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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3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卷二》模擬試題三1.【單項選擇題】(江南博哥)下列哪種情形成立民事法律關系?A.甲與乙約定某日商談合作開發房地產事宜B.甲對乙說: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給你C.甲不知乙不勝酒力而極力勸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D.甲應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庫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A選項中,甲、乙只是約定某日“商談”房地產開發事宜,根據這一約定,甲、乙都不負有訂立合同的義務,預約并未成立,故A選項不當選。若將A選項的表述修改為:“甲與乙約定某日‘簽訂’房地產開發合同”,則預約成立。B選項中,甲對乙的表示屬于愛情的表白,盡管很重要,但不屬于法律事實,不能在甲、乙間成立民事法律關系。故B選項不當選。C選項中,客觀上具有:(a)甲極力勸酒的加害行為;(b)乙健康權遭受損害的事實;(c)加害行為與損害間具有因果關系;主觀上:(d)甲具有過失(需注意:侵權法上過失的判斷采用客觀標準,即看甲在實施加害行為時是否達到了與甲具有相同身份的理性人的行為標準,若達到了,甲就沒有過失;若沒有達到,甲就具有過失。)。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第一款,甲、乙間成立侵權法律關系,故C選項當選。D選項中,“同事”二字表明,甲是成年人,乙邀請甲到水庫游泳的先前行為并未使甲的人身處于不合理的危險狀態中,且乙作為組織者并無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構成侵權,故D選項不當選。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選項。2.【單項選擇題】下列哪一種情況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應物權?A.保留所有權的動產買賣中,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買方將其占有的標的物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B.電腦的承租人將其租賃的電腦向不知情的債權人設定質權C.動產質權人擅自將質物轉質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為轉交某一物品的人將該物品贈與不知情的第三人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311條的規定,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構成要件有五:(a)動產適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盜臟、遺失物等占有脫離物原則上不發生善意取得;貨幣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適用善意取得);(b)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c)受讓人為善意;(d)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贈與、繼承、企業合并不發生善意取得);(e)已經完成了動產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發生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動產質權的構成要件參照動產所有權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但有一點不同,動產質權的善意取得少一個構成要件,不要求受讓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原因在于:質押合同和抵押合同都是單務、無償合同,談不上質權人或抵押權人以合理的價格受讓的問題)。A選項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所有權,不存在障礙,故A選項不當選。B選項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質權,不存在障礙,故B選項不當選。C選項中,若符合善意取得的過程要件,也沒有問題,故C選項不當選。D選項中,贈與不發生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選項。3.【單項選擇題】甲、乙、丙共同出資5000元買了一頭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資2000元,丙出資1000元。某天,該牛踢傷小孩丁,需賠償醫療費8000元。因資金緊張,甲、丙主張將牛賣掉還債,乙不同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一個?(??)A.若三人對份額沒有約定,視為等額享有B.甲、丙份額合計已經超過50%,有權處分該牛C.甲、乙、丙可以主張其賠償責任以5000元為限D.若乙不同意,則甲、丙不能出賣該牛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309條的規定,共有人對份額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沒有出資比例的,視為份額均等。本題應當根據出資比例確定份額,甲、乙、丙對牛構成按份共有,故A選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301條的規定,處分按份共有物須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甲、丙的份額不足三分之二,故B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307條的規定,共有物致人損害的,共有人對外負擔連帶責任,故C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4.【單項選擇題】李某從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與張某書面約定在張某承包的土地上開辟一條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給張某2萬元,但沒有進行登記。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該約定屬于有關相鄰關系的約定B.該約定屬于地役權合同C.如果李某將其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受讓人有權在張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D.如果張某將其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則善意的受讓人有權拒絕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A、B項:地役權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因給對方提供必要便利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地役權一般是約定的,而相鄰關系是法定的。根據合同性質,可知李某與張某的書面約定屬于地役權合同。故A項錯誤,當選;B項正確,不選。C項:根據《民法典》第382條的規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故C項正確,不選。D項:根據《民法典》第383條的規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同時根據該法第158條的規定:“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題中,因為張某和李某之間的地役權合同沒有進行登記,因此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D項正確,不選。5.【單項選擇題】李某做生意需要出差去云南,做茶葉生意的張某得知后便找到李某,委托李某為其購買一批珍貴茶葉。李某隨即答應。李某在云南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尋找該種茶葉。半個月后,因茶葉價格暴跌,生意不好做,張某遂電話通知李某取消委托,李某不同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張某無權單方取消委托,否則需賠償李某的損失B.張某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C.張某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擔李某尋找茶葉受到的損失D.張某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李某報酬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依據《民法典》第933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由此規定可見,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雖然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必須負過失賠償責任。本題張某可以單方取消委托,無須以書面形式,但應當賠償給李某造成的損失而不是支付約定報酬,只有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6.【單項選擇題】甲公司欲與乙公司簽訂貨物買賣合同,于6月5日以信件方式發出要約,在要約中明確規定承諾期限是7月1日前,該要約于6月10日到達乙公司。發出要約后貨物價格暴漲,甲公司認為提供給乙公司的價格無利可圖,于是以電報方式發出否定要約內容的電文,電文于6月9日到達乙公司。由于辦事人員的疏忽,并未將該電報告知經理,乙公司于6月14日發出承諾,6月18日到達甲公司。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該買賣合同不成立,甲公司已經撤銷要約B.該買賣合同不成立,甲公司已經撤回要約C.該買賣合同成立,因為甲公司的要約是不可撤銷的,而乙公司已經作出承諾D.該買賣合同成立,因為乙公司經理在不知道甲公司電報內容的情況下作出了承諾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民法典》第47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甲公司發出的是撤回要約的通知。