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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目錄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1學期專業教學任務確定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6課表編排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10考務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14學期補考、畢業補考的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23院內能力證書訓練與考核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30等級考試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34學生學習成績管理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39學分管理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43學生電子注冊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46學籍卡工作程序及質量要 51學籍異動管理工作程序及質量要 54畢(結)業證書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58現場教學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62頂崗實習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67院外實訓基地建設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71教學檢查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75教學工作督導程序及質量要求 80學生評教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86畢業生跟蹤調查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90新專業申報、審定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94精品課建設工作程序及質量要 99教職工考評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104青年教師業務競賽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108教材選用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 112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進一步規范我院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切實提高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的質量,教學計劃的設置能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確保人才培養目標。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學院組織、參與教學計劃修訂、審定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及參與教學計劃修訂、審定相關用人單位部門和人員。三、工作職責:1教務處負責制定指導性意見,并負責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的組織、指導、驗收。2各系、各專業負責本系、本專業的教學計劃的具體修訂工作。3專業指導委員會負責教學計劃的審議。4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教學計劃的最終審定。四、工作程序:發布通知→修訂→一審→二審→終審→形成終稿→批準執行五、工作內容和質量要求:1發布通知1.1遞交請示報告每學年第二學期第4周,教務處參照國家有關高職高專教育的指示精神,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及市場的變化,以及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意見反饋等,向主管院長提出修訂教學計劃的請示報告。1.2下達通知每學年第二學期第5周,教務處負責下發《關于修訂××級教學計劃的通知》及模板至各系。質量要求:通知有明確要求、準時。2修訂稿2.1成立本專業教學計劃修訂(編寫)小組每學年第二學期第6周,各系、專業應根據《通知》精神,成立本專業教學計劃修訂小組,進行研討,統一思想。2.2形成修訂稿每學年第二學期第6-8周,教學計劃修訂小組根據《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專業教學計劃編制的指導性意見,填寫《教學計劃修訂申請審批表》(包括變更說明),編撰專業教學計劃修訂初稿。質量要求:教學計劃修訂小組應有用人單位兼職教師、雙師型教師共同參與,并按時完成任務。3一審:教學系審議每學年第二學期第9周,各系組織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教學計劃修訂申請審批表》(包括變更說明)和專業教學計劃修訂稿進行審議,經系主任審核合格后報教務處。質量要求:教學計劃符合規范要求,數據準確無誤。4二審:教務處審議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0周,教務處組織各系主任和有關用人單位專家或校外專家,依據《通知》要求,對變更說明和專業教學計劃修訂(編制)稿進行第二次評議和統調,合格后上報。質量要求:提出明確、建設性修改意見。5終審:專家指導委員會審議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2周,教務處向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提交《教學計劃修訂申請審批表》(包括變更說明)和專業教學計劃修改稿,提出咨詢,確定未決事宜。質量要求:提出明確的、建設性修改意見。6形成終稿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3周,教務處根據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出的意見,組織各系對專業教學計劃修改稿進行再次修改,形成專業教學計劃的終稿。質量要求:符合學院教學計劃編制要求。7批準執行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教務處組織審核,并擬訂下發執行文件,報主管院長批準后,下發執行。教務處將各專業教學計劃合訂、印刷成冊,并組織教務系統錄入工作。質量要求:準時、規范、準確印制專業教學計劃文本和錄入信息。六、適用文件:《國家高職高專專業指導性目錄》《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教學計劃管理辦法》各類資格證書或等級證考核大綱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級××專業教學計劃》及合訂本(教務處、教學系)2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關于制(修)訂專業教學計劃的評審意見》(教務處、教學系)3有關通知、會議記錄、批復及反饋資料等(教務處、教學系)4相關適用性文件(教務處、教學系)八、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流程圖:九、教學計劃修訂(審定)工作程序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發布通知遞交請示報告教務處參照國家有關高職教育的指示精神,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及市場的變化,以及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意見反饋等,向主管院長提出修訂教學計劃的請示報告。通知有明確要求、準時教務處每學年第二學期第4周下達通知每學年第二學期第5周,教務處負責下發《關于修訂××級教學計劃的通知》及模板至各系。每學年第二學期第5周完成修訂稿成立本專業教學計劃修訂(編寫)小組各系、專業應根據《通知》精神,成立本專業教學計劃修訂小組,進行研討,統一思想。教學計劃修訂小組應有用人單位兼職教師、雙師型教師共同參與,并按時完成任務教學系每學年第二學期第6周形成修訂稿教學計劃修訂小組根據《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專業教學計劃編制的指導性意見,填寫《教學計劃修訂申請審批表》(包括變更說明),編撰專業教學計劃修訂初稿。每學年第二學期第6—8周一審教學系審議各系組織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教學計劃修訂申請審批表》(包括變更說明)和專業教學計劃修訂稿進行審議,經系主任審核合格后報教務處。教學計劃符合規范要求,數據準確無誤教學系每學年第二學期第9周二審教務處審議教務處組織各系主任和有關用人單位專家或校外專家,依據《通知》要求,對變更說明和專業教學計劃修訂(編制)稿進行第二次評議和統調,合格后上報。