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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建設項目名稱IBC桶及200L塑料桶生產聯動線技術改造項目項目代碼2307-320581-89-02-502069建設單位聯系人殷**聯系方式建設地點江蘇?。ㄗ灾螀^)蘇州市常熟縣(區)古里鄉(街道)白茆紅豆路118號(具體地址)地理坐標(120度52分42.578秒,31度36分5.548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53塑料制品業292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常熟市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常行審投備[2023]1270號總投資(萬元)8000環保投資(萬元)40環保投資占比(%)0.5施工工期2個月是否開工建設?否10000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規劃文件:《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審批單位:常熟市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及文號:市政府同關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的批復,文件號:常政復〔2021〕222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文件名稱:《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召集審查機關: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查名稱及文號:關于《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蘇環評字[2023]5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對照《常熟市古里鎮總體規劃(2010—2030)》相關內容,規劃該地塊用途為工業用地,因此符合《常熟市古里鎮總體規劃(2010—2030)》中對于用地規劃、總體規劃和環境規劃的要求。本項目為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符合規劃要求與《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相符性分析2評價結論: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規劃與上層位區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保相關規劃、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規劃配套基礎設施完善,能夠滿足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發展需求,規劃實施對區域環境產生的影響有限,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在嚴格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風險防范措施、規劃優化調整建議等前提下,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不會降低區域環境功能,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依據本輪規劃發展具備環境可行性。審查意見:一、常熟市古里鎮鎮工業集聚(中)區(以下簡稱集聚(中)區)于2019年由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復設立(常政復[2019]232號規劃面積7.43平方公里。(一)規劃范圍:集聚(中)區包含3個區域:規劃A區規劃面積約為2.78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武夷山路、北至青墩塘路、銀河路、三母港河、鐵琴南路、西至鎮邊界、規劃山路、南至湖庫塘、富春江路(包含金辰)。規劃B區規劃面積約為4.07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石壩路尤漕河、北至增福路(包含鑫利茗、弘竹)、西至金桂路、南至白弗塘及波司登科技園區。規劃C區規劃面積約為0.58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204國道、北至常滸河、南至陳西路、西至吳莊村錢家宅基。(二)規劃期:2020年至2030年(三)產業定位:紡織服裝、印染、醫療器械、汽車零部件、精密機械和智能制造。(四)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規劃:A區污水接管至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區外)處理(現狀處理規模4萬立方米/日,尾水排入白弗塘);B區污水接管至八字橋污水處理廠(區外)處理(現狀處理規模1.5萬立方米/日,在建規模為1.5萬立方米/日,尾水排入鹽鐵塘);C區污水接管至周行污水處理廠(區外)處理(現狀處理規模2萬立方米/日,尾水經洪洞涇排入常滸河)。區域實施集中供熱,規劃熱源為常熟市昆承熱電有限公司、常熟濱江熱力有限公司、中電常熟熱電有限公司。集中區內無危廢處置單位,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就近委托附近有資質危廢單位處置。二、《報告書》在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和評價的基礎上,識別了《規劃》涉及的環境敏感目標,分析了《規劃》與相關規劃的相符性、協調性,預測了《規劃》實施對區域地表水環境、大氣環境、地下水、生態等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開展了碳排放評價、環境風險分析,論證了《規劃》的環境合理性,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與《規劃》進行互動,提出了《規劃》優化調整建議以及預防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秷蟾鏁坊A資料較詳實,評價方法基本適當,環境影響分析預測結論合理,提出的《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基本可行,評價結論總體可信。三、集聚(中)區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區內現狀有居住用地、永久基本農田等,存在與主導產業定位不符的企業,規劃產業及布局存在環境風險。因此,應依據《報告書》和審查意見,進一步優化《規劃》,強化各項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的落實,有效預防和減緩《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不良環境影響。四、《規劃》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中的意見(一)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發展、協調發展,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加強規劃引導,突出生態優先、綠色轉型、集約髙效,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做好與地方國土空間規劃、“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及《常熟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的協調街接,印染項目建設、管理嚴格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常熟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蘇環審〔2020〕42號)執行。3(二)加強規劃引導與區域空間管控,嚴格入區項目環境準入。執行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最新生態環境準入條件、加強區域空間管控,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先引進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技術、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改建印染項目”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應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結合規劃實施進程,落實存在環境問題整改,落實防護距離內、集聚(中)區內居民及不符合產業定位的企業搬遷計劃,強化工業企業退出和產業升級過程中污染防治。