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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陜西省地方標準《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一、工作簡況(一)任務來源《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地方標準是由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立項。本標準由陜西省汽車工程學會提出并牽頭承擔標準的研究與制訂。(二)目的意義為順利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測試過程中的有效監管系統是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過程安全、有序、可追溯的重要保障。本標準對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技術的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進行約束規范,將有效支撐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安全、有序開展,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驗證到商用量產的平滑過渡。(三)主導單位本標準由陜西省汽車工程學會牽頭承擔標準的研究與制訂。(四)主要工作過程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組建《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標準起草工作組。2021年12月-2021年12月,確定項目組工作機制,組織會議討論細化標準框架并形成初版草案。2022年1月,在初版草案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形成標準立項草案,并正式提交項目立項申請。2022年5月,標準批準立項,被列入2022年陜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2022年6月-2023年8月,持續完善標準文本,深入研究基礎設施需求、監控終端部署要求、監控平臺部署要求等內容,形成征求意見稿。(五)標準起草組成員及任務分工標準起草工作組成員有陜西省汽車工程學會、長安大學、陜西智能網聯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陜西天行健車聯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陜西省汽車工程學會牽頭負責標準體系設計,驗收、規范方面的撰寫;長安大學負責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的撰寫;陜西省智能網聯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標準測試監管系統建設要求中基礎設施需求及測試車輛部分的編寫;陜西天行健車聯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負責標準測試監管系統建設要求中監控終端部署及監管平臺配置部分的編寫。二、標準編制原則和主要內容(一)編制原則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法》、《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1.1-2020)進行編制。根據國家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聯合發布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測試車輛應在公共道路進行充分的實車測試。根據陜西智能網聯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長安大學、天行健車聯網公司單位總結多年的自動駕駛測試監管的相關實踐經驗,共同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標準的研究和制訂工作。本標準遵循以下原則,旨在確保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監管系統在建設與部署過程中能夠保證安全性、通用性、兼容性、合規性和指導性等,使標準能夠適應技術的不斷變化,并反映各方意見,從而促進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監管系統技術的健康發展。安全性:本標準要求監管平臺的部署滿足嚴格的安全要求,以確保測試車輛在各種駕駛場景中的安全行駛。安全性考慮涵蓋了硬件設施的穩定性、軟件系統的可靠性以及數據的隱私保護等方面。通用性:本標準分為監管系統架構、監控終端要求、監管平臺要求、監管數據類型、數據傳輸協議、平臺支撐要求等部分,標準可適用于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場地測試的監管系統,通用性高,適用性強。兼容性:智能網聯汽車技術處于不斷變化和演進之中,因此標準具備一定的靈活性,以適應技術和法規的變化。本標準提出的技術要求充分考慮了當前國內外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監管的現狀,并注重技術前瞻性,具有普遍適用性。合規性:標準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確保監管平臺的部署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充分考慮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的相關法規和標準,以及可能影響到智能網聯汽車測試車輛監管的各種法律因素。指導性:本標準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所包含的監管系統架構、監控終端要求、監管平臺要求、監管數據類型、數據傳輸協議、平臺支撐要求等技術要求,可以為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系統建設提供參考依據,對智能網聯汽車的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具有指導作用。(二)主要內容本標準共分為5章,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的技術規范,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與定義、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測試監管系統建設要求。其中,技術規范涵蓋了監控終端和監管平臺的功能與性能要求與系統數據傳輸要求,建設要求涵蓋了監管系統建設的道路基礎設施需求、測試車輛規范、監控終端的硬件配置和監管平臺的供電設施配置、硬件設施配置、軟件模塊配置、數據管理中心配置以及機房配置等方面的內容。(三)關鍵技術說明本標準規定了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的架構、功能和性能要求,以及系統數據傳輸協議。通過簡潔方式實現互聯互通的應用,不受特定通信方式或通信設備的限制。本標準規定了監管系統基礎設施需求、測試車輛規范、監控終端與監管平臺的部署需求,在建設部署中以適當為原則,標準中提出的各方面需求均可以實現。(四)關鍵指標的確定依據為滿足道路運輸車輛遠程監管的需求,交通部已先后發布JT/T808《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JT/T1076《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終端技術要求》和JT/T1078《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視頻通信協議》,改變了之前道路運輸車輛監控設備通信協議分散、設備廠商私有的現狀。團體標準T/SXSA001《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的發布為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的部署與建設提供了參考。本標準在繼承JT/T808、JT/T1076和T/SXSAE001-2022框架的基礎上,充分融合JT/T1078、JT/T1076和T/SXSAE001標準,以智能網聯汽車的安全監管和測試結果的互通互認為核心,對現有的測試管理規范在數據監管方面的需求進行深入調研和梳理,提出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與建設要求。三、實證研究無四、知識產權說明無采標情況(一)JT/T808《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交通運輸部與2011年發布標準《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終端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并在2019年更新內容。該標準規定了道路運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與監管/監控平臺之間的通信協議與數據格式,包括協議基礎、通信連接、消息處理、協議分類與要求及數據格式,適用于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監管/監控平臺之間的通信。(二)JT/T1076《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終端技術要求》交通運輸部與2016年發布《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終端技術要求》,該標準規定了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終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裝要求和試驗方法,適用于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終端主機、攝像頭及其他外部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和安裝。(三)JT/T1078《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視頻通信協議》交通運輸部與2016年發布《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視頻通信協議》,該標準規定了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中,車載視頻終端與視頻平臺間的協議基礎和通信協議,音視頻流服務器與客戶端播放軟件間的碼流通信,以及視頻平臺間的通信協議基礎、通信協議流程、常量定義及協議數據體格式。適用于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視頻終端與企業視頻監控平臺間傳輸音視頻數據,以及不同視頻平臺之間交換和共享音視頻資源。(四)T/SXSAE001《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陜西省汽車工程學會與2022年發布《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技術規范》,該標準規范了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監管平臺的監管系統架構、監控終端要求、監管平臺要求、監管數據類型、系統數據傳輸協議以及平臺支撐條件。適用于對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技術的公共道路測試監管系統進行約束規范。(五)T/CTS8《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告知規范》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與2022年發布《智能網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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