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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5 31 39 53 63 73 88 99 132 1高處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電網建設、配網檢修等涉及高處作業的現場安全管控。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應視作高處作業。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3.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查1.現場勘查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2(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查內容(1)高處作業現場勘察的主要目的:確保作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同時識別并評估可能存在的風險。通過現場勘察,提前對工作環境有全面的了解,從而制定出有效的安全措施和作業計劃。(2)在進行現場勘察時,需要查明以下內容:施工現場周邊有無影響作業的建構筑物、鄰近設備、交叉跨越及地形、地質、氣象等作業現場條件以及其他影響作業的風險因素。涉及電氣工作的,現場勘察還應重點查看檢修(施工)作業需要停電的范圍、保留的帶電部位、裝設接地線的位置、鄰近線路、交叉跨越、多電源、自備電源、有可能反送電的設備和分支線,并提出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查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3(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1.根據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工作票填寫執行規范》,正確選擇工作票票種。需要將高壓線路、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配電第一種工作票;高壓配電工作不需要將高壓線路、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配電第二種工作票。對于建設類工作,依據風險等級選用輸變電工程施工作業A票或B票,對于四級及以下風險工作選用A票,三級及以上風險工作選用B票。2.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外包單位進入公司生產經營區域作業應執行“雙簽發”手續,由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雙簽發。圖2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工作票“雙簽發”4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作班成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持有高處作業特種作業證,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53.“必考”方面,項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到崗到位人員、安全巡檢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進行考試,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五)工器具準備1.高處作業需要準備的重要工器具有:安全帶、安全帽,登高需要準備:腳扣或者高空作業車、升降平臺、梯子。工器具要提前檢查年檢及試驗合格情況。2.在電焊作業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場所使用的安全帶或安全繩應有隔熱防磨套。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耐磨,卡環(鉤)應具有保險裝置,操作應靈活。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m以上的應加緩沖器。三、作業實施6(一)開工準備1.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開工前設置好安全圍欄、安全護欄、警示標示等。安全圍欄應覆蓋作業點下方的墜落半徑。2.檢查安全防護用品:檢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全、完好,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等。3.檢查作業設備:檢查作業設備是否安全可靠,如腳手架、吊籃、升降機等,確保其能夠承受作業人員的重量和作業負荷。4.檢查作業環境: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安全,如清除障礙物、夜間施工確保作業區域有足夠的照明等。5.進行安全交底:向全部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明確作業任務、作業程序、作業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等。(二)作業實施1.一般要求(1)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以上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應視作高處作業。高處作業應設專責監護人。(2)高度超過1.5m的作業,應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7可靠的安全措施。(3)使用高空作業車、帶電作業車、高處作業平臺等進行高處作業時,位于高處的作業平臺應處于穩定狀態,作業人員應使用安全帶。移動車輛時,應將平臺收回,作業平臺上不應載人。高空作業車(帶斗臂)使用前應在預定位置空斗試操作一次。(4)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上下傳遞材料、工器具應使用繩索;鄰近帶電線路作業的,應使用絕緣繩索傳遞,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5)低溫或高溫環境下的高處作業,應采取保暖或防暑8降溫措施,作業時間不宜過長。(6)在5級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雷電、冰雹、大霧、沙塵暴等惡劣天氣下,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特殊情況下,確需在惡劣天氣進行搶修時,應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本單位批準。(7)在屋頂及其他危險的邊沿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作業人員應使用安全帶。(8)工件、邊角余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9)高處作業地點、各層平臺、走道及腳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得超過允許載荷,施工用料應隨用隨吊。禁止在腳手架上使用臨時物體(箱子、桶、板等)作為補充臺架。2.桿塔上高處作業基本安全要求(1)登桿塔前應做好以下工作:核對線路名稱和桿號;檢查桿根、基礎和拉線是否牢固;檢查桿塔上是否有影響攀登的附屬物;9遇有沖刷、起土、上拔或導地線、拉線松動的桿塔,應先培土加固、打好臨時拉線或支好架桿;檢查登高工具、設施(如腳扣、升降板、安全帶、梯子和腳釘、爬梯、防墜裝置等)是否完整牢靠;攀登有覆冰、積雪、積霜、雨水的桿塔時,應采取防滑攀登過程中應檢查橫向裂紋和金具銹蝕情況。(2)桿塔作業應禁止以下行為:攀登桿基未完全牢固或未做好臨時拉線的新立桿塔;手持工器具、材料等上下桿或在桿塔上移位;利用繩索、拉線上下桿塔或順桿下滑。(3)桿塔上作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作業人員攀登桿塔、桿塔上移位及桿塔上作業時,手扶的構件應牢固,不應失去安全保護,并有防止安全帶從桿頂脫出或被鋒利物損壞的措施;在桿塔上作業時,應使用安全帶。使用有后備保護繩或速差自鎖器的安全帶時,安全帶和保護繩應分掛在桿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構件上,安全帶嚴禁低掛高用。在人員密集或有人員通過的地段進行桿塔上作業時,作業點下方應按墜落半徑設圍欄或其他保護措施;桿塔上下無法避免垂直交叉作業時,應做好防落物傷人的措施,作業時要相互照應,密切配合;桿塔上作業時不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桿塔上有人工作時,不應調整或拆除拉線;雷電時,不應在線路桿塔上作業。3.安全帶基本要求(1)安全帶和專作固定安全帶的繩索在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安全帶應定期檢驗,不合格者不應使用。