并且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已經到達受要約人,故該撤回通知已經生效,這里還需注意撤回要約的通知不要求必須為受要約人所知所以本題中的要約沒有生效,合同也就不成立。撤銷是針對于已生效的要約,撤回是針對于未生效的要約,故A項錯誤,B項正確。在6月9日要約撤回時,乙公司于6月14日發出的承諾視為新的要約,故CD項錯誤。7.【單項選擇題】甲向乙采購一批高級成衣,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價款為為40萬,并約定由甲在合同簽訂后支付1.2萬元定金。后甲遲遲未付定金,乙遂向甲發貨。下列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A.甲乙之間的定金合同沒有生效B.甲乙約定的定金超過0.4萬元的部分沒有法律效力C.若甲實際向乙支付了1萬元定金,則如果乙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則甲可以要求乙雙倍支付定金2萬元D.若甲違約,乙只能以不退還定金來維護自身權益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A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586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B項正確、C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586條第二款,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D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58條第二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且根據題干信息,定金遲遲未付,定金合同(條款)并未生效(定金合同屬實踐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更無處主張定金責任。8.【單項選擇題】每年的農歷八月十八都是觀看錢塘江大潮的日子。位于錢塘江邊的甲酒店由于地理位置優越,率先推出了“俯瞰大潮”服務,即凡是在甲酒店入住的客人,均可在大潮當天乘坐直升機觀看大潮。盡管甲酒店的收費是同類酒店的3倍以上,但由于該服務備受客人好評,旅客需要提前2個月預定才有房間。慕名而來的許某也提前預定并交納了房款。但是,由于專家學者認為該項服務的危險系數過大,浙江省政府責令甲酒店不得再提供乘坐直升機觀看大潮的服務,許某對此頗感失望。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對于該合同,許某可以顯失公平為由撤銷B.對于該合同,許某可以重大誤解為由撤銷C.對于該合同,許某可以不可抗力為由解除D.對于該合同,許某可以情勢變更為由申請法院解除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因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導致一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撤銷合同的,該事由必須發生在合同訂立時。本案中的情形是發生在合同訂立之后,所以選項A、B錯誤。《民法典》第563條規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其中第一項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因此,僅以不可抗力為由不能解除合同,選項C錯誤。《民法典》第533條的規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甲酒店房價昂貴是因為其提供“俯瞰大潮”服務,如今該服務已經被叫停。因此,選項D正確。9.【單項選擇題】甲與乙簽訂借款合同,約定:乙借給甲10萬元,該筆資金用于甲租賃店鋪。雙方未約定利息,也未約定還款期限。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乙有權請求甲根據市場利率支付利息B.乙無權要求乙支付利息C.乙有權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D.如果甲將該筆資金用于購買奢侈品,則乙有權解除合同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民間借貸規定》第24條規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故乙無權請求甲支付利息。選項A錯誤、B正確。《民法典》第675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故選項C正確。《民法典》第673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選項D正確。綜上,本題答案為A。10.【單項選擇題】甲公司與乙銀行訂立抵押合同,約定甲公司將機器設備B抵押給乙銀行,為丙公司從乙銀行的貸款提供擔保。甲公司與乙銀行并未就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進行約定。抵押合同訂立后,甲公司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后來還款期限屆滿,丙公司也沒有按時償還本息。以下說法何者正確?(??)A.乙銀行不享有抵押權B.乙銀行享有抵押權,但是其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C.因甲公司未辦理抵押登記,甲公司與乙銀行之間的抵押合同未生效D.乙銀行可請求甲公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403條的規定,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抵押采取“任意公示”模式,即抵押合同可引起物權變動(抵押權設立),抵押登記為對抗效力。甲公司與乙銀行訂立了抵押合同,乙銀行即享有了抵押權,A不選。乙銀行的抵押權未經登記,因此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比如,倘若甲公司再將該機器設備B向第三人抵押并辦理登記,那么乙銀行的抵押權只能具有后順位。B選。動產抵押合同依然為成立時生效,即成立時發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力,C不選。在動產抵押中,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當事人自主決定,法律并不強制。因此,只有在抵押合同中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時,抵押人才承擔辦理登記的義務,D不選。11.【單項選擇題】張某在風景區旅游,見一失戀女子跳崖自殺。張某趕忙救助,她明確拒絕:“讓我去死。不要管我。”張某不聽,強行將女子送到醫院,為其支付醫療費1000元。在救助過程中,自己的相機和女子的錢包都不慎遺落。下列關于本案說法正確的是?()A.張某違背女子的意思,不構成無因管理B.張某可以要求女子支付醫療費1000元和自己相機的損失C.張某可以要求女子支付一定報酬D.張某應當賠償女子錢包的損失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121條的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據此可知,無因管理需要符合三個構成要件,分別是:(1)沒有法定或約定的原因;(2)主觀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務的意思;(3)客觀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本題中,張某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可以要求受益人給付必要費用、所負債務和所受損害,故B選項正確,當選;ACD選項錯誤,不當選。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12.【單項選擇題】盧某將自己的三間房屋出租給田某,雙方約定:租期1年,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5月1日止;月租金2500元,每月10日支付租金。田某均按時交付租金,但2014年3月10日,由于公司未按時發放工資,導致田某未按時付清當月租金。3月12日,盧某將房屋賣給丁某,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現丁某要求田某搬走。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田某有權以盧某侵犯自己的優先購買權為由,請求法院宣告盧某和丁某的買賣合同無效B.因田某遲延支付租金,盧某有權解除該租賃合同C.田某應當搬離,因丁某現在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其不得以租賃合同這一債權來對抗丁某對該房所享有的所有權D.田某不應當搬離,因為其租賃合同對丁某有約束力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首先,根據《民法典》第726條的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房屋的出租人在出賣房屋時,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當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時,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無權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故A選項錯誤,不當選。其次,根據《民法典》第722條的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當田某遲延支付租金時,盧某應當要求田某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只有當田某未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時,盧某才可以解除合同。故B選項錯誤,不當選。最后,根據《民法典》第725條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故C選項錯誤,不當選;D選項正確,當選。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13.【單項選擇題】甲經營一家養雞場,現為擴大規模決定再建一個養鴨場。為此向A商業銀行借款,欲以其財產設立浮動抵押。對此,下列表述是正確的是?()A.該養殖戶不可將存欄的養殖物作為抵押財產B.抵押合同自登記時生效C.抵押登記可對抗任何善意第三人D.如借款到期未還,抵押財產自借款到期時確定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396條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本題中,養殖物作為產品或半成品,可以作為集合動產抵押的抵押物.