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稅稅 法法 學學 主主 編編 徐孟洲徐孟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國家級規劃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一章 稅收與稅法o 稅收是稅法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是決定稅法性質和內容的主要因素。稅收產生以來的歷史表明,有稅收必有稅法,它們是一對孿生兄弟。稅收與稅法之間的關系,是一種經濟內容與法律形式內在結合的關系。稅收作為社會經濟關系,是稅法的實質內容,稅法作為特殊的行為規范,是稅收的法律形式。o 本章主要介紹稅收的概念、根據、稅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功能、作用以及稅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的區別等內容。它們是學習后續內容的基本理論知識。 重點問題o 稅收的概念、特征和分類o 稅收產生
2、和發展的根據o 稅法的概念和特征o 稅法的地位o 稅法的功能與作用第一節 稅收的概念和根據o 一、稅收的概念o (一)稅收的形式特征 o 認識稅收的概念,最直接或較為容易把握的是稅收的形式特征,即稅收的外部特征。稅收的形式特征,我國多數學者通常將其概括為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即所謂“稅收三性”。o 稅收強制性,是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依據直接體現國家意志的法律對征納稅雙方的稅收行為加以約束的特性。o 英國學者巴斯泰布爾認為,所謂賦稅的強制性,指的是法律規定了繳納的稅額、方式、時間以及課稅主體,而沒有接受納稅人意見的余地 o 稅收強制性集中表現為征稅主體必須依法行使稅權,納稅主體在法定義務
3、范圍內必須履行納稅義務。當稅收征管機關合法行使權力受到干擾或納稅人無法定事由拒不履行納稅義務時,違法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o 稅收無償性,是指國家稅收對具體納稅人既不需要直接償還,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報酬或代價 o 稅收的這種無償性特征是對具體納稅人來說的。無償性是稅收的關鍵特征,它使稅收明顯區別于國有經濟收入、債務收入、規費收入等其他財政收入范疇。 o 稅收固定性,是指國家稅收必須通過法律形式,確定其課稅對象及每一單位課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數額,并保持相對穩定和連續、多次適用的特征。需說明的是,稅收的固定性是相對于某一時期而言的,并非永遠固定不變。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通過合法程序適當調整課
4、稅對象或稅率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o 稅收的形式特征只是稅收本質屬性的外在體現。深刻認識稅收的概念,應進一步分析和考察稅收更深層次的本質特征 (二)稅收的本質特征 o 稅收的根本性質,即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一方主體的依法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 o 這種分配關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分配的依據,既不是財產所有權,也不是勞動者勞動力的所有權,而是國家的公共權力,并且表現出強制性、無償性的特征,從而使稅收的分配關系區別于其他分配形式 (三)稅收的社會屬性 o 從稅收產生和發展的歷史看,它經歷了奴隸社會稅收、封建社會稅收、資本主義稅收和社會主義稅收等各種不同的形態。o 一方面,稅收在不同社
5、會形態下具有其共性;另一方面,在不同的社會制度和不同國家中的稅收又分別具有其個性,即稅收所處不同社會制度下的社會屬性 (四)稅收的概念 o 通過對稅收的形式特征、本質特征和社會屬性的考察和研究,我們對稅收的概念作如下界定:稅收是以實現國家公共財政職能為目的,基于政治權力和法律規定,由政府專門機構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財產或特定行為實施的強制、非罰與不直接償還的金錢課征,是一種財政收入的形式 o 第一,指明了稅收的目的 。國家征稅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國家的公共財政職能 o 第二,指明了稅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據。 o 第三,指明了稅收主體。稅收主體包括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 o 第四,指出了稅收的形式特征,
6、即稅收形式上的“三屬性”。 o 第五,使用“非罰”一詞揭示了稅收的非罰性,從而將罰款、罰金以及其他一切罰沒行為排除在稅收行為之外 。o 第六,揭示了稅收的社會屬性 延展閱讀o 稅收不同于收費。收費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為社會提供某種特定服務或者某種特許權利所收取的手續費或報酬。稅收是無償的,而費用的收取是有償的。o 稅收也不同于攤派。攤派是指沒有法律規定或其他合法依據,憑借隸屬關系和壟斷地位以及其他關系向單位或個人索取財物的行為。攤派既不合理又不合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單位或個人有權予以抵制二、稅收的分類 o 1根據征稅對象的性質和特點不同,可以將稅收劃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行為稅和資源