提出明確、建設性修改意見教務處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0周終審專家指導委員會審議教務處向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提交《教學計劃修訂申請審批表》(包括變更說明)和專業教學計劃修改稿,提出咨詢,確定未決事宜。提出明確的、建設性修改意見教學指導委員會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2周形成終稿形成終稿教務處根據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出的意見,組織各系對專業教學計劃修改稿進行再次修改,形成專業教學計劃的終稿。符合學院教學計劃編制要求教務處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3周批準執行批準執行教務處組織審核,并擬訂下發執行文件,報主管院長批準后,下發執行。教務處將各專業教學計劃合訂、印刷成冊,并組織教務系統錄入工作。準時、規范、準確印制專業教學計劃文本和錄入信息教務處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學期專業教學任務確定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保證專業教學計劃的落實,保證專業授課計劃工作的嚴謹、規范、有序。二、工作范圍:適用于參與專業授課計劃確定工作的相關部門和人員。三、工作職責:1教務處負責學期專業教學任務的生成、下達、課程調整審批、專業選修課選課系統支持。2各系、各專業負責本系、本專業的學期任務書的核對、調整申請、任務書的公示以及專業選修課的選課組織。四、工作程序:《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生成→《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確認→《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生成→《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核準、審批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生成每學期期末考試前4周,教務處根據專業教學計劃、教學行政歷,由教務管理系統生成《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經教務處處長簽字后,擬訂通知,下發各教學系。質量要求:按時完成,規范、準確。2《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確認專業課程的確認與調整:每學期期末考試前3-4周,教學系組織各專業對《學期專業教學計劃》中的全部課程進行確認。如課程需要調整,應填寫《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期授課計劃調整審批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并做好課程變更工作。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系統內數據調整準確、手續規范。專業選修課確認:每學期期末考試前3周,教學系依據《學期專業教學計劃》和《選課程序》,完成選課準備、選課、課程確定和系統維護工作。教務處協助做好系統支持工作。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系統數據準確。3《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生成每學期期末考試前2周,教學系應完成全部授課任務的確認工作,生成《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上報教務處核準。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數據準確,格式規范。4《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核準、審批每學期期末考試前2周,教務處對教學系呈報的《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進行核準,檢查教務管理系統數據狀況后,經教務處處長審核,上報主管院長審批。教務處應于審批后2個工作日內,下發各教學系予以公示、分批。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保質保量。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分制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教學計劃管理辦法》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關于確定專業學期授課任務的通知及附件(教務處、教學系)2《專業學期授課計劃》(確定版)(教務處、教學系)3《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期授課計劃調整審批表》(教務處、教學系)4專業選修課選課通知(教學系)5專業選修課班級學生名單(教學系)八、學期專業教學任務確定工作流程圖:九、學期專業教學任務確定工作程序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生成《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生成教務處根據專業教學計劃、教學行政歷,由教務管理系統生成《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經主管處長簽字后,擬訂通知,下發各教學系。按時完成任務,數據準確、格式規范教務處每學期期末考試前4周《學期專業教學計劃》確認專業課程的確認與調整教學系組織各專業對《學期專業教學計劃》中的全部課程進行確認。如課程需要調整,應填寫《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期授課計劃調整審批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并做好課程變更的系統維護工作。按時完成任務,系統調整數據準確、手續規范教學系教務處每學期期末3-4周專業選修課程確認教學系依據《學期專業教學計劃》和《選課程序》,完成選課準備、選課、課程確定和系統維護工作。教務處協助做好系統支持工作。按時完成任務,選課及系統數據準確教學系教務處每學期期末考試前3周《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生成《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生成教學系應完成全部授課任務的確認工作,生成《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上報教務處核準。按時完成任務,規范、準確教學系教務處教師每學期期末考試前2周《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核準、審批《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核準、審批教務處對教學系呈報的《學期專業教學任務書》進行核準,檢查教務管理系統數據狀況后,經教務處處長審核,上報主管院長審批。教務處應于審批后2個工作日內,下發各教學系予以公示、分批。按時完成任務,規范、準確教務處每學期期末考試前2周課表編排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保證課表編排工作的規范、合理、有序,確保專業學期授課計劃落實,合理的組織教學過程的時間、空間,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運轉,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二、工作范圍:適用于學院負責課表編排工作的相關部門和人員。三、工作職責:教務處負責整體課程課表編制、資源及課表協調。四、工作程序:編排準備→課表編排→生成課表五、工作內容和質量要求:1編排準備教師聘任教務處、教學系應按教學任務完成教師聘任工作。質量要求:達到教學任務分配工作程序質量要求。教室資源分配學期教學任務確定后,教務處根據各教學系課程課時數及管理要求,分配學院公用教室。質量要求:科學合理分配教室資源。排課系統準備排課前,教務處應按照教學任務書進行系統內課程和教師基本信息錄入及維護(其中人事處進行新聘教師和教師系部調整的信息錄入),以及相關數據信息核對工作。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數據無誤確保排課順利進行。2課表編排整體課表編排整體課表編排前,教務處編排機房課、分組教學課程及特殊要求課程課表,然后利用排課系統進行整體排課,并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微調,在系統上設置和綁定。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輸入信息準確無誤。課表協調教務處組織各教學系協調課程,進行必要的微調,以保證課程符合《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調代課管理規定》和相關課程限制要求。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符合學院編排課表的相關規定,課表編排布局科學、合理,符合教學規律。3生成課表教師及班級輔導員從教務管理系統下載學期班級和教師課表,并遵照執行。教務處從系統導出全院課表不予調整,特殊情況按照《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調代課管理規定》執行。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保證落實到位。