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2022年水資源分配工作方案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管理,優化水資源配置,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支撐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州農業水權水價綜合改革方案》、《州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實施方案》、《縣節水型社會建設實施意見》、《縣農業水權水價綜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___年水資源分配方案。一、總量目標___年全縣全社會各行業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___萬立方米(不含五彩灣)。(一)地表水。全縣地表水用水總量為___萬立方米(水量計量點為引水渠首或出庫位置),其中:農業用水量為___萬立方米,工業、生活用水量為___萬立方米。(二)地下水。全縣地下水用水總量為___萬立方米(水量計量點為井口),其中:農業用水量為___萬立方米,工業、生活用水量為___萬立方米。二、分配原則(一)堅持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原則。加強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長期平穩較快發展。(二)堅持基本用水優先、公平與效率兼顧原則。落實降低農業用水、節約生活用水、增加生態用水、保證工業用水總要求,合理配置各行業水權,努力破解結構性缺水命題。(三)堅持總量控制、定額管理的原則。強化水資源統一管理,實行井、田雙控,做到畝有定額、井有總量。(四)堅持下管一級、逐級分配原則。初始水權由縣政府分配到鄉鎮,各鄉鎮再結合各自實際分配到各農民用水者協會,協會將水權分配管理各農戶、機井和輪次。(五)堅持以地表水為主、地下水為輔原則。全縣農業灌溉河灌區、井河混灌區用水優先安排地表水,在地表水供給量不能滿足農作物用水需求時,科學合理提取地下水。(六)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原則。落實《縣農業水權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促進水資源合理配置的市場調控機制,完善水量、水價形成機制、節水激勵機制、水權交易規則及有關水市場管理平臺等,利用市場調節促進水量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流轉。三、分配方法(一)農業灌溉用水量分配。1、二輪承包土地灌溉用水量分配。(1)對縣人民政府相關政策核定認可的全縣各鄉鎮農戶二輪承包土地(包括___年農經部門核發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定居興牧人均分配不少于___畝的人工飼草料地、移民安置土地、村___不超過___%的預留機動地)的農田灌溉配水面積;對經林業和農經部門確認后的二輪承包土地范圍內的農田防護林、特色林果基地、種苗花卉基地和退耕還林的土地。依據昌州水字〔___〕___號《___對縣農業灌溉用水定額的批復》中灌區綜合灌溉用水定額和分區灌溉用水定額標準,結合我縣水利基礎設施改建和高效節水面積實施以及農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的提高,合理修訂農業灌溉用水定額。從___年起全縣農業綜合灌溉用水定額按383立方米/畝執行,其中:山區灌溉用水定額為300立方米/畝,平原區灌溉用水定額為400立方米/畝,純井灌區灌溉用水定額為365立方米/畝。對二輪承包土地超定額用水,實行差異化水價政策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按照批準的現行水價的___倍計收水費,并按政策繳納水資源費、水資源補償費。2、二輪承包土地以外耕地及林業灌溉用水量分配。(1)對二輪承包土地以外的農戶種植耕地(指農戶種植耕地自然畝),經農經部門確認后,在區域水資源總量允許情況下,優先配置用水量,原則上配水定額不少于300立方米/畝。(2)對二輪承包土地以外的___公益林、農田防護林、特色林果基地、種苗花卉基地、退耕還林的土地,經農經、林業、國土資源部門確認后,在區域水資源總量允許情況下,合理調配用水量,原則上配水定額不少于300立方米/畝,但不得擅自改變其取用水性質,否則核減其用水量。對二輪承包土地以外的村___公用地、國有小農場土地,經農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后,在區域水資源總量允許情況下,可調配適當用水量,并鼓勵采用水權交易的___水量。對二輪承包土地以外的用水,嚴格實行差異化水價政策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按照批準的現行水價的___倍計收水費,并按政策繳納水資源費、水資源補償費。生活及畜禽用水量分配。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按實際居住人口計,配水定額70升/人/天;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按調查統計的實有人口計,配水定額50升/人/天,畜禽用水按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額___倍進行配置。(三)漁業用水分配。對持有縣級人民政府核發的有效養殖證的養殖水域(以養殖證登記面積為基數),養殖證的合法性由水利部門確認后,按二輪承包土地性質用水對待,依據《州用水總量控制方案》確定未來五年全州年度畝用水量為1500立方米/畝執行,超定額用水量按政策繳納水資源費和水資源補償費。(四)工業用水量分配。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用水量為50立方米。中小企業工業用水的配置,由商經委編制工業企業水資源配置方案進行分配。城鎮生活中水回用水量用于工業。四、配水比例___年各行業配水量及配水比例:農業灌溉用水量為___萬立方米,占總配水量的___%;工業、生活用水量為___萬立方米,占總配水量的___%。五、保障措施(一)鞏固改革成果,建立長效機制。深入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劃定“三條紅線”。確定全縣用水總量控制和區域地下水控采指標,建立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兩套指標控制體系。強化水權分配、輪次控制、逐級審批、水電雙控、考核監督、責任追究等水權監管措施,加強鄉鎮水資源管理辦公室的職能職責,建立分級管理、職責明確、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水權監管長效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水資源常態化管理模式。(二)加強___領導,靠實工作責任。水資源分配方案的落實按照屬地管理和歸口管理的原則,實行“___”負責制。各鄉鎮負責轄區農業用水配置與管理,督促水管、電力、公安、司法等成員單位發揮職能作用,強化農民用水者協會管理,嚴格落實水電共管措施;各部門和各鄉鎮要采取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的辦法明確責任主體,嚴格落實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對在水權落實過程中違規和不執行水權配置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切實鞏固水權制度改革成果。(三)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水資源統籌調度機制,積極開展水平衡測試,科學調配地表水,嚴格控制地下水。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劃定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嚴格遵守各行業用水定額標準,實行定額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產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強化節水監督管理,淘汰不合格節水標準的用水工藝、設備和產品,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普及高效節水技術。逐步制定落實縣鄉兩級水功能納污限制指標,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實行水功能區達標率和限制排污總量雙控制度,嚴格控制排污總量,確保水環境安全。(四)加強用水結構調整。按照以水調結構,以水定產業,以水促發展的基本原則,圍繞“三化”發展目標要求,打好結構調整組合拳,引導用水由低效高耗向低耗高效轉變,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用水結構和生產方式的根本轉變,實現用水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的雙向促動。調整優化農業結構,不斷增加農民收入。優先保證城鄉融合發展核心區的用水需求,加快高效節水技術示范區建設。推行工業廢水的凈化循環利用和中水回用,保障低耗水高效益工業項目用水需求,降低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五)規范用水程序,強化過程控制。全縣各灌區統一實行用水計劃申請制度。用水程序為:用水戶提出申請f協會核對加注意見f鄉鎮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審核批復f水管單位確認后出售水票和刷卡充直f取水。全面推行___制配水制度,強化配水人口的審核審定工作,提高水權配置的公開透明力度,充分體現水權享有人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鄉鎮水資源管理辦公室要結合各自實際,及時將水權逐級分配下達,指導用水戶擬定作物種植計劃,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水權細化分解到機井、作物和輪次,填寫輪次水量確認表。同時,要在作物輪次用水期間實行用水旬報和月報統計制度,以張榜公示、手機短信等形式,及時將逐輪次水量使用情況向用水戶進行告知,實行水資源的精細化管理和嚴格的過程性控制。(六)科學水量調度,提高用水效率。全力推進以地表水灌溉為主、地下水灌溉為輔的灌溉模式,采取地表水與地下水靈活調度措施,根據上游地表水來水情況,隨時配置并供給地表水進行灌溉。各灌區要結合各協會、村組輪次水量確認表確定的灌溉輪次,合理配置地表水灌溉次序。每一輪次地表水灌溉各干渠要同時開口灌溉,支渠要集中流量實行輪灌和續灌。同時加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力度,有效增加降雨量,建立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聯合調度長效機制不斷強化水資源的合理配置與高效利用。(七)深化水價改革,鼓勵水權交易。繼續全面推進落實《縣農業水權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行農業定額內用水享受優惠水價、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以水價調控措施大力促進各行業節約用水和全縣產業結構的大調整。