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第二階段沖刺訓練題含答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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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頁碼44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第二階段沖刺訓練題含答案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王某為購買出租車向甲銀行貸款5萬元,并以該出租車設定了抵押,并辦理了登記。在春節期間,因下雪路滑,王某不慎出了車禍,乘客受傷,車輛也遭受嚴重損失,由乙修理廠修理,共花費修理費5000元。由于車輛受損,無法營運,王某不但無力償還已到期的貸款,而且連支付修理費的能力都沒有。甲銀行得知后,要求實現抵押權,不料乙廠不同意。為此,發生糾紛。經查,出租車拍賣所得4萬元。該4萬元應如何分配?()A、甲銀行獲得全部4萬元B、甲銀行獲得3.5萬元,乙廠5000元C、甲銀行獲得3.75萬元,乙廠2500元D、由王某決定如何分配【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物權法》第239條的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所以該車的拍賣款應先支付乙修理廠的修理費5000元,余款再償付甲銀行貸款。2、某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為人民幣1.5億元,擬申請其首次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該公司的下列情況中,哪一項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的法定條件?A、該債券的期限為2年B、該債券的累計發行額為人民幣8000萬元C、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D、該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參考答案】:B【解析】:第五十七條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三)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于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3、下列關于財產保全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財產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B、訴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關系人在10日內未起訴的,財產保全措施應解除C、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D、人民法院根據申請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請人的錯誤而導致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而受損失的,申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故A選項說法正確。《民事訴訟法》第93條第1、3款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B選項情形下期間為15日,所以B選項說法不正確,C選項說法正確。《民事訴訟法》第96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故D選項說法正確。本題正確答案為B。4、在CIF價格條件下,貨物的風險和費用自轉移給買方。A、貨物交給承運人時起B、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后C、貨物到達目的港時起D、賣方將貨物的單據交付給買方之時【參考答案】:B5、被告人張某系退伍軍人,被告人趙某系現役軍人。張某曾在服役期間伙同趙某犯有搶劫罪。關于該案的審判管轄,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A、應當由軍事法院一并管轄B、應當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轄C、被告人張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人趙某由軍事法院管轄D、應當先由軍事法院一并管轄,然后再把被告人張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轄【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刑訴解釋》第20條。所謂專門管轄,是指專門人民法院與普通人民法院之間,各種專門人民法院之間以及各專門人民法院系統內部在第一審刑事案件受理范圍上的分工。我國已經建立的具有刑事管轄權的專門法院有軍事法院和鐵路運輸法院。本題考查的是軍事法院的管轄權問題。6、鄭某訴劉某離婚一案,一審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鄭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判決離婚。二審法院采取以下何種做法是正確的?A、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另案解決B、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一并判決C、在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通過調解解決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D、只對離婚事項作出判決,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發回重審【參考答案】:C【知識點】離婚案件的二審程序。【解析】:《民訴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故答案應為C項。此外,第182條(一審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未作審理判決的二審如何處理)、第183條(必須參加訴訟當事人未參加)、第184條(原審原告增加獨立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反訴二審如何處理)也是非常重要的考查點7、何經理為了銷售本公司經營的醫療器械,安排公司監事劉某在與某市立醫院聯系銷售業務過程中,按銷售金額25%的比例給醫院四位正、副院長回扣共計25萬余元。本案中,該公司提供回扣的行為構成何罪?()。A、行賄罪B、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C、單位行賄罪D、對單位行賄罪【參考答案】:C8、某甲喪夫,與婆婆生活在一起,精心照料婆婆的起居生活。甲有二子乙、丙,婆婆仍有兩個子女丁、戊,但沒有生活在其身邊。婆婆去世后。留下8萬元遺產,沒有遺囑,則關于遺產分割應?A、乙丙丁戊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各繼承2萬元B、甲乙丙丁戊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各繼承1萬元C、甲丁戊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各繼承1/3D、甲丁戊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乙丙為代位繼承人,甲丁戊各繼承2萬元,乙丙備繼承1萬元【參考答案】:D【解析】:詳見《繼承法》第11,12條。9、甲公司(中方)與某國乙公司(外方)擬在深圳共同設立一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某律師受聘為雙方起草一份《合作經營合同》。該律師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條款違反了我國法律規定?A、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轉讓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B、合作企業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中方擔任,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由外方擔任C、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只能設在中國境內D、合作企業的利潤先由外方收回投資本息,在合作期滿時企業固定資產歸中方所有【參考答案】:B【解析】:答案:B應當是雙方協商出任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人選,一方出任正職,另一方就應當出任副職。《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十二條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會的董事長、聯合管理機構的主任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副主任。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可以決定任命或者聘請總經理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總經理對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負責。