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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名稱:桂林市秀峰區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服務項目-35-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概況

桂林市秀峰區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10: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LZC2021-C3-990983-GXJH

項目名稱:桂林市秀峰區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總金額(元):1800000

采購需求:標項一

標項名稱:.桂林市秀峰區應急管理局房屋建筑調查等

數量:1

預算金額(元):1000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完成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秀峰區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橋梁調查服務項目)。最高限價(如有):/合同履約期限:2022年3月31號前本標項(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標項二

標項名稱:.桂林市秀峰區應急管理局編寫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應急管理系統調查工作方案,編寫內容包括普查工作流程、各部門填報分工、填報內容規范等,工作方案編制前期工作包括各相關行業部門調研工作及意見匯總等

數量:1

預算金額(元):800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為桂林市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提供人員培訓服務。普查工作啟動后,針對桂林市秀峰區的調查工作和質量審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術指導服務,協助普查辦針對普查工作進度進行督導檢查工作,協助普查辦將現有的普查相關數據進行數據整理及錄入系統,指導調查員進行實際數據調查工作。最高限價(如有):/合同履約期限:按照自治區、桂林市普查進度及時間節點要求按時按質按量提交成果并完成項目驗收。本標項(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元):0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8日10:30(北京時間)

地點(網址):請登錄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投標

五、響應文件開啟

開啟時間:2021年12月28日10:30

(北京時間)

地點:通過政采云平臺實行在線響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無需繳納磋商保證金。

2.本項目信息發布媒體:

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桂林市政府采購網()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

中國政府采購網sdf.lkj///

3.磋商響應文件解密時間:截標時間后30分鐘內(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時30至11時00分)磋商供應商可以登錄政采云平臺,用“項目采購-開標評標”功能進行解密電子磋商響應文件。若磋商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可以以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作為依據【在接到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的通知后,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通知時要求的時間到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開標室現場提交或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以通知時所告知的電子郵箱地址為準)提交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若磋商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且未提供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的(包含提供的電子備份文件無效或無法解密的情況),視為無效響應。

4.在線投標響應(電子投標)說明

(1)本項目通過政采云平臺實行在線投標響應(電子投標),供應商需要先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臺的要求,通過“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編制并加密響應文件。供應商未按規定編制并加密的響應文件,政采云平臺將予以拒收。

“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請自行前往廣西政府采購網下載并安裝(sdf.lkj///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電子投標具體操作流程參考《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時,建議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統,通過政采云平臺參與在線投標時如遇平臺技術問題詳詢。

(2)為確保網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截止時間前完成在“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身份認證,確保在電子投標過程中能夠對相關數據電文進行加密和使用電子簽章。使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需要提前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請自行前往政采云平臺網站進行查閱;(完成CA數字證書辦理預計一周左右,建議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后立即辦理。)

(3)磋商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截止時間前,將生成的“電子磋商響應文件”上傳遞交至政采云平臺。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可以撤回電子磋商響應文件。補充或者修改電子磋商響應文件的,應當先行撤回原文件,補充、修改后重新傳輸遞交,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未完成傳輸的,視為撤回磋商響應文件。

(4)本項目需要磋商供應商代表在截標當天截標后,按磋商小組要求及時登陸政采云平臺等候在線磋商及提交最后報價。

(5)本采購項目為政采云全流程電子化操作,參與磋商的供應商需自備計算機和網絡設備(設備需可視頻通話和讀取政采云CA數字證書),確保磋商過程順利進行;因供應商自身設備或網絡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落實政策

