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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職業資格-法律職業試卷一(客觀題)真題庫_501、單選題關于省級人民政府的職權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省級人民政府有權審查本行政區域內較大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B、

省級人民政府制(江南博哥)定的地方政府規章,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C、

省級人民政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服從國務院,對國務院負責并報告工作D、

省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并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較大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報省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并由省級人大常委會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省級人民政府作為行政機關無權審查權力機關,故A項錯。省級人民政府規章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故B項錯。省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并對國務院負責并報告工作,故D項錯。2、單選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立、撤銷、合并、更名,其審議決定的機關是、()A、

國務院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C、

全國人大常委會D、

中共中央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3、單選題根據我國現行《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哪一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A、

李某等2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會議提出質詢案,主席團以不夠法定人數為由拒絕將其列人大會議程B、

某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了本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職務C、

某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對其所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命D、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召開前一個禮拜,將其決定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法律案(草案)發給各代表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憲法》第67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的職權范圍,其中第(12)項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全國人大組織法》第16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聯名,有權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4、單選題根據我國現行《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哪一行為構成違憲?A、

李某等2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會議提出質詢案,主席團以不夠法定人數為由拒絕將其列入大會議程B、

某省人民代表大會罷免了本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職務C、

某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對其所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命D、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召開前一個禮拜,將其決定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法律案(草案)發給各代表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職權的第(12)項: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故B選項錯誤。5、單選題根據我國現行《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哪一行為與憲法或法律不相一致?()A、

全國人大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B、

某自治縣的單行條例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變通規定C、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規定犯罪與刑罰D、

國務院改變某省政府制定的地方規章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接受全國人大的監督,全國人大有權撤銷或改變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議,包括法律,所以A項正確。根據《立法法》第66條第2款的規定,自治條例可以依照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但不得違背法律的基本原則,所以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可以對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變通規定,B項正確。《立法法》第8條規定,犯罪與刑罰問題只能由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進行規定;第9條進一步規定,有關犯罪與刑罰問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能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所以C項錯誤。國務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領導省人民政府,有權改變或撤銷省政府制定的規章,所以D項正確。6、單選題將“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載入現行憲法的是下列哪一憲法修正案?()(2010年)A、

1988年憲法修正案B、

1993年憲法修正案C、

1999年憲法修正案D、

2004年憲法修正案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3條在《憲法》第14條增加1款,作為第4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故D項正確。7、單選題依據《憲法》和法律,下列選項中表述錯誤的是?()A、

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B、

區公所是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C、

村民委員會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D、

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8條規定,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設立若干派出機關。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由此,C項的說法是錯誤的。8、單選題有權決定戰爭狀態宣布的機關是、()A、

僅全國人大B、

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C、

國家主席D、

中央軍事委員會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宣布戰爭狀態的決定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均有。國家主席僅有宣布權;中央軍事委員會僅有執行權。9、單選題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下列哪個國家機關可以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的法律在特別行政區實施?A、

中央軍事委員會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C、

國務院D、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8條第4款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中央人民政府即國務院,所以本題選C10、單選題根據憲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的任免提請必須由下列哪一機構批準?()A、

全國人大常委會B、

全國人大C、

中共中央組織部D、

最高人民檢察院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因此,應選A項,另根據《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22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11、單選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務院行使不同的職權,在下列選項中、①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②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區域劃分;③決定全國和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緊急狀態;④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國務院行使的職權是什么?()A、

①②⑧④B、

②③C、

①②④D、

②④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取權……(十二)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依據《憲法》第89條的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比較以上法條可知,國務院行使的職權是②、④兩項。12、單選題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哪個選項是國務院依法可以行使的職權?A、

決定國家預算和決算B、

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進行監督C、

決定對上海市市長的任免D、

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根據《憲法》第89條和《憲法修正案》(2004)第29條的規定,國務院依照法律規定有權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所以,D項正確,AC項錯誤。注意,全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A項中國務院僅有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的權力,審查批準權為全國人大享有。C項上海市市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監督國務院工作,所以B項錯誤。13、單選題下列可向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的主體中,不正確的是哪一個?A、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大提出制定自治條例的議案B、

鄉級人民代表大會1/5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本級人大提出對鄉長的罷免案C、

地方各級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大提出質詢案D、

鄉級人大1/10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本級人大提請組成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18條第2款的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鄉級人大代表5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大提出議案,故A對。根據該法第28條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提出質詢案,故C對。根據該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鄉級人大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1/5以上的人大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案。故B對。該法第31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可以組織關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主席團或1/10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提出。據此可知,鄉級人大無權組織關于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故D錯。14、單選題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有權決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特別行政區及其制度的機關是、()A、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C、

國家最高行政機關D、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依此,有權決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特別行政區及其制度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故A項為正確答案。15、單選題根據我國憲法,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A、

縣級以上各級人大選舉本級人民法院院長,須報上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請該級人大常委會批準B、

省、直轄市的人大常委會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C、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負責D、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照國家財政體制屬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憲法》第101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并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本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者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第107條規定: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第109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第117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管理地方財政的自治權。凡是依照國家財政體制屬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都應當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主地安排使用。因此D正確。16、單選題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

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B、

決定國務院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的設立C、

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D、

決定大赦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第(4)項職權: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可見,A項是全國人大的職權,故不該選。《國務院組織法》第11條規定,國務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精簡原則,設立若干直屬機構主管各項專門業務,設立若干辦事機構協助總理辦理事項。由此可見,B項不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故不當選。《憲法》第67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的21項職權,其中包括第7項: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第(17)項:決定特赦,所以C項正確。我國現行法律中只規定了“特赦”,沒有規定“大赦”這種赦免形式,故D項表述錯誤。17、單選題根據憲法分類理論,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2年)A、

