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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北京市制造業綠色診斷工作規則(2023年版)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工信部《“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

《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遴選第

三方機構為本市工業園區和制造業企業開展義務綠色診斷,引導園

區和企業主動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特制定本規則。

(二)本規則中“綠色診斷”主要是指:綠色診斷服務商(以

下簡稱“服務商”)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對本市工業園區、規模以

上制造業企業在京生產制造環節開展診斷評估,客觀評估被診斷工

業園區和企業的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查找不足和問題,并提出合理

可行的技術改造和管理提升建議。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全市制造業綠色診斷工作的統籌和

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工作規則和工作流程、遴選服務商、統籌診斷

評估工作、評審復核診斷成果、撥付獎勵資金等。各區經濟和信息

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區經信部門”)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

統一指導下,負責本區綠色診斷工作的動員、組織、協調、管理和

監督。

二、服務商的確定

(四)服務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面向社會不定期公開征集。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擇優遴選,并向

-1-

社會公布入圍名單。

(五)申報服務商的第三方機構應滿足如下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3年無嚴重失信記錄;

2.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

的財務管理制度;

3.從事綠色診斷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

能源、環境、生態、低碳、生命周期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

不少于5人;

4.近三年參與過綠色制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

研項目,或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如專職人員不能滿足第3條關于職稱的要求,則近三年須主導過5

個以上綠色制造相關項目,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專職人員不少于

10人。

三、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的確定

(六)綠色診斷工作實行主動申報,批次管理。市經濟和信息

化局分批次開展綠色診斷工作。各區經信部門根據本區產業發展情

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動員轄區工業園區和企業參與綠色診斷。

(七)有意向的工業園區和企業從服務商入圍名單中自主選擇

服務商,并填寫綠色診斷申請表(附件1),報所在區經信部門。

區經信部門將綠色診斷申請表匯總后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八)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綠色診斷申請表進行匯總統籌,確

定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名單及相應服務商,形成批次工作清單,

-2-

反饋各區經信部門。原則上每家服務商每批次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

總數不超過10家。

(九)各區經信部門收到反饋清單后,通知被診斷工業園區和

企業啟動診斷工作,做好工業園區、企業與服務商的溝通銜接,協

助雙方確定診斷時間、流程安排和相關配合事宜。

(十)在診斷評估工作過程中,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如中止

診斷工作,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所在區經信部門,區經信部門及

時反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診斷流程與要求

(十一)診斷評估工作正式啟動前,服務商和被診斷工業園區、

企業應開展如下準備工作:

1.服務商會同被診斷工業園區、企業組建綠色診斷工作組(以

下簡稱“工作組”),確定組長和工作聯系人,制定診斷工作計劃,

并將計劃反饋被診斷工業園區、企業,抄送相關區經信部門。

2.工作組成員不應少于5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低碳、

生命周期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或主導過綠色

制造相關項目的工作人員不少于3人);工作組應包括至少1名被

診斷工業園區的相關工作負責人或被診斷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3.服務商在診斷工作開始前應向工業園區、企業提交保密承諾

書(附件2),承諾對工業園區、企業各類文檔、資料、數據及相

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未經工業園區、企業書面許可,不得對外泄

露。如有必要,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可與服務商另行簽訂保密協

-3-

議。

(十二)工作組須赴工業園區或企業現場開展診斷工作。現場

診斷時間遵循效果優先原則,視實際需要而定,且工業園區現場診

斷不應少于4個工作日,企業現場診斷不應少于2個工作日。具體

步驟如下:

1.區經信部門、服務商、工業園區或企業三方共同召開診斷工

作啟動會。區經信部門對診斷評估工作進行整體部署,服務商與工

業園區、企業對接診斷評估具體內容和相關工作安排。

2.工作組收集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綠色低碳

發展等方面的相關資料,以及工業園區和企業在持續提升綠色低碳

發展水平方面擬開展的重點工作和擬實施的重點項目等情況。

3.工作組按照分工,深入現場調研被診斷工業園區在綠色管

理、能源利用、資源利用、基礎設施、產業布局、生態環境等方面

情況;深入現場調研被診斷企業在環境、安全、質量等方面的合規

性,在綠色管理、產品生態設計、生產工藝和設備、資源能源投入、

環境排放、碳排放等方面情況;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診斷評估

工業園區和企業在綠色低碳發展方面的不足和存在問題。

(十三)現場診斷結束后,工作組開展內部討論,達成一致意

見,形成綠色診斷評估報告,報告中應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提升建

議或措施。

(十四)工作組向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正式通報診斷評估報

告內容,開展溝通交流,聽取反饋意見和建議,對報告進行修改完

-4-

善。

(十五)關于綠色診斷工作的其他相關要求如下:

1.為確保綠色診斷工作成效,各區經信部門應充分發揮屬地組

織協調作用,及時跟進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診斷工作中出現的

問題。

2.服務商應按時限和工作要求完成診斷工作。

3.被診斷工業園區、企業應配合服務商完成診斷評估工作,并

配合提供診斷工作現場照片。

4.服務商應及時跟蹤被診斷工業園區和企業后續綠色化改造

提升項目實施情況及實施效果,并按要求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和區

經信部門反饋。

5.鼓勵服務商結合綠色診斷工作,同時為工業園區義務開展綠

色園區第三方評價服務,為企業義務開展綠色工廠第三方評價服務

和節能診斷服務。

五、獎勵資金的申請和撥付

(十六)診斷完成后,服務商按要求將診斷評估報告和其他診

斷評估服務證明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相關區經信部門。

(十七)區經信部門對服務商提交的材料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

初審,組織被診斷企業和工業園區填寫《綠色診斷服務工作滿意度

評價表》(附件3),并按要求將通過初審的材料和《綠色診斷服

務工作滿意度評價表》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5-

(十八)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相關診斷評估材料進行復核,組

織專家對診斷評估報告的質量進行評審。

(十九)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診斷評估報告評審結果對服務

商給予分檔獎勵。每家工業園區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被診斷

企業上一年度產值超過10億元(含)的,每家企業獎勵金額不超

過12萬元,被診斷企業上一年度產值低于10億元的,每家企業獎

勵金額不超過8萬元。對于診斷評估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診斷評

估報告評審結果為“不合格”的,不予資金獎勵。具體獎勵標準見

《綠色診斷服務商獎勵資金標準》(附件4)。

(二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批次向服務商撥付獎勵資金,每

家服務商每年獲得的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六、服務商和被診斷工業園區、企業的管理

(二十一)服務商和工業園區、企業應遵守本工作規則,對申

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存在服務商與工業園區或企業惡意串通、

弄虛作假等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取消服務商

診斷資格,并追回騙取資金,記入信用記錄,服務商和工業園區、

企業5年內不得申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資金支持,相關服務商和工

業園區、企業負責人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十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服務商實行動態管理,如出現

下列情況之一,將取消服務商參與綠色診斷資格,且3年內不得重

新入圍:

1.對綠色診斷服務內容收取費用;

-6-

2.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

3.一年內被診斷企業滿意度評價結果為“不滿意”累計達到3

次;

4.一年內診斷評估報告評審結果為“不合格”累計達到2次;

5.對企業、工業園區和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二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制造業綠色診

斷工作規則(試行)》同時廢止。

附件:1.綠色診斷申請表

2.保密承諾書

3.綠色診斷服務工作滿意度評價表

4.綠色診斷服務商獎勵資金標準

-7-

附件1

綠色診斷申請表(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國營□集體□民營□獨資□合資□港澳臺資

企業性質

□其它(請注明)

企業所屬行業主營產品

企業上一年度

從業人員數

產值

項目負責人姓

聯系人姓名及職務

名及職務

聯系人手機聯系人郵箱

意向綠色診斷服務商名稱(請選擇三家

服務商,并按優先度排序)

本公司自愿申請綠色診斷評估服務,積極配合區經信部門和服務商開展相關工

作。

企業名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8-

綠色診斷申請表(工業園區)

園區名稱

園區管理機構名稱

所屬區名稱園區級別□國家級□市級

上一年度園區總收上一年度園區工業

入(萬元)產值(萬元)

項目責任部門

項目負責人姓名及項目負責人聯系方

職務式

聯系人姓名及職務聯系人手機

意向綠色診斷服務商名稱(請選擇三家

服務商,并按優先度排序)

