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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CHAPTER 181 資本維持原則隨著公司有限責任制度的確立,為了加強對于公司債權人的保護,英國公司法上發展了旨在維持公司股份資本,保護債權人利益的“資產維持原則”。概括地說,英國公司法以資本維持為目的的規則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與股份支付有關的規則,其目的在于確保公司能夠真實地募集到其聲稱的股份資本;二是旨在為了債權人利益保護而維持公司股份資本的規則。資本維持原則特別禁止公司的股份資本在清算之前直接或間接地被返還給股東,在被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特雷弗訴英制螺紋一案中,英國上議院確立了一個根本原則:除非根據法院所批準的合法的減資程序,任何股份資本所代表的財產不得被返還給其股東。該案之后的一系列

2、英國法判例進一步發展了這里“資本返還”的含義:除了合法的利潤分配(通常是股利)及經授權的減資或經其他合法授權程序之外的,任何公司資產向股東的轉移或支付均被認為構成資本返還。在這一領域相關的英國公司法規則主要包括:股份的回贖和回購規則;減資規則;禁止公司違法分配的規則;禁止對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提供財務資助的規則。2 股份資本的減少如果公司細則進行了授權且經過法院確認,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特別決議以任何方式減少其股份資本。如果必要,公司還可以更改章程以減少其股份資本和相應的股份數。三種公司減資的方式:(1) 減輕或免除股東對已認購但只部分繳付的股份的出資責任。(2) 取消已經損失或者沒有對應資產

3、的實收股份資本。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判例這里的資本損失必須是永久的,否則就會被看做是對債權人利益的侵害。(3) 向股東返還任何超過公司需要的實收股份資本。但是,如果向股東的返還屬于虛假,則法院會拒絕資本的減少。股份有限私公司的股本減少的決議,在其通過后15日內,公司董事作出公司有償債能力聲明且依法被登記的,可不需向法院申請確認。2.1有償債能力聲明,是每個董事對于聲明之日的公司狀況,沒有理由可以發現公司當時不能繳付(或清償)其債務等內容的聲明。有償債能力聲明必須以規定格式作出并載明其被作出的日期以及公司每個董事的名稱。2.2 減資的原因(1) 公司可能有多于實際所需的資本,欲將其中一部分還給股

4、東;(2) 股本已發行但未繳清,但公司還有多于所需要的資本;(3) 取消已經損失或者沒有對應資產的是受股份資本,通過這種方式來恢復公司賬目的真實情況。2.3 法院的確認根據英國公司法的要求,在公司通過特別決議后,需要向法院提出減資確認的申請,法院有權判斷是否確認申請。如果公司已經履行了前述對于債權人的保護程序,法院考慮的主要問題將會是減資是否會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和減資在不同種類的股東之間是否公平和公正。一旦法院確認的減資,法院確認的副本和法院批準公司更改資本的細節應當送到公司的登記機關。自登記之日起,公司減資的決議才發生效力。公司登記機關發放的登記證書構成公司遵守了減資程序的決定性證據,并且法

5、院批準的更改細節視為取代了公司章程中的原有規定。3 股份發行(溢價或者折價)股份發行規則設計上,以溢價發行為原則,禁止低于股票面值發行。2006年公司法第580條規定,公司股份禁止被折扣配售;如果股份違反本條被配售,被配售人負有責任向公司繳付與折扣數額相同的數額,并且以適當利率計算利息。繼受股權者在明知的情況下也負有責任繳付該數額。公司配售的股份以及股份上任何溢價,可以貨幣或貨幣等值物(包括商譽和專有技術)繳付。本條不禁止公司向其成員配售紅利股或者從為了該目的而可用的金額中,繳付任何其股份(考慮股份名義價值或以溢價方式)當時未繳付的任何數額。3.1 私公司私公司發行股份后,公司股東必須付清股份

6、的股款,但該支付未必是現金,亦可有其他對價。這種對價屬于合法,該對價常常包括對公司出售財產或提供勞務。所提供的對價必須在法律上足以支撐該合同,且不得為過去的對價,但是至少在私公司中不要求充分的對價。只要不存在欺詐等情形,公司對對價的估價仍可被視為終局性的估價。但如果是一項明顯高估的不公平估價則屬無效。或者,如果對價根本不存在,法院就應審查該協議了。3.2 公公司(a) 公公司配售股份時,必須已經實際繳付至少四分之一的股份以及任何全部溢價;(b) 只有公公司準予接受向公司轉讓非現金資產的對價,且必須獨立估價;(c) 如果非現金對價是在被配售日期起5年之后才能履行轉讓的承諾,則被禁止配售股份;如果

7、被配售人違反前述規定,則負有責任向公司支付現金以繳付股份的票面價值和全部的溢價的總額,連同利息;(d) 公公司禁止以接受工作或提供服務作為對價來配售股份。如果公司接受,當股份或溢價視為因承諾而繳付時,股份持有人則負責向公司繳付與票面價值相等的數額,連同全部的任何溢價,并繳付5%利息。(e) 公司被簽發營業證明之日起2年內,禁止認購人向公司轉讓非現金資產,除非在簽訂轉讓協議時,該非現金資產的價值低于公司已發行股本的10%。該非現金資產必須被獨立估價,由一般決議通過。如果非現金資產未經適合作公司審計員的獨立會計師進行估價,則不得以非現金為對價而分配。此外,獨立會計師應在股份分配前6個月內向公司報告

