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場所安全管理制度(22篇)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2篇)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辦公場所的安全管理,保障辦公人員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辦公場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三)管理職責
各部室和車間負責本部門辦公場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辦公場所工作環境要求:
1.1室內通風良好,照明充足;
1.2在合適的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如:逃生路線標志、禁止吸煙標志、注意防滑和防碰標志等;
1.3保持地板清潔,無雜物、無流液、無突起物或其他不規則處;
1.4室內高處堆放或吊掛的物品應穩固可靠;
1.5辦公室裝修應使用阻燃、無毒材料;
1.6禁止大聲喧嘩、打鬧,嚴禁隨地吐痰和扔垃圾。
2.人員防護要求:
2.1熟悉自己工作區域中的所有常規及緊急出口,清楚安全消防設備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2未經相應的學習或培訓,不得隨便操作任何辦公機器和設備;
2.3在電腦顯示器前工作,應盡量降低顯示器的光亮度,并調整屏幕角度,使其稍低于視平線,視距保持在45cm-60cm,并調整座椅使身體舒適;
2.4在搬運重物時,應注意保護自己,免受傷害,必要時請人協助或使用搬運工具;
2.5辦公人員在使用某些設備時,應做好個人防護。
3.文件柜及辦公桌使用要求:
3.1文件柜、辦公桌擺放位置合適,做到整齊、美觀;
3.2文件柜內物品放置合理,保證重心不偏離,防止因重心偏離導致物品落地或使人員受到傷害;
3.3辦公桌面整齊,正確使用抽屜,防止擠手。
4.物品的保管和存放:
4.1辦公室的設備和器具擺放位置應合適、整齊,不能妨礙人員走動和堵塞逃生通道;
4.2走道內、樓梯上、樓梯口滅火設備周圍應無障礙物、堆放物;
4.3飲料罐、垃圾及其他廢物應及時放入垃圾箱內,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
4.4禁止將垃圾、有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放入辦公室內。
5.消防設備的管理:
5.1辦公室或走道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配備數量、規格由生產運行部根據有關規定配置;
5.2所有移動式消防器材應保存在原規定的位置,由安全管理員指定專人分管,分管人要做到定期檢查保養,保證標牌清晰、藥劑有效;
6.用電管理要求:
6.1辦公室內應安裝有效的漏電保護裝置;
6.2辦公室用電總量必須少于室內接線盒(板)的額定容量,接在每一個接線板上的用電設備容量總數要少于線板的額定容量;
6.3辦公室內配置的電器,如空調、復印機、微機、碎紙機、飲水機、冰箱等應有專人負責,做到操作準確,人離開后切斷電源;
6.4辦公室用電設備的電線、插頭、插座應保持完好,無缺口、破損和連接不當的現象;
6.5復印機應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場所;
6.6所有用電設備不要放置在潮濕的場所;
6.7安裝或修理電氣設備時,務必關掉電器電源并拔下插頭;
6.8每天離開辦公室之前,應斷開無關的電氣設備電源;
6.9嚴禁在辦公室內用電爐取暖、做飯。
7.吸煙管理要求:
7.1公司辦公室、生產車間等場所內不準吸煙。
7.2吸煙者在允許的場所內吸煙時,要將用過的火柴桿、熄滅的煙頭放入煙缸內或專門設置的簡易盒、桶內,不準隨地亂扔或塞放到其它地方,做到人走煙滅。
7.3煙缸和簡易盒、桶內禁止放入紙屑和其它易燃物品。
7.4清理煙缸和簡易盒、桶時,必須檢查是否存有火種,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桿倒入垃圾箱內。
8.其它相關要求:
8.1對與業務無關而進入辦公場所的人員,如推銷產品、收購廢品等,門衛應謝絕入內;
8.2財會室等重要部位,必須安裝報警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
8.3檔案室應配備滅火器材、溫度計和濕度計,并經常檢查和通風。
8.4登樓頂平臺天梯口,平時蓋板要鎖定,作業需要打開時下部爬梯處應懸掛標識;
8.5雨雪天氣,在大廳或樓梯口等處,應設立“防滑提示”,提醒相關人員注意;
8.6辦公場所范圍內的道路地井蓋因丟失或損壞等原因,應及時配備或修復,在配備或修復之前,應設立警示標志。
9.檢查與監督:
9.1辦公場所主管部門,每月應對分管場所進行安全健康檢查,并做好記錄;
9.2生產運行部每季度應對辦公場所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
9.3對員工反映強烈的辦公環境問題,如噪聲、照明、高低溫等問題,需要改善的應及時進行整改。
10.應急演練:
10.1人員集中的辦公場所(如機關辦公樓),在適當時機應安排應急逃生演習;
10.2應急逃生演習的具體操作按《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和公司《安全危機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執行。
11.私人機動車輛禁止進入廠區,開車上下班時,一律停在大門外面。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2
1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區嚴禁一切煙火,貯存場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和要求。
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品種繁多,性質各異要按照分類、分間、分堆穩妥存放。
3化學性能相互抵觸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或使用不同滅火方法的物品不準同庫貯存。
4遇水燃燒的物品不準存放在露天或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閃點在45℃以下的桶裝液體,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物品(或包裝上標明不準在陽光照射存放警告的)不準在露天存放。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庫前,保管人員要對其進行嚴格的檢查驗收:校對物品的品名、生產廠、規格、數量等是否與送貨單據相符;檢查物品包裝是否完好、銹蝕、滲漏、封口不嚴、危險標志等。
6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對性質不明,包裝損壞的物品一律不準入庫。
7對租用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和溶解氣體鋼瓶,應要求供應商提供按規定進行校驗使用期限有效的氣體鋼瓶。
8倉庫進出易燃易爆物品后,對遺留或散落在現場地面的物品,要及時清掃和處理。
9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不得超高、超寬,要做到穩固、整齊、且要“三留距”即留墻距、柱距、堆距,以便清點檢查,確保物品的安全。
10允許露天存放的物品,要根據不同的包裝和物品需要,要有遮蓋物,火災危險性較大以又允許露天堆放的物品不得用蘆席、油氈等遮蓋。
11凡易燃易爆液體罐開蓋取料后,應及時將蓋擰(蓋)緊,防止液體蒸發,引起火災。
12定期做好滅火器材的檢查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13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及時清除,保持場地清潔。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3
1、本院公共場所范圍包括院內地下室、食堂、門診部、住院部等。
2、嚴禁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3、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采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4、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5、院內禁止玩火、打鳥、攀折花草樹木,不聽從勸阻、損壞公物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員工子女由家長承擔)。隨時驅逐或扣殺非本院豢養的一切動物。
6、嚴禁在院內任何場所大聲喧嘩,起哄,打唿哨,擾亂公共秩序。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一、各辦公室成員必須履行“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
二、辦公室第一責任人必須定期維護好消防滅火器材。
三、辦公室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具。
三、如發生火情,要采取緊急措施,要積極組織人員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領導匯報。
四、電腦、空調、門窗安排專人管理,及時開關。
五、建一本安全工作日志,將辦公室的安全保衛情況據實填寫,并將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給本單位領導。
辦公場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
一、各辦公室內未經同意不準亂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爐、電熱器,不得超荷用電。
二、樓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簍、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三、辦公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間辦公室人員不得在辦公樓留宿。
五、各辦公室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源電器。
六、電腦、電話室嚴格按規定走線。
七、不得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在過道內堆放物品。
