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職權及管理制度_第1頁
董事會職權及管理制度_第2頁
董事會職權及管理制度_第3頁
董事會職權及管理制度_第4頁
董事會職權及管理制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董事會職權及管理制度?一、總則(一)目的為規范公司董事會的運作,明確董事會的職權范圍,確保董事會能夠高效、有序地行使權力,保障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名稱]董事會及其成員。(三)基本原則1.依法合規原則:董事會的運作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2.集體決策原則:董事會決策應通過集體討論、充分溝通,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以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3.權責對等原則:董事會成員在行使職權的同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4.高效運作原則:董事會應優化決策流程,提高決策效率,及時應對公司面臨的各種問題和挑戰。二、董事會的組成(一)董事會成員構成董事會由[x]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x]名獨立董事。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x]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二)董事的任職資格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管理能力。3.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4.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5.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三)董事的選任程序1.提名:由公司股東、董事會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提名程序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2.資格審查:董事會對提名的董事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核實其任職資格是否符合要求。3.選舉:股東大會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董事候選人進行投票選舉,選舉結果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三、董事會職權(一)經營決策1.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二)人事任免1.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2.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3.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三)重大事項決策1.審議批準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2.審議批準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指公司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于[具體金額]或高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具體比例]的關聯交易)。3.審議批準公司對外擔保事項(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除外)。4.審議批準公司重大投資項目(指投資金額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具體比例]的項目)。5.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內部審計報告。(四)其他職權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2.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四、董事會會議(一)會議類型1.定期會議:董事會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x]次,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2.臨時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x]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臨時會議: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時;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監事會提議時;董事長認為必要時;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提議時;總經理提議時。(二)會議通知1.定期會議通知:董事會定期會議的通知應在會議召開[x]日前以專人送達、郵件、傳真或其他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2.臨時會議通知:董事會臨時會議的通知應在會議召開[x]小時前以專人送達、郵件、傳真或其他書面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的,可以隨時通過電話或者其他口頭方式發出會議通知,但召集人應當在會議上作出說明。3.通知內容:會議通知應包括會議日期和地點、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發出通知的日期等。(三)會議召集與主持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四)會議表決1.董事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授權范圍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2.董事會會議的表決方式為記名投票表決。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3.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對于重大事項(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重大投資決策等)的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4.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五)會議記錄1.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存期限為[x]年。2.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會議議程;董事發言要點;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五、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一)委員會設置董事會根據需要可設立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權履行職責,提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二)戰略委員會1.職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2.組成:戰略委員會成員由[x]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x]名獨立董事,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三)審計委員會1.職責: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2.組成:審計委員會成員由[x]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四)提名委員會1.職責:研究董事、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并提出建議;廣泛搜尋合格的董事和經理人員的人選;對董事候選人和經理人選進行審查并提出建議。2.組成:提名委員會成員由[x]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五)薪酬與考核委員會1.職責:研究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考核的標準,進行考核并提出建議;研究和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2.組成: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由[x]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六)專門委員會會議1.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由召集人負責召集和主持,會議通知應提前送達各委員。2.專門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會議表決方式為記名投票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專門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應當經全體委員的過半數通過。3.專門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秘書保存。六、董事長(一)董事長產生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二)董事長職責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2.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3.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4.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5.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6.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7.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七、董事會秘書(一)董事會秘書產生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二)董事會秘書職責1.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2.負責組織協調公司與投資者、證券監管機構等相關方的溝通與聯系。3.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具體工作,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完整。4.負責公司董事會會議的記錄和決議的整理、保管工作。5.負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申報、檔案管理等工作。6.協助董事會制定公司治理相關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7.負責公司規范運作培訓和宣傳工作,提高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意識。8.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八、董事的義務與責任(一)董事的義務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義務。2.忠實義務:董事應當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董事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董事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董事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勤勉義務:董事應當對公司負有勤勉義務,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賦予的權利,以保證公司的商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的要求,商業活動不超過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范圍;應公平對待所有股東;及時了解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二)董事的責任1.董事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2.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董事違反忠實義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