本園區自愿申請綠色診斷評估服務,積極配合區經信部門和服務商開展相關工

作。

園區名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9-

附件2

保密承諾書

本單位為(工業園區/企業名稱)開展綠色診斷工作,根據國

家相關保密規定,知悉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鄭重承諾如

下:

一、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以及被診斷企業規章制度,履

行保密義務。

二、不提供虛假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審查。

三、不違規記錄、錄音存儲、復制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及生產性

物資關鍵指標的秘密信息,不違規記錄、錄音存儲、復制園區未對

外公開披露的相關信息,不違規留存相關的秘密載體。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本項目所接觸和知悉的秘密信息以及相

關內容。

五、不與其他人相互串通謊報、瞞報相關關鍵數據,不從事惡

意破壞項目有序運行,及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一切行為。

六、不采取賄賂、威脅等非法手段,不隱瞞事實真相,不惡意

篡改數據。

七、未經工業園區/企業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

作內容和涉密的任何信息。

若違反上述承諾,本單位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關

處罰。

-10-

(該承諾書一式肆份,服務商、工業園區/企業及市區主管部

門各一份)

診斷服務商(加蓋公章):

年月日

-11-

附件3

綠色診斷服務工作滿意度評價表

被診斷工業園區/企業名稱(加

蓋公章)

工業園區/企業項目負責人簽字簽字:日期:

綠色診斷服務商名稱

對服務商提供的綠色診斷評估服務的評價(請用“√”標出)

非常滿意()滿意()一般()不滿意()

對診斷服務商開展綠色診斷評估工作的具體評價和建議:(選填,可另附頁)

對綠色診斷評估工作的建議:(選填,可另附頁)

工業園區/企業后續綠色化改造的意愿、困難和建議:(選填,可另附頁)

區級經信部門審核意見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審核日期:

-12-

附件4

綠色診斷服務商獎勵資金標準

單位:萬元

診斷對象類別90分及以上80(含)-90分70(含)-80分不合格

企業年產值10億12108無獎勵資金

元及以上

年產值10億876無獎勵資金

元以下

工業園區201816無獎勵獎金

—13—

北京市制造業綠色診斷工作規則(試行)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工信部《“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

北京市關于產業綠色發展相關要求,引導企業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

平,遴選第三方機構為本市制造業企業開展綠色診斷,鼓勵并支持

制造業企業根據診斷評估結果實施綠色化技術改造,特制定本規

則。

(二)本規則中“綠色診斷”,主要是指:綠色診斷服務商(以

下簡稱“服務商”)參照《北京市制造業企業綠色診斷服務指南》

(附件1)和《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等文件和標

準,對本市規模以上和上規培育制造業企業在京生產制造環節開展

診斷評估,客觀評估被診斷企業的綠色化水平,找出企業綠色發展

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并提出合理可行的綠色化技術改造建議和管

理提升建議。綠色診斷服務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征集遴選,名單

向社會公布。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全市制造業綠色診斷工作的統籌和

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工作規則和工作流程、遴選診斷服務商、擬定

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復核診斷評估服務成果、撥付獎勵資金等工作。

各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區經信部門”)在市經

濟和信息化局的統一指導下,負責本區診斷評估工作的動員、組織、

協調、管理和監督。

-1-

二、被診斷企業的確定

(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分批次開展診斷評估工作,各區經信

部門根據本區產業發展情況制定本區工作計劃和目標,向市經濟和

信息化局報備,并做好本區企業的宣傳、動員工作。

(二)診斷評估實行敞口申報,批次管理。全市規模以上和上

規培育制造業企業從服務商入圍名單中自主選擇服務商,并填寫綠

色診斷申請表(附件2),報所在區經信部門。區經信部門按要求

將綠色診斷申請表匯總后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申請表進行審核和統籌,確定被診

斷企業意向名單,并與服務商明確診斷任務,簽訂服務合同。被診

斷企業名單反饋各區經信局。

(四)各區經信部門在收到反饋名單后,通知被診斷企業啟動

診斷工作,做好企業與服務商的溝通銜接,協助雙方確定診斷時間、

流程安排和相關配合事宜。

三、診斷流程與要求

(一)診斷前準備

1.服務商根據企業所屬行業、所在地區及診斷任務情況,組建

綠色診斷工作組,確定組長和診斷工作聯系人,制定診斷服務計劃,

并將服務計劃報送被診斷企業和區經信部門。

2.綠色診斷工作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

低碳、生命周期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診斷工

作組應包括至少1名被診斷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

-2-

3.服務商在診斷工作開始前須向企業提交保密承諾書(附件

3),承諾對企業各類文檔、資料、數據及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未經企業書面許可,不得對外泄露。被診斷企業認為如有必要,服

