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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2章增值稅的稅收籌劃2.1增值稅的征稅對象(范圍)和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簡稱“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第2章增值稅的稅收籌劃2.1增值稅的征稅對象(范圍)和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當繳納營業稅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統稱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征稅對象(的特殊考慮)注意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差別流轉過程中的增值稅不構成貨物的成本(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增值稅稅負);營業稅是價內稅,構成產品成本。流轉環節增加,稅負增加。流轉過程中繳納那種流轉稅比較有利取決于下個流程的增值稅是否可以抵扣。下個流程的增值稅不可以抵扣,則本環節收取的增值稅構成了下個環節的成本;如果可以抵扣則不構成成本。征稅對象(的特殊考慮)注意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差別營改增政策與實施2011-11-16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

2013-5-2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附件3: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附件4: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營改增政策與實施2011-11-162.1.3稅率和征收率(P.31-32)財稅[2013]37號文:第十二條增值稅稅率:(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第十三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稌盒袟l例》1.基本稅率17%:適用于一般納稅人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2.13%稅率,適用于農產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P.32,征收率的特殊規定。2.1.3稅率和征收率(P.31-32)財稅[2013]3問題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B公司提供的運輸服務。問題:

(1)在保持B公司運費凈收入不變的情況下,B公司(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執行“營改增”政策對A公司的營業成本有何影響?(2)若保持B公司的毛利率不變,對A公司的經營成本有何影響?

假設B公司在“營改增前”的營業成本構成中,有50%的成本為增值稅率為17%的增值稅應稅物品消耗。

(1)、(2)二個假設,哪一個更合理?問題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B公司提供的運輸服“營改增”對運輸企業的影響營改增之前:繳納3%的營業稅;營改增之后:

1)銷項稅額=銷售額×11%2)進項稅額:運輸車輛的進項稅允許抵扣;運輸車輛零配件所含進項稅允許抵扣;運輸車輛消耗的燃油的進項稅允許抵扣;

★也可以參照P.79的計算方法,計算運輸公司的無差別平衡點的增值率。

★但是,已知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比例的假設更實用。“營改增”對運輸企業的影響營改增之前:繳納3%的營業稅;2.2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計算與申報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計算采用間接計稅法中的購進扣稅法,即先計算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應納增值稅總額,再根據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情況),減除允許抵扣的購進貨物或應稅服務已納增值稅額,計算得出當期(納稅期間)應納增值稅額。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允許當期抵扣的進項稅額2.2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計算與申報一般納稅人增值稅2.2.1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稱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銷售額是計算銷項稅額的基礎。2.2.1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計算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1.一般情況下銷售額的確定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1)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專用發票上所列明的價款即不含增值稅的價款(增值稅另計)。

(2)開出普通發票時,普通發票上所列明的價款是含增值稅的價款。

這種情況下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價款÷(1+適用稅率)1.一般情況下銷售額的確定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價外費用的相關規定(1/3)《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一)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價外費用的相關規定(1/3)《實施細則》第十二條:價外費用的相關規定(2/3)(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四)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價外費用的相關規定(2/3)(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價外費用的相關規定(3/3)稅法規定的原則:

凡隨同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因為,無論銷售方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必須計算銷項稅額。但是,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將導致購貨方無法抵扣進項稅額。因此,應盡可能地將價外費用并入銷售價格之內。價外費用的相關規定(3/3)稅法規定的原則:2.特殊情況下銷售額的確定(1)包裝物押金

(2)商業折扣方式銷售(3)以舊換新銷售(4)還本銷售(5)以物易物銷售(非貨幣性資產交換)(6)視同銷售行為2.特殊情況下銷售額的確定(1)包裝物押金(1)包裝物押金