8、,并須說明該對價的價值至少等于所分配股份的價值。該報告副本亦須送給受分配人,并連同分配報告一同提交公司注冊官備案。3.3 溢價發行股票溢價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高于股票的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股票,實際收到的現金給付和其他對價的價值超過股票面值總額。溢價部分應當列入特定的股份溢價賬戶,在會計科目中列明,屬于資本公積金。如果公司是以價值高于面值的實物發行股份,則公司應將相當于超過對價價值的數額轉記于股份溢價賬戶。該溢價可用于沖銷全部付清的紅利股股款,沖銷發行新股的初期費用、傭金和折扣。4 股息的支付早期使用的是更為狹義的“股息(dividends)”術語,而非現行的“分配(distributio

9、n)”一詞,據說是“不得用資本分配股息。”也就是說,公司不應動用從股東手中所收到的股本支付股息。該規則亦可表述為“只能用利潤支付股息。”在公司法領域,作為保護債權人緩沖器的一個永恒的問題就是,在公司資源中識別出可合法視為不能用于分配的股本部分,并識別出可合法視為可以分配的利潤部分。4.1 股息的宣告股息宣告事宜通常由細則規定。股東可通過普通決議或書面決議宣告股息,但所宣告的股息不得高于董事所建議的數額。若董事沒有建議分配股息,則股東不得宣告股息,對普通股和優先股均是如此。據此,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可削減董事所建議的股息。所有股息的宣告和支付均以已繳清股款的股份為準。股息必須按照持股比例支付,且同一

10、類別股份應適用同一比率。除非細則另有規定,股息用現金支付;公司還可分配特定資產,用以支付全部或部分股息。可通過郵寄支票或授權書到股東的注冊地址的方式支付股息。上市公司通常每年支付兩次股息;董事會可根據公司可分配的中期利潤向股東支付期中股息;到財政年度末,根據公司年度利潤總額向股東支付年末股息。股息在宣告時即屬于特定之債,可在宣告之日后12個月內起訴追討。公司章程細則中使用“payment”一詞來表示股息的支付,則被認為是以現金方式支付股息。如果以實物形式支付股息則必須明確規定。如果是期票股利則是以轉增股的方式支付股息。4.2 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為以前未分配或未轉為資本的(比如,用于發行紅利股

11、,或轉入資本贖回儲備金,用以購買或回贖公司的股份)累積已實現利潤(包括收益和資本),減去未在減資或資本重組中沖銷的累積已實現虧損(包括收益和資本)。“累積”一詞表示盈虧賬戶屬于連續的賬戶,前一年度的虧損必須記入現在可分配利潤當中。所有資產的“折舊”必須被當做實際的損失,記入利潤表中的借方賬戶,在計算可用于股息分配的數額時予以減除。因資產重估形成的損失,并需要提取預備金,須視為已實現損失,但在以下2種情況下可視為未實現的損失:(1)用該資產上先前記錄的未實現利潤沖銷虧損;(2)該虧損源于重估所有固定資產。重估并不必然改變每個固定資產的數額,需要重估的項目由董事會決定。他們必須確信沒有改變價值的數

12、額的資產,其總價值不低于財務報表所述的總價額。如果固定資產在重估時增值,后來又貶值,只能將該資產重估前的貶值部分作為已實現利潤的減少。多余部分可補回到可分配的利潤。4.3 公公司的股息如果公公司分配后,其凈資產少于已催繳資本總額和不可分配的儲備金,則該公司不能分配。實際上這就意味著,公公司必須在分配前從已實現的凈利潤中減去任何未實現的凈虧損。不可分配的儲備金有:(1)股份溢價賬戶;(2)資本贖回儲備金;(3)以前未曾通過任何資本化而利用的累積未實現利潤,超過以前未曾通過減資或重組而沖銷的累積為實現虧損的任何數額;(4)制定法或公司章程或細則禁止分配的其他任何儲備金。上述股息分配規則不適用于下列

13、情形:(1)紅利股的給付;(2)用資本金回贖回購公司股份;(3)減資;(4)清算中向股東分配公司財產。4.4 相關賬目依據2006年公司法第836條規定(參照賬目分配的正當性),公司是否可以不違反本規定而作出分配,參照相關賬目所載明的利潤、虧損、資產和負債,股本和公積金,其他條款等項目加以確定。相關賬目是公司最后年度賬目,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參照中期賬目或期初賬目。4.5 違反股息分配規則非法分配如果股息分配超出公司可分配利潤的范圍,公司董事和股東可能涉嫌非法分配而須承擔法律責任。對非法分配股息負有責任的董事應承擔義務違反責任。如果董事在建議一項股息分配方案時以來了審計報告,則審計人員也可能承擔

14、責任。如果屬于非法分配,股東可向法院申請禁令,阻止公司非法分配股息。如果分配時,公司成員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是非法分配的,他負有責任(a) 將其返還公司;(b) 如果分配是除貨幣外的方式被作出的,向公司支付與當時分配價值相等的金額。如果股東明知其接受的是非法分配的股息則不得向董事提起訴訟。CHAPTER 191 董事的性質董事是根據公司章程和細則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從事公司事務決策管理的專門人員,他們受托負責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所有的董事又組成董事會,它是行使董事決策職權的法定決策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代理人,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權力。而每一董事僅被認為與公司具有信托關系。董事可以是擔任董事職位的