務商與企業可以簽訂保密協議。

(二)現場診斷

診斷工作組根據診斷服務計劃,赴企業現場開展診斷工作。現

場診斷時間遵循效果優先原則,視實際需要而定,但不應少于2個

工作日。具體步驟如下:

1.召開診斷服務工作啟動會

由區經信部門、服務商和企業三方共同召開啟動會。區經信部

門負責宣講本市和本區綠色制造政策、開展診斷評估工作的背景、

目的和意義、本次診斷評估工作整體安排。服務商與企業對接診斷

評估具體內容和安排、聯系人員等。

2.收集相關資料

診斷工作組收集被診斷企業生產經營、綠色發展等相關資料,

主要包括企業概況、日常管理、產品綠色化生態設計、工藝技術升

級改造、能源資源投入、環境排放等綠色發展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

及存在問題,企業在持續推進綠色制造方面擬開展的重點工作、擬

實施的重大項目等情況。

3.現場調研

診斷工作組按照分工現場深入調研被診斷企業在環保、安全質

量等方面的合規性、綠色管理、環境排放、資源能源投入、碳排放

-3-

等領域情況,對標同行業企業先進水平診斷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方面

的不足和存在問題。

(三)編制診斷評估報告

現場診斷結束后,診斷工作組內部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形成

《北京市制造業綠色診斷評估報告》,報告中應包括切實可行的工

作建議或措施。

(四)召開診斷工作報告會

診斷工作組向被診斷企業正式通報診斷評估報告內容,就報告

內容與企業開展溝通交流,聽取企業反饋意見和建議后對報告進行

修改完善。

(五)其他要求

1.為確保綠色診斷工作數量和效果,各區經信部門應充分發揮

屬地組織協調作用,及時跟進綠色診斷工作進展情況,并協調解決

診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服務商應履行診斷任務合同,按要求時限完成診斷工作。

3.服務商不得向企業收取診斷相關任何費用。被診斷企業需配

合服務商完成《綠色診斷評估工作確認單》(附件4),以及提供診

斷服務現場照片。

4.鼓勵服務商同時為企業免費開展綠色工廠第三方評價服務

和節能診斷服務。

四、獎勵資金的申請和撥付

-4-

(一)診斷結束后,服務商按要求將《北京市綠色診斷評估報

告》《保密承諾書》《綠色診斷評估工作確認單》等診斷評估服務

證明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區經信部門。

(二)區經信部門對服務商提交的診斷評估證明材料完整性和

合規性進行初審,組織被診斷企業填寫《綠色診斷服務工作滿意度

評價表》(附件5),并按要求將通過初審的材料和《綠色診斷服

務工作滿意度評價表》匯總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分批次對診斷評估證明材料進行復

核,并按照《綠色診斷評估報告評分表》(附件6)對診斷評估報

告的質量進行評審。

(四)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被診斷企業產值規模、滿意度評

價結果和診斷評估報告評審結果確定服務商的獎勵金額。被診斷企

業上一年度產值超過10億元(含)的,服務商每服務一家最高獲

得獎勵金額不超過15萬元,被診斷企業低于上述規模的,服務商

每服務一家獲得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對于企業滿意度評價結

果為“不滿意”或者診斷評估報告評審結果為“不合格”的,不予

資金獎勵。

(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分批次向服務商撥付獎勵資金,每家

服務商每年申領到的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五、服務商和被診斷企業的管理

(一)服務商和企業應遵守本工作規則,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負責。如存在服務商與企業惡意串通、弄虛作假等騙取財政資金行

-5-

為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取消服務商診斷資格,并追回騙取資金,

記入信用記錄,服務商和企業5年內不得申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任

何財政資金,相關服務商和企業負責人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追究

其法律責任。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服務商實行動態管理,如出現下列

情況之一,將取消服務商參與綠色診斷資格,且3年內不得重新入

圍:

1.對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收取費用;

2.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

3.一年內被診斷企業滿意度評價結果為“不滿意”累計達到3

次;

4.一年內診斷評估報告評審結果為“不合格”累計達到2次;

5.一年內完成診斷評估的企業數量少于2家;

6.對社會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影響。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遴選補充服

務商。

附件:1.北京市制造業企業綠色診斷服務指南

2.綠色診斷申請表

3.保密承諾書

4.綠色診斷評估工作確認單

5.綠色診斷服務工作滿意度評價表

-6-

6.綠色診斷評估報告評分表

-7-

附件1

北京市制造業企業綠色診斷服務指南

一、編制目的及適用范圍

(一)背景和目的

為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11月印發了

《“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工信部規〔2021〕178號,以下

簡稱《規劃》),提出要創新綠色服務供給模式,積極培育綠色制造

系統解決供應商等專業化綠色服務機構,為制造業企業提供綠色診

斷等服務。

為貫徹落實《規劃》,指導服務機構科學、規范地為我市制造

業企業實施綠色診斷服務,切實幫助企業發現問題、挖掘潛力、提

升能源資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實現綠色發展

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

境保護法》、《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國家鼓勵的工業

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參照《綠

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產品生態設計通則》(GB/T

24256)等相關標準規范,制定本指南。

(二)適用范圍

本指南描述了工業企業綠色診斷的服務程序、原則要求及各階

段任務,適用于指導綠色診斷服務機構根據《規劃》及相關文件精

-8-

神,按照有關服務合同的約定,為工業企業實施綠色診斷服務,以

及向有關部門提交綠色診斷報告、上報相關診斷數據。

二、服務程序及原則要求

(一)基本程序

服務機構為企業實施綠色診斷服務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準備、

診斷實施和報告編制三個階段。

前期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有明確診斷任務、組建診斷團隊、確

定診斷依據、編制工作計劃等;診斷實施階段的主要任務有動員與

對接、收集相關資料、開展企業綠色管理水平、環境排放、資源能

源投入、碳排放等方面的診斷;報告編制階段的主要任務有匯總診

斷結果、分析綠色發展潛力、提出綠色化改造建議等,最終形成《企

業綠色診斷評估報告》(模板見附件1-1)。

(二)原則和要求

綠色診斷服務屬于市場化行為,必須遵循企業自愿參與原則開

展,服務機構提供服務時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參照本指南要求,為企業提供專業、規范的綠色診斷服務,

確保診斷結果的真實性、結論的科學性及改造建議的可行性;

2、遵守合同條款,不得強制增補服務內容、增加企業額外負

擔;

