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_第1頁
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_第2頁
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_第3頁
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_第4頁
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第PAGE33頁共NUMPAGES33頁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_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盧龍縣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細則。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須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發生各類事故,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和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放在學校工作的首要位臵,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常抓不懈。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領導責任制和“誰管理,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

2、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第二章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機構。確定分管領導,安排兼職安全工作人員,完善工作條件,建立相應機制,保證學校安全工作長期有序進行。(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學校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與學校安全工作相關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制定_應急預案,完善各種防范措施。(三)通過崗位要求和責任書等形式,層層分解、落實責任。使學校里的

3、每個工作崗位都有相應的安全工作職責,同時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認真考核、獎懲,保證安全工作有效落實。特別注意加強校舍(樓道)、食品、衛生、消防、_活動、疾病防控等重要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加強檢查督促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排查、掌握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即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進行整改和處理。(五)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按要求保證必要課時,積極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實效性,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第六條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一)主持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

4、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布臵的各項任務和要求。(二)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三)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類安全法規和行業安全規定,熟悉_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四)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五)與學校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六)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迅速到達現場_搶救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善后處理。第七條學校行政人員(含班主任教師)分別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5、一)根據上級部門和學校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導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認真貫徹落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二)掌握職責范圍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做好監控、整改工作;重要問題及時向校長報告。(三)加強檢查督促工作,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經驗,調動師生的安全工作積極性。(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_搶救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同時協助校長,做好具體的統籌協調工作。第八條學校安全工作_是學校安全工作綜合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擬定學校安全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重要制度;根據領導小組布臵,具體安排各項工作_綜合性安全工作檢

6、查。(二)協調指導安全領導小組其他成員部門結合業務落實好安全工作職責;督促安全隱患整改;協調有關方面做好安全事故處理工作。(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有關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工作的建議,提出對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的建議。(四)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相關信息。(五)收集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資料,健全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第九條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現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科教師是該學科上課時間學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一)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行業安全規定,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學生和自身的合法權益。(二)

7、認真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證學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學生動態(包括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采取相應方式處臵或者報告。(三)積極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安全內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訓第十一條學校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學校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能力。第十二條小學安全教育應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

8、簡便方法。第十三條學校至少每周應開設一節安全教育課,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報、圖片、宣傳資料、家長會等形式宣傳安全工作,爭取家庭、社會的配合支持。應將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等;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每年_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國食品衛生宣傳周、安全生產月(每年_月)等,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確定活動主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應開展警校共建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和校外輔導員等專業人士開展各類安全知識的專題講座,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第十四條學校應與家庭密切配

9、合,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學校應把安全工作作為家長會的重要內容,增強安全教育效果。第十五條學校應不斷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建設,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_次扣_分,受到上級口頭或書面批評及以上者,扣_分)。第十六條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宣傳活動。第四章安全制度和檢查第十七條學校要層層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第十八條建立完善學校安全常規管理制度。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并對校內安全防范重點環節

10、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第十九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后勤堅持每月第一個星期對校舍(含食堂)、圍墻、樓道、電器線路、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和各種儀器設備的安全狀況以及實驗室用品、食品衛生、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全面檢查(有檢查記錄并上報,每缺_次扣_分),特別是開學前、雨前季前更應加強重點防范,杜絕事故發生。第二十條學校每學年的工作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開展重點安全專項檢查,學校應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上報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和相關部門。第二十一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將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教師考核獎懲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責任

11、教師,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第五章校園設施和秩序安全第二十二條校舍的管理和監控。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凡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應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報有關部門,盡快加固、翻新、拆建。第二十三條消防和用電安全的管理。防火重點場所要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暢;密切注意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問題引發的事故。第二十四條校園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堅持學校封閉管理制度,實行外來人員進出由開門者負責制度。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學校行政人員應輪流值班。校園內發生滋擾事件,學校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

12、合。第二十五條大型_活動的管理:各種大型活動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實行大型活動批準制度:學校不得_學生參加撲救各類火災、防汛、防洪和商業性慶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活動。學校有權拒絕任何_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的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第六章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第二十六條學校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告巫山縣教育委員會。第二十七條學校發生師生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及社會安全、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立即將簡要情況報告縣教育局,并在

