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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施工方案
(消防電氣工程)
工程名稱:XX市殘聯辦公樓消防電氣工程
建設單位:XX市XX經貿開發公司
施工單位:XX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編制人:XXX
審核人:
年月日
目錄
一、工程概況
二、質量目標和工程工期
三、施工組織機構
四、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五、設備、材料、機械的進場計劃
六、施工方案(工藝、技術、質量、安全)
七、施工勞動力安排計劃
八、質量的控制措施
九、安全保證措施和文明施工
十、降低成本措施
十一、工程量一覽表
十二、主要機具一覽表
十三、施工進度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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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市殘聯辦公樓消防電氣工程
工程地址:XX市談固東街XXX號
建設單位:XX市XX經貿開發公司
設計單位:核工業第四研究設計院
消防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XX市談固東街XXX號,建成為XX市殘聯辦公樓,
此建筑地上八層,地下一層。高度為32米。消防保護等級為二級。
二、質量目標和工程工期
我施工單位本著安全第一、工程質量至上的原則,力爭本工程為樣板
工程。工程工期為二十八天。
3
三、施工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
四、施工前的準備
1.在接到圖紙后,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對圖紙的仔細審閱,然后提出問
題,做出記錄。待設計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圖紙交底時,與設計單位共
同對圖紙進行研究,并做好圖紙會審記錄。
2.圖紙會審完后,做出工程預算,提出工程材料,做出工程材料計劃,同
時提出機具、設備的進場計劃和人員的最后安排計劃。
3.接到甲方和監理的進場開工通知后,我施工隊馬上進場,首先對施工現場進
行了解,服從甲方和監理、土建的管理,清掃出辦公室,建好倉庫,并
建好用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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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組織設備和材料的進場工作。
5.準備出將要施工所需的材料等用品。
6.做好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五、設備、材料、機械的進場計劃
1.設備材料的采購、驗證等都貫徹執行IS0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文
件,材料的計劃由預算員提前半個月編制,然后經經理審批符合要求后,進
行采購,一個星期內進入施工現場,經監理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
中。
2.機械的提供:在每一個施工階段都用不同的機械設備,所以在將要進行
的一個新的施工階段前半個月提出機械使用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的審
批,一個星期內機械設備進入現場。
六、施工方案(工藝、技術、質量、安全)
施工方案、技術措施依據:
依據《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2)
依據《建筑電氣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消防控制系統:
(一)接線箱安裝
1、施工工藝
(1)箱的選擇
根據使用要求、設計要求,選用符合標準的。
標準接線箱鐵制箱體。應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鋼板制成,應除銹后涂防
銹漆一道、油漆兩道。
接線箱體與配管的連接孔,應是進出線在箱體上、下部有壓制的標準敲
落孔,敲落孔不應留長孔,也不應在側面開孔。
(2)位置的確定
接線箱設置應根據設計圖紙要求確定。
2、技術措施
(1)接線箱應在運輸和保管過程中,用包裝保護好、受潮濕或擠壓變形。
(2)在刷油過程中,應用紙張保護好,使刷子不污染建筑物墻面和地面。
3、質量標準
(1)接線箱安裝,位置正確,固定可靠,部件齊全,箱體開孔合適,切口整
齊;一管一孔順直進入箱內,露出長度應小于5MM;用鎖緊螺母(納子)
固定的管口,管子露出鎖緊螺母的螺紋為2?4扣。箱體油漆完整。
4、安全注意事項
(1)裝接線箱時,應防止傾倒和墜落傷人。
(二)管內穿線1、施工工藝
(1)穿在管內絕緣導線的額定電壓不應低于500Vo
(2)管內穿線宜在建筑物的抹灰裝修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在穿入導線
之前,應將管子中的積水及雜物清除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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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系統、不同電壓、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于同一根管內或線槽
的同一孔槽內。
(4)導線在管內不得有接頭和扭結,其接頭應在接線盒內連接。
(5)管內導線的總截面積(包括外護層)不應超過管子截面積的40%。
(6)弱電系統的不同傳輸線路宜選擇不同顏色的絕緣導線。同一工程中相同
線別的絕緣導線顏色應一致,接線端子應有標號。
(7)穿在同一根管內的導線的總數不應多于8根。
(8)接線盒內留線長度出盒口不應小于0.15M;接線箱內留線長度為箱的半周
長;
(9)面為10mm2及以下的單股銅芯線,截面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銅芯線
和單股鋁芯線與電氣器具的端子可直接連,但多股銅芯線的線芯應先擰緊
掛錫后再連接。
2、技術措施
(1)管內穿線或板孔穿線時,工人應帶好保護用具,不得污染建筑物,應保
持周圍環境清潔。
(2)使用高凳和其它工具時,應用布包裹好凳腳,不得碰壞設備和門窗、墻
面、地面等。
(3)進行鋁導線電阻焊接時,應用物品保護好地面和棚面,不得污染建筑物
頂棚和墻面。
3、質量標準
(1)導線的品種、質量、絕緣電阻:導線的品種、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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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和國家標準的規定。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的絕緣電阻值必須大于
0.5兆歐。
(2)對地絕緣電阻值必須大于20兆歐。
(3)管內穿線在盒(箱)內導線有適當余量,導線在管內無接頭;不進入
盒(箱)的垂直管子的管口穿線后密封處理良好。
(4)接地(接零)支線截面選用及敷設正確,連接緊密牢固,線路走向合理,
色標準確。
(5)導線連接時,不傷線芯、連接牢固、包扎嚴密、絕緣良好。
4、安全注意事項
(1)管穿線時耍防止鋼絲的彈力勾眼;倆人穿線時應調一致。一呼一應有節
奏的進行,不要用力過猛以免傷手。
(2)使用梯子靠在柱子上工作,頂端應綁牢。使用人字梯必須堅固,距梯腳
40?60cM處要設拉繩,不準站在梯子最上一層工作,梯凳上禁止放工具、
材料。
(3)使用焊錫鍋,不能將冷勺或水浸入鍋內,防止爆炸飛濺傷人。
(三)消防設備安裝
(1)消火栓啟動按鈕的安裝
1)消火栓啟動按鈕,應安裝在箱內開門見栓的上方;
2)消火栓啟動按鈕,應安裝牢固,并不得傾斜。
3)消火栓啟動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應
有明顯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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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測器及手動報警按扭安裝:
1)、探測器底座安裝在系統布線結束且室內裝修工程完成、室內清理干凈
后進行,探測器的探頭、手動報警按扭在調試前安裝,安裝前妥善保管采
取防塵、防潮、防腐措施。
2)、探測器的底座必須安裝牢固,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外接
