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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

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法律法規體系構架分五個層次涉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有:

-----------人大法律---質量法、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節約能源法--------------國務院第549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質監總局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6001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5001

-------------GB7588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16899自動扶梯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25194雜物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T18775電梯、自動扶梯維修規范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TSG引用標準GB、GB/T、JB等法律法規知識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執行日期:(P1)原來第373號令2003年2月19日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由朱镕基總理簽署第549號令已經2009年1月14日國務院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溫家寶總理簽署。特種設備范圍:(P11)

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目的:(P11)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電梯定義:(P37)

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第5條規定

(P12)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第9條規定

(P12)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舉報。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17條規定

(P14)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第18條規定(p15)電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須符合建筑工程質量要求。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電梯安裝單位應當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電梯安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第19條規定(p15)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20條規定(p15)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第23條規定

(p1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第24條規定(p1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第25條規定

(p16)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26條規定(p1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第27條規定(p1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28條規定(p1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第29條規定(p1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第30條規定(p18)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第31條規定

(p18)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32條規定(p18)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第33條規定(p18)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第34條規定(p18)電梯的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38條規定(p19)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第39條規定(p19)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第40條規定(p20)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第64條規定(p26)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于一般事故。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65條規定(p26)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第66條規定(p26)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第77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電梯的維修或者日常維護保養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78條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未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驗收后30日內未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電梯的使用單位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83條規定

(p3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一)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未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二)未依照26條規定,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三)未依照27條規定,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四)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的;(五)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六)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投入使用的;(七)未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的;(八)未依照本條例31條的規定,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的;(十)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的單位生產的特種設備,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予以沒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84條規定

(p32)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未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第85條規定

(p32)電梯使用單位有未將電梯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86條規定

(p3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的;(二)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的;(三)未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法律法規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549號(原來373號)第87條規定

(p3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特種設備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第90條規定

(p3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的,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處分;情節嚴重的,撤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0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經2004年12月24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目的: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范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程序,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2年復審一次。TSGT6001—2007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大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A、年齡20~55(女)60(男);B、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電梯安全技術和管理知識;C、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D、具備二年以上本專業或安全管理工作的經歷;

理論考試比例:基礎10%、專業20%、安全管理知識30%、法規知識40%。

題型:判斷題、單(多)項選擇題、填空題、問答題(案例分析)。實際操作測試:面試和實際操作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SGT5001-2009(2009年5月8日頒布2009年8月1日實施)目的:規范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范圍:電梯的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不適用于個人或者單個家庭自用的電梯)是對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以下簡稱維保)工作的基本要求。內容:A、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電梯的安全管理,對電梯的使用安全負責。(包括使用單位以及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義務、職責,應該制定執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應該保存的技術檔案等內容)B、維保單位對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對新承擔維保的電梯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應當進行確認,維保后的電梯應當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并且處于正常的運行狀態。(包括維保單位的職責以及電梯的維保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其維保的基本項目(內容)和達到的要求,且應當進行記錄并保存)規定:維保單位必須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抵達時間不超過30min,其他地區一般不超過1h;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第5條: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并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不可以允許非此合同的維修組織對電梯進行維修工作)

維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維保的內容和要求;

(二)維保的時間頻次與期限;

(三)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第6條:使用單位應當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第七條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

(二)安全操作規程;

(三)日常檢查制度;

(四)維保制度;

(五)定期報檢制度;

(六)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業人員與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九)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八條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者電梯產權所有者(指個人擁有)身份證(復印件1份);

(二)《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表》(一式兩份);

(三)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四)使用單位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原件);

(五)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電梯司機{適用于按照第九條第(五)款要求配備的電梯司機}等與電梯相關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錄。

維保單位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持維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并且更換電梯內維保單位相關標識。

電梯報廢時,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電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過1次定期檢驗日期時,使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九條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二)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顯著位置; (四)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五)醫院提供患者使用的電梯、直接用于旅游觀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電梯,以及采用司機操作的電梯,由持證的電梯司機操作;是安全運行管理的需要。 (六)制定出現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援預案,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醫院、商場、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館、展覽館、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練,其他使用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條件和所使用電梯的特點,適時進行救援演練; (七)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采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八)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十)監督并且配合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 (十一)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十二)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采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十條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二)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三)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發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六)接到故障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七)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電梯安全使用日檢巡查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電梯報警裝置,應急照明是否有效。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是否完好。電梯,自動扶梯警示標志是否完好。機房各運轉部件有無異常。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易磨損件狀況。門聯鎖開關是否完好檢查應做祥細記錄,并存檔備案。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使用注冊登記表》;(二)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六)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