15、任何人,不管其在公司的頭銜如何。這就包括實際上并未經任命而進入董事會的人,即事實董事。因此,公司法規定,不管董事的任命存在任何瑕疵,但其行為仍有效。該規定必然適用于事實董事。董事亦為公司的高管。事實董事是指某人因為事實上享有董事的地位和職權,從而也應當如同依法正式任命的董事一樣承擔相應的董事責任。判斷是否構成事實董事的核心意義即在于是否應當適用公司法賦予公司董事的一系列義務和責任,英國1986年董事資格取消法也可以針對事實董事提起董事資格取消程序。判例表明,在決定某人是否已經事實享有董事的地位和職權從而構成事實董事時,法院通常至少會綜合考慮一系列因素,如公司是否曾聲稱該人為公司董事,該人是否擁

16、有足夠的信息作出重要決策等,是否可以判斷該人已經構成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一部分等。1.1 影子董事所謂“影子董事”是指握有公司大部分股份并控制公司的股東,為規避限制董事行為的法律規定而不參加董事會或暫時辭去董事職務,但實際上又通過某些形式董事控制公司的幕后董事。僅僅以專業人士身份提供建議的專業顧問,比如會計師和律師,并不僅僅因此就成為影子董事。是否為影子董事取決于具體案件的具體情形,但下面就是幾個相關因素:(1)銀行賬戶有其簽名,和參加與銀行人員的會談;(2)該人為公司訂購有關貨物或服務;(3)以董事身份簽署合同或信函;(4)出席董事會會議;(5)掌握公司的詳盡信息。例如,某些實際控股的董事為規避

17、禁止向公司借貸的規定,暫時辭去董事職務并操縱公司向其貸款。在此種情況下,其行為構成規避法律,依法仍應適用限制董事行為的有關規定,對其違法行為應追究法律責任。1.2 替補董事若董事在外還有許多任務,以至于持續缺席董事會會議,該制度即可派上用場。任命替補董事就可以解決有關會議法定人數、簽署支票等問題。公司章程細則規定,任何董事(替補董事除外)均可任命其他董事,或董事會認可的其本人也愿意的其他人,為其替補董事,并可以免除該職務。替補董事有權收到所有董事會議通知,以及其任命人作為其成員的專門委員會會議的通知,有權出席其任命人無法親自出席的任何會議,并參與表決。但是,若替補董事不在英國,則無需向其發出會

18、議通知。若任命人不再是董事,他亦不再為替補董事。除細則另有規定外,替補董事在所有意義上均視為董事,需對自身行為和疏于職責負責,且不得視為任命人的代理人。1.3 執行董事執行董事是公司的全職職員,他負責對于公司的業務進行管理。公司的細則會授予執行董事廣泛的管理權利,并且與其簽訂專門的服務合同。在執行董事中通常還會有一位首席執行董事來整體負責公司的運作。1.4 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則通常以顧問的角色出現在大型公司中,他們對執行董事的工作具有監督的職責,保證后者行為符合公司利益。因此,通常認為理想的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董事會應達到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的制衡,以保證沒有個人或者個別的群體能夠獨斷董事會的

19、決策。1.5 常務董事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中還必須設有一名或者一名以上的專職常務董事,他們享有獨立于董事會的權利,并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權利。公司常務董事的任命方式由公司細則規定,董事會有權撤換常務董事。2 董事的任命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公公司至少應有兩名董事,私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董事。公司董事人數可以通過普通決議增加。所有的公司都必須設有一名公司秘書,并且獨任董事不能同時兼任公司秘書。2.1-2.2董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任命:(1) 細則中指定。該方法有時用于任命公司的首任董事,并作為細則所定程序的替代。(2) 如果細則沒有規定的,可由章程簽署人和主要認股人以書面方式任命。同樣,該方法有時用于

20、任命首任董事。(3) 公司后任董事通常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并由股東通過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任命,但因故空缺的董事可由董事會決定補足,并由下屆股東年度大會決定其是否留任。2.3 公司董事必須公開。董事任命后即應當在14日內通知公司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在倫敦公報上公開。在公司注冊辦事處必須保存本公司的董事和秘書的登記手冊。該登記冊必須說明各董事和秘書的姓名、住址、國籍、出生年月、最近5年內是否就任其他公司董事職位和其他個人情況。2.4 年齡限制2006年公司法第157條規定,只有16周歲以上的人,才可以被任命為董事。國務大臣可以通過規章作出規定,未滿16歲的人也可以被任命為公司董事。在之前公司法中規

21、定的董事年齡上限被取消了。3 董事的薪酬如果董事的薪酬為酬金,細則須有明確規定。否則,不得支付薪酬,即使是股東通過股東大會決定應予支付的,也是如此。若是有支付薪酬的規定,則不管公司是否盈利,均可支付。在公司清算時,董事的薪酬與普通債權人地位一樣,無需遲延,但是他們并非優先債權人,若他們還因擔任董事會以外的管理職務而領取工資,例如兼任秘書,則不在此限。若董事沒有簽訂合同,而為公司工作,則他可以依據“支付合理價格”規則,主張所提供服務的薪酬。但是,若董事有合同,只是合同的表述不當,則不能適用該救濟。3.1 董事的費用董事為參加董事會議、股東大會和類別會議的旅行、住宿和其他開支以及與執行職務相關的其

