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17頁共17頁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___%?____?%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第十?五條(?合同解除?)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第十九?條(補?償標準)?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第?二十五條?(其他?)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3、本制?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條?為規范_?___國?際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并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第?三條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學?習、培訓?、休息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第四條?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第五條?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于?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本?人不愿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第六?條新招?聘職工,?經考核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醫院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第七條?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為本勞動?合同的補?充。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并?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并結清?所有債務?。第八?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為三至五?年。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第十條?對初次就?業、再次?就業或改?變勞動崗?位(工種?)的職工?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執行。試?用期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試用期內?不符合醫?院錄用條?件的:如?偽造學歷?、證書、?簡歷;隱?藏病史或?受傷經歷?;未達到?工作目標?或不符合?崗位職責?要求;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提?供勞動義?務的;試?用期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的?等,醫院?則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試?用期。?第十一條?考慮到?每月要對?職工考核?、計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第十二?條醫院?人事部門?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職?工的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第十三條?醫院人?事部門應?當建立職?工名冊、?檔案備查?。職工應?如實的向?醫院人事?部門提供?所需的各?種證件和?資料。?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續簽和?終止的辦?理:醫?院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條件出現?時的前一?個月內,?由醫院人?事部門就?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職工:?1、如?醫院與員?工雙方都?有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由本人?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和醫院領?導簽署意?見,同時?經過考核?,本人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續簽勞動?合同條件?和工作需?要,報醫?院法人代?表簽字同?意后,醫?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2?、如本人?不愿意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的,則職?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書面告?知醫院,?待勞動合?同期滿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3?、如醫院?不愿意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職工,待?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4、?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辦妥?以后,醫?院以發文?的形式,?正式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5、醫院?人事部門?開具失業?證明,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和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本人,?并在十五?天內將其?檔案轉到?____?市(或_?___區?)人才交?流中心。?第十五?條醫院?在不降低?各項待遇?的前提下?,職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醫院(先?提交給所?在工作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送醫院?人事部門?),人事?部門在收?到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試?用期二天?日)內發?出《對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回復》,?就職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第十?六條由?醫院提出?與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職工在?收到醫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內?應對醫院?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予以?回復,同?時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并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第十七條?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醫院應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1、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職工?提出的,?則不作經?濟補償)?;2、?勞動合同?期滿的;?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條?規定。?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第十九條?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和?職工各執?一份。?第二十條?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產后哺乳?一年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到?哺乳期滿?。第二?十一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醫?療期。凡?進入醫療?期的職工?,必須與?醫院簽訂?醫療期協?議。如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但醫療?期未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滿?。第二?十二條?醫院為職?工出資提?供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應與?該職工訂?立協議,?并約定服?務期。?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醫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醫?院提供的?培訓費用?。醫院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按?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醫?院與職工?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職?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第二?十三條?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醫院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同時就?違反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設定違?約金。?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醫?院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四條?職工因?退休(職?)、開除?、除名、?自動離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則不享受?經濟補償?金。第?二十五條?勞動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醫院?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嘉?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后?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二○○_?___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三)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條釋?義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二、子公?司辦公室?: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1、?培訓協議?;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3、?崗位職任?書;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5、違約?或違紀記?錄;6?、其他專?項協議;?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②?保守秘密?或競業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二、?合同填寫?規范:?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粗加工考試題及答案
- 速寫創作考試題及答案
- 學生興趣愛好培養發展
- 2025年安徽省中考地理試題(解析版)
- 心理健康師資加強
- 第三章 產業區位因素復習課件+2024-2025學年高中地理人教版(2019)必修第二冊
- 構建智慧校園管理服務體系方案提
- 心理師資與輔導力量的加強
- 校園信息學創新能力賽培養編程思
- 寧夏銀川六中2025屆化學高二下期末綜合測試試題含解析
- 人教版(2023版)初中語文九年級上冊全冊同步練習+單元綜合訓練+專項訓練+期中期未測試合集(含答案)【可編輯可打印】
- 電磁兼容中抗擾度試驗教學課件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理財考試真題模擬匯編(共719題)
- 醫務科崗前培訓
- 市政雨污水管道清污清淤工程地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方案2020年10月10
- GB/T 8685-2008紡織品維護標簽規范符號法
- 醫療器械行業市場部人員崗位職責
- 旅行社導游帶團操作流程
- 部編版小學道德與法治三年級下冊期末質量檢測試卷【含答案】5套
- 怎樣當好一名師長
- DB21T 3354-2020 遼寧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