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調代課管理規定》七、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學期整體課表(教務處)2相關適用性文件(教務處、教學系)八、課表編排工作流程圖:九、課表編排工作程序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編排準備教師聘任教務處、教學系應按教學任務完成教師聘任工作。達到教學任務分配工作程序質量要求教務處教學系每學期授課計劃確定后教室資源分配學期教學任務確定后,教務處根據各教學系課程課時數及管理要求,分配學院公用教室。科學合理分配教室資源排課系統準備排課前,教務處應按照教學任務書進行系統內課程和教師基本信息錄入及維護(其中人事處進行新聘教師和教師系部調整的信息錄入),以及相關數據信息核對工作。按時完成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數據無誤確保排課順利進行教務處教學系人事處每學期授課計劃確定后及教師確定后課表準備整體課表編排整體課表編排前,教務處編排機房課、分組教學課程及特殊要求課程課表,然后利用排課系統進行整體排課,并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微調,在系統上設置和綁定。按時完成任務,輸入信息準確無誤教務處每學期假期課表協調教務處組織各教學系協調課程,進行必要的手動微調,以保證課程符合《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調代課管理規定》和相關課程限制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符合學院編排課表的相關規定,課表編排布局科學、合理,符合教學規律教務處教學系每學期假期生成課表執行課表教師及班級輔導員從教務管理系統下載學期班級和教師課表,并遵照執行。教務處從系統導出全院課表不予調整,特殊情況按照《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調代課管理規定》執行。按時完成任務,保證落實到位教務處教學系每學期全校課表執行后考務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使考務工作規范、嚴謹、有序,確保學生考核工作公平、客觀、嚴肅,建立學院良好的考風考紀。二、適用范圍:適用于組織、參加與負責考務工作的所有人員。三、工作職責:1教務處負責全院考務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2教學系負責本系考務工作的組織和檢查管理。3各專業負責本專業試卷的審核與上報。4教師負責出卷、監考、閱卷、成績登統等工作。5輔導員負責本班學生的考前教育,學籍卡成績的登統。四、工作程序:確定考核計劃→布置考試工作→出卷→考試資格審定→考前動員教育→考試安排→考場布置→試卷印封→考試→閱卷登統→考務工作總結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確定考核計劃制定《課程考核計劃》:教師根據教學任務和《課程考核管理辦法》制定《課程考核計劃》(一式三份:教師一份、教學系一份、教務處備案一份),采取非集中考核的課程填寫《非集中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教師一份、教學系一份、教務處備案一份),于開學第一天上交教學系。質量要求:符合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規定,填寫內容具體、明確,評級標準合理清晰。審批《課程考核計劃》和《非集中考核登記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教學系組織專業負責人審批《課程考核計劃》和《非集中考核登記表》。對于非集中考試科目需填寫《非集中考試申請表》(一式兩份),并提交學院教務處審批。質量要求:審批程序完整,記錄詳實。2布置考試工作考核形式審核:每學期初,教務處、教學系分別組織所管轄課程考核形式審核。質量要求:符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結果上報準時。下發考核工作通知:每學期期末考試前5周,教務處下發《××-××學年度第×學期考核工作通知》。質量要求:通知下發準時,要求明確具體。3出卷教師出卷:期末考試前5周,教師按照規范要求(試題模板)完成出卷或考試運行制定工作,經專業負責人審核后交開課系部管理部門審核,由命題教師填寫《命題雙向細目表》。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規范要求,符合教學大綱和考核計劃要求。審核確定:期末考試前4周,教學系分別對所管轄課程試卷和考試運行方案進行審核,填寫《試題審批登記表》。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及時糾正偏差,檔案齊全。4考試資格審定呈報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期末考試前3周,各任課教師根據學生學籍管理確定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上交學生所在教學系,各系部再報教務處備案。質量要求:名單準確,有任課教師簽字。確定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期末考試前3周,教學系對取消參加考核資格學生名單進行審核,并報教務處審批,由學生所在系部通知學生。質量要求:準時簽訂,保留齊全。5考前動員教育召開考務會:期末考試前1周,教務處組織教學系相關負責人召開考務會,進行工作布置和重點強調;各教學系召開考務會,進行工作布置和重點強調。質量要求:考務會有重點,要求明確,動員無遺漏。學生考情教育:期末考試前1周,各系召開學生干部座談會,強調考試誠信事宜;各班召開主題班會,布置考試誠信事宜,通報往屆學生考試作弊或違紀處理情況。質量要求:動員到位,主題鮮明。6考試安排學院考試安排:期末考試前2周,教務處安排學院公共基礎課程的考試考場、考試時間,以及各考試時段的巡考人員;教學系按照考試安排及名額分配安排監考教師。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無沖突;監考教師安排符合要求。教學系考試安排:各教學系負責安排專業課程的考試安排及監考教師的安排。期末考試前2周,教學系在教務處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安排本系考試考場、監考教師、考試時間,及巡考安排,并報教務處審核備案。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安排無沖突;監考教師符合要求。公布期末考試安排:期末考試前1周,教務處將經審核的期末考試安排統一公布到學院校園網的公告上,由各教學系負責通知好學生和監考教師。質量要求:按時完成,通知到位率100%。7考場布置布置考場:期末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室辦按考場布置要求和考場分配布置好考場。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優良率100%。檢查考場布置:期末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務處組織對考場布置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驗收合格后,封門備考。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檢查。8試卷印封試卷印封:考試前2周,教務處、教學系根據參考人數和考試時間安排,分別印制所轄課程試卷。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正確率達100%以上,無試卷丟失。試卷密封:考試前1周,文印室根據教務處、教學系所轄課程考試的安排,將試卷、監考記錄、考試名單(教務處、教學系提供)等一并封存。教務處、教學系負責將試卷取回存放。任課教師個人不得在考試前存放考試試卷,必須由教務處或教學系統一存放。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正確率達100%。9期末考試監考:期末考試周,監考教師按《監考守則》、考試安排提前30分鐘到教務處或教學系領取桌貼、門貼,貼好桌貼、門貼后領取考試試卷完成監考工作。質量要求:符合考場桌貼、門貼布局和各項監考要求,考場秩序良好。巡考:考試周教務處和各教學系巡考人員應于考前、考中和考試結束等環節(包括考試改革)進行巡查,并認真填寫巡考記錄。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巡考記錄規范;問題解決及時、處理到位。督考:學院督導人員應監控考試的各個環節,并填寫督察記錄。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督察記錄規范;問題反饋及時、處理到位。10閱卷登統評閱:全部考試結束1天內,各任課教師到主考部門領取試卷,并按照學院評閱要求和試卷評分標準進行評閱;集中閱卷教師按照主考部門安排進行閱卷;考試改革課程按批準的評分標準賦分。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評閱規范和評分標準,評分正確率100%。考核總結:各任課教師閱卷結束后,須填寫《課程考試統計分析表》;考試改革課程并撰寫考試改革總結。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分析準確全面,建議有價值。成績登統:各任課教師于考試結束后4天內,按照學院要求和課程考核計劃在記分冊上登統成績,計算學期總評,并按照學院統一規定的時間在網上登統成績。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考試計劃要求;分數正確率100%。