九、對室內消防設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發現損壞或丟失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為加強對重點危險場所安全管理,杜絕群體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危險場所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作業區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場所(區域)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條術語、定義
重點危險場所:指在長期的安全管理實踐中,公認屬于高風險的場所(區域或設施)。作業時人員眾多,發生事故的潛在的危險性較大并較難控制。這些設施或場所一旦管理不善易導致傷亡或多人傷害的事故。主要包括:
1、可能存在爆炸危險的場所。
2、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導致多人傷害的場所;
3、可能發生大量有毒有害介質產生及泄漏的生產單元、設施或場所。
4、其它可能造成多人傷害的生產單元、設備設施或場所。
第二章重點危險場所的確定
第三條重點危險場所由公司安全環保處提出,會同相關作業區和管理科室評審確定,安全環保處備案,列入該辦法《重點危險場所明細表》。
第四條由于重大隱患得到整改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后消除的重點危險場所,分公司要及時申報刪減,安全環保處修改制度。
第五條由于工藝改變、新增設備及崗位出現新的重點危險場所,分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報安全環保處備案,納入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三章重點危險場所的通用管理要求與標準
第十一條安全環保處應定期組織對重點危險場所受控情況進行安全評價,監督、檢查重點危險場所所在作業區對重點危險場所的管理情況;組織審定公司重點控制的危險場所并更新《重點危險場所明細表》;監督重點危險場所重大隱患按要求整改。各作業區確定本單位其它需重點控制的危險場所單獨建立臺賬,制定作業區對危險場所的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生產設備處及時論證危險場所重大安全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并組織實施,持續改善危險場所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十三條人事企管處組織危險場所作業人員相關資質的培訓取證。
第十三條相關專業科室按照“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原則組織生產、設備、能源等專業管理制度的落實,及時組織設備消缺,按規定組織特種設備、防雷設施的檢測檢驗。
第十三條重點危險場所所在作業區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辦法的貫徹落實及相關方的安全告知;按照相關制度管理辦法編制安全責任網絡圖、安全檢查制度、安全作業標準、設備檢修、維護、點檢標準、現場處置預案等文件,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對重點危險場所各類準入的外協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條相關方要熟悉重點危險場所的危險源,按照所在作業區的要求,認真落實相關管理制度,服從所在作業區相關人員的協調、管理。
第十三條對于存在液態金屬噴濺危險、有毒有害介質泄漏以及其它可能造成群體傷害危險的區域內,除工藝要求必須多人員作業的外,原則上不得設置其它人員聚集場所,必須設置的,要有可靠的高于國家現行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并按照相關制度補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在有液態金屬噴濺的區域加強人員防護設施和保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泄漏危險的區域保證配置相關檢測儀器。
第十三條對于危險因素長期存在的場所,要劃定正常、異常、緊急狀態下的控制范圍和現場作業人數限額;危險場所內職務最高者負責現場作業人數的控制。
第十三條重點危險場所工藝技術改變、操作參數的調整、新技術的試驗與應用、新材料的使用必須由分公司經理組織安全性評價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重點危險場所必須確保2個以上的安全通道,保持暢通。
第十三條當重點危險場所潛在的危險程度增加時,應及時報告分公司安全環保部門組織人員制定措施和監護運行方案,待危險消除后方可停止運行監護方案。
第十三條每季度由重點危險場所所在作業區進行一次綜合檢查評價形成書面小結,于每季度末月25日報安全管理部門,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現狀、檢修時的安全措施、隱患處理、安全投入、人員變動和教育情況、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存在的缺陷與不足、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等;安全環保處每半年組織人員對重點危險場所進行一次排查,并形成書面報告備案。
第十三條現場實行定置管理,物品、材料、備件擺放整齊,定置點設置合理并有標示牌,存在燃燒、爆炸危險的場所,應保持防火通道,做到嚴禁抽煙、無火種、通訊暢通。
第十三條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安全警示標志醒目,安全通道暢通,對相關方的《安全告知》清晰明確,報警裝置完好有效;設備設施標識清楚,電氣線路布置符合規范、整齊有序,設備衛生符合標準;員工按標準著裝,崗位防護設施符合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第四章隱患處理
第十三條重點危險場所追求“零隱患”理念,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則及時檢查處理隱患。各部門按照優先安排保證重點危險場所安全隱患處理資金。
各級單位安排的安全檢查應優先安排重點危險場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與整改結果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附《重點危險場所明細表》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作業場所的文明生產,強化企業文化建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保證場所的安全、整潔、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及所屬各局院、控股公司的所有作業場所。
第三條各生產作業場所除實行本規定外,還要符合國家、行業、總局、及各單位制定的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二章安全文明生產規定
第四條作業現場圍護
1.按當地行政區域的劃分,市區主要路段的作業現場周圍設置的圍護結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現場周圍設置的圍護結構高度不低于1.8m,野外作業現場也要布置適當的圍護以標明生產場所。
2.市區內作業現場的圍護結構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野外空曠地區作業時可視周圍人群的多少使用彩條布或彩旗條進行圍護。
3.圍護的設置必須沿現場四周連續進行,不能有缺口,或個別處不堅固等問題。
4.各生產廠點應有堅實完整的圍墻。
第五條封閉管理
1.作業場所應有固定的出入口,大型工地的出入口應設置大門便于管理。各局院、控股公司要制定各單位自己統一的大門及圍護樣式,大門上要有明顯的單位名稱標示,且要涵蓋“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字樣,圍護結構的外立面要有能夠反映企業文化和安全文化的宣傳標語。
2.出入口處應建立警衛管理制度并設專職警衛人員負責。
3.進入生產場所的作業人員都應整齊佩戴統一樣式工作卡。
第六條作業場地
1.作業場所應繪制總平面布置圖,且明確標注安全設備設施安設位置、安全應急通道,作業現場工具、構件、材料的堆放必須嚴格按照總平面圖放置。
2.主干道、材料堆放場、設備設施安設處要硬化,場區其他地面根據條件進行硬化,場地要平整堅實,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
3.作業場地應有循環干道,且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構件物料,道路應嚴整堅實,無大面積積水。
4.工程作業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統一沉淀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污染作業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泥漿溝與泥漿池應做好規劃,邊緣平整,用后及時填埋。
5.作業場所中的臨邊部位應加強防護,泥漿池、坑邊、懸崖邊等有墜落和淹溺危險的部位應設置高度1.2m以上的堅固圍欄,涂刷黑黃警戒色,懸掛“當心墜落”等有針對性的安全標志。
6.作業場所應根據生產情況設置固定的吸煙室(處),場所內除吸煙室外的其余地方嚴禁吸煙,吸煙室(處)應遠離危險區并設必要的滅火器材。
第七條材料堆放
1.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按品種、分規格堆放,并設置明顯標牌,標明種類、規格、產地、進場日期和數量。
2.各種物料堆放必須整齊。磚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應一頭齊,鋼筋、鉆桿、鋼模板等易腐蝕的物品應墊高存放;生產車間的物料按加工使用的工序不同堆放,要整齊劃一。
3.各局院、控股公司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制定嚴格的存放和使用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混放、露天存放,并有專人嚴格管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場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設置,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和設施。