導線留有不小于150mm余量,且端部有明顯標志。探測器的“+”線為紅色,
”線為藍色,其余線根據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顏色區分,相同用途的導線
顏色一致。導線采用焊接時,不得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3)、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小于0.5m。探測器周圍0.5m內,
不得有遮擋物。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
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探測器宜水平安裝,必須傾
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度。安裝間距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在走道頂
棚上的,居中布置,與其它管路發生沖突時,協調解決。
4)、探測器的確認燈,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5)、手動報警按扭,必須安裝牢固,并不得傾斜,安裝高度為1.5m,外接
導線必須留有不小于10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有明顯標志。
(3)消防廣播系統安裝:
1)、揚聲器應設置在走道和大樓等公共場所。
2)、消防廣播揚聲器的定額功率不應小于3瓦,應能保證從一個防火分區
內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的位置不大于25米。
3)、走道內最后一個揚聲器至走道末端的距離不應大于12.5米。
4)、該部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設計和規范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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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
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前對其進行功能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后方可進行
安裝。
1)、火災報警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不得小于
1.5m,
落地安裝時,其底宜高出地坪0.15m。
2)、控制器的正面操作距離,當設備單列布置時不小于1.5m,雙列布置時
不小于2m,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盤距離不小于3m。
3)、控制器的主電源引入線,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
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設備的接地必須牢固,且有明顯標志。
引入控制器的接線符合下列要求:
a、配線整齊、避免交叉,并固定牢固。
b、電纜芯和導線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c、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子接線不得超過兩根,壓接牢固,并有明顯的標志。
d、電纜線芯和導線的端部均表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清晰不易褪色。
e、導線綁扎成束,引入線后,在管口處加封堵。
(5)控制設備的安裝:
1)、消防控制設備安裝前進行功能檢查,合格方可安裝,且安裝必須牢固、
端正,高度符合設計。
2)、設備的外接線采用金屬軟管作套管時,其長度不應大于1m,并采用管
卡固定,固定間距不大于0.5m。金屬軟管與設備連接采用鎖母固定,并且
接地。
3)、消防控制設備的外接線端部,有明顯的標志,內部接線端子,根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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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電流等級分開,并有明顯標志。
(四)系統的接地:
1)、工作接地線采用銅芯絕緣導線,不得利用鍍鋅扁鐵或金屬軟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體的工作接地線,在通過墻壁時,穿入鋼管或
其它堅固的保護管。
3)、工作接地線與保護接地線,必須分開,保護接地導體不得利用金屬軟
管。
(五)系統調試: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在建筑內部裝修和系統施工結束后進行。
調試前作好準備工作,專業技術人員熟悉竣工圖紙,并按設計查驗設備、
線路,作到準確無誤。
1)、首先分別對探測器,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
個進行單機調試,正常后方可進行下列功能檢查:
a、火災報警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
報警記憶功能。
b、主、備電源自動切換功能、備用電源充放電3次無誤。
c、對手動報警按扭、探測器應用專用設備結合廠家逐個進行試驗,動作
無誤,編碼與圖紙一致。
2)、單機調試無誤后,結合其它相應專業,對整個系統進行聯動調試。調
試范圍包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事故廣播、消防通訊、消防電源、防
排煙系統及其它消防系統的聯動控制裝置。
a、控制噴淋泵的啟、停及主泵、備用泵轉換試驗1-3次,并能顯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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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狀態。顯示報警閥、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并進行末端放水試
驗。
消防聯動控制設備在接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應在3秒內發出聯動控
信號。
b、按邏輯關系試驗1-2次下列功能:
切斷著火層及相鄰層的非消防電源,接通應急燈及標志燈,接收其反
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在煙感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1.8m,待感溫
探測器動作后卷簾下降到底。防火分離用的防火卷簾在火災探測器動
作后下降到底,接受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控制常開防火門的
關閉,接收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
c、控制著火層及相鄰層的應急廣播投入工作。
d、對現場所有控制設備均應試驗1-2次。
e、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系統應在調試后,連續運行120小時無故障,填
寫調試報告,再申請消防測試及驗收。
(六)防火封堵
1)、施工完畢,必須對施工而引起的各類孔洞進行防火封堵。
(七)系統驗收: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竣工驗收,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監督下,由建設主管單
位主持,設計、施工等單位參加,共同進行,驗收應嚴格《火災自動報警
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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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勞動力安排計劃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
安排不同的施工人員,如果工期緊可以隨時加人。暫時如下列安排:
消防電氣控制系統四個階段安排人員如下;一、在土建抹灰
前進行透管、盒。在抹灰完畢后進行穿線:
技術工人一3人、力工一2人
二、安裝消防設備:技術人員一1、技術工人一3人、力工一2人
三、消防設備調試:技術人員一1>技術工人一3人、力工一2人
八、質量的控制措施
