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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公交公司“車載電視”使用管理規定第2篇廣播電影電視局平安生產管理規定第3篇d物業轄區有線電視系統運行管理規定第4篇保安部電視室管理規定第5篇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第6篇小區有線電視管線使用管理規定-3

【第1篇】公交公司“車載電視”使用管理規定

關于公交公司“車載電視”的使用管理規定

為加強車載電視的使用及管理,明確各級責任范圍,依據投字(2022)第341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線長負責管理權限

1、線長是營運過程中正常使用車載電視的責任人,負責外停車輛車載電視的管理和對行車人員業務學問、操作要求的輔導。

2、督促行車人員做好進出場例保,遇有喇叭不響等故障準時向小修和zz廣告公司報修(zz廣告公司聯系人:zzz;聯系電話:***或***)并與小修處做好交接(在報修單上注明);遇有電視故障,應直接向寶苑廣告公司報修。任何一次報修,都應以臺帳形式記錄報修日期、時間以及車號。

3、營運中,督促司、售人員必需按規定時間(開啟時間為每天07:00―22:00)、規定頻道播放視聽節目,加強檢查,并將其納入正常考核項目。

二、調度員負責管理權限

1、調度員是負責停駛在站點內停駛車輛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督促行車人員按要求停放車輛,并做好車載電視的管理工作。

2、負責中途接落班(車輛車載電視)的交接工作。

三、行車人員職責

1、營運中行車人員必需按規定時間、規定頻道播放視聽節目,違反一次扣獎10元。

2、做好車載電視進出場例性保養,遇有喇叭不響、電視故障等,應準時(24小時內)報修;更換電瓶以及修理電器線路,應事先關閉車載電視;遇車輛小修、各級保養以及修肇事等,應做好與修理單位的交接(在交接單上注明);凡在場地停駛后出場,發覺車載電視失竊或損壞等狀況,應準時與人保部聯系,做好登記。

3、營運中,遇有乘客觸摸車載電視,準時加以制止;凡在值勤途中車載電視設備損壞、場外停駛失竊的,根據上級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對有意損壞車載電視設備的,除了賠償經濟損失外,將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根據《上海寶山巴士公司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懲罰。

4、本規定已經20**年6月14日zz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爭論通過。

【第2篇】保安部電視室管理規定

保安部電視室管理規定

1.0目的:為了制造一個文明平安的員工休閑場所。

2.0適用范圍:保安部隊員遵守公共場所規定的落實狀況。

3.0主要內容:

3.1各部門員工觀看電視時請自覺愛惜消遣設施,自覺遵守大家意愿,不要亂調臺。

3.2在電視室的全部員工必需著裝端莊,談吐文明。

3.3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等。

3.4維護室內公共設施,不躺臥、斜靠、不把腳翹到臺面上,不做不雅觀的動作。

3.5電視音量要適中,不要影響他人休息,不得在室內打鬧、嘻戲。

3.6電視機一般最晚不能超過23:00關機,以免影響第2天的工作,離開時必需關掉電源及其它電器開關。

3.7白天休息員工需觀看電視機,應盡量調低音量。

3.8不得在電視室內做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9早班領班、晚班領班分別負責白天和夜間的室內監管,若發覺違規現象,準時制止

并賜予懲罰。

3.10各部門員工請自覺遵守以上各條,并樂觀協作幫助監管人員的工作,共同豐富業余生活。

4.0基本要求:

4.1電視室公用物品不得占為己用,私自改動。

4.2避開聲音過大,防止投訴。

4.3愛惜消遣設施,自覺遵守相關制度。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第3篇】小區有線電視管線使用管理規定-3

小區有線電視管線使用管理規定(三)

為保證小區有線電視設施完好,業主正常收看,制定本規定:

一、業主收看有線電視,應提出書面申請,并交納政府主管部門所規定的費用。

二、業主進行裝修時,不得損壞有線電視管線或其它設施。若有損壞,管理處有權令其修復。

三、業主對有線電視管線不得擅自改動,若線路信號弱,影響收看應準時向管理處反映,由有線電視臺人員或管理處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四、不提出訪用申請,私自連接有線電視線路,或連接的線路與申請的不符,由有線電視管理部門處理。

