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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東魏《慧光墓志》考釋
慧光是北地理論大師和北方地理學大師的創始人。作為一代義學大師,他著述豐富,門徒眾多,歷經魏齊周以迄隋唐而影響不衰,在佛教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但其著作大多散佚,目前僅有《華嚴經義記》卷一的片段因收入《大正藏》卷85而得以保存。在這種情況下,發現有關他的新資料無疑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與價值。近年新出土的《慧光墓志》葬于東魏元象元年(538年)五月,因其內容關系到慧光的生平和北朝佛教史料的若干空白,我遂搜集資料,略做考釋如次。一、志主字慧光,字法和志文正合該志現存正定墨香閣,系藏家于2002年夏購入,賣者稱出于河南安陽北郊。志為青石質,無蓋。志面作不很規則的正方形,縱50~50.5厘米,橫50厘米,表面列棋盤格,共25行,滿行25字,全文575字。除面極平滑外,其他部分整治均不甚精細,如背面鏨痕粗糙,厚薄不一,左下角因崩落而僅厚4.5厘米,其余部分最厚可達6厘米。該志出土后已碎成數段,經拼接比勘,原文脫落而可識處以“”標出,但仍有第9行第15字,第13行第15至17字,第14行第9、17字無法辨識(圖一)。其文曰:魏故昭玄沙門大統[墓]志銘」法師字慧光,俗姓楊[氏],中山盧奴人也。道性出自天然,悟玄彰于」齔歲。童齡踐法,棲心妙境,奉禁持律,猶護明珠;戒行冰潔,若茲水」玉。而每巖棲谷隱,禪誦頤性。棲林漱沼,味道為業,幽衿與妙理雙明,」悟玄共沖旨俱遠。十二幽宗,靡不苞(包)究;三藏秘義,(罔)不該攬。內」外敷演,法音滿世,凡在輪下,咸成巴首。是使寰中義士望玄風而云」馳,日下縉英尋妙響而影萃。德音隨年而彌高,聲價與運而俞(愈)美,」德標縉林之中,望蓋□儒之上。故能仰簡帝心,請為戒師,綱紀」緇徒,動成物軌。清直之操,金石未足□其堅;秉理弗虧,威形(刑)莫能」易其志。是使慧水濁而更清,道綱翳而復顯。雖安、肇業盛秦鄉,生、」觀名播宋域,準德方仁,豈云加也?且延遐算,永茲法猷,而遷變理」恒,終同生滅。春秋七十,寢疾不救,以元象元年歲次戊午三月庚」申朔十四日癸酉,在于鄴京大覺[寺]□□□世。靈山喪寶,法宇摧」梁,門徒崩號,痛結羅□,終日悲戀,泣等熙□,[于]是天子哀至德」之長淪,悼靈音之不永,乃遣黃門侍郎賈思同宣旨吊慰,賜贈」齋施。墓夫悉逾恒式,所謂善始令終,存亡佩寵者也。十七日丙子,」道俗虔送,遷窆于(豹)祠之西南。四部望高墳而殞涕,學徒撫幽泉」而長悲。徘徊顧慕,莫之能返。乃相與刊之玄石,永茲泉堂,庶靈音」妙趣,千載而弗朽。其辭曰:」寥寥玄門,(實)誕伊彥。高排世網,超升物先。贊幽扣微,無藉不練。體」明三空,神鑒七見。光詮淵猷,敷闡沖則。群盲啟悟,迷徒曉或(惑)。元名」其能,焉測其德?;瘋洚斒?聲周遠國。道懋曩哲,德逾時賢。高步紫」閣,談幽語玄。綱紀緇眾,芳響流傳。皇衿降眷,朝仕祗虔。業也難」留,遷光掩輝。緇林摧柯,法網維。玄素同泣,匠徒齊悲。敬刊玄石,」勒銘題徽?!垢鶕捏w及上下文,可以推斷出第9行損字應作“比”或“況”。志文稱志主字慧光,俗姓楊,中山盧奴(今河北定州)人,幼年出家,佛法精深,曾為東魏孝靜帝授戒。元象元年三月十四日卒,享年七十。十七之后即五月二十三日辛巳或二十四日壬午,信徒們將他葬于鄴都西門豹祠之西南。因為生前因緣,孝靜帝特地派遣黃門侍郎賈思同致奠,一來告慰亡靈,二來示以優寵。