質量控制措施:
針對本工程特點及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重點抓以下幾個方面;
1、管理制度要保證工程質量,必須有一個完整的質量保證制度,質量
管理必須
嚴格按照公司質量管理執行。
2、人員組織機構首先要組成一個強有力的項目班子,集中有技術經
驗、管理經驗的
員參加此項目建設,所有參建人員要集中培訓,在思想觀念上高度
重視,專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3、施工質量管理方面:
首先定的質量標準要高,嚴格按照質量要求控制施工過程。項目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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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負責人和質量檢查員負責工地質量控制。
4、設備材料采購方面要想保證高質量工程就要在材料、設備采購方面
進行控制,嚴格進
行采購,設備采購嚴格按照甲方、乙方雙方簽定的合同進行。對于
管材、線材等入場要進行驗證,確保主材的質量。
5、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方案是指導工程施工
的重要技術、經濟文件,
要充分滿足用戶要求,并能滿足未來的發展。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
方案合理性,先進性、有效性,找出一個適合本工程最優方案。
6、協調配合方面消防工程離不開土建、水暖、電照、裝修等相關專業
的配合,要確
定好和其它專業的配合界面,只有積極主動配合好其它專業,才能
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和施工質量。
九、安全保證措施和文明施工為保證在整個施工
過程中,人員、設備及施工現場和安全和文明施工
要求,在項目經理部統一領導下,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要
求,各項目負責人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每個施工人
員進入現場前都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和文明施工教育,加強自
我保護、自我約束意識,并簽訂安全責任狀。現場具體安全規定如下:
消防電氣工種:
1、電氣安裝人員必須持有電業部門簽發的電工操作證,徒工參加工作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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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師傅的指導和監護下進行。
2、電氣安裝人員進入土建工程工地,必須遵守工地的安全工作制度,帶安
全帽等防護措施。
3、每在工作之前,須認真檢查工作周圍,清除障礙及容易發生火災的物品
后,再進行工作。
4、凳高作業使用單梯時梯上端與墻壁的搭角應為30度左右,梯跟須踏實著
地。使用叉梯時,梯腳牢固并掛牢橫搭鉤,叉梯必須穩定,梯子上不得
放工具器材等,一張梯子上不得同時兩人工作。
5、在墻上刨溝打眼,要防止磚碎屑反擊傷人,要防止手錘掉頭傷人,以鋼
絲拽電線須側身,防止鋼絲彈卷傷人。
6、在予制板上打眼,須以手錘敲擊釬子,不得以手錘直接擊樓板,防止打
眼幅度過大,損傷結構強度。
7、認真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各有關部分要求。
8、受總包單位統一管理,服從統一規定,統一著裝,統一標志。
十、降低成本措施
1、本工程可以使用一些我方以前使用過的、國內的、產品質優的消防產品,
而且又能保證消防產品的質量及穩定性。
2、積級與土建配合,并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一次性成活,辟免遺漏等
問題。
3、在進行圖紙會審的時候,采用一些合理化的建議,與設計單位共同確定
出既合理、又可以省一些材料、采用消防產品價格合理的施工方案,從
產品到施工工程的費用上可以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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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監督與消防專業有關工種的施工作業,避免有違反消防法規的施工,然
后再進行改動,造成返工浪費。
十一、工程量一覽表
序號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量
1雙絞線RVS1.52米
2電纜米
3智能型并由感煙探測器只
4由子感潟探測器R
5手動根警按鈕個
R消火栓自動報警接鈿個
7榜:塊個
R可燃氣體探測黑只
Q消防音箱個
臺
10由話分機
1S
16
17
18
16
十二、投入該工程主要機具設備
序號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1合梯架4
2電工工具套8
3兆歐表塊1
4萬用表塊2
5電錘2
6
7
8
17
十三、施工進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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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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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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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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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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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備
支
持
在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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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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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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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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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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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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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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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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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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絡
和
報
告
事
故
情
況
制
定
搶
險
救
援
的
方
案
措
施
領
導
現
場
應
急
搶
險
救
援
工
作
確
定
緊
急
狀
態
的
解
除
協
助
事
故
原
因
的
調
查
和
處
理
工
作
。
在
上
級
和
有
關
地
方
部
門
進
入
的
情
況
下
參
與
制
定
搶
險
救
援
方
案
措
施
做
好
應
急
搶
險
救
援
配
合
工
作
?