(三)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根據國家和江蘇省區污染減排方案,落實污染物總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實現產業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根據國家和地方碳減排和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要求,推進集聚(中)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四)組織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區域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建立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提升集聚(中)區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能力,保障區域環境安全。建立包括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環境要素的監控體系,做好長期跟蹤監測與管理。入區企業須按國家、省、市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要求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五)完善集聚(中)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提升。強化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加強異味氣體、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治理,涉及油煙、異味氣體排放企業應盡量避免布設在居民住宅等敏感區上風向。完善企業污水預處理措施,按要求推進區域污水管網建設,盡快開展常熟市東方染整有限公司、常熟雙鷹印染有限公司、江蘇福興織染有限公司自建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及常熟市新泰印染有限責任公司自建污水站的建設,提升區域中水回用率。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應依法依規收集、暫存。(六)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兑巹潯沸蘧帟r應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七)督促企業對已建項目補充、完善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手續,及時更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八)集聚(中)區部分區域位于“三區三線”劃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外,應進一步優化調整集聚(中)區范圍及四至邊界,嚴格落實“三區三線”劃定成果要求,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設立開發區。五、擬入區建設項目,應結合規劃環評提出的指導意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空間管控、污染物排放、環境準入等要求。加強與規劃環評的聯動,重點開展工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措施的可行性論證,強化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相關措施的落實。規劃環評中規劃協調性分析、環境現狀、污染源調查等資料可供建設項目環評共享,相應評價內容可結合更新情況予以簡化。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白茆紅豆路118號,屬于規劃B區,本項目為IBC桶及200L塑料桶生產聯動線技術改造項目,行業類別橡膠和塑料制品業(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產品為IBC桶及200L塑料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環保準入條件以及法律法規要求,并滿足“三線一單”要求。項目所在地屬于二類工業用地,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本項目生產工藝、設備水平、污染治理技術以及單位產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率均能夠達到同行業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排放總量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對外部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建成后,將建立環境風險防控、環境管理等體系,并落實環境監測計劃。與《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相符。4與《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相符性分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區位于白茆塘北側,蘇嘉杭高速公路東側,規劃范圍東至石壩路-紅豆路-尤造河,南至白茆塘,西至金桂路,北至增福路-銀桂路-規劃紅杉路,總規劃面積336公頃。規劃區的功能定位為:功能配套齊全、產業關聯合理、產業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工業園區。規劃結構:規劃區整體形成“一心、一點、一軸、多區”的布局結構?!耙恍摹奔创蛟斓囊巹潊^配套服務中心。“一點”即景觀節點,依托204國道與金桂路交叉口東南側公園綠地設置的休閑、游憩場地?!耙惠S”即將紅豆路作為規劃區的主要工業發展軸,逐步形成規劃區產業集聚效果?!岸鄥^”即依據產業門類不同,將本地區劃分成多個區,包括基本已建成區、汽車零部件產業園區、醫療產業園區、裝備制造產業園區。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根據《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用地規劃圖》可知,項目所在地為工業用地,滿足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中的用地規劃。本項目行業類別為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滿足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中的產業規劃。故綜上所知,本項目與《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相符5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以及《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常熟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2]1221號),本項目所在地周圍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如下表所示。表1-1生態紅線規劃保護內容序號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名稱主導生態功能面積(平方公里)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積總面積1太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虞山景區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30.6330.632常熟市長江滸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3.42/3.423常熟尚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2.466.709.164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52.6552.655常熟西南部湖蕩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3.1323.136江蘇虞山國家森林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7江蘇蘇州常熟濱江省級濕地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8江蘇沙家浜國家濕地公園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509江蘇常熟南湖省級濕地公園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644.21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0.980.98長江(常熟市)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51.9551.95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為西南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相距7700米。因此本項目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與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要求相符,不屬于限制開發區域及禁止開發區域,項目建設不占用生態空間保護區域(見附圖6),不會導致轄區內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生態服務功能下降。