按,賈思同字士明,齊郡益都人,太常賈思伯弟,《魏書》卷72、《北史》卷47有傳。思同通經學,遷鄴后,除黃門侍郎,兼侍中、河南慰勞大使,與志文正合。此外,思同還與國子祭酒韓子熙并為侍講,授靜帝《杜氏春秋》。以此身份臨喪,足見慧光生前名望之高,地位之重。志中“童齡踐法”一句,若斷為事實,慧光出家時應當是七歲。然而,古人運用“童齡”、“弱冠”、“而立”等年齡代稱的時候,往往只是泛指,而非精確的數字。所以,還是將其理解作“幼年出家”為妥。二、《地論》注疏宋元藏本唐釋道宣《續高僧傳》卷22有《惠光傳》,傳文頗長,且有弟子事跡,謹錄其本事如下:釋惠光姓楊氏,定州長盧人也。年十三,隨父入洛,四月八日,往佛陀禪師所從受三歸。陀異其眼光外射如焰,深惟必有奇操也,苦邀留之,且令誦經。光執卷覽文,曾若昔習,旁樂傳義,窮諸幽理,兼以劇談譎詭,態出新奇,變動物情,時談逸口。至于夏末,度而出家。所習經誥,便為人說,辭既清靡,理亦高華,時人號之“圣沙彌”也。因獲利養,受而還施,師為掌之,尋用復盡。佛陀曰:“此誠大士之行也?!北憧v而不禁,諮教誡敬而異焉。然其雅量弘方,不拘小節,贊毀得失,聲色不渝,眾益器之,而美其遠度。陀曰:“此沙彌非常人也。若受大戒,宜先聽律。律是惠基,非智不奉。若初依經論,必輕戒,邪見滅法,障道之源?!庇墒且蜓?多授律檢。先是《四分》未廣宣通,有道覆律師創開此部,制疏六卷,但是科文,至于提舉宏宗,無聞于世。故光之所學,惟據口傳。及年登冠肇,學行略周,當聞言不通華,登戒便阻,乃往本鄉,進受具足,博聽律部,隨聞奉行。四夏將登,講《僧祗律》,初以唱高和寡,詞理精玄,漸染律流,未遂聽徒云合。光知學功之所致也,義須廣周群部,乃從辯公參學。經論聽說之美,聲趙郡。后入洛京,搜揚新異,南北音字,通貫幽微,患為心計之勞,事須文記,乃方事紙筆,綴述所聞,兼以意量,參互銷釋。陀以他日密睹文言,乃呼而告之曰:“吾之度子,望傳果向于心耳,何乃區區,方事世語乎!今神器已成,可為高明法師矣。道務非子分也,如何自累?”因而流涕。會佛陀住(任)少林寺主,勒那初譯《十地》,至后合翻,事在別傳。光時預沾其席,以素習方言,通其兩諍,取舍由悟,綱領存焉。自此《地論》流傳,命章開釋,四分一部,草創基茲。其《華嚴》、《涅》、《維摩》、《十地》、《地持》等,并疏其奧旨,而弘演導(道義?)。然文存風骨,頗略章句,故千載仰其清規,眾師奉為宗轄矣。司徒高敖曹、仆射高隆之及朝臣司馬令狐子儒等齊代明賢重之如圣。常遇亢旱,眾以聞,光乃就嵩岳池邊,燒香請雨,尋即流原隰,民皆利之。又爾朱氏舉兵北伐,征稅僧尼,用充軍實,先立嚴刑,敢諫者斬。時光任僧官,顧五眾屯塞,以命直往語世隆曰:“若當行此稅,國事不在?!毖约瓤嗣?事亦遂免。其感致幽顯,為若此也。初在京洛,任國僧都;后招入鄴,綏緝有功,轉為國統。將終前日,乘車向曹,行出寺門,屋脊自裂;既坐判事,塊落筆前,尋視無從,知乃終相,因斯乖,四旬有余,奄化于鄴城大覺寺,春秋七十矣。光常愿生佛境,而不定方隅,及氣將欲絕,大見天官來下,遂乃投誠安養,溘從斯卒。自光立志貞靜,堅存戒業,動止安詳,衣裳附,晝夜存道,財無贏尺之貯;滌除便穢,誓以報盡為期。偏重行宗,四儀無妄,其法潔己獨立,七眾深崇其操。自正道東指,弘匠于世,則以道安為言;初緇素革風,廣位聲教,則惠光抑其次矣。所撰《勝》、《遺教》、《溫室》、《仁王》、《波若》等,皆有注釋,又再造《四分律疏》百二十紙,后代引之,以為義節;并《羯磨戒》本,咸加刪定,被于法侶,今咸誦之。又著《玄宗論》、《大乘義律章》、《仁王七誡》及《僧制》十八條,并文旨清肅,見重時世。……據此可知惠光俗姓楊,中山人,13歲出家,初師佛陀(跋陀)禪師,繼而自學律部,漸通義學,后因預《地論》之譯,而為《地論》名僧。他不僅學養高深,而且極富政治和外交才能,頗受權貴敬重,故朝廷先后用為僧官。