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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42021年度《法考》試卷二沖刺檢測卷(含答案及解析)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化西市人民政府為了達到全國衛生城市的標準,成立了市容管理辦公室這一臨時機構。某日該辦公室在日常衛生檢查中發現x商城將大量的貨物堆放在街邊,當即指令該商城搬走并清除垃圾。該商城置之不理。次日上午,該辦公室派人將x商城的貨物搬至市政府大院內封存起來。x商城以市容管理辦公室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人民法院撤銷市容管理辦公室的行政強制措施,以下選項組合中正確的是:①法院應該受理此案②市容管理辦公室不具備行政主體資格,因而不能作被告,原告起訴的被告不適格③人民法院在認為市容管理辦公室不適格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將被告變更為市人民政府④人民法院應該通知x商城市容管理辦公室不是適格被告,應變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應駁回起訴⑤本案的適格被告應該是市人民政府()A、②③⑤B、①②④⑤C、①D、①④⑤【參考答案】:B【解析】依照《行訴解釋》第20務規定,行政機關組建并賦予行政管理職能但不具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能力的機構,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組建該行政機構的行政機關為被告。本題中組建市容管理辦公室的是市政府,所以,市政府是被告。而原告起訴的被告不適格,依照《行訴解釋》第23條,法院應該告知原告變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裁定駁回起訴。2、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需乙最后確認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參考答案】:D【解析】:公告欄中的書名和價格視為一種要約,而簽字簿上的簽名是一種承諾,如果閱讀公告后簽名,則購書合同成立。而本案中,承諾的載體是講座的簽字簿,如果沒有留意公告,在其上簽字只能理解為按照習慣表現的一種簽到行為,不能視為欲購書籍的意思表示。如果,無法區分其簽字是購書還是簽到,依據合同法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應當認定是一種簽到行為。因此,本案中乙的行為僅僅是簽到。《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條式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行為沒有購書的意思表示。3、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下列哪一處理方式是正確的?()A、審查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投毒案,發現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遂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B、審查吳某、鄭某共同搶劫案的過程中,吳某在押但鄭某潛逃,遂全案中止審查起訴C、甲縣公安局將蔡某搶劫案移送甲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甲縣檢察院審查認為蔡某可能會被判處死刑,遂將案件退回D、甲縣檢察院受理移送起訴的譚某詐騙案,認為應當由譚某居住地的乙縣檢察院起訴,遂將案卷材料移送乙縣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未通知甲縣公安局【參考答案】:A4、王某因長期出國工作,將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畫交給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訪的客人也都以為這幅字畫是李某的。后李母生病,需用錢動手術,李某四處籌錢未果,遂將該字畫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并不知情的張某。王某回國后,發現自己的字畫在張某家中,便向張某索要。對本案的認識,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該幅字畫應歸張某所有B、李某應賠償王某的損失C、該幅字畫應歸王某所有D、如張某并非善意,則王某可以收回字畫所有權【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無權處分和動產的善意取得問題。李某只是該幅字畫的保管人,其無權處分該幅字畫,但張某購買該幅字畫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故該幅字畫應歸張某所有。王某所受的損失應由李某賠償,因為李某的無權處分行為對王某既為侵權行為,又為違約行為,據此,王某可對李某要求損害賠償。當然,如張某并非善意,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張某就不能取得該字畫的所有權,王某可以收回該字畫。5、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投資的下限應是下列哪一選項?A、25%B、30%C、45%D、5%【參考答案】:A【解析】: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4條。6、甲于2004年8月9日向乙借款5萬元,約定1年后還款,由丙作甲的保證人。合同中沒有關于丙保證方式的約定,也沒有約定丙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后來,甲、乙、丙三人對合同進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條款說明丙為連帶責任保證人,甲的還款時間為2006年1月1日,丙的保證期間至甲償還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對此,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若甲、乙、丙三人沒有對合同進行修改,丙也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B、若甲、乙、丙三人沒有對合同進行修改,丙的保證責任期間應至2006年2月9日C、在甲、乙、丙三人對合同進行修改后,丙的保證期間至2006年7月1日D、在甲、乙、丙三人對合同進行修改后,丙的保證期間至2008年1月1日【參考答案】:C【解析】:《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原合同并未約定保證方式,丙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A選項正確。《擔保法》第26條第1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三人對合同進行修改前,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自2005年8月9日起六個月,即2006年2月9日,B選項正確。《擔保法解釋》第32條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修改后的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為至甲償還完借款本息之日止,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即2008年1月1日,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本題為選非題,應選C選項。7、以下為恒澤建筑公司破產案件中當事人提出的破產抵銷主張。其中哪一項不能合法成立?A、甲工廠主張抵銷23萬元:“恒澤公司收取我廠141萬元預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產;在此之前,我廠有23萬元給恒澤公司的結算款,付給的匯票因填寫不當被銀行退回。”B、乙工廠主張抵銷49萬元:“破產案件受理前,恒澤公司欠我廠設備貨款120萬元;恒澤公司曾退回我廠一臺質量不合格的機器,其已付價金為49萬元,雙方達成協議按退貨處理。”C、丙公司主張抵銷85萬元:“我公司欠恒澤公司工程款187萬元;在恒澤公司破產宣告后,M建材廠將其對恒澤公司的85萬元債權轉移給我公司,以抵償其欠我公司的債務。”D、丁公司主張抵銷142萬元:“我公司欠恒澤公司工程款256萬元;在恒澤公司破產宣告前,我公司作為保證人向銀行償付了恒澤公司所欠的142萬元債務。”【參考答案】:C【解析】:破產抵銷權,是指破產債權人在破產宣告前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不論債的種類和到期時間,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產債權抵銷其所負債務的權利。《破產法》第33條規定:“債權人對破產企業負有債務的,可以在破產清算前抵銷。”因此,破產抵銷權的要件有:(1)須破產債權人主動行使;(2)須破產債權人于破產宣告前對破產人負有債務。因此,A、B、D項應無疑問。C項中,丙公司通過受讓M建材廠的債權而成為破產債權人,其以破產債權抵銷所負的債務從現行法上看似乎也是可以的。但是,破產人的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取得的他人對破產人的破產債權,如果用于抵銷,將違反債權平等原則,使破產人的債權人不能平等受償。由于債權可自由轉讓,以十分低廉的價格購買破產債權是很容易做到的,此時,如果允許其與破產人的債務人的債務相抵銷,就會使其他破產債權人因破產財產收入的減少而蒙受損失,而轉讓破產債權的人則可以得到比其他債權人高的償還率,受讓破產債權的人實際償還的債務額也大大減少。為了杜絕此種情況,破產人的債務人在破產宣告后取得他人對破產人的破產債權的,應不得用于抵銷。故本題應選C。8、下列與不作為犯罪相關的表述,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警察接到報案:有歹徒正在殺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現場,但只是站在現場觀看,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時,縣衛生局副局長劉某路過現場,也未救助被害婦女。結果,歹徒殺害了其妻。