(2)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并應采用高掛低用的方式。不應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離開關(刀閘)支持絕緣子、母線支柱絕緣子、避雷器支柱絕緣子、待砍剪樹枝的斷口附近或以上等)。高處作業人員在轉移作業位置時不應失去安全保護。4.梯子基本要求(1)梯子應堅固完整,有防滑措施。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作業人員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的總重量。(2)人在梯子上時,應有專人扶持,不應移動梯子。標志。使用單梯工作時,梯腿與地面的斜角度約為65°(4)梯子不宜綁接使用。人字梯應有限制開度的措施。四、終結撤場施工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有序安排人員、材料、設備撤對于桿上作業,工作負責人(包括小組負責人)應檢查工作地段的狀況,確認檢修(施工)的設備和線路的桿塔、導線、絕緣子及其他輔助設備上沒有遺留個人保安線和其他工具、材料,查明全部工作人員確由線路、設備上撤離后,再命令拆除由工作班自行裝設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接地線拆除后,應即認為線路、設備帶電,任何人不應再登桿工作或在設備上工作。工作地段所有由工作班自行裝設的接地線拆除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向相關工作許可人報告工作終結。多小組工作,工作負責人在與工作許可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應得到所有小組負責人工作結束的匯報。1.工具設備:撤場前確保所有設備已經關閉并移出作業區域,清點作業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數量,避免將工具留在現場。2.電纜電線:撤場前應確保所有電纜電線已經斷開并妥善處理,防止在撤場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3.腳手架:腳手架、防護棚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拆除過程中,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時施工。4.環境衛生:保持作業區域的環境衛生,作業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價及余料和廢料應清理運走,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破壞。5.交通疏導:在撤場過程中應注意交通疏導,大型機械設備、車輛進出小區應提前聯系物業,清理路線,防止與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誤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有限空間場所進行的施工(如:電纜敷設作業)、檢修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安全管控。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連續多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為作業工期長、點位多的工程,應按照“一工程一張圖”原則編制工程進度圖(格式參照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樣式),詳細注明工程總量、施工點位、目前進度、作業內容、風險措施、到崗到位要求等內容,并隨工程實施每周更新。3.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4.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察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察內容現場勘察應查看地下管線設施和作業現場的條件、環境及其他影響作業的危險點,并提出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察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1.作業單位應在工作前一周的周四12時前將作業計劃報有限空間設施運維管理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審批單》履行內部審批手續。《審批單》批準后,由有限空間設施運維管理單位核查人確認作業單位是否具備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條件。2.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外包單位進入公司生產經營區域作業應執行“雙簽發”手續,由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雙簽發。3.業擴涉網工程,工作負責人應在開工前一日12時前將工作票、現場勘察記錄、施工方案等資料上傳至安全風險管控監督平臺。貫徹落實國網公司作業人員“嚴入、強訓、必考”工作1.“嚴入”。施工總包單位應在工作前一周對進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準入、工作負責人資格、特種作業資質進行檢查,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施工總包單位應在工作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對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項目管理單位應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通過安全例會等形式,根據項目實際開展專題培訓。3.“必考”。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監督部門應組織對工作負責人、作業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考試,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監理單位應考問工作負責人作業組織情況,考問現場作業人員崗位風險情況。(五)工器具準備);三、作業實施(一)開工準備3.用圍擋設施封閉作業區域,圍擋設施上加設雙向警示功能的安全告知牌和信息公示牌,告知作業人安全注意事項,警告周圍無關人員遠離危險作業區域。4.開展風險辨識,對有限空間及其周邊環境進行調查,分析有限空間內氣體種類并進行評估檢測,做好記錄。檢測值作為有限空間環境危險性分級和采取防護措施的依據。6.作業前,作業負責人應向全體作業人進行安全交底,7.多日施工工作,自第二日起,每日開工前,應重新檢查全部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交底,并在“每日站班會交底記錄”上履行站班會交底簽字手續。(二)作業實施現場作業嚴格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工作流程開展,人員在井內工作時應由監護人持續開展氣體檢測。1.加裝電子智能井蓋針對連續兩日以上的電纜敷設工作,大客戶供電中心及時對待作業的電纜井加裝電子智能井蓋,防止無計劃作業。2.開啟井蓋電纜井、隧道井蓋開啟后,應設置硬質遮攔(圍欄),并有專人看守。作業人撤離管井、電力隧道后,應立即將井蓋蓋好,以免行人摔跌入井內。3.通風換氣(1)電纜管井使用管道通風機,應將通風管道出風口伸延至有限空間底部。(2)送風設備吸風口應置于潔凈空氣中,出風口應設置在作業區,不應直對作業人。(3)通風管不能破損。(4)燃油發電機放置在有限空間外下風側,外殼可靠接地,裝有漏電保護器。并用硬質圍欄封閉,圍欄上懸掛“當心觸電”標示牌。發電機旁邊要同時配備滅火器,滅火器應放置在滅火器材箱內。4.氣體檢測),(2)進入電纜井、電纜隧道前,作業人應使用通風設備排除濁氣,再用氣體檢測儀檢查井內或隧道內的氧含量是否合格、易燃易爆及有毒氣體的含量是否超標。必須在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及其它氣體的濃度合格后,才能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相關作業。(3)電纜井、電纜隧道檢測應使用測試采樣管緩慢伸入井內,并用吸氣囊(或采用電動泵)將井內上、中、下不同高度的氣體吸入采樣管內。(4)評估及準入檢測點的數量不應少于3個;上、下檢測點,距離地下有限空間頂部和底部均不應超過1m,中間檢測點均勻分布,檢測點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8m;每個檢測點的每種氣體應連續檢測3次,以檢測數據的最高值為依據。(5)氣體檢測記錄單對應單個工作井標記編號,禁止多個工作井使用同一氣體檢測記錄單。5.個體防護(1)準入檢測氣體無問題后,作業人按規定攜帶氣體檢測儀,攜帶位置應在呼吸帶高度內,采樣器未被遮擋。(2)作業人按規定攜帶正壓隔絕式(逃生)呼吸器進入井內作業。6.