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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行業標準JTG3432—2024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行業標準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3年度公路工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廳公路字[2013]169號)的要求,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承擔《公路工程集料和先進性為目標,按繼承與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全面總結公路工程集料試驗技術的研究成為公路工程集料試驗時共同遵守的基礎標準。料試驗、填料試驗、工業礦渣集料試驗、再生集料試驗,共計71項試驗方法,其中增補23項試驗,修訂20項試驗,刪除2項試驗,刪除1項附錄。本規程修訂要點有:1.新增加第3章集料取樣方法,調整了T0301試驗方法的名稱,同時增加了細集料、填料的取樣法內容。2.增補了粗集料的棱角性(流動時間法T0362)、磨耗(微型狄法爾法T0363)、凍融(T0364)、高溫穩定性(T0365)熱老化(煮沸法T0366)、平均厚度(T0367)、集料堿活性(混凝土棱柱體法F0368)以及集料堿活性(巖石柱法T0369)8項試驗;刪除了粗集料的含土粗集料篩分和抑制集料堿活性效能2項試驗。3.修改了粗集料的篩分(T0302小密度及吸水率(網籃法T0304)、有機物含量T0324)集料堿活性(快速砂漿棒法T0325)8個試驗。4.增補了細集料的水溶性氯離子含量(T0372)和貝殼含量(T0373)2項試驗;修訂以及棱角性(流動時間法T0345)8項試驗。5.將原“礦粉試驗”章名調整為“填料試驗”;增補了填料的篩分(負壓篩法T0356)、酸鈣含量(T0361)6項試驗;修訂了填料的密度和塑性指數2項試驗。6.新增加第7章工業礦渣集料試驗,增補了工業礦渣集料的磁性金屬鐵含量(T0374)、鋼渣游離氧化鈣含量(TO375)、重礦渣硅酸二鈣分解(T0376)、重礦渣鐵分解(TO377)和重礦渣比色(T0378)5項試驗;修訂了工業礦渣集料的鋼渣浸水膨脹1項試驗。7.新增加第8章再生集料試驗,增補了再生集料的酸溶性氯離子含量(T0379)和水溶性硫酸鹽含量(T0380)2項試驗。8.刪除原附錄A公路工程方孔篩集料標準篩。9.對本次修訂未作實質性修改的1994年、2000年、2005年編寫、修訂的試驗方法進行了局部文字性修改和有效性確認。本規程由嚴二虎、李福普負責起草第1~3章及附錄A,由嚴二虎、李福普、徐劍負責第8章。請各有關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將發現的問題和意見,函告本規程日常管理組,聯系人嚴二虎(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郵編:100088,電話及傳真電長沙理工大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河南省黃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要參編人員:李福普一徐劍人李闖民/凌四田波黃學文田克平周震宇張圣建薛忠軍梁劍軍曾靖翔劉玉紅李明鋒楊麗英王玉果侯榮國齊永生韋金城王志軍夏惠森何玉柒朱洪洲張鐵印 1 22.1術語 22.2符號 5 7T0301—2024集料取樣法 74粗集料試驗 T0302—2024粗集料的篩分試驗 T0304—2024粗集料密度及吸水率試驗(網籃法) T0308—2005粗集料密度及吸水率試驗(容量瓶法) T0307—2005粗集料吸水率試驗 T0309—2005粗集料堆積密度及空隙率試驗 T0305—1994粗集料含水率試驗(烘干法) 44T0306—1994粗集料含水率快速試驗(酒精燃燒法) 46 48 T0312—2005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試驗(卡尺法) T0367-2017集料平均厚度及中位粒徑試驗 2000粗集料破碎顆粒含量試驗……………63T0362—2024粗集料棱角性試驗(流動時間法) T0320—2005粗集料軟弱顆粒含量試驗 T0363—2024集料磨耗試驗(微型狄法爾法) T0316—2024粗集料壓碎值試驗 T0317—2005粗集料磨耗試驗(洛杉磯法) T0322—2000粗集料沖擊值試驗 T0321—2024粗集料磨光值試驗 T0323—2000粗集料磨耗試驗(道瑞試驗) T0314—2024粗集料堅固性試驗 T0364—2024粗集料凍融試驗 ———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G3432—2024)T0365—2024粗集料高溫穩定性試驗 T0366—2024粗集料熱老化試驗(煮沸法) T0324—2024集料堿活性檢驗(巖相法) T0325—2024集料堿活性檢驗(快速砂漿棒法) T0368—2024集料堿活性檢驗(混凝土棱柱體法) T0369—2024集料堿活性檢驗(巖石柱法) T0347—2000集料堿值試驗 T0327—2005細集料篩分試驗 T0328—2005細集料表觀密度試驗(容量瓶法) T0330—2024細集料密度及吸水率試驗(坍落筒法) T0332—2005細集料含水率試驗(烘干法) T0343—1994細集料含水率快速試驗(酒精燃燒法 T0333—2000細集料含泥量試驗(篩洗法) T0337—2024細集料云母含量試驗 T0341—2024集料硫酸鹽和硫化物含量試驗 T0372—2024集料水溶性氯離子含量試驗 212 T0339—1994細集料膨脹率試驗 TO340—2024細集料堅固性試驗 T0344-2000細集料棱角性試驗(間隙率法) T0345—2024細集料棱角性試驗(流動時間法) T0350—2005細集料壓碎值試驗 TO351—2000填料篩分試驗(水洗法) T0356—2024填料篩分試驗(負壓篩法) T0357—2024填料干壓空隙率試驗 T0358—2024填料比表面積試驗(勃氏法) T0352—2024填料密度試驗 T0359—2024填料含水率試驗(烘干法) T0353—2000填料親水系數試驗 ———T0354—2024填料塑性指數試驗 T0355—2000填料加熱安定性試驗 T0360—2024填料燒失量試驗 261T0361—2024填料碳酸鈣含量試驗 7工業礦渣集料試驗 T0348—2024鋼渣浸水膨脹試驗 T0374—2024磁性金屬鐵含量試驗 T0375—2024鋼渣的游離氧化鈣含量試驗 T0376—2024重礦渣硅酸二鈣分解試驗 T0377—2024重礦渣鐵分解試驗 T0378—2024重礦渣比色試驗 8再生集料試驗 289T0379—2024再生集料水溶性硫酸鹽含量試驗 T0380—2024再生集料酸溶性氯離子含量試驗 293附錄A不同溫度時水的密度 298———為適應公路建設和管理需要,統一和規范公路工程集料試驗方法,制定本本規程適用于公路工程集料的試驗。本規程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公路工程集料試驗除應符合本規程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2術語和符號2.1.1集料aggregate在混合料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料,包括碎石、礫石、機制砂、石屑、砂等。