13、_小時內報告事故的詳細情況。第二十八條發生安全事故后,學校要立即聯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門,全力_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第二十九條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在_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第三十條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對學校安全、學生安全實施相關的保險業務,協助做好有關理賠工作。第七章學校安全事故責任第三十一條違反本細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由巫山縣教育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按本規定要求開展安全

14、教育,因學生缺乏相應安全知識,致使事故發生且情節嚴重的;(二)未按本規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學校管理混亂,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三)未按有關法規要求實施校內設施建設和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四)未按有關法規要求_開展校外活動,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五)未按有關法規要求_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六)未按本規定要求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七)違反本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要求,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八)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規范,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傷、殘

15、、殘廢等嚴重后果的,由所在學校或者盧龍縣教育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_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_、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細則。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須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發生各類事故,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和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放在學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常抓不懈。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領

16、導責任制和“誰管理,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第二章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機構。確定分管領導,安排兼職安全工作人員,完善工作條件,建立相應機制,保證學校安全工作長期有序進行。(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學校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與學校安全工作相關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制定_應急預案,完

17、善各種防范措施。(三)通過崗位要求和責任書等形式,層層分解、落實責任。使學校里的每個工作崗位都有相應的安全工作職責,同時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認真考核、獎懲,保證安全工作有效落實。特別注意加強校舍(樓道)、食品、衛生、消防、_活動、疾病防控等重要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加強檢查督促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排查、掌握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即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進行整改和處理。(五)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按要求保證必要課時,積極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實效性,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第六條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

18、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一)主持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和要求。(二)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三)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類安全法規和行業安全規定,熟悉_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四)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五)與學校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六)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迅速到達現場_搶救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善后處理。第七

19、條學校行政人員分別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上級部門和學校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導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認真貫徹落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二)掌握職責范圍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做好監控、整改工作;重要問題及時向校長報告。(三)加強檢查督促工作,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經驗,調動師生的安全工作積極性。(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_搶救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同時協助校長,做好具體的統籌協調工作。第八條學校安全工作_是學校安全工作綜合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擬定學校安全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20、和重要制度;根據領導小組布置,具體安排各項工作_綜合性安全工作檢查。(二)協調指導安全領導小組其他成員部門結合業務落實好安全工作職責;督促安全隱患整改;協調有關方面做好安全事故處理工作。(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有關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工作的建議,提出對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的建議。(四)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相關信息。(五)收集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資料,健全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第九條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現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科教師是該學科上課時間學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一)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

21、規行業安全規定,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學生和自身的合法權益。(二)認真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證學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學生動態(包括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采取相應方式處置或者報告。(三)積極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安全內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訓第十一條學校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學校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每兩周一節,有教案,每缺_節扣_分;下述內容中每缺_項扣_分):(一)交通安全

22、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三)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四)用電安全教育;(五)實驗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六)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七)網絡安全教育;(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九)遇自然災害的自我救護教育;(十)遇社會治安事件的安全;(十一)法制教育;(十二)國防教育;(十三)學校安排的臨時安全健康等教育。第十二條小學安全教育應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第十三條學校至少每周應開設一節安全教育課,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報(每每期一次,缺則

23、扣_分)、圖片、宣傳資料、家長會(每期一次,缺則扣_分)等形式宣傳安全工作,爭取家庭、社會的配合支持。應將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等;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每年_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國食品衛生宣傳周、安全生產月(每年_月)等,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確定活動主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應開展警校共建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和校外輔導員等專業人士開展各類安全知識的專題講座,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第十四條學校應與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

24、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學校應把安全工作作為家長會的重要內容,增強安全教育效果。第十五條學校應不斷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建設,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_次扣_分,受到上級口頭或書面批評及以上者,扣_分)。第十六條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宣傳活動。第四章安全制度和檢查第十七條學校要層層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第十八條建立完善學校安全常規管理制度。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并對校內安全防范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第十九條建立學校

