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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概論自學復習資料第一章司法鑒定概述鑒定:指具有專門知識技能的人,經過一定程序和科學實驗,對特定客體的本質特征及其周圍邊關系所作的識別和判定。司法鑒定定義:廣義:是指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爭議解決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出鑒定意見的活動。(P3)狹義: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共同點:均包含司法鑒定的實施主體、司法鑒定的具體任務、司法鑒定的基本手段、司法鑒定的服務領域不同點:狹義概念所服務的領域僅限于訴訟活動(這里訴訟包括偵查、起訴、審判、執行)要素:1、司法鑒定的服務領域:為訴訟服務2、司法鑒定的實施主體:司法鑒定人(是指在訴訟活動中依法接受委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意見的人)(非司法工作人員,是特殊證人)3、司法鑒定的具體任務:目的是解決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4、司法鑒定的基本手段: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進行鑒別和判斷5、司法鑒定的結果表達形式:鑒定人應當提供鑒定意見。(鑒定意見:是指司法鑒定人在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的基礎上給出的結論性意見)“鑒定意見”與“鑒定結論”區別(P5)基本性質:司法鑒定既不是行政行為,也不是司法行為和一般的科學技術行為。司法鑒定是一種運用科學技術、專門知識、職業技能和職業經驗為訴訟活動,尤其是為司法審判活動提供技術保障和專業化服務的司法證明活動,其本質是科學性和法律性的有機統一。具體方面:1、司法鑒定活動具有雙重性:是科學實證活動又是訴訟參與活動2、調整司法鑒定活動的規范具有雙重性:既受訴訟法規范調整,又要遵循行政管理規范和技術規范3、司法鑒定活動的權力配置具有雙重性:司法權的調整有司法鑒定的啟動、決定,鑒定意見的質證、認證、采信。司法行政管理調整的有司法鑒定的管理、司法鑒定實施的規范。4、司法鑒定的制度具有雙重性:司法鑒定制度涉及司法制度。司法行政管理涉及司法鑒定職業準入管理,鑒定機構的設立、授權、資質管理基本屬性:1、法定性(法律性)(法定性表現6點P6)2、中立性(獨立性)(保持中立性原因3點P6)(P7)3、客觀性(真實性)(可靠性、可信性2點P7)(客觀性3點P7)其他屬性:公共性、社會性綜合性基本原則:1、依法鑒定原則:是指司法鑒定從程序到實體,從形式到內容,從技術手段到技術標準都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規定。2、尊重科學原則:①鑒定活動的程序應該符合客觀規律②出具的鑒定意見應該客觀真實3、獨立鑒定原則4、鑒定公開原則:鑒定項目、鑒定收費標準、鑒定方法、手段、鑒定程序、鑒定人姓名(鑒定公開的好處4點P10)5、鑒定公正原則6、遵守規范、標準原則PPT版:一、依法原則(合法原則)1、從程序到實體2、從形式到內容3、從技術手段到各項標準二、科學原則三、獨立原則四、三公原則五、客觀原則六、保密原則七、監督原則:八、時限原則受理時限:1、即時受理、7個工作日、10個工作日、協商受理時間2、報告時限:30個工作日、延長30個工作日、協議、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任務:基本任務: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為訴訟活動和相關執法活動提供科學依據。具體任務:1、法醫類鑒定2、物證類鑒定3、聲像資料鑒定4、知識產權鑒定5、會計司法鑒定6、計算機司法鑒定7、建筑工程司法鑒定作用:1、為社會治安管理和執法活動提供科學證據。2、為偵查機關開展偵查活動提供線索。3、為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提供科學證據。4、為審判機關依法審理和判決提供科學證據。5、司法鑒定意見還可以為監獄部門以及其他判決執行部門正確有效執行司法判決提供依據。第二章司法鑒定簡史大陸法系國家鑒定與刑事審判制度幾乎同時存在羅馬法被認為是西方鑒定制度的起源第三章司法鑒定分類按鑒定學科分類:1、法醫學法醫病理學:人體死亡原因、判斷死亡性質、死亡時間法醫臨床學:研究外力(物理性)作用發生人體組織結構完整性破壞及功能障礙與法律有關的活體臨床檢驗及判定法醫毒物學法醫生物學法醫人類學法醫遺傳學法醫賠償學法醫精神病學2、物證技術學痕跡學②筆跡學③司法化學④司法物理學3、司法會計學4、計算機學5、法工程學按鑒定執業范圍分類P31)按鑒定客體分類1、活體(人體)鑒定①損傷程度、傷殘等級評定②生理、心理狀態檢驗③個體特征檢驗2、尸體鑒定尸體鑒定目的:①確定死亡原因②估計死亡原因③判斷死亡性質④推斷認定兇器⑤識別尸源3、人體物質鑒定4、膚紋類鑒定5、聲紋鑒定6、運動習慣類鑒定7、物體表面形態及結構鑒定8、槍彈類鑒定9、文書資料、票券類鑒定10、物品、物質類鑒定11、情況類客體鑒定12、其他涉案客體鑒定按鑒定所處的程序分類1、初次鑒定2、補充鑒定情形:①委托人增加新的鑒定要求②委托人發現委托的鑒定事項有遺漏③委托人在鑒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鑒定材料④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形3、重新鑒定情形:①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業資格的②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③原司法鑒定人按規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④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⑤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司法鑒定基礎理論概念客體條件:1、必須與案件的事實有關2、必須具有證明該案件情況的作用常見的司法鑒定內容:1、確定物的同一是指通過對案件中有關物品、物質、物體的鑒定,確定其與另外的一定物的關系,以便確定物與物之間的同一。