四
、
應
急
預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
、
發
生
人
員
傷
亡
事
故
后
施
工
現
場
應
急
處
理
措
施
?
鍛
規
定
當
發
生
事
故
時
負
傷
人
員
或
者
最
先
發
現
事
故
的
人
應
立
即
報
告
項
目
經
理
或
專
項
安
全
負
責
人
并
應
馬
上
組
織
人
力
現
場
搶
救
傷
害
者
根
據
傷
情
需
要
協
助
醫
務
人
員
運
送
傷
者
到
醫
院
或
撥
打
“
12
0
”
請
求
協
助
搶
救
-
L
1
事
故
發
生
后
各
級
人
員
應
保
鎮
睜
及
冷
靜
切
實
負
起
本
身
貢
任
主
動
控
制
局
面
。
要
有
組
織
、
有
指
揮
和
結
合
實
際
進
行
妥
善
處
理
。
L
2
第
一
時
間
進
行
“
救
死
扶
傷
”
采
取
措
施
救
護
受
傷
{
害
人
員
對
必
須
在
現
場
進
行
緊
急
搶
救
的
應
采
取
應
急
方
法
如
止
血
、
人
工
呼
吸
等
進
行
施
救
。
否
則
必
須
立
即
用
工
地
的
交
通
工
具
或
戴
出
租
車
將
傷
者
送
到
就
近
醫
院
進
行
搶
救
。
同
時
應
采
取
有
效
措
防
止
事
故
鹿
延
擴
大
,
L
3
認
真
保
護
事
故
現
場
及
善
后
工
作
。
凡
與
事
故
有
關
的
物
體
'痕
跡
、
狀
態
不
得
破
壞
并
劃
出
保
護
區
禁
止
閑
人
進
入
。
L
4
因
搶
救
受
傷
{
害
人
員
以
及
疏
導
交
通
等
原
因
需
要
移
動
現
場
某
些
物
體
時
必
須
做
好
現
場
標
記
、
拍
照
、
錄
像
或
繪
制
現
場
衢
圖
并
寫
出
書
面
記
錄
妥
善
保
存
現
場
重
要
痕
跡
'物
證
等
,
2
、
發
生
火
警
、
火
災
事
故
時
施
工
現
場
應
急
處
理
措
施
一
般
規
定
。
Z
1
應
立
即
了
解
起
火
部
位
及
燃
燒
的
物
質
積
極
搶
救
傷
者
及
使
用
施
工
現
場
所
有
消
防
器
材
進
行
滅
火
自
救
工
作
。
2
2
迅
速
準
確
地
撥
打
U
9
報
警
。
在
撥
打
11
9
時
做
到
鎮
睜
撥
號
說
清
火
災
單
位
的
名
稱
、
地
址
、
電
話
號
碼
、
燃
燒
部
位
、
燃
燒
物
質
的
性
能
等
。
2
3
報
警
后
派
專
人
到
約
定
的
路
口
迎
接
消
防
隊
。
2.
4
在
消
防
部
門
到
達
前
對
易
燃
、
易
爆
的
物
質
采
取
正
確
有
效
的
隔
離
。
根
據
火
場
情
況
機
動
靈
活
地
選
擇
滅
火
工
具
。
2.
5
在
撲
救
現
場
應
行
動
統
一
如
火
勢
擴
大
一
般
撲
救
不
可
能
時
應
及
時
組
織
撤
退
撲
救
人
員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傷
亡
?
3
、
利
用
一
切
可
行
的
通
訊
工
具
按
規
定
時
間
內
將
事
故
情
況
進
行
層
級
上
報
。
4
、
發
生
事
故
層
級
上
報
時
限
。
4.
1
輕
傷
事
故
應
在
24小
時
內
報
告
企
業
負
責
人
、
安
全
管
理
部
門
和
基
層
工
會
組
織
42.
M
傷
事
故
一
般
情
況
下
再
故
單
位
應
在
24
小
時
內
報
上
級
主
管
單
位
由
上
級
主
管
單
位
分
XX
市
有
關
部
門
。
對
涉
外
有
影
響
的
事
故
單
位
應
在
事
故
發
生
后
4
小
時
內
如
實
報
上
級
主
管
單
位
?
43.
重
傷
3
人
或
死
亡
1
至
2
人
的
事
故
事
故
單
位
應
在
驛
故
發
生
后
4
小
時
內
如
實
報
上
級
主
管
單
位
由
上
級
主
管
電
位
分
XX市
有
關
部
門
。
4.
4
死
亡
3
人
以
上
重
大
、
特
別
重
大
死
亡
事
故
應
在
事
故
發
生
后
2
小
時
XX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時
報
上
級
生
管
雎
XX市
勞
動
行
政
部
門
、
工
會
組
織
、
公
安
部
門
。
4.
5
發
生
急
性
中
毒
、
中
署
事
故
除
報
上
級
主
管
單
XX公
司
安
質
部
、
辦
公
室
外
應
同
時
XX市
衛
生
行
政
部
門
。
4.
6
發
生
爆
炸
物
品
爆
炸
事
故
和
火
災
事
故
除
報
報
上
級
主
管
單
XX公
司
質
安
部
、
辦
公
室
外
應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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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
公
安
部
門
。
、
防
止
違
章
和
事
故
的
安
全
規
定
5.
