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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永興縣2013年度小n型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C2標

湖南省聯誠建設服務有限公司

永興縣2013年度小n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監理部

二o一三年十月

審批:李道六

編寫:李盈安

編制日期:2013年10月

-1-

目錄

一、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的依據與適用范圍.......................3

二、工程概況與目標..........................................3

三、監理工作流程............................................5

四、質量控制監理實施細則..................................1?

五、設計文件、圖紙審核監理實施細則.........................31

六、施工測量監理實施細則..................................33

七、工程原材料及校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則....................38

八、土石方工程監理實施細則.................................44

九、鋼筋工程監理實施細則..................................5Q

十、模板工程監理實施細則..................................60

十一、混凝土工程監理實施細則..............................6?

十二、塊石砌體工程監理實施細則............................7?

十三、復合土工膜防滲工程監理實施細則......................83

十四、碎六棱塊護坡工程監理實施細則........................87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實施細則............................92

十六、工程驗收監理實施細則................................98

十七、信息管理監理實施細則...............................1Q0

一、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的依據與適用范圍

1.1、編制的主要依據:

1.1.1工程監理合同書;

1.1.2監理規劃大綱;

1.1.3施工合同書;

1.1.4施工招標文件、投標文件;

1.1.5設計文件(圖紙、設計變更);

1.1.6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理的有關指令,建設、監理、施工的相關往來文件;

1.1.7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措施文件:

1.1.8生產廠家提供的有關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技術說明書,工程設備安裝、調試、檢驗

等技術資料;

1.1.9國家和水利部等有關部門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

令第279號)、《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建設工

程驗收規程》(SL223—2008)、《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建筑工

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7號、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

令第7號、《砌體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O2O3—200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

程》(JGJ46—2005)等等。

1.2、適用范圍:

永興縣2012年度重點小II型大覺庵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二、工程概況與目標

2.1工程名稱

2.1.1本單位工程名稱為湖南省永興縣2012年度重點小H型大覺庵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屬于

省以上投資重點項目。

2.L2大覺庵水庫位于永興縣碧塘鄉牌樓村境內,東經113。02,35",北緯26°05'

03",距碧塘鄉4公里,距縣城11公里,交通較為方便;屬湘江耒水流域,以灌溉

為主兼有防洪功能。

3

2.2工程設計

2.2.1大覺庵水庫是一座具有防洪、灌溉、養殖等綜合效益的小II型水庫。該水庫于

1958年1月7日動工興建,當年3月6日完工并蓄水投入運行;水庫控制集雨面積0.45

km2,灌溉農田400畝,正常庫容20.51萬n?,相應水位369.10m,總庫容23.36萬m,。

大覺庵水庫為小H型水庫,根據《防洪標準》(GB50201-94)和《水利水電工

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確定其工程等別為v等,主要建筑物為5

級,次要建筑物為5級;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200年一遇,

消能防沖建筑物標準為10年…遇。

本次除險加固工程的主要內容:

①大壩壩體及接觸面實行截水墻加鋪設土工膜防滲處理;

②大壩壩頂路肩加寬、路面泥結石硬化;上游壩坡碎預制六棱塊護坡,下游

整修、并草皮護坡;新建截排水溝;

③下游新建排水體;

④新建溢洪道與消力池;

⑤重建放水臥管及消力井并且設置拍門;

⑥設立大壩安全監測設施、水位、雨量觀測設施、通訊設施;

⑦改造防汛公路及管理所危房等等。

2.3工程計劃工期與投資目標

計劃工期8個月,合同工期為240天;總投資控制目標222.0萬元。

2.4工程質量要求

符合湖南省永興縣大覺庵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設計圖集及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滿足招標文件和

施工合同約定的要求。

4

三、監理工作流程

3.1、項目監理技術聯系工作流程:

5

3.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驗收監理工作流程

6

3.3、工程變更處理流程

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承包單位提出工程變更

提出工程變更

總雌L程師由查簽認

設計單位簽發

設計變更文件建設單位髓胡

建設單位予以簽認

項目監理部第的

《工程藪單》

承包單蜘江程變更

承包單位向項目監理部提交

《工程變更費用報由表》

監理工程師審核

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建設單位審批

7

3.4、設計變更處理流程

8

3.5、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控制程

9

3.6、隱蔽工程質量控制程序

10

3.7、模板工程質量控制程序

II

3.8、混凝土工程質量控制程序

12

3.9、塊石砌體工程質量控制程序

13

3.10、工程停、復工程序

14

3.11、進度控制工作流程序

15

3.12、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

16

3.13、月工程計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變更、

索賠

費用

17

3.14工程款竣工結算基本程序

18

四、質量控制監理實施細則

4.1一般原則。

4.1.1本細則適用于工程質量控制工作。

4.1.2工程質量控制的主要依據:

⑴工程施工合同及其技術條款;

⑵監理合同及其監理規范:

⑶設計圖紙、設計說明與技術標準;

(4)國家和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法律、行政法規;《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7號)

等技術規程、規范、規定和質量檢驗標準與檢驗辦法。

4.1.3工程質量控制原則:

⑴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

⑵堅持以人為控制核心的原則;

⑶堅持預控、過程控制為主的原則;

(4)堅持質量標準的原則。

4.1.4工程質量控制標準:

⑴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和國家主管部門頒發新的技術標準替代了原技術標準;從新標

準生效之日起,依據新標準執行;

⑵當合同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低于國家和國家部門頒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時,應按國家和國

家部門頒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執行;

⑶當國家和國家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包括推薦標準和強制性標準)低于合同文件規定的技