五、有線電視設施、管線不論設置于業主所屬物業內還是在公共區域都屬公共設施,業主應予愛惜。

六、技術人員對有線電視管線進行修理、保養時,業主應予協作,供應便利。

【第4篇】d物業轄區有線電視系統運行管理規定

物業轄區有線電視系統運行管理規定

1.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保證各用戶收視效果良好。

2.協作有線電視部門進行線路調整和修理。

3.準時處理、修復各用戶的收視故障。

4.禁止私自拉有線電視線。

5.每年定期對有線電視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填寫檢查、維護記錄。

【第5篇】廣播電影電視局平安生產管理規定

一、總則

1.1為促進局屬各廣播電視臺(站)的平安生產工作,進一步做好監督管理部門對各臺(站)的督促檢查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平安生產事故發生,保障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結合我局廣播電影電視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廣播電影電視局機關和直屬各單位(以下統稱單位)。延邊州各縣市廣播電視臺可參照執行本規定。

1.3我局平安生產工作應堅持“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和“管行業必需管平安”、“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平安生產責任制。

1.4單位平安生產工作應圍繞中心工作任務綻開,嚴格管理,建立平安生產管理長效機制。單位平安工作應突出愛護單位內部人員的人身平安,不得以經濟效益、財產平安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視人身平安。

1.5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二、組織機構

2.1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由局保衛處、安調中心、技術處、微波總站的平安生產檢查組成員,及各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人負責落實和執行本管理規定,對發覺的平安隱患有權向上級提出限期整改處理看法并對整改狀況監督檢查。

2.2各單位至少設立一名兼職平安員,負責本單位平安生產事項的排查和上報。

三、職責任務

3.1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廣播電影電視消防平安管理規定》、《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大型、重要活動平安管理方法》等平安規章制度,保證廣播影視播出、傳輸、制作、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的平安有序進行。

3.2平安生產檢查組成員對各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3.3各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人應將平安生產工作與本單位的中心工作結合統籌支配,制訂本單位的平安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和處置突發性大事應急預案并負責組織落實;落實本單位兼職平安員人選;組織本單位開展平安生產宣揚教育活動;負責本單位的平安責任制、平安檢查制度、平安檔案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平安操作規程的建立,并督促實施;做好本單位平安生產總結工作,提交整改報告,督促隱患整改,杜絕事故發生。

3.4各單位平安員分管詳細區域日常平安生產工作。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設施、電路,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及平安完好,準時發覺和解決平安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定期向平安生產責任人匯報平安生產狀況;準時匯報突發事故,幫助事故處理,維持事故現場,準時搶救傷亡人員,遏止事故事態進展。

3.5各單位職工應樂觀參與單位組織的平安生產學問學習以及各項平安演練,增加平安法制觀念和意識;嚴格根據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各項平安制度;準時向有關負責人反映平安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四、平安管理

4.1單位應適時召開平安生產專題會議,定期分析平安生產狀況,制訂對策,協調解決重大平安隱患和問題。

4.2單位應依據《廣播電影電視消防平安管理規定》、《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大型、重要活動平安管理方法》等各項平安規章制度,結合“五防”工作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各項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及平安操作規程。

4.3各單位必需層層簽訂平安生產責任書,并將責任細化,落實各個環節的平安責任人。

4.4各單位應開展常常性的平安檢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重要保障期應進行重點檢查。在檢查中發覺的問題和隱患,必需以書面形式登記,建立整改檔案;重大隱患必需馬上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必需指定負責人員、制定詳細措施、限定整改時限,準時消退各類平安隱患。

4.5各單位應開展常常性的平安宣揚教育,全體職工必需進行平安培訓,應將平安生產法規、平安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平安教育的重要內容。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接受相關的專業平安學問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支配上崗。

4.6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處置突發性大事應急預案,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4.7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廣播影視技術平安工作檔案。檔案要全面、完整、詳實,客觀反映本單位平安工作的基本狀況,附有必要的圖表、照片、音像資料等,并依據實際變化準時補充、完善和更新。平安工作檔案包括各類平安制度、平安操作規程,重點部位狀況,特種設備平安管理狀況,平安排查中發覺的隱患、整改措施、落實狀況的記錄,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等。平安工作檔案應統一保管,專人負責,準時整理備案。平安生產檢查組定期對各單位平安工作檔案進行審查。

4.8廣播電影電視平安生產重點單位包括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轉播臺、中波放射臺、微波站、變電所,以及其他需要列為平安生產管理重點的單位。

4.9重點單位除應遵守本規定對各單位平安生產根本任務工作的一般規定外,還應履行下列平安職責:(一)進行每日平安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填寫巡查記;(二)單位設置值守人員,嚴格出入人員管理;(三)對本單位的干部職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平安培訓;(四)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突發大事處置預案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五)對通勤車、公車駕駛員加強交通平安教育,嚴禁酒駕、超速等違法行為。

