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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業務操作規程

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業務操作規程(試行)

為規范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下列簡稱數據集中系統)業務處理,

確保國庫會計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根據《國庫會計管理規定》、《國

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

程。

第一章國庫會計憑證

國庫會計憑證是國庫會計核算的根據,分為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

一、原始憑證

國庫原始憑證包含:收入繳庫憑證、收入退庫憑證、更正憑證、庫款

支撥憑證、資金結算專用憑證、國債憑證等。

(一)收入繳庫憑證J

國庫收入繳庫憑證包含稅收通用繳款書、稅收匯總專用繳款書、通常

繳款書、非稅收入通常繳款書、出口貨物稅收專用繳款書、海關專用繳款

書、其他專用繳款書(含以上憑證對應的電子繳稅入庫清單)等,是辦理

預算收入繳庫的專用憑證。

(二)收入退庫憑證J

收入退庫憑證的形式為/收入退還書2(含電子退庫清單),是辦理

預算收入退付的專用憑證。

(三)更正憑證。

更正憑證為更正通知書(含電子更正清單),是辦理預算收入更正與

調庫的專用憑證。

(四)庫款支撥憑證J

庫款支撥憑證包含預算撥款憑證、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財政授權支付

憑證、財政性資金申請劃款憑證、財政性資金申請退款憑證(含以上憑證對

應的電子撥款清單)等。

預算撥款憑證是辦理各級財政部門實撥資金的撥付憑證;財政直接支

付憑證是辦理各級財政直接支付業務的憑證;財政授權支付憑證是辦理預

算單位授權支付業務的憑證;財政性資金申請劃款憑證是辦理集中支付的

代理銀行向人民銀行國庫申請清算已支付財政性資金的憑證;財政性資金

申請退款憑證是辦理集中支付的代理銀行向人民銀行國庫申請退回已清算

財政性資金的憑證。

(五)資金結算專用憑證一

資金結算專用憑證包含支付系統往來專用憑證、國庫內部往來專用憑

證、行庫往來專用憑證等。

支付系統往來專用保證是全國國庫業務處理中心(下列簡稱中心)接

收支付系統來賬業務的憑證;國庫內部往來專用憑證是中心與核算主體之

間辦理資金匯劃的來賬憑證;行庫往來專用憑證是核算主體與會計營業部

門之間辦理資金匯劃的憑證。

(六)國債憑證一

國債憑證包含國債收款單收據聯、存根聯、無記名國債兌付清單等。

二、記賬憑證

國庫記賬憑證包含:轉賬憑證、表外科目憑證等,由系統自動生成。

表內業務使用復式憑證;表外業務與特殊事項使用單式憑證。

第二章會計科目與賬戶

:帶格式的:項口符號和編號

的第一節會計科目

一、資產類科目

(一)中央預算支出(總庫專用)。本科目核算國庫總庫辦理的財政部

核準的中央預算支出。

撥付預算支出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預算支出資金繳

回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國庫總庫本期辦理的中央預算支出總額。

(二)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本科目核算本存本單位代財政部支付的

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項。

分支機構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分支機

構上劃或者總行與財政部清算資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余額在借方,反映本存本單位代財政部支付尚未與其清算的兌

付國家債券本息款項余額。

二、負債類科目

(一)中央預算收入(總庫專用)。本科目核算國庫總庫收納的中央級

通常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預算收入的退付款項、中央與地方共享收

入中央分得部分與中央給地方預抵稅收返還等款項。

本科目按收入種類等分設賬戶。

收入增加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退付時,借記本科目,貸

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國庫總庫收納的中央級預算款項余額。

(二)地方財政庫款。本科目核算地方各級財政預算的固定收入、共

享收入分得部分、補助收入、專項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地方預算收入的

退付與地方預算撥款、撥款的繳回、補助支出、專項支出與基金預算支出

等款項。

本科目按與預算級次相對應的財政部門等分設賬戶。

庫款增加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庫款減少時,借記本科目,

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國庫分支庫收納的地方財政庫款余額。

(三)財政預算專項存款。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預算資金的專項

存款。

本科目按存款類別等分設賬戶。

存款增加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存款減少時,借記本科目,

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財政預算資金專項存款的余額。

(四)財政預算外存款。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預算外資金的收納、支

撥或者上解。

本科目按存款單位等分設賬戶。

存款增加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存款減少時,借記本科目,

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財政預算外資金的余額。

(五)國庫待報解款項。本科目核算運行數據集中系統噸監■系■統的各

級國庫部門當日收納的、未報解的收入款項。

收納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報解、入庫、退付、結轉

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是過渡性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年末余額原則上應為零。

(六)代收國家債券款(總庫專用)。本科目核算國庫總庫收到的國家

債券發行款項。

本科目按發行機構、國債券種、發行年度、期次等分設賬戶。

收到國債發行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總庫轉入''中央

預算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已收到尚未轉入中央預算收入的國家債

券發行款項余額。

三、資產負債共同類科目

(一)大額支付往來。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過大額

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結算往來款項。

發起大額支付往賬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大額支付來

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余額軋差反映,年末余額全額轉入“大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

科目。

(二)小額支付往來。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過小額

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結算往來款項。

發起小額支付往賬貸記業務或者接收小額支付來賬借記業務時,借記

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發起小額支付往賬借記業務或者接收小額支付來

賬貸記業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余額軋差反映,年末余額全額轉入“小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