安全監護(1)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派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具有特種作業證。(2)監護人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工作期間嚴禁擅離職守。(3)監護檢測至少每15min記錄一個瞬時值,記錄《審批單》相應的表格內。7.作業安全(1)地下有限空間內應使用不大于36V照明工具。手持照明設備電壓應不大于24V,在潮濕的地下有限空間作業,手持照明設備電壓應不大于12V。(2)嚴禁隨意蹬踩電纜或電纜托架、槽盒等附屬設施。作業過程中不動無關設備,不拋扔工具。個體防護裝備失效或作業人出現身體不適時,作業人應立即撤離有限空間。在沒有判明原因并消除隱患前,禁止繼續開展作業。(4)電纜線盤應放置或架設平穩。電纜敷設時,應在電纜盤處配有可靠的制動裝置。(5)絞磨應放置平穩,錨固應可靠,錨固繩應有防滑動措施,并可靠接地。絞磨尾繩纏繞不得少于5圈。圖21“絞磨尾繩纏繞不足5圈”違章案例照片(7)待敷設電纜盤應存放在平坦開闊區域,電纜盤不允許平放,電纜盤應依據實際情況使用限位塊進行固定。(8)針對多點位同時作業的工作現場,每個有人作業的有限空間外均應設置專責監護人、視頻監控設備,不符合專責監護人及視頻監控設備設置要求的工作現場嚴禁作業。(9)業擴涉網工程,工作負責人應在半小時內將填寫后或發生任何修改變動后的工作票、氣體檢測記錄上傳至安全風險管控監督平臺。(三)終結撤場確認有限空間內無人員和設備、工具遺留后,關閉出入口(蓋好井蓋),清理現場后拆除作業區域封閉措施,并收好安全措施和工器具,撤離現場。夜間施工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為增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治理、文明治理、保證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擾民,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編制夜間施工安全治理方案。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配網改造、配電遷改、業擴工程(老舊小區)、技改工程、架空入地等工程的一般夜間施工和單項工序的夜間施工。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3.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查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2.現場勘查內容夜間施工高風險作業在一般勘查要求基礎上應重點勘查以下內容:通信設施、交通設施產生的影響,作業可能對城區、人口密集區、交通道口、通行道路上產生的人身傷害風險等。以及對施工的影響。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查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的依(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4.人員準備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挖掘機等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動火作業人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3)“必考”方面,項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到崗到位人員、安全巡檢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進行考試,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三、現場安全措施1.作業人員狀態管理措施(1)參與夜間施工的作業人員,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個小時,并且在白天要進行充分休息,不得在參與其他作業。(2)夜間施工作業應將安全進行提級管控,項目經理必須到作業現場進行監督。2.夜間施工照明管理措施(1)夜間施工能見度較差,所以夜間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主照明設施采用3kW的低壓燈,按施工區域與施工順序布設,施工照明應從現場臨電的末級箱中的備用回路中引入專用開關箱為防止突然停電等意外,電工、施工員、安全員、急救員等每人須配備應急照明。(2)主施工道路在臨電方案中已布置照明,有夜間施工時,夜間施工區域與主施工道路每30m左右設一盞有防護罩的鋪燈供應照明。(3)供局部照明、施工區與主于道之間的照明燈具,在夜班結束后應從開關箱中拆除,第二天上班時收回庫房。3.設備器材運輸及路面遺灑管理措施(1)當晚施工時所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要及時更換,夜間運輸時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違章運輸,且應避免噪音污染及光污染。(2)承擔夜間材料和土方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后禁止鳴笛,停車后應熄火。(3)運輸渣土及廢棄物時,運輸車輛應進行全面苫蓋及車輛清洗工作,避免將車輛泥土遺灑至路面。四、夜間施工交通導行安全措施1.在施工前應將有關交通組織方案向交通組織部門申報,辦理占道及封閉交通許可證,爭取交通管制部門的支持和配合。2.保證現狀交通,保證車輛及人員通行,不隨意封路及占用行車道。3.自然分流和管制分流相結合,調節交通流量,保證行車安全。4.在施工過程中要處理好交通與施工之間的關系,既要保證施工進度的進行又要車輛的順利暢通。5.交通導行期間,施工范圍封閉施工。6.在施工導行路的各起點兩側設置交通指揮員,負責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指揮。同時增設交通標志、提示牌明確行駛路線。7.施工期間將施工部位與現況交通用警戒線分離,并在施工道路周邊放置告知牌和警告標志。8.夜間施工所有施工人員穿反光標志服裝,使用專業交通指揮棒負責交通指揮,提醒過往車輛注意交通安全,積極配合民警交代的交通組織要求,同時增設交通標志、警示燈及LED箭頭燈、提示牌明確行駛路線。9.施工標志牌采用高強級反光膜制作,夜間施工采用高強級反光膜。警告標志、施工標志采用桔黃色反光膜制作。夜間施工車輛背掛雙閃箭頭燈、頂置黃色警報燈。五、防擾民控制措施1.施工期間主要的噪音來源是施工機械、運輸車輛等,控制措施為:2.各施工階段在滿足施工要求的條件下盡量選用低噪音的機械設備和施工工法。3.施工期間,噪聲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環境保護局相關規定要求,同時制定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對主要噪音源采用有效的吸聲、隔音設施,使其對居民的干擾降至規定標準。4.施工場地要合理布局、優化作業方案,保證施工安排和場地布局,盡量減少施工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影響。5.合理安排施工計劃,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音的施工作業(晚上22時至次日早6時由于施工技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中斷施工時,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6.運輸材料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輕拿輕放。六、撤場恢復管理措施1.撤場恢復時應將交通導行設施、照明工具依次回收,交由單位設施專責人統一保管,并進行現場清掃。2.現場存在未能回填的基坑應進行臨時恢復,保障交通正常通行,并留有現場值班人員保障道路通行人員安全。大型機械施工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朝陽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運檢、營銷、建設等專業以及產業公司承攬的汽車起重機吊裝作業,如圖1。各建管單位、參建單位應按照指導書的要求,結合作業現場實際,逐條對照檢查。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任務下發時,需在高危作業欄目勾選“大型機械作業”。3.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4.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查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查內容吊車吊裝作業在一般勘查要求基礎上應重點勘查以下最大工作半徑與最大起升高度,并依據基本參數確保吊車施工有足夠的空間進行操作和移動,避免在運行過程中與周圍設備、線路等發生碰撞。(2)評估吊車施工運行現場的地質情況或測定地面耐壓力,確保地面有足夠的承載能力。(3)應確保勘查和施工活動負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并與街鄉、市政、綠化等政府部門對接備案。