5.1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5.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5.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序號條款號條款名稱內容、要求11.1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桂林市秀峰區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服務項目目項目編號:GLZC2021-C3-990983-GXJH23供應商資格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具備合法資格的供應商;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3.3對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3.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3.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34磋商費用不論磋商結果如何,供應商均應自行承擔所有與磋商有關的全部費用。413磋商報價及采購預算金額13.1磋商報價應按磋商文件中相關附表格式填寫。采購預算金額人民幣標項1:壹佰萬元整(¥1000000.00元);標項2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供應商報價超出采購預算金額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13.2供應商必須就“采購需求”中所有內容作完整唯一報價,否則,其響應文件無效;響應文件只允許有一個報價,有選擇的或有條件的報價將不予接受。13.4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在政采云系統上提交最后報價,超出評委設定的最后報價時限或其最后報價超出采購預算導致已通過評審的響應文件無效的,按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處理。514.1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615保證金本項目無需繳納磋商保證金716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制作16.1磋商供應商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前,應登陸“政采云”平臺進行“申請獲取采購文件”操作,否則,有可能導致無法在線編制投標文件并參與投標,其不利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16.2電子磋商響應文件中須加蓋供應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簽章,并根據“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及本磋商文件規定的格式和順序編制電子磋商響應文件并進行關聯定位,以便磋商小組在評審時,點擊評分項可直接定位到該評分項內容。如對磋商文件的某項要求,供應商的電子磋商響應文件未能關聯定位提供相應的內容與其對應,則磋商小組在評審時如做出對供應商不利的評審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電子磋商響應文件如內容不完整、編排混亂導致磋商響應文件被誤讀、漏讀,或者在按采購文件規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關內容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16.3供應商法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持有政采云個人CA簽章的,應在響應文件中涉及到簽字的位置使用個人CA簽章,沒有辦理政采云個人CA簽章的可在響應文件中涉及到簽字的位置手寫簽字后掃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傳即可。16.4磋商響應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錯漏處,須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個人CA簽章)。磋商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16.5磋商前準備16.5.1本項目實行在線磋商,采用電子磋商響應文件。若供應商參與磋商,自行承擔磋商一切費用。16.5.2各供應商應在截標前應確保成為政采云平臺正式注冊入庫供應商,并完成CA數字證書申領。因未注冊入庫、未辦理CA數字證書等原因造成無法磋商或磋商失敗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16.5.3供應商將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下載、安裝完成后,可通過賬號密碼或CA登錄客戶端進行響應文件制作??蛻舳苏堉辆W站下載專區查看,如有問題可撥打政采云客戶服務熱線進行咨詢。818.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于2021年11月28日12月28日10時30分之前將電子磋商響應文件上傳到政采云平臺。應按照本項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臺的要求編制、加密傳輸磋商響應文件。供應商在使用系統進行投標的過程中遇到涉及平臺使用的任何問題,可致電政采云平臺技術支持熱線咨詢,聯系方式:918.2磋商響應文件解密時間磋商響應文件解密時間:截標時間后30分鐘內(2021年11月28日12月28日10時30分至11時00分)磋商供應商可以登錄政采云平臺,用“項目采購-開標評標”功能進行解密磋商響應文件。若磋商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可以以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作為依據【在接到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的通知后,磋商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通知時要求的時間到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開標室現場提交或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以通知時所告知的電子郵箱地址為準)提交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若磋商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且未提供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的(包含提供的電子備份文件無效或無法解密的情況),視為無效響應。1019.1磋商小組組成磋商及評審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磋商、評審工作由依法組建的磋商小組負責,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磋商小組的構成:3人,其中采購人代表1人,專家2人。1119.2磋商時間、地點、人員19.2.1磋商時間: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19.2.2磋商地點:本項目需要磋商供應商代表在截標當天截標后,按磋商小組要求及時登陸政采云平臺等候在線磋商。19.2.3磋商參加人員: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或相應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和供應商政采云平臺CA數字證書參加磋商。請供應商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等候磋商。19.2.4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由磋商小組在評標室內線上開啟響應文件。1220.2評審辦法具體詳見第四章評審辦法。1326信用查詢根據《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有關信用主體標識碼登記及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財采〔2016〕37),由采購代理機構對第一成交候選人進行信用查詢:⑴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⑵查詢時間:成交通知書發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方式:在查詢網站中直接打印查詢記錄,打印材料作為采購活動資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規則:對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取消其成交候選人資格。采購人依法按照評審報告中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人排序表確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組織采購。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1427成交結果公告及成交通知書27.1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五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推薦的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在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發布成交公告的同時,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成交通知書領取手續。1528履約保證金本項目免收履約保證金。1629.1簽訂合同時間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內簽訂合同。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后,應按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1729.3合同備案存檔政府采購合同雙方自簽訂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告。采購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級財政部門備案,一份由采購代理機構存檔。1830采購代理服務費30.1、本項目的采購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計價格[2002]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服務類收費標準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的規定向成交磋商供應商收取。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1931解釋權本競爭性磋商文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和政府采購管理有關規定編制,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解釋權屬于采購代理機構。2032監督管理機構