術標準時,按合同技術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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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監理機構可以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在征得業主批準后,對工程質量控制執行的合

同技術標準與質量檢驗方法進行補充、修改與調整;

⑸當合同文件中,有關工程質量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條款內容不能確定、合同雙方又不能

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按國家現行質量標準執行;沒有國家現行質量標準的,按同行公

議標準執行。

4.2工程質量控制流程如圖4.2-1:

2()

工程質量控制流程圖4.2?1:

21

421檢查與認可施工單位的質量體系。

421.1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

⑴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建立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其質量目標是保證承建工

程質量滿足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及設計各項技術要求。

⑵施工單位應設立專門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和滿足質量檢測要求的質量檢驗機構。

4.2.1.2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施工單位應在合同工程開工以前,按施工合同規定,完成質量管理組織、質量檢測機構組

建;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編制;完成施工質量檢查員、施工質量檢測作業人員的培訓與業

務考核;

⑵施工單位質量管理、質量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方法、檢測內容與檢測

頻率,且專業用于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檢測、檢查和質量記錄的管理,并接受監理部的檢查

與監督;

⑶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施工活動質量的審查、檢查認證與批準,并不能免除或減輕施工單位

應承擔的合同責任。

4.2.1.3質量保證的合同認證:

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組織、質量檢驗機構、施工測量機構、施工質量檢查員和施

工質量檢測機構操作人員的資質,必須報監理部審批或認可。

4.2.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

施工單位應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在合同工程開工以前或合同文件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編

制合同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并報監理機構批準。

423施工捽制測量成果驗收

423.1施工單位應按合同文件規定,復核業主提供的首級控制網測量資料,并完成布設施工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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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控制網工作;

423.2施工測量控制網或加密測量控制網布設的施測方案,必須事先報監理部批準;監理部并

且派出測量監理工程師對施測過程實行監督,或通過校測工作完成對控制測量成果的審查和

驗收。

4.2.4進場材料質量檢驗

施工單位必須檢查進場的材料,確保材料滿足工程開工及施工必需的儲存量,且符合合同規

定的技術品質和質量標準。

425檢查進場施工設備

施工單位進場的施工設備應滿足過程開工及施工必需的數量、規格、生產能力、完好率、適

應性及設備配套要求。監理部和業主檢查出的不合格的施工設備,施工單位應檢修、維護或

更換;經查驗合格的施工設備,未完工或經監理部同意中途不得撤離工地。

4.3開工前質量控制

431工程項目劃分及開工申報

4.3.11工程項目劃分

工程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三級劃分工程項目。

4.3.1.2合同工程開工申報

⑴合同(單位)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上報施工組織設計、控制性施工進度計

劃、進場施工設備表、施工組織機構及人員配備等等;經監理機構及業主審查且檢查施工準

備情況符合合同要求后,上報合同工程項目開工申請單,總監簽發合同(單位)工程開工令。

⑵分部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合同文件和相應項目的監理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與

期限,編報詳細的施工措施計劃,填報施工措施報審表,經監理機構審查且檢查施工準備工

作符合要求后,上報分部工程開工申請單,總監簽發分部工程開工通知。

23

4.3.1.3單元工程(工序)的開工申請

⑴申請單元工程開工。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和《監理細則》的要求,向監理機

構申報單元工程開工(開倉)簽證;完工后,并以此作為工程計量及支付申報的依據。

⑵下序單元工程開工(開倉)。施工單位質檢部門憑上序工程《施工質量終檢合格證》和《單

元工程質量評定表》向監理機構申辦開工(開倉)簽證;聯檢單元工程的開工(開倉),還

需附《施工質量聯合檢驗合格證》。凡需要地質編錄或原始地形測繪的,工程開工以前,還

必須同時完成該項簽證記錄并報送相關資料。對于開工準備就緒,且工程開工不影響地質編

錄或者測繪完成的,施工單位申報,監理工程師在上序單元工程檢驗合格的同時.,可以簽發

下序單元工程開工(開倉)簽證。

4.3.1.4單元工程開工簽證過程的責任

⑴施工單位開工(開倉)申報后,抽查或聯檢不合格、造成開工(開倉)延誤,由此造成的

損失,該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監理機構接到施工單位開工(開倉)申報,無正當理由在

規定時間(通常為24至48小時)內未抽檢或完成聯檢驗收的,施工單位質檢部門可自行完成

上述工作,并在認定質量合格后簽發開工(開倉)證,報監理機構確認。

⑵監理機構若事后發出通知,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或開倉復檢,施工單位應予執行;停工或復

檢的結果表明工程質量符合質量要求的,由此發生的費用業主承擔;停工或復檢的結果表明

工程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由此發生的費用施工單位承擔。

⑶但凡是列為“停止點”的控制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控制點到來之前通知監理機構對控制點

實施監控。

4.3.2簽發設計文件

4.321招標圖紙不能作為工程實施的依據,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機構簽發的施工圖紙與技術要求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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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監理機構應審查每張施工圖紙,發現、糾正施工圖紙中存在的圖面缺陷與差錯。如果施

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和合同技術條件存在重大偏離,應會同業主召開專題協調會議,審議、分

析、研究、澄清和解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

4.323在施工的工程中,監理機構或施工單位可以根據現場地形、地質與施工條件變化提出優

化設計建議,提交業主決策。

433設計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監理機構在工程開工以前,參加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進行的設計技術交底會議,明