第八條作業場所生活
1.作業場所的作業區與辦公區、生活區應有明顯的界限,且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或收有有效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
2.寒冷地區冬季使用煤炭爐采暖的生活區必需建立嚴格的動火和防煤氣中毒制度,設備設施完善,爐火統一設置,有專人管理并有崗位責任。
3.作業現場生活區用電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用電規程和規定,電力線路、設備、設施配備齊全,且必須規范使用。
4.室內照明能采用安全電壓的要采用安全電壓,如不能采用安全電壓,線路、燈具不得低于2.5m,不準在電壓在36v以上的電線上晾曬衣服;帳蓬內照明線必須采用橡套電纜,板房內可用雙層塑套電線并穿管規范敷設,各接頭處嚴密包扎;禁止一閘多接現象。
5.炎熱季節生活區應有消暑、防蚊蟲叮咬和食物中毒措施,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得作業生活環境。
6.宿舍內床鋪被褥統一,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干凈,有安全通道,宿舍門向外開,室內無異味,嚴禁睡通鋪。
7.宿舍外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垃圾不亂扔亂倒,應設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圍道路平整。
第九條現場防火
1.作業現場應制定消防制度,配備充足、合理、合格的消防設施,有檢查、有落實、有記錄。
2.按照不同作業條件,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防火溝、防火帽、禁止吸煙等)。
3.作業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有明火作業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時應寫明要求和注意事項),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4.生產車間的消防通道應暢通,無障礙物。
第十條治安綜合治理
1.作業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責任分工,并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2.治安保衛工作應該措施得力,效果明顯,保證作業現場的安全與穩定和社會安定。
3.員工宿舍不得容留不明身份人員住宿,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一條作業現場標牌
1.各局院、控股公司應制定各自統一的作業場所標示牌。標示牌要美觀大方,單位名稱突出,能夠充分體現單位文化和安全文化,充分展示單位形象。
2.作業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七牌兩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圖、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可根據各地方行政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3.如果有的地區和項目認為內容還應再增加,可按地區和項目要求增加。五牌的內容沒有具體規定,可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及本工程特點進行要求。
4.作業場所應設明顯的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張貼安全標語。
5.作業場所必須在明顯、合理位置設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制度上墻,規程到位。
第十二條現場安全標志
1.作業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懸掛符合《gb2894—1996安全標志》的安全色標,并應繪制作業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圖。安全標志布置圖應有繪制人簽名,并經項目經理審批。
2.安全標志的大小規格應符合要求,既便于懸掛,又清晰醒目。環境信息的懸掛式或柱式的標志下緣距地面不得低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應放置在提醒物的周圍,不得隨意放置。
3.安全標志應設置在醒目與明亮處,使人能夠有足夠時間注意到它所指示的信息與內容。
4.安全標志不能放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物體移動看不到標志。
5.較大的作業場所應設置多個標志牌,不同類型的標志牌同時設置時,應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而下地布置。
6.根據不同的情況,作業現場一般的安全標志有:
禁止類:禁止吸煙、禁止合閘、禁止轉動、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通行等;
提示類:注意安全、當心觸電、當心電纜、當心機械傷人、當心吊物、當心墜落、當心落物、當心坑洞、當心塌方、當心車輛、當心滑跌等;
指令類: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手套、必須穿防護鞋、必須系安全帶等;
提示類:可動火區等。各作業現場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7.安全色標應有專人管理,作業條件變化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生產設備與用電
1.各種生產設備必須保證完好,防護措施和裝置齊全有效。
2.設備放置穩固、整齊,安全通道保持暢通。
3.現場使用的發電機等機械設備應有防雨棚,用石棉瓦等阻燃物搭建,有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必須配置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4.發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接零保護系統。
5.發電機應做好接地保護措施,將工作接地線與鋼釬用焊接或螺栓緊固打入土中。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和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6.使用電焊機時應在干燥的高處搭建防雨棚,電焊機下墊放干燥的木板。
7.交流電焊機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地線不得用金屬構件或鋼筋等材質的物體代替。焊把用完后將線盤好掛起,不得放在地上。
8.電焊機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每臺交流電焊機都應加裝空載降壓保護裝置。
9.各種配電箱應保持完整,門、鎖齊全,噴涂統一顏色油漆及企業標志,高度符合標準并基本一致。配電箱內不得放置雜物。
10.所使用電纜線應完整無破損,無漏電現象,電纜過路架設高度4m,埋設深度不小于0.7m;其它部位架設1m。架設所用工具應統一,電纜與架設工具之間保持絕緣。
11.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并裝設符合要求的專用照明開關箱。
12.作業現場所用碘鎢燈應采用三芯橡套電纜,與金屬支架絕緣,安裝高度3m以上,移動時人員要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室內照明高度及電壓符合2.5.5條之要求。移動式和鉆塔上的照明應采用36v電壓并使用橡套電纜,接頭處包扎嚴密。光照強度符合安全要求,燈具架設與安裝方式應基本一致。
13.手持電動工具絕緣合格,有漏電保護裝置,電源線完整規范不亂扯。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
1.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工作服應領口、袖口、下擺“三緊”。
2.按規定要求穿戴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作業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電工人員及潮濕作業場所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絕緣手套和絕緣鞋,2m以上高度必須使用安全帶,粉塵作業場所必須使用防塵口罩,野外作業配備防滑鞋,其它必須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按有關規定使用。
3.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和方式必須規范。安全帽必須系下頷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防塵口罩不能用紗布口罩代替,各種勞動保護用品該使用時必須使用。
4.勞動保護用品加強管理,破損及報廢時及時更換。
第十五條生活設施
1.作業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
2.建筑物內和作業現場應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
3.食堂建筑、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生熟食應分別存放,食堂炊事人員穿白色工作服,食堂衛生定期檢查。
4.保證作業場所作業人員能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專人管理。
5.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作業垃圾混放,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保健急救
1.作業現場應有一般的常用藥品,教育員工懂得一般急救處理知識。
2.為保障作業人員健康,應在流行病發季節及平時定期開展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環保要求
1.作業場所應建立不擾民措施,應針對作業工藝設置防塵和防噪音設施,噪聲控制期間內做到不超標,經常進行檢查并與社區定期聯系聽取意見,對合理意見及時處理,工作有記載。
2.按當地規定,在允許的作業時間之外必須作業時,應有主管部門批準手續,并作好相關協調工作。