22、他費用,由公司支付。3.2 離職補償董事離職補償金是非合同性質的補償金,可依法支付,但是必須向股東大會披露,并通過普通決議或書面決議批準。3.3 董事薪酬報告(披露)上市公司被要求在任何財務年度的公司賬目的附注中,披露董事薪金及其他利益的規定。具體報告內容如下:(1) 單個董事的薪酬的總體情況,即薪金(基本工資和年度獎金)、行使股票期權所得收益、根據長期激勵計劃所得收益以及公司購買養老金的支出。(2) 公司的薪酬政策(3) 董事會和薪酬委員會在決定董事薪酬時的職責2006年公司法第421條規定,公司的任何董事以及前5年的任何時候是或曾經是公司董事的任何人,就與他自己相關的為了本條之下規章的目的

23、所必要的事項,負有義務向公司發出通知。上市公司則規定允許股東投票表決董事薪酬報告。4 董事的離職董事可因多種事由而離職任期屆滿、免職、辭職、清算與破產、死亡、取消資格4.1 任期屆滿與董事連任董事的任期通常由細則規定。附件A規定,在首次股東大會例會上所有的董事均應退位,在其后每次股東大會例會上每次退位1/2;或若其人數不是2或2的倍數,則為最接近1/2的人數退位。退位董事就是自上次選舉以來,任職時間最長的董事。如果所有董事都是同時任命的,這在公司早期就可能出現難題。果真如此,依據附件A,須通過董事會協議來確定退位董事;若達不成協議,則通過抽簽決定。附件A規定,退位董事有資格參加再選。首席執行官

24、和其他擔任執行職位的董事,比如財務董事,無需輪流退位。其任期以合同為準,若不是董事,就不能擔任首席執行官或執行董事。所有任命均應采用特別通知或書面決議程序。4.2 免職無論公司和董事之間任何協議的任何約定,公司可以在他的任期屆滿之前,通過在會議上的普通決議罷免該董事。根據本條罷免董事,或者在他被罷免的會議上任命其他人代替他的職務,要求特殊通知。(2006年公司法第168條)公司收到根據第168條罷免董事之意向決議的通知后,必須立即將通知的副本發送給牽涉的董事。董事有權在會議上就該決議被聽取意見。免去董事職務的權力限制:(1) 召集會議的股份資本限制。持有10%實繳資本或者10%表決權的股東提議

25、。(2) 提請決議的股份持有資格。在與請求相關的年度成員大會上對決議有表決權并持有公司股份的至少100個成員,對于那些股份每個成員至少平均已經繳納100英鎊。(3) 加權表決權。現行公司法規定公司在特定場合下為特定股份附加特別表決權,例如在股東大會上對其有罷免議案的董事的股份。(4) 持有特定類型股份權利協議。2006年公司法第168條第5項規定,本條并不剝奪被罷免的人就終止他的董事任命或導致他不再是董事的任何任命,要求向其補償或賠償,或者減損本條之外所存在的罷免董事的任何權力。5 董事被取消資格依細則的規定。附件A規定,董事應在以下情形下離職:(1) 法定取消資格。(a) 因犯有可追訴的罪行

26、而取消資格;該罪須是有關公司發起、設立、管理或清算,或是財產管理人程序,或公司財產管理。即使可起訴的罪行是在治安官法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而非由刑事法院陪審團審理,亦可取消資格。判定其有罪的法院可頒發取消資格令。這種取消無最低期限限制,最長期限在治安官法庭為5年,在刑事法院或其他法院為15年。沒有涉及個人責任的規定。(b) 因持續違反公司法而取消資格;一個人持續地怠于履行公司立法中的義務,比如沒有向注冊官報送年度統計表,賬目和其他文件,可能被取消資格。若在5年內有3次被控有罪(不管是否屬于同一情形),持續地怠于履行義務則可以得到終局性的證明。這種資格取消也沒有最低期限限制,其最長期限無論是在治安

27、官法庭,還是其他法院均為5年。沒有涉及個人責任的規定。(c) 因犯欺詐交易罪而取消資格;依據公司法規定的欺詐交易罪而被判有罪者,法院可頒發取消資格令。這種取消沒有最低期限限制,最長期限為15年。沒有涉及個人責任的規定。(d) 貿易與工業部調查之后取消資格;如果在貿易與工業部部長(國務大臣)看來,從檢查員所作報告來看或者根據公司相關文件或對公司進行搜查所獲得的信息或文件來看,對擔任公司董事或影子董事的人頒發取消董事資格命令,符合公共利益,于是,貿易與工業部部長可向法院申請該命令。該公司無需喪失清償能力,但是須讓法院確信,特定董事的行為使其不適合管理公司。這種取消沒有最低期限的限制,最長期限為15