施工作業不得妨礙市政交通安全。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查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如圖2所示。(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1.吊車吊裝作業的工作票依據所屬的具體電氣或土建作業工作內容、電壓等級及風險等級選擇。吊車施工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工作票的“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危險點分析控制單”進行體現。2.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外包單位進入公司生產經營區域作業應執行“雙簽發”手續,由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雙簽發,如圖3所示。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吊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3.“必考”方面,項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到崗到位人員、安全巡檢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進行考試,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五)工器具準備1.在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區域內,租賃吊車等大型機械租賃企業應實施安全準入,大型機械應在安監部進行報審,如圖4所示。2.確保吊車經過檢驗合格處于良好狀態,且具有相關設備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3.所有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處于檢驗合格期內,并處于良好狀態無破損情況。嚴禁使用自制的、達到報廢標準的或超出檢驗期的安全工器具。三、作業實施(一)開工準備1.開工前,檢查作業現場是否安全,包括周邊環境、土質、水文等條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2.開工前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危險點、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如圖5所示。(二)作業實施1.檢查全體作業人員的準入資格以及吊車操作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如圖6所示。2.吊裝作業應由專人統一指揮,并設置專責監護人,專責監護人應穿黃色馬甲,施工過程中應全程監護,明確監護范圍及監護重點。3.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好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工作負責人身著紅馬甲。4.作業前應檢查吊裝工具是否可靠,吊鉤應封閉,如圖7所示。吊裝帶或鋼絲繩應完好,符合吊裝要求,嚴禁有破損,如圖8所示。防脫鉤5.地面耐壓力應滿足吊裝要求,吊車支腿應穩固壓實在堅實地面上或使用枕木,支腿應與枕木保證全面接觸,如枕木不合格且枕木不合格且6.吊裝作業區域應設置安全圍欄及警示標示,人流量大的區域應設置專人疏導人群及車輛,如圖10所示。7.應保證吊車可靠接地,地線無破損,地線釬子埋深大于0.6m,吊車操作室應敷設絕緣墊,如圖11所示。8.工作現場應備有滅火裝置,滅火器應放在專用的消防箱中,如圖12所示。清理現場易燃物品。9.使用吊車作業時,應先試吊,起吊重物離地面或支撐物約100mm,再次檢查懸吊及捆綁,認定可靠后方可繼續10.吊臂和起重物下方禁止人員通行或逗留。反面案例起重物下方站11.吊車運行時,掛鉤應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載物上,對捆縛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載荷,不準起吊,如圖14所示。12.吊車作業應與帶電線路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10kV線路作業的安全距離為2m。13.禁止斜吊。不準吊起超過額定負荷的重量。吊車起吊應安裝限位器,如圖15所示。單點捆扎,不14.禁止用起重鉤、掛鉤斜拉或人用手托著工件吊運。不論大小掛鉤,不準吊掛人員。禁止使用曲臂車吊重物,如15.吊裝過程中不得行車,以免吊起后搖晃傷人。16.工作中如發現吊車或其它設備損壞時,應將載荷放下,并告知工作負責人。如不能放下載荷時,應將載荷可能掉下來的地方,用標志標明并裝設警戒欄,嚴禁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三)終結撤場1.工具設備:撤場前確保所有機械設備已經關閉并移出作業區域,吊裝作業完成后嚴禁將載荷留在懸掛的位置上,吊車行車的掛鉤應到半腰間。清點作業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數量,避免將工具留在現場。2.電纜電線:撤場前應確保所有電纜電線已經斷開并妥善處理,防止在撤場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3.環境衛生:保持作業區域的環境衛生,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破壞。4.交通疏導:在撤場過程中應注意交通疏導,混凝土車輛、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小區應提前聯系物業,清理路線,防止與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誤傷。5.工作終結:運行單位、施工單位檢查所有安全措施拆除情況,檢查施工機具、材料和安全工器具有無遺留在工作現場;運行單位確認全部工作完畢,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完成撤場。帶電換開關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朝陽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帶電更換開關高風險作業現場,如圖1所示。各管理單位、施工單位及運行單位應按照指導書的要求,結合作業現場實際,逐條對照檢查。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帶電更換斷路器風險等級為國網三級。2.任務下發時,需在高危作業欄目勾選“近電作業”、“高處作業”及“大型機械作業”。3.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4.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查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查內容帶電換開關作業在一般勘查要求基礎上應重點勘查以下內容:(1)因帶電更換開關需要兩臺帶電車背靠背作業,應明確作業區域是否具備兩臺帶電車進場條件,確保帶電作業有足夠的空間進行操作和移動,避免在運行過程中與周圍設備、線路等發生碰撞。(2)評估作業現場的地質情況或測定地面耐壓力,確保地面有足夠的承載能力。(3)應確保帶電施工作業不得妨礙市政交通安全。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查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運行人員應參與現場勘查,如圖2所示。(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帶電換開關應使用配電帶電作業工作票,如圖3所示。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及工作班成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3.“必考”方面,項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到崗到位人員、安全巡檢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進行考試,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五)工器具準備1.確保帶電車經過檢驗合格處于良好狀態,且具有相關設備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2.所有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處于檢驗合格期內,并處于良好狀態無破損情況。嚴禁使用自制的、達到報廢標準的或超出檢驗期的安全工器具。三、作業實施(一)開工準備1.開工前,檢查作業現場是否安全,包括周邊環境、土質、水文等條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2.