7、稅五大類。o 流轉稅是指以商品交換和提供勞務為前提,以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o 所得稅是以納稅人的所得或收益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o 財產稅是指以國家規定的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財產數量或價值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o 行為稅是指以某種特定行為的發生為條件,對行為人加以征稅的稅種。資源稅是指以占用和開發國有自然資源獲取的收入為征稅對象的稅種 o 2根據稅收最終歸宿的不同,可以將稅收劃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n直接稅是指由納稅人自己承擔稅負的稅種。n間接稅是指納稅人可以將稅負轉移給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擔稅負的稅種。o 3根據稅收管理權和稅收收入支配權的不同,可以將稅收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
8、地方共享稅。這種分類方式是由分稅制的財政管理體制決定的。n中央稅是指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稅種。n地方稅是指由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稅種。n中央和地方共享稅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支配的稅種。o 4根據計稅標準的不同,可以將稅收劃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n 從價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的價格為計稅標準征收的稅種。n 從量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特定的計量單位為計稅標準征收的稅種。n 我國現行的各種流轉稅大都屬于從價稅,但消費稅中的啤酒、黃酒、汽油、柴油屬于從量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屠宰稅屬于從量稅。 o 5根據稅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將稅收劃分為普通稅和目的稅。n 普通稅是指用于國家財政經
9、常開支的稅收。n 目的稅是指專款專用的稅收,如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社會保障稅等。我國現行稅制中只有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耕地占用稅是目的稅。o 6根據計稅價格中是否包含稅款,可以將從價計征的稅種分為價內稅和價外稅。我國的關稅和增值稅,其計稅價格中不包含稅款在內,屬于價外稅。其他從價稅均屬于價內稅。 o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稅收劃分方法,如累進稅和累退稅;比例稅和定額稅;貨幣稅和實物稅等。但從稅收理論以及世界各國稅收實踐來看,以征稅對象的性質為標準對稅收進行分類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分類方式,也是各國稅收分類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我國也主要是采用此種分類方法。 三、稅收的根據 o 國家的存在和居
10、民獨立財產的存在是稅收的根據。o 國家的存在和居民獨立財產的存在是稅收產生的根本原因,國家職能和社會需要的發展是稅收存在和發展的重要原因。居民獨立財產的出現是稅收產生和存在的內因,國家的存在是稅收產生和存在的外因。只有當引起稅收的內因和外因同時起作用時,才能產生和存在稅收現象 。法條鏈接o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5條o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6條o 馬克思指出,賦稅是政府機器的經濟基礎,是行政權力整個機構的生活源泉。對此恩格斯亦有論述,他指
11、出,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捐稅。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精辟地指出了稅收存在和發展的客觀基礎和正當理由o 可見,稅是納稅人享用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對價,而不是單純的一種為國家作出的犧牲。對任何納稅人而言,依法納稅是應盡的法定義務,也是一種獲取利益的非完全對價學術前沿o 日本稅法學者金子宏先生認為,關于稅的根據,大致有兩種思想觀點。o 第一種觀點為利益說或對價說。這種觀點是把稅視為是市民對從國家那里所得到的利益的對價的觀點o 第二種觀點可稱為義務說或犧牲說。這種觀點認為國家為完成其任務,當然握有課稅權,而國民當然負有納稅的義務。第二節 稅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o 一、稅法的概念o 稅法是建