25、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后勤堅持每月第一個星期對校舍(含食堂)、圍墻、樓道、電器線路、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和各種儀器設備的安全狀況以及實驗室用品、食品衛生、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全面檢查(有檢查記錄并上報,每缺_次扣_分),特別是開學前、雨前季前更應加強重點防范,杜絕事故發生。第二十條學校每學年的工作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開展重點安全專項檢查,學校應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上報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和相關部門。第二十一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將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教師考核獎懲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責任教師,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第五章校園設施和秩序安全第二十二條校舍的管理和

26、監控。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凡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應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報有關部門,盡快加固、翻新、拆建。第二十三條消防和用電安全的管理。防火重點場所要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暢;密切注意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問題引發的事故。第二十四條校園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堅持學校封閉管理制度,實行外來人員進出由開門者負責制度(凡開門不鎖或放進人員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每次扣_分,教職工家屬出現此類事件計入教職工考核)。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學校行政人員應輪流值班。校園內發生滋擾事件,學校應立即向公安部

27、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第二十五條大型_活動的管理:各種大型活動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實行大型活動批準制度:學校_學生到校外的,應報經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同意;在教育計劃內安排的學生外出活動,應經校長批準,并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學校不得_學生參加撲救各類火災、防汛、防洪和商業性慶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活動。學校有權拒絕任何_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的沒有安全保障的社會活動。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三)安全考核細則1總則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完成公司全年安全目標“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為零;輕傷事故人數_

28、%;職業危害重大事故為零;較大生產事故為零;較大設備事故為零;較大環境事故為零;火災事故為零”,加強安全教育,規范安全管理,查禁違章,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真正使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各級人員、各個崗位,保證員工在電力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特制訂本細則。_日常安全管理1、每周至少_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或安全培訓。2、每天出工前按時開晨會、工程施工前開工會,且做好錄音記錄。3、對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且附有記錄。4、每月月初(_號)按時上交上月工作票,且按日期、票種整理整齊。5、每個工程完工后及時上交工程質量自檢單。3安全隱患檢查1、對安全檢查所發現的需整改項,涉及部門及班組應立即做出整改

29、并反饋。4事故管理1、事故需及時上報,勿隱瞞。2、事故發生后,應采取有力措施,免使事故擴大。3、事故分析會通知人員務必參加。5文明生產1、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洗手間或臨時廁所,不得在操作現場隨地大小便。2、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料清。3、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著裝必須統一且符合規范,保持清潔。不得穿涼鞋、拖鞋,不得穿短袖上班。6交通安全1、駕駛員切勿無證駕駛。2、駕駛員切勿酒后、疲勞駕駛。3、貨車嚴禁帶人。4、車門未關好嚴禁上路。5、車輛未停好嚴禁上下車。6、車輛上藥箱必須隨車配好并置辦齊必需品。7消防安全1、車間及辦公樓內專置消防器材設備嚴禁挪用。2、車輛上應配置

30、合格的滅火器。3、班組應指定人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完備,并及時更換處理。8違章分類1、嚴重違章1.1不驗電接地、不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進行作業;1.2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安全繩,失去保護;1.3違章指揮,強令盲目蠻干;1.4違規對外發(分)包工程、勞務用工;1.5違規擴大工作范圍、工作內容,改變已設置的安全措施;1.6違規無票作業、無票操作、解鎖操作;1.7不按規定辦理設備變更手續;1.8不按規定進行拉、合開關、刀閘操作的相應檢查;1.9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就進行操作;1.10酒后從事電力生產作業或酒后駕駛車輛。2、一類違章2.1約時停送電;2.2調度指令拖延執行或執行不力;2.