2.1.2粗集料coarseaggregate在瀝青混合料中,粗集料是指粒徑大于2.36mm的碎石、破碎礫石、篩選礫石和礦渣等;在水泥混凝土、粒料材料、無機穩定類材料等中,粗集料是指粒徑大于4.75mm的碎石、礫石和破碎礫石。2.1.3細集料fineaggregate在瀝青混合料中,細集料是指粒徑小矛2.36mm的天然砂、人工砂(包括機制砂)及石屑;在水泥混凝土、粒料材料、無機穩定類材料等中,細集料是指粒徑小于4.75mm的天由自然風化、水流沖刷、堆積形成的、粒徑小于4.75mm的巖石顆粒,按生存環境分河2.1.5人工砂manufacturedsand經人為加工處理得到的符合規格要求的細集料,通常指石料加工過程中采取真空抽吸等方法除去大部分土和細粉,或將石屑水洗得到的潔凈的細集料。從廣義上分類,機制砂、礦渣砂和煅燒砂都屬于人工砂。由碎石及礫石經制砂機反復破碎加工至粒徑小于4.75mm的人工砂,亦稱破碎砂。采石場加工碎石時通過最小篩孔(通常為2.36mm或4.75mm)的篩下部分,也稱篩屑。在瀝青混合料中起填充作用的粒徑小于0.075mm的礦物質粉末。通常是石灰巖等堿性料加工磨細得到的礦粉,水泥、消石灰、粉煤灰等礦物質有時也可作為填料使用。由石灰巖等堿性石料經磨細加工得到的,在瀝青混合料中起填料作用的以碳酸鈣為主要成分的礦物質粉末。2.1.10堆積密度bulkdensity單位體積(含材料的實體礦物成分及其閉口、開口孔隙體積及顆粒間空隙體積)物質顆粒的質量,又分為松散堆積密度、振實堆積密度和搗實堆積密度。2.1.11表觀密度apparentparticledensity單位體積(含材料的實體礦物成分、閉口孔隙和開口中尚未完全被水填充的孔隙體積)物質顆粒的干質量。2.1.12表觀相對密度apparentspecificgravity表觀密度與同溫度水的密度之比值2.1.13表干密度saturdtedandsurface-dryparicledensity飽和面干毛體積密度的簡稱,即單位體積(含材料的實體礦物成分及其閉口孔隙、開口孔隙等顆粒表面輪廓線所包圍的全部毛體積)物質顆粒的飽和面干質量(含物質顆粒的干質量和開口孔隙吸收水的質量)。2.1.14表干相對密度bulkspecificgravityofsaturatedsurface-dry飽和面千毛體積相對密度的簡稱,即表干密度與同溫度水的密度之比值。2.1.15′毛體積密度bulkparticledensi單位體積(含材料的實體礦物成分及其閉口孔隙、開口孔隙等顆粒表面輪廓線所包圍的全部毛體積)物質顆粒的干質量。2.1.16毛體積相對密度bulkspecificgravity毛體積密度與同溫度水的密度之比值。2.1.17集料空隙率voidsinaggregate集料的顆粒之間空隙體積占集料體積(含材料的實體礦物成分、閉口孔隙和開口中尚未完全被水填充的孔隙體積)的百分比。2.1.18最大粒徑maximumsize集料100%應通過的最小標準篩篩孔尺寸。2.1.19公稱最大粒徑nominalmaximumsize指集料可能全部通過或允許有少量不通過(一般容許篩余不超過10%)的最小標準篩篩孔尺寸。通常比集料最大粒徑小一個粒級。由堿性氧氣轉爐鋼渣或電弧熔爐煉鋼過程中排出的液態熔渣經冷卻固化后成為鋼風冷高爐重礦渣的簡稱,高爐熔渣經空氣自然冷卻后得到的渣。2.1.22堿-集料反應alkali-aggregatereaction水泥、外加劑等混凝土組成物及環境中的可溶性堿(鈉、鉀的氫氧化物)與集料中某些礦物在潮濕環境下緩慢發生并導致混凝土膨脹開裂至破壞的化學反應,可分為堿-硅酸反應和堿-碳酸鹽反應。烘干過程中,在規定溫度條件下間隔不小矛3h的連續兩次稱量,其質量變化不大于0.1%達到恒重。集料中表觀密度小于2g/cm3的物質。堆積密度小于1.2g/cm3的多孔集料。2.1.2基層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無結合料粒料材料、砂漿用粗集料、細集料的劃分標準同水泥混凝土用集料。2.1.11在集料密度試驗時,由于浸泡時間有限,集料開口孔隙不可能完全被水填充,因此計算集料表觀密度用體積包含開口中尚未完全被水填充的孔隙體積。2.1.19公稱最大粒徑,絕大部分為篩余率0~10%或通過百分率90%~100%對應的篩孔。但是在實際工程中,也有其他值,例如《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中4.75~9.5mm等粗集料公稱最大粒徑的篩余率為0~15%,而《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S16的0~3mm機制砂公稱最大粒徑通過率為80%~100%。AAR(alkali-aggregatereaction)——堿-集料反應;AAV(aggregateabrasionvalue)——道瑞磨耗值;ACR(alkali-carbonatereaction)——堿-碳酸鹽反應。ALD(Averageleastthickness)——集料平均厚度ASR(alkali-silicareaction)——堿-硅酸反應;Can——堿活性礦物含量:Ca——再生集料中酸溶性氯離子含量;Cs——酸溶性硫酸鹽含量(以SO?質量計);Cc——破碎顆粒含量;C—做性金屬鐵含量;游離氧化鈣含量:再生集料中水溶性硫酸鹽(以SO,質量計)的含量;Cs—總硫含量(以SO?質量計);Cs——水溶性硫酸鹽含量(以SO?質量計);e——堿活性試驗時齡期t天的膨脹率;MB(methylenebluevalue)——細集料0~2.36mm部分的亞甲藍值;MB(methylenebluevalueoffines)——細集料或填料0~0.15mm部分的亞甲藍值;Moe(Micro-Devalcoefficient)——微型狄法爾磨耗值;PSV(polishedstonevalue)——磨光值;p——表觀密度;S高溫穩定性試驗質S—高溫穩定性試驗洛杉磯磨耗值變化;硫酸鎂溶液堅固性試驗質量損失百分率;本次修訂增列了各試驗方法中的主要試驗方法、參數的符號,同時修訂了壓碎值集料取樣方法3集料取樣方法1適用范圍本方法適用于對粗集料、細集料、填料等的取樣。2.1接料器:長方體金屬容器,長度稍大于運輸機皮帶的寬度,寬度不小于200mm、深度不小于400mm。2.2帶開槽的取樣管(圖TO301-1):材質為不銹鋼或黃銅,分內管和外管,內管直徑不小于30mm,有效長度為1.0~2.0m,長度可根據需要增加。內、外管沿長度方向有開槽,槽口寬度不小于所取集料公稱最大粒徑的3倍,且不小于10mm。通過旋轉內管可以實現開槽的打開、閉合;同時外管一端有尖端,便于取樣。(內管,W-開槽寬度)圖T0301-1帶開槽的取樣管示意圖2.3帶氣孔的取樣管(圖TO301-2):材質為不銹鋼或黃銅;有效長度L?,對于填料為520mm,對于細集料可根據需要增加;內徑不小于25mm;前端角度θ為25~30°。2.4分料器:采用格槽二分器(圖T0301-3)。分料器上有偶數個等寬的格槽,粗集料用分料器不少于8個格槽,格槽的寬度不小于集料最大粒徑的150%;細集料和填料用分料器不少于12個格槽,格槽寬度為15~20mm。每個分料器配備不少于2個接料斗。2.5裝料容器。2.6料鏟:金屬材質,宜為方形平底料鏟,鏟中最小寬度不小于集料公稱最大粒徑的3倍,且鏟口寬度不小于60mm。2.7鐵鍬:平頭鐵鍬,鍬頭寬不少于150mm,兩側外緣卷起高度不少于10mm,以避免材料從側面滾落。883取樣方法3.1皮帶運輸機上取樣3.1.1在采石場的生產線、拌和樓(機)冷料輸送帶上,可采用此方法取樣。3.1.2取樣時,在運輸機驟停狀態下在輸送帶上隨機截取一段,用料鏟和毛刷取全斷面材料;或用接料器在皮帶運輸機的端部出料處連續接一定時間內的全部材料。取樣長度應不小于輸送帶上料寬的3倍。間隔多次取樣;取至少三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3.1.3待皮帶運輸機穩定運轉一定時間后取樣,不要在初始運轉或運轉結束時取樣。