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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03.160

CCSA90

12

天津市地方標準

DB12/T1208.2—2023

市場監督管理所建設與管理規范

第2部分:業務規范

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marketsupervisionadministration

institutePart2:businessspecification

2023-04-07發布2023-05-07實施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

DB12/T1208.2—2023

市場監督管理所建設與管理規范

第2部分:業務規范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市場監管所”)業務規范的總體要求、事權清單、業務指導

書、流程圖、監督檢查項目表、工作要求的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天津市市場監管所業務規范管理工作。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DB12/T629-2016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操作規程總則

3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沒有需要界定的術語和定義。

4總體要求

4.1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通用性業務規范。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規范市場監

管所業務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編制操作手冊,并對市場監管所加強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

4.2市場監管所應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工作規程,在法定權限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做到嚴

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不得玩忽職守、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不得干擾市場主體

正常生產經營。

4.3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開展監管執法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告知當事人權利和

義務,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等權利,并通過規范的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監管執法的啟

動、調查取證、監督檢查、送達執行等過程進行記錄。

4.4市場監管所應當熟悉并掌握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工業產品質

量安全、價格異常波動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規定開展應急演練。遇突發事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并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

5事權清單

5.1區級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轄區內監管工作實際需要和市場監管所的

實際能力,在職責范圍內對市場監管所的具體工作任務予以確定。事權清單表格式樣見附錄A。

5.2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科學合理劃分內設機構、市場監管所和執法隊的事權,建立動態調整的管理

機制。定期對市場監管所業務能力進行評估,對事權事項開展風險評價,在評估、評價的基礎上對事權

清單進行動態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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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業務指導書

6.1編制部門

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牽頭編制并發布相關事權業務指導書,為市場監

管所各項業務活動提供可操作性文件。

6.2主要內容

6.2.1業務指導書一般包括適用范圍、工作依據、工作程序要求、工作文書等要素。

6.2.2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法定職權,參照DB12/T629編制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操作規程,指導

市場監督所執行。具體示例見附錄B。

6.2.3日常監管類事項業務指導書示例見附錄C。

6.2.4市場監管所按照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業務指導書辦理市場準入、日常監管、投訴舉報、執

法辦案等業務事項。

7流程圖

7.1市級主管部門會同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整合內部資源的基礎上,梳理各事權事項工作流程,明

確啟動和終止條件、工作步驟、過程節點、環節時限、參與人員、判斷依據等,選取關鍵重要事權編制

通用的工作流程圖。

7.2事權事項流程圖應層次分明、環節合理、接口清晰、閉環運行,同類事權事項且運行流程基本相

同的,可繪制通用流程圖;有關鍵性差異的,單獨繪制流程圖。

7.3對涉及同級兩個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實施的事權事項,其流程圖應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權限、

接口,以及前置和后置關系。

7.4對涉及上下級行政管理部門共同實施的事權事項,其流程圖應明確各層級行政機關所承擔部分工

作的內容、程序、時限要求等內容。

7.5市場監管所根據流程圖,明確各個環節的人員職責、完成時限等。

8監督檢查項目表

8.1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可在市場監管所業務指導書的基礎上,針對本區域內日常市場監管重點,如大

型賣場、醫療衛生機構、藥店、食品生產企業等監管對象,編制日常監督檢查項目表。

8.2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各級人民政府或上級市場監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在特定時間內對市場監

管事項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可參照日常監督檢查項目表,制定專門的專項監督檢查表,明確專項監督的

項目和內容。

8.3市場監管所應結合工作實際,明確監督檢查對象,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落實監督檢查項目。

9工作要求

9.1市場準入辦理

9.1.1市場監管所應按照各項業務操作規程開展各項市場準入事項辦理工作。

9.1.2市場監管所應依據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確定的職責范圍辦理市場準入相關事項,對申請材料齊全、

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予以辦理;對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依法不予辦理并說明理由。依法要求現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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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現場核查后作出決定。

9.1.3應在辦公場所內公示依據、辦理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目錄等內容,為申請人提供業務

