品進行檢驗,此過程產生不合格品S4。清潔:檢驗合格后,人工利用噴槍或者利用除塵機對產品的表面進行清潔,此過程產生噪聲N。包裝入庫:人工對清潔后的產品利用纏繞膜進行包裝,并入庫存放。另外,塑料片材使用過程中會產生廢包裝袋S5;有機廢氣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廢活性炭S6。員工生活會產生生活垃圾S7和生活污水W1。本項目主要產污工序及污染物對照表見下表:鋁30N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蘇州市新迅紙塑有限公司租用蘇州晨鷺精毛紡有限公司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已建廠房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租賃建筑面積4000m2,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電子托盤5000萬片。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利用閑置廠房進行生產,因此無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目前廠區內已實行雨污分流,共設置1個雨水接管口和1個污水接管口。本項目供水、供電、雨水管、污水管及排污口等公輔工程均依托出租方,不設置單獨雨污排口,依托出租方雨污水總排口。供氣系統、廢氣處理設施為企業自建,廠內各企業排污總量單獨進行申報,環保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31境質量現狀1.大氣環境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旺路150號2幢,所在區域大氣環境劃為二類功能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單二級標準。常規污染物本項目調查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情況,常規污染物數據來源于《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蘇州市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為81.4%,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各地優良天數比率介于78.5%~83.6%;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80.8%,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達標情況見下表。PM2.5PM10NO28由上表可知,2023年蘇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基本污染物中O3超標,PM2.5、NO2、PM10、CO、SO2全年達標,所在區域空氣質量為不達標區。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府〔2024〕50號),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穩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達的減排目標。特征污染物:本次環評非甲烷總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引用《蘇州華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用于高端設備、裝備領域的精密金屬結構件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委托江蘇華譜聯測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20日對蘇州華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區西北側約120m處的非甲烷總烴監測數據,監測點位位于本項目東北側約4.81km,其時效性及地域性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中“引用建設項目周邊5千米范圍內近3年的現有監測數據”的要求,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具體評價結果見下表。3220由上表可知,評價區域內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標準要求。2.地表水質量本次評價地表水環境現狀資料引用《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國、省考斷面水質均達到年度考核目標要求,太湖(蘇州轄區)連續16年實現安全度夏。(1)飲用水水源地根據《江蘇省2023年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計劃》(蘇水治辦〔2023〕1號),全市共13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均為集中式供水。2023年取水總量約為15.09億噸,主要取水水源長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別約占取水總量的40.5%和54.3%。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評價,水質均達到或優于III類標準,全部達到考核目標要求。2023年,納入“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的30個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3.3%,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未達III類的2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53.3%,同比上升3.3個百分點,II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33(3)省考斷面2023年,納入江蘇省“十四五”水環境質量考核的80個地表水斷面(含國考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5%,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未達III類的4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66.3%,與上年相比持平,II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4)長江干流及主要通江河流2023年,長江(蘇州段)總體水質穩定在優級水平。長江干流(蘇州段)各斷面水質均達II類,同比持平。主要通江河道水質均達到或優于III類,同比持平,II類水體斷面24個,同比持平。(5)太湖(蘇州轄區)2023年,太湖湖體(蘇州轄區)總體水質處于III類。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8毫克/升和0.06毫克/升,保持在II類和I類;總磷和總氮平均濃度分別為0.047毫克/升和0.95毫克/升,由IV類改善為III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49.7,同比下降4.7,2007年來首次達到中營養水平。