因此,項目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以及《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常熟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6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2]1221號)的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所在地2022年大氣環境屬于不達標區,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為遠期目標。屆時,常熟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持續改善;納污河道鹽鐵塘地表水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地聲環境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本項目廢氣,廢水及固廢較少,對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本項目的建設不觸及區域的環境質量底線。(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用水來自區域自來水管網,用電由區域電網供給,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當地土地規劃要求,亦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此處對照產業政策、規劃相符性以及負面清單進行分析。①與產業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不屬于國務院批準頒發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也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018]32號附件三)中的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也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蘇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勵類、淘汰類、限制類、禁止類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產業政策。本項目用地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錄(2012年本)》、以及《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錄(2013年本)》中所規定的類別,項目符合用地政策。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7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本項目外排廢水生活廢水,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鹽鐵塘;固廢收集后外售或委托處置或委托所在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滿足《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修訂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產業政策。該項目已通過備案,其備案號為常行審投備[2023]1270號,并準予開展有關工作。②選址可行性及規劃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租賃常熟市雙樂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已建標準廠房,根據常熟市雙樂彩印包裝有限公司土地證(附件2),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符合《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和土地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項目建設符合地方規劃。通過對本項目的影響預測分析,項目建成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項目區域的環境功能區劃,項目選址是合理的。④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A.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為IBC桶及200L塑料桶生產聯動線技術改造項目,本項目利用已建標準廠房,不新增用地,項目不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中。B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體管控要求及對照分析見表1-2。表1-2《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序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81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碼頭項目,也不屬于過長江通道項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不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3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禽畜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4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新增排污口,未有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不在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和岸線保留區內,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區內。符合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不涉及。符合7個水生生物保護區開展生產線捕撈。本項目不涉及。符合98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河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符合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本項目不屬于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符合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亦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綜上,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相符。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中的要求,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中的管控要求。具體管控要求及對照分析見表1-3。表1-3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文件相關內容相符性分析一、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本項目為IBC桶及200L塑料桶生產聯動線目。租賃已有標準廠房進行生產,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號,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與西南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相距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其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內。本項目不涉及港口建設,不涉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原料等高污染行業及嚴重過剩產能行業,因此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要求。二、區域活動: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11、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12、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14、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為IBC桶及200L塑料桶生產聯動線技術改造項目。