3.2料堆上取樣3.2.1在料堆上取樣時應提前確定取樣方案,視堆料方式、料堆形狀、料堆的大小、材料規格及離析情況確定具體的取樣方法和取樣數量;應清除料堆表面部分材料后從料堆內部取樣。(圖T0301-4)進行取樣。每處位置取樣時,用鐵鍬或裝載機等開挖一定深度的料槽,其深、寬應不小于30cmn對于鋼渣、重礦渣、再生集料,其槽深不小于100cm);槽底應水平,沿每個槽底等間距3個點用鐵鍬或料鏟取三份等量材料。共取至少九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每處取樣深度應不同。扁平狀料堆取樣位置示意圖3.2.3對于錐體狀料堆,宜采用裝載機按如下方法沿料堆四周均勻分布的至少3個1.將裝載機靠近選定的一個坡面,但其前輪不得接觸料堆;保持裝料機待在原地,操作裝載機使鏟斗離地約150mm高度處插入料堆中,沿坡面從下向上鏟出一滿斗材料,傾斜鏟斗使材料滾落、傾倒在原坡面上,然后再次操作裝料機將前述傾倒材料從下向上一次性鏟到鏟斗中;2.倒開裝載機至一處干凈的平地上,向前傾斜鏟斗使材料沿鏟斗寬度方向均勻、緩慢滾落,并形成一個錐狀小料堆,鏟斗離地不要過高而產生離析;調整鏟斗高度至小料堆高度的一半處,用鏟斗后背一次性將小料堆刮成扁平狀,將鏟斗置于扁平狀小料堆中心將小料堆進一步整理成橢圓形餅狀小料堆;3.在橢圓形餅狀小料堆頂面均勻分布選點,在每個選定點的位置用料鏟(或鐵鍬)在頂部垂直插入料堆取一滿鏟(鍬)料,逐點取樣組成一份材料。避免在靠近邊緣處取樣。4.按照上述步驟完成各坡面位置取樣,共取至少三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3.2.4對于錐體狀料堆,當不具備裝載機取樣時,可選擇均勻分布的至少3個坡面進行人工取樣。1.按圖T0301-5所示,在每個坡面的上!/3、中1/3和下1X3的三個區域分別選點取樣,在各區域取樣點數,細集料為士1、2,粗集料為12、3。2.取樣時,應在取樣點稍上位置用木板或金屬盤等垂直插入料堆,以減少堆面集料滾落;清除表面材料(厚度不少于集料公稱最大粒徑2倍)后,在取樣點底部用料鏟或鐵鍬垂直插入料堆快速取一份材料。3.按照上述要求在所有選定坡面各點上取樣,取至少十二份(粗集料至少十八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3.2.5對于細集料,也可采用帶開槽的取樣管插入料堆進行取樣。1.對于扁平料堆可在頂部均勻分布至少5個取樣點(如圖T0301-6)。將取樣管垂直插入料堆全深度或取樣管有效長度完全沒入料中(有效長度不少于1m),轉2~3圈,組成一份。取至少五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2.對于錐體狀料堆,在均勻分布的至少3個坡面上,按圖T0301=5三個區域分別選1、1、2個取樣點;在取樣點將取樣管水平或略向上傾斜插入料堆全深度或取樣管有效長度完全沒入料中(有效長度不少于1m),轉2~3圈,使內管裝滿集料,轉動內管控制開料組成一組樣品。3.2.6取樣時每個位置或深度取相同鏟(或鍬、管)數的滿鏟(或鍬、管)集料組成一3.3.1貨倉(火車皮、貨車斗、船倉)中材料,宜運輸到現場、卸料后在料堆中按3.2方法進行取樣。如確需貨倉中取樣可按如下方法進行。3.3.2取樣之前應制定取樣方案,視材料數量、規格及離析情況確定具體的取樣方法和取樣數量。3.3.3對于火車上取樣,應隨機抽取一列火車中至少3節貨倉。從一節貨倉頂部選擇至少1處,按3.2.2開一個料槽取至少三份等量材料;將至少3節車廂所取至少九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當取細集料時,在一節車廂的貨倉頂部選擇均勻分布的至少3點,采用帶開槽的取樣管在每點取一管或多管材料組成一份;將至少3節車廂所取至少九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3.3.4對于貨船上取樣,應從貨倉頂部選擇均勻分布的至少3處,每處按3.2.2開槽取至少三份等量材料;將至少3處所取的九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當取細集料時,從貨倉頂部選擇至少均勻分布的5點,采用帶開槽的取樣管在每點取一管或多管材料組成一份,取至少五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3.3.5對于貨車上取樣,應隨機抽取1輛貨車。在一個貨車車斗頂部選擇至少1處,按3.2.2開一個槽取至少三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當取細集料時,應在一個貨倉頂部選擇均勻分布的至少3點,采用帶開槽的取樣管在每點取一管或多管材料組成一份,將所取三份等量材料組成一組樣品。3.3.6從貨倉中進行填料取樣時,應按照3.3.3~3.3.5中細集料取樣方法取樣后及時裝入潔凈、干燥、不易受污染的裝樣容器中。3.3.7取樣時每個位置或深度取相同鏟(或鍬、管)數的滿鏟(或鍬、管)集料組成一份樣品。3.4瀝青拌和樓的熱料倉取樣3.4.1取樣之前,熱料倉為滿倉或接近滿倉。按一定配比拌和至少3盤集料混合料或單檔集料(不加瀝青結合料及各添加劑),至集料表面未見裹覆瀝青。3.4.2按如下方法進行熱料倉材料的取樣;1操作拌和樓,將某一單檔熱料倉材料排放到拌和鍋內,放料宜不少于滿鍋質量的60%~85%。打開倉門借助裝載機進行卸料;卸料時裝載機不得溢料。2按上述方法卸料至少四次。第一次卸料廢棄;從第二次開始,將材料卸到一處干凈的平地上,按3.2.3中2、3方法取一份樣品。3按前述方法取至少三份等量的材料造成一組樣品。3.4.3按以上方法完成各檔熱料倉材料的取樣。3.5包裝集料取樣3.5,1、從袋、包或小容器等包裝中取樣之前,應觀察各包裝中集料均勻性情況。隨機抽取1個包裝進行取樣。3.5.2當一個包裝中集料數量較大時,按照3.2.3中第2~3步將選定的包裝中材料卸到一處干凈的平地上,取一份材料為一組樣品。3.5.3當袋裝集料數量不大時,將選定的包裝中材料卸到一處干凈的平地上,經縮分得到一份材料為一組樣品;也可以將整包裝材料作為一組樣品。3.5.4對于細集料、填料,可采用帶氣孔的取樣管取多份材料組成一組樣品,其中細集料不少于十份,填料不少于十五份。取樣時,在包袋的邊角或頂部縫合處將取樣管慢慢插入材料中至一定深度,用拇指按住氣孔,抽出取樣管取一管集料為一份材料。取樣時應3.6料場調查時取樣3.6.1在料場未正式確定之前,需要進行料場調查,以檢驗其質量,或便于料場比3.6.2碎石采石場1取樣之前,現場調查采石場礦床中巖層分布情況,對于不同巖層應分別取樣,但不得在風化層取樣。3巖石樣品,按照相應試驗要求室內逐級破碎、研磨成一定規格的集料,或鉆芯、切割成巖石柱試樣。1取樣之前,現場調查料坑分布情況,對于明顯不同的分布層需要分別取樣檢驗。在頂部垂直挖坑取樣。4取樣數量4.1取樣數量應根據試驗項目和樣品規格確定?,F場一次取樣的最小樣品質量應滿足表T0301-1要求,同時應滿足每一單項試驗所需的最小樣品質量要求。各試驗項目所需的最小樣品質量應不少于表T030I-2~表T0301-4的規定。對于表T0301-2~表T0301-4中未規定的試驗項目,每一單項試驗所需的最小樣品質量應不小于相應單項試驗試樣總質量的4倍。品質量(kg)品質量(kg)粗集料相應公稱最大粒徑(mm)的最小樣品質量(kg)6試驗項目粗集料相應公稱最大粒徑(mm)的最小樣品質量(kg)488密度及吸水率(網籃法)4889試驗項目粗集料相應公稱最大粒徑(mm)的最小樣品質量(kg)(容量瓶法)4889///吸水率4889含水率(烘干法)468含水率(酒精燃燒法)22248///12247/2348/248688844823458貝殼含量4488/堿活性檢驗(巖相法)堿活性(化學法)23456834568l2346/234568試驗項目試驗項目試驗項目444(容量瓶法)3貝殼含量4(坍落筒)52含水率(烘干法)22棱角性(間隙率法)續表T0301-3試驗項目試驗項目試驗項目(酒精燃燒法)22棱角性(流動時間法)832堿活性檢驗(巖相法)824堿活性(化學法)2試驗項目最小樣品質量(g)試驗項目最小樣品質量(g)篩分(水洗法)篩分試驗(負壓篩法)4.2采石場取大塊巖石或鉆取、切割的巖樣進行試驗時,應符合本規程相應試驗方法要求。