指導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的咨詢服務。

9.1.4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網上辦理、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要求。

9.1.5應妥善保管市場準入相關事項的檔案,及時更新市場主體信息,準確統計轄區內相關工作數據,

及時報送有關情況和統計報表。

9.2日常監管

9.2.1基本要求

9.2.1.1應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

覆蓋、常態化。

9.2.1.2應強化信用監管,建立健全轄區監管對象清單,根據清單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針對不同

的信用風險類別的監管對象,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依法做好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列入、移出、公示和信

用修復工作。

9.2.1.3市場監管所應以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首要職責,加強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工業產品質量

安全等重點領域的日常監管,督促重點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內部管理,從源頭上預防

和化解安全風險。

9.2.1.4市場監管所應按相關業務指導書的要求實施日常監督檢查,應優先考慮各重點監管對象類別,

整合自身人力物力資源,實施綜合監管,多專業合并檢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應如實記錄

檢查情況,及時處置檢查結果。

9.2.1.5應按照要求開展快速檢測,協助上級部門開展抽檢抽樣,依法開展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工作。

9.2.2智慧監管

9.2.2.1以信息化建設為技術支撐,將“互聯網+”大數據、智能終端、物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技術融入

監管工作中,構建結構優化、層級銜接、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運轉高效的智慧監督管理體系。

9.2.2.2拓展智慧監管應用場景,加強市場準入、信用監管、協同執法和聯合獎懲協同開展,實現市

場監管綜合執法全面展開。

9.2.2.3加強市場監管數據資源的歸集、清洗和結構化處理,充分利用數據治理、數據挖掘、數據可

視化等各類工具手段,及時發現、處理潛在的監管風險和違法線索,實現精準預警和實時監測預警。

9.2.2.4強化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建設、基礎設施建設、資源監管運維體系建設、信息化管理機構、隊

伍建設,形成統一管理、各方協同的信息安全防范、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構建涵蓋系統、網

絡、數據、設備等全方位、多層次的安全防護體系。

9.3投訴舉報處理

9.3.1應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則,做到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

9.3.2應公布專門接收投訴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窗口等渠道。

9.3.3應當遵循合法、自愿原則調解消費糾紛,公平公開地化解糾紛,有效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

益,為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提供便利。

9.3.4應引導具備能力的企業加入在線糾紛解決(ODR)機制,推進消費糾紛在線和解,推動消費維權

服務站建設,提升消費糾紛解決效率。

9.4執法辦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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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應以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名義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9.4.2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

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9.4.3實施行政處罰實行回避制度。參與案件辦理的有關人員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

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應當回避。

9.4.4應當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做到執法行

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

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9.4.5開展執法辦案工作,應執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

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規范行使處罰裁量權。

9.4.6市場監管所認為依法由其辦理的案件存在特殊原因難以辦理的,可報請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指定

辦理或者直接辦理。

9.4.7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參與案件辦理的有關人員對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

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9.5普法宣傳

9.5.1應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以憲法、民法典和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為重點進

行普法宣傳,營造市場監管工作良好法治氛圍。

9.5.2應推進傳統媒介和新興媒介融合宣傳,在電子顯示屏、公眾服務窗口、宣傳欄等傳統媒介基礎

上,積極拓展網站、微博、微信、微視頻等新興媒介開展普法宣傳。

9.5.3應推進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網絡,通過法治講座、

行政指導、典型案例發布等方式,廣泛開展群眾性普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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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

(資料性)

事權清單表格式樣

事權清單表格式樣見表A.1,表格可根據事項的多少隨時調整。

表A.1事權清單表格式樣

市場監管所事權清單

實施主體

事權類別序號事權事項以區級市場監管由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確

部門名義實施定的市場監管所實施

1

2

行政許可3

4

……

行政處罰

……

行政強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給付

……

行政檢查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行政裁決

……

其他類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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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B

附錄B

(資料性)