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4.3.4批準施工措施計劃

4.3.4.1工程開工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和施工總進度計劃,結合現場施工條

件和設計圖紙要求,完成開工項目施工措施計劃的編制,并報送監理機構;監理機構協同業

主審查并經業主批準。

4.342監理機構對每個單位(分部)工程措施計劃的審查,著重審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藝對

工程質量的影響;審查和批準后重點督促施工單位實施與落實。

4.3.5檢查施工準備

每項工程開工以前,監理機構配合'業主檢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準備工作。施工準備工作檢查的

主要內容應包括:

4.351必需的生產性試驗已經完成,用于施工的各種參數已經報批;

4.352設計或安裝圖紙、施工技術與作業規程、規范、技術檢驗標準、施工措施計劃等技術交

底已經完成;

4.353主要施工機械、施工設備配置,勞動組織與技工配備已經完成;

4.354開工必需的材料、構件、工程設備到位,且檢驗合格并能滿足計劃時段連續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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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5施工輔助生產設備和施工養護、防護措施就緒:

4.356場地平整、交通道路、測量布網及其他臨時設施滿足開工要求;

4.357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和質量保證措施已經落實。

4.3.6簽發合同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開工令

施工準備工作查驗合格或認定施工準備工作不影響工程施工進展,總監簽發合同工程、單位

工程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通知。

4.4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4.4.1督促施工單位按章作業

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合同文件技術條款、施工技術規程、規范、工程技術標準、設計文件,

按報批的施工措施計劃中確定的施工工藝、措施和施工工序,施工作業、文明施工。

4.4.2檢查施工資源的投入

監理機構配合業主開展對施工單位檢驗、測量和承擔技術工種作業人員的技術資質,施工過

程中施工設備、材料等項內容的檢查;保證施工過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資源投入滿足工程

質量控制要求。

4.4.3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督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以單元工程為基礎、以工序控制為重點,全過程跟蹤監督;為確保

工程質量,監理機構有權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作出指示:

44.3.1對工程的所有部位、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檢驗;包括進入施工現

場、制造加工地點察看,查閱施工記錄,現場取樣試驗、工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且

要求施工單位提供試驗與檢測成果;

4.432指示施工單位停止不正當的或可能對工程質量、安全造成損害的施工(包括試驗、檢測)

工藝、措施、工序、作業方式,以及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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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指示施工單位停止不合格材料、設備、設施的安裝與使用,且要求更換;

443.4指示施工單位對不合格工序采取補工或返工處理;

44.3.5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管理中嚴重失察、失職、玩忽職守、偽造記錄和檢測資料,或造成

質量事故的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撤換、直至責令退場;

4.436指令多次嚴重違反作、業規程,經教育仍無明顯改進的作業班、組、隊,停工整頓、撤換、

直至責令退場;

44.3.7指示施工單位按合同要求負責完建工程的養護、維護、照管和缺陷修復;

44.3.8行使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授予的其他指令權。

4.4.4“三檢制”程序

建設工程質量檢驗"三檢制”是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規程、規范中要求嚴格執行"三檢制"。

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中"三檢制”是其質量保證體系中極為重要的環節。班組質量初檢

----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組)兼職質檢員填寫初檢記錄,班(組)長復核簽字;若一道工序

由幾個班(組)連續施工時,要做好班(組)交接班記錄,完成該道工序的最后一個班(組)

填寫初檢記錄。施工隊質量復檢--施工隊長對全隊的施工質量負責,并對各個班(組)完成

的施工質量進行復檢,及時糾正和解決質量問題,認真填寫復檢意見。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

專職質檢員質量終檢--專職質檢員對所有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檢查與驗收,且終檢合格按規

定簽發自檢合格證。對多工序施工的單元工程,在上一道工序未經終檢或終檢不合格的,不

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4.5單元(工序)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

每個單元(工序)工程完成后,終檢專職質檢員會同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并對該單元(工序)工

程評定(或暫評)質量等級。對質量有缺陷或質量不合格的單元(工序)工程,待修補處理、

重新檢查,質量等級只能評為合格。單元(工序)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質量等級評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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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部工程分類處理。對無初檢記錄的單元(工序)工程不得復檢;對初檢資料嚴重不全或

失實的單元(工序)工程,不得評為優良。

4.4.6隱蔽工程與關鍵部位的檢查

4.4.6.1水工建筑物基礎開挖、地下建筑物巖石開挖、地基加固處理和排水等隱蔽工程,建設

(監理)要求檢驗的關鍵部位(應事先確定),其終檢工作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主持,組

織專職質檢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終檢合格,方可向監理機構申請檢查驗收。

4.462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監理機構主持,建設、設計、施工單位成立聯

合驗收小組,開展驗收工作。

446.3監理機構接到施工單位申請驗收報告,應在24h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小組進行檢查驗

收,確認合格,填寫施工質量聯合檢驗合格(開倉)證,嚴禁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簽

發合格(開倉)證。

4.4.6.4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人員和施工單位提供檢查需要的施工地質測繪圖與相

應的地質資料。

4.465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施工質量聯合檢驗合格(開倉)證一式四份,報送監理機構一份,

施工單位留三份歸檔;供分部工程驗收和階段驗收時使用。

4.4.7施工單位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重要部位的工藝及外觀質量制訂專題施工措施,報監理機

構審批;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加強過程控制,確保外觀質量標準。

4.4.8對外觀質量標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部位,應把外觀質量作為重要的檢查內容和檢驗項目;

并據此進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單元工程外觀質量不合格的必須整改處理,直到合格。