加快建立水權交易市場和公平合理、平等有償的水權水市場運行體系,層層搭建有形水權交易平臺,積極探索買賣、寄售、預購、兌換、寄存、回購、拍賣等多種水權交易方式,進一步規范不同層次和不同水量的水權交易程序,推動水資源的優化配置,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逐步建立與縣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科學的、良性運行的水價機制和管理體系。(八)推行網格化管理,加強水政執法。水利部門要加強水權監管和水政執法網格化管理力度,層層劃分網格,明確管理人員、職責和任務,對網格內的水資源管理和水事違法案件查處實施動態(范本)管理,形成全縣水權監管和水政執法全覆蓋、制度化、長效化的管理體系。各鄉鎮和各灌區要加強水權動態(范本)監管,嚴把水權輪次監控關口,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溝通,以智能化計量設施運行為重點,加大違紀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做到查處一起,震懾一片,通過嚴格水政執法,有效保證取用水程序規范有序。2022年水資源利用規則方案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合理開發利用水源,預防水害,實現水資源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條在___領域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條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___代表國家行使。農村___經濟___的水塘和由農村___經濟___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___經濟___使用。第第#頁共25頁第四條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并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第六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并保護其合法權益。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有依法保護水資源的義務。第七條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農村___經濟___及其成員使用本___經濟___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除外。___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___實施。第八條國家厲行節約用水,大力推行節約用水措施,推廣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發展節水型工業、農業和服務業,建立節水型社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節約用水的管理,建立節約用水技術開發推廣體系,培育和發展節約用水產業。單位和個人有節約用水的義務。第九條國家保護水資源,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植被,植樹種草,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體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第十條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先進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和應用。第十一條在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十二條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___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___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___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第十三條___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第二章水資源規劃第十四條國家制定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按照流域、區域統一制定規劃。規劃分為流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包括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專業規劃;區域規劃包括區域綜合規劃和區域專業規劃。前款所稱綜合規劃,是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編制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總體部署。前款所稱專業規劃,是指防洪、治澇、灌溉、航運、供水、水力發電、竹木流放、漁業、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節約用水等規劃。第十五條流域范圍內的區域規劃應當服從流域規劃,專業規劃應當服從綜合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以及與土地利用關系密切的專業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相協調,兼顧各地區、各行業的需要。第十六條制定規劃,必須進行水資源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水資源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___進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文、水資源信息系統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水資源的動態(范本)監測。基本水文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開。第十七條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由___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___有關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___批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由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會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編制,分別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___提出意見后,報___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___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求___有關部門意見后,報___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編制,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并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專業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征求同級其他有關部門意見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防洪規劃、水土保持規劃的編制、批準,依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規劃需要修改時,必須按照規劃編制程序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第十九條建設水工程,必須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設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批準前,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水工程的建設是否符合流域綜合規劃進行___并簽署意見;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設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批準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對水工程的建設是否符合流域綜合規劃進行___并簽署意見。水工程建設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涉及其他地區和行業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意見。第三章水資源開發利用第二十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堅持興利與除害相結合,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有關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并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第二十一條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以及航運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區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用水需要。第二十二條跨流域調水,應當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調出和調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第二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的實際情況,按照地表水與地下水統一調度開發、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節流優先和污水處理再利用的原則,合理___開發、綜合利用水資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當與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相適應,并進行科學論證;在水資源不足的地區,應當對城市規模和建設耗水量大的工業、農業和服務業項目加以限制。