一般貨物銷售收取的包裝物押金:1)單獨入賬;2)時間在1年內,3)又未過期的,

不并入銷售額計算增值稅。

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銷售除啤酒、黃酒以外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計算增值稅。(1)包裝物押金一般貨物銷售收取的包裝物押金:(2)商業折扣方式銷售(2)商業折扣方式銷售銷售折扣有政策、籌劃不當成逃稅案例背景:A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稱A公司)是江南一家水泥生產企業。為了擴大市場占有率,A企業運用了一系列促銷手段,取得了顯著成效。2010年是該企業成立以來效益最好的年份,實現銷售額60438萬元,利潤為15020萬元。為此,該企業的銷售部受到董事會的重金獎勵。銷售折扣有政策、籌劃不當成逃稅案例背景:稅收籌劃故事2011年6月18日,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對A公司2010年度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在對企業的銷售費用進行檢查時,稅務檢查人員發現企業會計人員將銷售折扣通過“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賬戶反映,2010年度共支付現金折扣450萬元,實物折扣58萬元,年末貸方余額65.8萬元。為什么“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賬戶會出現貸方余額呢?稅收籌劃故事2011年6月18日,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對A公司的籌劃行為經進一步核實,稅務檢查人員發現,A公司采取預提方式核算銷售折扣和折讓,銷售水泥時,按銷售收入的3%計提折扣。賬務處理為:借記“產品銷售收入”,貸記“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并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反映銷售收入與折扣額)。然后按年(季、月)考核各銷售商業績,支付現金折扣。賬務處理為:借記“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所有現金折扣均憑收條支付)。“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的年末貸方余額為尚未支付給銷售商的現金折扣。A公司的稅收籌劃行為存在那些瑕疵?分別從增值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的角度來考慮,也涉及營業稅法。A公司的籌劃行為經進一步核實,稅務檢查人員發現,A公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

實際發生的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

合理的支出,

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秾嵤l例》

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所得稅方面存在的誤區1.“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賬戶貸方余額65.8萬元,造成企業少申報收入65.8萬元,屬于逃避納稅行為;2.從性質上看,A公司實際支付給銷售商的3%折扣(450萬元),是A公司考核代理商的具體銷售業績后而給予的一種獎勵,是一種銷售返利或回扣?!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472號)第二款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稅前列支?!彼裕珹公司實際支付的折扣額也不得從銷售收入中扣除。(盡管企業認為支付的款項屬于銷售折扣)。3.實物折扣58萬元。按照現行稅法,這些貨物應按“贈送他人”處理,不但不能抵減收入,而且還應計入銷售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所得稅方面存在的誤區1.“產品銷售折扣與折讓”賬戶貸方余增值稅方面存在的誤區1.實物不能作為銷售折扣或折讓。根據相關稅法的規定,折扣銷售僅限于對貨物的價格折扣。A公司支付給銷售商的58萬元貨物應作為“贈送他人”處理,按市場銷售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2.根據相關財務制度規定,銷售折扣也叫現金折扣。在我國銷售方給予購貨方現金折扣的情形不是很多。

本案例中,A公司按銷售額3%支付現金給銷售商,在增值稅法方面應被認定為平銷返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平銷行為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67號),銷售商還應該按照收到的返利金額沖減當期的進項稅額。

增值稅方面存在的誤區1.實物不能作為銷售折扣或折讓案例結論1.從目前我國的稅法規定來看,A公司是可以在不損害自身稅收利益的前提下給予銷售方銷售折讓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能夠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意味著,A公司可以抵減增值稅銷項稅額,但是,銷售方也得抵減進項稅額。2.A公司不能考慮給予銷售方貨物折扣。案例結論1.從目前我國的稅法規定來看,A公司是可以(3)以舊換新銷售以舊換新銷售,按新貨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的收購價格。但對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4)還本銷售還本銷售,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5)以物易物銷售雙方分別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貨物的合法票據作為抵扣依據,計算進項額。(3)以舊換新銷售以舊換新銷售,按新貨的同期銷售價格(6)視同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行為,是指企業發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行為后,財務會計對此不一定作為銷售業務核算,不一定確認會計收入,而稅法規定視同銷售實現,要求計算銷售額或營業額,并計算應交稅費。(6)視同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行為,是指企業發生特定的提第2章-增值稅稅務籌劃課件P.61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或銷售代銷貨物代銷,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銷售委托方的貨物,并收取手續費的經營活動。代銷通常有兩種方式:視同買斷方式;收取手續費方式P.61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代銷、銷售代銷商品的增值稅處理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代銷中的委托方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①、收到代銷清單或代銷款二者之中的較早者。②、若均未收到,則于發貨后的180天繳納增值稅。銷售代銷貨物——代銷中的受托方★視同買斷①、售出時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②、按實際售價計算銷項稅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收取手續費方式