成文憲法也叫文書憲法,只有一個書面文件B、

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是英國憲法的組成部分C、

1830年法國憲法是欽定憲法D、

柔性憲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成文憲法,是指具有統一法典形式的憲法,有時也稱文書憲法或制定憲法。故A項稱“成文憲法也叫文書憲法”正確。只要存在統一法典形式的憲法,就是成文憲法。比如,我國是成文憲法國家,因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個統一憲法典。但這并不意味著成文憲法只有一個書面文件。比如我國現行憲法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個統一憲法典外,還有5個憲法修正案。故A項“只有一個書面文件”的說法錯誤。1215年《自由大憲章》乃英國憲政之母,而英國憲政乃世界憲政之母。它是英國封建專制時期憲法性文件之一。1215年大憲章經過歷次修訂至今仍是英國法的一部分(盡管只有開始的數句、中間三條條文以及結束語仍然有效,其余條文都已被廢除)。總之,B項正確。法國1830年憲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國會同國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頒布的,故屬于協定憲法,C項錯誤。從實質意義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規定國家最重要最根本問題并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均屬于憲法。從這個意義理解的憲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沒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沒有。剛性憲法和柔性憲法是對此意義上的憲法的分類。柔性憲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機關和程序與一般法律相同的憲法,故其效力與一般法律相同,D項錯誤。18、單選題我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需要,可以設專門委員會。下列有關專門委員會的表述錯誤的是、()A、

各專門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大會閉會期間,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B、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大會通過C、

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可以補充任命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由主任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D、

各專門委員會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30條第2款曾經修改過,將“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可以補充任命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改為“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可以任免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C項內容的表述仍然是未修改前的,故C是錯誤的。19、單選題下列關于向全國人大提出議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個?()A、

全國人大主席團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法律案B、

全國人大3個以上代表團或1/10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正案C、

全國人大一個代表團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對中央軍委的質詢案D、

全國人大30名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罷免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9條規定,全國人大主席團,常委會,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職權范圍內的議案,故A項正確;根據該法第16條規定,全國人大一個代表團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對國務院的質詢案,不能對中央軍委質詢,故C項錯。根據該法第15條規定,3個以上的代表團或1/10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可以提出罷免案,故D項錯。憲法的修改,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出才能修改,故B項錯。20、單選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但要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全體組成人員的、()A、

2/3以上的多數通過B、

3/4以上的多數通過C、

1/2以上的多數通過D、

1/5以上的提議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憲法》第60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后1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21、單選題我國憲法規定了國家主席的替補制度,下列選項中對替補制度的表述哪個是錯誤的?()A、

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代理B、

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繼任C、

副主席缺位時由全國人大補選D、

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且未及補選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代理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見《憲法》第84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22、單選題根據憲法和法律,哪一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A、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規范性文件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B、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C、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D、

部門規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立法法》第78條規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該法第79條規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該法第80條規定,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該法第82條規定,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23、單選題下列哪一項不符合我國修改憲法要求的條件?()A、

全國人大常委會5人以上有權提議B、

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有權提議C、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提議D、

提議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見《憲法》第64條,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24、單選題我國的國家最高監督權由哪個機關行使?()A、

最高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檢察院C、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D、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在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國家最高監督權,其內容包括兩個方面:(1)監督各項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各種規章是否符合憲法的原則和條文的規定;(2)監督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的行為是否違反憲法,因此選C項。25、單選題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某項行政法規同憲法、法律相抵觸,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下面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采取的處理方式的描述錯誤的是、A、

由常委會工作機構分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B、

由常委會工作機構進行研究,認為必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C、

若專門委員會認為該項行政法規確實同憲法、法律抵觸,可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D、

若專門委員會認為該項行政法規確實同憲法、法律抵觸,也可以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再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立法法》第90條規定: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時,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審查要求,由委員會工作機構分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的書面審查建議,由常委會工作機構進行研究,必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該法第91條規定,若專門委員會認為該項行政法規確實同憲法、法律抵觸,可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也可以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再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所以ACD項正確。26、單選題近期,幾位法學教授撰文指出某行政法規中部分內容與我國現行憲法相抵觸。依據我國憲法和法律關于憲法監督的規定,他們可以、()A、

向國務院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B、

向最高人民法院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C、

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D、

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某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根據《憲法》第67條第(七)項,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據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審查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根據《憲法》第41條第1款,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另根據《立法法》第90條第2款規定,該條第1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研究,必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據此,選項D應選。27、單選題關于憲法解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現代各國憲法解釋機關主要有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專門機關三種。其中立法機關解釋憲法的制度源自于法國B、

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有權解釋憲法C、

憲法的擴大解釋具有高度的適應性,但應當慎重運用D、

憲法解釋要堅持依法解釋這一總的原則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A項錯誤,立法機關解釋憲法的制度源自于英國;B項錯誤,在我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C項正確,憲法的擴大解釋彈性太大,容易產生弊端,故應當慎重運用;D項錯誤,憲法解釋要堅持從嚴解釋這一總的原則。故應選C。28、單選題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是英國憲法學家提出的一種憲法分類。關于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年)A、

不成文憲法的特點是其內容不見于制定法B、

憲法典的名稱中必然含有“憲法”字樣C、

美國作為典型的成文憲法國家,不存在憲法慣例D、

在程序上,英國不成文憲法的內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樣被修改或者廢除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不成文憲法的特點是沒有統一的憲法典,但其內容也可以見于制定法,故A項錯誤。憲法典的名稱可能沒有“憲法”字樣,比如德國現行憲法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故B項錯誤。美國作為典型的成文憲法國家,也存在大量的憲法慣例,故C項錯誤。英國不成文憲法由憲法性法律、憲法判例、憲法慣例等構成,其中憲法性法律與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廢止程序相同,故D項正確。29、單選題憲法解釋是指有權解釋憲法的特定機關,根據立憲的精神,依照法定程序對憲法規范的內容、含義和界限所作的說明。下列關于憲法解釋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A、

憲法解釋的對象是憲法條文,不成文憲法國家不存在憲法解釋B、

各國確立的憲法解釋的機關分為三類、立法機關解釋、普通法院解釋和特設機關解釋C、

憲法解釋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主要包括符合憲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則,符合制憲的目的和任務原則,字面解釋原則以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原則等D、