租賃已有標準廠房進行生產,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與西南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相距其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內。本項目不涉及港口建設,不涉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原料等高污染行業及嚴重過剩產能行業,因此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要求。三、產業發展:15、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16、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17、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18、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19、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符合國家及江蘇省產業政策要求,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中的淘汰類、限制類項目。綜上,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的要求相符。2、與《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相符性分析對照《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文件中“(二)落實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治理持續改善。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對照《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項目所在地屬于“常熟市---重點管控單元---古里鎮-古里工業集聚(中)區規劃B區”,對照附件3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附件4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具體分析見表1-9及1-10。表1-4與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空間布局約束1.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的相關要求。2.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市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3.嚴格執行《蘇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府[2016]60號)、《蘇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蘇府[2014]81號)、《蘇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府[2017]102號)、《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意見》(蘇委發[2019]17號)、《蘇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蘇委發[2017]13號)、《蘇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13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蘇府辦[2017]108號)、《蘇州市勇當“兩個標桿”落實“四個突出”建設“四個名城”十二項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蘇委發[2018]6號)等文件要求。全市太湖、陽澄湖保護區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等文件要求。4.根據《蘇州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2018-2020年)》及《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意見》,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加快城市建成區內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提升開發利用區岸線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業和港口岸線、過江通道岸線、取排水口岸線;控制工貿和港口企業無序占用岸線,推進公共碼頭建設;推動既有危化品碼頭分類整合,逐步實施功能調IBC桶及200L塑料桶生產聯動線技術改造項目。利用已有標準廠房進行生產,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地性質為工業用地。與西南側的沙家重要濕地相距7.7km。本項目嚴格落實各項文件要求,本項目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淘汰類的產業,本項目不涉及港口建設,不涉及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原料等高污染行業及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相符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反a頭、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嚴控?;反a頭建設。5.禁止引進列入《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淘汰類的產業。污染物排放管控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捅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0年蘇州市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不得超萬噸/年、12.06萬噸/年、15.90萬噸/年、6.36萬噸/年。2025年蘇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達到省定要求。3嚴格新建項目總量前置審批,新建項目實行區域內現役源按相關要求等量或減量替代。本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廢水、廢氣、固廢較少。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2.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3.落實《蘇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建成后將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同時企業內儲備有足夠的環境應急物資,實現環境風險聯防聯控,故能滿足環境相關要求。相符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蘇州市用水總量不得超過63.26億立方米。2.2020年蘇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86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6.86萬公頃。3.禁燃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滿足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表1-5與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類型環境管控單元名稱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情況相符性重點管控單元古里鎮-古里工業集區規劃B區空間布局約束(1)禁止引進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陶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1)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中相符汰類的產業;禁止引進列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的產業。(2)禁止引進不符合園區產業準入要求的項(3)嚴格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分級保護要求,禁止引進不符合《條例》要求的項目。(4)嚴格執行《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要求。(5)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6)禁止引進列入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淘汰類的產業,屬于允許類,不屬于外商投資產業。