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十二條在用電梯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第十三條電梯乘客應當遵守以下要求,正確使用電梯: (一)遵守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示處于非正常狀態下的電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開啟電梯層門; (四)不拆除、破壞電梯的部件及其附屬設施; (五)不乘坐超過額定載重量的電梯,運送貨物時不得超載;(六)不做其他危及電梯安全運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為。電梯的正確使用方法自動扶梯的正確使用方法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十五條維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本規則及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以及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制定維保方案,確保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二)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同類別(類型)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三)設立24h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抵達時間不超過30min,其他地區一般不超過1h;(四)對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五)建立每部電梯的維保記錄,并且歸入電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保存4年;(六)協助使用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七)對承擔維保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要求,組織取得具有電梯維修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培訓和考核記錄存檔備查;(八)每年度至少進行1次自行檢查,自行檢查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之前進行,自行檢查項目根據使用狀況情況決定,但是不少于本規則年度維保和電梯定期檢驗規定的項目及其內容,并且向使用單位出具有自行檢查和審核人員的簽字、加蓋維保單位公章或者其它專用章的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九)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電梯的定期檢驗;(十)在維保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發現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十六條電梯的維保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其維保的基本項目(內容)和達到的要求分別見附件A至附件D。維保單位應當依據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并且根據所保養電梯使用的特點,制訂合理的保養計劃與方案,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要求的易損件,使電梯達到安全要求,保證電梯能夠正常運行。

現場維保時,如果發現電梯存在的問題需要通過增加維保項目(內容)予以解決的,應當相應增加并且及時調整維保計劃與方案。

如果通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電梯僅依靠合同規定的維保內容已經不能保證安全運行,需要改造、維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時,應當向使用單位書面提出。第二十一條本規則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使用單位,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其既可以是電梯產權所有者,也可以是受電梯產權所有者授權或委托,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管理義務者。

日常維護保養,是指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調整、更換易損件和檢查等日常維護和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以及調整和更換易損件不會改變任何電梯性能參數。相關的知識一、電梯產權單位擬自行選擇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電梯改造的,必須按照要求更換產品、轎廂銘牌,并由電梯改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二、維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施工過程中,現場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不得少于1人。三、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管理人員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四、電梯長期擱置不用,或經地震、進水、火災后的電梯,經修理并按規定經有關部門技術檢驗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五、《電梯監督檢驗規程》規定,完成檢驗工作后,檢驗機構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并向受檢單位出具檢驗報告。六《安全生產法》規定,我國安全生產方針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相關的知識一、全國安全生產月為每年的6月份。二、電梯機房應由維修人員值班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應加鎖,并標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的字樣。三、層門、機房和為維修人員保留的通道門的鑰匙應交專門人員專職保管。四、電梯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應遵循以保養為主、維修為輔的方針進行。五、 電梯運載重物時,應在轎廂中均勻分布或集中在轎廂中央位置碼放。電梯基礎知識一、電梯的分類

1、按用途分(p1)A.乘客電梯為運送乘客而設計的電梯。

B.住宅電梯供居民住宅樓使用的、主要運送乘客也可運送家用物件或生活用品C.載貨電梯通常有人伴隨,主要為運送貨物而設計的電梯。

D.客貨(兩用)電梯以運送乘客為主,但也可運送貨物的電梯。E.醫梯(病床電梯)為運送病床(病人)及醫療設備而設計的電梯。

D.觀光電梯井道和轎廂壁至少有同一側透明,乘客可觀看轎車廂外景物的電梯。F.雜物梯轎廂內嚴禁有人進入轎廂尺寸不得超過:A)底板面積:1.00㎡B)深度:1、00m

C)高度:1、20m

G.車輛電梯(汽車梯)用作運送車輛而設計的電梯。

H.建筑電梯(不屬于特種設備范圍屬于建設部管轄)其它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消防梯防爆電梯礦井電梯、船舶電梯等、電梯基礎知識2.按拖動方式(p2)A.交流電梯

曳引電動機為交流電機1)交流單速電梯雜物電梯(單速)餐梯

交流雙速電梯客貨兩用電梯、低檔客梯2)交流調壓調速電梯(ACVV電梯)調節電壓--調節電機速度3)交流變頻變壓調速電梯(VVVF電梯)各種型號變頻器B.液壓電梯由液體在液壓缸中受到壓力依靠活塞運動而驅動的電梯。

C.直流電梯曳引電動機為直流電機D.齒輪齒條電梯靠齒輪在齒條上的爬行來驅動轎廂3、按電梯速度分(p3)a.超高速電梯>2.0m/sb.快速電梯>1.0m/s≤2.0m/sc.低速電梯