若相應試驗方法沒有明確規定,一次性取樣不小于25kg,且應不小于4.1規定的試驗項目所需的樣品質量要求。當無明確尺寸要求時,一塊巖石尺寸不宜小于150mm×4.3天然砂、礫石坑取樣時,天然砂至少取樣12kg,礫石至少取樣35kg,且應不小于4.1規定的試驗項目所需的樣品質量要求。5樣品的縮分5.1分料器法縮分樣品5.1.1將樣品傾倒在一處干凈的平臺上(少量樣品可放在金屬盤中),并攪拌均勻。5.1.2樣品縮分時應處于稍干燥的自由流動狀態。5.1.3將樣品裝入金屬盤(或接料器等),沿全長度方向均勻攤平;傾斜金屬盤(或接料器等)將樣品從分料器中線正上方勻速流入分料器中;應使樣品盡可能等量、均勻通過各格槽,落入兩個接料斗。取其中一個接料斗中的樣品,重復縮分直至得到滿足要求數n,即n=m樣品/m試樣,取整。5.2.2確定一鏟樣品的最大質量mg=m試#/10于10次。5.2.6從n堆樣品中隨機選擇一堆作為一份試樣。5.3四分法縮分樣品5.3.1縮分之前,樣品應傾倒在一處干凈的平臺上(少量樣品可放在金屬盤中),進5.3.2按圖T0301-7所示進行四分法縮分。在平臺上將第一滿鏟樣品堆成錐體5.3.3在最后一次逐層堆成大錐狀后,不斷用料鏟垂直插入錐體頂面向四周攤平集料,攤平成為直徑與厚度比為4~8倍的圓餅狀。再沿直角相交的兩條對角線將樣品分成四份。取一對角線的樣品,重復上述過程直至得到滿足要求數量的試樣5.3.4應避免顆粒的散失,每次縮分時需借助毛刷收集粉料等所有顆粒。5.4縮分方法選擇5.4.1樣品縮分優先采用分料器法,沒有分料器時可采用分鏟法、四分法。樣品的縮分也可將以上方法結合起來使用5.4.2潮濕的樣品不得直接采用分料器法縮分。潮濕樣品經風干、烘干使含水率低于吸水率后可采用分料器法縮分;烘開時溫度應滿足本規程相應試驗方法要求。5.4,3、測定含水率的樣品,或含有粒徑大于53mm顆粒的樣品,不得采用分料器法5.4.4過于干燥(顆粒表面無自由水)的樣品不得采用分鏟法和四分法縮分。過于干燥的樣品經灑適量水、充分拌和后可采用分鏟法和四分法縮分。5.5當樣品分多個包裝(或容器)時,應按照如下方法之一進行縮分:1將所有包裝(或容器)中樣品混合在一起后充分攪拌均勻,再進一步縮分;2當樣品總量較大時,將各包裝(或容器)中樣品分別攪拌均勻,各包裝(或容器)樣品按照同樣方法縮分同樣次數,然后將各縮分得到的樣品混合、5.6當一單項試驗需要多份試樣時,應按照如下方法之一進行縮分:1分料器法、四分法:將樣品混合、攪拌均勻,按照試驗要求的份數分成等量的多份子樣;取一份子樣按照5.1~5.5縮分出一份試樣;逐份子樣縮分得到滿足試驗要求的多份試樣;2分料器法、四分法:按照5.1~5.5縮分出一份試樣后,收集所有剩余樣品,充分混合、攪拌均勻后再縮分一份試樣;重復前述方法直至得到滿足要求份數的試樣。3分鏟法:將樣品按照5.2分成n個小料堆,隨機選擇一小堆為一份試樣,取試驗要求份數的試樣。5.7縮分一份試樣質量要求5.7.1對于堆積密度等試驗規定試樣質量范圍時,縮分得到的一份試樣質量應滿足規定質量范圍要求;5.7.2對于篩分等試驗規定有試樣最小質量時,縮分得到的一份試樣質量宜為規定最小質量的100%~150%;5.7.3對于有機質含量等試驗僅規定試驗質量定值時,縮分得到的一份試樣質量與規定值之差應符號規定值的±10%要求。5.8當縮分的一份試樣質量不滿足要求時,不得通過隨意增減顆粒使其達到要求。當試樣質量低于規定值時,應重新縮分試樣。當試樣質量略高于規定值時,可將試樣傾倒在一處干凈的平臺上,攪拌均勻后排成一直線,用平底料鏟從一端開始取一定長度內所有顆粒,使其滿足規定質量要求5.9當一次取樣同時進行多項試驗時,先縮分出一項試驗所需試樣后,收集所有剩余樣品,充分混合、拌勻后再按以上方法縮分得到其他項試驗用試樣。6樣品的包裝和儲存6.1樣品應采用合適方法進行包裝,避免材料運輸和存儲過程中散失、污染;單個包裝樣品質量宜不超過25kg。6.2對于填料和用于測定含水率的樣品,應及時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容器應潔凈、干6.3每個樣品包裝應附獨立的標識。標識應清晰、耐久,標明樣品名稱、編號、產地、規條文說明3.1生產、運輸和堆放時都會造成集料不均勻,從而產生級配、針片狀顆粒含量等指標波動。如在采石場,集料從皮帶連輸機端部下落時粗顆粒易滾向外側,造成中間細、外側粗;集料在拌和樓進行堆放等操作過程中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料堆、貨艙等中集料也可能是不均勻的。因此在一個部位一次取樣是很難取得代表性樣品。為盡可能取代表性樣品,需要嚴格按照要求取樣方法,多次或不同位置(處、點等),取多份等量樣品混合、拌勻,并且試驗前進行縮分。3.2本方法中“每份樣品”或“一份樣品”是指一個位置(處、點等)所取的集料之和,可能是一鏟(一鍬、一管等)所取的集料,也可能是多料鏟(多鍬、多管等)的集料。為了使每份樣品等量,每個位置(處、點等)取相同鏟(鍬、管)數的滿鏟(鍬、管)集料組成一份樣品。新增加包裝集料取樣法,主要用于袋裝填料或袋裝細集料等取樣。新增料場調查取樣法,主要用于料場未正式開采之前勘察、比選等取樣進行表T0301-1規定的樣品最小質量要求,主要是為了使現場取樣具有代表性?,F場取樣時應從不同位置(處、點等)取多份集料,一個位置取樣滿足代表性應具備一定的數量,因此幾個不同位置(處、點等)取樣加起來也應該滿足一定數量要求。表T0301-2~表T0301-4中規定的樣品最小質量要求,主要是根據單項試驗所需試樣質量并提高樣品縮分的代表性進行確定。5.2新增加分鏟法縮分方法,當樣品總量不大時,該方法操作簡單,特別適合于填料的縮分。5.4_需要根據試驗時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樣品縮分方法。縮分時應優先選擇分料器法;但對于潮濕的樣品,樣品易結團、縮分試樣不均勻,因此此時不得采用分料器法,同時對于含水率試驗用樣品也不得采用分料器法。而過于干燥(顆粒表面無自由水)的樣品分鏟法、四分法縮分時容易導致粉料散失,因此不得采用分鏟法或四分法縮分過于干燥樣品縮分可以將幾種方法組合應用,例如,當樣品量較大時,可以將所有樣品混合后,用四分法進行粗分,然后采用分料器法縮分至滿足要求的試樣。5.8由于縮分方法限制,不可能恰好縮分到正好滿足要求質量的試樣,特別是試樣質量控制要求較高的試驗,如洛杉磯磨耗試驗。當質量不滿足要求時,不得隨意增減顆粒使其達到質量要求,樣品縮分時每份試樣質量可以略超一些,然后按照要求的方法去除部分顆粒。4粗集料試驗T0302—2024粗集料的篩分試驗1適用范圍1.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顆粒組成,本方法也適用于測定集料混合料的顆粒2儀具與材料足GB/T6003.1中規定的金屬絲編織網試驗篩,其篩框直徑可選擇200mm或300mm。4.75~37.5mm試驗篩,其篩框直徑為300mm,而53mm及以上孔徑試驗篩,篩框直徑應不小于300mm,2.3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4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烘干能力不小于25g/h。烘干能力驗證方4h,計算每個小時水質量損失。應檢驗烘箱中各支撐架的四角及中部。3試驗準備將樣品縮分至表T0302-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105℃±5℃烘干至恒重,并冷卻至室溫。