開工前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危險點、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如圖4所示。(二)作業實施1.檢查全體作業人員的準入資格,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好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工作負責人身著紅馬甲、專責監護人身著黃馬甲。2.帶電作業工作票只包含帶電作業的工作內容及作業人員,其他配合人員及運維人員無工作票嚴禁進入作業現場。3.作業前應檢查吊裝工具是否可靠,吊鉤應封閉,如圖5所示。吊裝帶或鋼絲繩應完好,符合吊裝要求,嚴禁有破損,如圖6所示。防脫鉤4.作業區域應設置安全圍欄及警示標示,人流量大的區域應設置專人疏導人群及車輛,如圖7所示。5.地面耐壓力應滿足帶電車要求,帶電車支腿應穩固壓實在堅實地面上或使用枕木,支腿應與枕木保證全面接觸,枕木不合格且枕木不合格且6.應保證帶電車可靠接地,地線無破損,地線釬子埋深大于0.6m,如圖9所示。7.應對作業范圍內的所有帶電體和接地體進行絕緣遮蔽。搭接的遮蔽用具其重疊部分不得小于150mm。不得出現未經絕緣遮蔽的設備,如圖10所示。8.拆除斷路器引流線完畢后應迅速恢復絕緣遮蔽。斗內電工利用小吊將斷路器吊下,更換新斷路器;起吊斷路器時必須平穩,斷路器下方嚴禁站人,如圖11所示。9.安裝斷路器,應檢查斷路器確認搭接引線前在斷開位置。在斷路器兩側進行斷路器引線與導線搭接,接引前應核實相位確認無誤。絕緣線搭接完成后,應使用絕緣膠帶和防水膠帶進行絕緣包纏。10.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現場,禁止開展帶電(三)終結撤場施工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有序安排人員、材料、設備撤1.工具設備:撤場前確保所有機械設備已經關閉并移出作業區域,清點作業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數量,避免將工具留在現場。2.電纜電線:撤場前應確保所有電纜電線已經斷開并妥善處理,防止在撤場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3.環境衛生:保持作業區域的環境衛生,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破壞。4.交通疏導:在撤場過程中應注意交通疏導,混凝土車輛、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小區應提前聯系物業,清理路線,防止與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誤傷。5.工作終結:運行單位、施工單位檢查所有安全措施拆除情況,檢查施工機具、材料和安全工器具有無遺留在工作現場;運行單位確認全部工作完畢,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完成撤場。復雜電纜串試驗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復雜電纜串試驗作業的現場安全管控。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3.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察組織(1)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現場勘察的配電檢修作業,應根據工作任務組織現場勘察。(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察內容復雜電纜串試驗現場勘察應查看檢修作業需要停電的范圍、保留的帶電部位、裝設接地線的位置、多電源、自備電源、有可能反送電的設備和分支線、裝備(車輛)等進出通道與停放位置和全部工作地點的條件、環境及其他影響作業的危險點,并提出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察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1.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執行前,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審核,手工或電子簽發。供電單位到用戶工程或設備上檢修時,工作票應由有權簽發的用戶單位、施工單位或供電單位簽發。2.復雜電纜串試驗同一張工作票多點工作,工作票上的工作地點、線路名稱、設備雙重名稱、工作任務、安全措施應填寫完整。工作內容應與工作地點相對應。3.復雜電纜串試驗若一張工作票下設多個小組工作,工作負責人應指定每個小組的小組負責人(監護人),并使用配電工作任務單。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應包括所有工作任務單上所列的安全措施。4.配電第一種工作票,應至少在工作前一天送達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包括信息系統送達)。5.在原工作票的停電及安全措施范圍內增加工作任務時,應由工作負責人征得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許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項目。若需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應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簽發、許可手續。1.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作班成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主業檢修單位應在工作前一周對進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準入、工作負責人資格進行檢查,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主業檢修單位應在工作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對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項目管理單位應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通過安全例會等形式,根據項目實際開展專題培訓。(3)“必考”。項目管理部門(主業檢修單位)、安全監督部門應組織對工作負責人、作業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考試,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等進行問詢。2.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高壓試驗過程中存在人身觸電風險,且工作負責人無法全程監護的,應設專責監護人。(五)工器具準備1.電力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絕緣部分無裂紋、無老化、無絕緣層脫落、無嚴重的機械或電灼傷痕等現象以及固定連接部分無松動、無銹蝕、無斷裂等現象,確認安全工器具經試驗合格有效。絕緣墊、放電棒、安全圍欄、安全標示牌等。三、作業實施(一)開工準備1.工作負責人應與工作許可人核對線路名稱、設備雙重名稱,檢查核對現場安全措施等。2.工作許可后,工作負責人(小組負責人)應向工作班(工作小組)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現場安全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項,告知危險點,工作班成員應履行確認手續。工作負責人還應檢查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人員是否合適。3.工作負責人發出開始工作的命令前,應得到全部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完成由其負責的安全措施,并確認工作票所列當前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已全部規范完成。4.在用戶設備上工作,許可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檢查確認用戶設備的運行狀態、安全措施符合作業的安全要求。作業前檢查有多電源、自備電源的用戶已采取機械或電氣聯鎖等防反送電的強制性技術措施。5.在試驗范圍裝設安全圍欄,懸掛安全標示牌,試驗前封閉安全圍欄。6.試驗應使用規范的短路線,加電壓前應檢查試驗接線,確認表計倍率、量程、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初始狀態均正確無誤后,通知所有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并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7.