10、下列關于證據的說法,錯誤的一項是:A、甲乙借款糾紛一案中,甲向法院提供的乙跟他商量借錢事宜的一封親筆信,該信是間接證據B、李某訴張某侵權損害賠償一案中,李某出示的自己被侵害時傷口的照片,該照片屬于原始證據C、張三訴李四房屋租賃糾紛一案中,張三要求李四支付房租,李四提出張三未盡修繕房屋義務而使自己的財物受損的證據,主張給予賠償,該證據屬于反證D、在繼承糾紛中,小王出示的一份遺囑,證明其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該遺囑屬于書證【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證據與證明對象的關系即證據是否能夠單獨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可以將證據劃分為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系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A選項中,商量借款的親筆信不能直接證明借款的事實,只是和其他證據共同證明案件事實。所以,該證據是間接證據。A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根據證據是否源于案件事實劃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原始證據,就是直接來源于案件客觀事實的證據,即人們通常所說的“第一手材料”。B選項中,照片是對于傷口信息的固定,是源于案件的客觀事實,并沒有經過加工處理,而只是直接的反應事實。所以,該證據是原始證據。B選項正確,不應當選。本證與反證的分類根據是證據與證明責任承擔者的關系。反證,是指沒有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提出的為證明對方主張事實不真實的證據。李四提出的證據是為了證明張三未修繕好房屋給自己的財物造成了損失,是對其請求損害賠償的主張負舉證責任的,提出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該證據是本證,而不是反證。C選項錯誤,應當選。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D選項中,小王出示的遺囑是通過遺囑的文字內容證明自己具有繼承其父親遺產的權利。所以,該遺囑屬于書證。D選項正確,不應當選。11、簡陽網絡公司向某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了企業財產保險,在保險期間內,簡陽網絡公司因雷擊引起火災,公司的辦公設備價值人民幣50萬元。但簡陽網絡公司為了獲取更多的保險賠償金,向某財產保險公司申報公司的辦公設備價值70萬元人民幣,后被某財產保險公司查出。某財產保險公司下列措施中不正確的有()A、因簡陽網絡公司有騙取保險賠償金的欺詐行為,所以對其不予賠償B、僅賠償簡陽網絡公司的實際損失,對其虛報的部分不予賠償C、對簡陽網絡公司虛報部分損失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所支出的費用要求該公司進行賠償D、對簡陽網絡公司虛報部分的保險金支付要求退回【參考答案】:A【解析】:《保險法》第27條:“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另有規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依此,BCD項都是可以采取的措施,而A項則是不合法的。12、下列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不得制定規章,應當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B、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收取費用須由法規規章規定C、行政法規應由國務院起草、討論和通過,國務院部門不能成為行政法規的起草單位D、有規章制定權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據法律制定規章【參考答案】:D13、甲為經營電器商品零售的個體工商戶。后甲無意再做下去,即將其門面和營業執照一塊轉讓給乙。乙出賣的電視機質量有缺陷,顧客丙購買后爆炸受傷。試問丙欲起訴商家,應當以誰為被告?A、甲B、乙C、甲和乙D、甲或者乙【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實際經營者與營業執照業主不一致時的共同訴訟。民訴意見第46條規定,“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有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注明登記的字號。”“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據此,C為正確選項。14、下列情形哪一項屬于自首?()A、甲殺人后其父主動報案并將甲送到派出所,甲當即交代了殺人的全部事實和經過B、甲和乙共同貪污之后,主動到檢察機關交代自己的貪污事實,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盜竊之后,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乙曾經詐騙數千元,經查證屬實D、甲給監察局打電話,承認自己收受他人l萬元賄賂,并交代了事情經過,然后出走不知所蹤【參考答案】:A【考點】關于自首的認定與處理【解析】《刑法》第67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A項中甲由親屬陪同到司法機關投案的視為自首;B項中甲除了交代自己的貪污事實,還要交代共犯的犯罪事實才能構成自首;C項中甲向公安機關反映乙曾經詐騙數千元,經查證屬實的行為構成立功,但不是自首;D項中甲雖然有供述行為,但是沒有自動投案,又逃跑的不構成自首。15、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與丙公司談判。甲公司本來并不需要這個合同,但為排擠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條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談判,給丙公司造成了損失。甲公司的行為如何定性?A、欺詐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C、惡意磋商D、正常的商業競爭【參考答案】:C【知識點】締約過失責任。【解析】: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人故意或者過失地違反先合同義務時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丙公司談判,但為排擠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條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談判,給丙公司造成了損失。很顯然這是惡意磋商的行為。16、已經被羈押的被告人王某因為盜竊罪被起訴,某區人民法院一審對其作出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對于王某的處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宣判后將王某立即釋放B、判決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C、判決生效前將王某繼續羈押D、判決生效后將王某釋放【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9條的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應當立即釋放。17、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的部分變更事項,應當報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否則該變更不發生法律效力。作為銀行的法律顧問,你認為下列哪些事項是銀行的自主權,無須報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A、變更銀行注冊名稱、變更注冊資本B、變更銀行總行和分支機構所在地C、變更持有股份總額4%的股東D、調整業務范圍、修改銀行章程【參考答案】:C【解析】:《商業銀行法》第24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一)變更名稱;(二)變更注冊資本;(三)變更總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調整業務范圍;(五)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六)修改章程;(七)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時,應當報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其任職資格。”|學\法\網|由此可知,ABD選項均須報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不當選。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才須報批,而變更持有股份總額4%的股東無須報批,故C選項當選。18、“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這屬于何種沖突規范?A、有條件的選擇性沖突規范B、重疊型沖突規范C、平行適用的雙邊沖突規范D、無條件的選擇性沖突規范【參考答案】:A【解析】:A項指系屬指明的幾種法律處于不同地位,首先運用排在首位的法律,只有該法律無法適用時,才選擇后一順序的法律。19、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末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A、不用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某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B、不得同意該末成年人進行某項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C、可以概括地同意該末成年人進行任何種類的民事活動D、以上說法均不正確【參考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第12條第l款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見,限制行為能力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須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故A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限制行為能力人進行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方為有效,故B選項錯誤.