一、總則1.適應范圍1.1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桂林市秀峰區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服務項目目項目編號:GLZC2021-C3-990983-GXJH1.2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以下簡稱磋商文件)適用于本磋商項目的磋商、評審、合同履約、驗收、付款等行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2.定義2.1“供應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資格并提交響應文件、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如果該供應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為“成交供應商”。2.2“貨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規定,供應商須向采購人提供的一切設備、保險、稅金、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和材料。2.3“服務”系指按磋商文件規定,供應商須承擔的安裝、調試、技術協助、校準、培訓、技術指導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2.4“項目”系指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規定向采購人提供的貨物和服務。2.5“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等。2.6實質性要求:標注“★”號項的條款為實質性要求,“★”是指“服務采購需求”表中實質性要求的技術指標(或服務要求)、主要功能及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必須提供”的條款,即最低采購需求標準。3.供應商資格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具備合法資格的供應商;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3.3對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3.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3.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4.磋商費用不論磋商結果如何,供應商均應自行承擔所有與磋商有關的全部費用。聯合體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6.質疑和投訴 6.1供應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提出詢問。6.2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在競爭性磋商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認為采購過程或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在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應認真做好質疑處理工作。6.3供應商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投訴。6.4質疑、投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質疑書、投訴書實行實名制,均應明確闡述磋商文件、采購過程或成交結果中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實質性內容,提供相關事實、明確的請求,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格式詳見附件。6.5質疑聯系部門:7.轉包與分包7.1本項目不允許轉包。7.2本項目不可以分包。8.特別說明8.1關聯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政府采購活動,否則響應文件將被視為無效:(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2)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次采購活動。8.2提供相同品牌產品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磋商的,以其中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參加評審,最后報價相同的,由采購人自主選擇確定一個參加評審的供應商,其他報價無效。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中,多家供應商提供的核心產品品牌相同的,視為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構成(1)競爭性磋商公告;(2)供應商須知;(3)采購需求;(4)評審辦法;(5)采購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及格式);(6)響應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與修改10.1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必要澄清、答復、修改或補充,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五日前在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的同一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應當順延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10.2供應商應實時關注本項目信息公告發布媒體相關網站了解澄清、修改等與項目有關的內容,如因供應商未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澄清、修改等與項目有關的內容,從而導致響應文件無效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當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內容的表述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應該通過本項目采購代理機構以法定形式發布,采購人非通過本機構,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10.5采購單位可以視采購具體情況,延長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在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的同一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三、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編制11.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編制基本要求11.1本項目實行電子投標,供應商應準備電子磋商響應文件:11.1.1電子響應文件按政采云平臺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遞交。具體操作流程可參考《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指南可在“sdf.lkj///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載。11.2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以下簡稱響應文件)的組成及要求11.2.1響應文件組成【格式見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資格性響應證明材料:(1)供應商相應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必須提供);(2)供應商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以及由縣級以上(含縣級)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供應商為委托代理人交納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半年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證明復印件,除供應商為以下三種情形的:①如供應商為截標時間前60日以內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應商與委托代理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代替社保證明復印件;②如供應商為事業單位,可以提供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機構為其發放工資的工資條復印件代替社保證明復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為免繳納社保人員,提供免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及供應商與委托代理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代替社保證明復印件。【屬自然人的應提供由縣級以上(含縣級)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納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半年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證明復印件】(委托代理時必須提供;如為聯合體的,授權委托書原件須由牽頭人出具)(3)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及有關信用信息的書面聲明(必須提供);供應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必須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其他組織主要包括合伙企業、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②如供應商為企業(包括合伙企業),應提供工商部門注冊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供應商為事業單位,應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供應商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應提供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供應商為個體工商戶,應提供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符合性響應證明材料:(1)響應函(格式見附件)(必須提供);(2)磋商報價表(格式見附件)(必須提供);(3)服務(技術)響應、商務偏離情況說明表(格式見附件)(必須提供);(4)磋商供應商建議的服務承諾書(由供應商根據本項目服務采購需求、特點及供應商自身的處理能力自行編寫,承諾書內容至少應包括“采購需求”中的所有服務條款,含服務質量承諾、服務措施等內容)(格式見附件)(必須提供);(5)磋商供應商項目實施方案(格式見附件)(必須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1)磋商供應商擬投入本項目的總負責人及配備的其他主要工作人員情況介紹一覽表(格式見附件)(如有,請提供,并一起提供由縣級以上(含縣級)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供應商為項目實施人員交納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半年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證明復印件,除供應商為以下三種情形的:①如供應商為截標時間前60日以內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應商與委托代理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代替社保證明復印件;②如供應商為事業單位,可以提供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機構為其發放工資的工資條復印件代替社保證明復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為免繳納社保人員,提供免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及供應商與委托代理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代替社保證明復印件。);(2)“采購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證明文件(如有,請提供);(3)供應商具有同類項目的業績相關證明材料(無不良記錄,以中標、成交通知書或簽訂的合同為準,并能清晰反映項目的名稱、采購內容、采購金額、采購時間)(如有,請提供);(4)如所提供服務企業屬于小型、微型企業【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執行,具體劃分標準見第四章評標辦法中附表《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以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見附件)為準(如有,請提供);(5)如提供服務的供應商屬于監獄企業的,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如有,請提供);(6)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見附件)(如有,請提供);(7)供應商可結合本項目的評審辦法視自身情況自行提交其它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提供的以上相關證明材料屬于“必須提供”的文件應加蓋磋商供應商公章(CA簽章)/自然人簽字或個人CA簽章,否則響應無效。11.3供應商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編制響應文件。特別說明:(1)響應文件(電子響應文件),其中電子響應文件中所須加蓋公章部分均采用CA簽章。若磋商文件中有專門標注的某關聯點,并要求供應商在電子投標系統中作出磋商響應的,如供應商未對關聯點進行響應或者在響應文件其它內容進行描述,造成電子評審不能查詢的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的部分必須簽字然后掃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傳(或加蓋個人CA簽章),無簽字的視為響應無效。12.響應文件的語言及計量12.1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就有關磋商事宜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以中文漢語書寫。