科目。

(三)支付清算資金往來。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過

大小額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結算匯差款項。

本科目下設二級科目:

1.大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過

大額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結算匯差款項。

年末,”大額支付往來”科目余額對清后,結轉至本科目。

2.小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過

小額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結算匯差款項。

年末,”小額支付往來”科目余額對清后,結轉至本科目。

本科目所屬二級科目按年度分設賬戶。

本科目余額軋差反映。

(四)支付系統待清算資金。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

過支付系統辦理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待清算款項。

本科目下設二級科目:

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統發起行與接收行通過小額

支付系統辦理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待清算款項。

本科目按往、來賬分設賬戶。發起小額支付往賬貸記業務未清算時或

者收到小額支付來賬貸記業務待查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

小額支付來賬借(貸)記業務未清算時,借(貸)記本科目,貸(借)記

有關科目。轉出時,對本科目作反向處理。

本科目余額軋差反映,年末余額為零。

(五)同城票據交換。本科目核算本至便存營業部門與國庫部門參加

同城票據交換提出、提入的票據款項。

本科目下設二級科目:

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本科目核算國庫部門參加同城票據交換提出、

提入的票據款項。

提出借方票據或者提入貸方票據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提

入借方票據或者提出貸方票據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年末余額為零。

(六)行庫往來。本科目核算本受僅存營業部門與國庫部門之間的往

來款項。

營業部門與國庫部門對開賬戶,金額相同,方向相反。

向對方劃轉借記業務或者收到對方劃來貸記業務時,借記本科目,貸

記有關科目;向對方劃轉貸記業務或者收到對方劃來借記業務時,借記有

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余額軋差反映,每日核對,并表后余額為零。

本科目經批準應急啟用行庫往來時使用。

(七)國庫內部往來。本科目核算各級國庫之間的資金往來款項。

運行數據集中系統鋤&越的各級國庫部門與其吃中心對開賬戶。

發起國庫內部往來借記業務或者收到貸記業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

科目;發起貸記業務或者收到借記業務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余額軋差反映,全部機構并表后每日余額為零。

(A)國庫待結算款項。本科目核算國庫在辦理業務過程中發生的臨

時性、過渡性款項與因預算收入級次不清、待劃轉等原因而待處理的款項。

本科目按待處理款項性質分設暫收戶、暫付戶、待繳庫稅款戶、零余

額戶等。

收入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劃分處理后,借記本科目,貸

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為過渡性科目,余額軋差反映。

四、表外科目

(一)有價證券及收款單。本科目核算本單位存的有價證券及收款單。

本科目按種類、券別、年度等分設賬戶。

有價證券及收款單增加時,記收入;減少時,記付出。余額為國債收

款單的未兌本金金額合計數。

(二)已兌付國家債券。本科目核算已兌付的國家債券。

本科目按種類、年度等分設賬戶。

收到商業銀行繳來已兌付國家債券時,記收入;上繳、銷毀已兌付國

家債券時,記付出。

本科目按票面金額記賬。

(三)國債質押(總行專用)。本科目核算商業銀行辦理中央國庫定期

存款業齊向本單位轉質押的國債。

本科目按機構分設賬戶。

收到商業銀行質押的國債時,記收入;歸還到期定期存款解押國債時,

記付出。

本科目按國債票面金額記賬。

(四)重要空白憑證。本科目核算國庫保管、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

本科目按種類分設保管、使用賬戶。

調入、收回或者領入重要空白憑證時,記收入;使用、出售、調出、

作廢、銷毀時,記付出。

重要空白憑證以每份1元的假定價格記賬。

1帶卷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一)

E3第二節會計賬戶

中心及各核算主體按會計科目設置總、分戶賬,其中中心統一為各核

算主體在國庫內部往來、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項

科目下設置一個分戶,在國庫待報解款項科目下設置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在國庫待結算款項科目下設置暫收戶、暫付戶。

保格式鬲:項日符號和編號]