449根據單元(工序)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對工程的外觀質量必作評價。

4.4.10在質量等級評定中,外觀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要求整改;整改后驗收基本合格

的,質量等級才能評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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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工程質量缺陷處理

施工過程中或者在工程養護、維護和照管的過程中導致工程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及時查明

其范圍和數量,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修復、處理缺陷措施,并報監理機構批準,方可實施。

4.4.12質量記錄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處理過程及遺留的問題,應詳細記錄備案。隱蔽工程還

應詳細記錄施工與質量檢查的情況;必要時應照相或取樣品保存。

4.5施工質量事故處理

4.5.1施工質量事故

451.1由于施工過程、材料、設備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技術規程、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質

量標準,導致影響工程使用壽命與正常運行,因此需要返工或采取補救措施的,均應認定為

工程施工質量事故。

4.5.1.2工程質量事故按對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響程度,檢查、處理事故對

工期的影響時間長短與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

事故、特大質量事故四類;小于一般質量事故的質量問題稱為質量缺陷。

4.5.2施工質量事故報告

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業主和監理機構報告,同時按隸屬關系報上級主管部

門。監理機構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及時提出事故報告。

4.5.3質量事故記錄。施工單位應對事故經過與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并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

攝像;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依據。

4.5.4緊急措施

當質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會使事態進一步擴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時,施

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采取臨時或緊急措施進行防護。與此同時,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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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理方案與措施,報業主批準以后再實施。

4.5.5事故調查與處理原則

事故調查應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責任單位、責任人,并遵循“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

不放過、主要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6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4.5.6.1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立即報告業主與監理機構,根據現場情況或者立即停止

施工;或者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4.5.6.2監理機構與業主的有關人員立刻到現場,與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共同進行初步調查,

并進一步安排緊急處理措施。

4.5.6.3施工單位在初步查明質量事故原因的基礎之上,應當及時向監理機構和業主報送事故

初步調查報告。監理機構根據自己初步調查的結果,在施工單位事故初步調查報告的基礎之

上,向業主上報初步調查報告。

4.5.6.4業主組織召開有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機構參加的協調會議,評估事故性質,討

論并確定進一步開展調查工作的安排。

4.5.6.5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監理機構督促為調查事故原因而開展的勘探取芯、物探和檢測試

驗工作。調查完成后,監理機構或業主指定有關單位完成事故調查報告,報告報送有關單位。

4.5.6.6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業主單位組織事故原因分析、責任認定、事故處理方案等項工作。

4.5.6.7施工單位根據事故處理方案制定事故處理措施及質量保證措施,報監理機構和業主單

位批準后實施。監理機構監督、檢查質量事故處理的全過程,并進行必要的試驗、檢測工作。

4.5.6.8質量事故處理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向業主和監理機構提交事故處理報告。

4.5.6.9業主組織參建各方對質量事故處理驗收。

4.5.6.10根據質量事故的責任,對施工單位報送的質量事故處理的經濟問題進行處理。

30

五、設計文件、圖紙審核監理實施細則

5.1.一般原則

5.1.1本細則適用于協助業主審核本工程設計文件、圖紙的監理工作。

5.L2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監理機構有協助業主審查施工詳圖的義務。

5.1.3對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文件,監理機構行使審查權。

5.14未經監理機構批準簽發的設計文件與圖紙,不能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監理工程師有權

拒絕支付簽證。

5.2設計文件審核的依據

5.2.1設計使用的技術規程、規范、技術標準。

5.2.2國家頒布的有關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

5.2.3施工合同、技術條款。

5.2.4已經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與圖紙。

5.3審核程序

5.3.1監理機構收到業主批轉的設計文件和圖紙以后,在14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將審核意見

報業主。

5.3.2施工單位必須在單位工程實施前14日內,提交按合同規定應由施工單位設計(合同規定

的項目)各項工程項目的圖紙、文件,報監理機構;監理機構審核后再報業主批準。

5.3.3監理機構設計文件審核流程

5.3.3.1監理機構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并進行登記,送總監批閱。

5.3.3.2總監批閱后,送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

5.3.3.3專業監理工程師對設計圖紙逐項審核,填寫審閱記錄單,提出審查結果和處理意見,

31

報送總監。

5.3.3.4總監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報送的審核結果進行復核并報業主批準。

5.4審核的主要內容

設計文件和圖紙審核的主要內容有:

5.4.1施工詳圖與相應項目、部位招標圖紙的差異,并進行工程量復核。

5.4.2開挖類圖紙建筑物輪廓線及轉角坐標與實際地形的符合程度。

5.4.3混凝土結構與開挖及金結相互關系是否正確。

5.4.4鋼筋圖與混凝土結構圖配套關系及鋼筋圖與鋼筋材料表是否對應。

5.4.5金結與預埋件對應關系圖及標識是否有誤。

5.4.6土工膜鋪設圖及其他圖紙細部結構圖能否滿足施工需求。

5.4.7圖紙標注尺寸、高程、說明是否有誤,可否作為施工依據。

5.5其他

5.5.1監理工程師無論是否提出審核意見,其技術責任和存在的問題不應由監理機構負責。

5.5.2監理機構簽發的圖紙,施工單位應認真研究,領會設計意圖和設計要求,按正常程序做

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如發現該設計文件圖紙尚有某些遺漏、欠缺和問題,施工單位應在收

到圖紙或文件14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監理機構和業主。監理機構復核以后,報業主批轉設

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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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測量監理實施細則