故A選項錯誤。《民法典》第403條規定: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B選項錯誤。《民法典》第404條規定:以動產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故C選項錯誤。《民法典》第411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清算;(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根據此條的第(一)項規定,D選項正確。本題答案為D。14.【單項選擇題】A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3年6月6日將其中兩層賣給B公司,約定3個月后交房,B公司于2013年6月7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3年8月8日A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B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A公司不能清償欠款,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C.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設立D.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不設立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221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據此,本題中B公司辦理了預告登記且在有效期內,A公司擅自設立抵押權的行為不發生物權效力。《民法典》第2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因此,抵押權(物權)未設立(生效),并不影響抵押合同(債權)的效力,抵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綜上,D選項當選。15.【單項選擇題】楊杰用300元從家家福商場購買一只電吹風機。使用時因漏電致李某手臂灼傷,花去醫藥費2000元。經查該電吹風機是匯豐廠生產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楊杰可直接起訴匯豐廠要求其賠償2000元損失B.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楊杰只能要求家家福商場賠償2000元損失C.如楊杰起訴家家福商場,則家家福商場的賠償范圍以300元為限D.楊杰只能要求家家福商場更換電吹風機,2000元損失則只能要求匯豐廠承擔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1)A選項,根據《民法典》第1203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由此得知,匯豐廠生產的產品存在缺陷,致人損傷,生產者與銷售者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故A選項正確。(2)B選項,楊杰與家家福商場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如果主張違約責任,則要受到合同相對性的限制,只能對家家福商場主張。但是楊杰與匯豐廠家之間存在侵權關系,如主張產品侵權則不受合同相對性限制,可以直接請求匯豐廠承擔責任。故B選項錯誤。(3)C選項,根據《民法典》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由此得知,補償性侵權損害賠償的范圍是填補受害人因侵權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故C選項錯誤。(4)D選項,根據《民法典》186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由此得知,家家福商場的行為為加害給付,楊杰可以對家家福商場擇一主張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故D選項錯誤。16.【單項選擇題】甲女與乙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乙男發現甲女因不愿生育曾數次做手術流產,為此多次毆打甲女。甲女在被打住院后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請求損害賠償,乙男以生育權被侵害為由提起反訴,請求甲女賠償其精神損害。法院經調解無效,擬判決雙方離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法院應支持甲女的賠償請求B.甲女侵害了乙男的生育權C.甲女侵害了乙男乙男的人格尊嚴D.法院應支持乙男的賠償請求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86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由此得知,乙男對甲女實施家庭暴力,若甲女起訴離婚并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判決離婚為前提,則法院應當支持甲女主張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故A選項正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第一款:“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得知,配偶雙方均享有生育權。互相沖突時。一方行使生育權,決定不生育的,不構成對乙男的生育權的侵害,故BCD選項錯誤。17.【單項選擇題】關于《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在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當事人有權決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是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的體現B.當事人均有權委托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是處分原則的體現C.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不僅要自愿,內容也不得違法,是法院調解自愿和合法原則的體現D.原告與被告在訴訟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對等的權利,是同等原則的體現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A、B選項涉及的是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與處分原則。對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民事訴訟法》第8條有明確的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而處分原則是指當事人可以處分自己實體權利與訴訟權利的原則。就委托代理人事項而言,委托還是不委托代理人、委托哪個代理人當事人有權自主決定,這體現的是處分原則;當事人不論是原告、被告還是第三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在這方面當事人之間是平等的。這體現的是訴訟權利平等原則。A、B選項的表述恰好顛倒了,因此都是錯誤的。C選項是對法院調解自愿和合法原則的直接表述,因此C選項正確。D選項涉及同等原則,同等原則是指外國當事人和我國當事人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同等履行訴訟義務的原則。這一原則是訴訟權利平等原則在涉外訴訟領域的延伸。題中所述原告與被告在訴訟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對等的權利,與涉外民事訴訟無關,這是對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應有內涵的具體體現。訴訟權利平等并不意味著訴訟權利相同,基于當事人訴訟角色的不同,當事人之間有些權利是相對的而不是相等的,比如,原告享有起訴權、被告享有答辯權,故D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C。18.【單項選擇題】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獨任制審理?()A.某中級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程序審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糾紛案件B.選民資格案件C.第三人撤銷之訴案件D.甲因遺失匯票而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2021年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也可以適用獨任制,條件是: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或者不服一審裁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雙方當事人同意,A選項不選;根據民訴法規定,選民資格案件應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不能獨任制審理,B選項不選;第三人撤銷之訴案件要組成合議庭審理,不能獨任制審理,C選項不選;關于D選項案件在公示催告階段是可以獨任制審理的,D選項當選。19.【單項選擇題】關于反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反訴應當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出,且該法院對反訴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轄權B.反訴會因為本訴的撤銷而撤銷C.反訴如果成立,將產生本訴的訴訟請求被依法駁回的法律后果D.本訴與反訴的當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當事人在本訴與反訴中訴訟地位是相同的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法律規定反訴的意義即在于將反訴與本訴在同一個訴訟程序中一并解決,因此反訴的提出須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出,本訴法院基于牽連管轄,對反訴事項基本都具有管轄權,除了反訴事項屬于專屬管轄或協議管轄等情形外,故A選項正確。