E3第三節登記簿

一、預算收入登記簿。按預算級次、征收機關、預算科目、金額等要

素進行登記。

二、預算支出登記簿。按功能、經濟分類的預算支出科目、金額等要

素進行登記。

三、調撥收入登記簿。按預算級次、預算科目、金額等要素進行登記。

四、調撥支出登記簿。按預算級次、預算科目、金額等要素進行登記。

五、財政直接支付清算額度登記簿。按代理銀行、預算單位、預算科

目、金額等要素進行登記。

六、財政授權支付清算額度登記簿。按代理銀行、預算單位、預算科

目、金額等要素進行登記。

七、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按征收機關、預算級次、預算科目、退庫

原因、退庫金額等要素進行登記。

八、國債發行登記簿。按債券種類、繳款單位、金額等要素進行登記。

本登記簿總庫專用。

九、國債兌付登記簿。按債券種類、兌付行、本金、利息等要素進行

登記。

十、有價證券及收款單登記簿。按收款單種類、號碼、移交金額、兌

付情況要素進行登記。

十一、已兌付國家債券登記簿。按債券種類、年度、券別、金額等要

素進行登記。

十二、業務量登記簿。

十三、操作日志。按操作人員、進出系統時間與操作內容進行登記。

十四、授權日志。按會計主管授權的業務內容進行登記。

十五、資金往來查詢、查復登記簿。按資金清算種類序時逐筆登記。

十六、重要空白憑證領用保管登記簿。按重要空白憑證種類、起訖號

碼,與收入付出后的留存份數登記。

十七、重要空白憑證使用銷號登記簿。按領取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種

類、起訖號碼,與銷號使用后的留存份數逐項登記。

十八、業務交接登記簿(格式見格式附1)。按交接或者移交的會計事項

進行逐項登記。

十九、會計資料交接登記簿(搔式見見格并2)。按交接或者移交的會

計資料進行逐項登記。

二十、會計重要事項登記簿(格式見附見格龍3)。逐項登記除數據集中

系統授權日志已記載的其他會計重要事項。

二十一、柜面監督登記簿(格式見附見格式4)o按預算收入、更正、

退庫、撥款、報表等業務種類進行審查時,對發現的不合規情況及處理的

結果進行逐項登記。

二十二、同城票據交換退票登記簿(格式見附見輅去5)。按退票原因、

場次與憑證種類序時逐筆登記。

二十三、國庫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格式見附見義式-6)。按檔案保管期

限、編號、種類、數量、所屬期等進行逐項登記。

二十四、國庫會計檔案借閱登記簿(整式見附見格式7)。按借閱單位或

者人、檔案名稱與編號、數量、歸還時間等進行逐項登記。

二十五、國庫會計業務重要物品保管登記簿(格式見附見輅去8)。按密

押設備、操作員卡、CA證書、國庫印章與印模等國庫會計業務重要物品進

行登記。

未附格式的登記簿由系統自動生成,可使用磁介質保管。各核算主體

可根據業務需要或者有關文件規定設置其他登記簿。

第三章國庫報表

國庫報表包含國庫會計報表、預算收支報表。

一、國庫會計報表

國庫會計報表包含余額表、日計表、月計表、資產負債表、業務狀況

報告表等。

二、預算收支報表

預算收支報表包含財政庫存日報表、預算收入日(月、年)報表、地

方預算收入總額分成計算日(月、年)報表、國債兌付日(月、年)報表

等。各級國庫可根據需要,制作預算收入退庫日(月、年)報表、預算功

能(經濟)支出日(月、年)報表、國債發行收入月(年)報表等。

第四章對外匯劃清算業務

國庫資金對外匯劃清算方式包含大額支付往來、小額支付往來、同城

票據交換、行庫往來等。

第一節大

~大額支付往來

各核算主體與數據集中系統外的可截留紙質憑證的貸記支付業務原則

上通過中心使用大額支付往來辦理。

一、發起業務處理

核算主體發起的大額支付業務包含:庫款支撥,清算集中支付資金款

項,預算收入退付,同城票據交換借差凈額清算等。

根據原始憑證,向支付系統發送支付報文,收到支付系統成功回執后

進行賬務處理。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等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大額支付往來

二、接收業務處理

核算主體接收的大額支付業務包含:商業銀行代理國庫上劃預算收入、

兌付國家債券本息貸記款項,同城票據交換貸差凈額清算,商業銀行發起

的支付清算業務,調撥款項,國庫存款利息等。

收到大額支付信息時,按照報文類型與收款賬號逐筆確認,分別貸記

“國庫待報解款項戶”、“同城票據交換”、“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等,打印國庫內部往來專用憑證。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大額支付往來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等

當日在“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過渡的款項無法處理的,打印的國

庫內部往來專用憑證專夾保管,作次日轉賬的根據。次日轉賬時的會計分

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等

三、退回處理

(一)發起行申請退回一

1.核算主體作為發起行,要求退回已發出的大額支付業務時,按規定

的格式向支付系統發送退回申請報文,系統自動登記“退回申請及應答登

記簿”。

系統收到接收行發送的同意或者拒絕退回應答信息后,自動配對登記

“退回申請及應答登記簿"。拒絕退回的不再進行處理;同意退回的,核

算主體待收到接收行發來的退匯支付報文后,進行賬務處理。中心會計分

錄為:

借:大額支付往來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2.核算主體作為接收行,收到發起行發來的退回申請報文后,系統自

動登記“退回申請及應答登記簿”,同時檢查原支付信息是否已貸記收款

人賬戶:已貸記收款人賬戶的,向發起行發送拒絕退回的應答信息;尚未

貸記收款人賬戶的,通過''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經會計主管審批后,

根據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匯支付報文辦理退匯,并向發起行發送

同意退回的應答信息。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大額支付往來

核算主體發出同意退回或者拒絕退回的應答信息后,系統自動配對登

記“退回申請及應答登記簿”。

(二)接收行主動退回」

1.核算主體作為接收行,主動退回大額支付業務時,通過''國庫待結

算款項-暫收戶”,經會計主管審批后,根據原支付信息按正常程序使用退

匯支付報文辦理退匯,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大額支付往來

2.核算主體作為發起行,收到接收行主動退回的大額支付業務,進行

賬務處理。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大額支付往來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四、查詢查復處理