上交考務資料:考試結束第6天,任課教師將試卷袋(內裝試卷、課程考試統計分析表、成績單、樣卷、標答及評分標準、考場記錄)、記分冊、補考名單(一式兩份)等送交各主考部門,各主考部門將資料備案存檔)。補考名單及電子版報教務處備案。質量要求:按時上交,文檔規范。11考務工作總結各專業考核工作總結:各專業于考核后(具體時間視以證代考分數下來的時間確定),填寫專業考核分析表,對本學期考核成績及考試改革情況進行具體分析。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分析全面、數據準確。教學系考核工作總結:各系于放假前對本系考試科目、考試過程、考試改革、考風考紀等考務工作進行總結,并報教務處。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分析全面、數據準確。學院考核工作總結:教務處于放假前對學院各班的總評成績進行分析,并對學院考試過程的組織、考試改革、考風考紀等考務工作進行總結。對于考試中出現的問題作出相應處理。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分析全面、數據準確。注:考務資料檢查執行階段性檢查程序。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考場規則》《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監考教師須知》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課程考核計劃表》(教學系、教務處)2《非集中考試登記表》(教學系、教務處)3《××學年度第×學期考核工作通知》(教務處、教學系)4《考試試卷》(A、B卷)及《標答及評分標準》(教務處、教學系)5《考試改革方案》(教務處、教學系)6《試題審批登記表》《命題雙向細目表》(教學系)7《考試安排表》(教務處、教學系)8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教務處、教學系)9考試試卷保存(教學系)10《巡考記錄》(教務處、教學系)11《考核總結》(教務處、教學系)12原始成績簿、補考名單(教學系)13《相關適用性文件》(教務處、教學系)八、期末考務工作流程圖(見附圖)九、期末考務工作流程表(見附表)期末考務工作程序表1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確定考核計劃制定《課程考核計劃》,填寫《非集中考核登記表》教師根據教學任務和《課程考核管理辦法》制定《課程考核計劃》,并根據學院和專業要求填寫《非集中考核登記表》,于開學第一周上交教學系。符合考試管理辦法任課教師開學第一天審批《考核計劃》和《非集中考核登記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教學系組織專業負責人審批《考核計劃》和《非集中考核登記表》,對于非集中考試科目需填寫《非集中考試申請表》(一式兩份),并提交學院教務處審批。審批程序完整,記錄詳實教學系開學第一周布置考試工作考試科目審核每學期初,教務處、教學系分別組織所管轄課程考核形式審核。符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結果上報準時教務處教學系開學初下發考核工作通知每學期期末考試前5周,下發關于《××—××學年度第×學期考核通知》。通知下發準時,要求明確具體教務處期末考試前5周出卷教師出卷期末考試前5周,教師按照規范要求完成出卷或考試運行方案制定工作,經專業負責人審核后并交對口管理部門審核,填寫《命題雙向細目表》。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規范要求,符合教學大綱和考核計劃要求任課教師期末考試前5周審核確定期末考試前4周,教學系分別對所轄課程試卷和考試運行方案進行審核,填寫《試題審批登記表》。按時完成任務,及時糾正偏差,檔案齊全教學系期末考試前4周考試資格審核呈報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期末考試前3周,任課教師根據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確定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上報教學系。名單準確,有任課教師簽字任課教師期末考試前3周確定取消考試資格學生名單期末考試前3周,教學系對取消參加考核資格學生名單進行審核,并報教務處審批,由學生所在系部通知學生。準時簽訂,保留齊全教學系期末考試前3周考前動員教育召開考務會期末考試前1周,教務處組織教學系相關負責人召開考務會,進行工作布置和重點強調;各教學系召開考務會,進行工作布置和重點強調,并與相關環節人員簽訂考核責任書。考務會有重點,要求明確,動員無遺漏教務處教學系期末考試前1周期末考務工作程序表2(續1)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考前動員教育學生考前教育期末考試前1周,各系召開學生干部座談會,強調考試誠信事宜;各班召開主題班會,布置考試誠心事宜,通報往屆學生作弊或違紀處理情況。動員到位,主題鮮明教學系期末考試前1周考試安排學院考試安排期末考試前2周,教務處安排學院考試考場、考試時間,以及考試時段的巡考人員;教學系按照考試安排及名額分配安排監考教師。按時完成,無沖突;監考要求符合率100%教務處教學系期末考試前2周教學系考試安排期末考試前2周,各系在教務處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安排考試考場、監考教師、考試時間,及巡考安排,并報送教務處審核、備案。按時完成,安排無沖突;監考要求符合率100%教務處教學系期末考試前2周學院網公告欄上公布期末考試安排期末考試前1周,教務處將經審核的期末考試安排在學院網的公告欄上公布,各部門通話好學生和監考教師。按時完成,通知到率100%教務處教學系相關部門領導期末考試前1周考場布置布置考場期末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室辦按照考場布置要求和考場分配布置好考場。按時完成,優良率100%教室辦期末考試前1周的周五檢查考場布置期末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務處根據要求對各個考場進行檢查,合格后封門備考。按時完成檢查教務處期末考試前1周的周五試卷印封試卷印制期末考試前2周,教務處、教學系根據參考人數和期末考試安排的時間分別印制所轄課程試卷。按時完成,正確率達90%以上,無試卷丟失教務處教學系期末考試前2周試卷密封期末考試前1周,文印室根據教務處、教學系所轄課程考試的考場安排,將試卷、監考記錄、考試名單(教務處、教學系提供)等一并裝入試卷袋封存,教務處、教學系負責將試卷取回存放。按時完成,正確率達90%以上文印室期末考試前1周期末考試監考期末考試周,監考教師按《監考守則》、考試安排及相關要求完成監考工作。符合各項監考要求,考場秩序良好監考人員期末考試周巡考考試周巡考人員應于考前、考中和考試結束等環節(包括考試改革)進行巡查,并認真填寫巡考記錄。按時完成,巡考記錄規范;問題解決及時、處理到位教務處巡考人員、教學系巡考人員期末考試周督考學院督導人員應監控考試的各個環節,并填寫督導記錄。按時完成,督導記錄規范;問題反饋及時、處理到位督導人員期末考試周期末考務工作程序表3(續2)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閱卷登統評閱全部考試結束1天內,各任課教師到主考部門領取試卷,并按照學院評閱要求和試卷評分標準進行評閱;集中閱卷教師按照主考部門安排進行閱卷;考試改革課程按照批準的評分標準賦分。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評閱規范和評分標準,分值正確率100%評閱教師所有考試結束后1天內考核總結各任課教師閱卷結束后,須填寫《課程考試統計分析表》;考試改革課程并撰寫考試改革總結。按時完成任務,分析準確全面,建議有價值任課教師5個工作日內成績登統各任課教師閱卷結束后4天內,按照學院要求和課程考核計劃在記分冊上登統成績,計算學期總評,并按照學院統一規定的時間在網上登統成績。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考核計劃要求;分數正確率100%任課教師4個工作日內上交考務資料考試結束第6天,任課教師將試卷袋(內裝試卷、課程考試統計分析表、成績單、樣卷、標答及評分標準、考場記錄)、記分冊、補考名單(一式兩份)等送交各主考部門,各主考部門將資料備案存檔。按時上交,文檔規范任課教師考試結束第6天考務工作總結各專業考核工作總結各專業于下學期開學前后(具體時間視以證代考分數下來的具體時間確定),填寫專業考核分析表,對本學期考核成績及考試改革情況進行具體分析。按時完成,分析全面、數據準確教學系新學期開學前后教學系考核工作總結各系于放假前對本系考試科目、考試過程、考試改革、考風考紀等考務工作進行總結,并提交教務處備案。按時完成,分析全面、數據準確教學系放假前學院考核工作總結教務處于放假前對學院各班級期末總評成績進行分析,并對考試過程的組織、考試改革、考風考紀等考務工作進行總結。按時完成,分析全面、數據準確教務處放假前學期補考、畢業補考的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使補考、畢業補考工作規范、嚴謹,確保學生補考工作順利進行。二、適用范圍:適用于組織、參加與負責考務工作的所有人員。三、工作職責:1、教務處負責全院考務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2、教學系負責本系考務工作的組織和檢查管理。3、各教學系負責本教學系專業基礎課程、專業課程補考試卷的審核與印制。4、教師負責出卷、監考、閱卷、成績登統等工作。5、輔導員負責本班學生的補考確認,學籍卡成績的登統。四、工作程序:確定補考名單→統計補考科目→下發補考通知→補考資格審定(補考確認)→補考前動員教育→出卷→考試安排→考場布置→試卷印封→補考考試→閱卷登統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確定補考名單教學處在學期末或學期初補考后將不及格學生名單進行統計。質量要求:名單準確無誤。根據補考名單確定補考科目。