反訴是本訴被告利用已開始的訴訟程序向本訴原告提出的反請求,這種反請求盡管與原告的訴訟請求存在牽連關系,但它本身具有獨立性,不因本訴的消滅而消滅。反訴提出后,即使本訴的訴訟請求被放棄或撤回,也不影響反訴的存在,法院仍然要對反訴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因此,B選項錯誤。被告提出反訴,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提起的訴訟請求,但是反訴是一個獨立的訴訟,他的訴訟請求成立與否,與本訴的訴訟請求成立與否沒有直接關系。可能都成立,可能都不成立,也可能一個成立,一個不成立,故C選項說“反訴如果成立,將產生本訴的訴訟請求被依法駁回的法律后果”的說法錯誤。在反訴中,本訴雙方當事人的地位發生了轉換:本訴的被告成為原告,本訴的原告則成為被告,因此本訴與反訴的當事人雖然具有同一性,但當事人在本訴與反訴中訴訟地位是不同的。故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答案是A。20.【單項選擇題】關于民事訴訟中的送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達人送達,也可以向其訴訟代理人送達B.可以采取留置送達的方式送達調解書C.人民法院不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各類訴訟文書D.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時,在滿足特定條件下也可以采用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送達方式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送達訴訟文書,既可以向受送達人本人送達,也可以向訴訟代理人送達,其簽收有效,A選項正確;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可以反悔,若受送達人不簽收調解書,則不能留置送達文書,B選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90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通過電子方式送達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受送達人提出需要紙質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提供。C選項錯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不能適用公告送達,D選項錯誤。21.【單項選擇題】A區人汪某將與B區人苗某簽訂買賣大米的合同。約定履行地在C區,實際大米在D區交付,兩人約定發生糾紛后,由D區法院管轄。后因苗某不支付合同貨款,汪某為要回款項提起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本案應由C區法院管轄B.本案應由A區法院管轄C.本案應由D區法院管轄D.本案應由B區法院管轄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合同糾紛案件,協議管轄合法有效,因此法定特殊地域管轄中的規定不再適用。只能由協議的D區法院管轄。C項正確。如果沒有管轄協議,適用特殊地域管轄的規定,則是被告住所地B區法院和合同履行地C區法院管轄(合同實際履行地與約定履行地不一致時,仍以約定履行地為準)。22.【單項選擇題】甲乙之間的合同糾紛一案,涉及借條的真偽問題,法院指定汪正對借條做出鑒定,甲對鑒定意見不服,請劉飛對鑒定意見的內容發表意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汪正和劉飛都必須出庭B.汪正和劉飛對案件發表的意見都是法定證據種類C.汪正和劉飛可以依申請出庭,也可以由法院指定D.汪正和劉飛都可以參加案件審理的全過程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汪正是鑒定人,劉飛是有專門知識的人。鑒定人只有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法院認為有必要時才出庭,不是必須出庭,A項錯誤。鑒定人意見是法定證據種類,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的意見視為當事人陳述,也是法定證據種類。B項正確。鑒定人可以由當事人申請,也可以由法院指定出庭,但有專門知識的人只能依申請出庭。C項錯誤。有專門知識的人不能參與特定環節之外的其他法庭審理活動。D項錯誤。23.【單項選擇題】李某與陳某發生經濟糾紛,陳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李某償還借款1萬元。陳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借據復印件。以及當時李某向陳某借款的電話錄音帶原件。而李某則提供了一份由雙方簽字的文件,該文件的內容說明雙方并未發生借用關系。而且李某還提供了證人馬某,馬某說聽到陳某承認未借錢給李某。根據本案情況,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陳某提供的借據復印件屬于本證,屬于間接證據,屬于傳來證據,屬于實物證據B.陳某提供的電話錄音帶原件屬于本證,屬于直接證據,屬于原始證據,屬于言詞證據C.李某提供的文件屬于反證,屬于直接證據,屬于原始證據,屬于實物證據D.馬某提供的證言屬于反證,屬于間接證據,屬于派生證據,屬于言詞證據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直接證據是指能夠單獨地、直接地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指單個證據無法直接證明待證事實,必須與其他證據聯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本證,對當事人主張的待證事實具有積極的、肯定意義的證據;反證,指對對方當事人主張的待證事實具有消極的、否定意義的證據。原始證據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沒有經過中間環節而得來的證據,傳來證據是指由原始證據復制、復印、傳抄,轉述等方式而來的證據。言詞證據是指以人的陳述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實物證據是指以物質形態為表現形式的證據。A選項判斷錯誤,因為借據復印件仍然單獨地、直接地證明了借款的這一事實,屬于直接證據.B選項判斷錯誤,陳某的電話錄音帶原件屬于視聽資料,應歸屬于實物證據而非言辭證據。C選項判斷正確;D選項判斷錯誤,因為馬某的證言也單獨地、直接地證明了雙方并無實質的借款關系,屬于直接證據。24.【單項選擇題】黃某訴劉某離婚一案,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黃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當事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應當判決離婚。二審法院采取以下何種做法是正確的?A.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另案解決B.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一并判決C.在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通過調解解決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D.只對離婚事項作出判決。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發回重審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根據《民訴解釋》第327條的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并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本題答案為C25.【單項選擇題】下列關于訴訟中的障礙,處理正確的是()A.鄭某訴林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依法向林某送達開庭傳票后,開庭時發現林某離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應當延期審理。并通過公告方式重新送達開庭傳票B.老張起訴小張追索贍養費案件,經傳票傳喚,小張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延期審理C.被告吳某在庭審過程中,突發闌尾炎,被送往醫院搶救,法院應當裁定訴訟中止D.張三與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張三的妻子主張張三患有精神病,申請認定其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院裁定訴訟中止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A選項中,法院已經依法送達開庭傳票,林某離家出走屬于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形,法院應當缺席判決,而不是延期審理后再次傳票傳喚,故A選項表述錯誤。B選項屬于追索贍養費案件,被告屬于必須到庭的被告,但是在第一次傳票傳喚時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不能缺席判決(因為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也不能拘傳(因為拘傳必須經過兩次傳票傳喚),但是本次庭審不能順利進行,法院只能延期審理,再次傳票傳喚被告到庭,再次傳喚不到的,可以拘傳被告。延期審理應當適用決定書而不是裁定書,所以B選項表述在此細節處出現錯誤。C選項屬于庭審中出現障礙,但是該障礙僅僅導致本次庭審不能繼續進行,在障礙消除后,庭審即恢復進行,所以應當延期審理而不是訴訟中止,故C選項表述錯誤。D選項中,張三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將直接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需要以其為依據,而張三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經過認定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特別程序予以確定,而該特別程序尚未審結,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應當裁定訴訟中止,故D選項表述正確。綜上。本題答案為D。26.【單項選擇題】張三訴李四借款糾紛一案,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當事人未上訴,判決生效后,當事人申請再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張三、李四分別向區法院或中院申請再審.且無法協商一致的,由區法院受理B.