(2)本項目符合園區產業準入要求。(3)本項目屬于太湖流例》有關要求。(4)本項目在陽澄湖保護區內,符合《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要求。(5)本項目不屬于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污染物排放管控(1)園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應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2)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為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滿足國家、地方有關污染物排放要求。(2)項目投運后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入鹽鐵塘。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音設備減震、利用廠房墻體阻隔衰減,依托廠界綠化,確保廠界噪聲達標。項目吹塑擠出廢氣經軟簾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一般固廢收集外售,危險廢物收集委托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所清運處理,固廢零排放。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較少,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環境風險防控涉及環境風險源的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與區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實現聯動,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本項目建成后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與區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聯動,廠區內配備了應急救援隊伍和必要的應急設施和裝備,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較少,對環境影響較小。相符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III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漆油、煤焦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項目在運營期間使用電能和天然氣,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燃料。符合綜上,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及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3、與《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21〕45號)分析。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要求。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應納入國家產業規劃。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于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不予審批。本項目屬于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暫不屬于上述“兩高”項目,后續國家如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4、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相符性分析 表1-7“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符合性分析內容符合性分析生產、進口、銷售、使用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料和產品,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應當符合相應的限值標準。本項目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均符合相應的限值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自行或者委托有關監測機構對其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監測,記錄、保存監測數據,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監測數據應當真實、可靠,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年。本項目建成后,根據自行監測計劃委托有關監測機構對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監測,記錄、保存監測數據,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監測數據真實、可靠,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運行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者凈化設施;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無法在密閉空間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本項目吹塑擠出廢氣經半密閉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總烴廢氣產生量較小,加強通風后生產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加強通風后生產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本項目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5、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相符性分析表1-8“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液體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體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本項目無液體VOCs物料。液體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無液體VOCs物料。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廢氣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使用的VOCs產品的VOCs質量占比小于10%。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等企業擬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等。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進行。本項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進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本項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等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對于重點地區,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本項目吹塑擠出廢氣經半密閉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處理效率符合《浙江省重點行業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計算方法》(1.1版)表1-2VOCs認定凈化效率表。6、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蘇環辦[2019]327號)相符性分析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的數量、種類、屬性、貯存設施明確,各類固廢均有合理利用的處置方案,實現固廢“零”排放,不涉及副產品。本項目危險廢物倉庫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中的相關要求,且應設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因此本項目符合《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蘇環辦[2019]327號)的要求。