甲和劉某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沒有履行救助義務,均應成立瀆職罪B、甲非常討厭其侄子乙(6歲)。某日,甲攜乙外出時,張三酒后駕車撞傷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離開了現場。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張三負有救助義務,所以甲不構成不作為犯罪C、甲下班回家后,發現自家門前放著一包來歷不明、類似面粉的東西。甲第二天上班時拿到實驗室化驗,發現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廁所馬桶沖入下水道。甲雖然沒有將毒品上交公安部門,但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D、《消防法》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報警。過路人甲發現火災后沒有及時報警,導致火災蔓延。甲的行為成立不作為的放火罪【參考答案】:C9、某服裝廠與某紡織廠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約定紡織廠向服裝廠供給純毛衣料100萬米,按紡織廠提供的樣品交貨,紡織廠交貨經服裝廠驗收后,服裝廠即將衣料加工成衣服銷售。后購買衣服的消費者反映衣料的質量有問題。經過檢驗,紡織廠提供的樣品是含有8%滌綸的衣料,紡織廠亦是按該樣品向服裝廠交貨的。本案的性質應如何認定?A、重大誤解B、民事欺詐C、違約行為D、侵權行為【參考答案】:A【解析】:評析:本題考有瑕疵法律行為的判斷。若正面選擇覺得模糊,使用排除法。D首先被排除,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就合同發生的糾紛一般不考慮侵權問題。根據題干所提供的信息,難以認定紡織廠具有欺詐的故意,排除B。《合同法》第168條后段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因此認定紡織廠違約亦牽強,排除C。于是剩下A。《民通意見》第71條規定:“行為人因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可適用本案。注意:此題存在爭議,另外一種解釋為應認定為違約行為,答案為C,理由如下:依照《合同法》第168條、第169條規定,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質量標準,如果不符合通常標準的,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違反合同法定義務的責任,合同法定義務構成合同義務的部分,因此,違反法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結合本題分析,出賣人交付的純毛衣料與雙方約定的標準不一致,但僅僅是含有8%的滌綸,對合同目的的實現影響不大,而且服裝廠已將布料加工成衣服,故本案的處理,以紡織廠承擔違約責任為宜,解除合同或者撤銷合同均不符合經濟合理原則。10、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錯誤,除以下哪一情形外應當提出抗訴?()。A、適用刑罰不當的B、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C、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用緩刑錯誤的D、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參考答案】:A【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9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一)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二)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的;(四)認定罪名不正確,一罪判數罪、數罪判一罪,影響量刑或者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的;(五)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用緩刑錯誤的;(六)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因此,只有適用刑罰明顯不當才能抗訴。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11、下列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的清償順序的說法中哪項正確?A、①主債權②主債權的利息③實現抵押權的費用B、①實現抵押權的費用②主債權③主債權的利息C、①主債權②實現抵押權的費用③主債權的利息D、①實現抵押權的費用②主債權的利息③主債權【參考答案】:D【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4條。12、趙某涉嫌報復陷害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在偵查即將終結時,趙某得知負責辦理該案的偵查人員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請其回避。檢察長經審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決定。對于蔡某在偵查階段收集的證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應當排除,不得用作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B、由檢察機關偵查部門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C、由檢察委員會或者檢察長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D、在審判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作出裁判【參考答案】:C13、某日大風,將某研究所架設的高壓電線吹到了院墻外馬路上。小學生吳明放學時恰好經過,不明所以,想把它撿起來拿回家玩,結果觸電致殘。小學生吳明的醫療費等費用應當如何承擔?A、吳明的監護人B、某研究所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擔,吳明的監護人適當分擔D、主要由吳明的監護人承擔,某研究所適當分擔【參考答案】:B【解析】:【解析】《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條規定:“受害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過失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但侵權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確定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時,受害人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因此,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采取無過錯歸責,免責事由只有受害人故意和不可抗力兩種。提請注意的是:根據該第2條,對于一切特殊人身侵權責任,受害人有重大過失才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一般過失不能減輕。本題中監護人的一般過失不能成為免責事由。B正確。14、某酒廠用食用酒精兌制成白酒,使用本廠釀制的糧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裝及標貼向社會銷售。該種勾兌制成的白酒理化、衛生指標符合標準,每瓶售價僅為“幸福特曲”的四分之一,銷售狀況甚好。對該廠的上述作法應如何定性?A、屬于以假充真行為B、有關指標符合國家標準,不屬以假充真行為C、與“幸福特曲”差價顯著,不屬以假充真行為D、國家允許生產代糧白酒,不屬以假充真行為【參考答案】:A【解析】:所謂以假充真,是指生產者、銷售者以牟取利潤為目的,用他產品冒充此產品,進行欺騙性商業活動的違法行為。由此可見,本題所述之酒廠構成以假充真行為。B、C、D的理由并不能否定其行為的性質。15、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監管人乙被立案偵查。在審查起訴期間,A地基層檢察院認為甲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遂作不起訴處理。關于該決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公安機關有權申請復議復核B、某甲有權向原決定檢察院申訴C、某乙有權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訴D、申訴后,上級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某乙可以向該地的中級法院提起自訴【參考答案】:C16、甲廠與乙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發生爭議由仲裁機關仲裁。后甲廠違約,乙廠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該仲裁機關接受了申請并立案,向甲廠發出了通知書。甲廠拒絕接受仲裁,向本地法院起訴。則該合同糾紛應由誰解決?A、仲裁機關B、人民法院C、C,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D、雙方協商解決【參考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4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5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17、下列哪些情形,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A、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3個月內歸還的B、挪用公款供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C、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D、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參考答案】:A【考點】挪用公款罪【解析】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第384條所做的立法解釋明確規定了BCD三種情況,因此,A項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情況。