31、3對調度發令不復誦;2.4進入現場未戴安全帽;2.5工作前未執行風險預控卡,未開展危險源點分析并制定預控措施;2.6對于應由兩人進行的操作,現場卻在無監護人的情況下進行操作;2.7操作中不執行監護復誦制度或隨意變更操作步驟,跳項、漏項操作;2.8繼電保護工作不按規定使用二次安措票;2.9動火作業不按規定辦理或執行動火工作票;2.10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不按規定辦理工作許可和終結手續;2.11進行高壓試驗時不裝設遮攔或圍欄,加壓過程不進行監護和呼唱,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未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放電、短路接地;2.12在電容器上檢修時,未將電容器放電并接地或電纜試驗結束,未對被試電纜進行充分放電;

32、2.13未按規定制訂“三措”;2.14登桿前不核對線路名稱、桿號、色標,不檢查基礎、桿根、爬梯和拉線是否正常;_組立桿塔、撤桿、撤線或緊線前未按規定采取防倒桿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斷導線、地線、拉線等方法撤桿撤線;2.16未按規定設專職監護人或專職監護人不認真履行監護職責,從事與監護無關的工作;2.17工作負責人、專職監護人擅自離開工作現場,導致無人監護進行工作;2.18簽發錯誤的工作票或使用錯票(包括票種使用錯誤)工作;2.19工作未結束或工作票未終結,就匯報送電;2.20工作未結束就拆除安全措施;2.21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實施前允許工作人員作業;2.22停電作業時裝設的接地線

33、不符合規定,不按規定和順序裝拆接地線;2.23工作許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現場條件,布置完善工作現場安全措施;2.24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未向全體工作班成員宣讀工作票,不明確工作范圍和帶電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開工;2.25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人員進行帶電作業;2.26對違章不制止、不考核;2.27對事故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處理。3、二類違章3.1從事高處作業未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帶等高處防墜用品或裝置;3.2作業現場未按要求設置圍欄,漏掛(拆)、錯掛(拆)標示牌;3.3值班期間脫崗;3.4調度發令不錄音;3.5操作前未按操作要求進行模擬;3.6現場倒閘操作不戴絕緣手套

34、,雷雨天氣巡視或操作室外高壓設備不穿絕緣靴;3.7高處作業人員隨手上下拋擲器具、材料;3.8擅自變更安全措施(未經許可人同意)或移動、拆除安全設施;3.9配電臺架上停電作業時,高、低壓側不斷開、不接地;3.10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使用金屬梯子進行作業;3.11在戶外變電站和高壓室內不按規定使用和搬運梯子、管子等長物;3.12使用不合格的梯子;3.13在梯子上作業,無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設在不穩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無防滑措施;3.14作業人員擅自穿、跨越安全圍欄或超越安全警戒線;3.15不按規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超過檢測周期的安全

35、工器具進行作業(操作);3.16在開關機構上進行檢修、解體等工作,未拉開相關動力電源;3.17巡視或檢修作業,工作人員或機具與帶電體不能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3.18繼電保護進行開關傳動試驗未通知運行人員、現場檢修人員;3.19特種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不按期安排培訓、復審;3.20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安全距離不夠且未采取有效措施;3.21無證駕駛(指無駕駛證、內部準駕證)本公司車輛;3.22出車途中人員坐在車輛兩側箱板或后箱板上;3.23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倚坐或跨越欄桿;3.24高處作業不按規定搭設或使用腳手架;3.25未按要求進行現場勘察或勘察不認真、無勘察記錄;3.26“三措”內容與

36、現場實際不符或現場未按“三措”要求執行;3.27承發包工程未依法簽訂安全協議,未明確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3.28在變電所生產區域從事瓦、木、油漆、除草等工作未使用工作票者;3.29安排未經安規考試或安規考試不合格的人員參加工作;3.30外單位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就進入施工、生產區域工作;3.31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未制定整改計劃或未落實整改治理措施;3.32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發生變動,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3.33對于95598接報的搶修任務,搶修人員無合理理由未能按規定及時到達搶修現場或到達現場后未能及時_開展搶修;3.34防誤閉鎖裝置不全或不具備“五防”功能。4、三類違章4.1操作不錄音

37、;4.2在保護盤上或附近進行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未采取防掉閘的安全措施;4.3吊車起吊前未鳴笛示警或起重工作無專人指揮;4.4在起吊或牽引過程中,受力鋼絲繩周圍、上_、內角側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過。吊運重物時從人頭頂通過或吊臂下站人;4.5憑借欄桿、腳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4.6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屬設施時不設明顯標志并及時恢復;4.7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區從事高處作業,工作地點的下面不設圍欄、未設專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4.8臨時電源使用不規范,無防觸電保_置,私拉亂接;4.9使用沒有保護接地的電動工具;4.10不使用或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如使用砂輪、車床