根據解釋的目的和用意不同,憲法解釋可以分為補充解釋和違憲解釋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憲法解釋的對象是世界各國憲法典及憲法性法律中各種憲法規范的總和。不成文憲法國家雖然沒有憲法典,但它的憲法性法律也不可避免地需要進行解釋,故選項A的說法不正確。各國確立的憲法解釋的機關分為三類:立法機關解釋、普通法院解釋和特設機關解釋,故B項正確。憲法解釋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主要包括符合憲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則,符合制憲的目的和任務原則,字面解釋原則以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原則等,故C的說法正確。補充解釋和違憲解釋都是屬于有權解釋,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其分類的標準是根據目的和用意的不同。故選項D的說法是正確的。30、單選題下列判斷錯誤的是、()A、

《大清民律草案》中總則、債、物權由松岡正義等人草擬B、

《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8月完成C、

《大清民律草案》中親屬、繼承由修訂法律館單獨起草D、

《大清民律草案》分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五編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專門的民法典草案。共分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五編,1569條。其中總則、債、物權三編由日本法學家松岡義正等人仿照德、日法典的體例和內容草擬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資產階級民法的理論、制度和原則,而親屬、繼承兩編則由修訂法律館會同禮學館起草,帶有濃厚的中國傳統禮教的色彩,故選C項。31、單選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法經》是我國第一部公布的成文法B、

晉國趙鞅將其所編刑書鑄于鼎上,公之于眾,是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C、

鄭國子產“鑄刑書”,向社會公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D、

鄭國子產公開“竹刑”,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B、D項比較容易判斷出說法錯誤,C項的錯誤之處在于趙鞅將其前任執政范宣子所編刑書鑄于鼎上,此刑書不是趙鞅所編。32、單選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大清民律草案》經正式公布,但未及實施B、

《大清新刑律》是《大清現行刑律》完成前的過渡性法典C、

清末修律在法典編纂形式上仍然遵循傳統的“諸法合體”的形式D、

《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沿襲了《訓政時期約法》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僅兩個多月,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的統治隨即崩潰,該部草案并沒有正式頒布和實施。所以A錯誤;《大清現行刑律》是《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過渡性法典,B項正好弄反了,所以錯誤;清末修律在法典編纂形式上改變了傳統的“諸法合體”形式,明確了實體法之間、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的差別,所以C項也錯誤;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與《訓政時期約法》和“五五憲草”一脈相承。所以D項正確。故應選D。33、單選題下列有關法制思想的說法,錯誤的表述是、()A、

“以德配天,明德慎罰”是對夏商神權政治學說的繼承和發展,是周王朝的新的統治策略和治國方針B、

漢代中期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罰”被儒家發揮成“德主刑輔,禮刑并用”的基本策略C、

“明刑弼教”一詞最早見于《尚書》,首先對“明刑弼教”做了新的闡述的是著名理學家朱熹D、

“明刑弼教”思想與“德主刑輔”的傳統立法、司法原則一脈相承,在德與刑的關系上其思想也是一致的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周初統治者為了謀求長治久安,繼承了夏商以來的神權政治學說。同時為了修補神權政治學說中的缺漏,并確定周王朝的新的統治策略,進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罰”的政治法律主張。漢代中期以后,這一主張被儒家發揮成“德主刑輔,禮刑并用”的基本策略,從而為“禮法結合”為特征的中國傳統法制奠定了理論基礎。所以A、B兩項正確;“明刑弼教”是“明與五刑,以弼五教”之語的簡稱,最早見于《尚書·大禹謨》,從字面觀,“弼”乃輔佐之義,似與“德主刑輔”的傳統立法、司法原則并無不同。實則不然,“德主刑輔”中,德為刑綱,刑受德的制約,處于次要的輔助地位。宋代以后,在處理德刑關系上有突破,著名理學家朱熹首先對其“明刑弼教”作了新的闡釋,提高了禮刑關系中刑的地位。他強調,刑與教的實施可“或先或后”,“或緩或急”。經此一說,刑與德的關系不再是主次關系,德對刑不再有制約作用,而只是刑罰的目的,刑罰也不必拘泥于“先教后刑”的框框,而可以“先刑后教”。所以C項正確,D項錯誤。34、單選題下列有關會審公廨的說法,錯誤的是、A、

會審公廨是西方列強在中國取得的觀審制度B、

會審公廨是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的擴張和延伸C、

凡涉及外國人案件,必須有領事官員參加會審D、

觀審租界內純屬中國人之間的訴訟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會審公廨是1864年清廷與英、美、法三國駐上海領事協議在租界內設立的特殊審判機關,并不是一種制度。觀審制度是西方列強在華取得領事裁判權后,確立的強行干預中國司法審判的制度。BCD的說法都是正確的。35、單選題下列有關兩漢、南北朝時期的法制表述中不正確的是、()A、

“親親相首匿”的原則是漢宣帝時確立的B、

“官當”是北魏時候首先確立下來的C、

西漢時期的負責法律監督的官員稱為御史中丞,而東漢稱為御史大夫D、

《泰始律》又被稱為“張杜律”,豐富了刑法總則的內容,同時向著“寬刑”、“禁簡”的方向邁了一大步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A選項中的原則來源于“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理論,它反映了漢代法律儒家化的特征。B選項中的官當制度是封建社會允許官吏以官職爵位折抵徒刑的特權制度,正式出現在《北魏律》與《陳律》中。C選項正好將兩漢的法律監督官員的稱呼搞反了。D選項中的《泰始律》就是《晉律》,因為是西晉泰始三年頒布,所以又稱為《泰始律》。36、單選題下列有關清末司法體制變化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

清末司法機構改革后,法部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B、

觀審制度是在《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稅則》及《虎門條約》中確立的C、

根據領事裁判權的規定,中國人與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之間的訴訟依被告主義原則D、