(一)核算主體發起查詢的處理。

核算主體作為查詢行,對發起與接收的大額支付業務如有疑問需要查

詢的,按支付系統規定的報文格式制作查詢書,經會計主管審批后向查復

行發送有關查詢信息,業務操作員在打印的查詢書上加蓋個人名章,系統

自動登記“查詢、查復登記簿”。

核算主體收到查復信息后,打印查復書,配對登記“查詢、查復登記

簿”。對接收的業務當日未收到查復信息的,作掛賬處理;待收到查復信

息后,作相應處理。

(二)核算主體接收查詢的處理。

核算主體作為查復行,收到查詢信息后,打印查詢書,系統自動登記

“查詢、查復登記簿”。業務操作員依照查詢書內容,查明情況與原因,

在當日營業時間內(最遲不得超過次日上午),按支付系統規定的報文格

式經會計主管審批后,制作查復書,向查詢行發送查復信息,系統配對登

記“查詢、查復登記簿”。

查復書應附在原查詢書后專夾儲存。涉及賬務處理的,應打印一式兩

份,一份專夾儲存,一份附在有關原始憑證后。

五、日終與年終處理

(-)日終的處理二

在日終規定時間,中心收到支付系統下載的大額支付往來科目上日余

額、當日借貸方發生額與當日余額等賬務數據信息后,與數據集中系統內

大額支付業務的日間流水登記信息進行核對后,分不一致情況進行處理:

1.核對一致的,直接按支付系統下載的賬務信息制作轉賬憑證,并記

載”大額支付往來”分戶賬,結計余額。

2.核對不一致的,中心向支付系統申請下載賬務明細信息與業務明細

信息,下載的明細信息屬于核算主體的業務,數據集中系統自動根據接收

行行號記載到相應核算主體的暫收或者暫付賬戶中,并將明細信息通知核

算主體,由核算主體及時進行賬務核對與后續處理;下載的明細信息不屬于

數據集中系統中任何一個核算主體,則數據集中系統自動記入中心的“國

庫待結算款項”科目下的“暫收(或者暫付)戶”作掛賬處理,待查明原

因后,作相應賬務處理。

(二)年終的處理一

年終日,中心在完成日終賬務信息下載與對賬后,作年終處理。對支

付系統下載的大額支付往來科目余額與結轉大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科目的

年終數據進行核對,核對相符后,制作轉賬憑證,辦理年終賬務結轉。會

計分錄為:

借(或者貸):大額支付往來

貸(或者借):大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XX年度

第二節小額支付往來

時,可通過小額支付往來辦理。

一、發起業務處理

(-)借記業務一

核算主體發起的小額支付借記業務包含:劃收預算收入款項,直同意

理的可截留支票等票據款項等。發起小額支付借記業務時登記“小額支付

往來發起/接收借記業務登記簿”,收到借記業務回執時銷記該登記簿。

中心收到支付系統發來的回執業務包后,轉發各核算主體,核算主體

根據回執業務包中成功業務的金額貸記有關賬戶,辦理轉賬。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收到已清算信息后,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等

(二)貸記業務j

核算主體發起的小額支付貸記業務包含:財政撥款,財政直接支付,

預算收入退付,劃付商業銀行兌付國債本息款項等。國庫發起小額支付貸

記業務時登記”小額支付往來發起/接收貸記業務登記簿”。

核算主體根據原始憑證或者有關電子支付憑證,按照業務種類制作普

通貸記業務報文,將截留票據信息加載至附加數據域,生成普通貸記業務

包發送支付系統,根據成功信息,進行賬務處理。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等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中心收到已清算信息后,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小額支付往來

二、接收業務處理

(-)借記業務。

核算主體接收的小額支付借記業務包含:商業銀行代理國庫上劃預算

收入借記款項,商業銀行上劃的兌付國債本息借記款項,清算集中支付資

金款項等。

中心收到借記業務時,按核算主體登記“小額支付往來發起/接收借記

業務登記簿”,發出拒絕付款回執或者收到軋差信息時,銷記該登記簿。

1.代理支庫上劃預算收入、兌付國債本息借記款項。核算主體收到小

額借記業務包,審核有誤的,進行查詢,并按查復情況作相應處理;審核

無誤的,向支付系統發送同意付款的回執業務包,中心收到軋差信息后,

進行賬務處理。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收到已清算信息后,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小額支付往來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2.劃付清算集中支付資金款項。核算主體收到小額借記業務包,審核

報文要素,審核有誤的,發出拒絕付款的回執業務包或者經查詢后按查復

情況作相應處理。審核無誤的,進行額度核對,核對有誤的,在規定時間

內發送拒絕付款的回執業務包;核對無誤的,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同意付款

的回執業務包,根據成功信息進行賬務處理。

中心收到已軋差信息后,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收到已清算信息后,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小額支付往來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等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二)貸記業務j

核算主體接收的小額支付貸記業務包含:預算收入繳庫,商業銀行代

理國庫上劃預算收入、兌付國家債券本息貸記款項,調撥款項等。

中心收到貸記業務時,按核算主體登記“小額支付往來發起/接收貸記

業務登記簿”。

核算主體收到小額支付貸記業務包后,辦理轉賬。

中心收到已軋差信息,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收到已清算信息后,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等

