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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永濟市防汛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全市洪澇災害突發性事件的防范與處置,保證防汛抗

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原則

1.2.1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

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2.3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管理,堅持因地

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2.4堅持依法防洪,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

合。

1.3編制依據

制定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

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山西省防汛應急預案》、《水旱災害

統計報表制度》、《永濟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軍隊參加地方搶險救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規

范、規程。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突發性洪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

理。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在運

城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全市

防汛抗洪工作。市防指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為市

防指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市防指日常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

設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突發事件處置。

市防指總指揮由市長擔任,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總指揮,市

公安局局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市人武部部長、市水利局局長、

市黃河河務局局長、駐永部隊農場場長任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

室協助分管副市長工作的副主任、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交通

運輸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供電公司、市衛計局、市國土

資源局、市安監局、市氣象局、市教育局、市農委、市公路段、

市旅游局、市文物局、中國聯通永濟分公司、中國移動永濟分公

司、中國電信永濟分公司、市廣播電視臺、石油公司等單位負責

人為指揮部成員。

2.2市防指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審核

全市的主要河流、重點城鎮的防御洪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雨情、

水情、工情和災情,審核發布汛情預警、災情及防汛抗洪等信息,

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減災、災后處置和有關協調等工作。

2.3市防指各成員單位職責

(1)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

監督、指導全市防汛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

調度。歸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防洪排澇工

程的建設與管理,督促旗(街道)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

責防洪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

(2)市安監局:負責尾礦庫的防汛安全。檢查落實防汛責

任人、技術責任人、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確保尾礦庫下游受威

脅范圍的村莊、學校、企業、集市的安全。

(3)市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駐軍參與,并調動全市民兵

完成搶險救災任務。

(4)市公安局:負責防汛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止

破壞防洪工程,水文通信等設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行為,

在緊急防汛期間協助市防指組織撤離洪水淹沒區的群眾。

(5)市黃河河務局:負責黃河小北干流防汛安全工作。及

時向市防指提供黃河水管、險情、災情,做到有備無患。

(6)市國土資源局:重點檢查因降雨或洪水導致有可能發

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區域。要及早發現問題,及

早采取治理措施,同時要認真做好受威脅群眾撤離避險,確保人

民群眾生命安全O

(7)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防汛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物

資的組織、供應。負責組織協調有生產應急物資能力的企業緊急

啟動生產或擴大生產規模,負責災區群眾生活生糧計劃的安排和

調運。

(8)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防汛安全工作,監督、

檢查校舍的防洪安全,對師生進行防洪安全的宣傳教育,消除安

全隱患。

(9)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洪澇災害的救助工作。組

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時向市防指提供重大災情信息;

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組織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負責組織

社會各界救災捐贈、接攻工作;負責組織救災物資的籌集、儲備

和調撥工作;負責組織災區民房倒塌恢復重建和災民基本生活安

排工作。

(10)市住建局:做好全市城市防洪安全工作。協調、指導

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確俁市區、城鎮排水

暢通、人員安全。

(11)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做好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檢

查工作;做好公路橋梁、橋涵的度汛安全,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

檢查,在緊急情況下責成項目業主(建設單位)清除礙洪設施,

確保公路、道路汛期車輛人員安全。協調組織運力,做好防汛和

防疫人員、物資及設備的運輸工作。

(12)市農委: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澇災信息。指導

農業防汛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

負責救災化肥、救災柴油等專項補貼資金的分配和管理及全市救

災備荒種子、飼草、動物防疫物資儲備、調劑和管理。

(13)市衛計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工作。

指導幫助災區開展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飲水和食

品衛生安全,負責災區疫情監測和信息收集報告工作。保證災區

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協調組織藥品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醫療