3.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局院、控股公司應制定相應的更加具體可行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辦法,報總局備案。
第十九條本規定未盡事宜及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外事條款有悖之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外事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預防火災注意事項
1.辦公場所的電器設備比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空調器、冰箱、微波爐及各式充電器等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2.因辦公場所電器多用插座供電,使用時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發熱失火。
3.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不測;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4.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5.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查看其工作溫度。
6.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7.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8.電暖器、飲水機、空調機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9.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10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11.下班勿忘關閉電器開關,要確保辦公場所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12.切忌在辦公場所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13.切忌亂扔煙頭,煙頭應放入盛有水的煙灰缸內,不能隨手扔在垃圾桶里或地上,以免引起火災事故的發生。
14.切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15.切忌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16.切忌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火災事故應急辦法
1.報警程序:
發生火災時,現場馬上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110),報告內容為:“地方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辦事處安委會及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在向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并組織人員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1.組織實施:
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消防車到來之后,要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消防水帶等。
無關人員要遠離火災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2.撲救方法: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如系電力系統引發的火災,應當先切斷電源,而后組織撲救。切斷電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導電性物質滅火。
把著火點附近的可燃物搬開,防止火勢蔓延。
三.注意事項
火災事故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友誼縣潤達出租車服務有限公司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8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辦公場所的辦公室、計算機房、財務室、檔案室、停車場(庫)、會議室等安全管理職責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場所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職能
2.1各單位行政后勤部門負責辦公場所的室外區域和室內公共區域(停車場(庫)、公用會議室、樓道過道等)的安全管理;負責辦公場所一般辦公設施、設備、用具的安全管理;
2.2各單位廠長(經理)辦公室負責安排辦公場所節假日的值班;
2.3各單位安保部門負責對辦公場所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2.4各部門負責所屬辦公場所的安全管理。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一般安全要求
3.1.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衛工作。
3.1.2下班后,最后離開者應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后離開辦公室。
3.1.3辦公室的門窗應保持完好、牢固。
3.1.4辦公室內各種文件、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于保險柜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
3.1.5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3.1.6辦公場所內的設備設施等應定置擺放,通道以及暖氣、電氣設施上以及電氣柜內、消防卷簾門下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3.1.7辦公室鑰匙不得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3.1.8逢節、假日,各單位應安排專人值班,并進行嚴格檢查,并保存記錄。
3.2電氣安全要求
3.2.1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水壺等電加熱器具;嚴禁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設備;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
3.2.2辦公場所在電器設備應明確管理責任人,大功率電加熱器和專用電工用具應明確使用人員,使用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停止使用并立即報修;電氣設備設施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2.3各單位應明確辦公場所電氣管理部門,配置維修電工負責電氣維修檢查,任何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行電氣作業;有變配電設備設施的,應單獨設立變配電室,配置值班電工。
3.3消防要求:
3.3.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安裝配備有效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3.3.2建立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器材配備示意圖或清單,包括配備位置、型號和數量等;滅火器材應定置存放,有器材編號。
3.3.3消火栓、滅火器應在檢驗有效期內,每月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進行合格檢查,并填寫和保存檢查記錄。
3.3.4不得隨意移動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變動消防系統工作狀態、確需移動或變動時,應通過安保部門批準;消火栓、滅火器前方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用過的滅火器不應放回原處。
3.3.5辦公場所應劃定吸煙區,并放置煙缸等用于煙頭熄滅的裝置;嚴禁在吸煙區外吸煙,嚴禁煙頭未熄滅人員離開現場。
3.3.6安全出口、應急疏散和照明設施應保持完好,定期檢查并保持記錄。
3.3.7應定期進行消防演習、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設備使用培訓。
3.3.8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3.3.9應委托有資質的機構,每年對辦公樓進行一次消防設施檢測,并保存檢測報告。
3.4環境、健康要求
3.4.1辦公室保持整潔、衛生,通風良好;定期消毒,防止傳染病傳播。
3.4.2辦公室裝飾應由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裝修材料等應符合國家消防和健康環保標準,裝修后應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達標后方能投入使用。
3.4.3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并由專業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定期清洗,并保存清洗記錄;每年應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至少進行1次衛生狀況檢測,并保存檢測報告。
3.4.4集中空調應適時開啟,夏季氣溫低于26℃時,原則上不開啟空調。空調設置溫度夏季應控制在26℃或以上。
3.4.5在辦公時間,辦公室內禁止植物殺蟲作業及產生異味、噪聲的施工。
3.4.6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對飲用水凈水加熱裝置的過濾裝置進行定期更換;每年應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至少進行1次衛生狀況檢測,并保存檢測報告。