三、撤銷、退回與止付業務處理

(一)業務撤銷一

核算主體作為付款行,對已發送、未軋差的貸記業務與借記業務回執

需要撤銷的,應按照支付系統的有關規定使用小額業務撤銷申請報文發出

撤銷請求,收到回復的小額業務撤銷應答報文,數據集中系統自動登記“小

額支付往來撤銷/應答登記簿”。

關于實時業務超時的,使用實時業務沖正報文撤銷該筆實時業務。

(二)業務退回—

核算主體能夠退回批量包中的單筆小額支付業務。

1.申請退回。核算主體作為付款行,發現已發送且已軋差的普通貸記、

普通借記業務回執需要退回的,使用退回申請報文向支付系統發起退回申

請,數據集中系統自動登記“退回申請及應答登記簿”。收到退匯業務包,

辦理轉賬。

中心收到已軋差信息,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收到已清算信息后,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2.主動退回。核算主體作為收款行,收到普通貸記、普通借記業務回

執、定期借記業務回執需要退回的,根據原支付業務信息,制作貸記退匯

業務報文,經會計主管審批后,生成貸記退匯業務包向付款行主動發起退

回業務,數據集中系統自動登記“小額支付往來發起/接收貸記業務登記

簿”。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貸: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中心收到已清算信息后,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小額支付待清算資金

貸:小額支付往來

3.退回應答。核算主體作為收款行,在收到退回申請后,應根據原業

務處理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作出退回應答。關于已入賬的,拒絕退回;

反之則能夠退回。退回時根據原支付業務信息,經會計主管審批后,制作

貸記業務退匯報文,生成貸記退匯業務包退回付款行,并進行相應賬務處

理。同時數據集中系統自動登記“退回申請及應答登記簿”。

(三)業務止付J

1.發起止付業務。核算主體作為收款行,關于已發送且付款行尚未返

回回執的普通借記、定期借記業務需要付款行停止付款的,能夠逐筆向付

款行發出借記業務止付通知。核算主體能夠申請止付批量包中的單筆小額

支付業務。發起止付業務時,使用借記業務止付申請報文申請止付,同時

數據集中系統自動登記“小額支付往來止付申請/應答登記簿”。

2.收到止付業務。核算主體作為付款行,收到借記止付報文,應根據

原業務處理狀態,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作出應答。關于已發出借記業務回執

的,拒絕止付;反之則能夠止付,并使用借記業務止付應答報文發出止付

應答,同時數據集中系統自動登記“小額支付往來止付申請/應答登記簿”。

四、查詢查復處理

比照大額支付往來業務手續處理。

五、日切與年終處理

(一)日切后的處理一

1.小額支付系統日切后,中心根據下發的支付系統匯總對賬報文中小

額支付往來科目借、貸方發生額進行賬務核對。核對一致,向支付系統發

送''小額支付業務核對成功”回執;核對不一致的,使用小額業務明細請

求報文申請下載賬務明細信息,根據小額支付業務明細下載報文查明原因,

進行相應處理。

2.小額支付系統日切后數據集中系統日切前,中心發起與接收的貸記

與借記回執業務,應納入當日賬務處理。

(二)年終的處理

年末工作日,中心在完成日終賬務下載與對賬后,進行年終處理。對

支付系統下載的小額支付往來科目余額與結轉小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科目

的年終數據進行核對,并辦理年終賬務結轉。會計分錄為:

借(或者貸):小額支付往來

貸(或者借):小額支付清算資金往來-XX年度

【帶格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

E4第三節同城票據交換

核算主體在同城票據交換中心設立交換席位,擁有獨立的同城票據交

換號,直接參加同城票據交換,辦理同城票據提出、提入業務。核算主體

原則上通過同城票據交換辦理不可截留紙質憑證的提出與提入。

一、提出業務處理

核算主體通過同城票據交換提出的業務要緊包含:庫款支撥,預算收

入退庫,預算外支出,兌付國家債券與提入票據的退回等。

(一)提出借記業務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等

關于當日來不及提出的借記業務,待次日提出后再作賬務處理。

提出的借記業務若隔場無退票,從暫收戶轉出作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待繳庫稅款戶等

若隔場退票,賬務處理與提出借記業務時方向相反,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二)提出貸記業務的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等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提出票據退回的,在''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下掛賬。

1、」因操作員操作錯誤造成的,在下一場清算前經會計主管審批后及

時提出,解掛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一暫收戶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2、「因出票人填寫錯誤退回的,退回原付款賬戶。退票理由書附在有

關憑證后。解掛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一暫收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

(三)當日提出、次日清算的業務,當日通過同城票據交換賬戶處理,

次日清算后余額為零。

二、提入業務處理

同城票據交換提入業務要緊包含:預算收入與國債發行收入的收納,

預算外收入的收納,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項、提出票據的退回與其他提入

款項等。

(一)提入借記業務的會計分錄為:

借: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項等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關于需退回的票據,作暫付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付戶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在下一場交換退回時,填制一式二聯退票理由書,經會計主管審批后,

一聯留存做記賬憑證的附件,一聯隨所退票據提出,并作反方向提出處理。

同時登記“同城票據交換退票登記簿”。

(二)提入貸記業務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一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等

關于需退回的票據,作暫收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在下一場交換退回時,填制一式二聯退票理由書,經會計主管審批后,