18、華利公司欲購買一批儀器,委托劉某提供媒介服務。華利公司和有關當事人對劉某提供媒介服務的費用承擔問題沒有約定,后又不能協商確定。在此情況下,對劉某提供媒介服務的費用應按下列哪個選項確定?A、華利公司應當向劉某預付提供媒介服務的費用B、在劉某促成合同成立時,華利公司應當承擔其提供媒介服務的費用C、在劉某未促成合同成立時,應當由劉某自己承擔提供媒介服務的費用D、在劉某促成合同成立時,應當由劉某自己承擔提供媒介服務的費用【參考答案】:D【解析】: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活動費用的承擔《合同法》第424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426條第2款:“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第427條:“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后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首先要確定本題中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的性質,否則就無法準確適用法律。依第424條的規定,本題中的合同關系應該是居間合同,進一步依第426條和第427條的規定,可選出正確答案。19、對具有職位特殊性的公務員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公務員法》明確規定的職位之外的職位類別。下列哪一機關享有此增設權?A、全國人大常委會B、國務院C、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D、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參考答案】:B20、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訴訟?A、甲駕車不慎將停在路邊的乙、丙共同擁有的一輛載貨卡車撞毀,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訴甲請求其賠償損失B、某貿易公司借用一機械廠的合同專用章與某商場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后貿易公司因未能履約而被商場訴至人民法院C、因一般保證責任保證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中,債權人向被保證人主張權利D、張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產家具的工廠,因與廣大公司發生合同糾紛,該工廠遂向人民法院起訴廣大公司【參考答案】:C【解析】:《民訴意見》第56條規定:“共有財產權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權人起訴的,其他共有權人應當列為共同訴訟人。”A選項中,乙丙的共同財產受到侵害,一人起訴的,法院應當追加另一人為共同訴訟人。所以,A選項情形能夠引起必要共同訴訟,不應當選。《民訴意見》第52條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帳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B選項中,貿易公司是借用機械廠的公章與商場簽訂的合同,貿易公司和機械廠應當為必要共同訴訟人。所以,B選項不應當選。《民訴意見》第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在一般保證責任關系中,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以僅起訴被保證人。所以,C選項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訴訟,應當選。《民訴意見》第47條規定:“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D選項中,三人合伙成立的企業,參加訴訟的,應當列三人為共同訴訟人。所以,D選項也能引起必要共同訴訟,不應當選。21、甲縣化工廠擬將自有的一套污水處理設備拆除后轉售給鄰縣W廠,依據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正確的是哪項?A、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拆除、轉售B、須證實W廠確有技術能力使用此套污水處理設備后,方能轉讓C、拆除、轉售此設備須經鄰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同意D、拆除此設備須經甲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考答案】:D【解析】:《環境保護法》第26條第2款規定:“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22、某村村民甲和乙一起到山上狩獵,因看見前面樹林有一物在迅速移動,二人同時舉槍射擊,不料被擊中的是也在山中打獵的丙,經檢查,丙身中一槍,但是甲乙二人的獵槍是一個型號的,無法調查出是誰的槍擊中了丙。對于本案的說法正確的是:A、因為無法辨認侵害人是誰,所以甲乙二人不承擔責任B、甲乙二人的行為構成共同危險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C、甲乙二人的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應承擔連帶責任D、應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承擔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侵權責任法》第10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這是關于共同危險行為的規定,本題甲乙都實施了危險行為,但只有一人的行為造成損害,不能確定具體行為人,因此甲乙應承擔連帶責任,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甲乙的行為沒有結合,最終結果是因一人行為造成,只不過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C選項表述錯誤。《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當地林業部門對丙的損害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責任,應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D選項錯誤。23、中國甲公司向美國乙公司以CIF價出口一批小麥,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丙投了一切險,并規定以信用證方式支付。甲在裝船并取得提單后辦理了議付。第二天,甲接到乙的來電,稱裝貨的海輪在海上失火,貨物全損失,要甲向丙提出索賠,否則要求甲退還全部貨款。下列哪項正確A、甲應向丙提出索賠B、乙應向甲提出索賠C、乙應向船公司提出索賠D、乙應向丙公司提出索賠【參考答案】:D【解析】:在風險的劃分上,在CIF的情況下,貨物的風險在裝貨港船舷已經轉移。24、某甲捏造某乙(某機關干部)受賄20000元,并寫成小字報四處散發、張貼,致使某乙名譽受到很大損害。某甲的行為屬于?()A、誣告陷害罪B、侮辱罪C、誹謗罪D、報復陷害罪【參考答案】:C【解析】甲未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故不構成誣告陷害罪,但符合誹謗罪構成要件。25、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不予受理,通知其先宣告失蹤或死亡,宣告失蹤的,宣告失蹤后再公告要求離婚的訴訟文書,宣告死亡的,自宣告之日起,婚姻關系無效B、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C、受理,按缺席判決D、受理,但在受理后,讓其先改變訴訟請求為宣告失蹤或死亡,宣告失蹤的,宣告失蹤后再公告要求離婚的訴訟文書,宣告死亡的,自宣告之日起,婚姻關系無效【參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所以本題應選B。26、某企業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違法罰款。在繳納罰款前該企業被另一企業兼并,這時有權提出賠償請求的是誰?()A、原企業的上級主管機關B、新的兼并企業的上級主管機關C、原企業D、新的兼并企業【參考答案】:D【解析】《國家賠償法》第6條規定,、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本題中,作為受害人的某企業因被另一企業兼并而終止,其權利由新的兼并企業承受,那么,該新兼并企業就有權要求賠償。27、張某為辦養豬場向王某借款1萬元,沒有約定利息。2年后,養豬場獲利。張某歸還借款時,王某要求其支付1000元利息,為此雙方發生爭議。張某應否支付利息?A、張某不必支付利息B、張某應按照當地民間利率支付利息C、張某應按照銀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D、張某應在不超過銀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圍內支付利息【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借款合同有償性質的判定。《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28、李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表現良好,執行機關認為其可以被減刑,那么對于該罪犯的減刑應當由下列哪個機關裁定?()A、執行機關B、服刑地的省級監獄管理機關C、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D、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依據《刑訴解釋》第362條第2項的規定,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應當由罪犯所在監獄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假釋建議,高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假釋建議書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1個月。