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結婚落戶指南_第1頁
上海結婚落戶指南_第2頁
上海結婚落戶指南_第3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上海結婚落戶指南

申請材料

《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

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同意承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被投靠人同意承受書面意見;

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及《居民戶口簿》;

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隨遷子女的相關憑證;

申請人生育子女狀況證明憑證;

申請人在戶籍地的無業憑證或退休憑證(申請人系農業戶口人員的除外)。

辦理地點

擬入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受理窗口接收申請

設定依據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的批復》(滬府[2023]70號)其次條第一款、其次款、第三款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人員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執行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的若干規定》(滬公發[2023]166號)其次條第一款、其次款、第三款

(一)本市支內、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少數民族、華僑人員(在本市戶口登記滿7年)婚姻登記滿7年的,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結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與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戶籍,外省市人員未再婚、實際生活根底在本市、外省市無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戶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參照“滬府[2023]70號”夫妻投靠第(一)項規定在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上海市公安局戶口事項辦理程序規定》(滬公發[2023]142號)第十二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