供應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獻可以使用別的語言,但其相應內容必須附有中文翻譯文本,在解釋響應文件時以中文翻譯文本為主。12.2磋商計量單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確規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規定的計量單位;磋商文件沒有規定的,應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貨幣單位:人民幣元),否則視同未響應。13.磋商報價及采購預算金額13.1磋商報價應按磋商文件中相關附表格式填寫。采購預算金額(人民幣):采購預算金額人民幣標項1:壹佰萬元整(¥1000000.00元);標項2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報價超過相應采購預算金額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13.2供應商必須就“采購需求”中所競所有內容作完整唯一報價,否則,其響應文件無效。響應文件只允許有一個報價,有選擇的或有條件的報價將不予接受。13.3磋商報價應包括本次采購范圍內組織協調、邀請所有嘉賓、差旅、翻譯、設備、人工、培訓、運輸、保險、利潤、各項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完成本項目的各項應有費用等全部費用;投標人綜合考慮在報價中。13.4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在政采云系統上提交最后報價,超出評委設定的最后報價時限或其最后報價超出采購預算導致已通過評審的響應文件無效的,按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處理。14.響應文件有效期14.1響應文件有效期: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14.2出現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響應文件有效期的,采購代理機構書面通知供應商延長響應文件有效期。供應商同意延長的,但不能修改響應文件。供應商拒絕延長的,其響應文件無效。15.保證金本項目無需繳納磋商保證金。16.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制作16.1磋商供應商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前,應登陸“政采云”平臺進行“申請獲取采購文件”操作,否則,有可能導致無法在線編制投標文件并參與投標,其不利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16.2電子磋商響應文件中須加蓋供應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簽章,并根據“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及本磋商文件規定的格式和順序編制電子磋商響應文件并進行關聯定位,以便磋商小組在評審時,點擊評分項可直接定位到該評分項內容。如對磋商文件的某項要求,供應商的電子磋商響應文件未能關聯定位提供相應的內容與其對應,則磋商小組在評審時如做出對供應商不利的評審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電子磋商響應文件如內容不完整、編排混亂導致磋商響應文件被誤讀、漏讀,或者在按采購文件規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關內容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16.3供應商法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持有政采云個人CA簽章的,應在響應文件中涉及到簽字的位置使用個人CA簽章,沒有辦理政采云個人CA簽章的可在響應文件中涉及到簽字的位置手寫簽字后掃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傳即可。16.4磋商響應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錯漏處,須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個人CA簽章)。磋商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16.5磋商前準備16.5.1本項目實行在線磋商,采用電子磋商響應文件。若供應商參與磋商,自行承擔磋商一切費用。16.5.2各供應商應在截標前應確保成為政采云平臺正式注冊入庫供應商,并完成CA數字證書申領。因未注冊入庫、未辦理CA數字證書等原因造成無法磋商或磋商失敗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16.5.3供應商將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下載、安裝完成后,可通過賬號密碼或CA登錄客戶端進行響應文件制作??蛻舳苏堉辆W站下載專區查看,如有問題可撥打政采云客戶服務熱線進行咨詢。17.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可以撤回電子磋商響應文件。補充或者修改電子磋商響應文件的,應當先行撤回原文件,補充、修改后重新傳輸遞交,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未完成傳輸的,視為撤回磋商響應文件。17.2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的響應文件有效期內,供應商不得撤回其響應文件。18.響應文件的遞交和解密18.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于2021年11月28日12月28日10時30分之前將電子磋商響應文件上傳到政采云平臺。應按照本項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臺的要求編制、加密傳輸磋商響應文件。供應商在使用系統進行投標的過程中遇到涉及平臺使用的任何問題,可致電政采云平臺技術支持熱線咨詢,聯系方式:。18.2磋商響應文件解密時間:截標時間后30分鐘內(2021年11月28日12月28日10時30分至11時00分)磋商供應商可以登錄政采云平臺,用“項目采購-開標評標”功能進行解密磋商文件。若磋商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可以以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作為依據【在接到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的通知后,磋商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通知時要求的時間到桂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開標室現場提交或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以通知時所告知的電子郵箱地址為準)提交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若磋商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解密或解密失敗且未提供電子備份磋商響應文件的(包含提供的電子備份文件無效或無法解密的情況),視為響應文件撤回。18.3除競爭性磋商文件另有規定外,供應商所遞交的響應文件不予退還。18.4電子響應文件的相關說明(1)供應商進行電子投標應安裝客戶端軟件,并按照采購文件和電子交易平臺的要求編制并加密磋商響應文件。供應商未按規定加密的磋商響應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截止時間前完成磋商響應文件的傳輸遞交,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響應文件。補充或者修改磋商響應文件的,應當先行撤回原文件,補充、修改后重新傳輸遞交。磋商截止時間前未完成傳輸的,視為撤回磋商響應文件。磋商截止時間后遞交的磋商響應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2)如有特殊情況,采購代理機構延長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權利和義務將受到新的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的約束。四、競爭性磋商(簡稱磋商)與評審19.磋商小組組成及磋商時間、地點、人員19.1磋商小組組成:磋商及評審工作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磋商、評審工作由依法組建的磋商小組負責,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磋商小組的構成:3人,其中采購人代表1人,專家2人。19.2磋商時間、地點、人員:19.2.1磋商時間: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19.2.2磋商地點:本項目需要磋商供應商代表在截標當天截標后,按磋商小組要求及時登陸政采云平臺等候在線磋商。19.2.3磋商參加人員: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或相應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和供應商政采云平臺CA數字證書參加磋商。請供應商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等候磋商。19.2.4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由磋商小組在評標室內線上開啟響應文件。20.評審原則20.1磋商小組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20.2評審辦法:綜合評分法,具體詳見第四章評審辦法。20.3磋商小組應按磋商文件進行評審,不得擅自更改評審辦法。20.4在評審過程中,磋商小組任何人不得對某個供應商發表任何傾向性意見,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組成員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評審意見。20.5磋商小組成員對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結論。持不同意見的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在評審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否則視為同意。20.6響應文件最后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除競爭性磋商文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規定修正:(1)響應文件中磋商報價表內容與響應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報價表為準;(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報價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經磋商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磋商供應商不確認的,作無效響應處理。21.評審程序及磋商要求21.1采購代理機構核實磋商小組成員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評審工作紀律和程序,統一保管通訊工具或相關電子設備,推選磋商小組組長。21.2磋商小組應當對發布公告的競爭性磋商文件(簡稱磋商文件)進行確認,審查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并作出評價;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編寫評審報告;告知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供應商的違法違規行為。21.3磋商小組依據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首先對響應文件進行資格性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本項目供應商資格;再對通過資格性審查的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磋商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符合性審查,以確定是否對磋商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做出響應。21.4磋商小組在對供應商進行資格性審查時,將對供應商企業股東及出資等信息進行查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審查中如發現供應商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按響應文件無效處理。21.4.1查詢渠道:《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index.html)21.4.2審查流程:(1)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index.html),輸入企業名稱,進入企業信息主頁面;(2)查看主頁“股東及出資信息”欄,或年報中的“股東及出資信息”欄信息;(3)將各供應商的股東及出資信息進行比對,得出審查結論;(4)將相關資料作為評審資料打印存檔。21.5磋商小組如發現供應商提供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格式的,應一次性告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線上補正或更正。21.6磋商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應的授權委托代表簽字(個人CA簽章)或者加蓋供應商公章(CA簽章)。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磋商。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磋商小組應當告知有關供應商。磋商小組所有成員應當按已確定的磋商順序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實質性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磋商中,磋商小組不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組對磋商過程和重要磋商內容進行記錄,磋商雙方在記錄上簽字確認。21.7當磋商小組一致確定磋商供應商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且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無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組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設定的21.11、21.16程序和綜合評分法確定成交候選人。第一輪磋商后競爭性磋商文件有實質性變動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組對競爭性磋商文件變動或提出磋商意見后進行第二輪磋商。