28、年。(e) 因違反競爭規則而取消資格;這種取消最長期限為15年。(f) 清算公司的董事因從事不法交易而取消資格。這種取消最長期限為15年。(2) 破產。董事因破產而被取消資格,他并不自動離職,細則另有規定的除外。(3) 精神失常。(4) 通過通知公司而辭職。(5) 未經董事會許可,缺席董事會會議3個月以上,且董事會決議決定,他應離職。依據附件A,該期間從他參加的最后一個會議起算,而不是他缺席的第一個會議起算。需注意的是,該規定也包括非自愿的缺席,比如董事患病。可通過修改細則,規定取消資格的其他事由,但是明示合同不受細則修改的影響,董事可起訴不正當的解雇。6 董事的職權(實質上是董事會的權利)董

29、事具有公司代理人和財產受托人的雙重地位。除法律規定必須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某些重要權利外,其他一切日常管理決策權;均由董事會代表公司行使。6.1 董事權利的限制(1) 立法限制。董事必須依法通過一項特別決議才能實現章程的變更或減資。(2) 章程限制。董事必須忠實維護公司利益,在授權范圍內作出一定的行為。(3) 股東對董事的控制權。(4) 司法限制。董事必須基于正當的目的行事并善意地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否則法院將解除其作出的行為。7 執行董事的職權(1) 董事長法律并沒有要求公司任命董事長。因公司均要求召開股東大會例會,私公司通過選擇性取消該要求的除外,且附件A規定了董事會會議,因而顯然需要董事長控制

30、其程序。董事長通常因此得以任命。附件A授權董事會任命董事長,并規定董事長作為股東大會的主席主持會議。同時還規定,若董事長不在,實踐中通常還任命副董事長。一般將董事長視為非執行董事,盡管他可能對公司事務介入較深。若他只是領取津貼,而非工資,且僅僅關心董事會的運轉,作為形式上的領袖代表公司,稱其為非執行董事更為恰當。然而,他不是“獨立”董事,不具有所要求的獨立性。最近的趨勢是將非執行董事稱為“外部董事”,在許多情形下董事長并不真正適合該稱謂。(2) 首席執行官通常會任命一個左右的專職董事作為首席執行官,并授權其管理公司業務,并無需提交全體董事會討論。依據附件A,首席執行官必須是董事,允許董事會確定

31、首席執行官的薪酬,并允許董事會將其任何權力授予他,但需不時地進行檢討。(3) 任命董事為執行董事依據附件A,董事會可以任命一個以上的成員擔任執行性職務,例如財務董事。公司可以與任命的這種董事訂立協議或安排,以便其為公司雇用,或為公司提供超過董事一般義務的任何服務。任何這種任命、協議或安排均可依據董事會決定的條件,他們可以為其提供他們認為合適的薪酬。若董事不再當董事,其執行性職務亦應終止,但這并不妨礙他就違反其與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而主張損害賠償。執行董事不受輪流離職之限。此外,董事會可向執行董事授予其認為他所適合行使的權力。這種授權可以附加董事會的任何條件,或與其本身的權力一起,或在其本身的權

32、力之外,該授權可撤銷或變更。將授權延伸到執行董事,便可大大增加其通常的職權。 7.1 執行董事及其代理權限(代理規則)若董事或公司其他高管沒有實際授權,或沒有依據法律規定的授權,但是公司聲稱其進行磋商的人在企業經營中所有商事活動均可達成交易,外部人也可視與這種個人所達成的交易對公司具有約束力。因為通常是為首席執行官或者其他執行董事授予較寬的權力,附件A也準許董事會授予這些人廣泛的權力。若外部人與首席執行官或其他執行董事(比如銷售董事),或者其他高管(比如公司秘書),進行交易,外部人通常可以得到保護,該交易對公司具有約束力。即使有關人士實際上并沒有得到任命,也同樣適用。Freeman &

33、 Lockyer v Buckhurst Park Properties (Mangal) Ltd 1964凱普爾先生作為房地產開發商從事營業活動,簽約購買了位于桑寧希爾的巴克赫斯特停車場。他沒有足夠的錢予以支付,但獲得胡恩先生的經濟幫助。他們組成有限公司,股本為7萬英鎊,凱普爾和胡恩認購均等的股份,該公司旨在購買該不動產,并指望出售出去進行開發。凱普爾、胡恩以及另外兩個人組成董事會。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4人,胡恩幾乎在所有關鍵時候都在國外。細則授權任命首席執行官,但從未沒有任命。凱普爾在尋找房產買主方面,就像首席執行官那樣行事,董事會也知道。同樣,未經董事會明示授權,但董事會知道,凱普爾代

34、表公司聘請了建筑師和測繪員事務所,即本案原告。這是因為要提交規劃許可之申請,就得制作規劃,并界定不動產的界限。原告現在請求公司支付其所完成工作的費用,公司則辯稱,凱普爾無權代表公司行事。上訴法院認為,公司應承擔責任。迪普洛克法官指出,對于沒有實際權限的代理人所訂立的合同,第三人要對公司強制執行,必須符合4個條件:(1) 須有向第三人表示,該代理人有這種權限。本案就符合該條件,因為董事會知道凱普爾以首席執行官身份訂約,但沒有予以制止。(2) 該表示須由實際有權管理公司的人作出。本案符合該條件,因為細則將所有管理權力授予董事會。(3) 須以該表示誘使當事人簽約。本案符合該條件,因為原告信賴凱普爾有