主要入湖河流望虞河水質穩定達到II類。2023年3月至10月安全度夏期間,通過衛星遙感監測發現太湖(蘇州轄區)共計出現藍藻水華33次,同比減少48次,最大聚集面積167平方千米,平均面積38平方千米/次,與2022年相比,最大發生面積下降55.5%,平均發生面積下降37.7%。(6)陽澄湖2023年,陽澄湖湖體總體水質處III類。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為3.4毫克/升,為II類,氨氮平均濃度為0.10毫克/升,由II類變為I類;總磷和總氨平均濃度分別為0.045毫克/升和1.39毫克/升,保持在III類和IV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1.2,同比下降1.6,處于輕度富營養狀態。(7)京杭大運河(蘇州段)2023年,京杭大運河(蘇州段)水質穩定在優級水平。沿線5個省考及以上監測斷面水質均達到III類,同比持平。本項目生活污水排入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排入楊家灣。按《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年)》,楊家灣水質各項指標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限值要求。3.聲環境質量現狀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廠界外周邊50米范圍內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應監測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現狀并評價達標情況。根據調查,本項目所在廠區周邊50米區域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故本34報告不進行聲環境現狀監測。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聲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全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及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較2022年有所下降,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區域聲環境:2023年,全市晝間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5.0dB(A),同比上升0.7dB(A),處于區域環境噪聲二級(較好)水平,評價等級持平。各地晝間噪聲平均等效聲級介于53.0~55.7dB(A)。全市夜間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47.8dB(A),處于區域環境噪聲三級(一般)水平。各地夜間噪聲平均等效聲級介于46.1~48.6dB(A)。功能區聲環境: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2023年,全市功能區聲環境晝間、夜間平均達標率分別為97.2%和88.2%。與2022年相比,功能區聲環境晝間和夜間平均達標率分別下降2.3和2.8個百分點。全市1~4a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86.4%、100%、100%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1.8%、97.1%、93.8%和76.9%。4.生態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租賃蘇州市相城區晨鷺精毛紡有限公司現有已建生產廠房,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項目不需進行生態現狀調查。5.電磁輻射本項目不屬于電磁輻射類項目,故本項目不進行電磁輻射現狀監測與評價。6.地下水和土壤本項目可能對地下水和土壤產生環境影響的區域為危廢倉庫、生產車間、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各區域均采取相關防滲措施,項目正常運行情況下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環境污染途徑,對地下水和土壤無明顯影響。因此本項目不需開展地下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35環境保護目標1.大氣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大氣環境敏感目標見表3-3。XY0東0南0西注:以本項目廠區中心(120.512118806,31.42.聲環境本項目廠界周邊50米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3.地下水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4.生態環境本項目租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用地,項目用地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36環境質量標準1、環境空氣質量PM10、O3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2018修改單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標準限值要求,苯乙烯、丙烯腈、甲苯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中標準限值要求。NO2PM2.5PM10根據資料查閱苯乙烯、丙烯腈嗅閾值見下表。M—為氣體分子量;ppm—測定的體積濃度值;T—溫度;Ba—壓力。根據上式可折算出常溫常壓下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根據《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年)的劃分,本項目最終的污水受納水體為楊家灣,項目地附近水體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37標準濃度限值mg/L63、聲環境質量標準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規定(2018年修訂版)的通知》(蘇府〔2019〕19號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長旺路150號2幢,屬于生物醫藥國際研發社區,屬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本項目廠界聲環境現狀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具體見下表。38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甲苯、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丙烯腈無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附錄A中表A.1特別排放限值,具體見下表。8/1/注1)待國家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392.