12、立在一定物質生活基礎之上的,由國家制定、認可和解釋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調整稅收關系的規范系統(或規范總稱),它是國家政治權力參與稅收分配的階級意志的體現,是以確認與保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權益為基本任務的法律形式。o 簡而言之,稅法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系統 稅務博覽o 稅法是一個歷史范疇,它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隨著私有制的出現和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人類社會最早的稅法歷史類型是奴隸制稅法。我國從夏朝開始就有了征收貢賦的制度二、稅法的特征 o 1稅法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 o 2稅法是以確認征稅權利和納稅義務為主要內容的法o 3稅法是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法 o 4稅法是實體內
13、容和征管程序相統一的法三、稅法的調整對象 o 法律調整對象問題是法的基本理論中極其重要的問題。認真研究稅法的調整對象,科學地界定稅法調整對象的性質和范圍,對于稅法部門法地位的確立,稅法典或稅法通則的編纂,稅法規范的正確運用,以及稅法學科體系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稅法調整對象的性質 o 關于稅法調整對象的性質,目前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稅務行政關系說;二是稅收經濟關系說 o 持前一種觀點的學者認為,“稅法是調整國家與社會成員的稅務行政關系。o 后一種觀點的學者認為,“稅法的調整對象是參與稅收征納稅關系的主體之間發生的經濟分配關系,這種經濟分配關系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稅收分配關系,同時也
14、包括稅收管理關系”。o 稅收關系實質上是一種經濟關系,而不是行政關系。其主要依據是:n (1)從稅收的本質看,它是一種特殊的經濟關系n (2)稅收關系是一種物質利益關系 n (3)從稅收關系主體看,政府具有雙重身份 。即政府并不是單純的行政機構,也是經濟主體;納稅人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不是行政機關的附屬物,而是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經濟主體 (二)稅法調整對象的范圍 o 1稅收分配關系 o 稅收分配關系是一種經濟利益關系,它表現為三種不同的稅收分配關系:n 第一,國家與納稅人(包括個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n 第二,國家內部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的稅收分
15、配關系,這主要是通過中央稅和地方稅以及共享稅的劃分體現出來;n 第三,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及涉外納稅人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2稅收征收管理關系 o 稅收征收管理,是國家征稅機關(包括稅務機關、財政機關和海關)行使稅權,指導納稅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并對稅收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檢查等一系列相互聯系的活動 。o 稅務管理關系o 稅款征收關系o 稅務檢查關系o 稅務稽查關系o 綜上,稅法調整稅收分配關系,主要是確定稅收體制、稅種、征稅對象、納稅人范圍、稅率和減免等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和國家內部中央與地方,以及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涉外納稅人之間的實體利益分配關系。稅法調整稅收征收管理關系,
16、主要是確認國家征稅機關及其稅務人員與納稅人之間就征稅和納稅過程中形成的稅收征管關系的范圍,保護參與稅收征管關系當事人的權益,維護稅收分配關系。 第三節 稅法的地位o 稅法的地位主要是指稅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其核心意義是稅法和其他部門法的關系,主要包括稅法與憲法、民法、經濟法、行政法等部門法之間的關系。下面分別進行分析。一、稅法與憲法的關系 o 一是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據,因此,稅法的制定和執行都不能違背憲法。o 二是稅法的一些根本問題應該在憲法中加以體現,這不僅符合憲法的本質,而且符合國際慣例 。二、稅法與經濟法的關系 o 一種觀點認為稅法作為經濟法體系中的一個重
17、要組成部分,其在宗旨、本質、調整方式等許多方面與經濟法的整體都是一致的。同時,稅法作為經濟法體系中的一個子部門法,在調整對象、特征、體系等方面又有其特殊性。因此,經濟法與稅法是共性與個性、整體與部分、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系 o另一種觀點認為,稅法并不必然構成經濟法的組成部分,但由于近年來把稅收作為經濟政策手段的趨勢日益增強,這樣使得稅法和經濟法有重疊之處。o另有學者明確指出,稅法和經濟法并不是簡單的包含與被包含關系,而是兩個不同的部門法。o稅法的調整對象和其本質決定了其屬于經濟法的體系,具體而言,稅法是經濟法中財稅法之主要內容 o首先,從調整對象來看,稅收關系無論是作為經濟分配關系,還是經濟管理