3.5室外區域的要求
3.5.1室外空調機組、室外照明設施等應安裝牢固,支架無嚴重銹蝕和變形現象,固定螺栓無松動現象;電線無破損、不松弛;燈具和燈管不松動、無脫落現象。
3.5.2窗臺、露臺等處不得放置花盆及其他無固定措施的物品,防止遇外力或大風墜落傷人。
3.5.3應規定室外通道的車流、人流走向,有條件的路段應實行人車分流;應對進出辦公場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使其規范停車,車輛限速15公里/小時;視線受到遮擋的轉彎處應設置凸面鏡。
3.5.4下雨時,辦公場所進口處應放置防滑標志牌,并設有放置雨傘的裝置,保持地面整潔、干燥。
除上述通用要求以外,財務室、檔案室、計算機房、停車場(庫)、會議室應符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3.6財務室的要求
3.6.1財務室及現金存放處應安裝防盜門,設置防盜報警系統,如處較低樓層的宜加裝可開啟式防盜窗。各類安防設施應定期檢查,并保存記錄。
3.6.2財務部門保存現金必須設置保險柜,保險柜與地面要有牢固的連接,保險柜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3.6.3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7檔案室的要求
3.7.1檔案室應安裝防盜門,設置防盜報警系統,如處較低樓層的還應加裝防盜窗。各類安防設施應定期檢查,并保存記錄。
3.7.2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應進入檔案室。
3.7.3較重的資料宜存放在底層;超過2m的資料柜應設置取物梯臺。
3.7.4室內不應使用照明、電腦以外的電氣;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3.7.5懸掛明顯的禁煙、禁火等標示;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3.8計算機房的要求
3.8.1工作人員、到訪人員出入應登記;禁止帶領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出機房;禁止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設備。
3.8.2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熾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設備;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設備前,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批準,并在保證線路保險的基礎上使用;外
來人員需要用電的,必須得到機房管理人員允許,并使用安全和對機房設備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
3.8.4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
3.8.5機房門口設置“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的標識,機房內設置相關的安全標識,包括預防觸電等;標識應齊全、完好。
3.8.6機房除紙介質等易燃物質外,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產生二次破壞的滅火劑。
3.8.7機房使用的磁盤柜、磁帶柜、終端點等輔助設備應是難燃材料和非燃材料,應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靜電措施;機房內所使用的紙,磁帶和膠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屬柜內。
3.8.8每季度應徹底清除ups不間斷電源機內的積塵,并保存記錄。
3.8.9在危險性高的位置應張貼相應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實際操作時應嚴格執行。
3.8.10應定期檢查機房的溫、濕度情況,并保存記錄;應注意天氣對機房的影響,下雨天時應及時主動檢查和關閉窗戶、檢查去水通風等設施。
3.9停車場(庫)安全管理
3.9.1停車場(庫)必須有專職保安或車管員24小時值班,并建立相應的崗位職責;采用自動管理系統的,現場應設置監控系統和緊急報警電話,并設專人在監控室負責監控。
3.9.2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設施,配備滅火器,由專人定期檢查維修,并保存記錄。
3.9.3停車場(庫)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限速、減速、消防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9.4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標志齊全,并張貼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圖;安全出口門應完好無破損,能關閉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嚴禁堵塞或變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暢通。
3.9.5停車場(庫)內張貼提示標識,提醒駕駛人員不要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遺留在車輛內,離車時應鎖好門窗等。
3.9.6在停車場(庫)應劃分單位車輛和個人車輛停車區域;出入口處和必要位置設減速帶、路障和防護欄。
3.9.7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保安或車管員指揮,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本單位人員停車的,由停車場(庫)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登記,發放停車證,并指定停車區域;外來車輛,由保安或車管員要求其駕駛人員填寫《外來車輛登記表》,并留存駕駛人員行駛駕照后,發放停車證,方可允許其到指定停車區域停放;車輛停放高峰時段應加派人員現場疏導。
3.9.8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場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辦公場所的停車場(庫)。
3.9.9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應立即處理。
3.9.10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3.9.11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汽油、煙花爆竹、打火機加氣罐、油漆及稀料等;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嚴禁在停車場、停車庫內吸煙和動用明火;需施工作業時,應辦理審批手續。
3.9.12停車場(庫)內不準人員留宿;不準臨時搭建建筑設施。
3.9.13如相關部門需召開大型會議、舉行大型活動,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告知車輛主管部門,以便提前安排停車場的車輛停放。
3.9.14應制訂停車場(庫)現場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評價預案的可行性。
3.10會議室管理
3.10.1會議室應設定人數限額,舉辦會議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3.10.2會議室安全出口和疏散標志齊全,并張貼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圖;安全出口門應完好無破損,能關閉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嚴禁堵塞或變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暢通。
3.10.3會議室應配置專人負責燈具、擴音、投影等電氣設施管理;大型會議室(50人以上)停電時有應急照明;燈具使用功率應確保不會引燃易燃物;會議開始前檢查電氣設施,會議結束后,關閉總電源后方可離開。
3.10.4會議室應劃分為無煙會議室和有煙會議室,無煙會議室應在醒目處張貼禁止吸煙的標志,并嚴格執行禁煙規定;有煙會議室禁止亂丟煙蒂,應配備煙灰缸,會前由專人在煙灰缸內放入些許水,會后清空煙灰缸,確保會議室內沒有煙蒂才能離開。
3.10.5搭建臨時性室外會議場所,應針對防火、疏散、電氣安全、人數限額等內容編制臨時性室外會議場所搭建方案,并經過安保部門審核,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根據政府要求,需報政府消防、公安部門批準的,應辦理批準手續后方可搭建;搭建完成后,應組織由安保部門參加的場所驗收,并保持記錄;
3.10.6舉辦超過100人的大型會議,應事先制定會議方案,明確會議現場安全負責人,并根據情況確定現場防火、疏散、通風等具體措施。
4記錄與報告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9
1、室內課堂教學
(1)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不拖堂,如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以及上課時教師無故離開教室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3)循循善誘,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人格。
(4)在課堂教學中,任課教師要落實點名制度,對缺席的同學要查明去向,并及時向班主任老師通報,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包課堂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5)上實驗課的教師要組織好學生實驗,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一、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二、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驗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驗,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驗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實驗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三、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不懂就問,有問題及時向老師匯報。