1
未
經
三
級
安
全
教
育
的
新
工
人
復
工
換
崗
的
人
員
未
經
崗
位
安
全
教
育
不
得
進
入
施
工
現
場
的
工
作
崗
位
進
行
操
作
。
工
2
不
正
確
佩
戴
安
全
幗
及
網
戴
超
過
使
用
年
限
(2年
半
的
安
全
帽
不
準
進
入
施
工
現
場
,
5.
3
嚴
禁
赤
腳
或
穿
高
跟
鞋
、
拖
鞋
進
入
施
工
現
場
。
工
4
嚴
禁
酒
后
及
帶
小
孩
進
入
施
工
現
場
。
工
5
不
得
到
禁
止
煙
火
的
地
方
吸
煙
、
動
火
。
5.
6
不
得
攀
登
腳
手
架
。
5.
7
特
種
作
業
人
員
、
機
械
操
作
工
未
經
專
門
安
全
培
訓
無
有
效
專
業
上
崗
操
作
證
不
得
上
崗
操
作
。
5.
8
腳
手
架
及
所
TJ機
械
設
施
設
備
和
現
澆
混
凝
土
模
板
支
撐
搭
設
安
裝
后
未
經
驗
收
合
格
不
得
使
用
。
工
9
電
源
開
關
箱
不
準
-
間
、
一
漏
電
、
一
箱
多
用
工
10未
經
指
派
批
準
未
經
作
業
安
全
交
底
或
安
全
交
底
不
清
和
無
安
全
防
護
設
施
不
得
盲
目
操
作
。
5.
U
不
得
違
章
指
揮
和
違
章
作
業
對
違
章
作
業
的
指
令
有
權
拒
絕
并
有
責
作
制
止
他
人
違
章
作
業
。
工
12對
各
種
安
全
檢
查
防
護
裝
置
、
防
護
設
施
及
警
告
、
安
全
標
志
等
不
得
隨
意
拆
除
和
有
意
撼
動
。
五
、
高
處
墜
落
事
故
的
預
防
及
其
應
急
救
援
預
案
橋
梁
施
工
過
程
中
高
處
作
業
的
機
會
比
較
多
經
常
在
四
邊
臨
空
的
高
處
進
行
作
業
施
工
條
件
差
危
險
因
素
多
?
多
年
來
高
墜
傷
亡
事
故
占
全
部
事
故
的
比
例
較
高
這
種
再
佶
對
社
會
影
響
較
大
要
作
為
安
全
預
防
等
大
事
來
工
作
。
要
避
免
發
生
高
處
墜
落
罪
故
必
須
加
強
監
控
管
理
。
對
現
場
施
工
人
員
進
行
預
防
高
處
墜
落
的
技
術
知
識
教
育
使
他
們
熟
悉
操
作
時
必
須
使
用
的
工
具
和
防
護
用
具
。
同
進
在
技
術
上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護
措
施
。
1
、
防
止
高
處
墜
落
事
故
的
基
本
要
求
以
預
防
墜
落
事
故
為
目
標
對
于
恐
怕
要
發
生
墜
落
事
故
等
事
故
的
特
定
危
險
施
工
在
施
工
前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并
應
在
日
常
安
全
槍
杳
中
加
以
確
認
L
1
凡
身
體
不
適
合
從
事
高
處
作
業
的
人
員
不
得
從
事
高
處
作
業
,從
并
高
處
作
業
的
人
員
要
按
規
定
進
行
體
檢
和
定
期
體
檢
,
L
2
泮
禁
穿
硬
塑
料
底
等
易
滑
鞋
、
高
跟
鞋
L
3
作
業
人
員
嚴
禁
互
相
打
鬧
以
免
失
足
發
生
墜
落
危
險
。
L
4
不
得
攀
爬
腳
手
架
,
L
5
進
行
懸
空
作
業
時
應
有
牢
靠
的
立
足
點
并
正
確
系
掛
安
全
帶
0
L
6
作
業
層
上
部
周
邊
,基
坑
周
邊
等
必
須
設
置
L
2高m
且
能
承
受
任
何
方
向
的
10
00
N
外
力
的
臨
時
護
欄
護
欄
圍
密
目
式
安
全
網
。
L
7
各
種
架
子
搭
好
后
項
目
安
全
負
責
人
必
須
與
架
子
工
和
使
用
的
班
組
共
同
檢
查
除
收
驗
收
合
格
后
方
準
上
架
操
作
。
2
、
發
生
高
處
墜
落
事
故
應
急
預
案
2.