法院對本案裁定再審后,張三認為再審判決仍然有錯誤的.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C.法院受理張三的再審申請后應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D.張三可以在向法院申請再審的同時,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首先,申請再審應當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如果是一方當事人人數眾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審法院提出。同時,《民訴解釋》規定,在一方人數眾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中,當事人分別向上級法院和原審法院申請再審,且無法協商一致的,由原審法院受理。顯然,題目中雙方都是公民,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中院或者區法院申請再審,若當事人分別向中院和區法院申請再審,且無法協商一致的.由原審法院即區法院受理,A選項表述正確。其次,關于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再審與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關系問題。當事人在判決生效后,應當先行向法院申請再審,在法院駁回、逾期未作裁定或者再審判決裁定仍然有錯誤的情形下,不得再次向法院申請再審,而應當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檢察院所作的決定為終局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檢察院申請,也不得再向法院申請再審。故當事人申請啟動再審共兩次機會,并且有順序要求。即首先向法院申請,法院處理后應向檢察院申請,檢察院的處理決定為終局決定。故B選項錯誤,張三此時應當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再次,關于中止執行問題。“法院裁定再審時,應當裁定中止執行”。可見只有在法院裁定再審時方能裁定中止執行。而法院受理再審申請后,尚未裁定再審前,不能停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C選項表述錯誤。最后,關于當事人申請再審,在判決生效后,當事人應當首先向法院申請再審。只有在(1)法院駁回當事人再審申請(2)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3)再審判決、裁定仍有明顯錯誤三種情形下,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故說明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應當具有斷后性(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處理后才能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可見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A。27.【單項選擇題】趙某訴馬某名譽侵權案件,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要求馬某停止侵害,在判決書生效后1個月內向趙某支付賠償金10萬元。在判決生效后第15天,趙某發現馬某積極轉移財產,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趙某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請執行B.趙某可以立即向執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C.趙某在采取保全措施后5日內沒有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D.無論馬某是否存在實際轉移財產等緊急情況,趙某均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和執行程序之前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因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還未屆滿,因此趙某不能申請執行,故A項錯誤。C項,法條表述的是在履行期屆滿后5日內申請執行,故C項說法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163條的規定,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情況,不申請保全將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5日內不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據此B項正確,而D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選B。28.【單項選擇題】下列關于訴訟與仲裁制度的說法,正確的是:()A.審判員王某被申請回避后,訴訟程序不重新進行;仲裁員孫某被申請回避后,仲裁程序要重新進行B.如組成仲裁庭仲裁,仲裁員意見不一致,應按照首席仲裁員意見作出裁決C.沒有仲裁協議不可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沒有管轄協議也可以起訴D.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不得依據調解協議制作判決書;仲裁當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依據和解協議只能制作裁決書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A錯誤。訴訟程序中,相關主體被回避后,訴訟程序必須繼續進行,仲裁程序中,相關主體被回避后,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由仲裁庭決定。B錯誤。仲裁程序中,仲裁員意見不一致的,應少數服從多數。無法形成多數人意見的,才以首席仲裁員意見作出裁決。C正確。必須先達成仲裁協議,才能申請仲裁,而協議管轄卻非必備。D錯誤。除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和涉外民事訴訟,否則不得依據調解協議制作判決書,而仲裁中,依據和解協議,只能制作裁決書,不得制作調解書。29.【單項選擇題】甲、乙、丙3人于2015年設立美達有限公司,章程約定:“……第二十條甲擔任本公司的經理,丙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第三十五條若股東死亡,其合法繼承人須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方可繼任公司股東資格。”2016年,丙被查出曾擔任力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因違法于2011年被吊銷營業執照,丙對此負有個人責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若甲挪用公司資金炒股,其相應收入應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B.若乙死亡,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其合法繼承人不能繼承股權C.丙不得擔任美達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D.若丙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公司應解除其股東資格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A選項考查高級管理人員忠誠義務禁止性行為和違反禁止性行為所得收入的歸屬。《公司法》第148條第1款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第2款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因此,甲因挪用公司資金炒股產生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而非由行政機關予以罰沒。A選項錯誤,不當選。B選項考查股東資格的繼承。《公司法》第75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權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繼承人對股權的繼承,應當是全面概括繼承,既包括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也包括非財產性的權利,但是允許公司章程作出例外性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極強,若章程的約定與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沖突,則均以章程約定為準,以尊重股東的意思自治。因此本題中,乙之繼承人應經其余股東同意方可繼承股東資格。B選項正確,當選。C選項考查董事、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禁止性規定。《公司法》第146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在本題中,丙雖曾擔任因違法于2011年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負有個人責任,但自2011年至2015年美達有限公司成立已逾3年,丙可以擔任美達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C選項錯誤,不當選。《公司法》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民事行為能力有要求,但對股東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要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仍然可以是股東,因為股東并不必然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管。D選項錯誤,不當選。30.【單項選擇題】李有政府關系的背景,打算投資組建一公司,李鑒于自己身份特殊,遂和好友王簽訂協議約定,李出資,以王的名義與張三、李四共同組建甲公司。向公司出資100萬元。李向王轉賬30萬元后,再沒有履行后續的出資義務。甲公司對外欠債若干,無力清償。下列有關表述符合法律規定的是:A.李與王協商一致,可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由李取得股東資格B.如果公司盈利,李有權以自己為實際出資人為由,要求公司分配利潤C.