市場準入類業務指導書結構要素和示例

B.1結構要素

B.1.1適用范圍

適用于天津市XX區市場監管所開展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工作。

B.1.2工作依據

由市場監管所開展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組成。

B.1.3工作程序

B.1.3.1繪制開展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的流程圖。

B.1.3.2提出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和申請途徑、受理審查流程等要求。

B.1.3.3提出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結果、時限、收費等要求。

B.1.4工作文書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申請書、記錄表等。

B.2示例

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事項辦理業務指導書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天津市XX區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登記的設立登記操作,亦可對行政相對人辦理提供指導。

二、工作依據

(一)設定依據

《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國令第755號,2022年)第2條。

(二)其他依據

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現行有效的國務院規范性文件、現行有效的國家部委規范性文件、現行有

效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涉及下列辦理環節的應列明依據和條款:

a)申請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6號,2022年)第2

條、第3條;

b)申請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6號,2022年)第16

條;

c)現場踏勘: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應涉及現場踏勘;

d)審圖: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應涉及審圖;

e)公示: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應涉及公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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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舉行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專家評審: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不

應涉及舉行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專家評審;

g)數量限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應涉及數量限制;

h)收費: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應涉及收費;

i)行政許可有效期限: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有效期限;

j)行政許可適用范圍:《行政許可法》(2019年)第41條。

三、工作程序

(一)流程圖

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流程圖如下。

圖1市場準入類業務辦理流程圖

(二)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包括:有經營能力的公民,從事工商業經營。

(三)申請材料

1.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

在準備該申請材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a)材料位階:主審材料;

b)材料屬性:個性材料;

c)材料來源:申請人自行填寫;

d)材料準備要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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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可到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現場領取,也可通過天津市網上辦事大廳直接下載,申

請表見附件1;

2)港、澳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的,申請人簽署的申請書不填寫“經營者”一欄,

填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港澳居民)登記表作為替代,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港澳居民)

登記表見附件2;

3)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的,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不

填寫“經營者”一欄,填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臺灣居民、農民)登記表作為替代,個

體工商戶經營者(臺灣居民、農民)登記表見附件3;

4)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

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

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

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

5)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

并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

2.經營者身份證件復印件

a)材料位階:主審材料;

b)材料屬性:個性材料;

c)材料來源:申請人自行填寫;

d)材料準備要點: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同時提交參加經營的家庭

成員身份證件復印件。

2)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者提交當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特別行政區護照

或者內地公安部門頒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頒發的往來內地通行證

復印件。

3)臺灣地區經營者提交大陸公安部門頒發的臺灣居民居住證、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頒發的

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復印件。臺灣農民提交農民身份有關證明,包括加入臺灣農業

組織證明或臺灣農民健康保險證明或臺灣農民老年津貼證明等。

3.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

在準備該申請材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a)材料位階:主審材料;

b)材料屬性:個性材料;

c)材料來源:申請人自行填寫;

d)材料準備要點:《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可到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現場領取,也可通過

天津市網上辦事大廳直接下載,承諾書見附件4。

4.其它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報經批準的或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

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四)申請

1.途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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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途徑包括:

a)現場申請:申請人備齊申請材料后,直接到所對應權限的市場監督管理所提交申請材料;

b)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天津網上辦事大廳,按照市場主體一窗通辦平臺提示填寫申請設立相

關信息,完成個體工商戶設立申請;

c)移動端申請:申請人通過“津心辦”APP中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填寫相關信息進行個體工商

戶設立登記申請。

2.補正

現場申請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接件人員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

部內容和標準,并同步發放《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五)受理

1.形式審查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

應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a)針對內地居民:申請書要有經營者簽字,申請書上填寫的內容要真實、合法、有效,要與經

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容一致;

b)針對港、澳居民:申請書要有經營者簽字,不填寫“經營者”一欄,填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港澳居民)登記表,申請書及登記表上填寫的內容要真實、合法、有效,要與經營場所證

明、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容一致;

c)針對臺灣居民:申請書要有經營者簽字,不填寫“經營者”一欄,填寫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臺

灣居民)登記表,申請書及登記表上填寫的內容要真實、合法、有效,要與經營場所證明、

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容一致;

d)針對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申請書中經營者一欄要有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簽字,提交居