E.印章與印文2、認定客體的種屬范圍或種屬異同3、確定事件因果4、確定事實的有無和真偽5、查明證據的來源、出處6、鑒定事實程度司法鑒定方法的科學依據1、同一認定客體特征的特定性:是指一個客體區別于其他任何客體的特殊性客體特征的穩定性客體特征的反映性主觀條件:鑒定主體具有認識能力2、種屬認定鑒定客體的種類相似性物證種類的差異性同一認定特征:1、主體必須是具有專門知識的鑒定人2、客體只能是與案件有關聯的人或物3、目的是解決客體自身是否同一的問題4、方法必須是以客體特征的比較為基礎5、活動屬于判斷型的認識活動主體:是指在司法鑒定工作中負責解決同一認定問題,對客體自身是否同一作出判斷的具有專業知識和鑒定資格或者了解客體特征的人。①具有專門知識和鑒定資格的人②了解客體特征的人,如偵查人員、證人客體:是指與案件有關的人或物,而且這些客體至少先后出現兩次①被認定同一客體②供認定同一客體③被尋找同一客體④受審查同一客體分類:1、以主體為標準:①鑒定型同一認定②非鑒定型同一認定2、以客體為標準:①物體同一認定②分離物同一認定3、以結論的性質為標準:①肯定性同一認定②否定性同一認定③確定性同一認定④非確定性同一認定4、以所依據特征不同為標準:①客體的形象特征②客體的物質成分③客體的運動習慣特征原則:區分客體原則方法:1、識別特征的方法2、特征比較的方法基本形式:1、典型式的同一認定:檢材和樣本比較E.筆跡、印文2、無客體放映形象的同一認定:斷離物同一認定3、無供鑒定客體的同一認定:檢材之間的同一認定(只能作為辦案依據,不能作為證據)步驟:1、分別檢驗2、比較檢驗3、綜合判斷種屬認定原理作用:1、確定和縮小客體范圍2、可以為確定鑒定客體的雙聯性提供證據(雙關聯性:是指案件中的各種物質性客體必須一方面與案件中的人、事、物、時、空確定聯系;另一方面也與受審查的人、物、時、空確定聯系)3、可以查明某些案件事實分類:1、確定種類所屬的種屬認定(單一型種屬認定)2、判斷種屬異同的種屬認定(比較型種屬認定)E.確定文件材料上的字跡是否為同—種墨水所寫原則:1、應當優先適用無損檢材的檢驗方法,后采用損耗檢材的方法2、采用化學的檢驗方法時,應當先定性后定量3、應當優先采用公認的、標準的檢驗方法,并運用多種檢驗手段取得結果相互印證方法:1、物理檢驗方法2、化學檢驗方法3、生物檢驗方法種屬認定與同一認定的區別區別:1、解決的問題不同:同一認定解決客體自身是否同一的問題,證實被尋找客體和受審查客體是否同一種屬認定解決客體屬于那個種類以及種類是否相同的問題2、客體特征要求不同:種屬認定對對客體特征數量和質量的要求較低,同一認定較高3、在鑒定活動中所處的地位不同:種屬認定所要求的認識水平低于同一認定4、鑒定意見的證據價值不同:同一認定的鑒定價值高于種屬認定Ppt版種類(屬)認定與同一認定是有嚴格區別的:1、最根本的區別是解決問題的范圍不一樣2、其次是兩者鑒定依據特征的數量、質量總和不同。種類(屬)認定與同一認定是有聯系的,表現在:1、作為鑒定過程來說,許多鑒定種屬認定是同一認定的第一步,鑒定有種屬劃分的客體,必須首先比較客體的種類是否相同,只有種類相同,才有可能同一;2、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們認識能力的提高,有的原先只能進行種屬認定的客體,可以發展成為同一認定的客體,如血物質長期以來只能進行血型鑒定,但DNA遺傳密碼被揭示后,現已成為同一認定的客體了。物質轉移原理意義:1、有利于及時全面獲取鑒定材料2、有利于對司法鑒定活動實行分類管理3、有利于選擇科學的鑒定方法第五章司法鑒定管理概念司法鑒定管理:是擁有管轄權的主體就司法鑒定活動所涉及諸要素的協調活動。司法鑒定管理模式:主要指以一國的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員及執業行為、司法鑒定程序、司法鑒定技術標準以及司法鑒定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等內容為主的行政管理或者行業管理體制以及司法鑒定活動的運行機制構成要素:1、管理主體2、管理客體3、管理措施或手段4、管理體制、機制特點:1、統一性2、綜合性3、針對性司法鑒定行政管理:法定的行政機關對司法鑒定領域所進行的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模式: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一一全國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一一負責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路徑:1、制定法規、規章、政策、規范性文件等對司法鑒定進行宏觀調控、政策引導、法規約束和行業規范2、準入管理3、執業管理4、對違規行為的處罰5、根據訴訟需要,對實踐中出現的實用性很廣泛的鑒定種類,有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經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商定,增加統一登記管理的鑒定類別司法鑒定行業管理司法鑒定技術管理1、建立各類(納入法律管理的)司法鑒定技術標準體系2、制定統一的司法鑒定實施程序3、研制各專業領域的鑒定技術操作規范第六章司法鑒定機構管理概念司法鑒定機構是司法鑒定人依法執業的場所。司法鑒定機構是指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和其他組織或當事人的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的組織。