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許可高壓試驗的工作票前,應將已許可的檢修工作票全部收回,不應再許可第二張工作8.復雜電纜串試驗使用同一張工作票依次在不同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在開工前一次做完,則在工作地點轉移時不需要再分別履行許可手續;若工作票所列的停電、接地等安全措施隨工作地點轉移,則每次轉移均應分別履行工作許可、終結手續,依次記錄在工作票上。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逐一向工作人員交待帶電部位、現場安全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項,告知危險點。(二)作業實施1.接地線的裝設部位應是與檢修線路和設備電氣直接相連去除油漆或絕緣層的導電部分。2.電纜耐壓等試驗前,應先對被試電纜充分放電。3.因試驗需要解開設備接頭時,解開前應做好標記,重新連接后應檢查。4.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雙極刀閘,并在刀刃或刀座上加絕緣罩,以防誤合。試驗裝置的低壓回路中應有兩個串聯電源開關,并裝設過載自動跳閘裝置。臨時用電應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5.電纜試驗需拆除接地線時,拆除前應征得工作許可人的許可(根據調控人員指令裝設的接地線,應征得調控人員的許可)。工作完畢后應立即恢復。作業人員不應擅自變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線位置,若需變更,應由工作負責人征得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許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變更情況。6.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并呼唱,試驗人員應隨時警戒異常現象發生,操作人應站在絕緣墊上。7.電纜試驗過程中需更換試驗引線時,作業人員應先戴好絕緣手套對被試電纜充分放電。8.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應斷開試驗電源,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放電、短路接地。9.電纜耐壓試驗分相進行時,另兩相電纜應可靠接地。10.電纜試驗結束,應對被試電纜充分放電,并在被試電纜上加裝臨時接地線。拆除臨時接地線前,電纜終端引出線應接通。(三)終結撤場1.試驗結束后,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線和短路線,檢查被試設備,恢復試驗前的狀態,經試驗負責人復查后,清理現場。工作地段所有由工作班自行裝設的接地線拆除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向相關工作許可人報告工作終結。2.復雜電纜串試驗多小組工作,工作負責人在與工作許可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應得到所有小組負責人工作結束的匯報。3.工作終結后,任何人不應再在設備上工作。交叉跨越及近電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電網建設、配網檢修等涉及交叉跨越及近電作業的現場安全管控。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3.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察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察。(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察內容現場勘察應查看檢修(施工)作業需要停電的范圍、保留的帶電部位、裝設接地線的位置、鄰近線路、交叉跨越、多電源、自備電源、有可能反送電的設備和分支線、地下管線設施和作業現場的條件、環境及其他影響作業的危險點,并提出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察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正確選擇工作票票種。需要將高壓線路、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配電第一種工作票;高壓配電工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正常活動范圍與鄰近帶電高壓線路或設備帶電部分的距離離大于表1規定,不需要將高壓線路、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配電第二種工作票。對于建設類工作,依據風險等級選用輸變電工程施工作業A票或B票,對于四級及以下風險工作選用A票,三級及以上風險工作選用B票。2.一回線路檢修(施工),鄰近或交叉的其他電力線路需配合停電和接地時,應在工作票中列入相應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電線路屬于其他單位,應由檢修(施工)單位事先書面申請,經配合停電線路的運維管理單位同意,并停電、驗電、接地。3.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外包單位進入公司生產經營區域作業應執行“雙簽發”手續,由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雙簽發。圖2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工作票“雙簽發”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作班成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3.“必考”方面,項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到崗到位人員、安全巡檢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進行考試,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五)工器具準備交叉跨越和近電作業需要準備的安全工器具有: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操作桿、驗電器、接地線、腳扣。工器具要提前檢查年檢及試驗合格情況,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確認絕緣部分無裂紋、無老化、無絕緣層脫落、無嚴重的機械或電灼傷痕等現象以及固定連接部分無松動、無銹蝕、無斷裂等現象。三、作業實施(一)開工準備1.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開工前設置好安全圍欄、安全護欄、警示標示等。安全圍欄應覆蓋作業點下方的墜落半徑。2.檢查安全工器具:檢查安全工器具是否齊全、完好,如安全帽、安全帶、腳扣、驗電器、接地線、絕緣手套等。3.檢查作業環境: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安全,如清除障礙物、夜間施工確保作業區域有足夠的照明等。4.進行安全交底:開工前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危險點、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二)作業實施1.在帶電桿塔上的工作登桿前核對線路名稱和桿號。在帶電桿塔上進行測量、防腐、巡視檢查、緊桿塔螺栓、清除桿塔上異物等工作,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1的規定。如不能保持表1要求的距離,應按照帶電作業或停電進行。工作中,應使用絕緣無極繩索,風力不應超過5級,并設人監護。2.鄰近或交叉帶電導線的工作(1)若停電檢修的線路與另一回帶電線路交叉或鄰近,并導致工作時人員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線路接觸或接近至表2規定的安全距離以內,則另一回線路也應停電并若交叉或鄰近的線路無法停電時,應遵守以下(25)的規定。工作中應采取防止損傷另一回線路的措施。(2)鄰近帶電線路工作時,人體、導線、施工機具等與帶電線路的距離應滿足表2的規定,作業的導線應在工作地點接地,絞車等牽引工具應接地。(3)在帶電線路下方進行交叉跨越檔內松緊、降低或架設導線的檢修及施工,應采取防止導線跳動或過牽引與帶電線路接近至表2規定的安全距離的措施。(4)停電檢修的線路若在另一回線路的上面,而又必須在該線路不停電情況下進行放松或架設導線、更換絕緣子等工作時,應采取作業人員充分討論后經批準執行的安全措施。措施應能保證:檢修線路的導、地線牽引繩索等與帶電線路的導線應保持表2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有防止導、地線脫落、滑跑的后備保護措施。應采取以下措施防止誤登桿塔:每基桿塔上都應有線路名稱、桿號;工作負責人宣布開始工作前,應核對停電檢修線路的名稱、桿號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裝設接地線;在該段線路上工作,作業人員登桿前應核對停電檢修線路的名稱、桿號無誤,并設專人監護,方可攀登。