7、與《省大氣辦關于印發<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2號)相符性分析表1.9與《江蘇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內容相符性分析1明確替代要求,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紡織(附件1)等行業為重點,分階段推進3130家企業(附件2)清潔原料替代工作。實施替代的企業要使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規定的粉末、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涂料產品;符合《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規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產品;符合《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規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劑產品;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產品。若確實無法達到上述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論證說明,相關涂料、油墨、清洗劑、膠粘劑等產品應符合相關標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3130家需進行清潔原料替代的企業。符合2嚴格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2021年起,全省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行業以及涂料、油墨等生產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需滿足低(無)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內市場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執行國家《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本項目不屬于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符合3強化排查整治。各地在推動3130家企業實施源頭替代的基礎上,舉一反三,對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紡織等涉VOCs重點行業進行再排查、再梳理,督促企業建立涂料等原輔材料購銷臺賬,如實記錄使用情況。對具備替代條件的,要列入治理清單,推動企業實施清潔原料替代;對替代技術尚不成熟的,要開展論證核實,并加強現場監管,確保VOCs無組織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廢氣排氣口達到國家及地方VOCs排放控制標準要求。3130家企業名單內。符合8、與《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相符性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企業對現有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開展自查,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等工藝的治理設施。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確保實現達標排放。除惡臭異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術。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選擇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對于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米/秒,達不到要求的通過更換大功率風機、增設煙道風機、增加垂簾等方式及時改造。全面落實標準要求,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重點地區應落實無組織排放特別控制要求。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應采用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裝卸、轉移和輸送環節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使用環節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非取用狀態時容器應密閉。處置環節應將盛裝過VOCs物料的包裝容器、含VOCs廢料(渣、液)、廢吸附劑等通過加蓋、封裝等方式封閉、妥善存放,不得隨意丟棄。本項目吹塑擠出廢氣經半密閉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本項目建成后將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相關要求,強化各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控制,因此,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相關要求。建設內容本項目主要產品產能見表2-1。表2-1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方案產裝置或生產線)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技改前變化量技改后原有制袋項目包裝袋1億只/年-1億只/年07200h本次技改項目1000LIBC桶0+5萬只/年5萬只/年7200hIBC桶框架0+15萬只/年15萬只/年7200h200L塑料桶0+2.5萬只/年2.5萬只/年7200h1000LIbc桶Ibc桶框架1000LIbc桶Ibc桶框架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質見表2-2及2-3所示。表2-2主要原輔料消耗表類別名稱規格/成分年耗量(t/a)包裝儲存方式最大儲存量(t/a)來源及運輸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原料高密度聚HDPE0980+980袋裝外購,車運鋼材鍍鋅管08200+8200堆放200外購,車運塑料粒子PE0-1500袋裝外購,車運油墨酚醛環氧樹鈦白粉0-10桶裝3外購,車運輔料球閥/疊閥020萬個+20萬個堆放5外購,車運表2-3主要原輔料理化特性、毒性毒理序號名稱及標識成分燃燒爆炸性毒性毒理1高密度聚乙烯半透明至白色固體粒狀物。相對密度0.94-0.97;熔點:120-140℃;分解溫度:大于℃;溶解性:不溶于水。發生火災時可能產生刺激性、腐蝕性或毒性氣體。加熱可能會引起容器爆炸。無資料本項目主要主要設備清單見表2-4所示。表2-4主要設備一覽表序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備注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1吹膜機/30生產2制袋機/40生產3印刷機/30生產4全自動中控吹塑機/03+3生產5冷水機50P02+2生產6破碎機/03+3生產7拌料機5T03+3生產8空氣壓縮機/01+1生產9內膽測漏機/01+1生產噸桶振動機/02+2生產冷凍實驗箱/01+1生產IBC框架聯動線/01+1生產叉車/01+1生產本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一覽表:見表2-5。表2-5公用及輔助工程情況一覽表項目組成名稱工程狀況主體工程生產車間生產車間位于一樓,面積約5000平方米(包含生產區、原材料堆放區、一般固廢倉庫、危廢倉庫和辦公室)。成品堆放區位于二樓,面積約為5000平方米公用工程給水本次項目不新增員工,本項目新增冷卻用水量100m3/a排水依托常熟市雙樂彩印包裝有限公司的雨污分流設施,雨水接入所在地雨水管網,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排入鹽鐵塘。供電依托區域已有電網,本項目全年用電約20萬kWh。環保工程廢水處理依托常熟市雙樂彩印包裝有限公司的雨污分流設施,雨水接入所在地雨水管網,本項目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排入鹽鐵塘。成型脫模冷卻用水循環回用不外排。固廢處理工業固廢車間內分類存放,定期清理外售;利用原有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場所存放,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所在地環衛部門收集處置噪聲治理對高噪音設備采取減震、降噪等措施,利用廠區墻體阻隔衰減,確保廠界噪聲達標廢氣治理本項目產生的吹塑擠出廢氣經軟簾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設施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本項目無新增員工,無工藝廢水排放,用水環節主要為冷卻用水。原有項目生活污水外排量為3000m3/a,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氨氮、總磷。