21.8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項目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通過政采云平臺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或相應的授權委托代表簽字(個人CA簽章)或者加蓋供應商公章(CA簽章)。逾時不交的,視同放棄磋商。21.9第二輪磋商磋商小組集中就重新提交的響應文件或磋商小組提出的磋商意見與單一響應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磋商小組對磋商過程和重要磋商內容進行記錄,磋商雙方在記錄上簽字確認(CA簽章確認)。磋商后,供應商根據磋商小組統一整理的書面磋商記錄要求做出書面承諾,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CA簽章)后按時線上提交。當磋商小組一致確定供應商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無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組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設定的21.11、21.16程序和評審方法確定成交候選人。第二輪磋商后競爭性磋商文件仍有實質性變動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組對競爭性磋商文件變動或提出磋商意見后進行第三輪磋商。以此類推。21.10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21.11最后報價21.11.1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繼續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線上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21.11.2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需由磋商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含3家)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線上提交最后報價。21.11.3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4〕214號)的規定,如采購項目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繼續進行,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線上提交最后報價;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1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21.11.4根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的規定: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符合本辦法(財庫〔2014〕214號文)第三條第四項情形的,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可以為2家。(財庫〔2014〕214號文第三條第四項: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21.12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磋商情況書面退出磋商。未書面退出磋商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線上提交最后報價,其最后報價超出采購預算導致已通過評審的響應文件無效的,按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處理。21.13評審報告磋商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選人,并編寫評審報告。21.14在評審過程中出現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均沒有明確規定的情形時,由磋商小組現場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由全體磋商小組投票表決,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組成員的意見為準。21.15采購代理機構發現磋商小組有明顯的違規傾向或歧視現象,或不按評審辦法進行,或其他不正常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如制止無效,應及時向桂林市財政局報告。21.16本采購項目的評審依據為競爭性磋商文件和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采用的評審方法為綜合評分法。22.確定成交供應商22.1磋商小組應當根據綜合得分情況,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人,并編寫評審報告。磋商小組根據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時,以評審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評審報價相同的,以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組按照抽簽的方式決定排列次序。22.2采購單位應當確定磋商小組推薦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22.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放棄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記錄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或者磋商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采購單位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22.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因前款規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采購單位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23.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響應文件無效(1)未按磋商文件規定完整線上提交響應文件或未按規定要求線上簽字、簽章的;(2)不具備磋商文件規定的資格要求的;(3)響應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內容和要求編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4)響應文件有效期、交貨時間、免費保修期(升級、維護)期/維護期、售后服務不能滿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供應商未就“采購需求”中的所有內容作完整唯一報價的,或報價超出采購預算總金額的;(6)未在磋商小組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響應文件(包括最后報價)的;(7)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獲得行政許可或者行政審批的經營范圍的;(8)未滿足磋商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或者響應文件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9)響應文件實質性要求未做變動,供應商最后報價高于第一次報價的;(10)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供應商相互串通磋商,響應文件將被視為無效(1)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或不同供應商報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員為同一個人;(4)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競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5)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編;(6)不同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賬戶轉出。2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除財庫〔2014〕214號《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外)25.磋商過程的監控本項目磋商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監控,供應商在磋商過程中所進行的試圖影響磋商結果的不公正活動,可能導致其磋商被拒絕。信用查詢根據《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有關信用主體標識碼登記及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財采〔2016〕37號的通知,采購代理機構對成交人的成交資格進行信用查詢:(1)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2)查詢時間:成交通知書發出前;(3)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方式:在查詢網站中直接打印查詢記錄,打印材料作為采購活動資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規則:對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取消其成交候選人資格。采購人依法按照評審報告中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人排序表確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組織采購。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27.成交結果公告及成交通知書27.1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五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推薦的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在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在指定媒體上公告成交信息。27.2在發布成交公告的同時,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成交通知書領取手續。27.3采購代理機構無義務向未成交的供應商解釋未成交原因和退還響應文件。五、簽訂合同28.履約保證金(本項目免收履約保證金。)28.1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本項目免收履約保證金。。28.2如果成交供應商沒能按第29.1款規定執行,采購代理機構將上報桂林市財政局,并有權授予第二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資格或重新組織招標。28.3如成交供應商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則沒收其全部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28.4在履約保證金到期退還前,若成交供應商的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有變動的,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成交供應商自負。29.簽訂合同29.1簽訂合同時間: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內簽訂合同。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后,應按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29.2如成交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通報。采購代理機構可從磋商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人中按順序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或重新組織采購。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成交供應商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采購活動。(1)成交后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將成交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響應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人同意,將成交項目分包給他人的;(3)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29.3合同備案存檔:政府采購合同雙方自簽訂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告。采購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級財政部門備案,一份由采購代理機構存檔。六、其他事項30.采購代理服務費30.1、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前,向廣西嘉華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購代理服務費。本項目的采購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計價格[2002]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服務類收費標準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的規定向成交磋商供應商收取。采購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費率服務類型中標金額(萬元)貨物招標服務招標工程招標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1、采購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2、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30.2、交納代理服務費銀行賬戶:采購代理機構銀行賬戶:賬戶名稱:31.解釋權:本競爭性磋商文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和政府采購管理有關規定編制,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解釋權屬于采購代理機構。32.監督管理機構:

附件廣西線上“政采貸”政策告知函各供應商:歡迎貴公司參與廣西政府采購活動!線上“政采貸”是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和自治區財政廳共同支持企業發展,針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融資繁問題推出的一項融資政策。貴公司若成為本次政府采購項目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可持政府采購合同在線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融資機構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推廣線上“政采貸”融資模式的通知》(南寧銀發〔2021〕258號),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提供便捷、優惠的貸款服務。相關金融產品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系方式,可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查詢(網址:/,客服電話:)。

第三章采購需求說明:“采購需求”中帶★為實質性要求,不允許負偏離,否則視為無效響應。標項1:秀峰區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橋梁調查服務項目采購一、項目背景及目的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要論述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20〕1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辦發〔2020〕49號)、《關于做好桂林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市災險普辦發【2021】6號)要求,結合秀峰區實際工作情況,細化普查目標、全面部署任務,突出工作重點、細化普查流程,體現科學規范、強調綜合統籌,重視數據共享、凝煉成果應用,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完成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秀峰區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橋梁調查服務項目)。二、調查對象、內容及數量1.調查對象秀峰區轄區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其中,房屋建筑包括城鎮房屋和農村房屋,市政設施包括市政道路和市政橋梁。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的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1.1房屋建筑包括城鎮房屋和農村房屋。城鎮房屋包括城鎮范圍內各類住宅類及非住宅類建筑(不含在建建筑);農村房屋包括農村范圍內各類農村住宅房屋、農村非住宅房屋(不含在建建筑),其中農村非住宅房屋包括個人、村集體、政府、企業等產權主體所有的各類非住宅建筑,包括公共服務建筑、商業建筑和工業(生產)倉儲建筑等。1.2市政道路橋梁包括市政道路和市政橋梁。市政道路普查以各省、市、縣(區)為基本單位,普查范圍主要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四條車道及以上的次干路、連接重要設施(如: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的道路、與公路普查道路銜接的城市道路、應急管理相關的重要道路。市政橋梁普查范圍為城市范圍內修建在河道上的橋梁和道路與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鐵路的立交橋。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通道、軌道交通和城市隧道普查不在本次的普查范圍內。2.調查內容2.1房屋建筑調查內容依據國務院普查辦統一印發的《城鎮房屋建筑調查技術導則》和《農村房屋建筑調查技術導則》開展工作,以國家統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調查底圖為基礎,實地調查城鎮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基本信息、建筑信息、抗震設防基本信息和使用情況。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建筑名稱、小區名稱(單位名稱)、建筑地址、套數(僅住宅)、單位名稱(僅非住宅)、產權單位、是否進行產權登記等;建筑信息包括建筑層數(地上、地下分別統計)、建筑面積、建筑高度、建造時間、結構類型、房屋用途(僅非住宅)、是否采用減隔震、是否為保護性建筑、是否專業設計建造等;抗震設防基本信息由軟件系統根據地區和建造年代及房屋用途等自動給出。使用情況包括是否進行過改造、改造時間、是否進行過抗震加固、抗震加固時間、房屋有無明顯可見的裂縫、變形、傾斜等缺陷等信息。此外,按要求對房屋建筑拍攝現場照片,特別要注意采集其裂縫、傾斜、變形等情況圖片。房屋建筑調查內容詳見附錄A《城鎮住宅建筑調查信息采集表》、附錄B《城鎮非住宅建筑調查信息采集表》、附錄C《農村住宅建筑調查信息采集表(獨立住宅)》、附錄D《農村住宅建筑調查信息采集表(集合住宅)》和附錄E《農村非住宅建筑調查信息采集表》。2.2市政道路、橋梁調查內容以提供的市政道路、橋梁矢量圖數據成果為市政道路、橋梁普查的基礎底圖數據,利用編制的普查軟件平臺,首先進行內業市政設施基礎數據收集其次進行現場普查。其中,市政道路調查內容包括市政道路設施信息、市政道路基本信息及安全信息、現場復核及現場普查;市政橋梁調查內容包括橋梁基本信息、橋梁附屬及資料信息、承災體隱患情況。此外,按要求對道路、橋梁拍攝相應的現場照片,特別要注意采集其裂縫、傾斜、變形等情況圖片。市政道路、橋梁調查內容詳見附錄F《市政道路普查信息采集表》和附錄G《市政橋梁普查信息采集表》。3.調查數量秀峰區需調查的房屋建筑數量約23000棟;市政道路約53公里;市政橋梁4座。具體結算以最終實際完成數量確定。三、基礎數據收集和調查方式基礎數據收集和調查包括內業收集數據、外業現場調查核實補充數據以及現場調查后內業整理和自查數據等步驟。在含有房屋建筑和道路橋梁空間位置和面矢量數據的工作底圖上,通過軟件系統內業填報基礎數據,外業現場采集缺失信息,最后內業整理完成填報。四、調查成果配合秀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的普查成果遞交、驗收及其它收尾工作,并接受上級普查辦專業技術人員的核查、驗收,直至完成最后的普查成果匯交。1.房屋建筑調查成果1.1數據成果:秀峰區城鎮住宅建筑、城鎮非住宅建筑、農村住宅建筑、農村非住宅建筑4類數據集、分布圖。1.2文字報告成果:秀峰區房屋建筑調查工作報告和成果分析報告。2.道路、橋梁調查成果2.1數據成果:秀峰區市政道路、橋梁承災體數量屬性普查數據集、分布圖。2.2文字報告成果:秀峰區市政道路、橋梁調查工作報告和成果分析報告。五、數據質量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橋梁調查數據的質量審核,按照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普查數據匯交與質量審核相關規定進行。各級普查工作組負責對本區域資料進行完整性審核和抽樣實地普查校核。完整性審核主要包括與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橋梁普查表格要求項目比對,以及與普查區域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橋梁名錄比對,保證所普查區域的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橋梁無遺漏,所普查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橋梁的普查數據不缺項。抽樣實地普查校核,包含基礎數據收集和專業普查的所有內容,普查結果不覆蓋之前的任何數據,且形成獨立的抽樣普查成果。抽樣普查結果應同前期普查結果進行比對,如果個別普查區域出現差異大于10%的情況,應責令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對該地區按之前2倍的抽樣數量進行第二次抽樣普查,直至比對結果符合要求為止。六、項目進度要求2022年01月31日前完成秀峰區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橋梁的數據采集、上報和質量審核工作。七、其他事項1.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完成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內容,投標報價應包含了項目所需的調研、檢測、地勘、數據上傳系統和調查成果匯交、質檢抽查等相關的直接費、間接費、技術處理措施費、后續服務費、利潤、稅金費等一切與此項目有關的所有費用。因中標人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2.本項目的政府采購預算價(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整(¥1000000.00元)。3.報價方式報價方式為總價包干。4.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后支付50%,工作全部結束,支付到85%,完成最終驗收后支付15%備注:項目最終支付金額按照實際完成的數量進行結算。5.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03月31日,完成所有數據匯總及初步成果文件。6.服務地點地點為秀峰區。7.服務成果驗收服務期滿或完成服務成果后,采購人應對服務的成果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中標人應保證服務成果通過上級部門的檢驗合格,否則,中標人應對調查工作進行整改,并直至整改合格通過上級部門的檢驗。