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4干篩法試驗步驟4.1取一份干燥試樣,稱其總質量(m?)。4.2將試樣移入按篩孔大小從上到下組合的套篩(附篩底)上,蓋上篩蓋后采用搖篩機或人工篩分約10min。4.3試樣經套篩篩分一定時間后,取下各號篩,加篩底和篩蓋后再逐個進行人工補篩。人工補篩時,需使集料在篩面上同時有水乎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頓的運動,使小于篩孔的顆粒通過篩孔。將通過的顆粒并人下今號篩上,并和下一號篩中的試樣一起過篩,順序4.4人工補篩時應篩至每分鐘各號篩的分計篩余量變化小于試樣總質量的0.1%,并按照如下方式確認:將單個篩(含篩底和篩蓋),一只手拿著篩子(含篩底和篩蓋),使篩面稍微傾斜;將篩子一側斜向上猛力敲擊另一只手的掌根,每分鐘約150次;同時每25次旋轉一次篩面,每次旋轉約60°4.5各號篩的分計篩余量不得超過以下確定的剩留量,否則應將該號篩上的篩余試樣分成兩小份或數小份,分別進行篩分,并以其篩余量之和作為該號篩的分計篩余量。1對于篩孔小于4.75mm的試驗篩,剩留量(kg)為7kg/m2×篩框面積(m2);2對于篩孔為4.75mm或以上試驗篩,剩留量(kg)為2.5kg/(mm·m2)×篩孔直徑(mm)×篩框面積(m2);3對于輕集料,剩留量為篩上滿鋪一層時試樣的質量。4.6當篩余顆粒粒徑大于19mm時,篩分過程中允許用手指撥動顆粒,但不得逐顆塞過篩孔。當篩上的顆粒粒徑大于37.5mm時,可采用人工轉動顆粒逐個確定其可通過的——7允許誤差7.1一份試樣的篩分損耗率應不大于0.5%。7.20.075mm通過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1%。8.1試驗項目名稱和執行標準。8.2樣品的編號、名稱、產地和規格。8.3接樣日期、樣品描述。8.4試驗日期、樣品縮分方法。8.5主要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及編號。8.6試驗方法(干篩法或水篩法)8.7篩分數據可按表T0302-2或表T0302-3的格式記錄。同時可根據各篩孔通過率繪制級配曲線,其橫坐標為篩孔尺寸的0.45次方,縱坐標為通過率。8.8各號篩的通過率、篩余率(必要時)試驗結果。8.9要說明的其他內容。干燥試樣總量m?(g) 干燥試樣總量m?(g) 篩底質量m(g)損耗率(%) 表T0302-3水洗法篩分記錄表格示例干燥試樣總量m?(g)水洗后續表T0302-3水洗后篩底質量m底(g)//總質量mn-(m洗一/損耗率(%)/條文說明1.3輕集料水洗時改變材料性能,因此應采用干篩法篩分。2.1對于2.36mm及以下試驗篩,采用直徑為200mm或300mm的篩框是合適的;對于4.75mm及以上試驗篩,200mm篩框相應的允許篩留量過小,篩分時顆粒干擾大、影響試驗精度,因此應采用不小于300mm篩框。3圖T0302-1中為100顆顆粒質量與公稱最大粒徑關系,可見集料質量與公稱最大粒徑為指數關系。圖T0302-2為修訂前后兩份試樣質量與集料公稱最大粒徑關系曲線。當集料公稱最大粒徑大于19mm時,原規程規定的試樣最小質量偏少,這會導致每份試樣有效顆粒數偏少,影響試驗精度。圖T0302-2不同試驗方法中規定試樣最小總質量4.5當一次篩分篩面上顆粒過多時,顆粒之間干擾會影響篩分結果,因此應分兩次或多次進行篩分,然后合并分計篩余量。1適用范圍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表觀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毛體積相對密度、表觀密2儀具與材料2.1浸水天平:可懸掛吊籃測定試樣水中質量,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2吊籃:耐銹蝕材料制成,直徑、高度不小于150mm的網籃,四周及底部為1~2mm的篩網或密集孔眼;或者耐銹蝕材料制成,直徑不小于200mm、孔徑不大于1.18mm的2.3溢流水槽:有溢流孔,能夠使水面保持恒定高度;耐銹蝕材料制成的水槽,容積應小于50mm2.4吊線:耐銹蝕、不吸濕的細線,連接浸水天平和吊籃;線直徑不大于1mm,其長度應該保證水槽加水至溢流孔位置時,吊籃頂部離水面距離不小于50mm。2.5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2.72.8試驗篩:孔徑為4.75mm、2.36mm的方孔篩,并滿足T0302中2.1要求。2.10恒溫水槽:恒溫23℃±2℃。3試驗準備3.1將樣品用4.75mm試驗篩(對于3~5mm、3<10mm集料,采用2.36mm試驗篩)充分過篩,取篩上顆粒縮分至表T0304-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集料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3.2將試樣浸泡在水中,借助金屬絲刷將試樣顆粒表面洗刷干凈,經多次漂洗至水清澈為止。清洗過程中不得散失顆粒。3.3樣品不得采用烘于處理。經過拌和樓等加熱后的樣品,試驗之前,應室溫條件下放置不少于12h。4試驗步驟4.1將試樣裝入盛水容器中,注入潔凈的水,水面應高出試樣20mm;攪動試樣,排除附著試樣上的氣泡。浸水24h±0.5h(可在室溫下浸水后,再移入23℃±2℃恒溫水槽繼續浸水。其中恒溫水槽浸水不少于2h)。4.2將吊籃用細線掛在天平的吊鉤上,浸入溢流水槽中,向水槽中加水至吊籃完全浸沒,吊籃頂部至水面距離不小于50mm。用上、下升降吊籃的方法排除氣泡,吊籃每秒升降約一次,升降25次,升降高度約25mm,且吊籃不得露出水面。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去除氣泡。向水槽中加水至水位達到溢流孔位置;待天平讀數穩定后,將天平調零。試驗過程中水槽水溫穩定在23℃±2℃。5.1試樣的表觀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和毛體積相對密度按式(T0304-1Pa=Ya×Pr(T0304-5)確至0.001g/cm3,吸水率準確至91%。5.8集料混合料的吸水率按式(T0304-10)計算,準確至0.01%。6允許誤差6.1相對密度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20。6.2吸水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20%?!?.3試樣浸泡之前是否烘干至恒重對表干相對密度和吸水率影響較大。相對于采燥后的含水率狀態與自然狀態不同,因此在其浸泡之前需放置一定時間,以達到濕度制在23℃±2℃。浸水溫度與水中稱重時水浴溫度相差太大時,會影響水中稱量時質量吸水率(%)T0308—2005粗集料密度及吸水率試驗(容量瓶法)1適用范圍1.1本方法適用于容量瓶法測定粗集料的表觀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毛體積相對密度、表觀密度、表干密度、毛體積密度以及吸水率。1.2本方法不適用于公稱最大粒徑大于37.5mm粗集料密度和吸水率的測定。2儀具與材料2.1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2容量瓶:1000~5000mL,并帶瓶塞。2.3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2.4試驗篩:孔徑為4.75mm,2.36mm的方孔篩,并滿足T0302中2.1要求。2.5恒溫水槽:恒溫23℃±2℃。