法定代理人如果概括同意該未成年人進行任何種類的民事活動就等于使該末成年人獲得了完全行為能力,從而放棄了自己的法定職責,故不被法律允許,C選項錯誤,本題應選A選項.20、下列有關保障措施的說法正確的是哪項?()A、國內產業受到的損壞的原因必須是由于進口產品數量增加而引起的,進口產品數量的增加是指進口產品數量的絕對增加或者與國內生產相比的相對增加。B、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關稅、數量限制等形式,而臨時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關稅、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C、保障措施應針對正在進口的產品實施,并區分產品的來源國D、保障措施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4年,最長不得超過8年【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保障措施【解析】: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關稅、數量限制等形式是正確的,(《保障措施條例》第19條),但臨時保障措施采取提高關稅的形式,這一點與反傾銷措施不同,臨時反傾銷措施包括:征收臨時反傾銷稅,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所以B錯誤。根據《保障措施條例》第22條的規定,保障措施不得具有歧視性,所以C錯誤。D項關于保障措施的期限不對,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4年,最長不得超過10年,而D項表述為8年,所以錯誤。21、南口縣公安局在對陳某的盜竊案偵查終結時發現陳某另有殺人嫌疑,但此時對陳某的偵查羈押期限已屆滿。鑒于需對該殺人案進行偵查,公安局決定對陳某繼續羈押,并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此時公安局應如何履行法律手續?()。A、報人民檢察院備案B、報經人民檢察院批準C、不必告知人民檢察院D、報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參考答案】:A【解析】《六機關規定》第32條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由公安機關決定,不再經人民檢察院批準。但須報人民檢察院備案,人民檢察院可以進行監督。”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22、甲、乙、丙3人各出資2000元買一條船后,甲欲投資開商店,故想轉讓自己的份額,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原出1500元買下甲的份額,丁知道后愿以2000元買下,丙即表示愿以2000元買下。根據法律規定,甲應將其份額賣給誰?A、乙B、丁C、丙D、丁或丙都可以【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按份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問題。依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本題中,乙只愿出1500元購買甲的份額,不具備同等條件。丁不為按份共有人,不享有優先購買權。故本題選項為C。23、某國有公司出納甲意圖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財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鑰匙和所知道的密碼,而是使用鐵棍將自己保管的保險柜打開并取走現金3萬元。之后,甲偽造作案現場,聲稱失竊。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雖然是國家工作人員,但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應認定為盜竊罪B、甲雖然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但也不屬于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占有,故應認定為侵占罪C、甲將自己基于職務保管的財物據為己有,應成立貪污罪D、甲實際上是通過欺騙手段獲得財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參考答案】:C24、甲(男22周歲)為達到與乙(女,19周歲)結婚的目的,故意隱瞞乙的真實年齡辦理了結婚登記。兩年后,因雙方經常吵架,乙以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為由向法院起訴,請來宣告婚姻無效。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A、以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為由宣告婚姻無效B、對乙的請求不予支持C、宣告婚姻無效,確認為非法同居關系,并予以解除D、認定為可撤銷婚姻,乙可行使撤銷權【參考答案】:B【解析】:無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第8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撤銷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中,甲、乙二人在結婚時因未達法定婚齡而婚姻無效,但是在起訴時已達法定婚齡,婚姻無效情形消失。根據婚姻法解釋本題應選B。25、大學生甲為獲得公務員面試高分,送給面試官乙(某機關領導)2瓶高檔白酒,乙拒絕。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將一塊價值1萬元的金幣放在茶幾上離開。乙不知情。保姆以為乙知道此事,將金幣放入乙的柜子。對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甲的行為成立行賄罪B、乙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C、認定甲構成行賄罪與乙不構成受賄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為成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參考答案】:D【考點】行賄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一種比較少見的行賄行為:在受賄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行賄。根據主客觀相統一原則,甲有行賄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當然構成行賄罪。乙沒有受賄的主觀意圖,本人也沒有受賄的行為,當然不構成受賄罪。所以選項A、B、C都是正確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領導干部的“身邊人”利用對領導干部的影響力,背著領導干部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保姆的行為顯然不成立本罪。26、在國際許可證貿易中,被許可方獲得授權時的使用費用最高的一類許可證協議是:A、獨占許可協議B、獨家許可協議C、普通許可協議D、分許可協議【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許可協議可使用的地域范圍以及使用權范圍的大小,可以將其分為五種:獨占許可協議、排他許可協議(又稱獨家許可協議)、普通許可協議、交叉許可協議、分許可協議。獨占許可協議指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受讓方對受讓的技術擁有獨占的使用權,許可方不能將該技術使用權另行轉讓給第三方,同時許可方也不能在該時間和地域范圍內自行使用該項出讓的技術。|學/法/網|在上述許可協議中,獨占許可協議的使用費最高。故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A。27、以下關于代理民事責任的表述中,錯誤的是?A、委托書授權不明,屬于被代理人有過錯,應當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B、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C、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D、代理人的從事代理行為時有偷稅行為,被代理人知道但沒有阻止,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參考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規定的四種代理連帶責任可以分為三類:委托書授權不明;第三人串通與惡意;違法代理。《民法通則》第65條第三款規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A表述錯誤,是正確答案;《民法通則》第66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BC的表述正確;《民法通則》第67條規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D項表述也正確。28、下列哪一種證據屬于直接證據?A、韓某殺人案,證明被告人到過案發現場的證人證言B、馬某盜竊案,被害人陳某關于犯罪給自己造成物質損害的陳述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電器短路引起的錄像D、吳某投毒案,證明被告人指紋與現場提取的指紋同一的鑒定結論【參考答案】:C29、乙是A市的建材經銷商,因資金周轉困難,便從A市甲處借了50萬元人民幣,購買了一批建材,并銷售給了B市的丙,約定價款為60萬元人民幣,但丙未付款。乙與丙約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來,甲要求乙還錢,乙說因為丙沒有支付貨款,所以無力償還。