所以,答案為D。29、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下列何種情況下不得再抽逃其出資A、繳納出資后B、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后C、提出公司設立登記申請后D、公司成立后【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30、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少天內結案?A、30天B、60天C、90天D、120天【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涉及勞動仲裁時限。《勞動法》第82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31、以下選項所列哪種情形,消費者不能要求退貨,經營者不負責退貨?A、消費者購買的商品,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B、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因產品質量投訴于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協會提請有關鑒定部門鑒定后,認定為不合格,此時消費者協會代表消費者訴訟C、約定包修的商品,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D、消費者購買的商品,與經營者通過實物樣品表明的質量狀況不符【參考答案】:B【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規定:“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由此可知,A選項中的商品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不當選。第32條規定:“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職能:(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三)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五)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六)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能應當予以支持。”可見,消費者對購買的商品認為存在質量問題,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可以提請有關部門進行鑒定,經鑒定不合格的,可以支持消費者提起訴訟,但并不能代表消費者訴訟。所以B選項當選。第45條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由此可知,C選項中的商品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不當選。《產品質量法》第40條第1款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由此可知,D選項中的商品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不當選。32、DES術語適用于。A、鐵路運輸B、公路運輸C、海上運輸及內河運輸D、多式聯運【參考答案】:C【解析】:見《國際貿易術2000》:DES和DEQ適用于海運及內河運輸,DDU和DDP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DAF適用于陸地邊界交貨的各種運輸方式。33、下列選項中,關于被害人訴訟權利表述正確的是哪項?()A、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B、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權提出上訴C、自刑事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D、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復議【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刑事訴訟法》第40、145、182條。被害人的請求抗訴權只能針對判決。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34、某甲向法院起訴請求結束與某乙之間的收養關系,一審法院判決不準解除。甲不服一審判決,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在上訴后的第五天,甲死于車禍,此案應A、由一審法院終結訴訟B、由一審法院駁回上訴C、由二審法院駁回上訴D、由二審法院終結訴訟【參考答案】:D【解析】:二審訴訟終結的情形之一,另兩種情形是:⑴非贍養、撫養、扶養、離婚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中,原告方死亡且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訴訟權利的;⑵非贍養、撫養、扶養、離婚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中,被告方死亡且無遺產,也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這是關于民事訴訟第一審的規定,第二審中沒有相關規定,但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至于提干中提到的開庭前一天死亡的,一般人不會受此迷惑,只要甲已經提出上訴即可。35、《環境保護法》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某縣環保局依據《環境保護法》對違法排污企業作出罰款處罰決定,該企業不服。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如該企業申請復議,申請復議的期限應為六十日B、如該企業直接起訴,提起訴訟的期限應為三個月C、如該企業逾期不繳納罰款,縣環保局可從該企業的銀行賬戶中劃撥相應款項D、如該企業逾期不繳納罰款,縣環保局可扣押該企業的財產并予以拍賣【參考答案】:A【考點】申請復議的期限、提起訴訟的期限、具體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解析】本題AB項考查前法與后法的在適用上的關系以及法條的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后法出現后,就同一事項的規定,往往明示前法失去效力,但未加以明示時,可以說先法仍然存在效力,這就會出現前法與后法在法律適用中的矛盾。解決的原則是“后法優于前法”。《環境保護法》生效的時間早于《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兩者針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情況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期限要求不同,按照上述“后法優于前法”的適用原則,應當優先適用《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法》第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該條的含義為:若其他法律規定的復議申請期限少于60日的,仍適用60日的規定;若其他法律規定的復議申請期限多于60日的,應適用其他法律規定的期限。根據《行政復議法》的上述規定,并沒有否定作為前法的《環境保護法》的效力,由于《環境保護法》規定的期限少于60日,如該企業申請復議,申請復議的期限應當為60日,A項正確。《行政訴訟法》第3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行政訴訟法:》的上述規定。并沒有否定作為前法的《環境保護法》的效力,由于《環境保護法》對起訴的期限另行規定,因此應當適用《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如果企業直接起訴。提起訴訟的期限為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B項錯誤。注意:上述《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區別在于,前者規定“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在此要判斷其他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是否超過60日;后者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此只要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就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關于具體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行政訴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但是,行政機關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授權才能獨立實施強制執行。常見的具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有公安、國家安全、海關、稅務、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城管等機關;常見的不具有強制執行權的機關有環保、土管、文化、文物、衛生、教育等機關。環境保護法未賦予強制執行權,如該企業逾期36、張揚應聘一律所律師,聲稱自己畢業于某名牌大學,精通英語,并在某知名律所工作三年,后被高薪聘請。