≥1.0m/s

電梯基礎知識

4.按控制方式分(p4)

a.按鈕控制雜物梯用的多b.信號控制--XH(有司機客梯)把各層呼梯信號集合起來,將與電梯運行方向一致的呼梯信號按先后順序排列好,電梯依次應答接運乘客。電梯的運行取決于電梯司機操縱,而電梯在何層站停靠由轎廂操縱盤上的選層按鈕信號和層站的呼梯按鈕信號控制電梯往復運行一周可以應答所有呼梯信號。c.集選控制---JX(有/無司機客梯)所有信號集合起來進行順序排列,電梯運行自動控制,依次應答同一方向所有內選、外呼信號,響應最遠的登記信號后反向,再依次應答反方向所有內選、外呼信號,后無信號登記就近或回基站停靠待命。d.單梯e.并聯/群控電梯f.其它特殊電梯.電梯基礎知識5.按控制技術分(p113)

a.繼電器控制電梯b.PLC控制電梯(可編程控制器)c.全微機控制電梯6.按有無減速裝置分

(p5)a.有齒輪電梯曳引機通過齒輪減速器與電動機連接b.無齒輪電梯曳引輪與電動機直接連接電梯曳引機組成主機的額定功率是決定電梯的速度和負載能力的重要因素

有齒輪主機的構成:電動機、制動器、減速箱機架和導向輪、盤車手輪(盤車輪開關)等組成

為起到警示作用,電梯的旋轉部件應涂成黃色

無齒輪主機的構成:電動機、制動器、曳引輪及底座即動力直接從電動機傳遞給曳引輪無減速箱使曳引機體積減少達79%,縮小機房尺寸,機房面積不超過井道面積。輕便的曳引機安裝更方便,運行更安全.由于不需齒輪傳動使用的潤滑油,避免由于漏油產生的環境污染。同時節省維保換油停機時間。永磁同步無齒輪曳引機電梯基礎知識二、電梯的基本參數主要包括

(p8)

電梯的用途:客梯、貨梯、醫梯、汽車梯等額定載重量:指制造和設計規定的電梯載重量。額定速度:指制造和設計規定的電梯速度。控制方式:按鈕/信號/集選、繼電器/PLC/微機拖動方式:液壓/直流/交流、交雙/調速/變頻開門方式:中分/旁開/上下垂直、自動/手動層站:建筑樓層、實際停靠站、端站、基站提升高度:指電梯從底層平層位置到頂層平層位置之間的垂直距離

額定載重量、額定速度、拖動方式、控制方式、轎廂質量等的改變,更換曳引機以及不同型號的安全部件等都屬于改造1—減速箱2—曳引機3—曳引機底座4—導向輪5—限速器6—機座7—導軌支架8—曳引鋼絲繩9—開關碰鐵10—終端開關11—導靴12—轎架13—轎門14—安全鉗15—導軌16—繩頭組合17—對重18—補償鏈19—補償鏈導輪20—張緊裝置21—緩沖器22—底座23—層門24—呼梯盒25—層樓指示26—隨行電纜27—轎壁28—操縱箱29—開門機30—井道傳感器31—電源開關32—控制柜33—曳引電機34—制動器電梯的基本結構電梯的基本結構1、曳引系統(曳引機、鋼絲繩等)(p10)

提供動力的心臟靠曳引鋼絲繩與曳引輪的摩擦來實現轎廂運行2、導向系統(導靴、導軌及導軌支架、導向輪)(p27)

垂直方向運動時導向、限制轎廂和對重的自由度安全鉗動作時作為被夾持的支承件3、門系統(轎門、層門、門傳動系統、門鎖裝置)(p23)

運行時保護乘客或貨物墜落、

方便乘客或貨物出入轎廂是電梯的重要部件,也是故障最多的區域4、轎廂(轎架、轎底、轎壁、轎頂等)(p21)

運送乘客或貨物的載體電梯的基本結構5、重量平衡系統(對重或平衡重、補償裝置)(p29)

平衡轎廂重量和部分電梯負載重量,減少電機功率的損耗,起節能作用6、電力驅動系統(曳引機、供電及驅動器、速度反饋)(p111)

執行動作的四肢

7、電氣控制系統(控制屏、平層裝置、位置顯示、操縱板)(p112)指揮行動的大腦

8、安全保護系統(機械與電氣)(p99)保證電梯可靠運行

通過這些部件的協調配合,來保證轎廂的正常運行。1854年在紐約水晶宮展

覽會上,奧的斯先生展示

了他的世界首臺安全電梯電梯的供電系統1.我國的供電系統線電壓380V,相電壓220V(p67)