35、這種權限,且以為是在與公司進行交易。(4) 依據公司章程和細則,并未剝奪公司訂立這種合約的能力,或授權代理人訂約。本案符合該條件,因為細則允許董事會將任何管理職權授予首席執行官或某個董事。法院也認為,盡管原告沒有查閱細則,但這無關緊要,因為該規則并非依據文件而禁止反言,而是依據對外的表示而禁止反言。9 董事的義務董事對公司的義務分為兩類,一是信義義務,基于公司資產的準受托人身份而產生,一是普通法上的技能和審慎義務,亦屬有關疏忽大意法律的組成部分。信義義務即衡平法上的受信義務。董事負有竭盡忠誠為公司工作并誠實履行職責。董事的個人利益應當服從公司利益的義務;董事可能因過失侵權而承擔責任。 9.1

36、董事對誰負有義務?董事公司(即,股東整體包括現在的和未來的)9.2 董事必須考慮誰的利益?董事作為一個整體的股東 雇員 債權人(在公司償債不能的場合)9.4 董事的義務 履行職責公司董事必須根據公司憲章行事,并且只能為被授予之目的而行使權力。(2006年公司法第171條)董事是股東團體而非單個股東負責。董事必須是為了實現公司所委托給他的目的而誠實履行職責,即基于正當目的。董事須為正當目的使用權力,即須為了公司利益,而非自己利益。2006年公司法第239條規定對董事行為的追認,本條適用于公司對董事構成與公司相關的過失、失責、違反義務或違反信托之行為的追認。公司追認該行為的決定,必須經公司成員的決

37、議作出。但出現以下情形時,追認無效:如果董事行為構成對少數派股東的欺詐;如果董事挪用公司資產;如果是公司破產清算時有損債權人利益的交易。 促進公司成功的義務公司董事必須以他善意地認為為了公司成員的整體權益而將最大可能地促進公司成功的方式行事,并在這樣做時考慮:(a) 任何決定最終可能的后果;(b) 公司雇員的利益;(c) 培養公司與供應商、消費者和其他人商業關系的需要;(d) 公司運作對社會和環境的沖突;(e) 公司維護高標準商業行為之聲譽的愿望;(f) 在公司成員之間公平行事的需要。“開明的股東價值”學說。這一學說認為公司經營應當采取包容的心態與公司雇員、客戶、供應商建立利益共同體來繁榮公司

38、。通過對股東利潤最大化來更好地服務社會。當或在公司目的是或包括其成員權益以外之目的的范圍內,前述促進公司成功的義務應當包括為了其成員的權益而促進公司成功達到那些目的。董事在某些情形下考慮或以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而行事的任何法規或法律規則。 獨立判斷的義務2006年公司法第173條規定,公司董事必須獨立判斷。如果董事根據公司適時簽訂的限制其董事將來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協議而行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授權的方式行事,則視為未違反該義務。 行使合理謹慎、技能和勤勉的義務2006年公司法第174條規定,公司董事必須行使合理的謹慎、技能和勤勉義務。這是指具備以下內容的合理勤勉的人將行使的謹慎、技能和勤勉:(1)從一

39、個履行與公司相關之董事所履行的職責的人處可以合理期望的一般知識、技能和經驗;(2)董事具有的一般知識、技能和經驗。所謂合理履行技能和注意,按照相關判例的三類標準:(1) 對于不具有某種專業資格和經驗的非執行董事來說,應適用主觀性標準。即只有在該董事盡了自己最大努力時,才被視為合理履行了技能和注意義務。這一原則確立于1925年城市公平火險公司確認之訴。根據羅莫法官在該案中的裁判,只有當事人涉及的事務與其專業知識和經驗有關時,方談得上他應該具有的技能和注意程度。因此不具有所涉及事務之專業知識和經驗的董事沒有必要保持對該事務的持續注意和處理,他可以信賴和依靠公司職員的建議。但如果確有明顯根據應該引起

40、他懷疑時,則該董事仍負有謹慎注意義務。(2) 對于具有所涉及事務專業資格或經驗的非執行董事來說,應適用客觀性標準,即只有該董事履行了具有同類專業水平或經驗的專業人員應該履行的技能和注意程度時,才被視為合理履行了技能和注意義務。(3) 由于執行董事通常是具有專業才能并依照服務合同受聘的人員,因此對于執行董事來說,應適用更嚴格的推定知悉原則。也就是說,在執行董事受聘的服務合同中應推定存在某種默示條款:受聘董事必然具有受聘職位所應該具有的技能和知識;因此不論他實際上是否具有此種技能和知識,均適用前述客觀性標準,即只有在履行了專業人員應該履行的技能和注意程度時,才被視為合理履行了技能和注意義務。這一原

41、則在1957年李斯特訴羅曼福冷凍儲藏公司案中表現得比較典型。 避免利益沖突的義務2006年公司法第175條規定,公司董事必須避免這樣的情形,即他享有或能夠享有與公司利益沖突或可能沖突的直接或間接利益。這特別適用于任何財產、信息或機會的利用(公司是否能利用財產、信息或機會是不重要的)。該義務不適用于與公司交易或安排相關的利益沖突。 不得從第三人處接受權益的義務公司董事禁止從第三人處接受因其董事身份或者他作為董事做或者不做任何事情而授予的權益。這里“第三人”是指除公司、關聯法人或者代表公司或關聯法人行事的人外的人。董事從已經向公司提供服務(作為董事或其他人)的人處接受的權益,不被視為第三人授予。如