鑒于此,甲向法院直接起訴丙,要求其支付50萬元,法院受理了甲對丙提起的訴訟,下列關于乙的訴訟地位的何種表述是正確的A、乙在訴訟中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B、乙在訴訟中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C、如果參加訴訟,就處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訴訟中處于共同被告的地位【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代位權訴訟中當事人的地位。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原告、被告雙方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可能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本案中,甲對丙提出代位權訴訟,這時該訴訟的結果直接影響到乙的利益,因此乙對于甲和丙的訴訟來說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此乙應當是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而相應的,答案ACD都錯了。代位權訴訟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一般說來,如果直接以次債務人為被告,那么主債務人應當處于無獨立請求權的訴訟地位。30、下列哪個選項組合對第三人的特征表述是準確的?①第三人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②第三人一般均具原告資格,只是未起訴而已③第三人參加行政訴訟的時間一般為法院一審受理后至終審判決作出前④第三人有類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與類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兩種⑤第三人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之間的利害關系限于直接的利害關系()A、①③④⑤B、①⑤C、①②③D、①③④【參考答案】:D【解析】第三人是指因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通過申請或法院通知形式,參加到訴訟中來的除原告、被告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組織。其特點可以概括為:(1)與本訴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2)參加到他人訴訟中來;(3)在法律上有獨立的訴訟地位。②錯在第三人也可有被告資格。⑤錯在并不是一定要求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也可以是間接的。利害關系包括與行政行為的利害關系和與訴訟結果的利害關系。31、甲委托乙為其購買木材,乙為此花去了一定的時間和精力,現甲不想要這批木材,于是電話告訴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論述是正確的?A、甲無權單方取消委托,否則應賠償乙的損失B、甲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C、甲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擔乙受到的損失D、甲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約定支付乙報酬【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委托合同的解除問題。依據《合同法》第410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故本題選項為C。32、下列哪一選項既屬于原始證據,又屬于聞接證據?(2010年試卷二第24題)A、被告人丁某綬認傷害被害人的供述B、證人王某陳述看到被告人丁菜在案發現場擦拭手上血跡的證言C、證人李某陳述被害人向他講過被告人丁某傷害她的經過D、被告人丁某請精神病鑒定結論的抄本【參考答案】:B【考點】刑事證據的分類【解析】根據證據來源、出處的不同,可以把證據分為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原始證據是指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的證據,也就是來自原始出處的證據,即通常所說的第一手材料。例如,證人根據他親自看到、聽到的事實所提供的證言,被害人對自己受害經過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自己罪行的供認,文件的原本、物證的原物等,都是原始證據。傳來證據不是直接產生于案件事實,不是從第一來源直接獲取,而是從第二手以上的來源獲取的證據,也就是從原始出處以外的其他來源獲得的證據。凡不是直接來源于案件的事實,麗是通過原始證據派生出來的證據,就叫傳來證據,又叫派生證據。例如,證人沒有親自看到、聽到案件的真實情況,而是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人的談話中了解某種事實并就此提供的證言。根據證據與案件的主要事實的證明關系,即能不能獨立地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可以將證據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是指能夠獨立地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凡是直接證明犯罪事實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證據,就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獨立地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相結合并經過推理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選項A中“被告人丁某承認傷害被害人的供述”直接來源于案件事實,因此是原始證據;而且單憑此證據可以單獨直接地證明被告人丁某傷害了被害人,因此是直接證據。選項A不符合題意,不當選。選項B中“證人王某陳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發現場擦拭手上血跡的證言”同樣直接來源子案件事實,因此是原始證據;但是僅憑這一證人證富并不能夠判斷出丁某是否實施了傷害行為,還需結合其他證據,并經過推理才能夠作出判斷,因此為間接證據。選項B符合題意,為正確答案。選項C中“證人李某陳述被害人向他講過被售人丁某傷害她的經過”,這是證人李某從被害人的陳述中了解到某種事實進而進行的轉述。而并非他親自看到的案件事實,因此不是直接產生于案件事實,是傳來證據;另外,這一證據可以獨立地證明犯罪事實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因此為直接證據。選項C不符合題意,不應當選。選項D中“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鑒定結論的抄本”不是文件的原本,因此不是原始證據,是傳來證據;而且,根據這一證據,只能證明被告人的精神狀態,而不能獨立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因此屬于間接證據。選項D也不符合題意,不應當選。33、某區城管局以甲擺攤賣“麻辣燙”影響環境為由,將其從事經營的小推車等物品扣押。在實施扣押過程中,城管執法人員李某將甲打傷。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扣押甲物品的行為,屬于行政強制執行措施B、李某毆打甲的行為,屬于事實行為C、因甲被打傷,扣押甲物品的行為違法D、甲被打傷的損失,應由李某個人賠償【參考答案】:B3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的規定,對于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可通過下列途徑查明:由當事人提供、由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提供、由該國駐我國使領館提供、由中外法律專家提供。通過以上途徑仍不能查明的,適用。A、與該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B、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C、國際條約D、國際慣例【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點是我國有關司法解釋關于外國法查明及適用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第222條的規定,對于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可通過下列途徑查明:由當事人提供、由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提供、由該國駐我國使領館提供、由中外法律專家提供。通過以上途徑仍不能查明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故選B。35、下列有關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斷,正確的是:A、法人民事行為能力范圍與其民事權利能力范圍不同B、法人一旦被申請宣告破產,民事行為能力即終止C、不同類型的法人,民事行為能力范圍不同D、法人民事行為能力起止時間與其民事權利能力起止時間不同【參考答案】:C【解析】:《民法通則》第36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可見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是同時產生,同時消滅的,二者在范圍上也是一致的,法人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其范圍不超過其民事權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圍。因此,AD項錯誤。|學/法/網|《民法通則》第46條規定:“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并公告。”因此,法人在被宣告破產后,只有在清算完畢,辦理注銷登記后,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才會終止,B項錯誤。