清末實行審檢分立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檢察廳,負責刑事案件的公訴,同時實行審判監督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1)清末改刑部為法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事務;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實行審檢合署。因此,A項錯誤。(2)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確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稅則》及隨后簽訂的《虎門條約》;而觀審制度是西方列強取得在華領事裁判權后,才確立的強行干預中國司法審判的制度,它是原有領事裁判權的擴充。因此,B項不正確。(3)根據領事裁判權,中國人與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間的訴訟依被告主義原則: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之間的訴訟由所屬國審理;不同國家的僑民之間的爭訴適用被告主義原則。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與非享有領事裁判權國家的僑民之間的訴訟,前者是被告則適用被告主義原則,后者是被告,則由中國法院管轄。因此,C項正確。(4)清末實行司法體制改革后,實行審檢合署,在各級審判庭內設置相應的檢察廳,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提起公訴,同時實行審判監督,并可參與民事案件的審理,充當訴訟當事人或公益代表人。因此,D項不正確。37、單選題下列有關唐代公、私罪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

“緣公事致罪”就是公罪B、

“不緣公事私自犯者”屬于私罪C、

公罪從重處罰,適用“官當”時,一個官職對公罪比私罪少當一年徒刑D、

這種劃分和秦代將犯罪劃分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原理基本相同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1)唐律區分公、私罪的原則。唐律規定公罪從輕,私罪從重。所謂公罪是指“緣公事致罪而無私曲者”,即在執行公務中,由于公務上的關系造成某些失誤或差錯,而不是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謂私罪包括兩種:一種是指“不緣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與公事無關。另一種是指“雖緣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職權,徇私枉法,如受人囑托,枉法裁判等,雖因公事,也以私罪論處。適用官當時,也要區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當1年徒刑。唐律之所以要區分公罪與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護各級官吏執行公務、行使職權的積極性,以便提高國家的統治效能;同時,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濟私,以權謀私,保證法制的統一。因此,A、C項錯誤,B項正確。(2)秦律中的“公室告”與“非公室告”。秦律把殺人、偷盜等危害封建統治的犯罪列為嚴懲對象,這類犯罪稱為“公室告”,官府對此必須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盜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訴訟,稱為非“公室告”。對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強行告訴的,還要給予處罰。與此同時,提倡官吏主動糾舉罪犯,同時鼓勵罪犯投案自首,用以減少官府偵緝與追捕的困難。可見秦律是根據告訴權的不同,將犯罪分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兩類。而唐律公、私罪是對官吏犯罪所做的分類,依據的原則明顯不同。D項錯誤。38、單選題下列有關唐宋時期司法機關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

唐代的大理寺負責中央百官和京師笞杖刑以上的所有案件B、

唐代的三司推事是指由刑部尚書、御史大夫、大理寺卿組成臨時最高法庭審理重大案件C、

在唐朝,執掌糾彈中央百官的機構是御史臺的殿院,而對地方官吏進行監察的監察官稱為巡按使D、

從宋太宗時期開始,在州縣之上設立提點刑獄司,專職監督地方審判,詳錄囚徒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1)唐代的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為正副長官,行使中央司法審判權,審理中央百官與京師徒刑以上案件。凡屬徒流案件的判決,須報送刑部復核;死刑案件必須奏請皇帝批準。同時大理寺對刑部移送的死刑與疑難案件具有重審權,故A項不正確。(2)唐代中央或地方發生重大案件時,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組成臨時最高法庭審理,稱為“三司推事”,故B項也不正確。(3)唐代御史臺分設臺院、殿院、察院,統轄下屬的諸御史。臺院是御史臺的基本組成部分,執掌糾彈中央百官,參與大理寺的審判和審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殿院執掌糾察百官在宮殿中違反朝儀的失禮行為,并巡視京城及其他朝會、郊祀等。察院執掌糾察州縣地方官吏的違法行為。唐代時以“道”為監察區,全國共分為十道,每道設一名監察御史,稱為巡按史,品級雖低,但權力極大,是皇帝設在地方的耳目。因此,C項錯誤,正確的說法應該為臺院。(4)宋代地方州縣仍實行司法與行政合一之制。但從太宗時起加強地方司法監督,在州縣之上,設立提點刑獄司,作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機構。提點刑獄司定期巡視州縣,監督審判,詳錄囚徒。凡地方官吏審判違法,輕者,提點刑獄司可以立即處斷,重者,上報皇帝裁決。因此,D項正確,當選。39、單選題關于憲法的歷史發展,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2014年)A、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普遍化發展,是近代憲法產生的經濟基礎B、

1787年美國憲法是世界歷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憲法C、

1918年《蘇俄憲法》和1919年德國《魏瑪憲法》的頒布,標志著現代憲法的產生D、

行政權力的擴大是中國憲法發展的趨勢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在憲法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行政權力的擴大并不是中國憲法發展的趨勢。相反,中國憲法一直強調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以確保國家權力的平衡和穩定。同時,中國憲法也注重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以促進社會的公正和和諧。因此,選項D是不正確的。40、單選題下列有關唐宋訴訟制度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

根據《唐律疏議》,除了老幼廢疾之人,都可以使用刑訊B、

唐律規定刑訊只能使用常行杖,且拷囚次數不得超過三次,總數不得超過二百C、

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的是《宋刑統》D、

宋代訴訟中,人犯否認口供稱為“別勘”,由另一法官或司法機關重審的稱為“翻異”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1)唐律規定對兩類人禁止使用刑訊,只能根據證據來定罪。一是具有特權身份的應議、請、減之人;二是老幼廢疾之人,指年70以上15以下、一肢廢、腰脊折、癡啞、侏儒等,對上述兩種人,居律規定:“不合拷訊,皆據眾證定罪”,即必須有三人以上證實其犯罪事實,才能定罪,故A項不正確。(2)唐代刑訊必須使用符合標準規格的常行杖,以杖外他法拷打甚至造成罪因死亡者,承審官要負刑事責任。其次,拷囚次數不得超過三次,每次應間隔20天,總數不得超過200,權罪以下不得超過所犯之數。若拷訊數滿仍不招供者,必須取保釋放。凡有違犯,承審官要負刑事責任。其三,拷訊數滿,被拷者仍不承認的,應當反拷告狀之人,以查明有無誣告等情形,同時規定了反拷的限制。因此,B項說法正確。(3)《唐六典》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即所謂“鞫獄,官與被鞫人有親屬仇嫌者,皆聽更之”,故C項說法錯誤。(4)宋代,在訴訟中人犯否認口供稱“翻異”,事關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別一司法機關重審,稱“別勘”。因此,D項也不正確。41、單選題關于民國時期的憲法,下列哪一選項的說法不正確?()A、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性文件,實行責任內閣制B、