70歲時,他卒于鄴都大覺寺。又,傳中的“辯公”,可能是當時名僧僧辯。僧辯是以菩提流支為首的“譯經元匠”集團的重要成員,主要擔任“筆受”,也曾參與《十地經論》的翻譯。能向此人討教,對慧光提高自己的學術修養肯定大有幫助。對比志與傳,可以發現二者所記姓氏、籍貫、卒地、年齡均同,所不同者,僅墓志作“慧光”,而《續高僧傳》作“惠光”。但《續高僧傳》有別本作“慧光”,同時禪宗六祖慧能,《景德傳燈錄》卷五作“慧能”,《壇經》則題曰“惠能”,可見“惠光”與“慧光”應系一人。至于慧、惠之異,當以墓志為準。又,《魏書·釋老志》說:“世宗以來至武定末,沙門知名者,有惠猛、惠辨、惠深、僧暹、道欽、僧獻、道、僧深、惠光、惠顯、法榮、道長,并見重于當世?!睆哪甏兔暸袛?《魏書》記載的惠光與《續高僧傳》及墓志中的慧(惠)光應該是同一個人。蔣維喬稱其為“北魏末葉人”,想必便是以此為據。此外,傳文和志文中均有其穎悟好學的記載,可以相互印證。而志中為靜帝授戒及葬所諸事,則可視為對《續高僧傳》的豐富與補充?!独m高僧傳》雖然稱慧光享年70,卻沒有記載其確切卒年。關于這一問題,目前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說法:一,籠統的北齊說,丁福保、湯用彤、黃懺華皆持此說。丁、湯根據不詳,黃懺華則在20世紀80年代說:“東魏時(534~550年),他任國僧都。北齊時(550~580年),應召入鄴都,住大覺寺,轉任國統。學者稱他為光統律師。后來在寺圓寂,年七十歲?!睍r至今日,這種說法仍有相當影響。二,北齊天保四年(553年)說,主要根據為慧光13歲于洛陽見佛陀,而佛陀進入洛陽并主持少林寺在太和十九、二十年(495、496年)間。三,東魏天平四年(537年)說,所據《續高僧傳》卷9《靈裕傳》“年始弱冠,聞慧光律師英猷鄴下,即往歸稟,會已歿世,才約七日……”之說。按,靈裕卒于大業元年(605年)正月,享年88,則其弱冠之時正在天平四年。仔細分析,第一種說法顯然是對前錄《續高僧傳》“初在京洛,任國僧都;……奄化于鄴城大覺寺,春秋七十矣”及“齊代名賢重之如圣”的理解與增飾,依據并不十分充分。而且《資治通鑒》卷155載中興二年(532年)三月,爾朱世隆征兵四方,北攻高歡,尋敗。《續高僧傳》所謂“征稅僧尼”而被慧光勸止之事,當在此時。如果沒有相當的年齡、資望,想做到這一點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慧光在北魏末年已入高齡。兩年后,即孝靜帝天平元年(534年)冬十月“丙子,車駕北遷于鄴。詔勃海王高歡留后部分”。是為東魏之始。以慧光的身份和影響,朝廷絕對不會將他留下,所以他入鄴肯定是在天平元年,而非十余年后北齊開國的天保年間?!独m高僧傳》又稱他與朝臣司徒高敖曹、仆射高隆之、司馬令狐子儒等“齊代名賢”相交甚深??贾T北朝史籍,未見令狐子儒其人,而高敖曹任司徒在天平二年三月至元象元年八月間,高隆之任仆射在太昌元年(533年)七月至興和四年(542年)四月間,皆可作為他在東魏時入鄴的旁證?!独m高僧傳》列此事于勸阻爾朱世隆之前,可見《續高僧傳》在敘事時并非“嚴格依照時間順序進行”,而是存在許多顛倒和錯誤。至于后兩種說法,雖然看起來非?!熬_”,但由于立足點根本對立,它們始終不能完全駁倒對方,成為定論。不過,在《慧光墓志》的對比之下,第二種說法的疏誤不言可知。第三種說法雖比墓志早一年,但慧光卒于“元象元年歲次戊午三月庚申朔十四日癸酉”,即次年初,考慮到古人的行文習慣及交通等不確定因素,這一誤差還是在年代學允許的范圍之內的。換言之,《靈裕傳》的記載是基本真實可信的。