4.10廣播電影電視重要部位有:(一)廣播電視演播室、錄音室、播音室、掌握室、大型演播廳等;(二)廣播電視放射機房、播出機房、監測機房、制作機房、通信機房、收聽收看機房、計算機網絡機房等;(三)電影、電視劇攝影棚、錄音棚、檔案資料庫,服裝道具庫、大型轉播車等;(四)交、配電室、高壓、低壓電力室、柴油發電機房、變壓器室等;(五)食堂、鍋爐房等其他應確定為重要部位的場所。

4.11重要部位應進行每日平安巡查,任用工作人員應進行資格審查。

五、獎懲

5.1單位應將平安生產工作作為單位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平安建設等考評范圍。

5.2對在平安生產工作中成果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應當賜予表彰或嘉獎

5.3對未履行平安職責或者違反單位平安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賜予批判教育或通報。

5.4對未履行平安職責或者違反單位平安制度造成重、特大平安生產事故的,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六、附則

6.1本規定由延邊廣播電影電視局平安生產檢查組負責解釋。

6.2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保障廣播電視信號平安優質播出,維護用戶收聽收看廣播電視的權益,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愛護條例》,制定本規定。

其次條從事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掩蓋等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為保障平安播出開展的技術維護、運行管理、應急處置及其他相關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工作應當堅持不間斷、高質量、既經濟、又平安的方針。

第五條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實施干擾廣播電視信號、危害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的行為。

第六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實行分類分級保障制度。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符合本規定和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關于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的有關要求;不符合的,不得從事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掩蓋活動。

第七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加強制度建設,實行多種措施保障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建立嘉獎制度,對在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工作中做出顯著成果的組織、個人賜予表彰、嘉獎。

其次章基本保障

第九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平安播出技術維護和運行管理的機構,合理配備工作崗位和人員,并將其他涉及平安播出的部門和人員納入平安播出管理,落實平安播出責任制。

第十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平安播出人員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參加節目播出或者技術系統運行維護的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并通過崗位培訓和考核;

(二)新系統、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根據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規定或者其他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第十一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技術系統配置,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技術規范和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規定的分級配置要求;

(二)針對播出系統特點實行相應的防范干擾、插播等惡意破壞的技術措施;

(三)采納錄音、錄像或者保存技術監測信息等方式對本單位播出、傳輸、放射的節目信號的質量和效果進行記錄。記錄方式應當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記錄信息應當保存一周以上;

(四)使用依法取得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的設備、器材和軟件,并建立設備更新機制,提高設備運行牢靠性;

(五)省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衛星地球站應當配置完整、有效的容災系統,保證特別狀況下主要節目平安播出。

第十二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技術維護、運行管理等平安播出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保障技術系統運行維護、更新改造和平安防范等平安播出所需經費。

第十四條鼓舞開展對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技術的討論和創新,不斷提高廣播電視平安播出水平。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廣播電視節目源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廣播電臺、電視臺在節目制作、節目播出編排、節目交接等環節應當執行復核復審、重播重審制度,避開節目錯播、空播,并保證節目制作技術質量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二)廣播電臺、電視臺直播節目應當具備必要的延時手段和應急措施,加強對節目的監聽監看,監督參加直播的人員遵守直播管理制度和技術設備操作規范;

(三)從事廣播電視傳輸、掩蓋業務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使用專用信道完整傳輸必轉的廣播電視節目;

(四)不得擅自接入、傳送、播出境外廣播電視節目;

(五)發覺廣播電視節目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內容的,應當馬上實行措施予以消退或者停止播出、傳輸、掩蓋,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對新建、擴建或者更新改造廣播電視技術系統的工程項目,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在實施前應當組織相關專家或者托付專業評估機構對技術方案進行平安播出評估;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應當組織驗收,并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驗收狀況。

第十七條新建廣播電視技術系統投入使用前,試運行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

第十八條新建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放射系統需要試播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批準。

申請材料應當包括申請書、播出保障方案等內容。

試播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試播期間的平安播出工作評價納入廣播電視平安播出考核,但非責任性停播事故除外。

第十九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技術系統運行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批準的節目、傳輸方式、掩蓋范圍以及相關技術參數播出、傳輸、放射廣播電視信號,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停止或者變更服務;

(二)播出質量、技術運行指標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

(三)制定完善的平安播出保障方案和播出、運行工作流程,平安播出保障方案應當報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四)對主要播出環節的信號進行監聽監看,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監控,準時發覺并處置播出故障;

(五)廣播電視重點時段和重要節目播出期間,在人員、設施等方面賜予保障,做好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防范和應急預備;

(六)定期對平安播出風險進行自評估。

其次十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技術系統維護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建立健全維護管理制度;

(二)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之間、播出環節之間做到維護界限清楚、責任明確;

(三)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托付其它單位擔當技術維護或者播出運行工作的,應當選擇具備相應技術實力的單位,并與其簽訂托付協議。