債權人乙公司請求王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王以自己僅是名義股東為由拒絕承擔責任D.債權人乙公司請求李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李以自己與乙公司并無任何關系為由拒絕承擔責任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4條第3款:“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基于有限公司“人合性”的保護,隱名股東想要顯名化,即作為公司的股東出現在公司及其他股東面前,對于其他股東來講,相當于新股東入股,要尊重其他股東的人合性要求,取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人頭同意,才可以簽發出資證明書,變更股東名冊及公司登記,不能由實際投資人和名義股東協商一致,不顧其他股東的意見而直接修改相關資料或工商登記,A項錯誤。李與王之間存在代持股協議的法律關系,王與甲公司形成出資關系,所以王系甲公司股東,享有分紅權,李與甲公司沒有直接法律關系。無權要求公司分配利潤,B項錯誤。《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6條:“公司債權人以登記于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義股東根據前款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后,向實際出資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債權人乙公司作為第三人,沒有法定義務了解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的代持股協議的情況,債權人能夠看到的表面事實是名義股東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名義股東王具有公司的股東資格,應承擔股東責任,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時,面對債權人的索賠,應就公司不能償還的債務在未出資的本息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而不能以自己是名義股東為由拒絕承擔,C項錯誤。李與債權人乙公司之間確實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其對債權人乙公司不承擔責任。D項正確。31.【單項選擇題】汪某、苗某、馬某共同出資設立甲公司。為了便于公司籌備,向工商部門申領了“甲公司籌備處”的印章。汪某用“甲公司籌備處”的名義與乙公司簽署了辦公場地租賃協議,約定年租金8萬元。后甲公司因故未能成立,乙公司欲向法院起訴追討租金,下列有關說法正確的是:A.因甲公司未成立,所以該合同不生效B.該合同無效,乙公司應以汪某為被告提起訴訟C.該合同有效,乙公司可以“甲公司籌備處”為被告提起訴訟D.該合同有效,乙公司可以汪某、苗某、馬某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釋三》授權設立中的公司可以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故汪某以“甲公司籌備處”的名義與乙公司簽署的合同有效,即使公司未成立該合同效力也不受影響,A、B項錯誤。雖然設立中的公司可以簽署合同,但并非獨立的責任承擔主體,所以“甲公司籌備處”不能成為乙公司提起訴訟中的被告,C項錯誤。當公司未成立時,發起人為一個責任整體,就設立過程中所有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對于乙公司的租金,應由全體發起人汪某、苗某、馬某共同承擔連帶責任,乙公司提起的訴訟,可以三發起人為共同被告,D項正確。32.【單項選擇題】某網絡游戲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2015年虧損100萬元,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該筆虧損。進入2016年后,市場行情陡然好轉,當年收益2000萬元。該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錯誤的?()A.2000萬元盈利應當先彌補2015年的虧損B.應當按照稅前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C.如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50萬元以上,可以不再提取D.如2017年有虧損,可以用法定公積金彌補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A選項考查公司收益分配的順序。《公司法》第166條第2款規定:“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A選項做法正確,不當選。B選項考查法定公積金的提取順位和比例。《公司法》第166條第1款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數額的計算依據為稅后利潤,而不是稅前利潤。B選項做法錯誤,當選。C選項考查法定公積金的提取最低標準。《公司法》第166條第1款規定:“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案中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故法定公積金的累計額達到50萬元時,可以不再提取。C選項做法正確,不當選。D選項考查公積金的用途。《公司法》第168條規定:“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公積金包含不同類型,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其他類型的公積金并未受到類似的限制。D選項做法正確,不當選。33.【單項選擇題】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設立A公司,甲用非法繼承的房產出資,已經交付給公司并辦理了登記手續,乙用土地使用權出資,已過戶但尚未交付給公司,丙用受賄所得現金出資。丁用現金10萬元出資,公司成立后即偽造銷售合同將10萬元出資轉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用非法繼承的房產出資,此出資無效,甲應補繳出資B.乙應在法定期間內將出資土地交付公司,且自交付之日起才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C.丙用受賄贓款出資,出資無效,丙應補繳出資D.如果經公司催告丁沒有返還出資,公司董事會可以解除丁的股東資格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1款:“出資人以不享有處分權的財產出資,當事人之間對于出資行為效力產生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311條的規定予以認定。”出資人以無處分權之財產出資,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加以判斷,并非出資絕對無效,如果滿足善意取得條件,公司可獲得出資財產的所有權,股東出資也是合法有效的,反之則認定股東沒有履行出資義務,承擔補足責任,所以A項錯誤。《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出資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權或者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知識產權等財產出資,已經交付公司使用但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公司、其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主張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在前述期間內辦理了權屬變更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已經履行了出資義務;出資人主張自其實際交付財產給公司使用時享有相應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出資人以前款規定的財產出資,已經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但未交付給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東主張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實際交付之前不享有相應股東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股東以房產、土地等財產出資的,無論是先交付未登記,還是先登記未交付,均應在合理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當交付和登記同時滿足后,股東自交付時起享有相應的實繳股東權利。所以B項正確。《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2款:“以貪污、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后取得股權的,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C項錯誤。《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7條第1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股東抽逃全部出資,經催告不返還,由股東會決議解除股東資格,而并非董事會,D項錯誤。34.【單項選擇題】《公司法》鼓勵股東自治,尤其針對有限公司。其中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允許公司章程靈活規定有關內容。某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其中的哪一規定是違反法律規定的?A.法定代表人由監事擔任B.股東表決權平等,一人一票C.股東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經2/3以上其他股東同意D.股東死亡后其繼承人不能繼承股東資格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根據《公司法》第13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來源只有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并沒有給公司章程靈活約定其他人的授權,且基于公司的董事、高管禁止兼任監事的制度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董事或高管,不可同時兼任監事,所以A項違法。