(6)到專用教室上課,要求學生排隊前往,班主任教師必須親自將學生送到上課地點,下課后由任課教師將學生送回到教室交給班主任教師。
2、室外課堂教學
(1)體育課:
一、上課鈴一響,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二、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三、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四、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必須向體育老師請假,經體育老師同意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教室有學生,卻無人管理的情況。
五、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①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和學校領導。
②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③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
④體育教師事后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學校。學校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了解和性質認定。
六、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七、體育組每學期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八、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前下課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2)其他室外課及外出活動:
一、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活動課和體育鍛煉必須堅持“學生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設備、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盡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教師必須全程參與,精心組織,全程監控。
二、學生到校外參加各類活動:
①直接組織者要在活動前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以年級段為單位的活動,要在活動前一周向教導處上報活動方案,學校須進行安全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實施。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準。
②班主任要在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對個別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學生的安全。
③重大活動如春游、校級領導要親自帶隊,每個班安排兩名教師負責學生的活動。
④帶隊領導、年級組長要將手機等通訊設備開通,隨時隨地取得聯系,確保聯系暢通。
⑤學生活動時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實踐活動課要有計劃、有組織,有專門指導教師確保安全。
四、室外課一定要求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對服裝、鞋類不符合上課要求的學生要求其予以更換。
3、責任追究
成立課堂教學安全管理責任追究領導小組,對教師安全責任進行認定,確因教師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傷害發生的,如體罰、變相體罰、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上“放山羊”課,中途離崗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上課教師的責任,并作如下處理:
一、上課教師必須馬上到學生家里進行慰問,作出必要的解釋,并向學校作書面檢討。
二、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情節特別嚴重者報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記入不稱職檔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0
一、大型活動及場所安全管理要求
(一)凡舉辦文藝活動、集會和各種文體比賽等校級大型活動,必須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責任制。
(二)主管人員根據大型活動安全要求,建立相應的管理組織和規章制度,并根據舉辦活動的地點、場所、人數、環境、氣候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舉辦大型活動,除保證活動的正常進行外,要嚴防發生各類事件的發生,嚴防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性事故和各類安全事故。
二、大型活動及場所安全防范措施。
(一)對經常舉辦大型活動的場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二)舉辦活動前,主管和承辦的負責人到現場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開展事故預想活動,采取相應措施。
(三)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增強其安全防范意識,明確安全防范任務、責任、要求。
(四)加強對活動場所火源、電源、氣源、水源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加強對活動用設施、設備、用具、用品管理,嚴防各類案件、事件、事故的發生。
(五)主管、主辦單位、派出維持秩序人員,禁止無關人員入內,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內,禁止打架斗毆、起哄鬧事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創造一個文明祥和、秩序井然、有安全感的環境。
(六)妥善處置各類情況并及時請示、報告。
(七)學校安全主管領導和安全員要嚴格實施檢查、監督。
(八)對因違反大型活動管理制度、規定而造成的各類事故,舉辦大型活動的主管、承辦人員負全部責任,視情節依據有關法規、規定處理。
三、舉辦大型活動審批手續。
舉辦大型活動必須在舉辦活動前兩天提出書面申請(舉辦時間、地點、場所、人數、內容、負責人等),分別向分管領導申報和學校行政會議討論,經批準并在學校備案后方可舉辦。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1
1.加強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對重大危險、危害因素,編寫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
3.從業人員全部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成績合格持證上崗。
4.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操作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重大危險、危害因素消防配置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6.重大危險源罐區儲罐必須標明介質的`名稱和危險物品標志。
7.重大危險、危害因素由專人保管,管理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且熟悉危險化學品儲存規定。
8.重大危險、危害因素、有毒現場必須備防護、防毒器材及救治藥品。
9.重大危險、危害因素必須設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檢測。
10.建立重大危險、危害因素檢測、評估和監控措施,并報所在區縣和市安監局備案。
11.重大危險、危害因素現場必須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2.重大危險、危害因素區域設置火災報警裝置。
13.建立事故檔案,按照“四不放過”要求,認真處理,并保持有效記錄。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2
本管理制度內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機械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
第一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在生產勞動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第二條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三條新進廠、臨時參加勞動(實習、代培)、變換工種、復工的人員以及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操作人員,不準參加生產或獨立操作。電工、起重、沖壓(剪)等特種作業人員,均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許可證操作。外來參觀學習人員,亦應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關人員帶領。