42、果權益的接受不能合理地視為可能產生利益沖突,則未違反該義務。所謂利益沖突包括利益和義務的沖突以及義務之間的沖突。 在被提議的交易或安排中公布利益的義務2006年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如果公司董事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在被提議的與公司的交易或安排中享有利益,他必須向其他董事公布該利益的性質和范圍。公布可以(但不必要)通過在董事會議上向董事發出書面通知或者一般通知。如果本條之下的利益公布證實或變成不準確或不完整,必須作出進一步的公布。本條所要求的任何公布,必須在公司簽訂交易或安排之前作出。本條不要求公布董事不知道的利益,或者不要求當董事不知道正被討論的交易或安排時公布利益。9.5 違反其義務的結果違

43、反董事義務將導致以下法律后果:賠償公司損失;恢復公司財產原狀;返還獲利;(單方)解除合同。9.6 現行交易或安排中的利益披露2006年公司法第177條第5項規定,對于在被提議的交易或安排中享有的利益,如果該利益不能被合理視為可能產生利益沖突,如果在其他董事已經知道該利益的范圍內(并且為了該目的,其他董事視為知道他們應當合理知道的任何事項),如果該利益涉及已或將被董事會議或者董事委員會所考慮的董事服務合同條款的范圍內,董事不必公布利益。2006年公司法第182條規定,當公司董事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在公司已經簽訂的交易或安排中享有利益時,他必須根據本條向其他董事公布利益的性質和范圍。如果利益已在根

44、據177條被公布的范圍內,本條不適用。本條不要求公布董事不知道的利益,或者不要求當董事不知道正被討論的交易或安排時公布利益。為了該目的,董事視為知道他應當合理知道的事項。如果該利益不能合理地被視為可能產生利益沖突,或者如果在其他董事已經知道該利益的范圍內,或者該利益涉及已或將被董事會議或董事委員會所考慮的其服務合同條款的范圍,董事也不必披露。公布可以(但不必要)通過在董事會議上向董事發出書面通知或者一般通知。如果本條之下的利益公布證實或變成不準確或不完整,必須作出進一步的公布。9.7 董事的其他限制2006年公司法第188條規定,董事的兩年以上的服務合同必須得到股東的批準。2006年公司法第1

45、90條規定,如果董事或與其相關聯的人未經股東批準不得取得重大非貨幣資產。“重大非貨幣資產”是指與公司相關的重大資產,其價值超過公司資產價值的10%,并超過5000英鎊,或者超過100000英鎊。2006年公司法第197條規定,公司不得對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董事提供貸款,或者提供與任何人對該董事的貸款相關聯的保證或擔保。除非交易已經被公司成員的決議批準。2006年公司法第198條規定,公司不得對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董事提供準貸款,或者提供與任何人對該董事的貸款相關聯的保證或擔保。除非交易已經被公司成員的決議批準。(僅限公公司)在“準貸款”的交易中,一方(“債權人”)同意向另一方(“借款人”)支付或除

46、依據協議外支付一定金額,或者同意向另一方(“借款人”)補償或除依據協議外補償另一方所產生的開支,條件是借款人將補償債權人或者對借款人產生補償債權人的責任的情形。2006年公司法第201條規定,公司不得為了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董事或者與該董事相關聯的人之權益,作為債權人而簽訂信用交易,或者提供與任何人為了該董事或與該董事相關聯的人之權益而簽訂的信用交易相關聯的保證或擔保,除非該信用交易、提供保證或擔保已經被公司成員的決議批準。(僅限公公司)2006年公司法第217條規定,公司不得向董事作出對失去職務的支付,除非支付已經被公司的成員決議批準。9.8 因董事違反義務的救濟措施因董事違反義務而可能產生的

47、救濟措施有向公司解釋其個人獲利、賠償公司損失和解除與之訂立的任何合同。還有可能出現因法院宣布交易因越權或者違法而無效。董事從公司挪用的財產可以追回,其條件是該財產還在他手中,或從其所轉讓的第三人手中追回,該第三人基于善意和有償取得者,不在此限。公司可能通過公司章程或在股東大會上通過一項決議,授權或者追認其董事違反職責的行為的效力。如果董事欺詐公司,而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表決支持其欺詐交易,則這些董事的表決無效。如果董事通過配股變更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表決權的平衡,這些新配股的表決權不可用于表決該事項。9.9 董事對其他董事行為的責任董事不對其他董事同僚的行為負責,其條件是他沒有參與該行為,且并不知情,

48、同時有關情形并不應當引起其懷疑。他沒有參加任何董事會會議的事實本身不會導致責任,但習慣性地缺席回憶則可能導致責任,而且該項義務對執行董事以及有資格或有經驗的非執行董事,要求要高一些。如果董事與其他董事共同違反義務,則要承擔連帶責任。該董事可能被請求賠償所有損失,然后向其他董事追償。當然,若僅僅為自己利益挪用款項,自然不存在分攤問題。9.10 董事的個人責任一般情況下,董事不對公司債務承擔個人責任。除非出現以下情形:(1) 揭開公司面紗后的董事個人責任承擔;(2) 有限公司可通過公司章程細則規定或者特別決議規定董事對公司債務承擔的無限責任;(3) 董事可能在特定情況下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9.1