機構的應急藥品儲備和供應。

(14)市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指導開展防汛宣傳工作,及

時準確報道市防指審定的汛情、災情和防汛動態。

(15)市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對汛

情形勢做出分析和預測。為全市防汛工作提供及時準確的氣象信

息。

(16)各通訊公司:負責指導協調公共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

做好防汛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需要,協調調度市內各通信

運營企業的應急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

(17)市供電公司:負責全市發、供電系統防洪工程建設和

運行安全。優先保障防汛搶險、排澇、救災的生電調配和電力供

應。

(18)市公路段:負責及時修復水毀公路和橋涵,保證全市

公路暢通。

(19)石油公司:負責全市防汛搶險所需油料的供應。

(20)市發改局:負責本系統各單位防汛搶險工作。

(21)市武警中隊:幫助災區搶險救援、轉移群眾、維護災

區社會治安。

(22)市財政局:負責及時調配全市防汛、搶險物資所需資

金,為救災工作提供物資、裝備、資金保障。

(23)市旅游局和市文物局:負責管轄景點范圍內的地質災

害工作,并組織應急搶險。

各鎮(街道)負責落實本轄區內的河道、溝道、水庫、塘壩、

邊山峪口居民的安全度汛工作,確保汛期安全。

2.4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市防指和同級人民政府的領

導下,組織和指揮本鎮(街道)的防汛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

本級政府、人民武裝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5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部門所屬的各流域管理機構、水利工程管理和施工單位

以及水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流域、

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成立

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的防洪抗災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氣象、水文信息

3.1.1信息監測與報告

(1)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加強雨情、

水情的監測和洪水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指辦公室和有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氣象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

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做出評估,

及時報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當預報將可能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時,市防指應提早預

警,通知有關鎮(街道)和單位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流發生洪水

時,河務部門應加強監測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為防汛抗旱

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3.1.2.1堤防工程信息

(1)當河流出現警戒水位(流量)以上洪水時,市水利局、

市黃河河務局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

行情況報運城管理部門。

(2)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

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

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向可能淹沒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運城

市堤防管理部門和市防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

案、除險情況、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及通信聯絡

方式,以便加強指導或做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3.1.2.2水庫工程信息

(1)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

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

旱指揮機構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運城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防指報告,并向下游地區相關防汛抗旱指

揮機構通報。

(2)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向下游預警,

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運城市主管部門、市防指和上游地區相

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

情況、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及通信聯絡方式,并

根據運城市的指令進一步采取搶險措施。

(3)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

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

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

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電力通信、

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

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市政府和運城市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并

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隨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2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防預洪澇災害和自我

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

任人、防汛搶險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

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水

庫、塘壩、堤防等各類防洪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

期施工的涉水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河道、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洪

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

洪水威脅區安全轉移預案、山區防御山洪災害預案。研究制訂防

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應對突發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險工

險段,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指各

有關單位應儲備必須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工程重點部

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網絡,確保防汛通信專

網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

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7)防汛檢查。實行以檢查組織機構、查工程隱患、查預

案落實、查物資儲備、查通信保障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

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安全度汛。

3.2.2河道洪水預警

(1)當河道將出現洪水時,水利、河務部門應做好洪水預

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河道水位、流量的實測情

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各級各部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

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

公布。

(3)水利、河務部門應跟蹤分析河道洪水的發展趨勢,及

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提供基本依據。

3.2.3山洪災害預警

(1)凡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捱山洪災害的成因

和特點,主要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利、氣象、國土資源、住

建、環保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

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國土資源部「應編制山洪災害

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

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避險和轉移方案,明確組織

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鎮(街道)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

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

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和報汛。每個鎮(街道)、村、

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和信息傳遞措施,一旦發現危

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迅速報市防指,

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風險圖

(1)市、鎮(街道)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防汛成員

單位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地區的城市洪水風險圖、

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等。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

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洪水

方案,主動應對洪水。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洪

水調度方案,視洪水預報情況,提出分區分段調度的具體措施。

(3)各類防御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按規定逐級上報

審批,凡經市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的防洪預案和調

度方案,均具有權威性和法規效力,各有關部門、鎮(街道)要

認真貫徹執行。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

為四級,并通過媒體按時段發布應急響應級另L

I級(紅色)特別嚴重

n級(橙色)嚴重

in級(黃色)較重

w級(藍色)一般

4.1.2進入汛期,市、鎮(街道)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

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1.3洪澇災害發生后,由鎮(街道)人民政府和防汛抗

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澇災害發生后,由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向鎮(街道)人民政府和市防指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

事件,在報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的同時,要向市人民政府

和市防指報告。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

有關部門報告。

4.1.5對跨行政區域發生的洪澇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

響到臨近行政區域的,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報告鎮(街

道)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

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1.6因洪澇災害而衍生的疫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

生災害,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

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

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鎮(街道)人民政府和市防指報告。

4.2一級應急響應(紅色)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黃河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2.2一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總指揮主持會商,市防指全體成員參加。做出