第四條職工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本工種崗位所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或用具。要把過長(拖過頸部)的發辮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襟);不準穿腳指及腳跟外露的涼鞋、拖鞋;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塵毒作業人員在現場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場所,不準穿能集聚靜電的服裝;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作業場所。
第五條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聯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第六條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在封閉廠房(空調、凈化間)作業和深夜、加班作業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七條凡運轉的設備,不準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準站在旋轉工作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裝卸、測量工作或需要拆卸防護罩,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或敞開防護罩開車;不準超限使用設備機具;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及時切斷電源。
第八條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或進行工作前,必須在動力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專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一切動力開關在合閘前應細心檢查,確認無誤后方準合閘。
第九條一切電氣、機械設備及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地)裝置并保持其連續性。非電氣工作人員不準改裝電氣設備和線路。使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確認絕緣可靠,并配用漏電保護器;行燈和機床應配備隔離變壓器,采用安全電壓;容器內和危險潮濕地點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十條在生產車間或生產場地行走,要走指定通道,并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嚴禁在吊物、吊裝設備下通過和停留;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欄和標志,夜間設紅標燈。
第十一條各班組崗位應設安全員和防火責任人,并將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懸掛張貼。
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動火、易燃或承載壓力容器、管道動火施焊、爆破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必須向有關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在易燃、易爆等場所應在所在的明顯位置懸掛安全、警告、提示標志,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設置使用安全防爆電器,不準隨意拆除警告標志、防雷接地等裝置,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滅火工具不準隨便動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無關物品。
第十三條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管理。要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購買、入庫、領取、發放、使用、銷毀等手續。要執行“雙人保管、雙人雙鎖、雙人雙帳、雙人發貨、雙人領取”的五雙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變、配電室、乙炔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第十五條職工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責任搞好生產作業環境的安全衛生。生產現場的工件與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要保持廠區、車間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粉塵、廢料和工業垃圾。
第十六條生產過程發生有害氣體、液體、粉塵、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必須使用防塵、防毒裝置和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應先檢查和開動防護裝置、設施,確認運轉有效方能進行作業。
第十七條新安裝或經過大修以及經過改造的設施、設備,需經安全驗收合格后,方準進行生產作業。
第十八條嚴格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排除并記入值班記錄;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水、電、汽閥門;熄滅火種,檢查、清理場地。
第十九條發生人身傷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時搶救受傷人員,立即報告領導,并保護好現場。職工因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損害,可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3
第一章儲氨區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規定
第一條工作人員進入氨區不能穿有鐵釘的鞋。
第二條進入氨區手機等通訊工具必須關機。
第三條不得把火機等火種帶入氨區,嚴禁吸煙。
第四條氨區檢修作業需要動火時,必須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場。
第五條在氨區進行檢修工作或運行操作時,必須使用銅制或銅合金工具。
第六條氨區在線檢漏儀發出報警后,必須戴正壓式呼吸器或便攜式防氨全面具方可進入檢查。
第七條在便攜式檢漏儀測定無殘留氨氣且確認風向后方可取下正壓式呼吸器或便攜式防氨全面具。
第八條氨區設備、管道進行檢修,必須使用氮氣進行氣體置換。
第九條氨區設備、管道進行檢修,必須戴正壓式呼吸器或便攜式防氨全面具方可進入。在便攜式檢漏儀測定無殘留氨氣后方可取下正壓式呼吸器或便攜式防氨全面具。
第十條卸氨車輛進入氨區必須安裝阻火器。
第十一條卸氨前必須確認接地線已安裝好。
第二章儲氨區安全防護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為防止儲氨區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安全、避免財產遭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第十三條進入儲氨區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進入儲氨區進行維修、消缺工作,應事先與當班運行負責人聯系,辦理相應工作票后方可進入。
(二)非當班人員進入儲氨區,必須經過氨區值班人員許可,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謝絕無關人員進入。
(三)進入儲氨區人員應熟悉有關安全知識并遵守《脫硫儲氨區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四)進入儲氨區嚴禁攜帶火種,必須關閉手機、對講機以及其他無線通訊工具電源。
(五)凡進入儲氨區工作的人員,應按照《安規》規定著裝,進入儲氨區后必須隨手關門。
(六)凡進入儲氨區工作的人員,若不能遵守上述規定,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
第十四條儲氨區防火安全規定
(一)氨是一種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易發生爆炸,其下限為:氨16%、空氣84%,其下限:為氨25%、空氣75%。
(二)儲氨區設備管道凍結,只能用蒸汽或熱水解凍,嚴禁用火烤。
(三)儲存、補充或置換氨氣時,均應緩慢開關閥門,使氣體緩慢放出,嚴禁急劇操作、排放,防止因沖擊、摩擦引起自燃爆炸。
(四)液氨系統氣密性檢查,應使用肥皂水或氨檢漏報警儀進行,嚴禁用火檢測。
(五)儲氨區應備有正壓呼吸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石棉布等消防器材,值班員負責妥善保管,并應熟知使用方法。
(六)儲氨區管路、設施不許接觸油脂和油類,以防劇烈氧化而燃燒,進行調整維護時,手和衣服不應沾有油脂。
(七)氨區設備運行中進行操作和檢修工作應使用銅或渡銅工具,以防止產生火花;工作中嚴禁敲擊,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法蘭盤等設備。
(八)儲氨區應備有2%稀硼酸溶液、防護眼鏡、橡膠手套等,以備卸氨時和設備出現漏氨故障時防護用。
(九)儲氨區內嚴禁明火、吸煙以及進行可能產生明火的工作。
(十)工作人員不準穿合成纖維或毛料工作服,進入氨區不準穿釘子鞋。
(十一)外來人員進入儲氨區應嚴格執行《脫硝儲氨區安全防火管理規定》,服從值班員的管理。
(十二)未裝阻火器的運送氨氣的機動車輛嚴禁進入儲氨區。
第十五條儲氨區動火工作規定
(一)儲氨區檢修需要動火時,必須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并且對工作區域氨氣含量進行測定必須小于25ppm。
(二)盡量避免在氨區動火,有些設備可以拆下來拿到禁火區外動火后再送回裝上。
(三)動火設備內氨氣排放應徹底,確實排放徹底后與系統的隔離措施如加堵板或法蘭脫開應及時進行,不能相隔太長時間,以免氨氣漏入動火設備內。
(四)動火期間密切注意設備參數,如儲氨罐壓力變化等,盡量避免運行操作。
(五)辦理動火工作票后還必須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