受托方收取的代銷手續費,應按“服務業”稅目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P.61【案例2-28】,比較采用買斷方式的稅收差異。代銷、銷售代銷商品的增值稅處理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銷售返利或平銷返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平銷行為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67號近期以來,在商業經營活動中出現了大量平銷行為,即生產企業以商業企業經銷價或高于商業企業經銷價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商業企業,商業企業再以進貨成本或低于進貨成本的價格進行銷售,生產企業則以返還利潤等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損失。據調查,在平銷活動中,生產企業彌補商業企業進銷差價損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生產企業通過返還資金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損失,如有的對商業企業返還利潤,有的向商業企業投資等。二是生產企業通過贈送實物或以實物投資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損失。已發現有些生產企業贈送實物或商業企業進銷此類實物不開發票、不記賬,以此來達到偷稅的目的。目前,平銷行為基本上發生在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之間,但有可能進一步在生產企業與生產企業之間、商業企業與商業企業之間的經營活動中出現。平銷行為不僅造成地區間增值稅收入非正常轉移,而且具有偷、避稅因素,給國家財政收入造成損失。銷售返利或平銷返利《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平銷行為征收增值銷售返利或平銷返利增值稅處理

為堵塞稅收漏洞,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和有利于各地區完成增值稅收入任務,現就平銷行為中有關增值稅問題規定如下: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論是否有平銷行為,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均應依所購貨物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金,并從其取得返還資金當期的進項稅金中予以沖減。應沖減的進項稅金計算公式如下: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接受返利方的稅務處理。銷售返利或平銷返利增值稅處理為堵塞稅收漏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

一、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則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一)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征收營業稅。(二)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征收營業稅。二、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三、應沖減進項稅金的計算公式調整為: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

近接部分地區詢問,因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納稅人發生的銷售折扣或折讓行為應如何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經研究,明確如下: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锝o予返利、折讓方的稅務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代銷業務例題

某大型超市(一般納稅人)為甲公司代銷貨物,按實際含稅銷售額以5%收取手續費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該超市代銷業務應納增值稅為:

含稅銷售額=5000÷5%=100000(元)銷售額=100000÷(1+17%)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00÷(1+17%)]×17%

=14530(元)

應繳營業稅=5000×5%=250(元)營業稅為價內稅,對供貨商和超市來說,有節稅的可能嗎?代銷業務例題某大型超市(一般納稅人)為甲公司代銷貨物代銷業務例題分析作業1:編制二種商業模式下各個環節的會計分錄。代銷業務例題分析作業1:編制二種商業模式下各個環節的會計分錄2)將貨物移至異地另一機構用于銷售(了解)該項規定的適用對象: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縣(市)的其他機構用于銷售的,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行為界定:國稅發【1998】137號《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轉移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規定:貨物移至異地另一機構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①向購貨方開具發票;②向購貨方收取貨款。2)將貨物移至異地另一機構用于銷售(了解)該項規定的3)產品或外購商品(應為貨物)用于對外投資企業用貨物對外投資時,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稅額計入投資方的銷項稅額,接受投資方視同購入作為進項稅額。3)產品或外購商品(應為貨物)用于對外投資企業用貨物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28號)一、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增值稅法:企業將自產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在分支機構之間轉移視同銷售貨物。應繳增值稅)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二)用于交際應酬;(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對外捐贈;(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增值稅法:企業將外購貨物用于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貨物。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三、企業發生本通知第二條規定情形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增值稅法:對于視同銷售的貨物,外購貨物也按市場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三、企業發生本通知第二條規定情形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產品或外購商品對外投資P.64【案例2-30】稅務處理:視同銷售,按市場價格確定銷項稅額。會計處理:有二種(1)作銷售處理—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換入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與稅務處理規定一致。(2)不作銷售處理—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不一致,增值稅按稅務處理規定執行,會計處理應反映稅務處理的結果?!飭栴}:假設紅豆公司換入的資產也是存貨,并取得了A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在1)的情況下,會計處理有何不同。

2.在2)的情況下,應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或外購商品對外投資P.64【案例2-30】稅務處理:4)產品對內用于在建工程、職工福利此處在建工程是指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不動產、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職工福利的固定資產。P.64【案例2-33】、【案例2-34】問題:這二個案例的會計處理有什么問題嗎?4)產品對內用于在建工程、職工福利此處在建工程是指增產品用于在建工程、職工福利(1)會計處理產品用于在建工程與用于職工福利,二者具有本質區別。

1)用于在建工程屬于貨物在(會計)主體內的轉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確認收入,僅按成本結轉。