后張揚在工作中經常出現過失,給律所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經證實,其在應聘時所稱為假,該律所決定與張揚解除勞動合同,請問該勞動爭議應如何處理?A、律所不得單方解除該勞動合同[考點精析B、該勞動合同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C、該勞動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D、該勞動合同無效【參考答案】:D【解析】:《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可見,張揚與律所之間的勞動合同應屬于無效勞動合同,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37、當沖突規范所援引的外國法的內容依照法律規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時,我國法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A、駁回起訴B、適用我國法律C、適用同本應適用的外國法相近似或類似的其他國家的法律D、適用一般法理【參考答案】:B【解析】:我國沒有明確法律規定,但B項是我國法院在實踐中的做法38、張某與王某系夫妻.張某因業務關系認識李某,遂與李某出雙入對,進而同居生活.后張某經不住李某軟磨硬泡,與李某到李某戶籍所在地辦理了結婚登記.王某得知后,十分氣憤,欲到法院起訴.王某及其親屬提出的下列主張,能夠得到支持的是A、王某請求李某賠償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B、王某在離婚訴訟中同時請求張某賠償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C、王某不提出離婚,僅單獨訴請張某賠償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D、王某的父母請求張某賠償各項物質損失【參考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王某只能請求其配偶張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A選項錯誤.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第29條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題中,王某有權在離婚訴訟中同時請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害,B選項正確:但不得不起訴離婚,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主張,C選項錯誤:其近親屬也不是合格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人,D選項錯誤,故本題答案為B選項.39、依照《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500號)的規定,下列哪一種情況發生時,銀行可拒絕付款?A、貨物的數量與合同的規定不符B、貨物的質量與合同的規定不符C、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臺風滅失D、發票與提單不符【參考答案】:D【解析】:UCP500下銀行審單和免責事項【詳解】根據UCP500的規定,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有審單義務,審單時要堅持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原則,即單據與信用證要表面一致、單單之間也要表面一致,銀行才能付款,單證不一致銀行可以拒付,單單不一致視為單證不一致。這里的單據通常包括提單、發票、保險單、匯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明、質檢證明等。單單不一致就是指這些單據之間相互不一致,如本題中的D項即屬于單單不一致,銀行可以此為由拒絕付款。根據UCP500規定的信用證獨立性原則,信用證交易獨立于基礎買賣合同關系,基礎合同履行的情況及買賣當事人的資信情況不能成為銀行付款或拒付的考慮事項,銀行只能根據單單是否一致、單證是否一致來決定付款還是拒付,本題中ABC三項中的情況都屬于基礎合同關系,銀行不得以之為由拒絕付款。40、關于勘驗、檢查、搜查和扣押等訴訟活動中的見證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見證人與一般的證人并無不同B、見證人不存在回避問題C、見證人有權拒絕出庭作證D、見證人在見證之后具有不可替代性【參考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中的見證人,往往被視為“特殊的證人”,他與一般的證人有很大不同:在見證之前具有可替代性,需與案件無關,所以存在回避問題;但一旦被邀請見證之后又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A、B錯誤,D正確。見證人應在需要時出庭作證,這一點與一般的證人是相同的。故C錯誤。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李某是某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他的下列行為中合法的有:()A、李某自己還經營一家減肥茶生產企業B、李某向甲銀行借款50萬元,用以開發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產品,并以公司的資產作為擔保C、乙公司是該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過去的聯盟單位,李某將50萬元暫借給乙公司作周轉資金用,乙公司1侖月后歸還了該款D、未經股東會同意,李某蔣減肥茶生產企業的一批緊缺藥品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給該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參考答案】A,B【解析】A、B【解析】考點:公司高管人員行為的禁止講解:《公司法》第149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1)挪用公司資金;(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3)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4)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5)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已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C項中李某將50萬元暫借給乙公司作周轉資金用是不合法的,違反了上述第(3)項的規定。B項中李某向甲銀行借款50萬元用以開發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產品,并以公司的資產作為擔保并不是為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因此該行為是合法的。A項中李某自己經營的減肥茶生產企業,并不是與其任職的公司同類的業務,因此是合法的。D項中未經股東會同意,李某雖將減肥茶生產企業的一批緊缺藥品以較低價格賣給該化學藥物制品有限公司,但該行為不合法,違反上述第(4)項規定,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A、B兩項。3、督促程序中,送達支付令可采取的方式有:()A、委托送達B、留置送達C、郵寄送達D、公告送達【參考答案】A,B,C【解析】ABC。4、張某擁有汽車一輛。好友李某因周末去野外郊游,于是向張某借用該汽車。張某知道李某沒有駕照,但是礙于情面將車借給了李某。李某駕車行駛過程中,突遇行人王某在非人行橫道處橫穿公路,李某將其撞傷。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限額內對王某進行了賠付,但是王某仍然有一部分損失未獲賠償。對于該部分損失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應當由李某全部承擔B、王某應當自我承擔部分損失C、張某與李某承擔連帶責任D、張某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參考答案】:B,D【解析】:該題是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考查。《侵權責任法》第48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對于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以外的損失,我國根據交通事故發生對象的不同,做出了不同的歸責原則(1)對于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適用過錯責任;(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過錯是機動車駕駛減輕責任的事由。但是,即使證明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那么機動車駕駛人仍然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受害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損害,機動車一方則完全免責。該題中,王某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這構成了機動車一方減輕責任的事由,因此王某的損失不應當全部由李某承擔,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該題中,張某作為機動車的所有人將汽車借給不具有駕駛資格的李某,因此存在過錯,張某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D選項正確。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的出借人承擔的只是“相應的賠償責任”,而不是連帶責任,因此,C選項錯誤。5、下列哪些案件是按照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的民事案件?A、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B、離婚案件C、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D、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參考答案】:A,C【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6、下列屬于主物和從物關系的是()A、房屋中懸掛的鐘表和非立式空調為房屋的從物B、超市中出售的大米與裝米的袋子,為主從物關系C、牛鼻繩為牛的從物D、窗戶為房屋的從物【參考答案】B,C【解析】(1)A不是主從物關系。