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網,排入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達標后排放,項目污水接管口執行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污水處理廠排口尾水排放中COD、NH3-N、TP、TN執行《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辦發〔2018〕77號)中的“蘇州特別排放限值”,pH、SS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具體見下表。pH(無量綱)6~9NH3-N準pH(無量綱)6~9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辦發〔2018〕77號)中的“蘇州特別排放限值”NH3-N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3.噪聲排放標準本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具體標準見表3-11。4.固廢貯存及處置標準本項目建成運行后一般工業固廢貯存及處置參照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集中放入容器內,然后置于廠區危險廢物專用的貯存區,最終委托專業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40總量控制指標按照國家總量控制規定,本項目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因子為COD、NH3-N,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因子為VOCs(非甲烷總烴)。另外建設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按照江蘇省總量控制要求,太湖流域將TP納入水質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其他污染因子作為考核指標。結合本項目運營期間排污情況,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見下表。0000NH3-N00000000041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租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本項目施工期僅進行設備安裝,沒有土建施工,不產生土建施工的相關環境影響,如機械噪聲和揚塵等污染問題,但在設備安裝過程會產生一些機械噪聲,源強峰值可達70~80分貝,因此,為控制設備安裝期間的噪聲污染,施工單位應盡量采用低噪聲的器械,避免夜間進行高噪振動操作,從而減輕對廠界周圍聲環境的影響。另外設備安裝期間產生的生活污水需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目前項目地生活污水已接管,生活垃圾應及時收集處理,設備安裝期間產生的固廢應妥善處理,能回用的應回用,不能回用的應根據固廢的性質不同交由不同的處理部門處理。設備安裝期的影響較短暫,隨著安裝調試的結束,環境影響隨即停止。42運營期環境影保護措施1.廢氣1)廢氣產排基本信息本項目廢氣產排情況及廢氣排放口情況見下表。置附是DA001排速率kg/h0XY/m/m/°間82)廢氣源強核算分析吸塑廢氣G1本項目吸塑生產加熱溫度為140~220℃,均控制在未達到塑料分解為單體污染物的溫度,但原料中存在游離單體,因此,在熔融過程中受熱產生少量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和顆粒物,因顆粒物產生量較少,不做定量分析。非甲烷總烴參考《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行業--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吸塑有機廢氣產污系數為1.9kg/t產品,本項目吸塑所用塑料片材為1300t/a(其中PS1150t/a、ABS150t/a因此非甲烷總烴的產生量為2.47t/a。43根據《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可知,聚苯乙烯樹脂注塑過程會產生苯乙烯,根據2021年發布的《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塑料制品業系數手冊”-2927行業系數表所示,產生工業廢氣量為1.2×105標立方米/t-產品,本項目使用PS片材約1150t/a,則產生工業廢氣量約1.38×108m3/a,吸塑加熱溫度約為140~220℃(本項目以220℃計),根據《氣相色譜--質譜法分析聚苯乙烯加熱分解產物》(林華影、張偉、張瓊、林瑤,中國衛生檢驗雜志2009年9月第19卷第9期220℃條件下聚苯乙烯加熱分解產生苯乙烯1.13mg/m3,則苯乙烯產生量為0.1559t/a。根據《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料中殘留單體的溶解沉淀-氣相色譜法測定》中的研究,ABS塑料中苯乙烯、丙烯腈產生量分別按照650mg/kg(0.065%)、50mg/kg(0.005%)計算,則苯乙烯產生量約0.0975t/a、丙烯腈產生量約0.0075t/a。ABS片材吸塑過程還可能產生少量1,3-丁二烯、甲苯、乙苯,但產生量均極少,本項目忽略不計。3)廢氣監測計劃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制定廢氣監測計劃如下。4)非正常工況本項目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分析及防范措施具體如下。①非正常工況源強分析非正常排放一般包括開停車、檢修、環保設施不達標三種情況。44設備檢修以及突發性故障(如,區域性停電時的停車),企業會事先調整生產計劃。因此,本項目非正常工況考慮廢氣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情況,本報告按最不利的情況考慮,即廢氣處理裝置完全失效,處理效率下降至0%。本項目非正常工況為各廢氣處理裝置發生故障。本項目非正常工況下,污染物排放情況如下表所示。筒1根據上表,在非正常工況下,本項目吸塑廢氣排放濃度遠高于正常工況下的排放濃度。②非正常工況防范措施為確保項目廢氣處理裝置正常運行,建設方在日常運行過程中,建議采取如下措施:①由公司委派專人負責每日巡檢各廢氣處理裝置,可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和壓差計,每日檢測VOCs排放濃度和處理裝置進排氣壓力差,做好巡檢記錄并與之前的記錄對照,若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停產并通報環保設備廠商對設備進行故障排查;②定期更換活性炭;③建立廢氣處理裝置運行管理臺賬,由專人負責記錄。5)污染防治技術可行性分析①廢氣處理設施本項目吸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23m高DA001排氣筒排放。按照《環境工程設計手冊》中的有關公式,則按照以下經驗公式計算得出各設備所需的風量L:L=3600(10X2+F)×Vx式中:X一集氣罩至污染源的距離(mF—集氣罩罩口面積(m2Vx—控制風速(m/s)。本項目共有50臺吸塑機,在吸塑機上方設置集氣罩,集氣罩尺寸約0.5m×0.4m,鍍設計風量宜按照最大廢氣排放量的120%進行設計,計算得出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所需風量27540m3/h。