2)用于職工福利,相關貨物已轉移至主體之外,屬于交易。①、將自產產品用于職工福利,實質是銷售貨物同時支付職工薪酬;②、將外購貨物用于職工福利,實質是用外購貨物支付職工薪酬(主體本身沒有發生銷售業務)。(2)增值稅的處理二種情況都屬于將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在增值稅抵扣環節之外的項目)。①、如果是外購貨物,則進項稅不得抵扣(如果前期已抵扣,則作進項稅轉出處理)。②、如果是自產貨物,則視同銷售(稅法規定),確認銷項稅額。產品用于在建工程、職工福利(1)會計處理5)應稅服務的會計處理P.68【例2-35】、【例2-36】5)應稅服務的會計處理P.68【例2-35】、【例2-363.混業經營《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P.38【例2-1】3.混業經營《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2.2.2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服務所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為增值稅的進項稅額,但不是納稅人支付的所有進項稅額都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服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或者在生產過程中發生非正常損失等情況,其支付的進項稅額就不能從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抵扣。如果前期已抵扣,則應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轉出。★如果違犯規定,將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就按偷稅論處。2.2.2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1.進項稅額的一般規定(1)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財稅[2013]37號)文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1.進項稅額的一般規定(1)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1)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按照規定繳納的煙葉稅。(1)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1)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四)接受鐵路運輸服務,按照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包括鐵路臨管線及鐵路專線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五)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以下稱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取得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額。(1)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四)接受鐵路運輸服務,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第二十三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和稅收繳款憑證。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第二十三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2)進項稅額抵扣時限規定

國稅函【2009】617號文: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進項稅額抵扣時限規定國稅函【2009】617號(3)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外購貨物)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2)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

3)與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其相關的交通運輸業服務。

4)與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其相關的交通運輸業服務?!锛{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不得抵扣情形的: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3)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外購貨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的二種情形(1)購入貨物時即已經知道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例:A公司2014年2月購入一批貨物用于發放職工福利購買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則購買貨物時的會計處理為: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117000

貸:銀行存款117000

(2)以前期間購入的存貨用于職工福利,增值稅也申報抵扣銷項稅額。接上例,假設A公司2014年用于發放職工福利的貨物是以前期間購入的,增值稅已申報抵扣,則在發放貨物時,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117000

貸:存貨—XX1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000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的二種情形(1)購入貨物時即已經(4)進項稅額的其他情形

(1)我國采用購進扣稅法,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為借方余額),不足抵扣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2)進貨退出或折讓,從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3)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如果事后改變用途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或發生非正常損失等,應將該進項稅額從改變用途當期發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進項稅額轉出);

(4)向供貨方取得的返還收入,應沖減收到當期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沖減當期進項稅額=【返還資金÷(1+購貨增值稅率)】×購貨增值稅率P.41【例2-2】(4)進項稅額的其他情形(1)我國采用購進扣稅法,當2.特殊情況的進項稅額(1)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2)接受境外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3)委托加工貨物的進項稅額2.特殊情況的進項稅額(1)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1)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1)申報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境內的貨物,均應繳納增值稅;2)進口貨物適用稅率為17%或13%,與納稅人規模無關;3)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能否抵扣,取決于貨物進口后的用途。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其進口環節已納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用于非生產性的工程或用于福利項目等固定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應計入其成本,不允許抵扣。(1)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1)申報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1)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4)納稅人進口貨物,應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在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不得抵扣發生在我國境外的任何稅金。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到岸價包括貨價、加上貨物運抵我國關境輸入地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1)進口貨物增值稅的計算4)納稅人進口貨物,應P.43【例2-4】某工業企業進口一輛小轎車自用,到岸價10000美元,假設關稅25%,消費稅5%,匯率1:6.2,計算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注意計算順序:(1)關稅=10000×6.2×25%=15500(元)(2)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為價內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

=(62000+15500)÷(1–5%)

=81578.95(元)

應納消費稅=81578.95×5%=4078.95(元)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62000+15500+4078.95=81578.95(元)應納增值稅=81578.95×17%=13868.42