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申請書上填寫的內容要真實、合法、

有效,要與經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容一致;

e)針對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

項目的,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相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內容要真實、合法、有效,

要與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經營場所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容一致。

f)針對相關材料未注明需要提交復印件的,查驗原件是否按照要求提交齊全;要求提交復印件

的,是否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

(2)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

應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a)要有經營者簽字;

b)《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內容要與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容一致。

(六)受理結果

接件人員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a)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行政審批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

的,應當在“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與效能管理系統”上,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并出具加蓋行政

審批專用章的《行政許可受理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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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并出具加蓋行政審批專

用章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告知書》。

(七)審查

1.紙質審查

紙質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a)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b)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

2.現場踏勘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不涉及現場踏勘。

3.審圖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不涉及審圖。

4.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專家評審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不涉及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專家評審。

5.公示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不涉及公示。

6.數量限制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無數量限制要求。

(八)決定

審批工作人員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審查意見,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a)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應在承諾時限內作出決定的,并簽發《登記通

知書》;

b)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簽發《不予登記通知書》,并告知申

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九)行政許可效力

1.有效期限

長期有效。

2.適用范圍

行政許可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十)撤銷

行政審批部門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對下行為列實施撤銷行政許可,告知行政相對

人并簽發《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a)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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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c)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d)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e)對監管部門依法作出吊銷行政許可證照處罰等情形的。

(十一)時限

1.法定審批時限

三個工作日(不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專家評審)。

2.承諾辦結時限

一個工作日(不含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或專家評審)。

3.立等可取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不適用立等可取。

(十二)收費

設立登記操作程序不應收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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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

□基本信息(必填項)

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選填)(設立登記不填寫)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省(市/自治區)市(地區/盟/自治州)縣(自治縣/旗/自治旗/市/區)鄉(民族鄉/

鎮/街道)村(路/社區)號

經營場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否

□設立(僅設立登記填寫)

□申領紙質執照其中:副本個(電子執照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申領執照

系統自動生成,紙質執照自行勾選)

經營范圍

(根據登記機關

公布的經營項目

(涉及“多證合一”事項辦理的,申請人須根據市場主體自身情況填寫《“多證合一”政

分類標準辦理經

府部門共享信息項》相關內容。)

營范圍登記)

□變更(僅變更登記填寫,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事項)

變更事項

原登記內容變更后登記內容

(可多選)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根

據登記機關公布

的經營項目分類

(涉及“多證合一”事項辦理的,申請人須根據市場

標準辦理經營范

主體自身情況填寫《“多證合一”政府部門共享信

圍登記)

息項》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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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208.2—2023

□出資額

□變更組成形式□個人經營□家庭經營□個人經營□家庭經營

□變更經營者姓

名、住所

□備案(僅備案填寫)

□聯絡員

事項

□參加家庭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

□經營者及家庭成員信息(設立登記必填項,變更經營者、備案家庭成員填寫)

經營者姓名經營者性別經營者民族

經營者文化經營者身份

經營者政治面貌

程度證件類型

經營者身份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證件號碼

職業狀況經營者住所

組成形式□個人經營□家庭經營

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

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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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208.2—2023

(身份證件復、影印件粘貼處,可另附頁)

□注銷(僅注銷登記填寫)

注銷方式□普通注銷□簡易注銷

注銷原因□停止經營□轉型升級為企業□其他

清稅情況□已清理完畢□未涉及納稅義務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信息(必填項)

1、同意□不同意□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復印件并簽署核對意見;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業自備文件的錯誤;

委托權限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4、同意□不同意□領取營業執照和有關文書。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影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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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署(必填項)

本申請人和簽字人承諾如下,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填報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稱符合市場主體名稱有關要求,不含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公序良俗及有其

他不良影響的內容;名稱與他人使用的名稱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如

使用的名稱被登記機關認定為不適宜名稱,將主動配合登記機關進行糾正。

(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經營場所)使用權,申請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信息與實際一致。以網絡