6.1一般原則

6.1.1本細則編制依據

6.1.1.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DL/T5173—2003)。

6.1.1.2《水利水電工程測量規范》(SL197—97)O

6.1.1.3國家測繪局頒發的有關測量規范。

6.1.1.4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測量的條款。

6.1.2本細則適用于本工程施工測量工作。

6.2施工測量質量監理

621施工測量監理工作流程如圖:

33

6.2.2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測量工作質量保證體系,完善內部測量質量檢查程序和制度,確保產

品質量。

6.2.3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開工之前,對業主提供的測量成果,必須全面熟悉、復核,發現問題

及時與業主聯系。

6.2.4監理工程師在各項測量工作開始前,必須完成對施工單位報送施工測量作業措施的審核。

625施工單位編報的測量作業措施應包括以下內容:

625.1項目概述;

6.252執行規范及依據;

6.253施工測量主要精度指標;

6.254重要部位施工放樣方案;

6.255原始地形圖及斷面施測方案;

625.6施工期變形觀測措施;

625.7竣工資料編制;

6.2.5.8測量質量保證措施;

6.259測量人員資質、儀器設備配置及檢定情況。

626首級控制網點復核測量、重要斷面測量、重要部位放樣等項工作,監理工程師應采取旁

站監理、或抽查、復測等等措施。

627施工單位應按批準的施工測量技術措施實施測量工作,對測量資料上報時限規定如下:

測量項目成果上報時限

控制測量成果測量完成7日內報送

局部地形測量成果測量完成7日內報送

放樣測量成果放樣后報成果

碎校模成果碎澆筑前24小時報送

斷面、收方成果(報業主)每月25日前報送

竣工測量工程完工驗收前14日報送

以上測量成果報送均需填寫測量成果報審表;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監理機

構審查。

34

6.2.8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實際情況,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竣工測量具體要求。

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竣工地形圖和竣工斷面圖。

6.2.9監理工程師應做好監理工作日記、監理工作總結和歸檔測量資料與文件工作。

6.3控制測量監理

6.3.1'業主提供本工程的首級控制基準點,施工單位負責復核基準點的準確性。該測量成果報

監理機構審核,并報業主確認。

632施工單位根據施工需要加密控制點,并應在施測前7日將測量方案報監理機構審批。施測

結束,將外業記錄、控制點成果及其精度分析資料報監理機構審核;該成果必須經監理機構

批準才能啟用。

6.3.3施工單位負責保護并經常檢查接受和自行建立的控制點。發現有位移或破壞,及時報告

監理工程師;在監理工程師和業主的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護或者重建。

6.4施工放樣控制

641施工單位對各工程部位施工放樣,應嚴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測量規范執行,確保放樣精

度滿足設計要求。

6.4.2關鍵部位的放樣措施必須報監理機構審批。如基礎開挖開口線、建筑物軸線、重要預埋

件位置、金屬結構安裝軸線點、混凝土工程基礎輪廓點等部位放樣,監理機構將檢查和復核

內、外業測量工作與記錄。

6.4.3每個建筑物混凝土澆筑前,必須檢查模板體形、尺寸,并將校模資料整理上報監理機構

審查;內容包括:測站、后視、實測值與設計值比較的差異值等等。

6.5施工期變形監測

651為保證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間,應對工程關鍵部位進行施工期變形

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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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施工單位應上報變形監測技術方案和觀測綱要,經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方可實施。

653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復核變形觀測初始值,必要時旁站監理。

6.5.4施工單位及時匯總、整理變形觀測資料,上報給監理工程師;如遇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6.6金屬結構及安裝測量監理

6.6.1根據金屬結構及安裝工程施工的實施進展情況,監理機構進行旁站監理或獨立抽查復測;

并對野外測量數據全部復核計算。

662測量監理工作內容:測設金屬結構及設備安裝軸線與?高程基準點、安裝點放樣、安裝竣

工及檢查測量。

6.6.3施工單位放樣、驗收或檢查、復核資料經監理簽字確認,整理歸檔。

6.7竣工測量及其他

6.7.1單項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報送下列資料?:

6.7.1.1實測竣工地形圖,比例尺在(1:100至1:1000)范圍酌情選定。

6.7.1.2按規范要求,實測竣工縱橫斷面圖。

6.7.1.3測量技術總結報告。

6.7.1.4監理機構根據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單位報送的其他資料。

6.7.2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竣工報告及竣工資料,完成必要的簽證工作。

6.7.3資料整理

6.731施工單位及測量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做好資料歸檔整編工作。

6.732竣工地形圖應注明圖幅坐標系統、高程系統、成圖方法、比例尺、制圖日期等基本要素。

竣工縱、橫斷面圖必須注明樁號、中樁坐標、斷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斷面布置示意圖,

每份歸檔資料均附有編制責任表。

6.733提交的各項成果資料應項目齊全,數據正確,圖表清晰。

36

673.4應歸檔的竣工資料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⑴施工控制網全套成果;

⑵竣工建基面地形圖及主體部位縱橫斷面圖;

⑶建筑物實測坐標、高程與設計坐標、高程比較表;

(4)工程量計量臺賬(報送業主);

⑸施工期變形觀測資料;

(6)測量技術總結報告;

⑺施工場地竣工地形圖、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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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原材料及硅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則

7.1一般原則

7.1.1本細則適用于本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產檢測試驗工作。

7.1.2本細則依據下列文件編制:

7.1.2.1《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DL/T5144—2001)

7.1.2.2《水工混凝土外加劑技術規程》(DI/T5100—1999)

7.1.2.3《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2006)

7.1.2.4《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J2011)

7.1.2.5《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50107—2010)

7.1.2.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2006)