18、關系、宏觀調控關系都屬于經濟法調整對象的重要組成部分。o其次,稅法的本質與經濟法的本質相一致 三、稅法與民法的關系 o 稅法與民法的關系也是十分密切的。民法屬于私法的范疇,而稅是以私人各種經濟活動為對象而進行課征的,而私人的各種經濟活動又首先被以民法為中心的私法所規制。因此,稅法的規定往往是以私法為基礎的。因此,研究稅法必須關注民法,而研究民法,也同樣不能忽視稅法 。學術前沿o 我國臺灣地區有學者對稅法與民法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歷史的分析,認為稅法是公法的一支,早先一直是作為行政法的特別法而存在的,直到19世紀20年代,稅法最早在德國得以獨立o 稅法與行政法、民法以及經濟法的關系,在中西方存在不同
19、的發展歷程四、稅法與行政法的關系 o 稅法的調整對象決定了稅法與行政法之間的密切關系。稅法的調整對象是稅收關系,包括稅收分配關系和稅收征收管理關系。稅收分配關系是主要的,稅收征收管理關系是次要的,為前者服務的。但稅收關系實質上是一種經濟關系,而不是行政關系。o 因此,稅法與行政法在調整對象、立法本位等方面都存在本質區別,這也決定了行政法規則與稅法規則之差異。o需要說明的是,稅法在法律體系中,還與刑法、國際經濟法、行政訴訟法等部門法之間存在密切關系。因此,研習稅法者必須注意彼此之間的關聯,吸收相關法部門研究的成果,方能領悟稅法之真諦。 第四節 稅法的功能與作用o 一、稅法的功能 o 稅法的功能,
20、是指稅法內在固有的并且由稅法本質決定的,能夠對稅收關系和稅收行為發揮調整和保護作用的潛在能力。o 稅法的功能是稅法本質和基本法律屬性的體現。稅法作為法系統中的子系統之一,在本質上也是階級性和社會性的統一 o稅法的功能,可以分為規制功能和社會功能兩類。o一方面,稅法是調整稅收關系和稅收行為的規范,所以其具有各種規制功能;o另一方面,稅法是統治階級與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體現,所以其具有各種社會功能 (一)稅法的規制功能 o 稅法的規范功能n “三要素論”:指引、評價、預測n “五要素論”:指引、評價、預測、強制、教育o 稅法的約束功能o 稅法的強制功能o 稅法的確認功能o 稅法的保護功能(二)稅法的社
21、會功能 o稅法的階級統治功能o稅法的社會公共功能,是一切階級社會和國家的稅法所具有的公共功能。二、稅法的作用o 稅法的作用是稅法的功能作用于稅法調整對象所產生的影響,是稅法的功能發揮出來的效應。o 稅法的作用不僅與稅法的功能有著客觀的聯系,而且與稅收職能也存在著內在的聯系。稅法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對稅收關系的反作用上,即對稅收經濟關系的法律調整上。調整稅收關系的目的,是維護國家稅收利益,保障充分發揮稅收職能。o 沒有稅收,稅法也就不存在,更談不上發揮稅法的作用。o 稅法在當代其主要作用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n (一)稅法對納稅人的保護和對征稅人的約束作用 n (二)稅法對
22、稅收職能實現的促進與保證作用 o 1稅法對組織財政收入的保證作用。 o 2稅法對經濟運行的調節作用。 o 3稅法對實現社會職能的促進作用。 o 4稅法保證稅收監督經濟活動與社會活動職能的實現。 (三)稅法對國家主權與經濟利益的維護作用 o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經濟聯系日趨密切。這種相互依存的國際經濟交往,給稅收關系的法律調整帶來一定的困難與挑戰。各國政府都面臨著一種既要開展交流、利用外資、引進技術,又要維護本國主權與經濟利益的矛盾。為了解決這一矛盾,世界大多數國家都通過頒布涉外稅收法律、法規或簽訂國際稅收協定來解決這一問題 o 中國自1980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來,為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制定了14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美化家庭賬本管理制度
- 福清中學寄宿管理制度
- 小組式銷售管理制度
- 社區醫院各項管理制度
- 硫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 美國地方預算管理制度
- 能源信息平臺管理制度
- 2025年體檢行業服務質量提升關鍵技術與市場分析報告
- 藥品運輸規章管理制度
- 藥庫防火防盜管理制度
- 分保、等保、關保、密評之間聯系與區別
- 典當行組織架構和崗位設置
- 2023-2024學年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小學語文五年級期末自我評估試題
- 【課件】自律主題班會
- LS/T 1201-2020磷化氫熏蒸技術規程
- GB/T 24025-2009環境標志和聲明Ⅲ型環境聲明原則和程序
- GB/T 18402-2001紙漿濾水性能的測定(濾水時間法)
- GB/T 156-2017標準電壓
-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單
- 《半導體及二極管》教學課件
- 2023年遵義交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聘筆試題庫及答案解析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