《民法通則》第42條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因此法人的行為能力隨其經營范圍而變化,而且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的行為能力也有區別,因此,C項正確。36、王某和張某簽訂了一份合同,約定同時履行,王某在自己還沒有履行的情況下,請求張某履行,張某予以拒絕,這時張某所行使的權利是()A、請求權B、絕對權C、形成權D、抗辯權【參考答案】:D【解析】:評析: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無先后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債務人在對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絕履行的權利。《合同法》第66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37、在同學聚會時,甲某在明知自己酒精過敏、容易失態的情況下,仍然喝了半斤白酒。其后甲某神智不清,用酒瓶追打同學,致使一人死亡。對于甲某行為的定性,下面表述正確的是:()A、甲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B、甲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C、甲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和過失傷害罪D、甲某屬于病理性醉酒,不負刑事責任【參考答案】:B【考點】犯罪主觀方面的要素【解析】甲在明知自己酒精過敏容易失態的情況下,仍然喝了半斤白酒,最終失態打人,造成了一人死亡的慘劇,甲應該負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但是因為過失傷害必須達到重傷的程度。才成立過失致人重傷罪,不存在過失傷害罪。甲某不屬于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必須是行為人沒有惡意也沒有過失,而甲對自己酒精過敏容易失態的情況是明知的,所以存在過失。所以選項B是正確的。38、某高校為改善教育經費不足的狀況,多方籌集資金開辦了一家校辦企業,命名為某實業發展公司。2001年10月,該公司為擴大經營規模,擬向某銀行貸款150萬元。銀行要求該公司提供擔保,但由于貸款數額太大無人愿意提供擔保。這時銀行提出可以由其主辦人某高校作保證人,公司認為按照法律規定學校不能作擔保人,但銀行不以為然,并主動說服學校提供擔保。最終該高校與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保證在該公司不能到期償還貸款本息則由學校代為支付。后該公司因投資失誤,無力償還貸款,因而某銀行向該高校提出代為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請求。對本案以下分析正確的是:A、某高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學校不承擔責任B、學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學校不承擔責任C、學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但學校應當對全部本金和利息承擔連帶賠償D、學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但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的部分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參考答案】:D【解析】:解析:考察無效保證合同及其責任的相關規定。對本案首先要注意的是保證人的資格。《擔保法》第9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因此本案中學校作為保證人將導致保證合同無效。但是,保證合同的無效并不表示保證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保證人只是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擔保法解釋》第7條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本案中銀行明知學校不能做保證人,卻主動說服學校提供擔保,應當認為其有過錯,因此學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39、下列哪一選項違反上訴不加刑原則?()。A、一審法院認定馬某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馬某上訴,檢察院沒有抗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B、一審法院認定趙某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趙某上訴,檢察院沒有抗訴,二審法院在沒有改變刑期的情況下將罪名改判為搶劫罪C、一審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沒有實施犯罪為由提起上訴,檢察院認為對金某量刑畸輕提出抗訴,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對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輕,但僅對金某改判為五年D、一審法院認定石某犯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石某上訴后,二審法院認為石某在搶劫現場殺人只構成搶劫罪一個罪,遂撤銷一審對殺人罪的認定,以搶劫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參考答案】:D40、甲為一個鋼琴愛好者,每日在自己房子里練琴,影響了鄰居乙的休息,乙與甲達成一紙協議:甲不得在早5點至7點和晚12點以后在家中練琴。1年后,甲將自己的房屋租給好友丙,丙為一青年歌手,不分時段每日在家中縱情高歌,乙不堪忍受,遂與甲、丙發生糾紛。對此糾紛,下列判斷哪一個是正確的?()A、乙有權請求丙停止每日高歌B、乙有權要求甲停止侵害C、c.乙有權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D、乙無權請求丙停止每日高歌【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涉及合同的相對性及相鄰關系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第83條的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本題中,乙、丙為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不分時段每Et在家中縱情高歌,侵擾了乙的休息,乙有權請求丙停止侵害,故A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乙與甲達成了不得在家中練琴的協議,該協議只能約束甲和乙,對丙不具有約束力,故乙無權因為丙的行為而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c選項錯誤。在丙使用不動產期間,丙應自擔其行為的后果,故乙無權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故B選項錯誤。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甲于1997年3月為其10歲兒子乙投保人身保險,沒有指定受益人,自保險合同成立時起,甲一直按時支付保險費。2000年9月,乙因一次醫療事故而致殘。依我國保險法規定,以下觀點中不正確的表述有。A、甲須先向醫院索賠,再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B、保險公司應先向甲支付保險金,才能取得代位權向醫院追償C、乙可以用訴訟方式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D、保險合同未指定受益人,如乙因此次事故死亡,保險公司應向投保人甲支付保險金【參考答案】:A,B,D【解析】:《保險法》第64、68條3、甲、乙簽訂一合同,約定甲向乙供應水泥2000袋,每袋50公斤,甲負責代辦托運,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8000元。甲委托丙運輸,丙因業務繁忙,將其中的1000袋按期運到乙方,另1000袋逾期運達且在運輸中遭雨淋而致貨物變質。根據上述案情,下列關于本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乙有權主張拒收全部貨物B、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C、對丙方的違約應由甲方提出索賠D、丙方應承擔貨物變質的賠償責任和逾期送貨的違約責任【參考答案】:B,C,D【解析】:[測試點]違約責任。【解析】:《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甲方應當向乙方交付違約金。《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丙方應當承擔貨物毀損的責任。同時第290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本題中丙方逾期送貨,應當承擔逾期送貨的責任。本題中是甲方和丙方簽訂的托運合同,所以甲方和丙方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丙方的違約責任應當由甲方提出賠償的要求。依此,可知BCD為正確答案。4、在某案件開庭審理時,原告提出審判員周某是被告的近親屬,要求其回避。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原告應當在開庭審理以前提出回避申請,因此對其回避申請應當依法予以駁回B、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回避的決定以前,周某應當暫時停止參加本案的工作C、對于周某的回避應當由審判長作出決定D、若法院決定周某不回避,原告不服申請復議,則在復議期間周某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參考答案】B,D【解析】本題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因此A錯誤,B正確。第47條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因此周某的回避應由法院院長決定。C錯誤。