2.6溫度計:量程0~50℃,分度值0.1℃;量程0~200℃,分度值1℃2.7試驗用水:飲用水,使用之前煮沸后冷卻至室溫。3試驗準備3.1將樣品用4.75mm試驗篩(對于3~5mm、3~10mm集料,采用2.36mm試驗篩)充分過篩,取篩上顆??s分至表T0308-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3.2將試樣浸泡在水中,借助金屬絲刷將試樣顆粒表面洗刷干凈,經多次漂洗至水清3.3樣品不得烘干處理。經過拌和樓等加熱、干燥后的樣品,試驗之前,應在室溫條件下放置不少于12h4試驗步驟4.1根據試樣體積選擇合適的容量瓶,其容積不小于試樣體積的2倍。取一份試樣,傾斜容量瓶,將試樣移入容量瓶中。4.2向容量瓶中注入潔凈的水至水面高出試樣表面不少于20mm,上下、左右搖晃容量瓶,完全排除附著試樣上的氣泡。蓋上瓶塞,浸水24h±0.5h(可在室溫下浸水后,再移入23℃±2℃恒溫水槽繼續浸水。其中恒溫水槽浸水不少于2h)。4.3浸水完成后,再次上下、左右搖晃容量瓶,排除附著試樣上的氣泡。向瓶中加23℃±2℃水至水面凸出瓶口,然后蓋上瓶塞。擦于瓶外的水分后,稱取試樣、水、瓶及瓶塞的總質量(m?).4.4傾倒出容量瓶中水,并將試樣倒人金屬盤中。清空容量瓶后,立即重新裝入23℃4.5將金屬盤中試樣稍微瀝干,按照T0304中4.4~4.5步驟將顆粒表面自由水拭4.6將試樣105℃±5℃烘干至恒重,冷卻至室溫后稱取試樣烘干質量(m?)。4.7當僅測定表觀相對密度和表觀密度時,可省去4.5步驟。4.8當僅測定吸水率時,可省去4.3~4.4步驟,按4.2將試樣浸水24h±0.5h,取出稍瀝干水后,直接按照4.5~4.6要求試驗。4.9當一份試樣較多時,可分成兩小份或數小份,按照以上步驟分別試驗,然后合并5結果整理5.1試樣的表觀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毛體積相對密度按式(T0308-1)~——P≤N×PTP=Yb×P+6允許誤差6.1相對密度和密度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30。6.2吸水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30%。7.1試驗項目名稱和執行標準。7.7相對密度、密度和吸水率試驗結果。7.8要說明的其他內容。1.1/粗集料密度有兩種試驗方法,分為網籃法T0304和容量瓶法T0308。根據相關技術規范,對于瀝青混合料均規定按T0304網籃法測定粗集料毛體積相對密度、表干相對密度;而對于混凝土路面、橋涵及隧道等水泥混凝土,規定按T0308容量瓶法測定表觀密度。因此網籃法和容量瓶法都是標準方法。兩種試驗方法調研發現,實際工程上水泥混凝土的粗集料密度試驗也主要采用網籃法,很少采用容量瓶法。很多工程人員認為表觀密度對于水泥混凝土來說不是關鍵指標,同時兩種方法測定的表觀密度是等效的,網籃法測定精度更高一些,且很多試驗室具備網籃法測定條件,因而采用網籃法測定更加方便。2.2本方法早期主要用于工地上快速測定,多采用廣口瓶,因此習慣稱為簡易法或廣口瓶法。由于廣口瓶的瓶外水影響及玻璃蓋不易蓋好等原因,試驗誤差較大。本次修6.1、6.2原規程規定的容量瓶法密度、吸水率試驗精度偏高。根據18組典型粗集料和14組再生集料、工業礦渣集料料的密度、吸水率統計分析結果,對密度和吸水率試驗允許誤差進行了完善。18組典型粗集料試驗14組再生集料、工業礦渣集料吸水率(%)1適用范圍本方法適用于測定以烘干質量為基準的粗集料飽和面干狀態含水率。2儀具與材料2.1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2.2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3試驗篩:孔徑為4.75mm、2.36mm的方孔篩,并滿足T0302中2.1要求。2.4溫度計:量程0~50℃,分度值0,1℃;量程0~200℃,分度值1℃2.5試驗用水:飲用水,使用之前煮沸后冷卻至室溫。2.6盛水容器:浸泡試樣用容器,如不銹鋼的金屬盆。2.7其他:金屬盤、金屬絲刷和毛巾等。3試驗準備3.1將樣品用4.75mm試驗篩(對于3~5mm、3~10mm集料,采用2.36mm試驗篩)充分過篩,取篩上顆??s分至表T0307-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3.2將試樣浸泡在水中,借助金屬絲刷將試樣顆粒表面洗刷干凈,經多次漂洗至水清3.3樣品不得烘干處理。經過拌和樓等加熱、干燥后的樣品,試驗之前,應在室溫條件下放置不少于12h。4試驗步驟4.1將試樣裝入盛水容器中,注入潔凈的水,水面應高出試樣20mm,攪動試樣,排除附著試樣上的氣泡。浸水24h±0.5h(可在室溫下浸水后,再移入23℃±2℃恒溫水槽繼續浸水。其中恒溫水槽浸水不少于2h)。4.2從水中取出試樣,按照T0304中4.4~4.5步驟將顆粒表面自由水拭干、至飽和面干狀態,立即稱取試樣表干質量(m?)。4.3將飽和面干試樣連同金屬盤105℃±5℃烘干至恒重,冷卻至室溫后稱取試樣烘5結果整理5.1試樣的吸水率w,按式(F0307-1)計算,準確至0.01%。5.2取兩份試樣的吸水率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準確至0.01%。5.3集料混合料的吸水率按式(T0304-10)計算。5.4對于再生集料、工業礦渣集料、輕集料等材料,若兩份試樣的允許誤差不滿足要求,可再取兩份試樣進行試驗,直接取四份試樣的吸水率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6允許誤差吸水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20%。7報告7.1試驗項目名稱和執行標準。7.2樣品的編號、名稱、產地和規格。7.3接樣日期、樣品描述。7.4試驗日期、樣品縮分方法。7.5主要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及編號。7.6試驗水溫、浸泡時間和烘干時間。7.7吸水率試驗結果。7.8要說明的其他內容。條文說明1本方法測定的吸水率與T?304、T0308測定吸水率等效。T0309—2005粗集料堆積密度及空隙率試驗1適用范圍一1.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松散堆積密度、振實堆積密度和搗實堆積密度以及空隙率。1.2本方法不適用于測定公稱最大粒徑大于37.5mm粗集料的搗實堆積密度,此時可用振實堆積密度替代。2儀具與材料2.1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2容量筒:耐腐蝕的金屬圓筒,內表面光滑,頂部邊緣光滑、水平,且與底部平行,其尺寸應符合表T0309-1的要求。公稱最大粒徑容量筒容積容量筒尺寸(mm)筒壁厚度內徑32.4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幅為0.5mm2.6搗棒:直徑16mm,長600mm,一端為圓頭的鋼棒。2.7溫度計:量程0~50℃,分度值0、1℃;量程C~200℃,分度值1℃。2.9直尺、玻璃片及直徑25mm圓鋼筋3試驗準備3.1將樣品縮分出試樣兩份,每一份試樣的質量應滿足填滿容量筒所需質量的120%~150%;105℃±5℃烘干至恒重,并冷卻至室溫。3.2當測定搗實狀態下的粗集料骨架間隙率時,應按配合比中比例取各檔粗集料混合成集料混合料,充分混合、攪拌均勻,篩除其中粗集料骨架分界篩孔以下顆粒后縮分試樣兩組,每組兩份。其中一組按3.1處理。另外一組按照T0304測定粗集料毛體積密度。SMA-20混合料為4.75mm,SMA-10混合料為2.36mm,而SMA-5混合料為1.18mm。4試驗步驟4.1松散堆積密度將容量筒在試驗室平臺上水平放置。