從交易習慣的角度判斷,假設在你賣房子的時候,沒有義務把鐘表和空調一并交付。如果空調要交付的話,要單獨作價。因此鐘表和空調只是臨時性附著物。(2)B是從物,因為包裝物是交易觀念上的從物。(3)C也是從物,根據交易習慣,倘若你買了一頭牛,賣牛的人依照交易習慣不應當把牛鼻繩解下來。(4)D不是主、從物關系,房屋與窗戶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而主物和從物應當是兩個獨立的物。7、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時,裁定不予核準,發回重審的案件,應當如何處理?A、既可以發回二審法院重新審判,也可以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判B、發回二審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二審法院可以不經開庭直接改判C、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一審法院應當開庭審理D、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裁定不予核準,并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重新審判的法院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參考答案】A,B,C8、設立下列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采取出讓方式的有:()A、設立商業建設用地使用權B、設立娛樂建設用地使用權C、設立商品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D、設立旅游建設用地使用權【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方式問題。對于商業、旅游和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采取拍賣、招標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ABCD項均為正確選項。9、根據我國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時所作的商事保留聲明,我國僅對按照我國法律屬于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法律關系所引起的爭議適用該公約。據此,在我國適用該公約的情形包括。A、貨物買賣爭議B、環境污染爭議C、勘探開發自然資源爭議D、外國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之間的爭議【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根據我國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時所作的商事保留聲明。根據該聲明,我國僅對按照我國法律屬于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法律關系所引起的爭議適用該公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我國加入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通知,所謂“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法律關系”,具體的是指由于合同、侵權或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而產生的經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例如貨物買賣、財產租賃、工程承包、加工承攬、技術轉讓、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勘探開發自然資源、保險、信貸、勞務、代理、咨詢服務和海上、民用航空、鐵路、公路的客貨運輸以及產品責任、環境污染、海上事故和所有權爭議等,但不包括外國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之間的爭端。故選ABC。10、關于仲裁協議,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有效的仲裁協議應當是書面的B、有效的仲裁協議排除了法院對爭議案件的管轄權C、仲裁協議是保證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前提D、仲裁協議可以是單獨一個合同,也可以是合同中的一個條款,還可以是當事人來往的電傳信件中的文字表述【參考答案】:A,B,C,D【解析】:由于仲裁協議具有排除司法權干預的特點,因此各國一般都對其形式有較嚴格的要求,書面形式的仲裁協議便于對仲裁事項、仲裁機構、仲裁程序及仲裁適用法律等事項作具體明確約定。沒有有效的仲裁協議,仲裁裁決即使做出,也將難以為法院所強制執行,所以C項說法正確。仲裁協議的形式不拘一格,可以是先在合同中寫好,也可以等事后協商單獨訂立,在雙方來往書面材料中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也是有效的仲裁協議。故D項也是對的。1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關于級別管轄的相關司法解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就級別管轄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于15日內作出裁定B、在管轄權異議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受訴人民法院可以準予撤回起訴^^C、上級人民法院依法將其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作出裁定D、當事人可對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同時提出異議,受訴法院應當一并作出裁定【參考答案】A,B,C,D【解析】ABCD。本題考查的是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新的司法解釋,考生應當重點關注和掌握。12、某公司系某市農工商聯合公司的下屬企業。該公司自成立以來,業績一般,其后因經營管理不善嚴重虧損,對外負債遠遠超過公司清償能力,且公司已無力清償全部債務,該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經審查認定該公司符合法定破產條件,于是裁定該公司申請破產案進入破產還債程序。其后,召開了債權人會議,但在會議上,有部分債權人對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有異議,導致方案在第一次表決時沒有通過,那么應如何處理?()。A、應當進行第二次表決B、如果第二次表決仍未通過,則由人民法院裁定C、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的債權人對人民法院該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該人民法院申請復議D、如果進行復議,則停止裁定的執行【參考答案】A,B,C【考點】債權人會議的表決【解析】《企業破產法》第65條規定,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九項所列事項,經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十項所列事項,經債權人會議二次表決仍未通過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對于前兩款規定的裁定,人民法院可以在債權人會議上宣布或者另行通知債權人。《企業破產法》第66條規定,債權人對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的債權人對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該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故本題選ABC13、甲乙丙三人擬共同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A、該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B、經合伙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貨幣、實物、勞務、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作價出資C、經合伙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執行部分合伙事務D、如有限合伙人轉為普通合伙人,則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企業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參考答案】B,C,D14、甲公司在與乙公司交易中獲匯票一張,出票人為丙公司,付款人為丁公司,承兌人為戊公司.甲公司可以在下列哪些情況下行使追索權:A、乙公司申請注銷法人資格B、丙公司被宣告破產C、丁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D、戊公司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參考答案】:C,D【解析】:《票據法》第61條規定:“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一)匯票被拒絕承兌的:(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A選項于法無據,B選項中的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CD選項符合第三項的規定,當選.15、甲地的A公司向乙地的B公司開具了一張10萬元的匯票以支付貨款,該匯票上載明的付款地為丙地。后B公司將匯票背書給丁地的C公司,C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丙地銀行提示承兌,銀行以匯票存在瑕疵為由而拒絕承兌。