《公司法》第42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股東表決權,《公司法》授權公司章程可以自行靈活約定,B項合法。《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于股權對外轉讓的條件、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等內容,公司章程可以自行約定嚴于或寬于法律規定的內容,但是不得約定為實質禁止股東的股權轉讓。C項合法。《公司法》第75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于股權繼承的問題,章程擁有自行約定的權利,所以D項合法。35.【單項選擇題】現有有限合伙企業A,主要從事農產品的收購、加工與銷售。甲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A合伙企業。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經合伙協議授權,甲可以代表A合伙企業對外簽訂合同B.甲可以對A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C.A合伙企業不可通過合伙協議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甲1人D.若A合伙企業中所有的普通合伙人均退出,A合伙企業應變更登記為一人有限公司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A選項考查的是有限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合伙企業法》第68條第1款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在有限合伙企業中,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參與合伙企業的具體經營管理,而由普通合伙人從事具體經營管理。對外簽訂合同屬于對有限合伙企業的具體經營管理,因此甲不得對外代表企業。A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B選項考查的也是有限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合伙企業法》第68條第2款規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B選項說法正確,當選。C選項考查的是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利潤分配。《合伙企業法》第69條規定:“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企業法》第33條第2款規定:“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C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D選項考查的是有限合伙企業中合伙人結構變化時的處理。《合伙企業法》第75條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因此,若A合伙企業中所有的普通合伙人均退出,A合伙企業應當解散。D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36.【單項選擇題】王某2010年為自己投保一份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繳費期限為20年。保險金額為100萬元,在投保時王某在投保單受益人相關信息中,只填寫了“妻子”字樣,并未填寫其他有關受益人的信息。2012年,王某與妻子吳某離婚,后又與現任妻子張某結婚,2015年,王某在出差路上發生重大車禍。在案件發生后,王某的兩位“妻子”為了領取保險金問題發生了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保險公司應當將保險賠償金給付現任妻子張某B.保險公司應當將保險賠償金給付訂立保險合同時的妻子吳某C.保險公司應當將保險賠償金平均給付給張某和吳某D.保險公司應當將保險賠償金給付王某本人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9條:“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的,人民法院應認定指定行為無效。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存在爭議,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之外另有約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受益人約定為‘法定’或者‘法定繼承人’的,以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二)受益人僅約定為身份關系,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主體的,根據保險事故發生時與被保險人的身份關系確定受益人;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主體的,根據保險合同成立時與被保險人的身份關系確定受益人;(三)約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關系,保險事故發生時身份關系發生變化的,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本題中受益人僅約定為身份關系,且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主體,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的身份關系確定受益人,所以現任“妻子”張某應為受益人,答案為A項。37.【單項選擇題】A公司為支付貨款向B公司開具一張金額為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付款銀行為甲銀行。A公司收到B公司貨物后發現有質量問題,立即通知甲銀行停止付款。另外,B公司尚欠甲銀行貸款30萬元未清償。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該匯票須經甲銀行承兌后才發生付款效力B.甲銀行有權以B公司尚欠其貸款未還為由拒絕付款,理論依據為對人抗辯。C.甲銀行在接到A公司通知后仍向B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甲銀行應承擔責任D.A公司無權以貨物質量瑕疵為由請求甲銀行停止付款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票據法》第44條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后,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銀行承兌匯票須經銀行承兌后才發生付款效力。故A選項是正確的,不應選。《票據法》第13條第2、3款規定:“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本法所稱抗辯,是指票據債務人根據本法規定對票據債權人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甲銀行與B公司之問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根據對人抗辯的原理,甲銀行可以對B公司以尚欠其貸款未還為由拒絕付款。故B選項是正確的,不應選。根據票據的無因性原則,權利人只要持有有效票據就可以享有票據權利,至于票據賴以發生的原因,在所不問。即使原因關系無效或者有瑕疵,均不影響票據的效力。如甲銀行在接到A公司通知后仍向B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甲銀行不承擔責任,C選項是錯誤的,應選。D選項是正確的,不應選。38.【單項選擇題】下列關于《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說法正確的是?()A.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B.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任何情形下都不可注冊使用C.商標注冊申請人不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D.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一年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商標法》第8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因此,A選項正確。

該法第16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由此可知,在善意取得注冊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因此,B選項錯誤。該法第22條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C選項錯誤。該法第26條規定,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D選項說法錯誤。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A。39.【單項選擇題】關于專利侵權,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公司與專利權人簽訂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后,許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實施該專利技術,構成侵權B.獲得強制許可實施權的甲公司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技術.不構成侵權C.甲公司銷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專利的產品并能證明該產品來源合法,不構成侵權D.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經專利權人的同意而制造其專利藥品.構成侵權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專利法》第12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甲擅自許可乙實施該專利的,構成侵權,A選項正確。《專利法》第61條規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強制許可使用合同的被許可人擅自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構成侵權,B選項錯誤。