7.127工程設計技術要求及其他國家和部門有關的規程、規范、技術標準。

7.1.3施工單位的工地實驗室(或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間產品的檢

測試驗工作。

71.4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提交一份滿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現場實驗室設置(或委托第三

方檢測單位)計劃,報監理機構和業主審批。其內容:包括現場實驗室資質、試驗設備及檢

定情況、試驗項目、試驗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等等。

7.1.5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施工單位在采購前將擬選定生產廠家與產品的有關資料報

送監理機構審查,批準后方可采購。

7.1.6施工單位檢測原材料、中間產品應按規范、標準、合同要求、檢測內容、檢測頻率及時

取樣送檢;并將檢測結果及時整理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與處理:試驗報告按月報送監理

機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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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進場驗收質量控制

7.2.1建立進場原材料質量報批和監理認證制度。流程如圖721-1:

施工單位填報進場原材料報驗單,應附廠家質量證明、出廠檢驗單和實驗室抽檢試驗報告(水

泥按3日強度)報送監理;監理認證并核定該批材料的審批號,施工單位收件后方準出庫;同

時要求施工單位在發料憑證上注明審批號,便于質量跟蹤。

721-1原材料進場流程圖

材料進庫

施工單位實驗室取樣試驗

報告試驗結果

施工單位填報材料報驗單,提請認證抽

附相關材料報監理機構檢

-X-'

監理機構認證、命名批號

允許使用,出庫憑證上注明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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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水泥

運到工地的每一批水泥,都應附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施工單位按200t(袋裝)同品種、同標號的

水泥為一批抽檢對象取樣,樣品重量不少與24kg,分為二等份;一份用于實驗、另一份密封

保存三個月。水泥檢測的主檢項目: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水化熱(中、低熱水泥),

根據工程需要還可以做其他的檢測項目。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指定取樣、增加取樣

數量,或自行取樣復檢。

7.2.1.2外加劑

施工單位在使用外加劑前,必須將每一種外加劑的名稱、來源、樣品及提供鑒定外加劑品質

的其他資料,以及參數報告提交監理機構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進場產品應附有出廠檢驗

合格證、出廠檢驗單;減水劑每5t為一批取樣單位,引氣劑每0.2t為一批取樣單位;取樣品

二份,一份試驗、一份密封保存半年。外加劑檢測的主要內容有:固形物含量、溶液PH值、

減水率、緩凝時間、強度比、泌水率、密度(液態外加劑)。必要時可做其他內容的檢驗。

監理工程師同樣有權指定取樣、增加取樣數量、或平行檢測。

7.2.1.3粗細骨料

⑴用于工程的砂石骨料?,施工單位必須出具實驗室(或第三方檢測單位)的檢驗合格證。

⑵粗、細骨料以300t或200m3為一個取樣、報批單位,檢測項目包括顆粒級配、(砂:細度

模數、人工砂石粉含量、含水率)含泥量、泥塊含量,(石子:超遜徑、針、片狀顆粒含量)

粗、細骨料全指標檢測每月1至2次。

⑶監理工程師有權指定取樣、增加取樣數量、或平行檢測。

7.2.1.4施工用水

混凝土拌合及養護用水應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2006)的標準要求,每季度

檢測一次;在水源改變或對水質有懷疑時,應隨時檢驗。

40

7.2.1.5鋼筋

熱軋鋼筋驗收檢測內容主要有:外觀檢查、屈服點、極限抗拉強度、伸長率、冷彎試驗等項

目。以同一牌號、同一爐(批)號、同一截面尺寸的鋼筋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

者也作一個取樣單位。對鋼號不明的鋼筋必須試驗,其抽樣數量不得少于6組,檢驗合格的鋼

筋,可以降級使用;檢驗不合格的鋼筋清理出場。

7.3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及試驗

7.3.1各種類型的混凝土構筑物的砂配合比必須試驗選定。其試驗方法按《水工混凝土試驗規

程》(DL/T5150—2001)有關規定執行。混凝土配合比應具有3d、7d、14d、28d、或可能更

長齡期的試驗或推算資料。

7.3.2碎配合比試驗前14日,施工單位應將各種配合比試驗的配料及其拌合、制模和養護等配

合比試驗計劃報送監理機構。

7.3.3碎配合比試驗前72h施工單位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材料取樣、試驗、實

驗室配料與混凝土拌合、取樣、制模、養護及各齡期測試時能夠到現場監控與鑒證。

7.3.4施工單位做試驗時,必須用現場原材料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與試驗,確定混凝土單位

用水量、砂率、外加劑用量。試驗用原材料,事先經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

735試驗確定的碎施工配合比,其各項性能指標必須滿足工程設計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及試驗成果報告,應在混凝土澆筑前14日報監理機構審批;未經審批的碎配合比不得使用。

7.3.6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改變原批準的碎配合比時,必須重新得到監理機構的批準。

7.4混凝土拌合生產過程中的試驗檢測監理

7.4.1原材料的試驗檢測監理

741.1用于混凝土生產的各種原材料都必須驗收且合格,未經驗收或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

用于混凝土拌合生產。

41

741.2水泥:每天檢查一次,防止水泥受潮。

741.3細骨料:砂的含水量每一個班檢測2次,細度模數、石粉含量每一個班檢測1次,砂的全

面檢驗每一個月檢測1至2次。

741.4粗骨料?:按不同粒徑規格每班檢測2次含水量、1次超遜徑、和1次含泥量;粗骨料的全

面檢驗每一個月檢1至2次。

7.4.1.5外加劑溶液的配置與檢測

配置外加劑溶液生產前,應對外加劑溶液配置實施工藝性試驗,檢測外加劑溶液配置均勻性。

每次外加劑溶液配置時.,施工單位的試驗人員應在現場檢查材料的稱量及配置方法是否正確;

溶液配置完成后,應檢測液體的密度(減水劑)或液體表面張力(引氣劑),符合要求的外

加劑溶液準許用于混凝土拌合生產。減水劑溶液每班抽檢1次液體密度和水泥凈漿流動度,引

氣劑溶液每班抽檢1次液體表面張力和泡沫性能。

741.6衡器--每周1次計量校驗。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復驗。計量允許偏差控制在:水泥、水、

外加劑溶液±1%,粗、細骨料±2%.