第48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3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因此D正確。5、下列關于犯罪形態的說法,哪些是錯誤的?()A、犯罪中止只是存在于犯罪實行階段B、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單純流露,不能為犯罪制造條件,但可以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構成現實的威脅C、犯罪未得逞通常具體表現為沒有發生犯罪結果,如果發生了犯罪結果的就已經得逞D、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不可能再出現犯罪中止【參考答案】A,B,C,D【解析】預備階段也存在犯罪中止,犯意為犯罪制造條件,但沒有現實威脅性,只有結果犯才以是否出現結果判斷是否既遂,實行終了以后,如自動有效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也成立中止。6、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列關于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的說法正確的是:A、原告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中止訴訟B、原告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終結訴訟C、原告死亡,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中止訴訟D、原告死亡,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終結訴訟【參考答案】:A,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3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根據其中第(一)種情形,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13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根據其中第(一)種情形,D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7、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情形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A、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B、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C、仲裁結果作出前未經過調解的D、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考點是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我涉外仲裁機構仲裁裁決執行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60條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2)被申請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4)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故選ABD。8、督促程序中,送達支付令可采取的方式有:()A、委托送達B、留置送達C、郵寄送達D、公告送達【參考答案】A,B,C【解析】ABC。9、趙大和錢小分別出資30%和70%購買一個水庫,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趙大欲將自己30%的份額轉讓他人,則錢小有優先購買權B、趙大欲將自己30%的份額轉讓他人,則錢小沒有優先購買權C、趙大欲將自己30%的份額中用水量的一半轉讓給他人,則錢小對此有優先購買權D、趙大欲將自己30%的份額中用水量的一半轉讓給他人,則錢小對此沒有優先購買權【參考答案】A,D【考點】優先購買權【解析】《物權法》第101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所以,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份額造成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害,共有人出售其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故A正確,應當入選,而B不正確。但是共有人對依據共有份額取得的收益的處分,則不存在優先購買權的問題,由此應當選D而不是C。綜上,正確答案為AD。10、兩年前,陳某以其6歲的兒子陳丹為被保險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身保險,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陳丹因病住院,由于醫院的醫療事故致使陳丹殘疾。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陳某既可以向醫院索賠也可以同時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責任B、保險公司應向陳某支付保險金,并且不得向醫院追償C、陳某投保時無須陳丹的書面同意D、如陳丹不幸死亡,則推定陳某為受益人【參考答案】A,B,C【解析】《保險法》第64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本題中的人身保險,沒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險人陳丹不幸死亡,則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陳丹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而不能推定陳某為受益人。因此,D項不正確。11、甲國軍艦在其領海內發現一從事走私的外國船舶,遂對該走私船舶實施緊追。甲國軍艦的以下行為違反了國際法有關緊追權的規則的是:A、向外國船舶發出視、聽覺信號后開始緊追B、無望追上而中斷追逐,待機再追C、當外國船舶進入第三國領海時,停止緊追D、在無望追上的情況下,將該外國船舶擊沉【參考答案】:B,D【解析】:緊追權是沿海國擁有對違反其法規并從該國管轄范圍內的海域向公海行駛的外國船舶進行追逐的權利。沿海國行使緊追權應遵循以下規則:第一,緊追行為只能由軍艦、軍用飛機或者得到正式授權而且有清楚可識別標志的政府船舶或飛機從事。第二,緊追可以開始于一國內水、領海、毗連區或專屬經濟區。第三,緊追應在被緊追船舶的視聽范圍內發出視覺或聽覺的停止信號后,才可以開始。第四,緊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繼續進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須是連續不斷的。第五,緊追權在被緊追船舶進入其本國或第三國領海時立即終止。應注意,緊追不能中斷,且在被緊追船未使用武力的情況下,不得對其使用武力并將其擊沉。|學\法\網|實施緊追的須是一國的軍用或政府用船舶或飛機。故AC選項的行為符合國際法的緊追規則,BD選項的行為違反了該規則。因此,本題的應選項為BD。12、1992年2月19日,甲企業就其生產的家用電器注冊了“康威”商標。后來乙企業使用該商標生產冰箱,并在2002年4月開始銷售“康威”牌冰箱。下面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甲對其商標的續展申請應當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后的6個月內提出B、乙企業對“康威”的使用為非法使用C、乙企業可以在2002年8月19日后在家用電器上申請獲得注冊“康威”商標D、甲企業在商標續展期內仍享有商標專用權【參考答案】:B,D【解析】:商標權的續展《商標法》第38條第1款:“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第46條:“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續展權是對商標權人在注冊商標有限期屆滿時,依法享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延長其注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因此在續展期商標權是依法受保護的,乙企業的使用為非法使用。13、甲和乙共有4間房屋,租給丙開辦一商店。現乙為擔保對丁所負的債務,將其對上述4間房屋中的共有份額抵押給戊,該抵押已得到甲同意,并在通知丙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記。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在房屋抵押后,甲、乙與丙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B、在以出賣共有份額的方式實觀該抵押權時,如果甲與丙都愿意購買時,甲有優先購買權C、在以出賣共有份額的方式實現該抵押權時,如果甲與丙都愿意購買時,丙有優先購買權D、在房屋抵押后,甲、乙與丙間的租賃合同即告終止【參考答案】:A,B【解析】:解題要點:考查抵押與租賃的關系及優先購買權的相關內容。其中抵押與租賃的關系依據《擔保法》第48條的規定。關于優先購買權,在本題中,甲與丙均有優先購買權,但甲的優先購買權屬于物權,而丙的優先購買權則屬于債權,因此甲的權利優先14、我國是《伯爾尼公約》的締約國,因此,應遵守《伯爾尼公約》的有關規定,《伯爾尼公約》規定:。A、各國在著作權保護方面給予其他成員國國民最惠國待遇B、凡出版的作品必須在首次出版時在每一份復制品上都加注“版權標記”后,才能享有公約的國際保護C、作品的版權保護依各成員國國內法D、各成員國提供的著作權保護不能低于公約規定的最低限度【參考答案】:C,D【解析】:版權保護依各成員國國內法又稱版權獨立原則或獨立保護原則,雖然作品可以自動在全體成員國獲得著作權,但權利的范圍、保護的期限各有不同,未形成統一的實體規范,仍依各國國內法。《伯爾尼公約》采用此原則。由于規定了獨立保護原則,必然產生基于國內法對作品保護水平參差不齊的問題,為了協調這種狀況,公約確定了最低限度保護原則。《伯爾尼公約》的首要原則就是國民待遇原則,即在著作權保護方面給予其他成員國國民不低于本國國民的待遇。