其次十一條廣播電視技術系統的檢修、施工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對技術系統定期進行例行檢修,例行檢修需要停播(傳)廣播電視節目的,應當將停播(傳)時間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二)在例行檢修時間之外臨時停播(傳)廣播電視節目進行檢修、施工的,應當根據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報請批準;

(三)更新改造在播系統、設備、線路及其附屬設施,應當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與施工單位簽訂平安協議,落實平安措施。

其次十二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在播出、傳輸、掩蓋及相關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遵守有關信息平安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涉及平安播出的信息系統開展風險評估和等級愛護工作。

其次十三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事故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廣播電視平安播出事故分為責任事故、技術事故、其它事故三類,事故級別分為特大、重大和一般三級;

(二)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后,應當馬上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

(三)特大平安播出事故由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組織事故調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組織事故調查;

(四)發生平安播出事故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調查結果依法予以處理。

其次十四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定期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送平安播出統計報表和報告。

第四章重要保障期管理

其次十五條全國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由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規定,地方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規定。

重要保障期確定后,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準時告知平安播出責任單位。

其次十六條重要保障期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制定重要保障期預案,做好動員部署、平安防范和技術預備。

其次十七條重要保障期間,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全面落實重要保障期預案的措施、要求,加強值班和監測,并做好應急預備。重要節目和重點時段,主管領導應當現場指揮。

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在重要保障期的各項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其次十八條重要保障期間,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不得進行例行檢修或者有可能影響平安播出的施工;因排解故障等特別狀況必需檢修并可能造成廣播電視節目停播(傳)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批準。

其次十九條因重要保障期取消例行檢修時段的,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提前做好節目支配和節目單核查,避開造成節目空播。

第五章應急管理

第三十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突發大事應急管理工作負責。

平安播出責任單位負責本單位平安播出突發大事的應急處置工作,并聽從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

第三十一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突發大事分為破壞侵擾大事、自然災難大事、技術平安大事、其它大事四類;突發大事級別分為特殊重大(特大)、重大、較大三級。

第三十二條發生平安播出突發大事時,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遵循下列處置原則:

(一)播出、傳輸、放射、接收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受到侵擾或者發覺特別信號時,應當馬上切斷特別信號傳播,并在可能的狀況下倒換正常信號;

(二)發覺無線信號受到干擾時,應當馬上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無線電管理部門排查干擾;

(三)發生危及人身平安或者設施平安的突發大事時,應當在保證人身平安、設施平安的狀況下,實行措施盡快恢復播出;

(四)恢復節目信號播出時,應當遵循“先XX、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費”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依據平安播出突發大事的分類、級別和處置原則,制定和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并將預案報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投入必要的資金用于應急資源儲備和維護更新,應急資源儲備名目、維護更新狀況應當報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在緊急狀態下,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聽從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對應急資源的統一調配,確保重要節目平安播出。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履行下列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監督管理職責:

(一)組織制定并實施運行維護規程及平安播出相關的技術標準、管理規范;

(二)對本行政區域內平安播出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覺的平安播出事故隱患,督促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予以消退;

(三)組織對特大、重大平安播出事故的調查并依法處理;

(四)建立健全監測機制,把握本行政區域內節目播出、傳輸、掩蓋狀況,發覺和快速通報播出異態;

(五)建立健全指揮調度機制,保證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協作;

(六)組織平安播出考核,并依據結果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予以嘉獎或者批判。

第三十六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設立的廣播電視監測、指揮調度機構,根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要求,負責廣播電視信號監測、平安播出保障體系建設、平安播出風險評估等平安播出日常管理以及應急指揮調度的詳細工作。

第三十七條廣播電視監測、指揮調度機構應當支配專人24小時值班,了解與平安播出有關的突發大事,準時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建立健全技術監測系統,避開漏監、錯監;建立健全指揮調度系統,保證快速、精確?????發布預警和調度指令。

第三十八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根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規定,樂觀協作廣播電視監測、指揮調度機構的工作,向其照實供應節目信號及相關信息。

第三十九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廣播電視平安播出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任何組織、個人有權對違反平安播出管理的行為進行舉報。

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受理有關平安播出的舉報,應當進行記錄;經調查核實的,應當通知有關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并督促其整改。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賜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平安播出特大、重大責任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造成廣播電視技術系統嚴峻損害的;

(三)對特大、重大平安播出事故、大事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賜予警告,下達《平安播出整改通知書》;逾期未改正的,賜予通報批判,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峻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賜予處分:

(一)機構和人員設置、技術系統配置、管理制度、運行流程、應急預案等不符合有關規定,導致播出質量達不到要求的;

(二)對技術系統的代維單位管理不力,引發重大平安播出事故的;

