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規程設計管理制度一、總則(一)目的為加強煤礦規程設計管理,規范煤礦生產建設行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煤礦企業的規程設計管理工作,包括礦井開拓、開采、通風、瓦斯防治、防塵、防火、防治水、提升運輸、機電、安全監控等專業的規程設計。(三)基本原則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2.以科學技術為支撐,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和工藝,提高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經濟效益。3.規程設計應結合煤礦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地質條件、開采技術條件、周邊環境等因素,做到合理、可行、有效。4.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確保規程設計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二、職責分工(一)公司層面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煤礦規程設計進行審查和監督管理,指導煤礦企業做好規程設計工作。2.公司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煤礦重大規程設計進行技術論證,提供技術支持。3.公司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煤礦規程設計管理工作。(二)煤礦企業層面1.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規程設計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規程設計工作全面負責。2.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煤礦規程設計,確保規程設計符合相關要求。3.煤礦企業各專業部門負責本專業規程設計的具體編制和實施,配合總工程師做好規程設計的審核工作。4.煤礦企業基層區隊負責按照規程設計組織現場施工,嚴格執行規程設計要求。三、規程設計編制(一)編制依據1.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2.煤礦地質勘探報告、井田開拓設計、采區設計等相關資料。3.煤礦生產實際情況和發展規劃。(二)編制內容1.礦井開拓:包括井田劃分、開拓方式、井筒形式、井底車場及硐室布置等。2.開采:包括采煤方法、采區巷道布置、回采工藝、頂板管理等。3.通風:包括通風方式、通風系統、通風設備選型等。4.瓦斯防治:包括瓦斯涌出量預測、瓦斯抽采、瓦斯監測監控等。5.防塵:包括防塵措施、防塵設備選型等。6.防火:包括防滅火措施、防火設備選型等。7.防治水:包括水文地質條件分析、防治水措施、排水設備選型等。8.提升運輸:包括提升方式、提升設備選型、運輸方式、運輸設備選型等。9.機電:包括供電系統、電氣設備選型、機械設備選型等。10.安全監控:包括安全監控系統設計、傳感器選型、監控中心設置等。(三)編制程序1.煤礦企業各專業部門根據本專業實際情況,提出規程設計編制計劃,報總工程師審核。2.總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對編制計劃進行審定后,下達編制任務。3.編制人員按照編制依據和編制內容要求,開展規程設計編制工作,形成初稿。4.初稿完成后,編制人員所在部門組織內部審核,提出修改意見。5.編制人員根據內部審核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審稿,報總工程師審核。6.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送審稿進行會審,提出會審意見。7.編制人員根據會審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報批稿,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8.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通過后,規程設計正式發布實施。四、規程設計審查(一)審查組織1.煤礦企業內部審查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2.公司層面審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或技術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二)審查內容1.規程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2.規程設計是否結合煤礦實際情況,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3.規程設計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是否存在安全隱患。4.規程設計是否與其他相關專業設計相協調。(三)審查程序1.煤礦企業將規程設計送審稿提交審查組織單位。2.審查組織單位收到送審稿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查。3.審查人員對規程設計進行詳細審查,提出審查意見。4.審查組織單位根據審查意見,形成審查報告。5.煤礦企業根據審查報告,對規程設計進行修改完善,直至通過審查。五、規程設計實施(一)培訓交底1.規程設計發布實施后,煤礦企業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所有參與施工和管理的人員熟悉規程設計內容。2.培訓內容包括規程設計的目的、依據、主要內容、施工要求、安全注意事項等。3.培訓結束后,應對培訓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4.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明確作業任務、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措施等要求。(二)現場執行1.煤礦企業基層區隊應嚴格按照規程設計組織現場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2.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實際情況與規程設計不符,應及時報告煤礦企業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分析研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3.煤礦企業應加強對現場施工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行為,確保規程設計的有效執行。(三)變更管理1.規程設計實施過程中,如因地質條件變化、生產工藝調整、安全要求提高等原因需要變更,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2.變更申請由煤礦企業基層區隊或相關部門提出,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3.變更申請批準后,應及時對規程設計進行修改,并重新組織審查和培訓交底。六、監督檢查(一)公司監督檢查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技術管理部門定期對煤礦企業規程設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規程設計的編制、審查、實施、變更等情況。2.監督檢查可采取查閱資料、現場檢查、人員訪談等方式進行。3.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整改。(二)煤礦企業內部監督檢查1.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規程設計管理工作進行自查自糾。2.內部監督檢查可由煤礦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組織,檢查內容包括規程設計的執行情況、現場施工質量、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3.對內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規程設計的有效執行。七、考核與獎懲(一)考核1.公司將煤礦企業規程設計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內容,對規程設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煤礦企業進行扣分處理。2.煤礦企業應建立健全規程設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對在規程設計管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規違紀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二)獎懲1.對在規程設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包括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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