標項2:秀峰區應急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技術服務項目一、文件依據: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關于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部署,加快推進廣西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擬開展縣(區)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項目。通過摸底縣(區)災害風險隱患、重點區域抗災能力,分析災害綜合風險水平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發現并解決問題。探索創新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技術路線、實現方法等,為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制度、標準等體系的上層設計提供科學決策依據。二、項目概況:1、按照《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編制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實施細則等相關要求文件。2、為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提供人員培訓服務,并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相關培訓材料。3、普查工作啟動后,針對秀峰區的調查工作和質量審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術指導服務,協助普查辦針對普查工作進度進行督導檢查工作,協助普查辦將現有的普查相關數據進行數據整理及錄入系統,指導調查員進行實際數據調查工作。三、服務內容:1.為秀峰區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提供培訓服務,并提供相關培訓材料。2.負責組織承災體(公共服務設施)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形成調查成果庫。(1)學校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2)醫療衛生機構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3)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4)公共文化場所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5)旅游景區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6)星級飯店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7)體育場館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8)宗教活動場所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9)大型超市/百貨店/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調查指標信息采集、空間數據采集和信息審核上報;(10)基礎指標統計表。3.負責歷史災害調查數據采集與錄入、校核、匯總審核,并編制調查數據集。(1)年度自然災害調查數據采集與錄入、校核、匯總審核,并編制年度自然災害調查數據集;(2)歷史一般災害事件調查數據采集與錄入、校核、匯總審核,并編制一般災害事件調查數據集;(3)歷史重大災害事件調查數據采集與錄入、校核、匯總審核,并編制歷史重大災害事件調查數據集。4.負責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1)政府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2)企業及社會應急力量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3)基層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4)家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5.負責自然災害次生災害事故危險源(?;?、非煤礦)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1)自然災害次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危險源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2)自然災害次生非煤礦山事故危險源調查、審核、上報、匯總,形成調查成果庫;6.負責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等的調查和質量審核工作,協助普查辦針對普查工作進度進行督導檢查工作,將普查相關數據進行整理并錄入系統。四、成果要求序號普查任務普查成果1公共服務系統調查公共服務系統承災體數據庫公共服務系統調查工作報告和成果分析報告重點企業調查危險化學品企業、煤礦、非煤礦山三類企業承災體數據庫歷史年度自然災害災情調查1978-2020年逐年自然災害主要災情指標數據集綜合減災能力調查政府減災能力數據集、綜合性/政府專職/企事業專職和森林消防隊伍減災能力數據集、救災物資儲備庫數據集、應急避難場所數據集、地質災害監測與防治工程集社會組織減災能力數據集鄉鎮(街道)減災能力調查數據集、社區(行政村)減災能力調查數據集家庭減災能力抽樣調查數據集五、成果格式1.數據成果主要包括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單災種風險要素調查數據、主要承災體調查數據、歷史災害調查數據、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數據,主要災種重點隱患數據等,形成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數據庫,涵蓋各類空間數據和統計數據。2.文字報告類成果主要包括三種類型的文字報告,包括各類、各級風險評估報告,數據成果、風險評估報告等各類成果分析報告,普查過程中各個階段、各專題及綜合類工作和技術總結報告。六、審查要求所有涉災部門提交的數據必須通過市、區質檢核查和審核通過。七、服務期及服務地點1、服務期:按照自治區、桂林市普查進度及時間節點要求按時按質按量提交成果并完成項目驗收。2、服務地點:桂林市秀峰區采購人指定地點八、付款方式:1、簽訂合同后支付50%,工作全部結束,支付到85%,完成最終驗收后支付15%。2、采購人每支付一筆貨款前,成交供應商必須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九、本項目采購預算(人民幣):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含稅,報價超出采購預算的,其競標文件無效。