如此一來,慧光生年應在皇興三年(469年),而出家則在太和四、五年間。可是,此時佛陀是否在洛陽,文獻卻根本不曾涉及。照邏輯判斷,沒有記載的事未必就不曾發生過,更何況墓志還是極具說服力的材料,所以我認為有理由推斷佛陀在太和十九、二十年前就曾經到過洛陽。而這,正是《慧光墓志》的最大價值所在。三、昭玄寺“統”的性質該志被發現后,人們最初沿用首行志題“昭玄沙門大統”,將其稱作《昭玄法師墓志》。但就筆者所知,趙萬里《漢魏南北朝墓志集釋》卷6收錄兩方《惠猛法師墓志》、《僧令法師墓志》,皆存“昭玄”之名。前者年月已泐,蓋又佚失,首行作“魏故照玄沙門都維那法師惠猛之墓志銘”,“照”即“昭”也;后者作于永熙三年(534年),蓋曰“大魏故昭玄沙門大統令法師之墓志銘”,與此志列銜相同。再加上《魏書·釋老志》于孝文帝禮敬佛法諸事之后說:“先是,立監福曹,又改為昭玄,備有官屬,以斷僧務?!薄端鍟ぐ俟僦局小酚衷诒饼R部分說:“后齊官制,多循后魏,……昭玄寺,掌諸佛教。置大統一人,統一人,都維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縣沙門曹?!本砻髡研诋敃r系官署之名,則昭玄沙門大統應系職官名,不宜用作志名。有鑒于此,我認為應該將它定名為《慧光墓志》。昭玄寺職官,據《隋書》有大統、統、都維那等,而《魏書》、《北史》則有沙門統、昭玄都、昭玄都統、昭玄統等不同名稱。從文獻淵源來看,“大統”出自《續高僧傳》卷8《法上傳》,當時,包括法上在內,昭玄寺共有十統,北齊文宣帝高洋因下手批曰:“上法師可為大統,余為通統?!睋囊?通統應即普通之統,大統則是統上之統。人們對這一記載的通常理解是高洋通過加“大”字來提高法上的地位,然而此志表明在東魏時便有大統之號。如此一來,事實真相就應該是高洋以剝奪“大”字稱號來降低其他九人的地位,從而抬高法上的地位。東魏、北齊僧官制度極濫,冗員眾多,因而在主要的“統”前面加“大”字以示區別,既是一種必然,也是一種無奈。北魏末年有“昭玄都統”,都、大意義相近,則“都統”很可能就是稍后的“大統”。又,《續高僧傳·慧光傳》既言“初在京洛,任國僧都;后招入鄴,綏緝有功,轉為國統”,表明“都統”與“國統”并非一官。但是,國統究竟是都統或大統,或是“統”,僅憑文獻卻無法解決,而結合《慧光墓志》,則可以認定都統或大統就是國統。如此,昭玄統就可能下降為大統的輔助或閑散官員了,故《隋志》分列之。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才有人認為“統”相當于僧都,“大統”即都統相當于僧統。至于昭玄都,據《漢魏南北朝墓志集釋》所收《惠猛墓志》,很可能就是都維那。而《北史·高孝琬傳》校勘記(1)說:“按北齊管理佛教機關名昭玄寺,置大統一人,稱‘昭玄統’,又名‘昭玄都’?!闭J為昭玄都、昭玄都統、昭玄統為同一職官,無疑犯了想當然的錯誤。又,據《漢魏南北朝墓志集釋》卷6,僧令死后,“天子追悼,遣主書任元景詣寺宣慰”;惠猛亦生前“升帝床,入紫幕”,備受孝文帝禮遇,且前引《魏書·釋老志》有其名。凡此種種,均與慧光相仿,可見高僧之受禮遇在當時并非孤例。既然如此,《魏書·釋老志》所載元象元年秋、冬廢佛詔書之無果而終,也就在意料之中了。魏晉時期思想、學術的主流是黃老玄學,常人很難分清玄學與佛學的異同,因此,為了迎合士大夫的口味,當時的佛教僧侶大多不廢甚至積極研討玄學,如東晉名僧支道林即善講《莊子》。在北朝,玄學地位雖有所下降,但依然在漢族士人甚至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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