注:2013年8月1日起,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等繳納的增值稅,也允許抵扣。P.43【例2-4】某工業企業進口一輛小轎車自(2)接受境外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從稅務機關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時,應當:1)出具書面合同;2)付款證明;3)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否則,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劾U義務人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2)接受境外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P.44【例2-5】某航空公司準備建造2號航站樓,航站樓設計服務面向國際招標,英國A公司中標。航空公司支付英國A公司設計費共計106萬元。計算航空公司應代扣代繳增值稅。解析:設計服務屬于現代服務業,適用稅率6%應扣繳增值稅=【106÷(1+6%)】×6%=6(萬元)P.44【例2-5】某航空公司準備建造2號航站樓(3)委托加工貨物的進項稅額符合條件的受托加工業務,以收取的加工費和代墊的輔助材料費作為計稅基礎,按照17%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作為計稅基礎數的加工費是指委托方支付給受托方的全部款項,包括加工費和輔助材料費。P.44【例2-6】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服裝,A公司提供布料,價值5000元,加工服裝50件,B公司收取不含稅加工費60元/件,代墊輔助材料不含稅價2000元。B公司向A公司收款時,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價為60×50+2000=5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17%=850(元)A公司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50元。(3)委托加工貨物的進項稅額符合條件的受托加工業務,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秾嵤┘殑t》第二十五條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不可抵扣進項稅會計處理方法(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1.購入貨物時即進行賬務處理。P.56【案例2-20】

假設購入時即作為工程物資入賬,則會計分錄為:借:工程物資409500

貸:應付賬款—XX409500

工程領用時即不必作進項稅轉出處理。

2.購入時確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正常程序抵扣,項目領用時作進項稅轉出處理。不可抵扣進項稅會計處理方法(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作業-2紅豆公司2013年6月發生以下業務:(1)將一批產成品共600件用于職工福利,該批產成品成本為20萬元,市場銷售價格30萬元。分配情況如下:生產車間工人500件,建造固定資產的員工20件,管理人員80件;(2)外購一批保暖內衣作為職工福利發放給生產工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格為20萬元,增值稅額3.4萬元;(3)將公司一批自產產品用于裝修新廠房,該批產品成本為10萬元,市場銷售價格為15萬元;(4)維修機器設備耗用以前期間購入的材料2萬元,該批材料的進項稅額以前月份已抵扣;(5)建造一臺用于生產經營的機器設備領用以前期間購入的材料10萬元,該批材料的進項稅額以前月份已抵扣。領用自產產品成本5萬元,市場銷售價格8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對上述事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編制相關會計分錄)思考:1)你能將稅務會計從(普通的財務)會計中區別出來嗎?

2)以上事例有無稅務籌劃的可能?作業-2紅豆公司2013年6月發生以下業務: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總結對于進項稅的管控是整個增值稅管控的核心。(1)管好(可以抵扣進項稅的)發票即是管好“增值稅”(2)發票對應的各種諸如辦公用品、水電油耗等零散購進所包含的進項稅額是否得到有效抵扣體現了企業增值稅管控的力度;(3)對進項稅額最終抵扣的控制,同樣體現了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4)“視同銷售”以及“進項稅額轉出”的處理,也是企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總結對于進項稅的管控是整個增值稅管控的2.2.3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1)當期是指稅務機關依照規定對納稅人確定的納稅期限。只有在納稅期限內實際發生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才是法定的當期進項稅額和當期銷項稅額;(2)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3)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稅額,應從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但無論扣減銷項稅額還是扣減進項稅額,都應有合法的票據作為依據。2.2.3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算格式作業3:將P.44【案例2-7】中各業務事項的增值稅影響額填入上表,作業2的事項也接著順序編號填入表內,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格式2.2稅務籌劃要點1.混合銷售2.兼營3.納稅人類型(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4.出口貨物“免、抵、退”稅政策(了解)5.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6.稅收優惠7.案例分析2.2稅務籌劃要點1.混合銷售1.混合銷售實施條例第五條: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本條第一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混合銷售定義的關鍵是:提供貨物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完成一項銷售行為的必盡義務。

實踐中較常見的情形是:(1)銷售貨物并提供運輸服務;(2)銷售貨物提供(建筑業)安裝勞務。1.混合銷售實施條例第五條: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混合銷售的增值稅處理區分納稅人性質進行不同的稅務處理:1.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2.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應繳納營業稅)本條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旌箱N售的增值稅處理區分納稅人性質進行不同的稅務處理:實施細則第二十條:混合銷售行為依照本細則第五條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的,該混合銷售行為所涉及的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所用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符合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實施細則第二十條:混合銷售行為依照本細則第五條規定應當繳納增細則第六條的規定第六條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一)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細則第六條的規定第六條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作業4-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生產鋼構產品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1年10月甲公司與另一增值稅納稅人乙公司達成一項合同,為乙公司建造一棟廠房,其中鋼構產品金額為500萬元,建筑安裝費為100萬元。簽訂總承包合同時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增加合同總金額中建筑業勞務金額的比例。

1)如何解釋這樣的要求?