第二十四條在水資源短缺的地區,國家鼓勵對雨水和微咸水的收集、開發、利用和對海水的利用、淡化。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灌溉、排澇、水土保持工作的領導,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在容易發生鹽堿化和漬害的地區,應當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農村___經濟___或者其成員依法在本___經濟___所有的___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資興建水工程設施的,按照誰投資建設誰管理和誰受益的原則,對水工程設施及其蓄水進行管理和合理使用。農村___經濟___修建水庫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二十六條國家鼓勵開發、利用水能資源。在水能豐富的河流,應當有計劃地進行多目標梯級開發。建設水力發電站,應當保護生態環境,兼顧防洪、供水、灌溉、航運、竹木流放和漁業等方面的需要。第二十七條國家鼓勵開發、利用水運資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攔河閘壩,建設單位應當同時修建過魚、過船、過木設施,或者經___授權的部門批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間的水生生物保護、航運和竹木流放,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閘壩后可以通航的,閘壩建設單位應當同時修建過船設施或者預留過船設施位置。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第二十九條國家對水工程建設移民實行開發性移民的方針,按照前期補償、補助與后期扶持相結合的原則,妥善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護移民的合法權益。移民安置應當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安置地區的環境容量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因地制宜,編制移民安置規劃,經依法批準后,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___實施。所需移民經費列入工程建設投資計劃。第四章水資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制定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調度水資源時,應當注意維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庫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維護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第三十一條從事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動,應當遵守經批準的規劃;因違反規劃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體污染的,應當承擔治理責任。開采礦藏或者建設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礦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對他人生活和生產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補償。第三十二條___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___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擬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報___批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由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會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擬定,分別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___提出意見后,由___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___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___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擬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并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水功能區對水質的要求和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核定該水域的納污能力,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水域的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水功能區的水質狀況進行監測,發現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或者水功能區的水質未達到水域使用功能對水質的要求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體污染,保證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第三十四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應當經過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該建設項目的___進行審批。第三十五條從事工程建設,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或者對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響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補償。第三十六條在地下水超采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嚴格控制開采地下水。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劃定地下水禁止開采或者限制開采區。在沿海地區開采地下水,應當經過科學論證,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第三十七條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第三十八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方案應當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報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___同意。因建設前款工程設施,需要擴建、改建、拆除或者損壞原有水工程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負擔擴建、改建的費用和損失補償。但是,原有工程設施屬于違法工程的除外。第三十九條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___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和規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第四十條禁止圍湖造地。已經圍墾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有計劃地退地還湖。禁止圍墾河道。確需圍墾的,應當經過科學論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___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第四十一條單位和個人有保護水工程的義務,不得侵占、毀壞堤防、護岸、防汛、水文監測、水文地質監測等工程設施。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區域內水工程,特別是水壩和堤防的安全,限期消除險情。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第四十三條國家對水工程實施保護。國家所有的水工程應當按照___的規定劃定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___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劃定工程保護范圍和保護職責。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___、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動。第五章水資源配置和節約使用第四十四條___發展計劃主管部門和___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宏觀調配。全國的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中長期供求規劃,由___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經___發展計劃主管部門___批準后執行。地方的水中長期供求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依據上一級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訂,經本級人民政府發展計劃主管部門___批準后執行。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應當依據水的供求現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流域規劃、區域規劃,按照水資源供需協調、綜合平衡、保護生態、厲行節約、合理開源的原則制定。第四十五條調蓄徑流和分配水量,應當依據流域規劃和水中長期供求規劃,以流域為單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由流域管理機構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訂,報___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后執行。其他跨行政區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在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的邊界河流上建設水資源開發、利用項目,應當符合該流域經批準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批準。