7.4.1.7施工單位試驗人員在混凝土拌合生產過程中,應按上述要求對原材料取樣檢測,必要

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取樣數量或指定取樣,并旁站試驗檢測的全過程;監理工程師也

應按一定比例實施平行檢測。

7.4.2混凝土拌合、拌合物的試驗檢測監理

7.4.2.1在混凝土拌合系統試運行時,應進行混凝土拌合均勻性試驗,試驗確定混凝土拌合參

數(投料順序、拌合時間、拌合容量等等)。

7.4.2.2施工單位的試驗人員對混凝土的實際配料情況每班檢查2至4次,對照混凝土配料單檢

查并記錄應配料量與實配料量。

7.4.2.3混凝土凈拌合時間每班檢查2次。

42

7.4.2.4出機口混凝土坍落度每2h檢測1次,同時,檢查出機口混凝土溫度、氣溫、拌合用水

溫度;對有溫控要求的混凝土倉面每2h檢測1次混凝土溫度。

7.4.2.5對引氣的混凝土,每2h檢測1次含氣量。

7.4.2.6施工縫鋪筑用砂漿應按每澆筑塊檢測1次稠度與含氣量。

7.4.2.7施工單位混凝土質控人員每班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內容:該班全部檢測成果、

因砂石骨料含水量變化而引起的加水量調整情況、氣溫、混凝土澆筑部位、標號、本班混凝

土生產量及質量事故等等。

7.4.2.8施工單位試驗人員在混凝土拌合生產過程中,應按以上要求取樣檢測混凝土拌合物,

并做好記錄。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取樣數量或指定取樣,并旁站試驗檢測的全過

程:監理工程師也應按一定比例實施平行檢測。

7.4.3混凝土試件成型與硬化混凝土物理力學性能檢測監理

7.4.3.1施工單位混凝土試件,應隨機取樣取料成型,以機口取樣為主,倉面取樣為輔(倉面

取樣數量不宜少于取樣數量的5%)。試件成型的同時,應檢測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件養護

達到規定的齡期后應及時檢測試件的各項性能指標,檢測時要求2人以上參加實驗并做好數據

校核與記錄。

7.4.3.2檢查實驗系統的質量,每季度至少1次。施工單位應對實驗儀器設備、養護室溫度、

濕度控制情況、試驗檢測操作過程、試驗檢測原始資料等項內容進行檢查。監理工程師監督

檢查工作,確保試驗、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7.4.3.3工程現場混凝土試件的強度,分部按月、按強度等級、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一批碎

作為一個統計單位統計;并將試驗結果分類、分批統計,匯總''試驗結果月報表”按月報監

理工程師審核。

43

八、土石方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8.1一般原則

8.1.1本細則適用于本工程的土石方明挖及回填工程。

8.1.2本細則編制依據:

8.1.2.1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

8.122工程設計圖紙和技術要求;

8.123國家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程、技術規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

(DL/T5173—200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等等有

關工程的規程、規范和標準。

8.2施工準備工作監理

8.2.1施工合同簽訂之后,施工單位積極開展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參加監理機構、業主組織的設計技術交底會議,施工組織、技術措施方案、質量、安全保證

體系建立與報批,施工測量、放樣,原材料、設備進場報驗等項內容已在四、五、六、七部

分中敘述,這里不再贅述。

8.2.2明挖工程開挖前14日,施工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有關施工規范、現場地形地質條件和

施工水平編制土石方開挖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報監理機構和業主批準。內容有:

822.1施工開挖平面布置圖;;

8.222開挖方法、程序;

8.223施工進度計戈I;

822.4施工設備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822.5施工場內水、電供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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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出渣、棄渣措施,土石方平衡與渣料場堆置設計:

8.2.2.7土方回填方案與質量保證措施;

822.8質量、安全、環保措施;

822.9施工組織管理機構、質量保證體系、等等內容。

8.2.3施工單位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后,向監理機構報送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監理機構按照

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確認滿足開工要求時,經業主同意簽發開工令。

824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報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與其他損失,施工單位承擔合

同責任;施工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收到監理機構的審簽意見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經批準。

8.3施工過程監理

8.3.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已經報批的施工措施計劃和施工技術規范,按章作業、文

明施工,加強施工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原始記錄、資料整理和總結工作。當發現作業效果

不符合設計與技術規程、規范要求時,應及時修訂或調整設計措施方案,并報監理機構與業

主批準。

8.3.2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工程施工進展做好施工測量,內容包括:(六部分已述)

8.321根據設計圖紙與施工控制網點,邊施工、邊測放、檢查開挖斷面及控制開挖面的高程。

8.322測量人員及時測繪或搜集工程施工開挖前后的地形、斷面資料;

832.3每月計量測量資料;

832.4提供工程各個施工階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測量資料;