質量要求:補考科目統計準確、詳實。2下發補考通知下發補考通知:學期補考在開學第1周、畢業補考在每年3月底,教務處將補考通知及補考名單發放到各教學系。質量要求:通知下發及時,要求明確。3補考資格審定審核補考名單:各教學系對補考名單進行審核。質量要求:審核認真及時。補考確認:各教學系輔導員組織參加補考的學生進行補考確認。質量要求:參加補考學生全部確認,確認單均有補考學生簽字。4補考考前動員教育補考前教育:各教學系輔導員組織補考學生進行考前教育。質量要求:考前教育及時無遺漏。5出卷學期初補考:各教學系及時通知任課教師出補考試卷(考查課),并組織人員進行試卷的審核;考試課程的試卷學期末已出,教務處和各教學系均有存檔,調出即可。另外,實訓課程的補考按實訓項目考核進行補考;實習課不予補考。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符合規范要求。畢業補考:各教學系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出補考試卷。各教學系負責專業課程試卷的印制;基礎課部負責公共基礎課程試卷的審核,審核后將補考樣卷送教務處統一印制。跨學期的同一門課程按一門課程進行補考,但補考成績要求按學期進行登統。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符合規范要求。6補考考試安排補考考試安排:教務處安排學院公共基礎課程的考試考場、考試時間,以及各補考考試時段的巡考人員;教學系按照補考考試安排及名額分配安排監考教師。各教學系負責安排本系專業基礎課程、專業課程的補考及監考教師,并上報教務處備案。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無沖突;監考要求符合率100%。公布補考考試安排:學期補考在開學第二天,教務處將補考考試安排統一公布到學院校園網的公告上,由各教學系負責通知好學生和監考教師;畢業補考在補考前一周,教務處將公共基礎課程的補考時間公布到學院校園網的公告上,由各教學系負責通知好學生和監考教師質量要求:按時完成,通知到位率100%。7考場布置布置考場:補考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室辦按考場布置要求和考場分配布置好考場。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優良率100%。檢查考場布置:補考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務處組織對考場布置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驗收合格后,封門備考。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檢查。8補考試卷印封補考試卷印制:考試前2周,教務處、教學系根據參考人數和考試時間安排,分別印制所轄課程試卷。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正確率達100%以上,無試卷丟失。補考試卷密封:考試前1周,文印室根據教務處、教學系所轄課程考試的安排,將補考試卷、監考記錄、考試名單(教務處、教學系提供)等一并封存。教務處、教學系負責將試卷取回存放。任課教師個人不得在考試前存放補考考試試卷,必須由教務處或教學系統一存放。質量要求:按時完成,正確率達100%。9補考考試監考:補考期間,監考教師按《監考守則》、考試安排提前30分鐘到教務處或教學系領取補考考試試卷完成監考工作。質量要求:符合各項監考要求,考場秩序良好。巡考:補考期間教務處和各教學系巡考人員應于考前、考中和考試結束等環節進行巡查,并認真填寫巡考記錄。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巡考記錄規范;問題解決及時、處理到位。督考:學院督導人員應監控考試的各個環節,并填寫督察記錄。質量要求:按時完成,督察記錄規范;問題反饋及時、處理到位。10閱卷登統評閱:全部考試結束4天內,各任課教師到主考部門領取試卷,并按照學院評閱要求和試卷評分標準進行評閱。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評閱規范和評分標準,評分正確率100%。成績登統:各任課教師于考試結束后4天內,按照學院要求在補考回報單上登統補考成績,并按照學院統一規定的時間在網上登統補考成績,畢業補考成績由教學系收齊補考回報單后到教務處統一錄入。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登統補考成績及時。上交補考資料:考試結束第5天,任課教師將試卷袋(內裝試卷、補考回報單、樣卷、標答及評分標準、考場記錄)、補考匯報單等送交各主考部門,各主考部門將資料備案存檔。質量要求:按時上交,文檔規范。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考場規則》《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監考教師須知》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補考回報單(教學系、教務處)2試卷袋(內裝試卷、補考回報單、樣卷、標答及評分標準、考場記錄)(教學系)3《巡考記錄》(教務處、教學系)八、學期初補考及畢業補考工作流程圖九、學期補考及畢業補考考務工作程序表學期補考及畢業補考考務工作程序表1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確定補考名單確定補考名單教學處在學期末或學期初補考后將不及格學生名單進行統計名單準確無誤教務處教學系學期末或學期初確定補考科目根據補考名單確定補考科目補考科目統計準確、詳實教務處教學系學期末或學期初下發補考通知下發補考工作通知學期補考在開學第1周、畢業補考在每年3月底,教務處將補考通知及補考名單發放到各教學系通知下發及時,要求明確教務處學期補考在開學第1周、畢業補考在每年3月底補考資格審核補考資格審定各教學系對補考名單進行審核審核認真及時教務處教學系補考通知下發3天內補考確認各教學系輔導員組織參加補考的學生進行補考確認參加補考學生全部確認,確認單均有補考學生簽字輔導員補考通知下發3天內補考考前動員教育核考前動員教育各教學系輔導員組織補考學生進行考前教育補考動員及時無遺漏輔導員補考前1周出卷學期初補考各教學系及時通知任課教師出補考試卷(考查課),并組織人員進行試卷的審核;考試課程的試卷學期末已出,教務處和各教學系均有存檔,調出即可。另外,實訓課程的補考按實訓項目考核進行補考;實習課不予補考按時完成,符合規范要求任課教師補考前1周畢業補考各教學系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出補考試卷。各教學系負責專業課程試卷的印制;基礎課部負責公共基礎課程試卷的審核,審核后將補考樣卷送教務處統一印制。跨學期的同一門課程按一門課程進行補考,但補考成績要求按學期進行登統按時完成,符合規范要求任課教師補考前3周學期補考及畢業補考考務工作程序表2(續1)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補考考試安排學院補考考試安排教務處安排學院公共基礎課程的考試考場、考試時間,以及各補考考試時段的巡考人員,教學系按照補考考試安排及名額分配安排監考教師。按時完成,無沖突;監考要求符合率100%教務處教學系教學系補考考試安排各教學系負責安排本系專業基礎課程、專業課程的補考及監考教師,并上報教務處備案按時完成,無沖突;監考要求符合率100%教務處教學系公布補考安排學期補考在開學第二天,教務處將補考考試安排統一公布到學院校園網的公告上,由各教學系負責通知好學生和監考教師按時完成,通知到位率100%。教務處教學系畢業補考在補考前一周,教務處將公共基礎課程的補考時間公布到學院校園網的公告上,由各教學系負責通知好學生和監考教師考場布置布置考場補考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室辦按照考場布置要求和考場分配布置好考場按時完成,優良率100%教室辦補考前1周的周五檢查考場布置補考考試前1周的周五,教務處根據要求對各個考場進行檢查,合格后封門備考按時完成檢查教務處補考前1周的周五補考試卷印封補考試卷印制考試前2周,教務處、教學系根據參考人數和考試時間安排,分別印制所轄課程試卷按時完成,正確率達100%以上教務處教學系補考考試前2周補考試卷密封考試前1周,文印室根據教務處、教學系所轄課程考試的安排,將補考試卷、監考記錄、考試名單(教務處、教學系提供)等一并封存。教務處、教學系負責將試卷取回存放。任課教師個人不得在考試前存放補考考試試卷,必須由教務處或教學系統一存放。按時完成,正確率達100%,無試卷丟失教務處教學系補考考試前1周補考考試監考補考考試期間,監考教師按《監考守則》、考試安排及相關要求完成監考工作符合各項監考要求,考場秩序良好監考人員補考考試期間巡考補考考試期間巡考人員應于考前、考中和考試結束等環節(包括考試改革)進行巡查,并認真填寫巡考記錄按時完成,巡考記錄規范;問題解決及時、處理到位教務處巡考人員、教學系巡考人員補考考試期間督考學院督導人員應監控考試的各個環節,并填寫督導記錄按時完成,督導記錄規范;問題反饋及時、處理到位督導人員補考考試期間閱卷登統評閱全部考試結束4天內,各任課教師到主考部門領取試卷,并按照學院評閱要求和試卷評分標準進行評閱按時完成任務,符合評閱規范和評分標準,評分正確率100%評卷教師全部考試結束4天內成績登統學期補考后,各任課教師于考試結束后4天內,按照學院要求在補考回報單上登統補考成績,并按照學院統一規定的時間在網上登統補考成績按時完成任務,登統補考成績及時任課教師全部考試結束4天內畢業補考成績由教學系收齊補考回報單后到教務處統一錄入教學系全部考試結束4天內上交考務資料考試結束第5天,任課教師將試卷袋(內裝試卷、補考回報單、樣卷、標答及評分標準、考場記錄)、補考匯報單等送交各主考部門,各主考部門將資料備案存檔按時上交,文檔規范任課教師考試結束第5天院內能力證書訓練與考核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了確保學生基本技能訓練和考核工作的開展有序,確保學生基本技能訓練和考核工作的規范、嚴謹。