一聯留存做記賬憑證的附件,一聯隨所退票據提出,并作反方向提出處理。

同時登記“同城票據交換退票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三、軋差凈額結轉

同城票據交換凈額按場次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實時清算。核算主體同城

票據交換的貸差凈額由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向核算主

體發起清算;核算主體同城票據交換的借差凈額由核算主體通過大額支付

系統向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發起清算。

(一)借差凈額的處理J

核算主體根據同城票據交換部門提供的清算差額憑據,通過大額支付

系統向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發起大額支付指令。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會計分錄: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一貸:大額支付往來

(二)貸差凈額的處理一

核算主體收到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通過大額支付系統發來的大額支

付指令,辦理轉賬。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大額支付往來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四、核對

核算主體對同城票據交換的提出業務,應制作提出清單并逐筆核對原

始憑證,確保清單內容與憑證一致。退票業務,務必經會計主管審批后方

可辦理,并全面登記''同城票據交換退票登記簿”。

對同城票據交換的提入業務,要認真核對提入清單與所附原始憑證是

否相符,如有錯誤,應以提入清算金額為準辦理退回。

[帶格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

E4第四節行庫往來

行庫往來作為應急時與人民銀行營業部門往來的清算處理方式,須經

批準后使用。

一、發起業務

核算主體根據原始憑證,填制一式二聯行庫往來專用憑證,一聯加蓋

印章后,登記“會計資料交接登記簿”附有關憑證,交人民銀行會計營業

部門辦理轉賬,一聯作記賬根據。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等

貸:行庫往來

二、接收業務

核算主體根據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轉來的一聯行庫往來專用憑證與

有關附件,經審核無誤后,在“會計資料交接登記簿”上登記簽收,并辦

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行庫往來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等

核算主體應于發生行庫往來業務日終后,與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核

對發生額、余額,核對后由雙方經辦員簽章確認。

第五章預算收入業務

第一節通常預算收入業齊

一、通常預算收入的收納與入庫

(一)通常預算收入的收納J

核算主體收到國庫經收處的收入款項、商業銀行代理國庫上劃的預算

收入款項及日報表,記載“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二)通常預算收入的入庫二

核算主體將收到的預算收入款項對應信息導入或者手工錄入數據集中

系統后,數據集中系統按照事先設置的體制參數,自動進行分成、返還等

處理后,將最終計算結果直接貸記有關庫款賬戶。同時登記預算收入登記

簿。

1.多級財政庫款賬戶在同一核算主體的,按不一致財政庫款賬戶分別

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一貸:地方財政庫款

2.財政庫款賬戶不在同一核算主體的,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一貸:地方財政庫款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按有關收款國庫分別轉賬)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收納國庫)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有關收款國庫)

收款國庫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二、收到代理國庫上劃的國庫資金的處理

(一)收到商業銀行代理國庫上劃的預算收入款項及日報表,審核確

認無誤后,辦理轉賬,同時登記有關預算收入登記簿。收納的會計分錄同

本節”通常預算收入的收納”,入庫的會計分錄同本節“通常預算收入的入

庫”。

(二)收到商業銀行代理國庫上劃的預算收入日報信息文件、資金后

進行審核,發現有誤的,按退回業務處理,并通知代理國庫及時查明原因。

確認無誤的,辦理轉賬,同時登記有關預算收入登記簿。會計分錄同上。

三、計息業務處理

收到人民銀行會計營業部門的利息款項,會計分錄: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辦理入庫的賬務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

核算主體內存在多個國庫主體的,根據劃款憑證,分庫別制作一式二

聯轉賬憑證,注明預算科目,一聯作記賬根據,一聯送財政部門作回單。

四、通常預算收入退票處理

因預算級次不清等原因無法辦理入庫的,應通過“國庫待結算款項-暫

收戶”按照原清算方式作退回處理。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五、預算外等其他收入的處理比照通常預算收入業務辦理。

第二節調撥收入業務

一、同一核算主體內劃轉

收到調撥憑證,審核無誤后,辦理轉賬,并登記調撥收入登記簿。會

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庫款戶(支出賬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庫款戶(收入賬戶)

二、不一致核算主體之間劃轉

收到其他核算主體劃來的調撥收入款項后,打印國庫內部往來專用憑

證,一聯作轉賬的根據,一聯作為回單交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辦理轉

賬,并登記調撥收入登記簿。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支出方)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收入方)

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三、接收商業銀行劃來的調撥收入

收到商業銀行劃來的調撥收入款項,審核無誤后,辦理轉賬,并登記

調撥收入登記簿。

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帶格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

里第一節預算收入的退付

收到財政或者征收機關提交的預算收入退還書電子信息、紙質憑證與有

關審批文件、資料后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導入或者錄入收入退還書,系

統調用各有關財政體制參數,推斷財政庫款賬戶足額后,將最終計算結果

直接借記有關庫款賬戶,并將退付資金通過支付系統或者同城票據交換劃

轉收款人賬戶。同時登記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預算收入登記簿(紅字)。

只涉及本核算主體的,按不一致財政庫款賬戶分別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涉及不一致核算主體的,退付的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劃出資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一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中心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其他有關核算主體)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退付核算主體)

有關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預算收入日報表根據預算收入登記簿與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本科目當

日紅、藍字發生額的差額填列,收入數大于退付數用正數反映,退付數大

于收入數用負數反映。

【帶格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

E2第二節-預算收入退付退回

一、收到退回的預算收入退付款項,原退付核算主體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二.預算收入退付款項退回的處理