取試樣一份,用平頭鐵鍬(或鏟子)將試樣從容量筒正上方50mm處徐徐倒入,讓試樣自由下落,當容量筒四周溢滿時,即停止加料。用直尺等將多余的試樣沿筒口中心線向兩個相反方向刮平,并以合適的顆粒填入凹陷空隙,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體積大致相等;此時不應觸動容量筒,且不得擠壓容量筒表面集料。稱取試樣和容量筒總質量(m?)。4.2振實堆積密度4.2.1人工振實法取試樣一份,分三層裝入容量筒。裝完第一層后,在容量筒底墊放一根直徑為25mm鋼筋,按住筒左右交替顛擊地面各25下;然后裝入第二層,用同樣的方法振實(但容量筒底所墊鋼筋的方向應與第一層放置方向垂直);再裝入第三層,按照同樣方法振實。待三層試樣裝填完畢后,按照4.1步驟再加試樣至容量筒四周溢滿。用直尺等將多余的試樣沿筒口中心線向兩個相反方向刮平,并以合適的顆粒填人凹陷空隙,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體積大致相等;此時不應觸動容量筒,且不得擠壓容量筒表面集料。稱取試樣和容量筒總質量(m?)。4.2.2振動臺振實法按4.1堆積密度試驗步驟,將裝滿試樣的容量筒放在振動臺上,振動3min。按照同樣方法加試樣至容量筒四周溢滿。用直尺等將多余的試樣沿筒口中心線向兩個相反方向刮平,并以合適的顆粒填入四陷空隙,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體積大致相等;此時不應觸動容量筒,且不得擠壓容量筒表面集料。稱取試樣和容量筒總質量(m?)。4.3搗實堆積密度4.3.1將容量筒在試驗室平臺上水平放置。取試樣一份,分三層裝入容量筒,每層裝入高度約為容量筒1/3高度。裝完第一層后,用搗棒由邊至中均勻搗實25次。然后再裝入第二層,用搗棒均勻地搗實25次。4.3.2再裝入第三層,裝料時應該至容量筒四周溢滿,用同樣方法搗實。每層搗實時,搗棒深度約至該層位的底部;在搗實第一層時,不要太用力至搗棒敲到容量筒底部;第二、三層時,用力可大一些,搗棒應貫入該層位的底部但是不要貫入下層中。4.3.3第三層搗實完成后,按照4.1步驟加試樣至容量筒四周溢滿。用直尺等將多余的試樣沿筒口中心線向兩個相反方向刮平,并以合適的顆粒填入凹陷空隙,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體積大致相等;此時不應觸動容量筒,且不得擠壓容量筒表面集料。稱取試樣和容量筒總質量(m?)。5.5取兩份試樣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堆積密度準確至0.001g/cm3,空隙率準確至0.1%,粗集料骨架間隙率準確至0.01%。堆積密度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025g/cm3。5.3原規程規定,對于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采用振實空隙率。GB/T14685規定粗集料松散空隙率指標分為三檔,分別要求不大于43%、45%和47%;而JTGF30和JTGTF5O,規定粗集料空隙率不大于47%,并沒有明確是松散空隙率還是振實空隙率。根據試驗,振實空隙率一般小于松散空隙率,振實空隙率一般要求不大于42%或40%,很難達到45%或47%。通過調研,目前工程上有采用松散空隙率,也有采用振實空隙率。因此,本次修訂不再進行規定,試驗時根據具體要求選擇相應試驗方法。5.4搗實狀態的粗集料骨架間隙率是SMA混合料設計中的重要參數。測定搗實狀貫入深度達到已完成搗實層時,也會使堆積密度偏小。T0305—1994粗集料含水率試驗(烘干法)1.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含水率。1.2本方法是含水率試驗的標準方法。2儀具與材料2.1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2.2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不得采用塑料袋。3試驗準備樣品從密封容器中取出,立即采用四分法縮分至表TO305-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64試驗步驟4.2將縮分的試樣立即置于干凈的容器中、均勻攤平,稱量試樣和容器的總質量(m?);然后放入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含水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5%。7.4試驗日期樣品縮分方法。T0306—1994粗集料含水率快速試驗(酒精燃燒法)1目的與適用范圍1.1本方法適用于現場快速測定粗集料的含水率。1.2本方法不適用于含石膏、碳酸鈣或有機質的粗集料。2儀具與材料2.1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3酒精:乙醇純度不小于95%。2.4攪拌棒:長不少于200mm,直徑約5mm。3試驗準備采用四分法將樣品縮分至表T0306-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4試驗步驟4.1稱取潔凈容器質量(mo)。4.2向容器中加入試樣,稱取試樣與容器的質量(m?)。4.3向容器中加入酒精至浸沒試樣,攪拌均勻后點火燃燒,并采用攪拌棒不斷翻拌試樣。攪拌過程中注意勿使試樣損失。5計算5.1試樣的含水率按式(T0306-1)計算,準確至0.01%。5.2取兩份試樣含水率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準確至0.1%。6允許誤差含水率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0.5%。7報告7.1試驗項目名稱和執行標準。2.3酒精純度對試驗結果有影響,酒精中的雜質燃燒后會增加試樣質量,導致測定4.4現場含水率試驗時,很難判斷燃燒是否完全熄滅。如果燃燒未完全熄滅,會給再次加入酒精帶來安全隱患。為此要求加蓋密閉數分鐘、確認完全熄滅后再次加入酒精。同時再次加入酒精時,不宜將大桶酒精直接向容器中傾倒,應從大桶中向塑料瓶等倒出適量酒精,然后再將塑料瓶中酒精倒入容器中。T0310—2005粗集料含泥量及泥塊含量試驗1適用范圍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含泥量及4.75mm以上泥塊含量。2儀具與材料2.1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2烘箱:鼓風干燥箱,恒溫105℃±5℃,并滿足T0302中2.4要求。2.3試驗篩:孔徑為4.75mm×2,36mn和1.18mm的方孔篩,并滿足T0302中2.1要求。2.4盛水容器:浸泡試樣用容器,不銹鋼的金屬盆或塑料桶等,容積足夠大,試驗時不3試驗準備將樣品縮分至表T0310-1要求質量的試樣兩份,105℃±5℃烘干至恒重,并冷卻至室溫。注意防止丟失細粉及壓碎所含泥塊。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4試驗步驟4.1含泥量試驗步驟4.1.1稱取一份試樣(m?)移入盛水容器內攤平,加水至水面高出試樣150mm,并充分攪拌均勻,然后浸泡2h。根據集料粒徑選擇4.75mm、0.075mm,或2.36mm、組成一組套篩,其底部為0.075mm試驗篩。試驗前篩子的兩面應先用水潤濕。4.1.2用手在水中淘洗顆粒,使塵屑、淤泥和粘土與較粗顆粒分開,并使之懸浮于水中;淘洗后立即將渾濁液緩緩倒入套篩上,濾去小于0.075mm的顆粒。傾倒時不得將粗顆粒一起倒出而損壞篩面。