8.325按合同規定或計監理工程師要求的其他測量工作。

8.3.3土石方開挖應自上而下施工。某些部位必須采用上、下方同時開挖方法作業,應采取有

效的安全、技術措施,且事先報監理機構與業主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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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工程地質、水文條件變化或出現其他實際條件與設計條件不符合時,

施工單位應及時將有關資料報監理機構與業主。

8.3.5當發生邊坡滑塌、或觀測資料表明邊坡處于危險狀態時,施工單位應該采取措施:

8.351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態擴大;

8.352記錄事故或事態的發生、發展過程與經過,并及時報送監理機構;

8.353會同業主、設計、地質、監理機構查明原因,及時提出處理措施報監理機構與業主批準。

8.3.6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當出現以下問題時:

8.361不按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實施;

8.362不按規定的路線、場區出渣、棄渣;

8.363因棄渣不當造成河道、溝渠下游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排污造成對環境污染;

8.364違反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勞動保護條例施工,造成損害;

8.365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危及情況;

836.6其他違反施工合同的有關問題。

監理工程師有權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直至停工、整改、返工等方式予以制止。施工單

位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合同責任。

8.4施工質量控制

841土石方開挖輪廓應滿足以下要求:

841.1符合施工詳圖所示的開口線、坡度、高程的要求;

841.2如某些部位按施工詳圖開挖后,有的仍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或設計要求有變更時.,施工

單位必須按監理、業主、設計商定的意見施工;

841.3最終開挖超、欠挖值滿足規范與設計要求。

8.4.2組織驗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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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槽)開挖到位、基礎施工之前,監理機構組織業主、設計、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共同

參加驗槽,井填寫記錄。驗槽內容:

8.421基坑(槽)尺寸、坡度與設計圖紙比較是否相符合;

8.422基坑壁土層分層現象,特別是基底土層與地質報告和設計圖紙是否相符合;

8.423構筑物結構重要部位(即受力較大或沉降靈敏部位)土質結構如何;

8.424地基處理(或只局部)效果檢驗。

8.4.3土方回填

8.4.3.1土方回填準備條件要求

8.4.3.1.1回填土宜優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優質土,回填土內不得含有有機雜質,粒徑不應

大于50mm,含水量應符合壓實要求;

8.4.3.1.2回填石屑時不應含有有機雜質,填土材料如無設計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②含

水量符合壓實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多層的填料。③碎塊革皮和有機含量大于8%的土,僅用于

無壓實要求的填方。④淤泥和淤泥質上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軟土或沼澤地區,經過處理

且含水量符合壓實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8.4.3.1.3填土基底已按設計要求完成或處理好,并經監理工程師驗槽簽證;

8.4.3.1.4基礎地下構筑物及地下防水層、保護層等已進行檢查和辦好隱蔽驗收手續,且結

構已達到規定強度,并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同意;

8.4.3.1.5大型土方回填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料種類、設計壓實系數,施工條件和壓實工

藝,等合理、確定填料含水量、填土層厚度和壓實遍數等施工參數。重要的填方工程,其參

數通過壓實測試來確定;

8.4.3.1.6管溝的回填,應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裝(經試水合格)并將填區內的積水和雜物等

清除干凈后才能進行;

47

8.4.3.2施工工藝要求

8.4.3.2.1當填方基底為積土或耕植土時,如設計無要求,可采用推土機或工程機械壓實

5—6遍;

8.4.3.2.2填筑粘性土,應在填土前檢驗填土的含水率。含水量偏高時.,可采用翻松晾曬,

均勻摻入干土等;含水量偏低,可預先灑水濕潤,增加壓實遍數或使用大功率壓實機械等

措施;

8.4.3.2.3土方回填量較大的回填,應水平分層找平夯實,分層厚度和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

壓實系數和機器的性能選定;

填方分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

壓實機器每層鋪上度(mm)每層壓實遍數

平輾200—3006—8

羊足輾200—3508—16

蛙式打夯機200—2503—4

人工打夯不大于2003—4

8.4.3.2.4土方回填工程大且較長的工程應分段分層填土,回填段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每

層互相搭接,其搭接長度應不少于每層填土厚度的兩倍,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少于LOm;

8.4.3.2.5擋土墻背的填土,應選用透水性較好的土,如石屑或摻入碎石等,并按設計要求

做好濾水層和排水盲溝。

8.4.3.2.6函管溝內填土,應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回填土方,否則要作護壁支撐方案,以防

擋土墻變形傾復;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回填和夯實,填土超過管道0.5m厚時,方準用動力打

夯,但不宜用振動輾壓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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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2.7對有壓實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輾壓時,如出現彈性變形的土(俗稱橡皮土),應

將該部分土方挖除,另用土質質地與含水率符合要求的土回填;

8.4.3.2.8采用機械壓實的填土,在角隅用人工加以夯實。人工填土,每層填土厚度為150mm,

夯重應為30—40kg,每層厚度為200mm,夯重應為60—70kg?打夯要領為“夯高過膝,一夯

壓半夯,夯排三次”。夯實基坑、地坪、行夯路線由四邊開始,夯向中間;

8.4.3.2.9填方基土為雜填土,應按設計要求加固地基,并妥善處理基底的軟硬點、空洞、

舊基、等。填方基土為軟土,應根據設計要求加固地基,如無設計要求時,就按現行規范規

定施工;

8.4.3.2.10填方的邊坡應按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說明而使用較長的臨時性填方邊坡,當填方

高度在10m以內時,可采用1:1.5,高度超過10m,可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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