(三)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之間責任界限不清楚,導致故障處置不準時的;

(四)節目播出、傳送質量不好影響用戶正常接收廣播電視節目的;

(五)從事廣播電視傳輸、掩蓋業務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未使用專用信道完整傳輸必轉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六)未根據有關規定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設立的監測機構供應所播出、傳輸節目的完整信號,或者干擾、阻礙監測活動的;

(七)阻礙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監督檢查、事故調查,或者不聽從平安播出統一調配的;

(八)未按規定記錄、保存本單位播出、傳輸、放射的節目信號的質量和效果的;

(九)未按規定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平安保障方案或者應急預案的。

第四十二條廣播電臺、電視臺違反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可以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三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賜予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平安播出,指在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傳輸過程中的節目完整、信號平安和技術平安。其中,節目完整是指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完整并精確?????地播出、傳輸預定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平安指承載廣播電視節目的電、光信號不間斷、高質量;技術平安指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掩蓋及相關活動參加人員的人身平安和廣播電視設施平安。

技術系統,指與廣播電視平安播出有關的系統、設備、線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統稱。包括: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放射系統以及相關監測、監控系統,相關供配電系統,相關附屬設施(含機房以及機房內空調、消防、防雷接地、光電纜所在桿路、管道,天線所在桅塔等)。

緊急狀態,指發生平安播出特大、重大平安播出突發大事,需要馬上啟動應急預案盡快恢復播出或者消退外部威逼對平安播出的影響時的狀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2022年2月6日起施行。1992年6月17日原廣播電影電視部發布的《有線電視系統技術維護運行管理暫行規定》、2022年4月2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的《有線廣播電視傳輸掩蓋網平安管理方法》和2022年8月23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布的《有線廣播電視傳輸掩蓋網纜線平安防范管理方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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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公交公司“車載電視”使用管理規定第2篇廣播電影電視局平安生產管理規定第3篇d物業轄區有線電視系統運行管理規定第4篇保安部電視室管理規定第5篇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第6篇小區有線電視管線使用管理規定-3

【第1篇】公交公司“車載電視”使用管理規定

關于公交公司“車載電視”的使用管理規定

為加強車載電視的使用及管理,明確各級責任范圍,依據投字(2022)第341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線長負責管理權限

1、線長是營運過程中正常使用車載電視的責任人,負責外停車輛車載電視的管理和對行車人員業務學問、操作要求的輔導。

2、督促行車人員做好進出場例保,遇有喇叭不響等故障準時向小修和zz廣告公司報修(zz廣告公司聯系人:zzz;聯系電話:***或***)并與小修處做好交接(在報修單上注明);遇有電視故障,應直接向寶苑廣告公司報修。任何一次報修,都應以臺帳形式記錄報修日期、時間以及車號。

3、營運中,督促司、售人員必需按規定時間(開啟時間為每天07:00―22:00)、規定頻道播放視聽節目,加強檢查,并將其納入正常考核項目。

二、調度員負責管理權限

1、調度員是負責停駛在站點內停駛車輛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督促行車人員按要求停放車輛,并做好車載電視的管理工作。

2、負責中途接落班(車輛車載電視)的交接工作。

三、行車人員職責

1、營運中行車人員必需按規定時間、規定頻道播放視聽節目,違反一次扣獎10元。

2、做好車載電視進出場例性保養,遇有喇叭不響、電視故障等,應準時(24小時內)報修;更換電瓶以及修理電器線路,應事先關閉車載電視;遇車輛小修、各級保養以及修肇事等,應做好與修理單位的交接(在交接單上注明);凡在場地停駛后出場,發覺車載電視失竊或損壞等狀況,應準時與人保部聯系,做好登記。

3、營運中,遇有乘客觸摸車載電視,準時加以制止;凡在值勤途中車載電視設備損壞、場外停駛失竊的,根據上級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對有意損壞車載電視設備的,除了賠償經濟損失外,將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根據《上海寶山巴士公司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懲罰。

4、本規定已經20**年6月14日zz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爭論通過。

【第2篇】保安部電視室管理規定

保安部電視室管理規定

1.0目的:為了制造一個文明平安的員工休閑場所。

2.0適用范圍:保安部隊員遵守公共場所規定的落實狀況。

3.0主要內容:

3.1各部門員工觀看電視時請自覺愛惜消遣設施,自覺遵守大家意愿,不要亂調臺。

3.2在電視室的全部員工必需著裝端莊,談吐文明。

3.3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等。

3.4維護室內公共設施,不躺臥、斜靠、不把腳翹到臺面上,不做不雅觀的動作。

3.5電視音量要適中,不要影響他人休息,不得在室內打鬧、嘻戲。

3.6電視機一般最晚不能超過23:00關機,以免影響第2天的工作,離開時必需關掉電源及其它電器開關。

3.7白天休息員工需觀看電視機,應盡量調低音量。

3.8不得在電視室內做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9早班領班、晚班領班分別負責白天和夜間的室內監管,若發覺違規現象,準時制止

并賜予懲罰。

3.10各部門員工請自覺遵守以上各條,并樂觀協作幫助監管人員的工作,共同豐富業余生活。

4.0基本要求:

4.1電視室公用物品不得占為己用,私自改動。

4.2避開聲音過大,防止投訴。

4.3愛惜消遣設施,自覺遵守相關制度。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第3篇】小區有線電視管線使用管理規定-3

小區有線電視管線使用管理規定(三)

為保證小區有線電視設施完好,業主正常收看,制定本規定:

一、業主收看有線電視,應提出書面申請,并交納政府主管部門所規定的費用。

二、業主進行裝修時,不得損壞有線電視管線或其它設施。若有損壞,管理處有權令其修復。

三、業主對有線電視管線不得擅自改動,若線路信號弱,影響收看應準時向管理處反映,由有線電視臺人員或管理處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四、不提出訪用申請,私自連接有線電視線路,或連接的線路與申請的不符,由有線電視管理部門處理。

五、有線電視設施、管線不論設置于業主所屬物業內還是在公共區域都屬公共設施,業主應予愛惜。

六、技術人員對有線電視管線進行修理、保養時,業主應予協作,供應便利。

【第4篇】d物業轄區有線電視系統運行管理規定

物業轄區有線電視系統運行管理規定

1.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保證各用戶收視效果良好。

2.協作有線電視部門進行線路調整和修理。

3.準時處理、修復各用戶的收視故障。

4.禁止私自拉有線電視線。

5.每年定期對有線電視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填寫檢查、維護記錄。

【第5篇】廣播電影電視局平安生產管理規定

一、總則

1.1為促進局屬各廣播電視臺(站)的平安生產工作,進一步做好監督管理部門對各臺(站)的督促檢查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平安生產事故發生,保障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結合我局廣播電影電視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廣播電影電視局機關和直屬各單位(以下統稱單位)。延邊州各縣市廣播電視臺可參照執行本規定。

1.3我局平安生產工作應堅持“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和“管行業必需管平安”、“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平安生產責任制。

1.4單位平安生產工作應圍繞中心工作任務綻開,嚴格管理,建立平安生產管理長效機制。單位平安工作應突出愛護單位內部人員的人身平安,不得以經濟效益、財產平安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視人身平安。

1.5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二、組織機構

2.1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由局保衛處、安調中心、技術處、微波總站的平安生產檢查組成員,及各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人負責落實和執行本管理規定,對發覺的平安隱患有權向上級提出限期整改處理看法并對整改狀況監督檢查。

2.2各單位至少設立一名兼職平安員,負責本單位平安生產事項的排查和上報。

三、職責任務

3.1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廣播電影電視消防平安管理規定》、《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大型、重要活動平安管理方法》等平安規章制度,保證廣播影視播出、傳輸、制作、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的平安有序進行。

3.2平安生產檢查組成員對各單位的平安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

3.3各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人應將平安生產工作與本單位的中心工作結合統籌支配,制訂本單位的平安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和處置突發性大事應急預案并負責組織落實;落實本單位兼職平安員人選;組織本單位開展平安生產宣揚教育活動;負責本單位的平安責任制、平安檢查制度、平安檔案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平安操作規程的建立,并督促實施;做好本單位平安生產總結工作,提交整改報告,督促隱患整改,杜絕事故發生。

3.4各單位平安員分管詳細區域日常平安生產工作。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設施、電路,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及平安完好,準時發覺和解決平安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定期向平安生產責任人匯報平安生產狀況;準時匯報突發事故,幫助事故處理,維持事故現場,準時搶救傷亡人員,遏止事故事態進展。

3.5各單位職工應樂觀參與單位組織的平安生產學問學習以及各項平安演練,增加平安法制觀念和意識;嚴格根據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各項平安制度;準時向有關負責人反映平安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四、平安管理

4.1單位應適時召開平安生產專題會議,定期分析平安生產狀況,制訂對策,協調解決重大平安隱患和問題。

4.2單位應依據《廣播電影電視消防平安管理規定》、《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大型、重要活動平安管理方法》等各項平安規章制度,結合“五防”工作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各項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及平安操作規程。