2)如何評價該行為?作業4-案例分析甲公司是一家生產鋼構產品同時提供建筑2.兼營(二種情況)(1)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條例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1)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2)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2.兼營(二種情況)(1)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2)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免稅項目)實施細則第七條: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

1)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

2)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2)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免稅項目)實施細則第七條:納稅3)進項稅的處理《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第二十七條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免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除外),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3)進項稅的處理《實施細則》例題—兼營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范圍為面粉、掛面加工銷售,主要銷售產品為自產面粉、掛面銷售,外購面粉的直接銷售。2012年10月,該企業銷售收入總額為333.88萬元,其中征稅貨物銷售額為299.09萬元,飼料等免稅產品銷售收入34.78萬元,進項稅額合計41.51萬元。甲公司無法劃分因銷售免稅產品而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問題:根據以上信息能否計算出甲公司2012年10月應繳納的增值稅額。例題—兼營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范圍為面粉、例題分析分析:1.業務性質:兼營(低稅率產品和免稅產品)2.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41.51萬元3.當期銷項稅額:299.09×13%=38.88(萬元)4.當期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41.51×34.78/333.88=4.31(萬元)5.當期應納稅額=38.88-(41.51-4.31)=1.67(萬元)例題分析分析:4.納稅人類型一、小規模納稅人(1)按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本期含稅銷售額/1.03)×3%

(2)進項稅不得抵扣;(3)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一般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本期銷項稅額–

本期進項稅額4.納稅人類型一、小規模納稅人比較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影響分析方法:區分相關成本/相關收入。相關成本/相關收入,是指二個方案之間存在差異的成本/收入項目。企業的實際成本/收入會隨著方案選擇不同存在差別。不相關成本/收入,是指對于備選方案來說沒有差別的成本/收入項目。例如,P.79,對于供貨商的選擇,存在二個方案。對于二個方案來說,銷售額不變,所得稅率不變,因此,銷售額和所得稅對于決策(方案選擇)來說就是不相關收入/成本,是決策時無需考慮的因素。只有購貨成本和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是相關成本,是決策必須考慮的:選擇成本較小的方案。比較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影響分析方法:區如何比較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假設采購成本是10000元,考慮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采購成本是:10000-10000×17%×(7%+3%)=9830(元)假設,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采購只取得普通發票,則采購價格不應超過9830元。也意味著,折扣率=(9830/11700)×100%=84.02%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假設含稅價格是X,對采購方的實際成本為:X-【X/(1+3%)】×3%×(1+10%)同理,設該成本等于9830,可以得到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采購的含稅金額不應高于10154.39元,折扣率為86.79%。按此價格銷售,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收入是多少?如何比較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假設采購成本是10000如何比較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收入(不含稅收入)=10154.39/(1+3%)=9858.63(元)一般納稅人的實際收入=10000元。

★分析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時,一般納稅人相對于小規模納稅人的競爭優勢。能否認為購買方支付相同成本的情況下,一般納稅人會比小規模納稅人的凈收入高141.37元?如何比較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收入(不含稅收入)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影響案例:小規模納稅人A和一般納稅人B從一般納稅人C購入含稅價格為2.34元的產品,并且都以零售價2.5元的價格銷售出去。分別計算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毛利額。小規模納稅人A的毛利潤

=2.5-(2.5/1.03)×3%-2.34=0.0872(元)一般納稅人B的毛利潤

=2.5-(2.5/1.17)×17%-2=0.1368(元)問題:產品銷售毛利率是多少時,小規模納稅人有稅收優勢?涉及零售或購貨人增值稅不得抵扣的情況,以含稅銷售額相等為前提,分析不同納稅人的差別。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影響案例:9.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政策(1)如何理解“免、抵、退”

《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以上“境內”的含義是指,銷售的貨物或服務是在“境內”消費掉的,如果銷售的貨物或服務發生在境外,則不應承擔我國政府征收的增值稅負。境外消費者負擔境外稅收管轄地政府征收的增值稅負。這是貨物在國際間流動增值稅處理的一般原則。因此,當貨物離開一個稅收管轄地時,管轄地稅收當局通常會全額退還對于該批已征收的全部增值稅。當貨物進入一個新的稅收管轄地時,該管轄地稅收當局會重新征收增值稅,即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出口地稅收管轄當局退還已征收全部增值稅的稅收措施是對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