鑒定機構性質:1、準司法性2、公益性3、中立性4、事業性對現有鑒定機構的調整:1、對偵查機關設立的鑒定機構要求實行備案登記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2、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第七章司法鑒定人管理概念司法鑒定人:是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出鑒定意見的人員司法鑒定人是司法鑒定的實施主體,是指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資格或具有專門知識、在訴訟中被司法機關指聘或委托解決案件中專門性問題的自然人。分類:1、職業資格型司法鑒定人2、專聘資格型司法鑒定人(采用一事一聘原則)司法鑒定人條件1、鑒定實踐能力:是指司法鑒定人具備獨立解決本學科范圍內相關的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的能力2、法學知識條件3、專業技術資格條件4、思想道德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三)被司法行政機關撤銷司法鑒定人登記的;(四)所在的司法鑒定機構受到停業處罰,處罰期未滿的;(五)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資格取得程序: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2、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3、司法行政機關公告鑒定人名冊司法鑒定人權利:是指法律賦予司法鑒定人在執業時為一定行為的可能性(一)了解、查閱與鑒定事項有關的情況和資料,詢問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當事人、證人等;(二)要求鑒定委托人無償提供鑒定所需要的鑒材、樣本;(三)進行鑒定所必需的檢驗、檢查和模擬實驗;(四)拒絕接受不合法、不具備鑒定條件或者超出登記的執業類別的鑒定委托;(五)拒絕解決、回答與鑒定無關的問題;(六)鑒定意見不一致時,保留不同意見;(七)接受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八)獲得合法報酬;(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司法鑒定人義務:是指鑒定人在執業活動中應當履行的職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1、在我國,司法鑒定人刑事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為偽證罪、受賄罪。國外有藐視法庭罪2、行政責任處罰:警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證等3、民事責任處理:司法鑒定人違法執業或因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鑒定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追償。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是指鑒定人根據法律規定或根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需要,就自己鑒定的涉及訴訟的專門性問題,依據訴訟法的規定出庭參加法庭的調查、質證。鑒定人出庭作證的任務一是宣讀鑒定書;二是回答本案公訴人、辯護人、當事人等依照法律程序和正當要求就涉及鑒定結論所提出的相關問題。英美、大陸法系的鑒定人:英美法系國家---鑒定人主義、專家含義擴大、事后審查為主大陸法系國家----職權主義、名冊制度、法官委任、事前審查為主相同點:必須是自然人,不能是某鑒定機構。司法鑒定屬于一種個人行為,而不是集體行為;某一專家一旦經法定程序被確定為案件的鑒定人,就應當親自實施具體的鑒定活動,親自在鑒定報告上簽字,并親自接受法庭的傳喚或者控辨雙方的申請,在法庭上出庭作證。第八章司法鑒定實施制度主要包括:鑒定的申請、決定、委托、受理、實施、鑒定的時限、鑒定人的回避、鑒定質量控制與保障等制度鑒定程序結構圖前置程序:鑒定資料的收集、提取、固定與保全{申請鑒定---非必經程序,口頭或書面決定鑒定委托鑒定---填寫委托書、收集鑒定資料{受理鑒定一初步審查鑒定人回避主動實施鑒定---檢驗、會診、審核、簽發出具鑒定結論一發送方式「回訪后續程序補充說明'■鑒定人出庭作證司法鑒定的啟動:1、司法鑒定的申請是指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當事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向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提出對案件中涉及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司法鑒定的口頭或書面的請求。(舉證期限內申請)(雙方協商確定鑒定機構,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不包含公安機關內部的申請)(案件已進入偵查或訴訟階段才能申請)(民訴中申請重新鑒定情形:1、鑒定機構或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3、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對于有缺陷的鑒定意見,可以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不能重新鑒定)(刑訴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是補充鑒定的主體)2、司法鑒定的決定:是指在訴訟中對提出的司法鑒定申請有權作出是否準予鑒定的司法機關刑事公訴一一偵查階段一一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起訴人民檢察院——審判一一人民法院其他一一人民法院抗訴一一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