3、建立自律機制,保守企業商業秘密,保障數據和信息安全。

三、前期準備階段

(一)明確診斷任務

-9-

根據服務合同要求,結合企業實際需求,明確綠色診斷的范圍

邊界、深度要求及統計期。

綠色診斷的范圍邊界原則上應覆蓋企業某一獨立廠區全部生

產工藝過程,如只涉及部分生產車間、生產環節或工序需報市經濟

和信息化局同意。綠色診斷按深度要求可以只完成本指南提出的通

用基礎診斷,也可以結合行業特點進一步對特定工序環節、工藝裝

備等開展專項診斷。如需開展專項診斷,由服務商與接受診斷的企

業協商確定。綠色診斷的統計期原則上為近三年,如2022年開展

的診斷工作以2019-2021年為統計期,其它年份的統計數據可作為

對照依據使用。

(二)組建診斷團隊

根據企業所屬行業、所在地區及診斷任務情況,配備相關專家,

組建診斷團隊,填寫《綠色診斷團隊成員表》(見附件1-1扉頁)。

診斷團隊應包括至少一名企業人員,可以是企業負責人、綠色發展

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有關技術人員等。

(三)確定診斷依據

根據企業所屬行業及診斷任務情況,確定診斷依據,主要包括

國家及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污染排放國家標準或地方標

準、用能和節能相關標準規范、用水和節水相關標準規范、國家和

本市綠色低碳先進適用工藝、技術和設備推薦目錄等。

(四)編制工作計劃

診斷團隊根據診斷任務要求,結合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編

-10-

制綠色診斷工作計劃,明確診斷服務的主要內容、任務分工及進度

要求。

四、診斷實施階段

(一)動員與對接

向企業宣貫綠色診斷服務對發掘綠色發展潛力、指導后續改

造、實現綠色發展、降本增效的意義,傳達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保

障數據和信息安全的自律要求。組織診斷團隊和企業進行對接,向

加入診斷團隊的企業人員明確有關責任、部署工作任務。

(二)收集相關資料

根據診斷任務及工作計劃,收集企業生產經營、綠色發展等相

關資料,主要包括企業概況、產品生態設計、工藝技術升級改造、

能源資源投入、環境排放等綠色發展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及存在問

題,企業在持續推進綠色制造方面擬開展的重點工作、擬實施的重

大項目等情況。

(三)實施企業合規性診斷

1.核查企業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是

否發生過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

2.核查企業是否使用國家和北京市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落后

設備和工藝。

3.依據GB17167、GB24789等要求,核實企業是否配備、使

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資源的計量器具和裝置。能源及資源使

用的類型不同時,應進行分類計量。

-11-

(四)實施綠色管理水平診斷

1.核查企業是否設有綠色制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發展的

制度建設、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立目標責任制。

2.核查企業是否開展綠色制造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目標、指標

和實施方案,指標應明確且可量化。

3.依據企業提供的宣傳手冊、活動策劃、培訓記錄等資料,結

合必要時的現場尋訪,核查企業否定期為員工提供綠色制造相關知

識的教育、培訓,并對教育和培訓的結果進行考評。

4.核查企業是否每年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和環境信息披露情況,

說明履行利益相關方責任的情況,特別是環境社會責任的履行情

況,報告公開可獲得。

(五)實施環境排放診斷

1.核查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

準要求(地方標準指北京市地方標準;有地方標準時,適用地方標

準,下同),并滿足區域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2.核查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是否滿足標準中更高等級的

要求,或優于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10%以上。

3.核查企業水體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

準要求,或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備相應能力和資質的處理方

進行處理,并滿足區域內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4.核查企業主要水體污染物排放是否滿足標準中更高等級的

要求,或優于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10%以上。

-12-

5.核查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是否符合GB18599及相

關標準的要求。企業無法處理的,是否將固體廢棄物轉交具備相應

能力和資質的處理方進行處理。

6.核查是否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防治技術、工藝和設備。

(六)實施資源能源投入診斷

1.核查企業生產過程中是否使用回收材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

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情況。

2.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企業主

要物料的綠色物料使用率是否達30%及以上。

3.核查企業生產過程中是否盡量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避

免有毒有害物質的泄露,滿足國家對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制使用

的要求。

4.核查企業生產過程是否實現有毒有害物質替代。

5.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單位產

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情況,并判斷所處行業水平。

6.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工業固

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判斷指標是否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90%為滿

分。

7.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廢水處

理回用率,判斷指標所處行業情況。

8.核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盡量使用再生水代替新鮮水。

9.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單位產

-13-

品綜合能耗,指標是否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中的限額要

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是否達到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

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10.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單位產

品綜合能耗,指標是否達到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中的先進值

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是否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子、