3.同桿架設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的工作(1)工作票中應填寫多回線路中每回線路的雙重稱號(即線路名稱和位置稱號)。(2)工作負責人在接受許可開始工作的命令前,應與工作許可人核對停電線路雙重稱號無誤。(3)不應在有同桿架設的10(20)kV及以下線路帶電情況下,進行另一回高壓線路的放線、緊線、撤線作業。進行下層0.4kV線路或非電力線路(如通信線路)的放線、緊線、撤線作業,應滿足表2規定的安全距離,且采取可靠的防止人身傷亡的安全措施。進行下層線路的登桿停電檢修工作前,應確認滿足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且采取可靠的防止人身傷亡的安全措施。(6)為防止誤登有電線路應采取如下措施:每基桿塔應設識別標記(色標、判別標幟等)和線路名稱、桿號;工作前,應發給作業人員相對應線路的識別標記;工作負責人宣布開始工作前,應核對停電檢修線路的識別標記和線路名稱、桿號無誤,驗明線路確已停電并裝設接作業人員攀登桿塔前,應核對停電檢修線路的識別標記和線路名稱、桿號無誤;攀登桿塔和在桿塔上工作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7)在帶電導線附近使用綁線時,應在下面繞成小盤再帶上桿塔。不應在桿塔上卷繞或放開綁線。4.跨越公路、鐵路、河流的工作(1)在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地方放線、撤線,應先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做好跨越架搭設、封航、封路、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安全措施。(2)在交通道口采取無跨越架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車輛掛碰施工線路。(3)在跨越電力線、鐵路、公路或通航河流等的線段桿塔上安裝附件時,應采取防止導線或地線墜落的措施。(4)居民區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桿,應設警戒范圍或警告標志,并派人看守。(5)放線、緊線前,應檢查確認導線無障礙物掛住,導線與牽引繩的連接應可靠,線盤架應穩固可靠、轉動靈活、制動可靠。(6)不應采用突然剪斷導線的做法撤線。(7)采用以舊線帶新線的方式施工,應檢查確認舊導線完好牢固;若放線通道中有帶電線路和帶電設備,應與之保持安全距離,無法保證安全距離時應采取搭設跨越架等措施或停電。牽引過程中應安排專人跟蹤新舊導線連接點,發現問題立即通知停止牽引。5.驗電時注意事項(1)架空配電線路和高壓配電設備驗電應有人監護。(2)高壓驗電時,人體與被驗電的線路、設備的帶電部位應保持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使用伸縮式驗電器,絕緣棒應拉到位,驗電時手應握在手柄處,不應超過護環,應戴絕緣手套。(3)對同桿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驗電,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先驗近側、后驗遠側。作業人員不應越過未經驗電、接地的線路對上層、遠側線路驗電。6.接地時注意事項(1)配合停電的交叉跨越或鄰近線路,在線路的交叉跨越或鄰近處附近應裝設一組接地線。配合停電的同桿架設線路裝設接地線要求與檢修線路相同。(2)對于因交叉跨越、平行或鄰近帶電線路、設備導致檢修線路或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時,應加裝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加裝(拆除)的接地線應記錄在工作票上,個人保安線由作業人員自行裝拆。(3)裝設、拆除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并戴絕緣手套,人體不應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4)裝設、拆除接地線應有人監護。監護人應持有書面(5)作業人員應在接地線的保護范圍內作業。不應在無接地線或接地線裝設不齊全的情況下進行高壓檢修作業。(6)裝設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7)裝設同桿架設的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應先裝設低壓、后裝設高壓,先裝設下層、后裝設上層,先裝設近側、后裝設遠側。拆除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8)接地線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不應用纏繞的方法接地或短路。不應使用其他導線接地或短路。四、終結撤場施工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有序安排人員、材料、設備撤對于桿上作業,工作負責人(包括小組負責人)應檢查工作地段的狀況,確認檢修(施工)的設備和線路的桿塔、導線、絕緣子及其他輔助設備上沒有遺留個人保安線和其他工具、材料,查明全部工作人員確由線路、設備上撤離后,再命令拆除由工作班自行裝設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接地線拆除后,應即認為線路、設備帶電,任何人不應再登桿工作或在設備上工作。工作地段所有由工作班自行裝設的接地線拆除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向相關工作許可人報告工作終結。多小組工作,工作負責人在與工作許可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應得到所有小組負責人工作結束的匯報。1.工具設備:撤場前確保所有設備已經關閉并移出作業區域,清點作業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數量,避免將工具留在現場。2.電纜電線:撤場前應確保所有電纜電線已經斷開并妥善處理,防止在撤場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3.環境衛生:保持作業區域的環境衛生,作業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價及余料和廢料應清理運走,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破壞。4.交通疏導:在撤場過程中應注意交通疏導,大型機械設備、車輛進出時提前疏導路線,防止與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誤傷。動火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朝陽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運檢、營銷、建設等專業以及產業公司承攬的動火作業。各建管單位、參建單位應按照指導書的要求,結合作業現場實際,逐條對照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任務下發時,需在高危作業欄目勾選“動火作業”。3.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4.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查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查內容動火作業在一般勘查要求基礎上應重點勘查以下內容:(1)應明確動火作業區域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應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理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2)應明確作業現場附近是否有噴漆現場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3)應確動火作業是否涉及可燃物質容器、可燃材料、壓力管道等危險因素。3.現場勘察記錄(4)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查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如圖2所示。(5)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6)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1.動火作業在一級動火區動火作業,應填用一級動火工作票;在二級動火區動火作業,應填用二級動火工作票。供電公司生產類作業現場多采用二級動火工作票,如圖3所2.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外包單位進入公司生產經營區域作業應執行“雙簽發”手續,由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雙簽發,如圖4所示。