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本院高職學生基本技能和各專業基本技能訓練、考核全過程的相關部門和人員。三、工作職能:1專業負責人負責考核項目及標準的制定。2教學系負責項目的的審核,組織實施,撰寫技能訓練情況的總結。3學生處負責學生基本技能訓練的組織。4團委負責學生干部基本能力訓練的組織。5技能鑒定站負責組織院基本能力項目的制定與考核,專業基本技能項目確定的指導、審核;以及考核的組織、頒證、總結等工作,并為學生訓練提供必要服務。6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學院和專業基本技能項目的審定。7主管院長負責考核項目的審批。四、工作程序:技能訓練準備→實施訓練→技能考核→取證總結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確定考核項目考核項目申報:教務處組織相關人員擬定院基本能力考核項目、標準和考核方法;教學系組織專業負責人擬定專業考核項目、標準和考核方法。質量要求:項目符合本專業基礎技能培養目標,標準規范、簡單易于操作。考核項目審批:考核項目經教學系、教務處初審后,報送院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審定,并經主管院長批準,確定考核項目。質量要求:審核及時,指導明確。考核方案確定:考核項目確定2周內,教務處、教學系分別組織制定考核方案,確定考核時間和安排,經教務處審核后,擬定文件,下發各教學系。質量要求:方案具體明確,考核安排周密。注:新專業申報時應確定專業能力考核項目,并隨新專業一并申報。2考核項目訓練制定訓練計劃:學期開學后第三周,各訓練組織部門確定負責人,并根據訓練場所使用情況和考核時間,制定訓練計劃,確定階段目標。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計劃切實可行。訓練實施:學期開學后第四周起,各訓練組織部門,由負責人牽頭,按訓練計劃和階段目標完成訓練任務。質量要求:按計劃進行,訓練記錄完整。3技能考核下發考核通知:考核前1周,教務處按訓練項目實施方案要求,下發考核通知,并附電子版申報表。質量要求:按時完成,通知明確。考核報名:通知下發一周內,教學系根據考核通知,組織進行院內能力證書考核學生的篩選,并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教務處。質量要求:名單上報準確、及時。考核安排:考核前2天,教務處根據報名情況,完成考場、考試時間、監考人員等考務工作,并負責通知各系及評審人員;教學系負責通知學生。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考試安排周密,通知到位。考核:考生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證書考核,教務處、教學系負責做好組織、監督工作,工作人員負責分數的提取和核算工作。質量要求:登記及時,準確無誤。成績統計:考核結束后1周內,技能鑒定站確定合格名單,制作證書,并發放到教學系,教學系應完成成績登統工作,將證書發放到學生本人,并載入學籍檔案。質量要求:成績登統和證書發放及時,準確無誤。4取證總結學期末放假前2周,教學系、各專業技能鑒定站應完成院內能力證書考核數據整理和工作總結工作。質量要求:總結詳實,有統計有分析,針對問題有整改措施。六、適用文件:《學生雙證書制度管理辦法》《院內綜合能力考核指導性意見》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各專業職業技能訓練項目細目(教務處、教學系、技能鑒定站)2關于技能訓練的通知(技能鑒定站、教學系)3《××系××專業職業技能訓練安排》(教務處、教學系、技能鑒定站)4職業技能訓練過程記錄(技能鑒定站、教學系)5院內能力考核通知(包括實施方案)報名表(教務處、教學系、技能鑒定站)6院內能力考核成績統計及分析表(技能鑒定站、教學系)7證書發放清單(教學系)8學院及各專業院內技能訓練總結(技能鑒定站、教學系)八、院內能力證書訓練與考核工作流程圖:考核項目申報考核項目申報考核項目審批考核方案確定確定考核項目考核項目訓練訓練實施制定訓練計劃考核總結成績統計考核安排考核技能考核下發考核通知考核報名九、院內能力證書訓練與考核工作流程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確定考核項目考核項目申報教務處組織相關人員擬定院基本能力考核項目、標準和考核方法;教學系組織專業負責人擬定專業考核項目、標準和考核方法。項目符合本專業基礎技能培養目標,標準規范、簡單易于操作教務處教學系考核項目審批考核項目經教學系、教務處初審后,報送院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審定,并經主管院長批準,確定考核項目。審核及時,指導明確教務處教學系考核方案確定教務處、教學系分別組織制定考核方案,確定考核時間和安排,經教務處審核后,擬定文件,下發各教學系。方案具體明確,考核安排周密教務處教學系考核項目確定2周內考核項目訓練制定訓練計劃各訓練組織部門確定負責人,并根據訓練場所使用情況和考核時間,制定訓練計劃,確定階段目標。按時完成任務,計劃切實可行教學系學期開學后第三周訓練實施各訓練組織部門,由負責人牽頭,按訓練計劃和階段目標完成訓練任務。按計劃進行,訓練記錄完整教學系學期開學后第四周起技能考核下發考核通知教務處按訓練項目實施方案要求,下發考核通知,并附電子版申報表。按時完成,通知明確教務處考核前1周考核報名教學系根據考核通知,組織進行院內能力證書考核學生的篩選,并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教務處。名單上報準確、及時教學系通知下發一周內考核安排教務處根據報名情況,完成考場、考試時間、監考人員等考務工作,并負責通知各系及評審人員;教學系負責通知學生。按時完成任務,考試安排周密,通知到位教務處教學系考核前2天考核考生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證書考核,教務處、教學系負責做好組織、監督工作,工作人員負責分數的提取和核算工作登記及時,準確無誤教務處教學系考核時間成績統計技能鑒定站確定合格名單,制作證書,并發放到教學系,教學系應完成成績登統工作,將證書發放到學生本人,并載入學籍檔案。成績登統和證書發放及時,準確無誤技能鑒定站考核結束后1周內考核總結考核總結教學系、各專業技能鑒定站應完成院內能力證書考核數據整理和工作總結工作。總結詳實,有統計有分析,針對問題有整改措施教學系學期末放假前2周等級考試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做好考務服務,維護學生利益,保證等級考試規范運行。二、適用范圍:適用于負責英語A、B級、四、六級及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的相關部門及人員。三、工作職責:1教務處及等級考試指定管理部門負責等級考試的報名組織、考場安排、監考安排、巡考、指導等考試全過程的管理工作。2保衛處責考試期間的安全防范。3教育科研處負責考試鈴的調整工作。4教學系負責組織報名、準考證發放、成績登統等工作。5教務處負責報名匯總、上報材料、準考證打印等工作。四、工作程序:報名→考務準備→考試→成績登統與頒證→考試總結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等級考試報名下發報名通知:接到主考單位通知后,各主管部門根據不同考試要求,擬定、下發等級考試報名通知。質量要求:按時下發,通知內容詳盡,無遺漏。組織報名:通知下發1周內,輔導員按照要求,組織各班報名工作,并錄入規定的信息,進行圖像采集,教學系匯總各班信息后(報名光盤)上報教務處。質量要求:按時上報,信息準確,填寫規范。匯總上報:按照主考單位規定的時間,教務處完成信息匯總核對等工作后,上報主考單位。質量要求:按時上報,數據統計準確,填寫規范。2考務準備發放準考證:等級考試前1周,打制準考證。各教學系以系為單位到教務處領取準考證后通過班級輔導員發放到學生手中。質量要求:按時下發,信息準確,發放到位。編制考試安排:等級考試前3周,各教學系按照考試安排、監考要求安排監考人員,考試主管部門根據考場安排,安排巡考人員、值班人員、領送卷人員和車輛事宜,并通知到位。質量要求:監考人員符合學院監考要求,各項環節安排周密通知到位,無遺漏。考務動員:考試前1周,考試主管部門應分頭召開考務人員和監考人員的考務動員會,發放考務資料、講解考務注意事項,明確責任;各班輔導員應做好參加考試學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質量要求:講解清楚,資料發放齊全,無遺漏。考場布置:考試前1天,教室辦布置好考場,教務處及等級考試指定管理部門做好相應檢查。質量要求:考場符合規范,衛生整潔。考場準備:每場考試前30~50分鐘,各監考教師貼好桌貼、門貼。質量要求:桌貼、門貼準確。其他準備工作:教務處及等級考試指定管理部門,應檢查試卷保密室、播音設施、考試鈴的調整等環節的準備情況。質量要求:檢查到位,問題處理及時,記錄清楚。3考試領卷:按照主考單位要求,考試主管部門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考試試卷,并履行存放手續。質量要求:符合領卷規范,存放手續齊全,存放地點安全。考試:按照主考單位規定的考試時間、監考指令和相關要求,組織好領卷、考試、收卷、封卷、巡考等環節。質量要求:考試過程、試卷收集整理規范,問題處理及時。試卷存放:按照主考單位要求,保衛處安排的值班人員應做好考試期間的試卷安全存放工作。質量要求:符合存放規范,手續齊全。送卷:按照主考單位要求,考試主管部門按時到指定地點送存考試試卷,并履行存放手續。質量要求:符合送卷規范,手續齊全。4成績登統與頒證成績登統:主管部門按照主考單位提供的考試成績進行分類匯總,并下發各系部;各系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登統,并核算相關分數。質量要求:登統100%準確。頒證:主管部門根據等級考試過關情況,發放等級考試證書。質量要求:證書準確、無誤,留檔齊全。5考試總結:考試成績下發2周內,主管部門及各專業對考務工作進行總結,各教學系及任課教研室對考試結果進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質量要求:有歷次考試對比,分析出原因,提出建議。