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前5%

為滿分。

11.核查單位產品取用水量是否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

準中的定額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是否達到行業平均水平(裝

備、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

標)。

12.核查單位產品取用水量是否達到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

準中的先進值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是否優于行業前20%水平

(裝備、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

值指標)。

13.核查是否采用先進適用的促進資源能源節約技術、工藝、

設備。

(七)實施碳排放診斷

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參照GB/T36132附錄A核算單位產品

碳排放量情況(裝備、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

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并判斷所處行業水平。

-14-

(八)實施其他方面診斷

核查企業是否建有能源管理中心或多能互補的智慧化能源管

理系統、是否使用高效節能變壓器、是否使用可再生能源、廠區內

非道路移動機械是否使用純電動、氫燃料電池以及企業是否通過技

術改造或自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

五、報告編制階段

診斷工作完成后,基于診斷結果分析企業綠色發展潛力、提出

改造建議,并參考附件1-1編制《北京市制造業綠色診斷評估報

告》。

(一)匯總診斷結果

以文字、圖表等形式匯總企業合規性、管理體系、產品生態化

設計、工藝技術升級改造、能源資源投入、環境排放等綠色發展信

息及數據結果。其中《綠色診斷評估評分表》(附件1-1-1)和

《綠色發展情況表》為必填項(見附件1-1-2)。

(二)分析綠色化提升潛力

基于綠色診斷結果,采用標準比對法、先進對照法、問題切入

法、專家經驗法等方法,客觀評價企業綠色發展總體水平,全面分

析綠色發展水平提升和綠色技術改造潛力。

1.分析綠色管理水平完善或措施改進的綠色發展潛力。

2.分析環境排放完善或措施改進的綠色發展潛力。

3.分析資源能源投入工藝流程優化、生產組織改進等的綠色發

展潛力。

-15-

4.分析碳排放完善或措施改進的綠色發展潛力。

(三)提出綠色化改造建議

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參考國家和本市推薦的綠色低碳產品、工

藝、設備目錄,以及其他先進適用的技術設備工藝,從生產工藝、

技術裝備、系統優化、運行管理等方面提出綠色化改造建議,對各

項改造措施的預期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評估。

綠色化改造建議應參照附件1-1-3的格式匯總,如有其他需

說明事項,可另附頁。

-16-

附件1-1

北京市制造業綠色診斷評估報告

企業名稱:

綠色診斷服務商名稱:

20年月日

-17-

基本信息表

一、企業基本信息

企業名稱

企業地址

所屬行業及行業代碼主要產品

單位性質內資(□國有□集體□民營)□中外合資□港澳臺□外商獨資

企業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電話

企業聯系人聯系人電話

電子郵件傳真

二、服務商信息

服務商名稱

服務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電話

聯系人聯系人電話

報告編制負責人負責人電話

報告審核人審核人電話

三、綠色診斷評估結果

指標得分

本機構承諾,已對企業綠色發展水平進行了診斷,材料真實有效,綠色診斷服務流程

規范完整,結論客觀公正。診斷評估報告若存在弄虛作假,本機構愿承擔責任。

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18-

綠色診斷工作組成員表

序號姓名綠色診斷工作分工職稱從事專業

專家成員

1

2

3

4

……

企業人員

1

……

-19-

綠色診斷評估報告(格式)

一、概述

1.介紹綠色診斷評估的目的、范圍及準則。

2.概述被診斷企業的基本信息、發展現狀、工藝產品和生產經

營情況。

二、診斷評估過程和方法

主要介紹診斷評估的組織安排、資料審核情況、現場診斷評估

情況、報告編寫情況。

三、診斷評估內容

服務商應按以下內容對被診斷企業進行診斷:

1.對企業的基本情況、綠色化管理水平、綠色設計、環境排放、

能源與資源投入、碳達峰碳中和等方面進行描述;

2.對企業在持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方面開展的重點工作,實施

的重大項目等方面進行描述。

四、診斷評估結論

描述企業近三年(含診斷當年)在管理體系、產品綠色化生態

化設計、工藝技術升級改造、能源資源投入、環境排放、碳減排等

綠色低碳發展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及存在問題,企業在持續推進綠

色制造方面擬開展的重點工作、擬實施的重大項目等,對企業綠色

化發展水平進行整體評估。說明附件1-1-1各診斷指標達標情況

及取值情況,并分析附件1-1-2各項指標數值變化情況及其原

因。

-20-

五、建議

提出企業提升綠色發展水平的下一步工作建議和綠色化技術

改造項目建議(附件1-1-3)。

六、參考文件

列出報告編寫過程中所使用的相關參考文件(與附件1-1-1

證明材料索引一欄對應)。

-21-

附件1-1-1

綠色診斷評估評分表

符合性說明及證明材料

序號指標名稱要求分值評分

索引

1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1

2未使用國家和北京市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落后設備和工藝。1

3通用設備或其系統實際運行效率或主要運行參數應符合該設備經濟運行的要求。1

適用時,設備應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產品。專用設備應符合產業

42

準入要求,降低能源與資源消耗,減少污染物排放。

5企業合規性和基礎設采用節水器具和設備。1

6施要求工廠的建筑應滿足國家和北京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1

7危險品倉庫、有毒有害操作間、廢棄物處理間等產生污染物的房間應獨立設置。1

企業應依據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備、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資源的計