3、司法鑒定的委托:是指司法鑒定的委托主體向司法鑒定的受理主體提出進行某項司法鑒定活動的要求委托具備條件:1、訴訟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或者承辦案件的司法機關根據辦案實際需要2、案件解決過程中涉及認定事實中存在專門性問題3、有明確的鑒定事項4、具備鑒定所需的檢材和條件5、進行該項鑒定的鑒定技術已經比較成熟,獲得公認,鑒定意見能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作出鑒別和判斷司法鑒定的受理:是指司法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對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訴訟當事人的鑒定委托經審查,對符合鑒定條件的委托予以接受并由雙方簽訂委托協議的過程不予受理情形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的業務范圍2、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3、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6、不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29條規定的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情形(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司法鑒定的實施:是指司法鑒定人具體進行司法鑒定的活動(司法鑒定的核心環節,確保鑒定工作質量的關鍵)步驟:1、指派鑒定人2、制定鑒定方案3、提取、保存檢材并對檢材進行前期處理4、準備合格的鑒定儀器、試劑、材料、用品等5、分別檢驗6、比較檢驗7、綜合判斷8、鑒定的記錄和復核實行制度:1、實行鑒定人、復核人、簽發人三級審核制度(鑒定人由兩名以上(包括兩名))(復核人負有連帶責任)2、實行疑難案例會鑒制度3、實行專家聘請制度(進行精神狀態的檢查應當由三名以上的鑒定人參加)司法鑒定時限:是指從受理鑒定之日起,到實施、完成鑒定、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所限定的時間范圍。(30個工作日、延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補充鑒定:是指在原鑒定的基礎上對其中的個別問題進行復查、修正、補充或解釋,以使原鑒定意見更加完備而進行的鑒定情形:1、委托人增加新的鑒定要求2、委托人發現委托的鑒定事項有遺漏的3、委托人在鑒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鑒定材料4、其他需要補充鑒定的情形重新鑒定:是指委托人對初次鑒定的鑒定意見經審查后認為鑒定意見不可靠而委托原鑒定機構或其他鑒定機構就同一鑒定事項再進行的鑒定情形:1、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業資格的2、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3、原司法鑒定人按規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4、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5、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第九章司法鑒定質量監控概念司法鑒定質量監控:是指通過對司法鑒定過程中的質量的持續監督,定期收集有關司法鑒定和效果方面的信息,根據提供的信息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對司法鑒定過程進行調節,促使其沿著預定的方向進行,使鑒定意見符合質量控制標準的過程組成:1、鑒定質量:由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資質、能力、鑒定結果的可信度組成2、鑒定監控:評價、反饋、糾偏和激勵組成途徑和方法:1、資質認定和認可: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認監委)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相關技術規范或標準實施的評價和承認活動2、司法鑒定實驗室的能力驗證3、司法鑒定機構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第十章司法鑒定文書規范概念:司法鑒定文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和判斷后出具的記錄和放映司法鑒定過程和司法鑒定意見的書面載體分類:1、根據司法鑒定文書的性質和作用分類:①司法鑒定意見書②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司法鑒定意見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鑒別后出具的記錄司法鑒定人專業判斷意見的文書)2、根據司法鑒定程序分類:①鑒定意見書②補充鑒定意見書③重新鑒定意見書(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出具客觀放映司法鑒定人的檢驗過程的檢驗結果的文書)基本原則:1、合法原則2、規范原則3、及時完備原則形式審查、內容審查并重程序審查、實體審查并重格式:封面、正文、附件(P129)(P134)(封面:司法鑒定機構名稱、司法鑒定文書類別和司法鑒定的許可證號)(封二:寫明聲明、司法鑒定機構的地址和聯系電話)(正文:標題、編號、基本情況、檢案摘要、檢驗過程、檢驗結果、分析說明、鑒定意見、落款、附注)第十一章司法鑒定意見審核概念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質證:是指在庭審活動中,當事人對提供的證據材料和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材料通過出示、辨認、質詢、解釋、說明等方式方法查明證據證明效力的專門性活動(1、庭審前的鑒定意見審查2、庭審中的鑒定意見質證3、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鑒定意見的質詢)-~質證的作用:1.