4.1.3采用水沖洗等方法,將兩只篩上顆粒并入盛水容器中。再次加水于盛水容器中,重復4.1.2步驟,直至浸沒的水目測清澈為止。4.1.4將兩只篩上及容器中的試樣全部回收到一個金屬盤中。當容器和篩上沾附有集料顆粒時,在容器中加水、攪動使細粉懸浮在水中,并快速全部倒入套篩上;再將篩子倒扣在金屬盤上,用少量的水并助以毛刷將顆粒刷落人盤中。待細粉沉淀后,泌去金屬盤中的水,注意不要散失細粉。4.1.5將金屬盤連同試樣一起置105℃±5℃烘箱中烘千至恒重,冷卻至室溫后稱取試樣的質量(m?).4.2泥塊含量試驗步驟4.2.1取一份試樣,用4.75mm試驗篩過篩,稱取篩上試樣質量(m?)。4.2.2將試樣在容器中攤平,加水至水面高出試樣150mm,并充分攪拌均勻;浸泡24h±0.5k后把全部水放出,用手捻壓逐個顆粒,將泥塊碾碎。捻壓時將顆粒放在大拇指與食指之間捻壓,不得用指甲擠壓或在硬表面手指按壓或顆粒與顆粒之間擠壓等方式至顆粒破碎。4.2.3將試樣放到2.36mm篩上,一邊用力搖動篩子一邊用水沖洗,直至洗出的水目測清澈為止。4.2.4將2.36mm篩上試樣裝入金屬盤,置于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卻至室溫后稱取試樣的質量(m?)。5結果整理5.1試樣的含泥量按式(T0310-1)計算,準確至0.1%。4.1.1含泥量試驗的浸泡時間,原試驗方法為24h,結合公路工程實踐調整為2h。6.2兩份試樣中一份含泥塊,而一份不含泥塊,往往造成大于0.4%的試驗結果偏差。根據試驗驗證數據分析確定泥塊含量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對于粗集料為1.0%,對于細集料為1.5%。1目的與適用范圍本方法適用于定性測定粗集料中有機物含量,以評價粗集料中有機物含量是否達到影響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漿或水泥穩定材料性能的程度。2儀具與材料2.1.1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1.2量筒:100mL,精度0.5mL;1000mL,帶塞,精度1mL。2.1.3玻璃色標:滿足GB/T22295的11號加德納玻璃色標。2.1.5高溫電爐:能夠加熱并恒溫在480℃±25℃。2.2.4濃鹽酸:20℃密度為1.18~1.19g/cm3。2.2.6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3試驗準備3.1試樣制備:將樣品用4.75mm試驗篩充分過篩,取篩下顆??s分至約500g試樣一份,風干或40℃±5℃烘干。3.2氫氧化鈉溶液(3%)的配制:在容量瓶中放入部分水,加入30g氫氧化鈉溶解到水中,冷卻至室溫后,再加水稀釋至1000mL。3.3標準溶液的配制:在1000mL量筒中倒入838.5g水,加入3mL濃鹽酸,然后加入135g的氯化鐵和16.5g的氯化鈷。當不用時,置玻璃瓶中加塞、避光存放;存放期不宜超過14d。試驗時,取200mL溶液移入250mL的量筒中。當采用玻璃色標時,無需配制標準溶液。4試驗步驟4.1玻璃色標法4.1.1向250mL量筒中倒人試樣至130mL刻度處,再注入氫氧化鈉溶液(3%)至200mL刻度處,劇烈搖動1min去除氣泡后靜置24h。4.1.2比較試樣上部溶液和玻璃色標的顏色。若試樣上部溶液的顏色淺于玻璃色標的顏色,則判定樣品有機質含量合格4.1,3若試樣上部溶液的顏色與玻璃色標的顏色接近,則應將試樣溶液倒入燒杯中放在60~70℃水槽中加熱2~3h;然后再移入250mL量筒中,劇烈搖動1min去除氣泡后靜置24h。若試樣上部的溶液顏色淺于玻璃色標或標準溶液的顏色,則判定樣品有機質含量合格。4.1.4若經過4.1.3處理后的溶液顏色深于玻璃色標的顏色,按T0338檢驗是否存在煤、褐煤等輕物質材料,如果有輕物質且其含量滿足相關標準要求時,則判定樣品有機質含量合格。4.1.5若經4.1.2~4.1.4不能確定為有機質含量合格,或者集料中疑似有糖類物質,則應按4.3抗壓強度比方法進一步檢驗。4.2標準溶液法4.2.1按4.1.1配制試樣溶液。盛裝標準溶液與盛裝試樣的量筒容積應一致。4.2.2采用標準溶液顏色代替玻璃色標顏色,按照4.1方法進行檢驗。4.3抗壓強度比法4.3.1取代表樣品,自然風干或40℃±5℃烘干,四分法縮分得到兩份試樣。4.3.2第一份試樣放入高溫爐在480℃±25℃燃燒4h±0.25h,室溫自然冷卻不少于12h。或者用氫氧化鈉溶液(3%)洗除有機質、清水淘洗干凈,直至試樣上部溶液淺于玻璃色標或標準溶液的顏色。將第二份試樣不進行任何處理,放入容器中保存。4.3.3將兩份試樣采用相同配比,同時配制兩種混凝土,測定28d的抗壓強度。也可測定7d的抗壓強度,但需要在報告中說明。4.3.4計算未處理試樣和處理試樣的混凝土抗壓強度比,準確至1%。4.3.5當混凝土強度比不小于95%時,則認為該樣品有機物含量合格。5.1試驗項目名稱和執行標準。5.5主要儀器設備的名稱、型號及編號。5.6有機物含量合格評定結果,注明試驗方法(玻璃色標法,或標準溶液法或抗壓強度比法)。5.7抗壓強度比試驗結果、混凝土配合比、試樣處理方法(僅限抗壓強度比法)。5.8要說明的其他內容。1有機物中的腐殖質,其為動物和植物殘渣分解形成,會影響水泥混凝土或水泥砂漿或水泥穩定材料的凝結和硬化速率,甚至影響其耐久性,因此需要嚴格控制。本方法是一種定性評價集料中有機物對混合料性能影響程度。有機質含量可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T0151方法進行定量測定。3.3鞣酸標準溶液隨儲存時間逐漸變色,每次試驗只能現配。為了延長存儲時間,采用氯化鐵和氯化鈷溶液代替原方法中鞣酸溶液,可將儲存期延長至14d。4.1增加了玻璃色標法。11號加德納玻璃色標與配制的標準溶液顏色相同,因此可以采用11號加德納玻璃色標代替標準溶液。該方法操作簡單、試驗效5.3本試驗方法是基于腐殖質與氫氧化鈉溶液反應時產生深色的原理,顏色反應通常會表明高腐殖質含量,但是顏色反應也會有其他因素造成。當集料中有煤、褐煤等輕物5.4由于糖類材料無法使溶液顏色變色,因此無法通過比色無法識別,但是會影響混合料的性能。因此規定,當疑似有糖類材料時,應采用砂漿抗壓強度比進行進一步1適用范圍1.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粗集料的針、片狀顆粒含量。1.2本方法測定的針狀顆粒是指最大長度與該顆粒相應粒級的平均粒徑之比大于2.4的顆粒,片狀顆粒是指最大厚度與該顆粒相應粒級的平均粒徑之比小于0.4的顆粒。1.3本方法主要適合于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針、片狀顆粒含量測定。2儀具與材料2.1規準儀:針狀規準儀(見圖TO311-1)和片狀規準儀(見圖T0311-2),其尺寸應符合表T0311-1的要求。片狀規準儀的鋼板基板厚度為3mm。粒級(mm)針狀規準儀立柱之間的間距(mm)片狀規準儀的孔寬(mm)2.3天平:感量不大于稱量質量的0.1%,2.4試驗篩:根據集料粒級選用不同孔徑的方孔篩,并滿足T0302中2.1要求。2.5卡尺、金屬盤等。3試驗準備將樣品用4.75mm試驗篩充分過篩,取篩上顆??s分至表T0311-2要求質量的試樣一份,烘干或室內風干。公稱最大粒徑(mm)一份試樣的最小質量(kg)354試驗步驟4.1取一份試樣,稱量質量(m?)。根據表T0311-1所規定的粒級按T0302干篩法進行充分篩分。4.2按表T0311-1所規定的粒級分別用規準儀逐顆檢驗。凡顆粒長度大于針狀規準儀上相應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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