C公司遂以B公司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本案可以由以下何地人民法院管轄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參考答案】:B,C【解析】:票據糾紛的地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意見》第26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16、下列有關債權人申報債權的表述中,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A、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B、連帶債權人必須共同申報債權C、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D、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參考答案】A,C,D【解析】A、C、D【解析】考點:債權申報講解:《企業破產法》第53條規定,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本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故A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第50條規定,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故B選項中“必須共同申報”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第48條第2款規定,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第51條第1款規定,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敝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17、2001年6月1日,王曉到超市購物時將手提包存放在柜臺,不料超市工作人員忙亂中將王曉的手提包丟失。當日王曉購物興致很高,居然忘了手提包存放在柜臺。2002年7月,王曉才想起手提包存放在超市,遂起訴超市要求其賠償損失。請問以下說法中正確的是()A、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B、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C、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D、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參考答案】B,C【考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短期訴訟時效【解析】本題的解題關鍵在于訴訟時效的起算點。首先,《民法通則》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本案屬于第四種,即,寄存財物被丟失,所以時效應為短期時效1年,故選C、D錯誤。另外,《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本題中王曉于2002年7月,才想起手提包存放在超市,也就是說,王曉于2002年7月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故訴訟時效應當從2002年7月開始起算,故尚未超過一年的訴訟時效,因此,B入選,A錯誤。綜上,答案為BC18、下列關于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保證期間屆滿后,不必再起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B、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后,不必再計算保證期間C、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隨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而中止D、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隨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而中斷【參考答案】A,B,C19、某蔬菜加工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中約定了該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為3年。則以下情形可以使得合伙人退伙的有:()A、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B、在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的義務后可以退伙C、合伙人喪失償債能力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1/2的財產份額【參考答案】:A,C【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第45條、第46條、第48條的規定,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是在合伙協議約定了經營期限的情況下,合伙人不得以聲明退伙的方式退伙。合伙人若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的全部財產份額(而不是1/2),則當然退伙。因此,AC為正確選項。20、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主體資格的恢復,根據法律的規定,必須具備。A、被宣告死亡人生還B、被宣告死亡人有重新出現的跡象C、被宣告死亡人配偶的強烈愿望D、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參考答案】:A,D【解析】:《民法通則》第24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對他的死亡宣告。”由此可見,A項和D項是必須具備的條件。21、下列關于合作企業的說法,不正確的有()A、中外合作者依照各自投資的比例分配收益、承擔風險B、中外合作者用作投資或者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雙方共同解決C、中外合作者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現金、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及非專利技術D、中外合作者在企業合作期滿前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的,須在距合作期滿180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參考答案】:A,B,D【解析】:【解析】:見《中外合作企業法》第21條第1款、第17條第2款、第8條及第24條22、有關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哪項?()A、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不必額外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C、特殊普通合伙人免除連帶責任的范圍,僅限于其他合伙人執業行為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引起的合伙企業債務這種情形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執業風險基金應當單獨立戶管理【參考答案】A,C,D【解析】《合伙企業法》第55條規定:“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A項是正確表述,當選。B項的表述與《合伙企業法》第56條的規定不符,不選。c項的依據參見《合伙企業法》第57~58條的規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D項的表述參見《合伙企業法》第59條的規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執業風險基金應當單獨立戶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23、下列關于票據的提示和付款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匯票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B、本票持票人未按規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C、匯票的提示行為是指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和承兌的行為D、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持票人可隨時要求承兌【參考答案】A,B,C【考點】匯票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后果;本票持票人未按規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后果;匯票的提示行為的含義;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處理【解析】《票據法》第40條規定:“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故A正確。《票據法》第79條規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見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故B正確。《票據法》第39條第2款規定:“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第53條第l款規定:“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故C正確。