(一)屬于核算主體自身原因發生的退回業務,經會計主管審批后,

重新通過支付系統或者同城票據交換劃出。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一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二)屬于退付憑證填寫錯誤等原因造成退回的,登記預算收入退庫

登記簿(紅字)。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待報解款項-國庫待報解款項戶

后續賬務處理同通常預算收入會計分錄。

重新退付時,按正常退庫處理。

(三)屬于出口退稅補稅業務的,會計分錄同通常預算收入收納、入

庫業務,同時登記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紅字)、

第七章支出業務

:帶格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

瓠第一節實撥資金

收到財政送達的預算撥款憑證電子信息、紙制憑證后,審核無誤的,

在同級地方財政庫存余額內辦理撥款手續,同時按支出功能分類與支出經

濟分類登記預算支出登記簿。

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等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留篁三^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核算主體根據財政機關提供的“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

與“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審核無誤后,分別登記直接支付

清算額度登記簿與授權支付清算額度登記簿。

一、國庫直接辦理集中支付業務

人民銀行國庫通過在“國庫待結算款項”科目下開設“財政零余額賬

戶”“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方式辦理集中支付業務的,應事先與財政部門

共同制定有關文件或者簽訂協議,并按照規定辦理開戶手續。

(一)直接支付業務一

核算主體受理財政機關的直接支付指令審核無誤后,在直接支付額度

與財政存款余額內將資金撥付給用款單位或者收款人。并按支出功能分類

與支出經濟分類登記預算支出登記簿,同時銷記財政直接支付清算額度登

記簿。

1.不開設零余額賬戶的直接支付業務

會計分錄同實撥資金業務。

2.開設零余額賬戶的直接支付業務

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財政零余額賬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財政零余額賬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_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二)授權支付業務一

國庫主體根據財政部門提供的預算單位支付額度,按照預算單位的支

付指令審核無誤后,在授權支付額度與財政存款余額內將資金撥付給用款

單位或者收款人。并按支出功能分類與支出經濟分類登記預算支出登記簿,

同時銷記授權支付清算額度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二、國庫與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的資金清算業務

(一)根據支付申請劃款憑證主動付款一

收到代理銀行的申請劃款憑證與申請劃款匯總清單信息,審核無誤的,

在支付清算額度與同級地方財政庫存余額內辦理資金清算,按支出功能分

類與支出經濟分類登記預算支出登記簿,同時銷記支付清算額度登記簿。

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接收代理銀行小額借記報文的處理一

核算主體收到代理銀行通過支付系統發來借記業務包后,審核有誤的,

向代理銀行發出小額支付往來拒絕付款借記回執;審核確認無誤的,在支

付清算額度與同級地方財政庫存余額內辦理資金清算,發出小額支付往來

同意付款借記回執,進行賬務處理。按支出功能分類與支出經濟分類登記

預算支出登記簿,銷記支付清算額度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E3第三節調撥支出

一、同一核算主體之間的劃轉

收到財政機關提交的預算撥款憑證,審核無誤后辦理轉賬,登記預算

調撥支出登記簿,同時相應記載對應國庫調撥收入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支出方)

貸:地方財政庫款(收入方)

二、不一致核算主體之間的劃轉

收到財政部門提交的撥款憑證,審核無誤后辦理轉賬,登記預算調撥

支出登記簿。

付款核算主體會計分錄為:

借:地方財政庫款(支出方)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中心的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支出方)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收入方)

三、人民銀行提交商業銀行的調撥支出

收到財政部門提交的撥款憑證,審核無誤后辦理轉賬,登記預算調

撥支出登記簿。賬務處理同實撥資金支出。

【帶格式的:項目符號和編號

E4第四節支出退回

一、實撥資金的退回處理

核算主體收到退回的預算支撥款項時,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一)屬于國庫自身原因發生的退回業務,經會計主管審批后,重新

劃出。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二)屬于財政部門憑證填寫錯誤退回的業務,登記相應預算支出登

記簿(紅字)。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等

重新撥款時,按正常支撥業務處理。

二、國庫直接辦理集中支付業務的退回業務處理

(一)屬于國庫自身原因發生的退回業務處理。

同實撥資金支出退回業務的處理。

(二)屬于財政部門、預算單位憑證填寫錯誤退回的,會計分錄為:

1b「開設零余額賬戶J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_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財政零余額賬戶或者(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不開設零余額賬戶j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財政零余額賬戶(或者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

登記相應預算支出登記簿(紅字)、恢復相應支付額度。

三、國庫辦理集中支付清算業務的申請退回處理

核算主體收到商業銀行申請退回的款項時,審核無誤后辦理轉賬。會

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貸: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借:國庫待結算款項-暫收戶

貸:地方財政庫款

登記相應預算支出登記簿(紅字)、恢復相應支付額度。

第八章國家債券兌付核算

一、人民銀行辦理國債收款單兌付

核算主體根據收款單收據聯、存根聯、”收款單可兌付通知書”-及有

關資料,經審核無誤后,編制表外科目憑證與轉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同時銷記有價證券及收款單登記簿,登記國債兌付登記簿。

會計分錄為:

付:有價證券及收款單

借: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

二、人民銀行直接辦理無記名國債兌付

核算主體根據“無記名國債兌付清單”及有關資料,經審核無誤后,

編制表外科目憑證與轉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登記已兌付國家債券登記

簿與國債兌付登記簿。

會計分錄為:

收:已兌付國家債券

借: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或者國庫部門同城票據交換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中心往來

貸:兌付國家債券本息款

三、商業銀行上劃無記名國債兌付的賬務處理

核算主體根據經發行部門確認入庫的已兌付國家債券上繳清單與商業

銀行兌付無記名國債本息款項上劃報告表,審核無誤后,編制表外科目憑

證與轉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登記已兌付國家債券登記簿與國債兌付登

記簿。

會計分錄同人民銀行直接辦理無記名國債兌付。

第九章更正業務

一、通常預算收入更正

通常預算收入更正要緊是國庫對在辦理通常預算收入入庫過程中產生

的串科目、串級次、串庫等差錯或者因財政體制發生變更而進行的更正處

理。根據更正通知書,對原列事項進行審核確認后,辦理更正業務

(一)核算主體內的更正J

核算主體辦理更正業務,紅字沖正原列預算收入登記簿,藍字記載正

確的預算收入登記簿。

更正原列事項,會計分錄參照預算收入退付業務。

更正現列事項,會計分錄參照通常預算收入業務。

(二)數據集中系統內核算主體間的更正J

核算主體間辦理更正業務,紅字沖正原列預算收入登記簿。原列核算

主體會計分錄參照預算收入退付業務處理,

中心會計分錄為:

借: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原列國庫)

貸:國庫內部往來-與核算主體往來(現列國庫)

現列核算主體收到后同通常預算收入處理。

(三)涉及數據集中系統外的更正一

核算主體辦理更正業務時,紅字沖正原列預算收入登記簿。會計分錄

同預算收入退付業務處理。

二、調撥收入更正

核算主體在辦理調撥收入業務過程中產生串科目差錯后,填制更正通

知書,原列反映錯誤預算科目,現列反映正確預算科目,經會計主管審批

后,紅字沖正原列預算收入登記簿,藍字記載正確的預算收入登記簿。不

登記分戶賬。

若發生串賬戶差錯,應同時按銀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錯賬沖正

業務處理。

三、預算收入退庫更正

預算收入退庫更正業務是指對在辦理預算收入退庫過程中產生的串科

目、串級次、串國庫、串征收機關、串退庫原因等差錯,進行的更正處理。

根據更正通知書,對原列事項進行審核確認后,辦理更正業務。紅字沖正

原列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藍字記載現列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

更正原列事項,會計分錄參照通常預算收入業務。

更正現列事項,會計分錄參照預算收入退付業務。

四、預算支出更正

核算主體在辦理預算支出業務過程中產生的串支出科目差錯后,紅字

沖正原列預算支出登記簿,藍字記載現列的預算支出登記簿,不登記分戶

賬。

若發生串賬戶差錯,應同時按銀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錯賬沖正

業務處理。

五、“免、抵”稅調庫業務

根據征收機關提供的“免、抵”稅調庫通知與有關文件資料,審核無

誤后,辦理調庫手續。

調增時,業務處理參照通常預算收入業務,藍字記載預算收入登記簿;

調減時,業務處理參照預算收入退付業務,藍字記載預算收入退庫登記簿。

第十章表外業務的核算

一、重要空白憑證的核算

(一)調入、收回一

核算主體調入、收回重要空白憑證時,核對單據與實物相符后清點入

庫,按憑證種類分別填制表外科目憑證,注明起訖號碼,并輸入數據集中

系統進行操縱,登記重要空白憑證領用保管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收:重要空白憑證-XX憑證保管戶

(二)調出、銷毀J

1.核算主體調出重要空白憑證時,應根據下級核算主體提交的填明憑

證種類、數量的重要空白憑證領用單,分別填制表外科目憑證,注明起訖

號碼,并輸入數據集中系統,同時銷記重要空白憑證領用保管登記簿。會

計分錄為:

付:重要空白憑證-XX憑證保管戶

2.本核算主體領用重要空白憑證時,同時登記重要空白憑證領用保管

登記簿與重要空白憑證使用銷號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付:重要空白憑證-XX憑證保管戶

收:重要空白憑證-XX憑證使用戶

3.核算主體銷毀重要空白憑證時,應根據重要空白銷毀清單按憑證種

類分別填制表外科目憑證,注明起訖號碼,并輸入數據集中系統,同時銷

記重要空白憑證領用保管登記簿,會計分錄為:

付:重要空白憑證-XX憑證保管戶

(三)使用」

核算主體使用重要空白憑證時,登記重要空白憑證使用銷號登記簿,

會計分錄為:

付:重要空白憑證-XX憑證使用戶

二、有價證券及收款單的核算

(一)接收移入應兌未兌國債收款單時,記收入賬,會計分錄為:

收:有價證券及收款單

(二)發生兌付時,記付出賬,會計分錄為:

付:有價證券及收款單

三、已兌付國家債券的核算

(一)收券、入庫時,記收入賬,會計分錄為:

收:已兌付國家債券

(二)上繳、出庫或者銷毀時,記付出賬,會計分錄為:

付:已兌付國家債券

四、國債質押的核算

(一)收到商業銀行質押的國債時,記收入賬,會計分錄為:

收:國債質押

(-)歸還到期定期存款解押國債時,記付出賬,會計分錄為:

付:國債質押

第十一章日終、月終、年終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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