38、不戴護目眼鏡,使用鉆床等旋轉機具時戴手套等;4.11將運行中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將手伸入運行中轉動設備的遮欄內;戴手套或用抹布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進行其他工作;4.12擅自拆除或變更電纜防火封堵;4.13進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4.14設備變更后相應的規程、制度、資料未及時更新;4.15現場規程無審批手續;4.16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技術規程等未按規定發放到位;4.17工作票歸檔時未按要求逐級審核;4.18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著裝或有關人員未按要求配穿紅馬甲;4.19機械設備轉動部分無防護罩;4.20線路桿塔無線路名稱和桿號,或名稱和桿號不唯一、不正確、不清晰;4.21工作班人員未

39、按規定在工作票上簽名;4.22一、二次設備上未正確掛名稱標牌;4.23在現場使用未有相關審核、批準人員簽名的“三措”;4.24變電所電纜溝、電纜層、高壓室、控制室等孔洞未按規定及時封堵(第二天要繼續工作的要根據早開晚堵的原則,每天收工前臨時封堵);4.25接地線在工作票、操作票上及現場_地點編號不一致;4.26跨越運轉中卷揚機牽引用的鋼絲繩;4.27跨交通道路或通航河道施工中未按規定做好交通管制措施;4.28未按規定配置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4.29繼保、表計、裝接人員小工具未使用絕緣護套;4.30儀器、儀表未按規定進行試驗、校驗;4.31儀器、儀表應接地而未接地就使用;

40、4.32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_無監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4.33易燃、_物品或各種氣瓶不按規定儲運、存放、使用;4.34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紅燈;4.35易燃_區、重點防火區內的防火設施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要求;4.36大型施工或危險性較大作業期間管理人員未到崗到位;4.37風險預控卡、二次安措票、操作票未能正確打勾、簽名;4.38工作現場工作班人員發生變動,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4.39未經批準,不_、不參加安全活動,不填寫安全活動記錄;4.40電力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4.41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按規定_召開月度安全分析會,不掌握本單位安全

41、生產基本情況,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未制訂整改措施;4.42發生事故、障礙及不安全情況后,未按公司相關規定上報。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四)1、工作范圍內注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操作。(_分)2、所在辦公室人走鎖門關窗、關閉電源。(_分)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出現一般或嚴重傷害事故,進而引發不穩定事件。(_分)4、上班時間不得喝酒,酒后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及相關工作。(_分)5、不得空崗或因工作失誤,造成人員身體、_財產受損。(_分)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一、制度建設(_分)1、社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分2、建立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制度。_分3、

42、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并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_分4、按要求參加新區安全生產會議,社區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_分5、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文件和上級安全生產會議精神。_分二、責任制落實(_分)1、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分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指標。_分2、建立健全社區、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_分三、安全檢查、專項整治(_分)1、建立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有檢查記錄;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_安全檢查。_分2、落實隱患整改計劃、措施和整改責任,消除各類事故隱患。_分3、開展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職業衛生等安全專項整治。_分4、

43、督促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各類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落實情況;_分四、活動_開展(_分)1、配合上級搞好“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競賽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_分2、運用櫥窗、板報等形式,訂閱有關安全生產刊物、報紙,普及安全生產知識。_分五、教育培訓(_分)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率達_;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_%;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率達_%。_分六、應急預案制定(_分)社區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2022年小學安全工作考核細則(五)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我鄉小學的安全工作,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_安全法、教育法

44、、未成年人保_、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細則,本細則總分限定為_分。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須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發生各類事故,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和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放在學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常抓不懈。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領導責任制和“誰管理,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

45、不受損失。第二章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機構。確定分管領導,安排兼職安全工作人員,完善工作條件,建立相應機制,保證學校安全工作長期有序進行。(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學校各項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與學校安全工作相關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制定_應急預案,完善各種防范措施。(三)通過崗位要求和責任書等形式,層層分解、落實責任。使學校里的每個工作崗位都有相應的安全工作職責,同時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認真考核、獎懲,保證安全工作有效落實。特別注意加強校舍(樓道)、食品、衛生、消防、_活動