“天壇憲草”是北洋政府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采用資產階級三權分立的原則,確認民主共和制度C、

“賄選憲法”是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對“國權”和“地方制度”作了專門規定D、

《中華民國憲法(1947)》的基本精神與《訓政時期約法》和“天壇憲草”一脈相承,用不完全責任內閣制與實質的總統制的矛盾條文,掩蓋蔣介石個人專制統治的本質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憲法性文件。《臨時約法》具有中華民國臨時憲法的性質,實行責任內閣制。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天壇憲草”因在北京天壇起草而得名,是北洋政府時期的第一部憲法草案。采用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確認民主共和制。故B選項正確,不當選。“賄選憲法”即北洋政府1923年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頒行的憲法。為平衡各派大小軍閥的關系,鞏固中央大權,對“國權”和“地方制度”作了專門規定。故C選項正確,不當選。《中華民國憲法(1947)》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基本精神與《訓政時期約法》和“五五憲草”一脈相承,用不完全責任內閣制與實質的總統制的矛盾條文,掩蓋蔣介石個人專制統治的本質。D選項應為“五五憲草”而非“天壇憲草”,故D選項錯誤,當選。42、單選題下列關于宋朝的法律制度說法錯誤的是、()A、

《宋刑統》是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B、

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對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成為斷案的依據C、

宋代新的折杖法規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換成臀杖和脊杖D、

北宋將凌遲正式作為法定死刑的一種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宋刑統》是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由太祖詔“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頒行天下”,A項正確。敕的本意是尊長對卑幼的一種訓誡,南北朝以后稱為皇帝詔令的一種。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對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效力高于律,成為斷案的依據,故B項正確。宋代的新的折杖法意在籠絡人心,改變五代以來刑罰嚴苛的弊端,規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換成臀杖和脊杖,故C項正確。凌遲正式作為法定死刑的一種是從南宋開始的,故D項錯誤。43、單選題宋代的民事法律已經比較發達,以下關于宋代民事方面的規定,說法錯誤的有、()A、

宋承襲唐制,對借與貸進行了區分,其中借指使用借貸,而貸指消費借貸B、

在繼承制度上,繼續執行嫡長子繼承制,即財產繼承由嫡長子主持分配,同時,承認遺腹子的繼承權C、

在婚姻關系的解除上,繼續按照唐代“七出”、“三不去”制度辦理,嚴格禁止婦女改嫁D、

宋代的買賣契約分為絕賣、活賣與賒賣三種,三者都必須訂立書面契約,取得官府承認,才能視為合法有效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宋代商品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促使民事法律更為發達。宋朝沿襲了唐朝的制度,對借與貸進行了區分,其中借指使用借貸,而貸指消費借貸。故A選項正確。宋代法律沿襲以往遺產兄弟均分制外,承認遺腹子與親生子享有同{樣繼承權。故B選項正確。在婚姻關系的解除上,雖然仍然實行唐代的“七出”、“三不去”,但是也發生少許的變通。例如,在《宋刑統》中規定,丈夫外出三年不歸,六年不通問,準妻改嫁或離婚,只不過不許妻子擅自離家出走,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妻子要被判處三年徒刑;丈夫死亡,妻也可改嫁,只不過不能帶走家中財產而已,從而嚴格維護家族財產不被轉移。故C選項錯誤。宋代的買賣契約分為絕賣、活賣與賒賣三種,活賣、絕賣和賒賣都必須訂立書面契約,取得官府承認,才能視為合法有效。故D選項正確。44、單選題下面關于唐朝的自首制度,說法錯誤的是?()A、

犯罪被揭發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稱作自首B、

謀反等重罪或造成嚴重后果無法挽回的犯罪不適用自首C、

自首者可以免罪D、

對于自首如實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舉發而能到官府交代的罪行,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發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稱作自新,自新是被迫的,故A項錯誤。謀反等重罪或造成嚴重后果無法挽回的犯罪不適用自首,B項正確。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贓物必須按法律如數償還,以防止自首者非法獲財,C項正確。自首不徹底的叫“自首不實”,對犯罪情節交代不徹底的叫“自首不盡”,“自首不實不盡者”,各依“不實不盡之罪罪之”,如實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故D項正確。45、單選題按照周代的禮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稱為“七出”。該七種離婚的條件包括、A、

前貧賤后富貴B、

不順父母C、

殘疾D、

有所取無所歸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按照周代的禮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稱為“七出”。所謂“七出”,又稱“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項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棄之,即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其中,不順父母(公婆)是“逆德”,無子是絕嗣不孝,淫是亂族,妒是亂家,有惡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會離間親屬,盜竊則是反義。故為人妻者若有此七項之一,夫家即可休棄之。“有所娶而無所歸”是指女子出嫁時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時已無本家親人可靠。若此時休妻則置女子于無家可歸之地,故不能休妻,屬“三不去”即不能離異休棄的原則之一。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項。46、單選題下列有關唐宋之前中國古代各時期中央司法機關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