《專利法》第77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善意銷售專利侵權產品的行為已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應承擔停止侵害等責任。如果善意銷售者能夠證明其銷售產品的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C選項錯誤。《專利法》第75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五)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D選項錯誤。40.【單項選擇題】甲公司接受某網絡平臺商家乙公司的刷單請求后,自行組織員工,利用計算機模擬手機客戶端操作的方式,虛假下單采購商品,并使用網絡采購的空包物流單號發送空包裹,欺騙網絡平臺取得交易記錄。關于兩公司的行為,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甲和乙都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B.甲和乙都構成商業混淆行為C.甲存在欺詐行為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乙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D.甲和乙的行為違反了商業道德,但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本題中乙公司是利用刷單對銷售狀況進行虛假宣傳,甲公司組織虛假交易幫助乙公司進行虛假宣傳,所以都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虛假的商業宣傳行為。A選項說法正確,當選;B、C、D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41.【單項選擇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可以進行現場檢查。關于現場檢查,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現場檢查應當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B.檢查人員可以為1人,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C.檢查人員未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D.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的文件、資料,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予以封存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4條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進行現場檢查:(一)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二)詢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檢查事項作出說明;(三)查閱、復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四)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業務數據的系統。進行現場檢查,應當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檢查人員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檢查。”根據上述規定,A、C、D選項說法正確,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故B選項說法錯誤。42.【單項選擇題】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登記成立,并陸續招聘20名員工開始公司的運營,人力資源負責人就職工的社會保險問題有若干疑問,咨詢律師,得到如下答復。下列答復正確的是:A.職工的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協商,自愿參加B.甲公司應當自與職工簽署的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C.甲公司應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如因單位效益大幅下降等經相關機構批準可以緩繳D.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甲公司應當代扣代繳正確答案:D參考解析:社會保險是強制繳納的保險,并非自愿參加,A項錯誤。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1款:“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所以用人單位辦理社保登記的日期是用工之日起30日內,并非勞動合同生效日起30日內,B項錯誤。《社會保險法》第60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當發生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時,社會保險費方可緩繳或減免,企業自身的效益下降,并非緩繳或減免的理由,C項錯誤。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D項正確43.【單項選擇題】甲公司開發一項手機技術,并依法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乙公司發現該技術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屬于現有技術。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乙公司有權在該專利技術基礎上繼續開發新技術B.乙公司有權訴請法院判決該專利無效C.乙公司有權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無效D.如甲公司狀告乙公司侵權,乙公司可主張現有技術抗辯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專利法》鼓勵技術創新,乙公司在該專利技術基礎上繼續開發新技術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A選項正確。《專利法》第45條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權無效。”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專利法》第67條規定:“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D選項正確。44.【單項選擇題】甲在A公司上班,后發現公司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于是打電話告知公司辭職,并在辦理交接手續后離開公司。關于甲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應當提前30天告知公司B.應向公司提交書面通知C.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D.應將辭職的決定通知工會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因此,甲有權即時解除,無須提前預告,也無須書面通知。A、B選項錯誤。《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C選項正確。《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則無此要求。D選項錯誤。45.【單項選擇題】美國公民湯姆斯于2012年1月在中國工作期間與中國公民王某相識。2013年3月,王某應湯姆斯邀請訪美,并在美國辦理了結婚登記。2013年8月,王某以雙方婚前了解不夠無法建立感情為由,向中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中國法院審理案件時,應適用的準據法是:()A.中國法B.美國法C.同時適用美國法和中國法D.法院可以選擇適用美國法和中國法正確答案:A參考解析:《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7條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據此,本題A當選。46.【單項選擇題】定居在北京的中國公民張某通過北京的勞動服務公司派遣到主營業地位于美國的甲公司工作,其工作內容為在該公司設立在巴西的訓練基地教授足球技巧。因工作期間甲公司多次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張某在北京市某法院向甲公司提起了違約之訴,關于本案所適用的法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因張某的工作地在巴西.所以本案應該適用巴西的法律B.因用人單位的主營業地在美國,所以本案應該適用美國法C.本案應該適用中國法或巴西法D.張某和美國甲公司可以約定合同所適用的法律正確答案:C參考解析:選項A錯誤。根據我國《法律適用法》第43條的規定,勞動合同,適用勞動者工作地法律;難以確定勞動者工作地的,適用用人單位主營業地法律。勞務派遣,可以適用勞務派出地法律。本題中可以判斷勞動者工作地在巴西,派出地是中國,所以正確的表述是本題中的勞動合同應該適用巴西法或中國法。選項B錯誤。如A項解析所述,能夠判斷勞動者工作地的就不考慮適用用人單位主營業地法律,所以B項表述錯誤。選項C正確。參見A項解析。選項D錯誤。如A項解析所述,勞動合同不允許雙方當事人對所適用的法律進行選擇。47.【單項選擇題】中國公民李某在北京購買了法國甲公司的一批股票,隨后將該批股票在北京質押給北京某銀行并用質押所得資金購買了法國乙公司的一批債券。最終李某將該批債券在英國出售。根據我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股票的質押適用李某和北京某銀行選擇的法律B.股票的質押適用中國法C.債券所有權的轉讓應該適用英國法D.債券所有權的轉讓應該適用與該債券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正確答案:B參考解析:選項A錯誤。根據我國《法律適用法》第40條的規定,權利質權適用質權設立地法律,不允許當事人的選擇,所以A項的表述是錯誤的。選項B正確。如A項解析所述,北京是該權利質權的設立地,所以股票的質押應該適用中國法。選項C錯誤。我國《法律適用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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