給水:本項目用水來自古里鎮自來水管網,用水量50t/a。本項目物料平衡如下表。表2-6物料平衡表進項(t)1高密度聚乙烯980產品1000LIBC桶5萬只(2832.84t)2鋼材8200IBC桶框架15萬只(6150t)380(20萬個)200L塑料桶2.5萬只(194.46t)4廢氣非甲烷總烴2.75廢邊角料合計9260合計9260表2-6勞動定員及工作安排序號指標名稱單位指標值技改前技改后1勞動定員人30302年工作日天/年3003003工作班次班/天2班/天2班/天4工作時間小時/天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項目東側為無名小河;項目南側為紅豆路及長江紙業有限公司廠區;項目西側為常熟市雙樂彩印包裝有限公司;項目北側為河道及農田。地理位置見附圖1,項目周邊情況現狀圖見附圖2。項目周圍照片見附圖5。利用已建廠房,車間內部設備布置根據產品生產工藝流程、物流等需要合理布局,主要包括生產區、貯存區等,既滿足生產又便于管理,盡量使設備排列合理、流暢、操作方便。平面布置功能分區明確,工藝流程順暢,交通運輸順暢,生產區相對集中布置。車間布置還考慮到安全布局,使其符合防火、環保、衛生和安全等規范要求,以利于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和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因此,從總體來看項目總平面布置合理。項目車間平面布置詳見附圖3。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 下料N1N2折彎N2N3、S1N4工藝流程簡述:①下料鍍鋅板通過IBC框架聯動線進行下料處理成不同尺寸,此過程產生噪聲N1。②折彎下料后的鍍鋅板通過IBC框架一體生產線進行折彎處理。此過程產生噪聲N2。③鉆孔折彎的鍍鋅板通過IBC框架一體生產線進行鉆孔處理。此過程產生噪聲N3及邊角料④焊接鍍鋅板經IBC框架一體生產線下料、折彎、鉆孔等機加工后再經電阻焊接和一體化組裝成框架,此過程產生噪聲N4。項目框架生產線焊接方式為電阻焊,電阻焊不使用焊件,焊接式利用電流通過焊件及接觸處產生的電阻熱溫度約320±20℃作為熱源將焊件局部加熱,同時加壓進行焊接的方法。焊接時,不需要填充金屬,生產率高,焊件變形小,容易實現自動化。焊接前企業將被焊接材料的焊接部位表面處理潔凈時,基本沒有焊接煙塵產生。⑤組裝框架與閥門進行組裝,入庫暫存。 G1、N5~一N6不合格品N6不合格品粉碎質檢N7部分IBC桶框架組裝工藝流程簡述:①吹塑擠出塑料粒子經拌料機攪拌過后投入吹塑機的原料槽內,由于塑料粒徑較大,該過程無粉塵產生。在吹塑機內通過電加熱將塑料粒子熔化成流體,加熱溫度在130℃~160℃左右,熔融后的原料在設備本身壓力工作下射入模具型腔中以獲得產品形狀。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G1(以非甲烷總烴計)及噪聲N5。②冷卻脫模待塑件成型以后,經冷卻脫模得到塑料桶。此過程還產生噪聲N6。③質檢產品經內膽測漏機、噸桶振動機、冷凍實驗箱等質檢設備進行檢驗,篩選出不合格品。④粉碎使用破碎機將檢驗產生的不合格品破碎成碎片并回用于吹塑擠出工序,由于破碎過程只需破碎成大粒徑的碎片,且原材料材質性能較為優益穩定,故該過程現場無粉塵產生,僅粉碎機運行會產生噪聲N7。⑤組裝將部分IBC桶框架與塑料桶組裝成成品桶。⑥成品組裝后即為成品。G2、N8N9N9不合格N10工藝流程簡述:①吹塑擠出塑料粒子經拌料機攪拌過后投入吹塑機的原料槽內,由于塑料粒徑較大,該過程無粉塵產生。在吹塑機內通過電加熱將塑料粒子熔化成流體,加熱溫度在130℃~160℃左右,熔融后的原料在設備本身壓力工作下射入模具型腔中以獲得產品形狀。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G1(以非甲烷總烴計)及噪聲N8。②冷卻脫模待塑件成型以后,經冷卻脫膜得到塑料桶。此過程會產生噪聲N9。③質檢產品經內膽測漏機、噸桶振動機、冷凍實驗箱等質檢設備進行檢驗,篩選出不合格品。④粉碎使用破碎機將檢驗產生的不合格品破碎成碎片并回用于吹塑擠出工序,由于破碎過程只需破碎成大粒徑的碎片,且原材料材質性能較為優益穩定,故該過程現場無粉塵產生,僅粉碎機運行會產生噪聲N10。⑤成品檢驗合格即為成品。表2-7污染物產生環節匯總表類別代碼產生工序、設備主要污染物產生規律N生產設備機械噪聲連續廢氣G1吹塑擠出非甲烷總烴連續G2吹塑擠出非甲烷總烴連續鉆孔廢邊角料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江蘇雙樂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常熟市明言服飾輔料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紅豆路118號,江蘇雙樂包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至今經環保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情況,具體見下表。表2-8歷年項目環評批復狀況序號項目建設名稱環評審批機關、文號及時間“三同時”驗收機關、文號及時間項目現狀1服飾輔料、包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01.4.2G24-2001-2-037-001/終止生產原有項目產品方案見下表。表2-9原項目產品方案表序號產品名稱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1包裝袋1億只/年7200h表2-10原項目產品方案表序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備注1吹膜機/3/2印刷機/33制袋機/4表2-11原有項目原輔料清單序號原料名稱組分、規格狀態年用量(t/a)存儲方式備注12聚乙烯/固袋裝/油墨/液桶裝生產工藝描述:塑料粒子制袋制袋成品圖2-6工藝流程圖①吹膜將塑料粒子放入吹膜機中吹出塑料筒,形成塑料膜,經檢驗合格即為成品,包裝入庫。吹膜溫度約170~190℃,吹膜過程使用水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在吹膜過程有一定量的有機廢氣G1(以非甲烷總烴計)產生②印刷產品在吹膜后需要進行表面印刷,將吹膜后的塑料膜置入印刷機,在膜表面印刷上圖案或文字即為成品。印刷過程油墨中溶劑由于高溫而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G2(以非甲烷總烴計)。③制袋將產品置入制袋機,進行分切、封邊制成塑料袋,即為成品。制袋過程有少量的未聚合的反應單體可揮發至空氣中,從而形成有機廢氣G3。此過程還會產生廢塑料膜S1。成品經檢驗合格后包裝入庫?,F有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于2001年4月2日審批通過,當時并未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原有項目污染物的排放量于本次環評中重新計算。原有項目生活污水接入所在地區區域管網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經處理后達標排放至鹽鐵塘。(1)吹膜廢氣:將塑料粒子經吹膜機擠出熔融吹出,吹膜溫度約170~190℃。吹膜工序中原材料聚乳酸粒子的分解溫度均高于300℃,因此加熱過程不會導致聚合物的分解。但是在受熱情況下,原材料中殘存的未聚合的反應單體可揮發至空氣中,從而形成有機廢氣,通常以非甲烷總烴計。參考《浙江省重點行業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計算方法》(1.1版),塑料布、膜袋等制造工序產污系數為0.220kg/t原料,即本項目吹膜過程非甲烷總烴產生系數為0.220kg/t原料。本項目塑料粒子年用量為1500t,其中產生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體計)量為0(2)制袋廢氣對塑料膜進行分切、封邊制成塑料袋,制袋封口溫度約100℃;加熱塑料膜過程有少量的未聚合的反應單體可揮發至空氣中,從而形成有機廢氣,通常以非甲烷總烴計。根據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編制的《浙江省重點行業VOCs污染排放量計算方法》,塑料行業的排放系數為0.22kg/t原料,制袋使用的塑料膜為1500t,則本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量為0.33t/a。(3)印刷廢氣印刷過程油墨中溶劑由于高溫而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根據油墨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檢測報告,原有項目使用水性油墨VOCs含量為13%。則油墨印刷工段的有機廢氣產生量為1.3t/a。原有項目設置一套二級活性炭廢氣處理設施,吹膜、制袋、印刷廢氣經包圍式集氣罩收集后經過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該項目廢氣產生量為1.96t,按照80%的收集效率及80%的處理效率計算,則有組織廢氣產生量為0.3136t/a,無組織廢氣產生量為0.392t/a原有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在運轉時產生的噪聲,經合理布置噪聲源的位置,設備采取減振措施、廠房隔聲及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標準要求。原有項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5、原有項目總量批復情況原有項目三廢排放情況匯總見表2-19所示。