1
發
生
高
處
墜
落
事
故
應
馬
上
組
織
挽
救
傷
者
首
先
觀
察
傷
者
的
受
傷
情
況
、
部
位
、
傷
害
性
質
如
傷
員
發
生
休
克
應
先
處
理
休
克
。
謂
呼
吸
、
心
跳
停
止
者
應
立
即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胸
外
心
臟
擠
壓
。
處
于
休
克
狀
態
的
傷
員
要
讓
其
安
祥
、
保
暖
、
平
臥
、
少
動
并
將
下
肢
抬
高
約
20度
左
右
尺
快
送
醫
院
進
行
搶
救
治
療
。
2
2
出
現
顱
腦
損
傷
時
必
須
維
持
呼
吸
道
暢
通
:昏
迷
者
應
平
臥
面
部
轉
向
一
側
以
防
舌
根
F
墜
或
分
泌
物
、
嘔
吐
物
吸
入
發
生
喉
阻
塞
。
有
骨
折
者
應
初
步
固
定
后
再
搬
運
,遇
有
凹
陷
骨
折
、
嚴
重
的
顱
底
骨
折
及
嚴
重
的
腦
損
傷
癥
狀
出
現
創
傷
處
用
消
毒
的
紗
布
或
清
潔
布
等
費
蓋
傷
I
1
用
繃
帶
或
布
條
包
扎
后
及
時
送
往
就
近
有
條
件
的
醫
院
治
療
。
2.
3
發
現
脊
椎
受
傷
者
創
傷
處
用
消
甫
的
紗
布
或
清
潔
布
等
海
蓋
傷
口
用
繃
帶
或
布
條
包
扎
后
搬
運
時
將
傷
者
平
臥
放
在
帆
布
擔
架
或
硬
板
上
以
免
受
傷
的
脊
椎
移
位
、
斷
裂
造
成
截
痛
招
致
死
亡
?搶
救
脊
椎
受
傷
者
搬
運
過
程
中
嚴
禁
只
抬
傷
者
的
兩
肩
與
兩
腿
或
單
肩
背
運
。
2
4
發
現
傷
者
手
足
骨
折
者
不
要
盲
目
搬
動
傷
者
。
應
在
骨
折
部
位
用
夾
板
把
受
傷
的
位
置
臨
時
固
定
使
斷
端
不
再
移
位
或
刺
傷
肌
肉
、
神
經
或
血
管
。
固
定
方
法
以
固
定
骨
折
處
上
下
關
節
為
原
則
可
就
地
取
材
用
木
板
、
竹
子
等
在
無
材
料
的
情
況
下
上
肢
可
固
定
在
身
側
下
肢
與
腿
側
下
肢
縛
在
一
起
?
2.
5
遇
H
創
傷
性
出
血
的
傷
員
應
迅
速
包
扎
止
血
使
傷
員
保
持
在
頭
底
腳
離
的
臥
位
并
注
意
保
暖
止1
確
的
現
場
止
血
處
理
措
施
2.
5.
1
一
般
傷
口
的
止
血
法
先
用
生
理
鹽
水
(o
.
9
%N
ac
l
溶
液
沖
洗
傷
口
涂
上
紅
汞
水
然
后
蓋
上
消
毒
紗
布
用
繃
帶
較
緊
地
包
扎
?
Z
5.2
加
壓
包
扎
止
血
法
用
紗
布
、
棉
花
等
作
成
軟
件
墊
放
在
傷
口
上
再
加
包
扎
來
增
強
壓
力
而
達
到
止
血
。
2.
5.3
止
血
帶
止
血
法
選
擇
彈
性
好
的
橡
皮
管
、
橡
皮
帶
或
三
角
巾
、
毛
巾
、
帶
狀
布
條
等
上
肢
出
血
結
扎
在
上
臂
1/2
處
{
靠
近
心
臟
位
?
),
下
肢
出
血
結
扎
在
大
腿
上
1/3
處
1
詠
近
心
臟
位
置
}
。
結
扎
時
在
止
血
帶
與
皮
膚
之
間
墊
上
紗
布
棉
墊
,
每
隔
25
40分
鐘
放
松
一
次
每
次
放
松
0.5
一
1
分
鐘
,
2,6
動
用
最
快
的
交
通
工
具
或
其
他
措
施
及
時
把
傷
者
送
往
鄰
近
醫
院
搶
救
運
送
途
中
應
盡
量
減
少
顛
簸
。
同
是
真
實
性
密
切
注
意
傷
者
的
呼
吸
、
脈
搏
,血
壓
及
傷
口
的
情
況
。
六
、
物
體
打
擊
事
故
的
預
防
及
其
應
急
救
援
預
案
物
體
打
擊
傷
宙
是
建
筑
行
業
常
見
事
故
的
四
大
傷
害
的
其
中
一
種
特
別
在
施
工
周
期
短
勞
動
力
'施
工
機
具
、
物
料
投
入
較
多
交
叉
作
業
時
常
有
出
現
。
這
就
要
求
在
高
處
作
業
的
人
員
對
機
械
運
行
、
物
料
轉
接
、
工
具
的
存
放
過
程
中
都
必
須
確
保
安
全
防
止
物
體
墜
落
傷
人
的
事
故
發
生
?
'
防
止
物
體
打
擊
事
故
的
基
本
要
求
L
1
人
員
進
入
施
工
現
場
必
須
按
規
定
佩
戴
安
全
帽
。
應
在
規
定
的
安
全
通
道
內
出
入
和
上
下
不
得
在
非
規
定
通
道
位
置
行
走
。
L
2
安
全
通
道
上
方
應
搭
設
雙
層
防
護
棚
防
護
棚
使
用
的
材
料
要
能
防
止
高
空
墜
落
物
穿
透
。
L
3
臨
時
設
施
的
靛
頂
不
得
使
用
石
棉
瓦
作
蓋
頂
。
L
4
邊
氏
小
于
或
等
于
25
o
mm的
預
留
洞
口
必
須
用
堅
實
的
蓋
板
封
閉
用
砂
漿
固
定
。
L
5
作
業
過
程
?