第四章評審辦法標項1一、評標依據及方式1.評標依據:評標委員會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評標依據,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技術方案、項目機構和人員配備分、履約能力等四個方面內容按百分制打分。2.評標方式:以封閉方式進行評標。3.根據財庫〔2012〕69號文規定,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要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公正、客觀、審慎地組織和參與評審工作。二、評標辦法(一)對進入詳評的,采用綜合評分法。(二)計分辦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數點后二位)1.價格分………………30分(1)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對投標人認定為小型和微型企業且所投產品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產品的(以投標文件提供的符合規定的有關證明材料為準),投標價給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價格為評標報價,即評標報價=投標報價×(1-10%);除上述情況外,評標報價=投標報價。注: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視同為中型企業。(2)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小型、微型企業評審中價格扣除的政府采購政策。(3)以進入評標的最低的評標報價為30分。投標人最低評標報價金額(4)投標人價格分=×30分投標人評標報價金額(5)為了確保采購項目的完成質量和維護公平的競爭及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87號令》第六十條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2.技術分………………………21分(1)服務方案分(滿分12分)一檔(6分):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實施方案有具體切實可行的措施、采集錄入較準確,有保障和服務措施、進度計劃方案編寫不夠完整詳細,較為模糊,方案綜合評定為一般。二檔(9分):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實施方案有具體切實可行的措施、采集錄入準確真實、有保障和服務措施、進度計劃,方案合理、可行、較全面,編寫較為完整、設計思路清晰,方案綜合評定為良好的。三檔(12分):供應商針對本項目的實施方案內容詳細,有切實可行的措施、采集錄入準確真實、保障和服務措施得力、進度計劃方案合理、有重點、難點分析,方案編寫完整詳細,設計思路清晰,具有針對性,切合招標人實際,服務內容重點突出明確,方案綜合評定為優秀的。(2)服務承諾書(滿分9分)一檔(3分):服務承諾書內容基本齊全,陳述簡單,操作性一般,基本可行;二檔(6分):服務承諾書各項目內容齊全,陳述較詳細,操作具有一定針對性,滿足項目一般要求,可行有效。三檔(9分):服務承諾書各項目內容齊全,陳述詳細,承諾具體明確,操作性強且科學合理,有針對性,滿足項目需求,表述清晰完整。3.項目機構和人員配備分………………………12分(1)擬投入項目人員具有中級(含)以上統計師職稱的,每個得2分,滿分6分;(2)擬投入項目人員具有中級(含)以上經濟師職稱的,每個得2分,滿分2分;(3)擬投入項目人員具有高級(含)以上大數據分析師職稱的,每個得2分,滿分4分;(注:擬投入項目人員中,須附其身份證、職稱證書復印件)4.履約能力分…………………37分(1)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調查許可證》,得4分(提供證書復印件)。(2)供應商獲得中國信息協會頒發的“CMRA優秀數據供應商”證書的,得3分(提供證書復印件)。(3)供應商2019年以來具有同類(數據采集或調查普查類)服務業績[無不良記錄,以中標、成交通知書或簽訂的銷售合同為準,并能清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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