4.3各單位必需層層簽訂平安生產責任書,并將責任細化,落實各個環節的平安責任人。

4.4各單位應開展常常性的平安檢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重要保障期應進行重點檢查。在檢查中發覺的問題和隱患,必需以書面形式登記,建立整改檔案;重大隱患必需馬上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必需指定負責人員、制定詳細措施、限定整改時限,準時消退各類平安隱患。

4.5各單位應開展常常性的平安宣揚教育,全體職工必需進行平安培訓,應將平安生產法規、平安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平安教育的重要內容。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接受相關的專業平安學問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支配上崗。

4.6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處置突發性大事應急預案,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4.7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廣播影視技術平安工作檔案。檔案要全面、完整、詳實,客觀反映本單位平安工作的基本狀況,附有必要的圖表、照片、音像資料等,并依據實際變化準時補充、完善和更新。平安工作檔案包括各類平安制度、平安操作規程,重點部位狀況,特種設備平安管理狀況,平安排查中發覺的隱患、整改措施、落實狀況的記錄,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等。平安工作檔案應統一保管,專人負責,準時整理備案。平安生產檢查組定期對各單位平安工作檔案進行審查。

4.8廣播電影電視平安生產重點單位包括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轉播臺、中波放射臺、微波站、變電所,以及其他需要列為平安生產管理重點的單位。

4.9重點單位除應遵守本規定對各單位平安生產根本任務工作的一般規定外,還應履行下列平安職責:(一)進行每日平安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填寫巡查記;(二)單位設置值守人員,嚴格出入人員管理;(三)對本單位的干部職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平安培訓;(四)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突發大事處置預案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五)對通勤車、公車駕駛員加強交通平安教育,嚴禁酒駕、超速等違法行為。

4.10廣播電影電視重要部位有:(一)廣播電視演播室、錄音室、播音室、掌握室、大型演播廳等;(二)廣播電視放射機房、播出機房、監測機房、制作機房、通信機房、收聽收看機房、計算機網絡機房等;(三)電影、電視劇攝影棚、錄音棚、檔案資料庫,服裝道具庫、大型轉播車等;(四)交、配電室、高壓、低壓電力室、柴油發電機房、變壓器室等;(五)食堂、鍋爐房等其他應確定為重要部位的場所。

4.11重要部位應進行每日平安巡查,任用工作人員應進行資格審查。

五、獎懲

5.1單位應將平安生產工作作為單位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平安建設等考評范圍。

5.2對在平安生產工作中成果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應當賜予表彰或嘉獎

5.3對未履行平安職責或者違反單位平安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賜予批判教育或通報。

5.4對未履行平安職責或者違反單位平安制度造成重、特大平安生產事故的,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六、附則

6.1本規定由延邊廣播電影電視局平安生產檢查組負責解釋。

6.2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保障廣播電視信號平安優質播出,維護用戶收聽收看廣播電視的權益,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愛護條例》,制定本規定。

其次條從事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掩蓋等業務的單位(以下簡稱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為保障平安播出開展的技術維護、運行管理、應急處置及其他相關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工作應當堅持不間斷、高質量、既經濟、又平安的方針。

第五條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實施干擾廣播電視信號、危害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的行為。

第六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實行分類分級保障制度。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符合本規定和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關于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的有關要求;不符合的,不得從事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掩蓋活動。

第七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加強制度建設,實行多種措施保障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建立嘉獎制度,對在廣播電視平安播出工作中做出顯著成果的組織、個人賜予表彰、嘉獎。

其次章基本保障

第九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平安播出技術維護和運行管理的機構,合理配備工作崗位和人員,并將其他涉及平安播出的部門和人員納入平安播出管理,落實平安播出責任制。

第十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平安播出人員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參加節目播出或者技術系統運行維護的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并通過崗位培訓和考核;

(二)新系統、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根據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規定或者其他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第十一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技術系統配置,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技術規范和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規定的分級配置要求;

(二)針對播出系統特點實行相應的防范干擾、插播等惡意破壞的技術措施;

(三)采納錄音、錄像或者保存技術監測信息等方式對本單位播出、傳輸、放射的節目信號的質量和效果進行記錄。記錄方式應當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記錄信息應當保存一周以上;

(四)使用依法取得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的設備、器材和軟件,并建立設備更新機制,提高設備運行牢靠性;

(五)省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衛星地球站應當配置完整、有效的容災系統,保證特別狀況下主要節目平安播出。

第十二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技術維護、運行管理等平安播出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保障技術系統運行維護、更新改造和平安防范等平安播出所需經費。

第十四條鼓舞開展對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管理、技術的討論和創新,不斷提高廣播電視平安播出水平。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廣播電視節目源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廣播電臺、電視臺在節目制作、節目播出編排、節目交接等環節應當執行復核復審、重播重審制度,避開節目錯播、空播,并保證節目制作技術質量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二)廣播電臺、電視臺直播節目應當具備必要的延時手段和應急措施,加強對節目的監聽監看,監督參加直播的人員遵守直播管理制度和技術設備操作規范;