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工作的指導。派出由市防指領導和專家

組成的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

室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預測

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適度增加值班人員并在市電視臺發布

《汛情通報》,報道汛情發展及抗洪措施。市財政局為災區及時

提供資金幫助;市民政局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物資,派出人員赴

災區落實災情;市交通運輸局為防汛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市

衛計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

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

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各鎮(街道)、各部門依法宣布本地進入緊急防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權限調

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堤

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受災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區域組織指揮防汛

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4.3二級應急響應(橙色)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級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2)黃河河段及諫水河、姚暹渠堤防發生決口;

(3)多個鎮(街道)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4.3.2二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總指揮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

汛工作的指導,將情況報市政府及市防汛指揮機構并通報市防指

成員單位。市防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的發展變

化,做好汛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的調度,并派出工作組、

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市防辦及時在市電視臺發布汛情通報。

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鎮(街道)、部門指揮機構密切監視汛情和工情

發展變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可根據情況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

緊急防汛期,行使相關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由市防指總指揮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

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或組織加強防汛工作。受災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

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區域組織指揮防汛工作。

4.4三級應急響應(黃色)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級響應。

(1)全市發生較大洪水;

(2)黃河河段及諫水河、姚暹渠堤防發生重大險情;

(3)小(2)型水庫發生潰壩。

4.4.2三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常務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安排,

密切監視汛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市政

府及運城市防汛指揮機構,并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市防辦派出

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2)水利、氣象、河務部門加強相關地區的汛情監測,做

好洪水預測預報,并將情況及時報市防辦。

(3)相關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的常務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搶險工作;按照權

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

4.5四級應急響應(藍色)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四級響應。

(1)全市發生一般洪水或數鎮(街道)發生較大洪水;

(2)黃河出現險情或主要河流發生險情;

(3)小(2)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

4.5.2四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副總指揮主持會商,根據會商結果報指揮部領

導批準后做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視和對防汛工作的

指導,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工作,并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

市防汛指揮機構。

(2)水利、氣象、河務部門加強相關地區的汛情監測,做

好洪水預測預報,并將情況及時報市防指。

(3)相關鎮(街道)、部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防汛抗旱

指揮機構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具體安排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

防洪工程;按照預案采取相應防守措施,并及時上報鎮(街道)

人民政府和市防指。

4.6信息報送和處理

4.6.1汛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信息實行分級上報,

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6.2防汛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

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

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6.3屬一般性訊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

分別報送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凡因險情、災情較重,

按分管權限上報一時難以處理,需市防指幫助、指導處理的,經

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審批后,可向市防指值班室

上報。

4.6.4凡經鎮(街道)或市防指采用和發布的洪澇災害、

工程搶險等信息,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

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7指揮和調度

4.7.1發生洪水險情后,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

啟動應急預案,并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

市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

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7.2鎮(街道)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

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

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

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7.3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后,市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

工作組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8搶險救災

4.8.1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鎮(街

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

追蹤,并立即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4.8.2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

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鎮(街道)政府或市防指決

策。

4.8.3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

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協助政府組織鎮(街道)有關部門

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8.4處置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

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鎮(街道)、各部門應各司其

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4.9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9.1出現嚴重的洪澇災害后,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

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鎮(街道)政府批準,對

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

擴大。

4.9.2必要時要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

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

投入抗洪搶險。

4.10信息發布

4.10.1新聞報道應遵循的原則:堅持團結、穩定、鼓勁、

宣傳為主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救災

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0.2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災情及防汛抗洪動態