三相四線制即L1,L2,L3,N—TN-C系統(規定安全電壓36V,人體可以承受的安全電壓為50v)(p97)2.電梯供電系統根據系統接地型式應采用TN-S或TN-C-S系統,電壓波動范圍±7%之內,其機房溫度必須在5℃~40℃范圍內.且機房內不能存放除檢查維修所必須有簡單工具外的其它物品電梯的基本運行原理曳引式電梯通過曳引輪與鋼絲繩之間的磨擦力-曳引力來牽引轎廂和對重運行

A曳引條件:包角、曳引輪槽、a.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而曳引機仍按上行方向旋轉時,轎廂不能再被提升。b.載有150%額定載荷的轎廂位于最低層站情況下,鋼絲繩在曳引輪上不打滑。c.緊急制動要可靠駐停。d.額載110%、空載能正常運行

B傳動比曳引比繞繩方式:1:12:1

C平衡系數平衡系數是對重側重量平衡轎廂載荷變化的比例.由于固定的對重不能平衡載荷由空載到滿載的變化,只能取其中間值,故平衡系數取0.4~0.5.作用、影響:節能,對曳引條件影響很大

D、電梯運行控制過程(p192)1.啟動加速2.穩速運行3.制動減速三個階段曳引鋼絲繩是有油芯的特殊鋼絲繩,表面不能涂鈣基潤滑脂加以防護。動力部件—電梯曳引機拖動原理:通過曳引輪與鋼絲繩之間的磨擦力-曳引力來牽引轎廂和對重運行曳引力的大小取決于繩與輪之間的磨擦數和包角,主機的額定功率是決定電梯的速度和負載能力的重要因素。制動器:電梯的機電式制動器必須是“常閉式”制動器,即通電時制動器釋放,不論什么原因失電時應立即制動。要求:1.在結構上制動瓦的壓力必須由有導向的壓縮彈簧或重錘施加。而且在制動時必須有兩獨立的制動臂和制動帶作用在制動輪上。應能在手動緊急操作時用手動松開制動器,一般稱“人工開閘”。而且開閘狀態必須由一個持續力來保持。2.當轎廂載有125%額定載荷下行時突然失電,制動器應能使轎廂可靠制停,且減速度平均不大于1g。3.切斷制動器電流(抱閘回路)至少要用兩個獨立的電氣裝置來實現。當電梯停止時,有一個電氣裝置(觸點)未打開,最遲至下次運行方向改變時,電梯不能再運行。重要安全部件-限速器

1.作用:限制轎廂(或對重)速度的裝置

反映轎廂(或對重)的運行速度

2.原理:離心運動(p15-19)

3.作用分類:下行限速器、上行限速器注:除了向下超速運行外,如果發生補償繩斷裂、渦輪蝸桿斷裂可能會發生向上超速。規定向上超速也要有限速器檢測4.要求:a.限速器繩應選柔性良好,其繩徑不小于6mm。

b.限速器繩由安裝于底坑的張緊裝置予以張緊,張緊裝置的重量應使正常運行時鋼絲繩在限速器繩輪的槽內不打滑,且懸掛的限速器繩不擺動。張緊裝置應有上下活動的導向裝置。為了防止限速器繩斷裂或過度松弛而使張緊裝置喪失作用,在張緊裝置上應有電氣安全觸點,當發生上述情況時能切斷安全電路使電梯停止運行。

c.限速器動作時,限速器對限速器繩的最大制動力應不小于300N,同時不小于安全鉗動作所需提拉力的兩倍。若達不到這個要求,很可能會發生限速器動作時限速器繩在限速器繩輪上打滑提不動安全鉗,而轎廂繼續超速向下運動。

d.限速器必須有非自動復位的電氣安全裝置,在轎廂上行或下行達到動作速度以前或同時動作,使電梯主機停止運轉。

e.限速器上調節甩塊或擺錘動作幅度(也是限速器動作速度)的彈簧要予以鉛封,不能隨意調整。當轎廂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15%時才動作。

重要安全部件----------安全鉗

1.作用:使轎廂、對重停止運動的機械裝置4.限速器和安全鉗及漲緊裝置2.原理:利用一個滾柱、夾緊裝置或卡塊產生

原理示意圖

(p33-36)摩擦力,并作用在井道兩側的導軌上。

限速器機械動作、安全鉗聯動,會有限速器開關、

安全鉗開關等安全回路開關斷開。

注意定義制停距離制停減速度(p35)(制停距離短,轎廂承受沖擊厲害)

3.機械聯動原理

限速器▼鋼絲繩▼拉桿▼偰塊▼導軌▼轎廂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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