表2-19原項目污染物排放一覽表種類污染物名稱原有項目環評批復量t/a原有項目實際排放量t/a廢水生活污水水量30003000COD0.90.9氨氮0.0750.075總磷0.0150.015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3136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392一般固廢/0危險廢物/0生活垃圾/0注:表格中“A/B”表示:A—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總量,B—污水處理廠排入外環境的污染物總量?,F有《常熟市明言服飾輔料有限公司服飾輔料、包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登記于2001年時間較久遠,未對廢氣、廢水排放總量進行核算;由于原有項目已停產,且本技改項目不涉及原有項目產品,因此不存在原有污染情況。區域環境質量現狀根據《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中的有關內容,本項目附近水體、納污河道鹽鐵塘的水質功能均為IV類水體;根據蘇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的蘇府[1996]133號文的有關內容,項目所在區域的大氣環境劃為二類功能區;根據區劃,本項目區域屬工業區,項目擬建地聲環境功能為3類區。1、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常熟市環境保護規劃的大氣功能區劃,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功能為二類區,3、TSP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氨、硫化氫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的一次濃度。具體濃度限值見表3.1。表3.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取值時間濃度限值μg/m3標準來源SO2年平均60《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24h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h平均200PM2.5年均值3524h均值75PM10年平均7024h平均O3日最大8h平均200CO24h平均400010000TSP年平均20024h平均300氨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硫化氫非甲烷總烴一次濃度2000《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定,優先采用國家或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發布的評價基準年環境質量公告或環境質量報告中的數據或結論。本報告選取2022年作為評價基準年,根據《2022年度常熟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2年常熟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五項監測項目年度評價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臭氧年度評價指標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六項監測指標日達標率在82.2%~100.0%之間,其中臭氧日達標率最低??晌腩w粒物、細顆粒物、臭氧日達標率分別較上年下降了0.3、1.9和3.3個百分點,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日達標率持平,均為100.0%,二氧化氮日達標率上升了0.3個百分點。各項年評價指標中,除一氧化碳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濃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與上年持平外,其他指標均有下降。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72,與上年相比下降了0.30,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提升。臭氧的單項質量指數分擔率最高,是主要污染物,與上年相比,二氧化氮單項質量指數降幅最大。因此,項目所在評價區為不達標區。為了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為遠期目標,通過采取如下措施:1)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和強度、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整治、提升清潔能源占比、強化高污染染料使用監管);2)調整產業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格準入條件、加大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大淘汰力度);3)推進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進一步控制SO2、NOx和煙粉塵排放,強化VOCs污染專項治理4)加強交通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開展船舶和港口大氣污染防治、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加強油品供應和質量保障、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5)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強化施工揚塵管控、加強道路揚塵控制,推進堆場、碼頭揚塵控制,強化裸地治理、實施降塵考核);6)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全面開展汽修行業VOCs治理,推進建筑裝飾、道路施工VOCs綜合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排放控制);7)推進農業污染防治(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控制農業源氨排放);8)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提升大氣污染精細化防控能力。屆時,常熟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持續改善。(2)特征污染物本項目特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引用蘇州市綠鵬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柏匯馨新材料科技(蘇州)有限公新司新建塑料制品生產項目》中出具的大氣環境質量現狀檢測報告(報告編號2022)綠鵬檢(委)字第(08153)號,報告時間2022.8.25-2022.8.31)中涇北村非甲烷總烴現狀監測數據(距離本項目西南側1.3km)詳見表3-2。表3-2區域空氣質量現狀結果一覽表監測點名監測因評價指評價標準mg/m3監控濃度范最大濃度達標率達標情況涇北村非甲烷總烴小時平均濃度20.18-1.34670達標根據上表可知,項目所在地揮發性有機物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和相關環境質量標準要求。2、地表水環境質量:按《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劃分,本項目所在地納污河流鹽鐵塘為Ⅳ類水體。根據《常熟市環境質量年報》(2022年度)河道水質監測數據,鹽鐵塘均值的水質情況見表3-2。表3-22022年河道水質情況監測數據(mg/L)河流名稱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類化學需氧量總磷鹽鐵塘7.763.92.50.260.0050.096標準限值≥3≤10≤6≤1.5≤0.5≤30≤0.3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由表可知,受納水體水質基本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3、聲環境質量:根據《2022年度常熟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2年常熟市道路交通噪聲晝間等效聲級均值為68.0分貝(A),與上年相比上升了0.6分貝(A),交通聲環境污染程度穩定。所有測點達標率為79.3%,與上年相比下降了5.8個百分點。2022年常熟市區域環境噪聲晝間等效聲級均值為52.6分貝(A),與上年相比晝間等效聲級均值上升了2.7分貝(A),區域晝間等效聲級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二級水平,城市區域環境噪聲質量為較好。從聲源結構來看2022年生活噪聲是影響常熟市城區區域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2022年影響常熟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的聲源有三種,一種是生活噪聲,占比63.6%,與上年相比下降了28.2個百分點,第二種是交通噪聲,占比18.6%,與上年相比上升了10.4個百分點,第三種為新增的工業噪聲,占比17.8%。晝間噪聲達標率為100%,夜間噪聲達標率為95.0%,I類區域居民文教區Ⅱ類區域居住、工商混合區的夜間等效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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