六、適用文件:各項等級證書考試教委下發的要求《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CET考務手冊》《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違規學生考試作弊處理辦法》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關于等級考試報名的通知(教務處、教學系)2等級考試學生報名名單(光盤)(教務處、教學系)3考場安排表(教務處、教學系)4監考、巡考安排表(教務處、教學系)5成績及證書統計表(教務處、教學系)6院級及教學系考試總結(教務處、教學系)八、等級考試工作流程圖(見附圖)九、等級考試工作流程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等級考試報名下發報名通知根據不同考試要求,各主管部門擬定、下發等級考試報名通知按時下發,通知無遺漏,內容詳盡教務處接到上級通知后3天內組織報名輔導員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各班報名工作,并錄入規定信息、采集圖像,教學系對本系上報的學生信息負責,并匯總各班信息后上報教務處按時上報,信息準確,填寫規范教學系下發通知1周內匯總上報教務處完成信息匯總核對等工作后,上報主考單位按時上報,數據準確,填寫規范教務處按照主考單位規定的時間考務準備發放準考證打制準考證,以系為單位領取準考證后通過班級輔導員發放到學生手中按時下發,信息準確,發放到位教務處教學系等級考試前1周編制考試安排各教學系根據考場安排,按監考要求,安排監考人員,考試主管部門根據考場安排,安排巡考人員、值班人員、領卷人員和車輛等事宜,并通知到位監考人員符合學院監考要求,各項環節安排周密、通知到位,無遺漏教務處等級考試前1周考務動員考試主管部門應分頭召開考務人員和監考人員的考務動員會,發放考務資料、講解考務注意事項,明確責任;各班輔導員應做好參加考試學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講解清楚,資料發放齊全,無遺漏主管部門領導等級考試前1周考場布置教室辦布置好考場,主管部門做好相應檢查考場符合規范,衛生整潔教室辦領導、主管部門領導等級考試前1天考場準備監考教師到考場貼桌貼、門貼所貼桌貼、門貼準確監考教師等級考試前30~50分鐘其他準備工作考試主管部門,應檢查試卷保密室、播音設施、考試鈴的調節等環節的準備情況檢查到位,問題處理及時,記錄清楚主管部門領導等級考試前1天考試領卷考試主管部門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考試試卷,并履行存放手續符合領卷規范主管部門領導、考務管理人員按照主考單位要求考試按照主考單位規定的考試時間、監考指令和相關要求,組織好領卷、考試、收卷、封卷、巡考等環節考試過程、試卷收集整理規范,問題處理及時主管部門領導、職員、監考人員按照監考指令要求試卷存放按照主考單位要求,考試主管部門做好考試期間的試卷安全存放工作符合存卷規范,手續齊全教務處保衛處按照主考單位要求送卷按照主考單位要求,考試主管部門按時到指定地點送存考試試卷,并履行存放手續符合送卷規范,手續齊全主管部門領導、考務管理人員按照主考單位要求成績登統與頒證成績登統主考部門按照主考單位提供的考試成績進行分類匯總,并下發各系;各系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登統,并核算相應分數及時登統,準確率100%教務處教學系成績下發2日內完成頒證準管部門根據等級考試過關情況,發放等級考試證書證書準確、無誤,留檔齊全教務處教學系證書領取3日內考試總結主考部門及各專業應對考務工作進行總結,教學系、任課教研室對考試結果進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有歷次考試對比,分析出原因,提出建議主管部門領導、教學系考試成績下發3日內學生學習成績管理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保證學生學習成績管理的嚴肅性和規范性,使學生成績管理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現代化,確保學生學習成績的公正、客觀、準確記載,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二、適用范圍:適用于負責學院學生學習成績的管理工作部門和相關人員。三、工作職責:1任課教師負責學生成績的評定、記載及教務系統錄入工作。2輔導員負責將學生學習成績記入學籍卡片。3教學系負責學生紙質成績檔案保管,成績登統的組織、指導、檢查。4教務處負責對教學系學生成績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對電子檔案進行備份和維護。四、工作程序:成績檔案建立→成績檔案維護→成績檔案管理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成績檔案建立紙質檔案建立:學生學籍確立后1周內,輔導員組織、指導學生進行《學生學籍卡》個人基本信息內容填寫;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教務處將學生名單和《學生成績登記薄》分發至各授課教師。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數據準確、無遺漏。電子檔案建立:學生學籍確立后兩周內,教務處將經確認過的新生電子成績單錄入教務管理系統,發送給任課教師。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數據準確、無遺漏。2成績檔案維護記分冊登統:任課教師(包括實習指導教師)按照規范要求,在記分冊上認真記載學生的平時成績、實訓成績、期末考試成績和補考成績,并于課程考核(包括補考)結束后1周內,核算出總評分數,經記載、簽字后,報送教學系審核、備案。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分數真實準確、無涂改,簽字齊全。教務系統登統:課程考核(包括補考)結束后一周內,任課教師根據教務處統一安排,進行學生成績(包括補考成績)的網上錄入工作,成績提交后,教務處進行審核和批準。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成績錄入真實準確、無遺漏。學籍卡登統:各類考試成績登統結束后一周內,教學系負責組織各班輔導員,按照規范要求將學習成績載入學籍卡,并認真履行簽字手續。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成績登記真實準確、無遺漏和涂改,簽字齊全。成績單打印:教學系負責學生成績專業排名,用于求職、評優等,教務處負責打印學生畢業生成績單,統一格式標準,提供給學生檔案管理部門。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成績單打印真實準確、無遺漏和涂改,公章清晰。教師辦理成績更正:學期開學第1周內,教師申請更正學生成績,到教務處領取表格,須提供原始成績簿復印件,并填寫“教學事故處理認定書”。質量要求:手續規范、簽字齊全。學生辦理緩考、免修等手續,在學生所在系領取表格,相關證明復印件,到相關系部簽字,最后到教務處備案。質量要求:手續規范、簽字齊全。3成績檔案管理成績檔案保存:教學系負責紙質記分冊、學籍卡等檔案的日常保管;教務處負責學生電子成績的數據備份與維護。質量要求:材料完整、存放有序,無缺失和涂改現象。成績檔案借閱:成績檔案的查閱與借閱須履行檔案借閱手續。質量要求:有借閱記錄,填寫規范、清晰,簽字齊全。檢查指導:學期開學初2周內,教務處對教學系學生成績檔案的建立、記錄與保管狀況進行檢查、指導,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質量要求:按時完成任務,記錄齊全;解決問題及時、到位。注:畢業生檔案按檔案交接程序轉交招生就業處和院檔案室。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成績管理規定》《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分制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范》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學生記分冊(教學系、院檔案室)2學生學籍卡片(教學系、院檔案室)3學生電子成績(教務處)八、學生學習成績管理工作流程圖紙質檔案建立紙質檔案建立電子檔案建立記分冊登統成績檔案建立學籍卡登統成績檔案維護教務系統登統成績檔案管理成績檔案借閱緩考、免修成績檔案保存成績單打印成績更正檢查指導九、學生學習成績管理工作程序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成績檔案建立紙質檔案建立輔導員組織、指導學生進行《學生學籍卡》個人基本信息內容填寫;教務處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將《學生成績登記簿》分發至各授課教師按時完成任務,信息填寫真實、準確、規范任課教師輔導員教務處學生學籍確立后一周內和學期開學第一周電子檔案建立學生學籍確立后兩周內,教務處將經確認過的新生電子成績單錄入教務管理系統,發送給任課教師按時完成任務,數據準確,無遺漏教務處開學2周內成績檔案維護記分冊登統任課教師(包括實訓、實習任課教師)按照規范要求,在記分冊上認真記載學生的平時成績、實訓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并于課程考核結束后一周內,核算出總評分數,經記載、簽字后,報送教學系審核、備案按時完成任務,數據準確無遺漏任課教師新生開學一月內教務系統登統課程考核(包括補考)結束后一周內,任課教師根據教務處統一安排,進行學生成績(補考成績)的網上錄入工作,成績提交后,教務處進行審核和批準按時完成任務,成績登記真實準確、無遺漏教務處任課教師考試結束一周內學籍卡登統各類考試成績登統結束后一周內,教學系負責組織各班輔導員,按照規范要求將學生成績載入學籍卡,并認真履行簽字手續按時完成任務,成績登記真實準確、無遺漏和涂改,簽字齊全輔導員各類考試成績登統結束后一周內成績單打印教學系負責學生成績專業排名,用于求職、評優等,教務處負責打印學生畢業生成績單,統一格式標準,提供給學生檔案管理部門。