第三章供氫站安全防護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為防止供氫站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安全、避免財產遭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第十七條進入供氫站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進入供氫站進行維修、消缺工作,應事先與當班運行負責人聯系,辦理相應工作票后方可進入。
(二)非當班人員進入供氫站,必須經過供氫站值班人員許可,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謝絕無關人員進入。
(三)進入供氫站人員應熟悉有關安全知識并遵守《供氫站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四)進入供氫站嚴禁攜帶火種,必須關閉手機、對講機以及其他無線通訊工具電源。
(五)凡進入供氫站工作的人員,應按照《安規》規定著裝,工作人員不準穿有釘子的鞋,進入供氫站后必須隨手關門。
(六)凡進入供氫站工作的人員,若不能遵守上述規定,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
第十八條供氫站安全防火規定
(一)氫氣是易燃易爆危險氣體,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有發生爆炸或起火的危險:
1.容器內(如儲氫罐、氫冷發電機)氫氣純度降低到96%以下時;
2.容器內含氧量超過2%時;
3.氫系統漏氫,漏氫地點周圍有明火時;
4.排氫速度過快,氫氣流速摩擦產生著火和爆炸現象;
5.空氣中氫氣含量在5%~75%范圍內。
(二)運行和檢修人員在供氫站內必須穿著防靜電服裝及鞋等。
(三)運行和檢修人職工作時使用銅制工具或渡銅工具進行操作。
(四)供氫站周圍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供氫站附近,應備有必要的消防設備。
(六)如必須在氫氣管道附近進行焊接或點火的工作,應事先經過氫量測定,證實工作區域內空氣中含氫量小于3%并經廠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工作。
(七)供氫站內的管道、閥門或其他設備發生凍結時,應用蒸汽或熱水解凍,禁止用火烤。
(八)儲氫設備(包括管道系統)進行檢修前,必須將檢修部分與相連的部分隔斷,加裝嚴密的堵板,并將氫氣置換為空氣或氮氣,方可進行工作。
(九)排出帶有壓力的氫氣時,應均勻緩慢地打開設備上的閥門和節氣門,使氣體緩慢地放出或輸送,禁止劇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十)氣瓶應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熱,并盡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
(十一)儲氫管道上的安全門應定期校驗,保證動作良好。
(十二)由于漏氫而著火時,應用二氧化碳滅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氫處不使氫氣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斷絕氣源。
(十三)供氫站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裝置,門窗應向外開,室外還應裝防雷裝置。
(十四)所有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以及檢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應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動火作業規定
(一)在離供氫管道、氫發電機、排氫管道及其周圍5m范圍內氫危險區域,嚴禁明火入內,應避免動火作業,如必需動火時,應使用動火工作票。
(二)參加氫系統動火的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氫的性質,氫系統的運行情況以及防火要求,要經測氫儀測定氫含量在允許動火范圍內方可動火作業。
(三)氫氣系統動火檢修,必須保證系統內部和動火區域氫氣的最高含量不超過0.4%。
(四)檢修需要動火時,必須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必須保證系統內部和動火區域氫氣的最高含量不超過0.4%。
(五)辦理動火工作票后還必須辦理《熱力機械工作票》。
第四章油泵房安全防護規定
一、消防管理
第二十條任何人員進入油區之前,必須將隨身攜帶的火種及可能產生火花的物品存放于門外專用火種保管箱內,如火柴、打火機、鑰匙、鐵釘、可燃性物質等能夠引起火災的物品。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員進入油區時,著裝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要求,不準穿帶鐵掌、鐵釘等易產生火花的鞋子進入,禁止穿化纖等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
第二十二條任何人員不得在油區內隨意脫換衣服,杜絕任何靜電火花的產生。
第二十三條任何人員在進入油區之前,應觸摸專用的防靜電裝置,以釋放人體靜電。
第二十五條油區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油污,不準儲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雜物。
第二十六條油罐噴淋水裝置定期試驗,確保管路暢通。
二、動火工作管理
第二十七條進入油區進行檢修、消缺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第二十八條油區動火作業時所需物品,必須憑動火工作票和工作人員的有效證件,經值班人員審核無誤后,方可攜帶入內。
第二十九條動火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中規定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完好齊全,監護人到位,并保證連續監護;工作結束時,及時清理現場,不留任何火種,并經運行值班人員驗收合格。
第三十條工作人員離開油區前,應事先向運行值班人員申明,經運行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現場無引起爆炸或燃燒的可疑物時,方可辦理離開登記手續。
工器具管理
第三十一條任何人員進入油區之前,必須關閉手機、對講機等通訊工具。
第三十二條在油區內使用的所有工器具、通風機、電機、照明燈具等必須為防爆型,手動工具必須選用銅制或其它不產生火花的材質。
外來參觀人員管理
第三十三條外來參觀人員進入油區須經安全監察部批準,由相關生產人員陪同,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后方可進入,并接受運行值班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外來參觀人員在5人以上的,須分批進入參觀,每次進入人數不得超過5人。
第五章高低壓配電室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未經許可人員一律不準進入高低壓配電室,經批準須進配電室的人員,必須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第三十六條進入高低壓配電室對設備巡視,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對重大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
第三十七條在維修和事故處理等情況下,除檢修人員、操作者、監護人和電氣負責人外,其他人員嚴禁入內,事畢后,在場人員必須做好登記。
第三十八條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人員,按規定路線巡視,不準做與巡視無關的其它工作。
認真落實防止小動物進入配電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員出入各工作室要隨手關好門窗,以防小動物入室發生事故。
第三十九條高低壓配電室內,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
第四十條保證高低壓配電室內的門窗完整,開閉靈活,普通和事故照明應完整齊全,房屋不漏雨水,電纜溝無進水等。
第四十一條高低壓配電室內照明應符合要求,應配備足夠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風、通訊設備良好可用。遇有影響工作的缺陷時,管轄責任部門應及時消除。
第四十二條高低壓配電室的安全警示與標示齊全符合要求,進入高低壓配電室的所有電纜孔洞都應用阻燃材料封堵嚴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第四十三條高低壓配電室的雙向通道門及門鎖應符合安全要求,從室內向外不用鑰匙打開房門,從室外進入室內必須用鑰匙打開房門,出配電室時應將門鎖好。
第四十四條高低壓配電室的房門鑰匙有三把。一把專供運行值班人員使用,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值班人員巡視或借給檢修工作人員使用,全部鑰匙由集控值班人員管理并按值移交,供緊急使用的鑰匙不準挪做它用,并滿足緊急情況下隨時取用的要求,借出去的鑰匙必須登記,用完必須立即交回,不準長期占用。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4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場所安全管理制度篇15
一、目的
為加強用我礦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合理用電,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減耗的原則,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礦內的所有地面公共用電場所。
三、具體事項
1、所有公共場所的電源線路的安裝、維修都必須經過機電科批準或機電科派專職電工進行。日常檢修要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并進行定期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2、所有辦公室內空調、電腦、飲水機等用電設備下班時隨手關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