《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9.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政策(1)如何理解“免出口貨物“免、抵、退”稅政策(2)增值稅的另一個特征是,在增值稅抵扣鏈條中的納稅義務人實質上是承擔增值稅代收代繳義務:銷售貨物時,向購貨方收取銷項稅(采購時也必須支付進項稅)。

1)在納稅期內,當收到的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時,多余部分上交給國家;

2)在納稅期內,如果收到的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時,國家也應該將多交的增值稅退還給企業,以免造成企業的資金占用。(3)在我國,第一,出口貨物沒有實行完全的零稅率,國家對很多種類的出口貨物設立了小于17%的退稅率,意味著國家對出口貨物也征收了增值稅;第二,如果企業沒有出口銷售,在以上第2種情況下,國家也不退還企業多交的增值稅。因此,產生了我國特有的出口貨物“免、抵、退”政策。出口貨物“免、抵、退”稅政策(2)增值稅的另一個特征是,在增(4)“免、抵、退”稅政策的內在邏輯1)免,是指對出口貨物實現“免稅”,注意不應稱為零稅率,但其實質也與境內銷售貨物的免稅不同。

2)抵,由于出口貨物實現免稅,出口企業無法收到銷項稅,出口貨物的進項稅失去了抵減對象。因而允許使用這部分進項稅抵減國內銷售的銷項稅。當稅法規定低于17%的退稅率時,例如退稅率為9%,其含義是對出口貨物征收8%(17%-9%)的銷項稅,而稅法將之稱為“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出口貨物銷售額–

免征購進原材料價格)×(征稅率-退稅率)(4)“免、抵、退”稅政策的內在邏輯1)免,是指對出(4)“免、抵、退”稅政策的內在邏輯在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時,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作為當期進項稅額的抵減項,因此,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1)若計算出的應納稅額為正數,為當月應上交國家的稅額,表明出口企業當月不存在出口退稅。

2)若計算出的應納稅額為負數,則形成負數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小于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此時的負數應為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的金額;二是內銷貨物本身的銷項稅額小于其進項稅額,這部分的負數值應留到下期繼續抵扣,即以上公式中的“上期留抵稅額”。(4)“免、抵、退”稅政策的內在邏輯在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時,不(4)“免、抵、退”稅政策的內在邏輯3)退當應納稅額為負數時,則需要計算應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的金額。

①、首先計算“應退稅額”。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銷售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退稅率②、將“應納稅額”與“應退稅額”比較,退二者之中的較小者?!锂攽{稅額(借方余額)小于應退稅額時,應退金額為應納稅額,二者的差異為“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可理解其為未來期間申請退稅的額度。見P.70情況二、三的會計處理。(4)“免、抵、退”稅政策的內在邏輯3)退(5)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會計處理1)“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的會計處理作進項稅轉出,確認為銷售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XX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XX2)退稅額的處理作進項稅轉出處理,確認應收退稅款(不影響損益)借:其它應收款—應收退稅款XX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XXP.65-66【案例2-32】(5)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會計處理1)“不得免9.增值稅優惠政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方式:直接減免增值稅、先征后返、即征即退(1)直接減免增值稅應該是直接減免當期應交的增值稅。