加注“版權標記”的做法是《世界版權公約》采取的原則,即非自動保護原則。而《伯爾尼公約》恰恰相反,規定作品在完成時就自動享有著作權,無須履行任何手續,稱為自動保護原則。《伯爾尼公約》的四大基本原則是:國民待遇原則、自動保護原則、獨立保護原則和最低保護限度原則。15、下列選項中哪些法律規定屬于沖突規范?A、合同依合同締結地法B、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C、船舶的抵押權適用船旗國法D、在中國履行的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中外共同勘探開發自然資源企業的合同糾紛適用中國法律【參考答案】:A,C,D【解析】:《民法通則》第1條屬于國內法范疇16、關于人壽保險公司,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人壽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B、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C、保險公司不得將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混業經營D、保險公司依法破產后,應先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再清償所欠稅款【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保險法》第26條、第89條、第95條、第91條的規定,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權利的訴訟時效,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但是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其不得經營人壽保險業務。17、顧客連某從甲商場買了一瓶乙工廠生產的新鮮果汁飲料,喝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費等共計1200元。經查,該飲料由甲商場委托丙公司運輸,丙公司在運輸時未采取冷藏措施,導致飲料有一定程度變質,運回后甲商場放在丁倉儲公司儲存,丁公司在倉儲時亦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飲料進一步變質。連某可以向()請求賠償。A、乙工廠B、甲商場C、丙公司D、丁公司【參考答案】A,B【考點】產品侵權【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22條的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由于倉儲者、運輸者的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仍應當由生產者、銷售者承擔責任,然后向倉儲者、運輸者追償。而消費者不能直接向倉儲者、運輸者追究民事責任,故AB正確,CD錯誤。18、張中陽因房屋出租與王輝發生糾紛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王輝1個月內遷出張中陽的房屋。1個月后王輝拒不騰房,張中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張中陽欲與王輝和解,將房屋賣給正輝,他就有關事宜詢問了法院的執行人員。執行人員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確的?()。A、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要和解就必須先撤回執行申請B、雙方當事人應在執行完畢后簽訂新合同而不應在執行過程中和解C、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執行中自愿達成和解協議D、如果王輝不履行和解協議的內容,張中陽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參考答案】C,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據此,CD當選。19、趙林、趙祺訴趙恒繼承遺產糾紛一案,趙永以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一審法院依法作了判決,在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時,趙林當場日頭表示不上訴,但在上訴期內又向審法院提交了上訴狀;趙祺當場口頭表示上訴,但在上訴期內未提交上訴狀;趙恒當場日頭表示上訴,但在上訴期內未直接到一審法院提交上訴狀,而是在上訴期屆滿前的頭一天到郵局以掛號的方式向一審法院郵寄了上訴狀,法院收到上訴狀時,上訴期已過了兩天;趙永當場口頭表示要上訴,并在上訴期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在上述情況下,對本案判決提出了上訴的人有()A、趙林B、趙祺C、趙恒D、趙永【參考答案】A,C,D【解析】本題考查上訴的有關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8條規定,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民訴法意見》第178條規定:“一審宣判時或判決書、裁定書送達時,當事人口頭表示上訴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必須在法定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狀。未在法定上訴期間內遞交上訴狀的,視為未提出上訴。,,因此,趙祺并未對判決提出上訴,而趙林則提出了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2款規定,趙永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也應當視為提出了上訴。《民事訴訟法》第75條第4款規定:“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因此,趙恒也提出了上訴20、居住在A國的我國公民甲創作一部英文小說,乙經許可將該小說翻譯成中文小說,丙經許可將該翻譯的中文小說改編成電影文學劇本,并向丁雜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甲的小說必須在我國或A國發表才能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B、乙翻譯的小說和丙改編的電影文學劇本均屬于演繹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報酬D、丁雜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還應當分別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報酬【參考答案】A,C,D21、一輛公共汽車在正常運行時被一輛違章行駛的貨車撞上,造成乘客王某受傷。王某的損失應當由誰賠償?A、王某可以要求公交公司全部賠償B、王某可以要求公交公司和貨車車主承擔連帶責任C、王某不能直接要求貨車車主賠償D、王某可以分別要求公交公司和貨車車主全部賠償【參考答案】:A,B【解析】:[參考答案]AB[測試點]旅客傷亡的損害賠償責任。【解析】:《合同法》第302條第1款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可見,對旅客傷亡的損害賠償責任,我國法律對承運人適用嚴格責任原則。本案中的承運人不具備法條規定的免責事由,王某可以要求承運人全部賠償,A項正確。貨車違章行駛造成王某受傷,依據《民法通則》規定,侵犯了王某的身體權,應承擔侵權責任,王某可直接要求車主賠償,故C項錯誤。因此本題中,公交公司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車車主承擔侵權責任。為充分保護受害人的利益,法律規定責任人之間的責任是連帶的,但連帶責任不等于當事人可就一個損害獲得兩份賠償,即不是雙重請求,所以D不當選。答案為AB。22、下列構成對人的抗辯的有:()A、付款人以持票人提示的票據已過時效期間為由拒絕付款B、被追索人以自己的簽章系偽造為由拒絕支付追索款項C、被追索人以自己與持票人之間的原因關系無效為由拒絕支付追索款項D、被追索人以持票人明知票據系其前手偷竊所得為由拒絕支付追索款項【參考答案】C,D【解析】票據抗辯是票據債務人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對票據權利人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根據抗辯事由的不同,可以分為對物的抗辯和對人的抗辯。對物的抗辯是指因票據本身存在的事由而產生的抗辯,其抗辯事由來自于票據這一“物”本身,與票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無關;對人的抗辯是指因票據義務人與特定的票據權利人之間存在一定關系而發生的抗辯,這種抗辯來源于票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一定個人因素的關系,而非票據本身,所以僅能向特定的票據權利人主張。AB屬于物的抗辯;CD屬于人的抗辯。23、下列四份借款合同,雙方對支付利息的期限均無約定,事后亦不能達成補充協議。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義務應當如何履行?A、甲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6個月,則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利息B、乙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1年,則應當每滿6個月時支付一次利息C、丙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30個月,則應當分別在滿12個月、24個月和30個月時支付利息D、丁合同的約定借款期限為50個月,則應當分別在滿12個月、24個月、36個月和50個月時支付利息【參考答案】:A,C【解析】:參見《合同法》第205條。24、甲租用乙的汽車運輸奶牛,后無力支付運費,被乙留置奶牛,則乙可以()A、有權使用奶牛B、有權要求甲支付奶牛的飼養費C、有權收取牛奶抵消債務D、對保管不善造成奶牛死亡的,應當承擔責任【參考答案】:B,C,D【解析】:【解析】::根據擔保法第八十六條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滅失或者毀損的,留置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擔保法司法解釋的第一百一十四條本解釋第六十四條、第八十條、第八十七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的規定,適用于留置。