般
常
用
工
具
必
須
放
在
工
具
袋
內
物
料
傳
遞
不
準
往
下
或
向
上
亂
拋
材
料
和
工
具
等
物
件
。
所
有
物
料
應
堆
放
平
穩
不
得
堆
在
臨
邊
及
洞
口
附
近
并
不
可
妨
礙
通
行
。
L
6
高
空
安
裝
起
重
設
備
或
垂
直
運
輸
機
具
要
注
意
零
部
件
落
下
傷
人
*
L
7
吊
運
?
切
物
料
都
必
須
由
持
有
上
崗
證
人
員
進
行
綁
碼
散
料
應
用
吊
籃
裝
置
好
后
才
能
起
柏
,
L
8
拆
除
或
拆
卸
作
業
要
在
設
置
警
戒
區
域
、
有
專
職
安
全
人
員
監
護
的
條
件
下
進
行
。
L
9
高
處
拆
除
作
業
時
對
拆
卸
卜
的
物
料
、
建
筑
垃
圾
要
及
時
清
理
和
運
走
不
得
在
走
道
上
任
意
亂
放
或
向
下
丟
棄
。
2
、
發
生
物
體
打
擊
的
應
急
預
案
當
發
生
物
體
打
擊
事
故
后
搶
救
的
重
點
放
在
對
顱
腦
損
傷
、
胸
部
骨
折
和
出
血
上
進
行
處
理
?
2.
1
發
生
物
體
打
擊
事
故
應
馬
上
組
織
挽
救
傷
者
首
先
觀
察
傷
者
的
受
傷
情
況
、
部
位
、
傷
害
性
質
如
傷
員
發
生
休
克
應
先
處
理
休
克
。
遇
呼
吸
'心
跳
停
止
者
應
立
即
進
行
人
工
呼
吸
胸
外
心
臟
擠
壓
。
處
了
休
克
狀
態
的
傷
員
要
認
其
安
靜
、
保
暖
、
平
臥
、
少
動
并
將
下
肢
抬
高
約
20度
左
右
尺
快
送
醫
院
進
行
搶
救
治
療
?
2.
2
出
現
顱
腦
損
傷
時
必
須
維
持
呼
吸
道
暢
通
。
昏
迷
者
應
平
臥
面
部
轉
向
一
側
以
防
舌
根
下
墜
或
分
泌
物
、
嘔
吐
物
吸
入
發
生
喉
阻
塞
。
有
骨
折
者
應
初
步
固
定
后
再
搬
運
。
遇
有
凹
陷
骨
折
、
嚴
重
的
顱
底
骨
折
及
嚴
重
的
腦
損
傷
癥
狀
出
現
創
傷
處
用
消
毒
的
紗
布
或
清
潔
布
等
覆
蓋
傷
I
1
用
繃
帶
或
布
條
包
扎
后
及
時
送
往
就
近
有
條
件
的
醫
院
治
療
。
七
、
觸
電
事
故
的
預
防
及
其
應
急
救
援
預
案
觸
電
事
故
與
其
他
事
故
比
較
其
特
點
是
事
故
的
預
兆
性
不
直
觀
、
不
明
顯
而
事
故
的
危
害
性
非
常
大
當?
流
經
人
體
的
電
流
小
于
lo
mA時
人
體
不
會
產
生
危
險
的
病
理
生
理
效
應
:
但
當
流
經
人
體
的
電
流
大
于
lo
mA時
人
體
將
會
產
生
危
險
的
病
理
生
理
效
應
并
隨
著
電
流
的
增
大
、
時
間
的
增
長
將
會
產
生
心
室
纖
維
性
顫
動
乃
至
人
體
窒
息
假
死
”
).在
瞬
間
或
在
兩
三
分
鐘
內
就
會
奪
去
人
的
生
命
,因
此
在
保
護
設
施
不
完
備
的
情
況
下
人
體
觸
電
傷
害
得
極
易
發
生
的
?所
以
施
工
中
做
好
好
寒
防
工
作
發
生
觸
電
事
故
時
要
.止
確
處
理
搶
救
傷
者
。
1
、
防
止
觸
電
傷
害
的
基
本
安
全
要
求
根
據
安
全
用
電
“
裝
得
安
全
、
拆
得
徹
底
、
用
得
正
確
、
修
得
及
時
”
的
基
本
要
求
為
防
止
發
生
觸
電
事
故
在
日
常
施
工
{
生
產
用
電
中
要
嚴
格
執
行
有
關
用
電
的
安
全
要
求
。
L
1
用
電
應
制
定
獨
立
的
施
工
組
織
設
計
并
經
企
業
技
術
負
責
人
審
批
蓋
有
企
業
的
法
人
公
章
。
必
須
按
施
工
組
織
設
計
進
行
敷
設
竣
工
后
辦
理
蛛
收
手
續
。
L
2
一
切
線
路
敷
設
必
須
按
技
術
規
程
進
行
按
規
范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距
離
不
足
時
應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進
行
隔
離
防
護
?