《票據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匯票土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故D錯誤24、關于食品安全標準,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為了嚴格加強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只能設立國家標準,不得設立地方標準B、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由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地方標準,并按相應的程序備案C、企業標準的約束力只及于企業所在的行業D、企業標準可以嚴于國家標準【參考答案】:A,B,C【解析】:《食品安全法》第24條規定:“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當參照執行本法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的規定,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故A選項中“不得設立地方標準”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當選。地方標準只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而非各級地方衛生行政部門,B選項錯誤,當選。第25條規定,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本企業內部適用。所以企業標準的約束力只及于本企業,而非企業所在的行業,C選項錯誤,當選。企業標準可以嚴于國家標準,D選項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25、下列關于倉儲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倉儲合同是有償性、諾成性合同B、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C、存物人交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保管人可以拒收D、儲存期間,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B【解析】:見《合同法》第383條。交存危險物品或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否則保管人可以拒收,而不是一概拒收。因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6、民事訴訟法第125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下列各項符合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期限的是A、當事人在一審程序開庭前提出新的證據的B、當事人在一審程序開庭審理時提出新的證據的C、當事人在二審程序開庭前提出新的證據的D、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的【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關于新的證據的舉證時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據的規定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一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據此,ABCD均為正確選項。27、證券發行中因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投資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承銷商應承擔賠償責任,下列哪些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A、發行人的董事、監事、經理B、承銷商的董事、監事、經理C、出具證券投資咨詢意見的咨詢機構D、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參考答案】:A,B,D【解析】:虛假陳述連帶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7條:“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的被告,應當是虛假陳述行為人,包括:(一)發起人、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二)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三)證券承銷商;(四)證券上市推薦人;(五)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六)上述(二)、(三)、(四)項所涉單位中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和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五)項中直接責任人;(七)其他作出虛假陳述的機構或者自然人。”28、二審法院審理繼承糾紛上訴案時,發現一審判決遺漏另一繼承人甲。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為避免訴訟拖延,二審法院可依職權直接改判B、二審法院可根據自愿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C、甲應列為本案的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D、甲應是本案的共同原告【參考答案】B,D29、有關必要共同訴訟與普通共同訴訟的差異,正確的說法是:()。A、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對訴訟標的享有共同的權利和承擔共同的義務B、普通共同訴訟人的行為只對行為人本人產生效力,對其他人不發生任何效力C、必要的共同訴訟人的行為只對行為人本人產生效力,對其他人不發生任何效力D、普通的共同訴訟可以合并審理,也可以分別審理【參考答案】A,B,D【解析】ABD正確揭示了兩者的區別。30、甲公司和乙公司就合同糾紛一案向A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A市仲裁委員會經審理,裁決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到期債務100萬元。裁決生效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該裁決所確定的債務,甲公司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而此時,乙公司則向該人民法院提出,該仲裁裁決所適用的法律有錯誤,不應予以執行。下列相關說法錯誤的是:A、對于乙公司提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由一名審判員進行審查B、若乙公司申請不予執行的理由成立,則人民法院應作出不予執行的判決C、若人民法院認為乙公司申請不予執行的理由成立,其可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D、若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則兩公司只能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A,B,C,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人民法院對于不予執行的申請,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而不能由一名審判員進行審查。A選項錯誤,應當選。如果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理由成立,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而不是作出判決。所以,B選項錯誤,應當選。《仲裁法》第6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后,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重新仲裁制度只是在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程序中適用,在申請不予執行的程序中不能適用,所以,C選項錯誤,應當選。《仲裁法》第9條第2款規定:“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而不是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D選項錯誤,應當選。三、不定向選擇題1、1995年10月,某企業為擴大再生產,以廠房作為抵押從銀行貸款人民幣100萬元,期限1年,月息2%。因經營管理不善,1年后,該企業不僅無力償還銀行的100萬元貸款及利息,而且還欠其他單位貸款200萬元,生產被迫停止。在此期間,債權人以該企業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企業破產還債。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裁定該企業進入破產程序,發出公告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并組織召開債權人會議,成立清算小組,對該企業的破產財產進行清理、估價和處理,并依法對債權人的債務進行清償。本案中,破產財產的支付應當按哪一順序?A、破產費用、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權B、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權C、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費用、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債權D、破產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債權【參考答案】:A【解析】:清償順序是常考內容,考生應牢記。2、根據下列材料,請回答題:李某與張某為鄰居,因李某笑話張某才30歲就掉了大量頭發,像個老頭,張某便將李某打成重傷,經及時搶救,李某才脫離生命危險,治療期間共花去醫藥費、交通費以及誤工損失約3萬元。公安機關對張某立案偵查,經人民檢察院審查,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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