西周時期中央最高司法官吏是大司寇B、

西漢時期中央司法機關的長官為廷尉C、

東漢時期中央最高監察官是御史大夫D、

北齊時期廷尉擴充為大理寺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1)西周時期的司寇。周天子是最高裁判者,中央設大司寇,負責實施法律法令,輔佐周王行使司法權。大司寇下設小司寇,輔佐大司寇審理具體案件。大、小司寇下設專門的司法官吏。此外,基層設有士師、鄉士、遂士等,負責處理具體司法事宜。因此,A項正確。(2)秦漢時期的延尉。皇帝掌握最高審判權;廷尉為中央司法機關的長官,審理全國案件。漢承秦制,廷尉仍為中央司法長官,郡守為地方行政長官;也是當地司法長官,負責全郡案件審理;縣令兼理本縣司法,負責全縣審判工作;基層設鄉里組織,負責本地治安與調解工作。由此,B項也正確。(3)北齊的大理寺。北齊時期正式設置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為正副長官。大理寺的建立增強了中央司法機關的審判職能,也為后世王朝健全這一機構奠定了重要基礎,D項正確。(4)御史制度。漢代時期御史大夫(西漢)、御史中丞(東漢),負責法律監督。西漢武帝以后設立司法校尉,監督中央百官與京師地方司法官吏;刺史,專司各地行政與法律監督之職。所以,C項錯誤,正確的應該是御史中丞。47、單選題漢代規定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的原則稱為、A、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B、

上請C、

恤刑D、

親親得相首匿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親親得相首匿是漢宣帝時確立的。來源于儒家“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理論,指卑幼親屬首匿尊長親屬的犯罪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尊長親屬首匿卑幼親屬,罪應當處死的,可上請皇帝寬貸。它反映出漢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響后世封建立法。48、單選題《欽定憲法大綱》是在“預備立憲”活動中,由“憲政編查館”編訂,清政府于1908年8月27日頒布的一個憲法性文件。其基本特點是、()A、

實行憲政B、

保護人民利益C、

皇帝專權,人民無權D、

推行預備立憲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需要注意的是,在《欽定憲法大綱》共23條條文中,正文部分的“君上大權”共有14條,附錄部分的“臣民權利義務”只有9條。明確規定了“君上大權”至高無上,“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嚴,不可侵犯。”而臣民的權利、義務,均以“在法律范圍內”作為限制語,并規定皇帝“得以詔令限制臣民之自由”。這些都說明了《欽定憲法大綱》的基本特點就是皇帝專權,人民無權。因此,本題的正確選擇是C。49、單選題清代,兩個人在京城街上發生口角,其中一人將另一人打傷,按律應處以杖刑,請問對此案有管轄權的是?()A、

刑部B、

大理寺C、

都察院D、

案件發生地所在縣衙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明清時期的司法機關一改隋唐以來的大理寺、刑部、御史臺的體系而改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是清代的主審機關,其職權主要有:(1)審理中央百官犯罪;(2)審核地方上報的重案(死刑應交大理寺復核);(3)審理發生在京師的笞杖刑以上案件;(4)處理地方上訴案件與秋審事宜;(5)主持司法行政與律例修訂事宜。按此職權,A項是正確的。與此區別的是唐代的大理寺負責審理中央百官與京師徒刑以上案件。50、單選題關于憲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2010年)A、

憲法確立了法律體系的基本目標B、

憲法確立了立法的統一基礎C、

憲法規定了完善的立法體制與具體規劃D、

憲法規定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在一個國家,法律體系的建立與發展首先要體現憲法的基本原則,即憲法規定了法律體系的基本性質與目標。憲法作為法律體系的核心,奠定了法律體系發展的基本目標。故A項正確。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核心的統一的、有機的整體,一切法律、法規與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都以憲法為基礎,其內容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因此,憲法提供了立法的統一基礎。故選項B正確。《憲法》僅是立法體制發展與完善的基礎與依據。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問題,具體的問題由普通法律調整。憲法不可能規定“完善的立法體制與具體規劃”,故C項表述錯誤。《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二)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七)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八)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第89條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第99條第2款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第104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第108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憲法的上述規定確立了“解決法律體系內部沖突的基本機制”。立法法關于法律沖突解決機制,只是上述規定的具體化而已,故D項表述正確。選項A“基本目標”、選項B“統一基礎”、選項D“基本機制”的表述,與憲法的根本法特征相一致,而選項C“完善的”、“具體”的表述與憲法的根本法特征不一致。51、單選題下列關于兩漢時期法律儒家化的表述正確的是、()A、

上請制度始于漢高祖劉邦,到東漢時期已成為官貴的一項普遍特權,但死刑不能適用該制度B、

恤刑只針對老幼C、

親親得相首匿原則主張親屬間首謀藏匿罪犯都應該不負刑事責任D、

春秋決獄實行論心定罪的原則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1)漢高祖劉邦七年下詔:“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即通過請示皇帝給有罪貴族官僚某些優待。其后,宣帝、平帝相繼規定上請制度,凡百石以上官吏、公侯及子孫犯罪,均可以享受“上請”優待。東漢時“上請”適用面越來越寬,遂成為官貴的一項普遍特權,從徒刑二年到死刑都可以適用。因此,A項不正確。(2)漢代統治者以“為政以仁”相標榜,強調貫徹儒家矜老恤幼的恤刑思想。年80歲以上的老人,8歲以下的幼童,以及懷孕未產的婦女、老師、侏儒等,在有罪監禁期間,給予不戴刑具的優待,老人幼童及連坐婦女,除犯大逆不道詔書指明追捕的犯罪外,一律不再拘捕監禁。因此,B項不正確。(3)“親親得相首匿”原則是漢宣帝時期確立的。主張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來源于儒家“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理論,對卑幼親屬首匿尊長親屬的犯罪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尊長親屬首匿卑幼親屬,罪應處死的,可以上請皇帝寬待。C項表述用詞太絕對,不夠嚴謹,親屬間首謀藏匿犯罪的行為不是必然免除刑事責任的。(4)漢代中期以后,儒家正統思想已經確立,實行春秋決獄、“論心定罪”的原則,如犯罪人主觀動機符合儒家“忠”、“孝”精神的,即使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也可以減免刑事處罰;相反,犯罪人的主觀動機嚴重違背儒家倡導的精神,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也要給予嚴懲,故D項表述正確。52、單選題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即所謂“鞫獄,官與被鞫人有親屬仇嫌者,皆聽更之”,描述的是下列哪部法典?A、