按時完成任務,成績單打印真實準確、無遺漏和涂改,公章清晰教學系教務處成績更正教師申請更正學生成績,到教務處領取表格,須提供原始成績簿復印件,并填寫“教學事故處理認定書”。手續規范、簽字齊全教師學期開學第1周內緩考、免修辦理學生辦理緩考、免修等手續,在學生所在系領取表格,相關證明復印件,到相關系部簽字,最后到教務處備案。手續規范、簽字齊全教學系教務處成績檔案管理成績檔案保存教學系負責紙質記分冊、學籍卡等檔案的日常保管;教務處負責學生電子成績的數據備份與維護材料完整、存放有序,無缺失和涂改現象系部教學秘書輔導員教務處日常管理成績檔案借閱成績檔案的查閱與借閱須履行檔案借閱手續有借閱記錄,填寫規范、清晰,簽字齊全系教學秘書教務處日常管理檢查指導教務處對教學系學生成績檔案的建立、記錄與保管狀況進行檢查、指導,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按時完成任務,記錄齊全;解決問題及時到位教務處學期開學三周內學分管理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使學分管理工作科學、嚴謹、規范、有序,真實記載學生的學習進程,進一步完善學院學分管理工作。二、使用范圍:適用于負責、參與學生學分管理工作的部門及相關人員。三、工作職責:1主管院長負責學生學業審批。2教務處負責學生學業審核,檢查、審定教學系學分管理情況。3教學系負責學生學業審查,提出系學生修業報告。4輔導員負責學生學分的核算、記載、統計和報送。四、工作程序:學分核算→學業審定→學業通告五、工作內容及質量要求:1學分核算學分核算:每學期期末考試后1周內,輔導員根據學院學分管理制度,將學生每學期課程學習成績、實訓成績、證書獲取情況、獲獎情況等換算成學分和學分績點,載入學籍卡片,并保留相關原始記錄。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學分登記,核算準確無差錯,原始記錄齊全。匯總報送:每學期開學初,輔導員匯總學生學分修讀情況,填寫《學分狀況統計表》,列出學生修讀的達標情況,報送教學系。質量要求:報送及時,填表準備,材料齊備,簽字齊全。2學業審定學業審查:收到《學分狀況統計表》1周內,教學系根據學院學分管理制度,審查《學分狀況統計表》,撰寫學期修業情況報告,對需要做學業處理的學生,應填寫《學業處理審批表》,與報告一并報送教務處。質量要求:按時完成審查,報告分析合理,材料齊備,簽字齊全。學業審核:收到系報送審核材料1個工作日內,教務處根據學分管理制度對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學業處理建議,報送主管院長審批。質量要求:及時審核,提出建議合理,材料齊備,簽字齊全。學業審批:審批材料送呈1個工作日內,主管院長根據學院學分管理制度,對學生學業狀態及處理意見進行批復。質量要求:及時批復,簽字齊全。3學業通告主管院長批復后2個工作日內,教務處根據批復擬定學生學業狀況通報,發送教學系和相關部門,教學系負責通知到相關學生,并記入學籍檔案。質量要求:及時、無遺漏,文件規范。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分制管理辦法》《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成績管理規定》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學生學籍卡片(教學系、院檔案室)2學分狀況統計表(教務處)3學業處理審批表(教務處、教學系)4學生學業狀況通報5學生學業處理建議(教務處)八、學分管理工作流程圖:學分核算學分核算學業審核學業審批學業審定學業通告學分核算學分核算學分匯總九、學分管理工作程序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負責人完成時間學分核算學分核算每學期期末考試后1周內,輔導員根據學院學分管理制度,將學生每學期課程學習成績、實訓成績、證書獲取情況、獲獎情況等換算成學分和學分績點,載入學籍卡片,并保留相關原始記錄。按時完成學分登記,核算準確無差錯,原始記錄齊全。輔導員每學期期末考試后1周內匯總報送每學期開學初,輔導員匯總學生學分修讀情況,填寫《學分狀況統計表》,列出學生學分修讀的達標情況,報送教學系報送及時,填表準確,材料齊備,簽字齊全輔導員開學2周內學業審定學業審查收到《學分狀況統計表》1周內,教學系根據學院學分管理制度,審查《學分狀況統計表》,撰寫學期修業情況報告,對需要做學業處理的學生,應填寫《學業處理審批表》,與報告一并報送教務處審核按時完成審查,報告分析合理,材料齊備,簽字齊全教學系收到《學分狀況統計表》1周內學業審核收到系報送審核材料1個工作日內,教務處根據學分管理制度對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學業處理建議,報送主管院長審核及時審核,提出建議合理,材料齊備,簽字齊全教務處收到系報送審核材料1個工作日內學業審批審批材料送呈1個工作日內,主管院長根據學分管理制度,對學生學業狀態及處理意見進行批復及時批復,簽字齊全主管院長審批材料送呈1個工作日內學業通告學業通告主管院長批復后2個工作日內,教務處根據批復擬訂學生學業狀況通報,發送教學系和相關部門,教學系負責通知到相關學生,并記入學籍檔案及時、無遺漏,文件規范教務處主管院長的批復2個工作日內學生電子注冊工作程序及質量要求一、工作目的:為維護學生注冊工作的嚴謹、規范,保障學生按時獲得學籍、學歷資格,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二、適用范圍:適合學院組織、參與學生電子注冊工作的相關部門與人員。三、工作職責:1教學系、班級輔導員負責組織學生信息的核對、確認、修改。2教務處負責組織學院學生信息的確認、修改、維護、審核、報送。3主管院長負責審定教務處報送的信息。四、工作程序:新生信息校對→新生信息庫建立→信息維護→信息查詢→畢業生信息校對→畢業生信息上報五、工作內容和質量要求:1新生信息校對信息生成:教務處根據教委時間安排,從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下載新生數據,生成《新生電子注冊信息核對表》,并將其紙質、電子版下發教學系進行核對、確認、修改。質量要求:信息項目齊全、發放時間及時、指導清楚。信息核對、確認:數據下發一周內,教學系和輔導員按照教務處要求對信息進行核對、確認、修改,同時采集本系部學生電子圖像,并將確認、修改數據結果及學生電子圖像報送教務處。質量要求:及時、準確、確認表簽字齊全。信息審批:數據上交4個工作日內,教務處對更改信息進行核對、修改,并報送主管院長審批。質量要求:及時、準確,審核、審批簽字齊全。2新生信息庫確立信息上傳:教務處將確認、審核、審批的數據根據教委要求及時上傳至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并將紙質核對表備案留存。質量要求:及時、準確,備案手續齊全。導入系統:教務處將確認修改后的新生信息3個工作日內統一錄入學院辦公網。質量要求:及時、準確。3信息查詢:教務處將新生信息錄入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和學院辦公網,教學系組織學生在1周內登錄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和學院辦公網查詢學生學籍情況。質量要求:及時。4信息維護:按照《學籍異動管理程序》對信息進行維護。質量要求:及時、準確、無遺漏。每學期第2周教務處在學院辦公網中下載學生信息(新生除外),并生成《在校生學籍信息核對表》,并將其紙質、電子版下發教學系進行核對、確認。質量要求:及時、準確、無遺漏。數據下發3個工作日內,教學系和輔導員按照教務處要求對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并將確認結果報送教務處。質量要求:及時、準確。數據上交2個工作日內,教務處對在校生學籍信息進行確認。質量要求:及時、準確。5畢業生信息校對信息生成:教務處在學生第五學期第二周,從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下載畢業生數據,生成《畢業生電子注冊信息核對表》,并將其紙質、電子版下發教學系進行核對、確認、修改。質量要求:信息項目齊全、發放時間及時。信息核對、確認:數據下發一周內,教學系和輔導員按照教務處要求對信息進行核對、確認、修改,并將確認、修改結果報送教務處。質量要求:及時、準確、確認表簽字齊全。信息審批:數據上交4個工作日內,教務處對更改信息進行核對修改,并報送主管院長審批。質量要求:及時、準確,審核、審批簽字齊全。6畢業生信息上傳教務處將確認、審核、審批的數據根據市教委要求及時上傳至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并將紙質核對表備案留存。質量要求:及時、準確,備案手續齊全。六、適用文件:《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辦法》七、留檔材料及存檔部門:1國家教育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下載的新生數據(教務處)2新生電子注冊信息核對表(教務處)3新生電子注冊信息上報表(教務處)4學院校園網(教務處)5學籍異動申請原始材料(教務處、教學系)6畢業生信息核對表(教務處)7畢業生信息上報表(教務處)八、學生電子注冊工作流程:信息生成信息生成信息校對、確認信息審批新生信息校對新生信息庫建立導入系統信息查詢信息上傳畢業生信息校對畢業生信息上傳信息核對、確認信息審批信息生成信息維護信息生成信息校對、確認九、學生電子注冊工作程序表:項目工作程序工作內容質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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