46、、疾病防控等重要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加強檢查督促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排查、掌握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即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進行整改和處理。(五)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按要求保證必要課時,積極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實效性,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第六條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一)主持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研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布置的各項任務和要求。(二)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

47、題。(三)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類安全法規和行業安全規定,熟悉_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四)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五)與學校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六)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迅速到達現場_搶救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善后處理。第七條學校行政人員(含村主任教師)分別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上級部門和學校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導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認真貫徹落實,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二)掌握職責范圍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及存

48、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做好監控、整改工作;重要問題及時向校長報告。(三)加強檢查督促工作,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經驗,調動師生的安全工作積極性。(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_搶救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同時協助校長,做好具體的統籌協調工作。第八條學校安全工作_是學校安全工作綜合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擬定學校安全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重要制度;根據領導小組布置,具體安排各項工作_綜合性安全工作檢查。(二)協調指導安全領導小組其他成員部門結合業務落實好安全工作職責;督促安全隱患整改;協調有關方面做好安全事故處理工作。(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49、有關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安全工作的建議,提出對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的建議。(四)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相關信息。(五)收集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資料,健全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第九條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現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科教師是該學科上課時間學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一)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行業安全規定,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學生和自身的合法權益。(二)認真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證學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學生動態(包括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采取相應方式處置或者報告。(三)積極學習

50、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安全內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訓第十一條學校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學校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每周一節,有教案,每缺_節扣_分;下述內容中每缺_項扣_分):(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三)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四)用電安全教育;(五)實驗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六)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七)網絡安全教育;(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九)遇自然災害的自我救護教育;(十)

51、遇社會治安事件的安全;(十一)法制教育;(十二)國防教育;(十三)學校安排的臨時安全健康等教育。第十二條小學安全教育應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第十三條學校至少每周應開設一節安全教育課,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報(每每期一次,缺則扣_分)、圖片、宣傳資料、家長會(每期一次,缺則扣_分)等形式宣傳安全工作,爭取家庭、社會的配合支持。應將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

52、自救、自護知識等;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每年_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國食品衛生宣傳周、安全生產月(每年_月)等,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確定活動主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應開展警校共建活動,聘請法制副校長和校外輔導員等專業人士開展各類安全知識的專題講座,舉辦安全知識競賽等。第十四條學校應與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學校應把安全工作作為家長會的重要內容,增強安全教育效果。第十五條學校應不斷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建設,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發現_次扣_分,受到上級口頭或書面批評及以

53、上者,扣_分)。第十六條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宣傳活動。第四章安全制度和檢查第十七條學校要層層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第十八條建立完善學校安全常規管理制度。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并對校內安全防范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第十九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后勤堅持每月第一個星期對校舍(含食堂)、圍墻、樓道、電器線路、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和各種儀器設備的安全狀況以及實驗室用品、食品衛生、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全面檢查(有檢查記錄并上報,每缺_次扣_分),特

54、別是開學前、雨前季前更應加強重點防范,杜絕事故發生。第二十條學校每學年的工作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開展重點安全專項檢查,學校應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上報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和相關部門。第二十一條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將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教師考核獎懲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責任教師,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第五章校園設施和秩序安全第二十二條校舍的管理和監控。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凡經鑒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應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報有關部門,盡快加固、翻新、拆建。第二十三條消防和用電安全的管理

55、。防火重點場所要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暢;密切注意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問題引發的事故。第二十四條校園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堅持學校封閉管理制度,實行外來人員進出由開門者負責制度(凡開門不鎖或放進人員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每次扣_分,教職工家屬出現此類事件計入教職工考核)。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學校行政人員應輪流值班。校園內發生滋擾事件,學校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第二十五條大型_活動的管理:各種大型活動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實行大型活動批準制度:學校_學生到校外的,應報經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同意;在教育計劃內安排的學生外出活動,應經校長批準,并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學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