L
3
非
電
工
嚴
禁
接
拆
電
氣
線
路
、
插
頭
、
插
座
、
電
氣
設
備
、
電
燈
等
。
L
4
根
據
不
同
的
環
境
正
確
選
用
相
應
額
定
值
的
安
全
電
壓
作
為
供
電
電
壓
安?
全
電
壓
必
須
由
雙
統
組
變
壓
器
降
壓
獲
得
。
L
5
帶
電
體
之
間
、
帶
電
體
與
地
面
之
間
、
帶
電
體
與
其
他
設
施
之
間
、
工
作
人
員
與
帶
電
體
之
間
必
須
保
持
足
夠
的
安
全
距
離
距
離
不
足
時
應
采
取
n
效
措
施
進
行
隔
離
防
護
?
L
6
在
有
觸
電
危
險
的
處
所
或
容
易
產
生
誤
判
斷
、
誤
操
作
的
地
方
以
及
存
在
不
安
全
因
素
的
現
場
設
置
醒
目
的
文
字
或
圖
形
標
志
提
解
人
們
識
別
、
警
惕
危
險
因
素
,
L
7
采
取
適
當
的
絕
緣
防
護
措
施
將
帶
電
導
體
封
護
或
隔
壁
起
來
使
電
氣
設
備
及
線
路
能
正
常
工
作
防
止
人
身
觸
電
。
L
8
采
用
適
當
的
保
護
接
地
措
施
將
電
氣
裝
置
中
平
時
不
帶
電
但
可
能
因
絕
緣
損
壞
而
帶
上
危
險
的
對
地
電
壓
的
外
露
導
電
部
分
{
設
備
的
金
屬
外
殼
或
金
屬
結
構
與
大
地
作
電
氣
連
接
減
輕
觸
電
的
危
險
L
9
施
工
現
場
供
電
必
須
采
用
TN
-S或
TT的
四
相
五
線
的
保
護
接
零
系
統
把
工
作
零
線
和
保
護
零
線
區
分
開
通
過
保
護
接
零
作
為
防
止
間
接
觸
電
的
安
全
技
術
措
施
同
一
工
地
不
能
同
時
存
在
TN
T
或
n
兩
個
供
電
系
統
注?
意
事
項
有
L
9.
1
在
同
一
臺
變
壓
器
供
電
的
系
統
中
不
得
將
一
部
分
設
備
做
保
護
接
零
而
將
另
一
部
分
設
備
做
保
護
接
地
2
采
用
保
護
按
零
的
系
統
總
電
房
配
電
柜
兩
側
做
重
豆
接
地
配
電
箱
級
及
開
關
箱
{
.
?
級
均
應
做
乖
復
接
地
。
其
工
作
接
地
裝
置
必
須
可
旅
接
地
電
阻
值
W
4
Q
:
L
9.3
所
有
振
動
設
備
的
重
復
接
地
必
須
有
兩
個
接
地
點
9.4
保
護
接
零
必
須
有
靈
敏
可
靠
的
短
路
保
護
裝
置
配
合
:
L
9.5
電
動
設
備
和
機
具
實
行
一
機
一
間
-
漏
電
-
保
護
嚴
禁
■
間
多
機
閘
刀
開
關
選
用
合
格
的
熔
絲
嚴
禁
用
銅
絲
或
鐵
絲
代
花
保
險
熔
絲
。
按
規
定
選
用
合
格
的
漏
電
保
護
裝
?
并
定
期
進
行
檢
查
;
L
9.
6
電
源
線
必
須
通
過
漏
電
開
關
開
關
箱
漏
電
開
關
控
制
電
源
線
長
度
>
30
m
。
2
、
發
生
觸
電
事
故
的
應
急
預
案
2.
1
觸
電
急
救
的
要
點
是
動
作
迅
速
救
護
得
法
切
不
可
驚
慌
失
措
束
手
無
策
,要
貫
徹
“
迅
速
就
地
、
正
確
、
堅
持
”
的
觸
電
急
救
八
字
方
針
。
發
現
有
人
觸
電
首
先
,要
盡
快
使
觸
電
者
脫
離
電
源
然
后
根
據
觸
電
者
的
具
體
癥
狀
進
行
對
癥
施
救
。
2
2
脫
離
電
源
的
基
本
方
法
有
;
2.
2.
1
將
出
事
附
近
電
源
開
關
刀
拉
掉
、
或
將
電
源
插
頭
拔
掉
以
切
斷
電
源
:
2
2
2
用
干
燥
的
絕
^
木
棒
、
竹
竿
、
布
帶
等
物
將
電
源
線
從
觸
電
者
身
上
剝
離
或
者
將
觸
電
者
剝
離
電
源
:
Z
2.
3
必
要
時
可
用
絕
緣
工
具
{
如
帶
有
絕
緣
柄
的
電
工
的
、
木
柄
斧
頭
以
及
鋤
頭
切
斷
電
源
線
:
2.
2
4
救
護
人
員
可
戴
上
手
套
或
在
手
上
包
纏
干
燥
的
衣
服
、
困
巾
、
帽
子
等
絕
緣
物
品
拖
拽
觸
電
者
使
之
脫
離
電
源
;
Z
2.5
如
果
觸
電
者
由
于
痙
攣
手
指
緊
握
導
線
纏
繞
在
身
上
救
護
人
員
可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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