49、1 欺詐交易和不法交易(董事可能因此承擔刑事責任)10 公司秘書公公司必須有公司秘書。公司秘書是公司管理層成員,也可能是董事。私公司不要求具有秘書。10.1 公司秘書的任命(任職條件)公司秘書必須具有履行公司秘書職責所必需的知識和經驗,并且具備以下資格:(1) 在他被任命為秘書之前的5年中,他至少擔任3年的公公司秘書職務;(2) 他是下列團體的成員:英格蘭和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蘇格蘭特許會計師協會、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愛爾蘭特許會計師協會、特許秘書和行政人員協會、特許管理會計師協會、特許公眾財政和會計協會。(3) 他是英國任何地區被召集或承認的出庭律師、辯護人或事務律師;(4) 在董事看來,

50、因由于他擔任或曾經擔任任何其他團體的任何其他職務或者是該團體的成員,因此有能力履行公司秘書的職責。只有一名董事的私公司不要求具有秘書,但公司兩到三名聯席秘書。10.2 公司秘書的職責(1)準備和保存會計記錄;(2)處理股份轉讓和頒發股份憑證和債券憑證;(3)保存和保持股東和債券持有人登記簿;(4)保存和保持董事和秘書登記簿;(5)登記抵押和保持公司抵押登記簿;(6)保存和保持董事股份權益登記簿;(7)保存董事雇傭合同的記錄;(8)核對董事雇傭合同的記錄;(9)保存和保持實物股份權益登記簿;(10)送發會計通知、會計報表副本等等;(11)保存直到現在的公司章程;(12)準備和提交年度報表;(13

51、)歸檔大量的報表和文件;(14)準備政府部門要求的大量報表;(15)與一名董事一起見證文件;(16)支付定期股息和準備股息擔保。公司秘書可能還會有其他職責,諸如雇傭問題,與會計師交涉,取得律師的法律建議,以及在適當時與證券交易所交涉。10.3 公司秘書的權力和授權現在民事法院承認,現代秘書是重要的職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甚至沒有授權的權限亦可這樣。然而,這只是限于關于公司行政管理的合同,包括聘請辦公室人員和辦公室管理以及租用交通工具。Guildford Ltd v. Fidelis Furnishing Fabrics Ltd 1971原告公司以“上層經理人汽車出租行”名義營業,追索被告公

52、司所欠汽車租賃費570英鎊。該出租行擁有勞斯萊斯、美洲豹以及其他轎車。菲得利斯公司為具有良好信譽的公司,雇傭新人X為秘書。他聯系了該出租行,預訂了一些轎車,以便開車到希思羅機場迎接重要客戶。第一次,X以自己賬戶出具支票,支票得到兌付。1970年1月,他向出租行提供了需要租車的日期清單,出租行確認有車可提供,并向菲得利斯公司發出書面確認,而非X個人。出租行允許賒賬,但要求提供證明。X提供了公司證明,經審查符合條件。印制的出租單和保險協議載明,公司秘書X為租車人。這些文件由X或菲得利斯公司的銷售經理簽署。X用車后,一直未付款。出租行向菲得利斯公司發出了賬單,但該公司并未付款。此后,該公司首席執行官

53、發現許多公司的未付賬單,并質疑X代表公司行事的權限。上訴法院認為,被告公司須對該車的租賃承擔責任,因為X作為公司秘書對代表被告訂立租車和約,享有表見職權。但是,公司秘書的權限并非沒有限制。未經授權,他不能代表公司借款。未經授權,他不得代表公司起訴。他不能自行召集股東大會;未經董事會批準,亦不能辦理轉讓登記;未經同意,不能取消登記簿上的名字。這些權力均屬于授予給董事會的權力。11 審計人員2006年公司法第475條規定,一個財務年度的公司年度賬目必須根據本部分被審計,除非是小公司或者是暫停活動公司則可免除審計。11.1 審計人員的任命首任審計員,則可由董事會任命,其任期直至審計賬目的股東大會閉幕

54、。若董事沒有任命,股東大會可以任命。若該職位出現空缺,可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填補。股東必須在每屆審議一個會計基準期的賬目的股東大會上任命審計員,其任期直至審議一個會計基準期的賬目下一屆股東大會閉幕。若公司沒有任命審計員,則應在1周內通知貿易與工業部,該部可以任命審計員。如前所述,私公司可以通過選擇性決議,免于每年任命審計員,其關系持續到任何一方想終止時為止,如審計員辭職,或公司任命新審計員取而代之。 任職資格要擔任審計員,則他必須具有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愛爾蘭特許協會、特許注冊會計師協會和注冊公共會計師協會認可的合格資質,具有海外資格和其他資格的人士則須獲得貿易與工業部的認可。它們已經成為監督機構,就得確保想擔任審計員的會員是能夠勝任該工作的適格人士,并且受到職業操守、獨立性和技術標準的充分約束。該監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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