(三)從事廣播電視傳輸、掩蓋業務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使用專用信道完整傳輸必轉的廣播電視節目;

(四)不得擅自接入、傳送、播出境外廣播電視節目;

(五)發覺廣播電視節目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內容的,應當馬上實行措施予以消退或者停止播出、傳輸、掩蓋,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對新建、擴建或者更新改造廣播電視技術系統的工程項目,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在實施前應當組織相關專家或者托付專業評估機構對技術方案進行平安播出評估;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應當組織驗收,并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驗收狀況。

第十七條新建廣播電視技術系統投入使用前,試運行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

第十八條新建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放射系統需要試播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批準。

申請材料應當包括申請書、播出保障方案等內容。

試播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試播期間的平安播出工作評價納入廣播電視平安播出考核,但非責任性停播事故除外。

第十九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技術系統運行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批準的節目、傳輸方式、掩蓋范圍以及相關技術參數播出、傳輸、放射廣播電視信號,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停止或者變更服務;

(二)播出質量、技術運行指標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

(三)制定完善的平安播出保障方案和播出、運行工作流程,平安播出保障方案應當報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四)對主要播出環節的信號進行監聽監看,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監控,準時發覺并處置播出故障;

(五)廣播電視重點時段和重要節目播出期間,在人員、設施等方面賜予保障,做好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防范和應急預備;

(六)定期對平安播出風險進行自評估。

其次十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技術系統維護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建立健全維護管理制度;

(二)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之間、播出環節之間做到維護界限清楚、責任明確;

(三)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托付其它單位擔當技術維護或者播出運行工作的,應當選擇具備相應技術實力的單位,并與其簽訂托付協議。

其次十一條廣播電視技術系統的檢修、施工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對技術系統定期進行例行檢修,例行檢修需要停播(傳)廣播電視節目的,應當將停播(傳)時間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二)在例行檢修時間之外臨時停播(傳)廣播電視節目進行檢修、施工的,應當根據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報請批準;

(三)更新改造在播系統、設備、線路及其附屬設施,應當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與施工單位簽訂平安協議,落實平安措施。

其次十二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在播出、傳輸、掩蓋及相關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

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遵守有關信息平安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涉及平安播出的信息系統開展風險評估和等級愛護工作。

其次十三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事故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廣播電視平安播出事故分為責任事故、技術事故、其它事故三類,事故級別分為特大、重大和一般三級;

(二)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后,應當馬上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告;

(三)特大平安播出事故由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組織事故調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組織事故調查;

(四)發生平安播出事故的,平安播出責任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調查結果依法予以處理。

其次十四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定期向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報送平安播出統計報表和報告。

第四章重要保障期管理

其次十五條全國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由國務院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規定,地方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規定。

重要保障期確定后,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準時告知平安播出責任單位。

其次十六條重要保障期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制定重要保障期預案,做好動員部署、平安防范和技術預備。

其次十七條重要保障期間,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全面落實重要保障期預案的措施、要求,加強值班和監測,并做好應急預備。重要節目和重點時段,主管領導應當現場指揮。

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對平安播出責任單位在重要保障期的各項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其次十八條重要保障期間,平安播出責任單位不得進行例行檢修或者有可能影響平安播出的施工;因排解故障等特別狀況必需檢修并可能造成廣播電視節目停播(傳)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批準。

其次十九條因重要保障期取消例行檢修時段的,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提前做好節目支配和節目單核查,避開造成節目空播。

第五章應急管理

第三十條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突發大事應急管理工作負責。

平安播出責任單位負責本單位平安播出突發大事的應急處置工作,并聽從廣播影視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

第三十一條廣播電視平安播出突發大事分為破壞侵擾大事、自然災難大事、技術平安大事、其它大事四類;突發大事級別分為特殊重大(特大)、重大、較大三級。

第三十二條發生平安播出突發大事時,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遵循下列處置原則:

(一)播出、傳輸、放射、接收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受到侵擾或者發覺特別信號時,應當馬上切斷特別信號傳播,并在可能的狀況下倒換正常信號;

(二)發覺無線信號受到干擾時,應當馬上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無線電管理部門排查干擾;

(三)發生危及人身平安或者設施平安的突發大事時,應當在保證人身平安、設施平安的狀況下,實行措施盡快恢復播出;

(四)恢復節目信號播出時,應當遵循“先XX、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費”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平安播出責任單位應當依據平安播出突發大事的分類、級別和處置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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