第六十四條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收取的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按照下列順序清償:(一)收取孳息的費用;(二)主債權的利息;(三)主債權。25、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下列哪些上訴案件時,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徑行判決、裁定A、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B、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C、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回避未回避的D、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參考答案】:A,B,C,D【解析】:考點為二審程序中徑行裁判的適用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第188條以及第181條的規定,選項A、B、C、D均是正確的,該題是一道典型的綜合考查法條規定的習題。26、依據我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存在以下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并危害對外貿易公平競爭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A、知識產權權利人阻止被許可人對許可合同中的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質疑B、知識產權權利人進行強制性一攬子許可C、知識產權權利人在許可合同中進行價格歧視D、知識產權權利人在許可合同中規定排他性返授條件【參考答案】:A,B,D【解析】:《對外貿易法》第30條: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進口,并由此對國內已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產生實質損害的威脅,或者對國內建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阻礙時,國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減輕這種損害或者損害的威脅或者阻礙。27、A商貿公司從B水產公司購進了500公斤蝦,準備進行銷售。但在銷售前,公司有關人員發現蝦的顏色不對,并且有一股化學品的味道。后經有關機關鑒定,該蝦被防腐藥劑浸泡過。A公司馬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B公司賠償損失。為了防止B公司將防腐藥劑處理掉,A公司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針對A公司的行為,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A公司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保全證據,在舉證期限屆滿后,不得再提起B、A公司申請保全證據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C、人民法院進行證據保全時,應有B公司負責人在場D、法院如果認為該500公斤蝦也需要進行證據保全,必須經過A公司的同意【參考答案】A,B,C,D【解析】ABCD。A選項考查證據保全的申請時間;8選項考查申請的條件;C選項考查保全措施;D選項考查證據保全的啟動主體。28、吳某與周某共有四間房屋,租給牛某開辦一商店,現周某為擔保對杜某所負的債務,將其對上述四間房屋中的共有份額抵押給許某,該抵押已得到吳某的同意,并在通知了牛某后在房屋管理機關作了登記。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在房屋抵押后,吳某、周某與牛某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B、在以出賣共有份額的方式實現該抵押權時,如果吳某與牛某都愿意購買時,吳某有優先購買權C、在以出賣共有份額的方式實現該抵押權時,如果吳某與牛某都愿意購買時,牛某有優先購買權D、在房屋抵押后,吳某、周某與牛某間的租賃合同即告終止【參考答案】A,B【考點】抵押權當事人的權利;按份共有【解析】《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抵押權的影響。故A正確,D錯誤。另外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是優先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故B正確,C錯誤。29、下面有關破產案件中債權申報的表述,正確的是:()。A、債權申報是申報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債權人享有申報和不申報的自由B、債權申報以主張并證明債權為內容C、債權申報是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的必要條件D、申報債權,原則上應在法定期限以內,超過法定期限的,經向人民法院申請,可將申報期限予以適當延長,但經延長期限后仍未申報的,即徹底喪失申報權【參考答案】A,B,C【考點】債權申報【解析】《企業破產法》第48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中報債權。《企業破產法》第56條規定,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因此選項A、B正確.D項錯誤,債權人并沒有申請延長申報期限的權利。《企業破產法》第44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所以選項C正確30、甲欠乙20萬元到期無力償還,其父病故后遺有價值15萬元的住房1套,甲為唯一繼承人。乙得知后與甲聯系,希望以房抵債。甲便對好友丙說:反正這房子我繼承了也要拿去抵債,不如送給你算了。二人遂訂立贈與協議。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乙對甲的行為可行使債權人撤銷權B、乙可主張贈與協議無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繼承權D、丙無權對因受贈房屋瑕疵造成的損失請求甲賠償【參考答案】C,D三、不定向選擇題1、如李某、阮某被判處刑罰同時附加判處罰金,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李某、阮某在判決確定期限內未足額繳納的,法院應當在期滿后強制繳納B、李某、阮某未全部繳納罰金的,在其后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可以追繳C、李某、阮某在判處罰金之前所負正當債務應償還的,經債權人提出請求,先行予以償還D、法院發現李某、阮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需要查封、扣押、凍結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參考答案】:A,C2、若甲對行政拘留處罰提起行政訴訟并經二審,縣公安局在二審過程中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證據,則對此證據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經法庭質證后可作為二審法院撤銷一審裁判的根據B、經法庭質證后可作為二審法院變更一審裁判的根據C、不能作為二審法院撤銷一審裁判的根據D、不能作為二審法院變更一審裁判的根據【參考答案】:C,D【解析】本題考查證據效力問題。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1條第3款的規定,被告在二審過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審過程中沒有提交的證據,不能作為二審法院撤銷或者變更一審裁判的根據。因此CD項是正確答案。3、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哪種?()A、遺棄武器裝備罪與遺失武器裝備罪的主要區別表現在前者是故意犯罪,后者是過失犯罪B、軍人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以盜竊、搶奪武器裝備罪論處C、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的犯罪對象為軍事秘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秘密、情報D、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最高刑可判無期徒刑【參考答案】:B,D【解析】B應以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罪處理:D最高刑為死刑。4、某雜志社在揭露社會上假文憑泛濫現象的一則報道中,刊登了一幅照片,照片上有一張假文憑的正照,旁邊有說明性文字;照片的背景中有一位女士(甲),約占照片三分之一,面目清晰可見。第二天上班時,有人拿雜志給大家看,見到其中的照片,同事紛紛向甲投來詫異的目光。甲女士非常氣憤,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被拍入了這樣一幅照片的。后來才明白,原來自己在路上走路時被無意中攝入了鏡頭。據調查,該批雜志剛剛售出一小部分。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中雜志社侵害了甲女士的哪些權利?()A、肖像權B、名譽權C、人格尊嚴權D、榮譽權【參考答案】:A,B,C【解析】:雜志社未經甲女士得同意而拍照并刊登,侵犯了甲女士的肖像權,將其肖像和揭露假文憑的照片和文字聯系起來,容易使人已為甲女士與假文憑有關,丑化其人格,侵犯了她的名譽權,同時也侵害了她的一般性的人格尊嚴權。5、下列有關集體勞動合同的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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