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僅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

從事線下生產經營活動。

(四)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地方行政法規和地方規章規定,需要辦理許

可的,在取得相關部門批準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經營者簽字:

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簽字(僅家庭經營):

年月日

注1:本申請書適用個體工商戶申請設立、變更、備案、注銷。

注2: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申請人簽署”中簽字

予以確認。

注3: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或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不填寫本申請書“經營者”一欄內容,分別填寫“個

體工商戶經營者(港澳居民)登記表”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臺灣居民、農民)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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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港澳居民)登記表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有效期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職業狀況

文化程度住所

身份□香港居民□澳門居民

(身份證件復、影印件粘貼處,可另附頁)

注:住所、固定電話、移動電話須填寫經營者在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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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臺灣居民、農民)登記表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件有效期

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職業狀況

文化程度住所

□臺灣居民

身份

□臺灣農民

臺灣農民身份證明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復、影印件粘貼處,可另附頁)

注1:住所、固定電話、移動電話須填寫經營者在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相關信息。

注2:申請登記為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的,應當提交臺灣農民身份證明文件,包括加入臺灣農業組織證明或臺灣農

民健康保險證明或臺灣農民老年津貼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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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

(請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后填寫)

市場主體名稱

天津市區街道(鄉鎮)

集群登記地址

根據

住所(經營場所)管理單位名稱

實際

詳細信息網絡網址:

情況經營

經營者本市

場所

填寫通信地址

天津市區街道(鄉鎮)

其他經營場所

天津市區街道(鄉鎮)

詳細信息

天津市區街道(鄉鎮)

申請人承諾

1.申請人已知曉《天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內容,

并已取得該住所(經營場所)的合法使用權,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使

用的住所(經營場所)沒有違反《天津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中禁

止和限制性規定。

2.根據有關規定改變用地性質、建筑物用途或結構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已報經

有關部門批準。

3.用于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的固定場所是住宅的,依據法律、法規以及管

理規約的規定,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已取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4.申請人已知曉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為自主申報承諾制,已確認申報登記

地址的權屬關系、法定用途、安全使用、租賃協議、地址信息合法有效,自覺配合相關行

政機關檢查。

5.因該場所用作住所(經營場所)引發民事爭議,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

過司法途徑解決。

申請人簽名:

年月日

填表說明:

1.住所是指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主機構經依法登記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固定場所。

2.經營場所是指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主機構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經依法登記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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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

3.網絡經營場所限僅從事網絡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填寫,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從事線下

生產經營活動。已填寫經營場所信息的,可以不填寫網絡經營場所信息。

4.其他經營場所是指在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固定場所。涉及前置審批的不適

用。個體工商戶只能登記一個經營場所,不適用其他經營場所備案登記。

5.單獨辦理其他經營場所登記的無需填寫住所(經營場所)信息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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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附錄C

(資料性)

日常監管類業務指導書結構要素和示例

C.1結構要素

C.1.1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天津市XX區市場監管所開展日常監管類業務管理工作。

C.1.2工作依據

由市場監管所開展日常監管業務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組成。

C.1.3工作程序

C.1.3.1繪制開展監管業務的流程圖。

C.1.3.2提出現場監督檢查的準備材料、檢查內容、檢查過程和檢查中記錄等要求。

C.1.3.3提出監督檢查處理方案,包括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和涉嫌違法的處理要求。

C.1.4工作文書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執法文書、檢查記錄表等。

C.2示例1

天津市XX區市場監督管理所

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業務指導書

一、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天津市XX區市場監管所開展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注:餐飲服務經營者是指除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外的餐飲服務經營者。

二、工作依據

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

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食品經營風險分級

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天津市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暫行辦法》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技術規范及相

關標準等。

三、工作程序

(一)流程圖

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檢查程序主要包括:出示證件、說明來意、現場檢查、做出記錄、結果處

理等。具體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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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流程圖

(二)程序啟動

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對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風險等級劃分情況,按照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對本行政區

內的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其中監督檢查人員的要求:

1)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監督檢查人員參加。檢查人員較多

的,可以組成檢查組。

2)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可以聘請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監督檢查。

3)檢查人員與檢查對象之間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檢查公正情形的,應當回避。

(三)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監督檢查人員到達社會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時,應向被檢查人出示有效執法證件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

門出具的檢查任務書,陳述執法檢查事由、檢查依據、檢查內容、檢查流程及檢查紀律,確定企業的檢

查陪同人員。

(四)現場檢查

監管人員手持執法移動終端,依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巡更)系統,開展現場檢查。

檢查人員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規定和《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

量化分值表(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要求,通過實地查看現場、查閱資料、詢問

工作人員等逐一對現場進行檢查,并對監督檢查情況如實記錄。必要時,可進行產品抽樣或對有關情況

進行證據留存(如資料復印件、影視圖像等),并請企業負責人或現場工作人員簽字確認,拒絕簽字的應

注明情況。

監督檢查中應尊重被檢查企業,遇到爭議問題時認真聽取企業的陳述,允許其申辯;涉及企業的商

業秘密,應當保密。

監管人員應當綜合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判定,確定檢查結果,出具食品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

表,食品生產經營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五)結果處理

監督檢查處理結果如下:

——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的,應向被檢查單位書面提出立即或限期整改,以及按期上報整改情

況的要求。監督檢查人員可以跟蹤整改情況。

——監督檢查中發現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

營活動。

——監督檢查中發現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

對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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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對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記分。

——監督檢查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案件線索,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或者超出管轄范圍

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區域性或者普遍性的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應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四、工作文書

《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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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

(社會餐飲服務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

被評定人:評定時間:

重點檢項目檢查檢查

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分值

查點位序號項目序號

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上一次日

★1.1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食品安全負責人和管理員信□是□否1

1信息公示息。

信息

□是□否

公示區1.2公示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0.5

□合理缺項

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證合法有效,經營地址、經營項目與食

2★2.1□是□否2

許可品經營許可證一致。

□是□否

3.1食品庫房和非食品庫房分開設置。0.5

□合理缺項

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類別的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

裝材料等),分設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有明顯的區分□是□否

3.21

標識,貯存的食品和物品離墻離地。散裝食品有食品□合理缺項

儲物箱,并標明名稱、使用期限等內容。

冷凍(藏)設施正常運轉,有正確顯示設施內部溫度

3.3的溫度計或溫度顯示裝置,設施內部溫度符合規定。□是□否1

冷凍(藏)庫使用防爆燈。

3原料貯存

冷凍(藏)設施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

3.4□是□否1

并有明顯區分標識。

設有存放食品添加劑的專柜(位),并標注“食品添

□是□否

★3.5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標簽上標注有使用范圍、1

□合理缺項

原料用量、使用方法等內容。

貯存區

★3.6無禁用物質、無明確標識和無法說明來源的物質。□是□否1

食品庫房設有通風、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是□否

3.70.5

置。□合理缺項

食品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狀,無超過保質期、無腐敗變

★4.1□是□否2

質等異常情形。

對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回收的食品進行顯著標示或

4.2者單獨存放在有明確標志的場所,及時采取無害化處□是□否0.5

原料質量理、銷毀等措施并如實記錄。

4

檢查食品的包裝和標簽標識符合要求,并按照要求的條件

4.3□是□否0.5

和規范貯存。

食品加工用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工制作現

★4.4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安裝凈水□是□否1

設施或使用煮沸冷卻后的生活飲用水。

場所內保持清潔衛生,環境整潔、無異味,無蒼蠅、

粗加工5場所衛生5.1老鼠、蟑螂,無污染源和活禽,地面、墻壁、門窗、□是□否1

區天花板等無霉斑、污垢、積油、積水等情形。

6粗加工6.1食品原料洗凈后使用。□是□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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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切配盛放或加工制作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等食品原料

6.2□是□否0.5

的工用具和容器分開使用,并有明顯區分標識。

□是□否

7.1各專間有明顯的標識標明用途。0.5

□合理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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