本項目設計風機風量為30000m3/h滿足要求。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圖如下。45②捕集效率說明在吸塑機產氣上方安裝集氣罩,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設計風量30000m3/h,設計收集率90%左右,處理效率按90%計。活性炭吸附:活性炭是一種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觀呈黑色,為有多孔結構和對氣體、蒸汽或膠態固體有強大吸附性能的碳,能較好地吸附臭味中的有機物質,活性炭材料中存在大量肉眼不可見的微孔,1g活性炭材料中的微孔在展開后表面積可高達800~1000m2,這些高度發達,如人體毛細血管般的孔隙結構,使活性炭擁有了優良的吸附性能,本項目按照90%核算處理效率。活性炭吸附結構見下圖。活性炭吸附裝置參數如下。參照《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的要求,本項目廢氣治理措施穩定運營技術可行性分析見表4-8。46123456789綜上,本項目活性炭吸附裝置滿足《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的要求。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蘇環辦〔2022〕218號),氣體流速:采用顆粒活性炭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60m/s,裝填厚度不得低于0.4m。本項目采用顆粒活性炭,裝填厚度為400mm,氣體流速為0.58m/s,滿足《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蘇環辦〔2022〕218號)的要求。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中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單位的活性炭更換周期計算公式:T=m×s÷(c×10-6×Q×t)式中:T一更換周期,天;m一活性炭的用量,kg;S—動態吸附量,%;c一活性炭削減的VOCs濃度,mg/m3;Q一風量,單位m3/h;t一運行時間,單位h/d。本項目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裝填量m為2600kg,動態吸附量S取20%(活性炭檢測47報告見附件7),活性炭削減VOCs濃度為9.27mg/m3,風量為30000m3/h,運行時間為24h/d,綜上,本項目活性炭更換周期T約為78天。一年更換4次,因此,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廢活性炭約12.4t/a(含有機廢氣2.0007t/a),具體更換頻次可根據生產工況進行調整。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建設單位需在活性炭吸附裝置安裝壓差計,當到達一定的壓差后及時更換活性炭。6)衛生防護距離計算本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會有少量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根據《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推導技術導則》(GB/T39499-2020),企業無組織排放存在多種有毒有害污染物時,基于單個污染物的等標排放量(Qc/Cm)計算結果,優先選擇等標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為企業無組織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氣有害物質。當前兩種污染物的等標排放量相差在10%以內時,需要同時選擇這兩種特征大氣有害物質分別計算衛生防護距離初值。2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無組織排放的苯乙烯的等標排放量(35%)最大,其次是非甲烷總烴的等標排放量(1.7%),相差10%以上,故本項目以無組織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氣有害物質苯乙烯計算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公式如下:式中:Qc—大氣有害物質的無組織排放量,kg/h;Cm—大氣有害物質環境空氣質量的標準限值,mg/m3;L—大氣有害物質衛生防護距離初值,m;r—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的等效半徑,m,根據該生產單元面積計算B、C、D—衛生防護距離初值計算系數,無因次。預測參數及結果見下表:48LABCD本項目的衛生防護距離為以生產車間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在該范圍內不得建設居民區等敏感目標,以免受影響。由現場踏勘可知,生產車間距離最近敏感目標為東側居民點(船坊浜)約55m,因此,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目標(衛生防護距離線在附圖2上標出)。7)異味分析本項目吸塑生產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異味。異味為人們對惡臭物質所感知的一種污染指標。其主要物質種類達上萬種之多。目前,國外對惡臭強度的分級和測定多以人的嗅覺感光作為基礎得到,如德國的臭氣強度5級分級(1958年);日本的臭氣強度6級分級(1972年)等。這種測定方法可以經過訓練合格的5-8名臭氣監測員以自身的惡臭感知能力對惡臭進行強度監測。北京環境監測中心在吸取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惡臭6級分級法(見下表),該分級法以感受器——嗅覺的感覺和人的主觀感覺特征兩個方面來描述各級特征,即明確了各級的差別,也提高了分級的準確程度。01勉強能聞到有氣味,但不宜辨認氣味性質(感2),345本項目吸塑過程產生的異味經集氣罩收集后(收集率≥90%),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經DA001排氣筒排放,其對異味的凈化效率不低于90%,可有效去除異味影響。未被收集的異味物質經廠房自然通風換風后以無組織形式排放,排放量很小,經過擴散后,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無組織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限值要求。8)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營運期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等,在正常排放情況下,49吸塑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可達標排放,本項目50米范圍內無居民、學校等環境保護目標,因此,本項目排放的廢氣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周圍大氣環境仍達《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2018修改單中二級標準。在非正常排放情況下,主要污染物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遠大于正常情況。