P.71【案例2-39】可能有問題?(2)先征后返、即征即退計繳稅款時按正常程序處理,計算當期應交增值稅。

1)繳納增值稅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XX

貸:銀行存款XX2)收到返還稅款時借:銀行存款XX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XX9.增值稅優惠政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方式:直接減免增值稅、先10.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1)專用發票的基本內容(2)專用發票的使用(3)退貨或折讓及開票有誤的處理(4)對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5)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作業5:查資料,簡述企業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步驟。10.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1)專用發票的基本內容2010年注會考試—稅法綜合題(12分)1.經營狀況某有機化肥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生產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該企業所生產化肥既作為最終消費品直接銷售給農業生產者,又作為原材料銷售給其他化工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假定銷售給農業生產者和其他化工企業的比例為3:7,每噸化肥的不含稅售價為2500元、成本為1755元(含從“進項稅額轉出”轉入的255元)。該企業生產化肥的原材料均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近日,該企業的總經理與甲會計師事務所某注冊會計師會談,期間討論了是否放棄所享受的增值稅免稅優惠的問題。為提請董事會討論這一問題并作出決策,該總經理發了一封電子郵件,請該注冊會計師就一些問題給予回答。2010年注會考試—稅法綜合題(12分)1.經營狀況2.增值稅稅收問題—主要問題(1)對銷售給農業生產者和化工企業的化肥,放棄免稅優惠與享受免稅優惠相比,增值稅的計算有何區別?(2)以100噸化肥(30噸售給農業生產者,70噸售給化工企業)為例,分別計算免稅銷售、放棄免稅銷售情況下這l00噸化肥的毛利潤,從而得出放棄免稅銷售是否更為有利?(說明:因農業生產者為非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后,為不增加農民負擔,銷售給農業生產者的化肥含稅售價仍為2500元/噸,銷售給化工企業的不含稅售價為2500元/噸。國家對銷售給農民的化肥實行限價政策)(3)假定銷售給農業生產者的化肥含稅售價仍為2500元/噸,銷售給化工企業的不含稅售價為2500元/噸,以銷售總量100噸為例,請計算對農業生產者的銷量超過多少時,放棄免稅將對企業不利?2.增值稅稅收問題—主要問題(1)對銷售給農業生產者和化工3.征收管理問題(4)如放棄免稅有利,可以隨時申請放棄免稅嗎?(5)如申請放棄免稅,需要履行審批手續還是備案手續?(6)如申請放棄免稅獲準后,將來可隨時再申請免稅嗎?有怎樣的限定條件?(7)如申請放棄免稅獲準后,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8)可否選擇僅就銷售給化工企業的化肥放棄免稅?(9)如申請放棄免稅獲準后,以前購進原材料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要求:假定你為該注冊會計師,請書面回答該總經理的以上問題。(涉及計算的,請列明計算步驟。)3.征收管理問題(4)如放棄免稅有利,可以隨時申請放棄免稅參考答案(2)免稅與非免稅銷售的比較1)免稅銷售30噸銷售給農業生產者毛利是(2500-1755)×30=22350元。70噸銷售給化工企業,毛利是(2500-1755)×70=52150元。毛利共是22350+52150=74500元。2)放棄免稅銷售,

30噸銷售給農業生產者毛利是(2500/1.13-1500)×30=21371.68元。70噸銷售給化工企業,毛利是(2500-1500)×70=70000元。毛利共是21371.68+70000=91371.68(元)所以放棄免稅銷售更為有利。參考答案(2)免稅與非免稅銷售的比較平衡點技術示例(3)設對農業生產者的銷量是X時,二種稅收地位的毛利額相等。(2500-1755)×100=(2500/1.13-1500)×X+(2500-1500)×(100-X)

X=88.66噸當對農業生產者的銷量超過88.66噸時,放棄免稅將對企業不利。平衡點技術示例(3)設對農業生產者的銷量是X時,二種稅收地位本章注意事項分析不同稅務處理的影響,一般情況下都是在給定經營條件的情況下,分析它們對企業毛利(或者)利潤的影響。要求:掌握講解過的案例,自主完成作業。重點掌握:1.我國增值稅法對“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是如何進行稅務處理的。2.銷售方簽訂總承包合同時提出增加合同總金額中建筑業勞務金額的比例,如何解釋這樣的要求?如何評價該行為?3.視同銷售與不可抵扣的進項稅的情形。本章注意事項分析不同稅務處理的影響,一般情況下都是在第2章增值稅的稅收籌劃2.1增值稅的征稅對象(范圍)和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簡稱“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第2章增值稅的稅收籌劃2.1增值稅的征稅對象(范圍)和納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目的應當繳納營業稅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統稱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征稅對象(的特殊考慮)注意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差別流轉過程中的增值稅不構成貨物的成本(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增值稅稅負);營業稅是價內稅,構成產品成本。流轉環節增加,稅負增加。流轉過程中繳納那種流轉稅比較有利取決于下個流程的增值稅是否可以抵扣。下個流程的增值稅不可以抵扣,則本環節收取的增值稅構成了下個環節的成本;如果可以抵扣則不構成成本。征稅對象(的特殊考慮)注意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差別營改增政策與實施2011-11-16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

2013-5-2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附件2: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附件3: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附件4: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營改增政策與實施2011-11-162.1.3稅率和征收率(P.31-32)財稅[2013]37號文:第十二條增值稅稅率:(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第十三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暫行條例》1.基本稅率17%:適用于一般納稅人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2.13%稅率,適用于農產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P.32,征收率的特殊規定。2.1.3稅率和征收率(P.31-32)財稅[2013]3問題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B公司提供的運輸服務。問題:

(1)在保持B公司運費凈收入不變的情況下,B公司(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執行“營改增”政策對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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