等,由市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

核。

4.11應急結束

4.11.1當洪水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鎮〔街道)的防汛抗

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

4.11.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

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

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士占

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

鎮(街道)人民政府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

織補種。

4.11.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鎮(街道)防汛抗旱指揮機

構應協助當地政府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

礎工程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防御洪水方案

5.1黃河

5.1.1黃河小北干流

由沿河蒲州、韓陽、楮楮、張營4鎮和黃河河務局負責,市

黃河防指要全力以赴做好黃河的防洪工作,沿河四個鎮政府組織

搶險隊伍,搶險車輛,準備搶險物資。當黃河發生險情時,按照

《永濟市黃河防洪預案》執行。

5.2諫水河

當諫水河正常行洪,上馬水庫泄水不超過10m7s時,市防

指首先命令沿河的開張、城北、城東、城西、蒲州、韓陽6個鎮

(街道)防汛分指揮部,組織各自搶險隊伍300人,人均一把鐵

銃,準備足夠編織袋,每個隊伍至少有5000條,各保證搶險車

輛200臺(輛),隨時準備護堤搶險,并派護堤隊晝夜值班,做

到全河段處處有人看守,段段有人負責,開張鎮、城北街道重點

對城子埒至伍姓湖13.8公里流水河堤嚴加看護,組織沿線各村

搶險隊伍堅持晝夜值班,保證通訊不中斷,對險段及時快速進行

加寬加固,同時動員沿河城子埒、楊村、普樂頭、東開張、民生、

西開張、郭家莊等村居住村民進行撤離工作。城東街道、城西街

道、蒲州鎮、韓陽鎮等鎮(街道)要重點設防,清淤清障,險段

加固,確保安全。

當諫水河非常行洪,上馬水庫泄水超過lOm'/s,各分指揮部

按照防總命令,提前五小時通知沿線村民有序、迅速撤離到安全

地帶,盡最大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5.3姚暹渠

姚暹渠行洪期間,各分指揮部要派專人晝夜值班,通過無線

電話及時將洪水情況報告市防指。當行洪流量超過10m3/s時,

沿渠卿頭鎮、開張鎮、城東街道三個分指揮部,按市防指要求各

組織搶險隊伍400人,每人一把鐵銃,準備編織袋10000條,保

證運輸車輛500輛,奮力搶險,確保渠堤安全度汛。若遇超標準

洪水,及時將沿渠村民撤離到安全地帶,使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5.4灣灣河

在灣灣河行洪期間,各分指揮部要派專人晝夜值班,通過無

線電話及時將洪水情況報告市防指。當行洪流量超過3m:7s時,

沿河虞鄉鎮、卿頭鎮、虞鄉農場、伍姓湖農場、城東街道五個分

指揮部,組織搶險隊伍300人,每人一把鐵銃,準備編織袋1000

條,保證運輸車輛100輛,奮力搶險。若遇超標準洪水,及時做

好下游沿河村民撤離工作,使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5.5城區

城區防汛工作由市住建局負責。城區防汛搶險,執行市住建

局編制的《永濟市城市防洪預案》。

5.6水庫

全市共有水庫1座(龍王峪水庫),防御洪水方案分四種情

況:

5.6.1當預報發生接近或達到設計標準的入庫洪水時。

(1)水庫所在地的水庫責任人、水庫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

負責人前往水庫現場組織指揮。

(2)水庫管理人員和巡堤查險人員到達預定部位進行觀測

檢查。

(3)按度汛預案適時調度泄洪,安排好泄洪時下游河道人

員撤離防災措施。

(4)視水庫水位上漲和險情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搶險隊伍

和物料投入搶險。

5.6.2當預報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入庫洪水時,水庫進入

緊急狀態。

(1)水庫所在地城東街道負責人,包括水庫防汛責任人、

水庫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負責人前往水庫現場組織指揮。

(2)水庫管理人員和巡堤查險人員密切觀測檢查,對發現

的險情進行旁站式觀察監護。

(3)提前開啟全部泄水建筑物預泄洪水,通知下游河道影

響區政府,做好人員和設施撤離工作。

(4)調集搶險隊伍就近待命,搶險物料集結到位,做好隨

時投入搶險的準備。

5.防汛指揮部向水庫所在地和水庫下游的村、企業、學校、

廠區發出水情或險情的預警通報。

5.6.3當預報發生接近或達到校核標準的入庫洪水時,進

入緊急狀態。

(1)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前往水庫現場組織指揮。

(2)對可能發生潰壩洪水造成的下游淹沒區實行交通和治

安管制,通知動員洪水危險區的人員做好撤離避洪準備。

(3)增調駐軍、武警、民兵預備役等搶險隊伍和物料,全

力以赴搶險,務必確保大壩安全。

(4)根據水庫水情、險情的發展變化,適時組織下游重點

危險區可能受淹沒老弱病殘幼人員提前撤離。

5.6.4當預報發生超校核標準的入庫洪水時,水庫進入非

常緊急狀態。

(1)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駐守水庫現場組織指揮。

(2)水庫聯防指揮部緊急會商水情、險情發展態勢,迅速

組成水庫大壩搶險和下游人員撤離的防洪指揮體系及其組織實

施班子,全部堅守一線指揮決策,組織實施。

(3)采用一切有效手段,調集一切社會力量,千方百計實

施搶險保壩措施,盡最大努力確保大壩安全,盡最大可能減輕對

下游的洪災風險。

(4)根據水庫汛情、險情發展變化,及時迅速將水庫下游

潰壩洪水可能淹沒區域的人員全部撤離。

(5)緊急啟動救災安置、衛生防疫、社會救援等應急機制。

5.7高強度暴雨山洪

我市是強暴雨山洪的多發地帶,其引發災害主要為地質災

害,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洪水對下游村莊、城區威脅巨大。

全市洪澇災害以山洪災害為主。

5.7.1防御準備

汛前由鎮(街道)組織對山洪易發區的災害隱患和人口居住

情況排查登記,落實防災避險措施,采用簽發明白卡等方式告知

可能受災人員。

5.7.2防御責任

接到暴雨預報后,右、鎮(街道)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包鎮(街

道)、包村防汛責任人前往現場動員組織防御工作。

5.7.3預警與避險撤離

以村為單位建立預警報險和避險救護組織,并在緊急情況時

提前組織危險區人員撤離與村民自救避險。

5.7.4督查指導

可能受災區域的當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派出由負責

人帶隊的工作組前往現場指導督促。

5.7.5搶險救援

當發生暴雨山洪災害,并導致人員傷亡,鎮(街道)政府要

立即組織調動力量進行緊急搶險救助,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

部隊請求救援。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通信部門要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

6.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

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及水庫管

理單位必須配備可靠的通信設施。

6.1.3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

防汛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

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

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

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

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

命財產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工程設施,應提

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

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搶險方案,并

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

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

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防汛隊伍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

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洪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

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

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一般性搶

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6.2.3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

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

資運輸,群眾安全轉移所需的車輛調配;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

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6.2.5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部門主要負責洪澇災區疫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

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和傷員的搶

救工作。

6.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洪澇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

打擊破壞抗洪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

災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

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

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

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

(2)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市級防汛物資,主要

用于解決遭受大洪水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物資的不足,重點支持遭

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應急需要。

(3)鎮(街道)單位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

根據本地本部門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由各鎮(街道)、

各部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因地制宜確定。

2?物資調撥

(1)市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市級防汛儲備物資,

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鎮(街道)和部門的防汛儲備

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

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

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2)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

及時啟動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

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6.2.8資金保障

(1)財政安排特大防汛補助費,用于補助遭受特大洪澇災

害的地區。

(2)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于重點防洪工程維護和建設,

以及其他規定的水利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3)河道堤防維護資金,用于重點河道水毀修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

洪工程設施的責任。

(2)進入汛期,鎮(街道)、有關單位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

定期或不定期在各種新聞媒體發布防汛信息,以引起社會關注。

根據洪澇災害的發展,鎮(街道)、有關單位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應搞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抗洪搶險。

(3)鎮(街道)、有關單位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

在嚴重洪澇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

防汛搶險及救災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

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鎮(街道)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統一領導,組

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

的關鍵時刻,鎮(街道)、有關單位防汛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

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全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

(1)形成覆蓋全市的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

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完善水情信息采集系統,使全市重要水文監測站的水

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3)逐步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段和龍王峪水庫的洪水預報系

統,提高預謀精度,延長預見期。

(4)逐步建立防洪工程數據庫及重點地區的地理和社會經

濟數據庫,實現區域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信息的快速查

詢。

(5)逐步建立市防指與運城市防指、流域機構、各鎮(街

道)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6)逐步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

信息的共享。

6.3.2鎮(街道)、有關單位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逐步建立

專家庫,當發生洪澇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

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7善后工作

發生洪澇災害后,市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

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

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市人民政府成立救災指揮部,負

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

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生活救助。主要任務是及時調配

救災款物,組織安置災民,做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倒

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

決災民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衛計部門負責統一調配醫療衛生力量,搶救因災傷

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對污染源進行消

毒,防止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7.1.4鎮、(街道)人民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

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

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街道)人民政府應盡快修

復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防洪工程應

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保證工程主體功能恢復。

7.3.2鎮(街道)、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修復遭到毀壞的交

通、電力、通信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盡快恢復功能,確保區

域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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