量器具和裝置。能源及資源使用的類型不同時,應進行分類計量。企業若具有以下設

8備,需滿足分類計量的要求:(1)照明系統;(2)冷水機組、空壓機等相關用能設2

備的能耗計量和控制;(3)室內用水、室外用水;(4)空氣處理設備的流量和壓力

計量;(5)鍋爐;(6)冷卻塔。

設有綠色制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發展的制度建設、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

9綠色管理水平3

立目標責任制。

-22-

符合性說明及證明材料

序號指標名稱要求分值評分

索引

10有開展綠色制造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目標、指標和實施方案,指標應明確且可量化。3

11定期為員工提供綠色制造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并對教育和培訓的結果進行考評。3

綠色管理水平

每年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說明履行利益相關方責任的情況,特別是環境社會責任的履

122

行情況,報告公開可獲得。

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要求(有地方標準時,適用地方標

13準,下同),并滿足區域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一種大氣污染物排放不達標,該項不得3

分。

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標準中更高等級的要求,或優于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

143

準10%以上。

企業水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要求,或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

環境排放

15具備相應能力和資質的處理方進行處理,并滿足區域內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一種水體3

污染物排放不達標,該項不得分。

企業主要水體污染物排放滿足標準中更高等級的要求,或優于相關國家標準或地方標

163

準10%以上。

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符合GB18599及相關標準的要求。企業無法處理的,

173

應將固體廢棄物轉交具備相應能力和資質的處理方進行處理。

18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3

19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企業主要物料的綠色物料使用率達30%及以上。3

資源能源投入

企業盡量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避免有毒有害物質的泄露,滿足國家對產品中有

203

毒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要求。

21實現有毒有害物質替代。3

-23-

符合性說明及證明材料

序號指標名稱要求分值評分

索引

22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標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2

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標優于行業前20%水平,

232

前5%為滿分。

24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指標應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2

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指標達到75%(根據行業特點,

252

該指標可在±20%之間選取,并高于行業平均水平),90%為滿分。

26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廢水處理回用率,指標高于行業平均值。2

27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廢水處理回用率,指標優于行業前20%水平,前5%為滿分。2

資源能源投入

28盡量資源化利用污水。3

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指標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

29準中的限額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應達到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器等離2

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指標達到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

30中的先進值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應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子、電器等離2

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前5%為滿分。

單位產品取用水量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中的定額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

31的,應達到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2

業增加值指標)。

-24-

符合性說明及證明材料

序號指標名稱要求分值評分

索引

單位產品取用水量達到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中的先進值要求,未制定相關標準

32資源能源投入的,應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2

業增加值指標)。前5%為滿分。

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單位產品碳排放量,指標應優于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

33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企業碳排放總量2

按照北京市碳排放單位二氧化碳排放與核算系列地方標準計算)

碳排放

按照GB/T36132附錄A計算單位產品碳排放量,指標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

34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前5%為滿分。(企2

業碳排放總量按照北京市碳排放單位二氧化碳排放與核算系列地方標準計算)

在產品設計中引入生態設計的理念,包括:減少所使用材料的種類、使用產品本身的

353

材料或兼容材料進行標識標記、延長產品壽命等。

生態設計

按照GB/T24256對生產的產品進行生態設計,并按照GB/T32161對生產的產品進行

363

生態設計產品評價。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或多能互補的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統、智慧用水管理系統、環境排放

37信息管理系統(建有能源管理中心、智慧用水管理系統、環境排放信息管理系統各得14

分,建有多能互補的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統得2分)。

使用符合新修訂《電力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20052-2020)中1級、2

38加分項級能效標準的變壓器得1分,2級能效及以上的高效節能電機超過50%得1分,90%3

以上得2分。

39可再生能源總量比例占能源消耗總量比例不低于5%,達到10%得滿分。3

廠區內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純電動或氫能非道路移動機械得1.5分,非

403

道路移動機械全部為純電動或氫能的得3分)。

-25-

符合性說明及證明材料

序號指標名稱要求分值評分

索引

近三年累計開發綠色產品5種以上得3分,3-4種得2分,1-2種得1分。(綠色產

品包括:①國家或省級綠色產品(列入綠色設計產品以及節能、節水、再制造、資源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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