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運維許可人、消防監護人、動火執行人,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違章、風險管控、施工方案、主要危險點等內容進行培訓。3.“必考”方面,項目管理部門要組織對到崗到位人員、安全巡檢人員進行安規重點內容、典型常發違章、安全工器具使用進行考試,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監理人員就安全管理要求、作業組織情況、崗位風險情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問詢。(五)工器具準備1.在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區域內,動火作業人員應實施安全準入,動火作業使用的施工機械應經監理單位或在安監部進行報審,如圖5所示。2.所有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處于檢驗合格期內,并處于良好狀態無破損情況。嚴禁使用自制的、達到報廢標準的或超出檢驗期的安全工器具。三、作業實施(一)開工準備1.動火作業需在“企安安--動火報備”系統進行線上報備。計劃工作最遲在開工前一日完成動火備案。動火作業報備流程如圖6所示。2.開工前,檢查作業現場是否安全,包括周邊環境、土質、水文等條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3.開工前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告知危險點、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如圖7所示。(二)作業實施1.檢查全體作業人員的準入資格以及動火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如圖8所示。2.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護,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動火作業前應確認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已隔絕。典型違章行為如圖9所示。動火作業(切割鋼板)無專人監護,無消防動火作業(切割鋼板)無專人監護,無消防器材、周圍易燃材料未清理。3.作業現場附近有噴漆現場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時,嚴禁開展動火作業,如圖10所示。4.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現場,禁止開展動火作5.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好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動火執行人作業時應佩戴護目鏡,典型違章如圖11所6.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10m以外。典型違章如圖12所示。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或氧氣瓶未直立放置,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或氧氣瓶未直立放置,氣瓶間距小于5米,動火作業地點距離氣瓶不足10米。(三)終結撤場施工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有序安排人員、材料、設備撤場。重點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1.工具設備:撤場前確保所有機械設備已經關閉并移出作業區域,清點作業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數量,避免將工具留在現場。2.電纜電線:撤場前應確保所有電纜電線已經斷開并妥善處理,防止在撤場過程中發生觸電事故。3.環境衛生:保持作業區域的環境衛生,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破壞。4.交通疏導:在撤場過程中應注意交通疏導,混凝土車輛、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小區應提前聯系物業,清理路線,防止與車輛及行人發生碰撞,誤傷。5.工作終結:運行單位、施工單位檢查所有安全措施拆除情況,檢查施工機具、材料和安全工器具有無遺留在工作現場;運行單位確認全部工作完畢,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完成撤場。基坑及溝槽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導書一、適用范圍本指導書適用于電網建設、電力設施改造等涉及深度在5m以下基坑及深度2m以下溝槽作業的現場安全管控。二、作業準備(一)制定計劃1.從入場準備到實施作業再到撤場應全流程納入周作業計劃管控,提前一周在周四下班前在安全風險管控平臺派發APP任務,禁止無計劃作業。2.基坑及溝槽作業一般為作業工期長、點位多的工程,應按照“一工程一張圖”原則編制工程進度圖(格式參照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樣式),詳細注明工程總量、施工點位、目前進度、作業內容、風險措施、到崗到位要求等內容,并隨工程實施每周更新。3.作業計劃實行剛性管理,禁止隨意更改和增減作業計劃,確屬特殊情況需追加或者變更作業計劃,應履行審批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4.安監部門對計劃管控工作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對無計劃作業、隨意變更作業計劃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厲追責。(二)現場勘察1.現場勘查組織(1)現場勘察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組織。(2)現場勘察一般由工作負責人、設備運維管理單位和作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涉及公司產權生產經營區域的運行人員應一同參加現場勘查。(3)對涉及多專業、多單位的大型復雜作業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共同參與。(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應重新核對現場勘察情況,發現與原勘察情況有變化時,應及時修正、完善相應的安全措施。2.現場勘查內容基坑及溝槽高風險作業在一般勘查要求基礎上應重點勘查以下內容:通信設施、交通設施產生的影響,作業可能對城區、人口密集區、交通道口、通行道路上產生的人身傷害風險等。(2)地質條件風險:地質勘察資料的準確性,地下巖土的性質、分布情況等。以及對基坑及溝槽施工的影響。3.現場勘察記錄(1)現場勘察應填寫現場勘察記錄,勘查人員及記錄人簽字應手寫。(2)現場勘察記錄宜采用文字、圖示或影像相結合的方式,對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詳細描述,作為編制施工方案、工作票填寫簽發的重要依據。(3)現場勘察記錄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勘察記錄應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三)工作票辦理1.基坑及溝槽作業依據風險等級選用輸變電工程施工作業A票或B票,對于四級及以下風險工作選用A票,三級及以上風險工作選用B票。2.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外包單位進入公司生產經營區域作業應執行“雙簽發”手續,由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雙簽發。圖2運行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工作票“雙簽發”現場作業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監護人、挖掘機等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動火作業人員,嚴格落實國網公司“嚴入、強訓、必考”工作機制,1.“嚴入”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對待進場作業對用工規范性、培訓考試成效、違章整改成效及“兩單”人員能力進行檢驗。2.“強訓”方面,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周組織進場作業人員學習安規重點內容、事故案例警示、典型常發違章,同時對現場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關鍵作業人員、重點關注人員就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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