《唐律疏議》B、

《唐六典》C、

《宋刑統》D、

《大明律》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為防止審判官因親屬或仇嫌關系故意出入人罪,《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53、單選題西周時男家請媒人向女方提親,叫、A、

納吉B、

問名C、

納采D、

請期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西周合禮合法的婚姻的“六禮”程序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采:男家請媒人向女方提親;問名:女方答應議婚后男方請媒人問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廟以定兇吉;納吉:卜得吉兆后即與女方訂婚;納征,又稱納幣:男方送聘禮至女方家;請期:男方攜禮至女家商定婚期;親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婚姻也最終成立。54、單選題下面關于觀審制度,表述錯誤的是、()A、

外國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屬國領事官員也有權前往觀審B、

外國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屬國領事官員如認為審判判決有不妥之處,可以提出新證據等C、

外國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屬國領事官員如認為審判判決有不妥之處,可以自己審判D、

是西方列強強行干預中國審判的制度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外國人并不能自己審判。所以C項表述是錯誤的。55、單選題下列有關中國古代刑罰適用原則,表述正確的是、()A、

秦朝對共犯罪與集團犯罪實行加重處罰的原則,在處罰侵犯財產罪上共犯罪較個體罪處罰從重,集團犯罪(3人以上)較一般犯罪處罰從重B、

唐代區分了公、私罪,并規定公罪從重,私罪從輕。目的是打擊某些官吏假公濟私,以權謀私的行為C、

化外人原則指的是、同國籍的外國僑民在中國犯罪的,由唐王朝按照其所屬本國法律處理,不同國籍僑民在中國犯罪的,實行屬地主義原則,按唐律處罰D、

明朝對盜賊及有關錢糧等事,較唐律處罰為輕;對謀反等犯罪則加重處罰。這是“重其所重,輕其所輕”原則的具體體現,也是“明刑弼教”這一立法思想在明朝的具體表征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秦朝對共犯罪與集團犯罪實行加重處罰的原則,在處罰侵犯財產罪上共犯罪較個體罪處罰從重,集團犯罪(5人以上)較一般犯罪處罰從重,所以A錯誤;唐代區分了公、私罪,并規定公罪從輕,私罪從重。故B選項表述錯誤,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區分公罪和私罪的范圍;化外人原則是唐代的刑罰原則,其具體含義是:同國籍的外國僑民在中國犯罪的,由唐王朝按照其所屬本國法律處理,實行屬人主義,不同國籍僑民在中國犯罪的,實行屬地主義原則,按唐律處罰。所以C正確;明朝對盜賊及有關錢糧等事,較唐律處罰為重;對“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一般犯罪,明律處罰輕于唐律。這是“重其所重,輕其所輕”原則的具體體現,故D項表述錯誤。56、單選題關于唐律中保辜制度的解釋正確的是、A、

官吏利用職權非法收受所轄范圍內百姓或下屬的財物,應受到處罰B、

一人犯罪,由家族內出面擔保,姑且保留看管的制度C、

對傷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顯露的,規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內對被害方傷情變化負責的一項特別制度D、

對于自首的罪犯減免刑罰的制度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A項叫“受所監臨”,C項是唐代的保辜制度,而且唐代確立了保辜期限,用以判明傷人者的刑事責任,如手足毆傷人者限十日,折跌肢體及破骨者五十日等,盡管不夠科學,但較以往卻是一個進步。57、單選題下列對清代會審制度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

清代會審制度形成了秋審、朝審、熱審等比較規范的會審體制B、

朝審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復奏制度C、

案件經過朝審程序后,分四種情況處理、情實、緩決、可矜和留養承嗣D、

會審制度是慎刑思想的一種反映,但在實踐中卻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秋審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復奏制度,因此,B項錯誤,應入選。其余三項表述都是正確的。58、單選題關于古代司法體制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明代的大審是一種會審制度,每三年舉行一次B、

清末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C、

明代都察院掌復核駁正,都察院發現有“情詞不明或失出入者”,駁回刑部改判,并再行復核D、

明代刑部、大理院、都察院三大司法機關統稱“三法司”,對重大疑難案件三法司共同會審,稱“三司會審”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明代的會審制度包括九卿會審、朝審、大審等。大審始于明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憲宗命司禮監(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員在堂居中而坐,尚書各官列居左右,從此“九卿抑于內官之下”,會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審囚徒。《明史·刑法志》載:“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審。”可見,明代的大審不是每三年舉行一次,而是每五年舉行一次,A項錯誤。清末司法機關發生了較大的變化,B項正確。明代大理寺掌復核駁正,而非都察院,C項錯誤。清末改“大理寺”為“大理院”,故明代時應為“大理寺”,D項錯誤。59、單選題清代,一個人是家里獨子,有年老的,父母需要贍養,但他犯了死罪,經秋審程序后,發現案情屬實,罪名恰當,按清代的法律,應如何處理?()A、

奏請執行死刑B、

流三千里C、

減為徒流D、

按留養奏請皇帝裁決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秋審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復審制度,因在每年秋天舉行而得名。秋審對象主要是全國上報的斬、絞監候案件。朝審是對刑部判決的重案及京師附近絞、斬監候案件進行的復審。經過秋審與朝審,留養承嗣者: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有親老丁單情形,合乎申請留養條件的,按留養奏諸皇帝裁決。故正確的是D項。60、單選題下面關于《明大誥》的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

《明大誥》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國初年開始編修,于洪武三十年完成并頒布天下的法典B、

《明大誥》律文簡于唐律,精神嚴于宋律,成為終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C、

《明大誥》是明初的一種特別刑事法規,對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處罰D、

《明大誥》首創了折杖法正確答案:

C

參考解析:《明大誥》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間編修的,A項所指的是《大明律》。B項,明太祖死后,大誥被束之高閣,不具法律效力,成為終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的是《大明律》。D項中,折杖法始于宋代,《宋史·刑法志》說:“太祖受禪,始定折杖之制。”故答案選C項。61、單選題根據《憲法》的規定,關于憲法文本的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3年)A、

《憲法》明確規定了憲法與國際條約的關系B、

《憲法》明確規定了憲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

作為《憲法》的《附則》,《憲法修正案》是我國憲法的組成部分D、

《憲法》規定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性質和產生,兩者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十五)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的批準和廢除;……”第8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批準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憲法》明確規定了國際條約的締結程序,但并未明確規定憲法與國際條約的關系,故A項錯誤。《憲法》第64條第1款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據此,《憲法》明確規定憲法的修改制度,但并未明確規定憲法制定制度,故B項錯誤。憲法附則,是指憲法對于特定事項需要特殊規定而作出的附加條款。就附則的名稱而言,有稱暫行條款者,有稱過渡條款、最后條款、特別條款、臨時條款者,也有直稱附則或附錄的。無論名稱如何,都屬于附加條款的范疇。我國現行憲法沒有附則。《憲法修正案》是對憲法文本的修改,并非憲法附則,故C項“(《憲法修正案》)作為《憲法》的《附則》”的表述錯誤。《憲法》第111條第1款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據此,D項正確。62、單選題下列關于唐宋司法制度的理解,正確的是、A、

唐承隋制、宋沿唐制,設大理寺、刑部、御史臺分掌中央司法審判職權B、

大理寺審理中央百官與京師發生的案件C、

宋太祖時,刑部被審刑院代替D、

御史臺分設臺院、殿院、史院,統轄下屬的諸御史正確答案:

A

參考解析:A項正確,大理寺審理中央百官與京師徒刑以上案件,宋太祖是為加強對中央司法機關的控制而設立的,但刑部依然存在,但地位在審刑院之下,神宗時裁撤審刑院,恢復了大理寺和刑部的原有職能。刑部主要負責死刑復核、在押犯的申訴,以及官員的昭雪等事。御史臺中分設臺院、殿院和察院,臺院執掌糾彈中央百官,參與大理寺的審判和審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殿院執掌糾察百官在宮殿中違反朝儀的行為和巡視京城及其他朝會、郊祀中的失禮行為。察院糾察州縣地方官吏的違法行為。唐代時以“道”為監察區,每道設一名監察御史,稱為巡按使,品級雖低,但權力極大,是皇帝監督地方的耳目。63、單選題唐朝曾被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是相繼于秦漢之后的中國第二帝國時期,唐朝繁盛而吸引了眾多外域人士,來長安經商和求學的外域人士數不勝數。天授元年(690年),某扶桑商販與阿拉伯商販因生意上的糾紛大打出手,扶桑商販將阿拉伯商販用力推出門外,阿拉伯商販站立不穩,撞倒門旁的一摞酒壇,當場斃命。根據唐朝的法律規定,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

若事發后,在官府還沒有查知的情況下,扶桑商販逃回本國,經過劇烈的思想斗爭又回到長安主動投案,可成立自首B、

根據《唐律·斗訟律》中的“化外人原則”,本案應按唐律對當事人進行處罰C、

若阿拉伯商販未當場死亡,則在一定期限內根據其傷情的變化,確定扶桑商販對其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D、

扶桑商販構成“過失殺”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舉發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發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稱作自新。A選項中的說法正確。《唐律》規定了“化外人原則”,即同國籍外國僑民在中國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屬本國法律處理,實行屬人主義原則,不同國籍僑民在中國犯罪者,按唐律處罰,實行屬地主義原則。B項中的兩人來自不同國家,依“化外人原則”應按《唐律》處罰。但是,要注意的是“化外人原則”規定在名例篇而非斗訟篇,所以,B選項中的說法錯誤。C選項中所描述是保辜制度。保辜制度是指對傷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顯露的,規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內對被害方傷情變化負責的一項特別制度。故C選項的說法正確。按《唐律》的規定,過失殺是“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至”。本題中阿拉伯商販當場死亡.應屬“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至”的“過失殺”,故D選項中的說法正確。64、單選題關于清末“預備立憲”,下列哪一選項可以成立?()A、

1908年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作為中國近代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制度B、

《十九信條》取消了皇權至上,大大縮小了皇帝的權力,擴大了國會與內閣總理的權力C、

清末成立的資政院是中國近代第一屆國家議會D、

清末各省成立了諮議局作為地方督撫的咨詢機關,權限包括討論本省興革事宜、預決算等正確答案:

D

參考解析:1908年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的實質是給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披上“憲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君主的絕對權力,并沒有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國家制度,故選項A不成立。《十九信條》在形式上被迫縮小了皇帝的權力,相對擴大了議會和總理的權力,但仍強調皇權至上,故選項B取消了“皇權至上”的說法不成立。資政院是承旨辦事的御用機構,與近現代社會的國家議會有根本性的不同,故選項C不成立。選項D說法成立,不予贅述。65、單選題下列表述中,完全正確的組合是、()①西周時期的契約分為買賣契約和借貸契約,買賣契約稱為“傅別”,借貸契約稱為“質劑”。②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是西周時期婚姻締結的三大原則,而且合禮合法的婚姻必須通過特定的程序方告成立,即“六禮”。③西周時期男子在一定條件下有權單方面結束婚姻關系,稱為“七出”或“七去”,“懶去”屬于其中一種情形。④中國歷史上前兩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動分別是鄭國執政子產的“鑄刑鼎”和晉國趙鞅的“鑄刑書”。⑤西周在王位繼承方面實行的是嫡庶繼承制。⑥商鞅在秦國開展的變法全面貫徹了法家的“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并“改法為律”強調法律規范的普遍性,同時采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的特權。A、

①②B、

②⑥C、

③⑤D、

④⑥正確答案:

B

參考解析:(1)西周時期比較普遍的契約形式有兩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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