因此,本項目營運期應確保污染防治措施的穩定運行,杜絕非正常排放情況的發生。2.廢水1)廢水產排情況基本信息本項目廢水產排情況及廢水排放口情況見下表。濃度mg/L/NH3-NNH3-N□直接排放排放//////pH(無量50NH3-N2)廢水源強核算分析生活污水:本項目員工人數70人,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按100L/人·d計,則生活用水量為2100t/a,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1680t/a。廢水中pH為6~9,COD為200mg/L,SS為150mg/L,TN為20mg/L,NH3-N為12mg/L,TP為2.5mg/L。3)廢水監測計劃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制定廢水監測計劃如下。4)廢水間接排放依托污水處理廠可行性分析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楊家灣。①污水廠概況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位于相城區黃埭鎮東橋長平路,服務范圍為東橋工業園及東橋鎮鎮區及附近居民村落,管道建設與工業園內基礎設施同步。總設計規模為2萬m3/d,分二期實施。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投入運行,設計能力為1萬m3/d,工藝采用預處理—生化—物化三級處理工藝,其中生化處理為A2/O法,尾水排放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表2標準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標準,尾水排入楊家灣,匯入滸東運河。目前,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日平均處理水量8000m3/d,尚有2000m3/d的余量。②接管可行性分析管網建設: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長旺路150號2幢,所在區域目前污水管網已經鋪設到位,位于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收水范圍內。51水量:本項目廢水量為1680t/a(約5.6t/d占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比例較小,從水量接管量上講,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有能力接納本項目的廢水。水質:本項目生活污水水質可以滿足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接管排入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從水質上分析是可行的。因此,本項目的廢水進入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是可行的。3.噪聲1)噪聲源強及降噪措施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公輔設備及廢氣處理設施,產生情況見表4-16、表4-17。XYZ10/dB(/dB(XYZ13聲減離衰0/d//20///33XCLP3-4000///4循環量0///540/52器//2)噪聲達標排放分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推薦的計算方法,并結合噪聲源的空間分布形式以及預測點的位置,本次評價將各聲源分別簡化為若干點聲源處理,室內聲源可采用等效室外聲源聲功率級法進行計算,預測室外源衰減至廠界處的噪聲值。具體方式如下所述。1、室內聲源聲源位于室內,室內聲源可采用等效室外聲源聲功率級法進行計算。設靠近開口處(或窗戶)室內、室外某倍頻帶的聲壓級分別為Lp1和Lp2。若聲源所在室內聲場為近似擴散聲場,按下列公式計算出靠近室外圍護結構處的聲壓級:Lp2=Lp1-(TL+6)式中:Lp1—靠近開口處(或窗戶)室內某倍頻帶的聲壓級或A聲級,dB;Lp2—靠近開口處(或窗戶)室外某倍頻帶的聲壓級或A聲級,dB;TL—隔墻(或窗戶)倍頻帶或A聲級的隔聲量,dB;2、室外聲源噪聲戶外傳播衰減的計算A聲級的計算公式為: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預測點處A聲級,dB;Lp(r0)—參考位置(r0)處聲壓級,dB;53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點聲源的等效連續聲壓級與產生聲功率級Lw的全向點聲源在規定方向的級的偏差程度,dB;Adiv—幾何發散引起的衰減,dB;Aatm—大氣吸收引起的衰減,dB;Agr—地面效應引起的衰減,dB;Abar—障礙物屏蔽引起的衰減,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應引起的衰減,dB。3、預測點總聲級疊加計算各聲源在受聲敏感點的總聲壓級,其計算公式如下:式中:L—受聲點的總聲壓級,dB(A);L0—受聲點背景噪聲值,dB(A);Lpi—各個聲源在受聲點的聲壓級,dB(A);n—聲源個數。預測結果如下:由上表預測結果可知,本項目建成后晝、夜間噪聲預測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本項目營運期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3)噪聲監測計劃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并結合項目運營期間污染物排放特點,制定本項目的噪聲污染源監測計劃,項目噪聲自行監測計劃見下表。541)固體廢物產生情況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邊角料S1、廢塑料S2、廢模具S3、不合格品S4、廢包裝材料S5、廢活性炭S6和生活垃圾S7。①邊角料S1:裁切過程中產生邊角料,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邊角料的產生量約為原料總量的5%,本項目原料共使用1300t/a,則邊角料產生量為65t/a。②廢塑料S2:吸塑過程中產生廢塑料,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廢塑料的產生量約為原料總量的5%,本項目原料共使用1300t/a,則廢塑料產生量為65t/a。③廢模具S3:本項目吸塑過程中會產生廢模具,根據企業提供的材料,廢模具產生量為10t/a。④不合格品S4:檢驗過程中產生不合格品,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不合格品的產生量約為原料總量的13%,本項目原料共使用1300t/a,則廢塑料產生量為170t/a。⑤廢包裝材料S5:本項目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塑料片材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包裝袋)約為0.5t/a。⑥廢活性炭S6:本項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活性炭裝填量為2.6t,一年更換4次,本項目活性炭吸附有機廢氣2.0007t/a,則本項目廢活性炭產生量約12.4t/a。⑦生活垃圾S7: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0.5kg/人·d,結合項目具體生產制度(300d)、職工人數(70人)計算得年產生活垃圾10.5t,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本項目固體廢物產生情況如下。