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批準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預測來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實施水量統一調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服從。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應當納入國家的(范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四十七條國家對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制訂本行政區域內行業用水定額,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檢驗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并報___水行政主管部門和___質量監督檢驗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計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用水定額、經濟技術條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確定的可供本行政區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年度用水實行總量控制。第四十八條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資源費的具體辦法,由___規定。第四十九條用水應當計量,并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第五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技術,對農業蓄水、輸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滲漏措施,提高農業用水效率。第五十一條工業用水應當采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增加循環用水次數,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國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具體___由___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___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生產者、銷售者或者生產經營中的使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列入___的工藝、設備和產品。第五十二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廣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強城市污水集中處理,鼓勵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第五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應當制訂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供水企業和自建供水設施的單位應當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減少水的漏失。第五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城鄉居民的飲用水條件。第五十五條使用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供水價格應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確定。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制定。第六章水事糾紛處理與執法監督檢查第五十六條不同行政區域之間發生水事糾紛的,應當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有關各方必須遵照執行。在水事糾紛解決前,未經各方達成協議或者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在行政區域交界線兩側一定范圍內,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單方面改變水的現狀。第五十七條單位之間、個人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水事糾紛解決前,當事人不得單方面改變現狀。第五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在處理水事糾紛時,有權采取臨時處置措施,有關各方或者當事人必須服從。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并依法進行查處。水政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第六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水政監督檢查人員履行本法規定的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文件、證照、資料;(二)要求被檢查單位就執行本法的有關問題作出說明;(三)進入被檢查單位的生產場所進行調查;(四)責令被檢查單位停止違反本法的行為,履行法定義務。第六十一條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水政監督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當給予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礙水政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第六十二條水政監督檢查人員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向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出示執法證件。第六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本級或者下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工作中有違法或者失職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六十四條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以及水工程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財物、其他好處或者玩忽職守,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核發許可證、簽署___同意意見,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水資源費,不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六十五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單位或者個人負擔,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且防洪法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準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單位或者個人負擔,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雖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情節輕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障礙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在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的;(二)圍湖造地或者未經批準圍墾河道的。第六十七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DB32/T 3941-2020建筑工程物證司法鑒定技術規程
- DB32/T 3830-2020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服務規范
- DB32/T 3653-2019‘紫金紅3號’油桃生產技術規程
- DB32/T 3545.2-2020血液凈化治療技術管理第2部分:血液透析水處理系統質量控制規范
- DB32/T 3514.3-2019電子政務外網建設規范第3部分:IPv4域名規劃
- DB31/T 855-2014公共汽(電)車動態信息發布服務基本技術要求
- DB31/T 668.6-2012節能技術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與計算方法第6部分:爐窯系統
- DB31/T 615-2012冷卻塔循環水系統富余能量回收利用的評價方法
- DB31/T 519-2010道路隧道空氣污染物凈化設備凈化效果的評價方法
- DB31/T 478.10-2011主要工業產品用水定額及其計算方法第10部分:食品行業(冷飲、餅干、固體食品飲料)
- 2025年商法知識競賽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屆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八下物理期末統考試題含解析
- 2025年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中考一模語文試題(含答案)
- 2025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考試試題及答案
- 【威海】2025年山東省威海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人筆試歷年典型考題及考點剖析附帶答案詳解
- 2025年第六屆全國國家版圖知識競賽題庫及答案
- 機械租賃投標服務方案
- 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 2025中考語文常考作文押題(10大主題+10篇范文)
-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中心質量管理手冊(共31頁)
- COC文件審核清單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