質證是實現證據訴訟功能的必然要求質證是當事人為實現勝訴目的的訴訟權利質證是法院審查、認定證據的法定方式質證的原則:1、質證主體平等和法官中立原則2、交叉詢問規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5條規定:“向鑒定人發問,應當先由要求傳喚一方進行,發問完畢后,對方經審判長準許,也可以發問。”民事訴訟法第125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證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9條第2款規定:“經法庭準許,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證據問題相互發問,也可以向證人、鑒定人或者勘驗人發問。3、直接原則和言詞原則直接原則是指法官調查證據,必須以直接的方式進行。言詞原則是指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法庭審理活動應當以口頭陳述的方式進行言詞原則和直接原則要求法官必須對證據保持直接接觸,并在各方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證據調查,也即要求法官必須在法庭上親自聽取雙方當事人、證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陳述,以及檢驗物證、審查書證和鑒定結論,從而產生直接的感知,進而形成對有關案件事實的內心確信。鑒定意見的認證:是指法官在審理事實過程中,通過司鑒定結論的舉證、質證等系列活動,根據一定的原則或規則,對鑒定結論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審查認定,以確認其證據力大小與強弱的一種訴訟行為與職能活動。1、采納:指的是具有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的鑒定意見能被納入證據中,進入到訴訟程序中2、采信:指的是進入訴訟程序中的鑒定意見具有證明價值和證明力(認證的主體只能是審理案件的法官(合議庭成員),而不是人民法院,更不是其他訴訟參加人。)(認證的的對象是經過質證的鑒定結論。)(認證的的任務是對鑒定結論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審查認定。)(與質證的動態活動方式比較,認證則是一種靜態的心理活動。它要求法官處于一種中立、超然的地位,完全依據良知和理性,依法獨立進行證據判斷。)認證基本原則:1.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獨立地審核證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認證基本方式:1.當庭認證。法官者對鑒定結論的認證能當庭認證的應當庭認證。認證的“心證”公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裁判文書中闡明證據是否采納的理由”。司法鑒定認證應依據證據證明力判斷規則,適用證據“客觀真實”的標準。質證程序中的專家輔助人制度當事人依據自有的知識往往不能適應訴訟上的需要,委托的訴訟代理人一般也是在法律上有專長的律師,對案件事實中存在的技術性問題說不清楚。為了對司法鑒定人提交的鑒定結論進行質證,為了充分保護當事人訴訟法上的正當權利和實體法上的合法利益,有助于法官居中裁判和對事實的準確認定,我國關于民事訴訟證據和行政訴訟證據的司法解釋創設了專家輔助人的制度。所謂的專家輔助人,又稱為訴訟輔助人或專家技術顧問,是指在科學、技術以及其他專業知識方面具有特殊的專門知識或經驗的人員,根據當事人的聘請委托并經法院準許,出庭輔助當事人對訟爭的案件事實所涉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或發表專業意見和評論的人。鑒定結論不一致的原因分析(1)由于被鑒定的客觀事物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鑒定人認識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案件客觀事實的發現,對客觀事物本質的認識難免會有不全面之處;鑒定人認識事物的主觀性將會使鑒定結論產生失誤或不同時間的不可逆性決定了不是所有的客觀事實都是能全部查明的;一些司法鑒定的標準難以做到絕對的量化。我們應該以客觀、公正的科學態度看待司法鑒定過程中產生的不同意見。附錄:《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機構應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司法鑒定管理實行行政管理(司法行政機關)和行業管理(司法鑒定行業協會)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全國實行統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審核登記、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制度司法鑒定機構合法、中立、規范和及時原則司法鑒定機構有自己的名稱和住所,申請不少于二十萬到一百萬資金,有明確的業務范圍,有儀器和設備,經過認證和認可,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決定)(一)有明確的業務范圍;(二)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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