固√固√固鋁√固√固√固√固√55料固等///料固等//具固鋁//固等//料固等//固物物T固/T炭固T2)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分析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貯存:嚴格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混放。本項目新建一座10m2一般工業固廢倉庫,一座10m2危廢倉庫,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中的相關要求;危廢倉庫的設置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的要求設置,地面與裙角均采用防滲材料建造。56①一般工業固廢倉庫設置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地面進行硬化,且設置醒目標志牌,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及2023年修改單的相關要求。一般工業固廢倉庫需防風、防雨;地面進行硬化且設置防滲層。本項目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的相符性見下表。庫,并滿足防揚散、防流失、防57年度申報,涉及一般工業污泥產生的單位按月度申報。一②危廢倉庫設置本項目危廢倉庫基本情況表如下。28危廢倉庫最大貯存量為8t,本項目危廢產生量為12.4t/a,廢活性炭的貯存周期為6個月,因此,危廢倉庫可滿足貯存要求。危廢倉庫規范設置分析如下表:12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際產生、轉移、貯3),5845立公開欄、標志牌等方式,主6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7液態危險廢物應裝入容器內貯存,或直接采用貯存池89在貯存庫內或通過貯存分區方式貯存液態危險廢物的,應3)固體廢物管理要求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對于本項目運行后的固體廢棄物的環境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①建設單位應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通過固廢系統進行申報。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實際產生、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納入記錄,建立管理臺賬和企業內部產生和收集、貯存、轉移等部門交接制度。②必須明確企業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要求企業建立風險管理及應急救援體系,執行環境監測計劃、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及國家和省有關轉移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置過程安全操作規程、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處置全過程管理制度等。③規范建設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并按照要求設置警告標志,危廢包裝、容器和貯存場所應按照有關要求張貼標識。59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全過程嚴格管理和安全處置。5.地下水和土壤本項目對地下水和土壤采取的措施如下:源頭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實施清潔生產及各類廢物循環利用的具體方案,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藝、管道、設備、廢水(廢液)儲存應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制定滲漏監測方案,將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本項目主要通過優化生產工藝、提高廢物循環利用效率,加強生產廠區管道等源頭控制和檢漏,將污染物外泄降低到最小。分區防控措施:為了最大限度降低生產過程中有毒有害物料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項目將按簡單防滲區、一般防滲區、重點防滲區設計考慮了相應的控制措施,采取不同等級的防滲措施:①本項目重點防滲區為危廢倉庫。重點防滲區應按照相關要求做好防腐、防滲、防泄漏措施,其中重點防滲區防滲要求為:等效粘土防滲層Mb≥6.0m,K≤1×10-7cm/s。②本項目一般防滲區為生產車間、一般工業固廢倉庫。一般防滲區防滲要求:等效粘土防滲層Mb≥1.5m,K≤1×10-7cm/s。除重點防滲區和一般防滲區外,項目其他區域為簡單防滲區,采用一般地面硬化進行防滲。另外,項目必須強化防滲工程環境監管工作,強化各相關工程的轉彎、承插、對接等處的防滲,做好隱蔽工程記錄。綜上,本項目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在正確貫徹執行的情況下,對所在區域地下水和土壤環境質量影響較小。監測要求:本項目對一般污染防治區及重點污染防治區做好相關防滲措施,正常情況下對土壤和地下水無明顯影響,因此不開展土壤和地下水跟蹤監測。6.環境風險(1)環境風險識別對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附錄B,本項目涉及的風險物質識別見下表。608/本項目全廠危險物質最大使用量及臨界量見下表。8),經計算,本項目全廠Q值<1,為簡單分析。(2)典型事故情形①原輔料在儲存、使用與轉運過程中,遇明火發生火災,可能引發次生環境事故,消防尾水進入雨水管網有污染周邊水體的環境風險;②廠區廢氣處理設施若發生故障,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大氣,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③廢氣處理設施若操作不當引起火災,可能引發次生環境事故。(3)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針對本項目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提出以下風險防范措施:①貯運工程風險防范措施:原輔料不得露天堆放,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倉庫中,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搬運時輕裝輕卸,劃定禁火區,在明顯地點設有警示標志,輸配電線、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均應符合安全要求;嚴禁未安裝滅火星裝置的車輛出入生產裝置區。②廢氣處理裝置事故排放風險防范措施a平時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時發現處理設備的隱患,并及時進行維修,確保廢氣處理系統正常運行;b建立健全的環保機構,配置必要的監測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