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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7-90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原水利電力部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施行日期:1991 年 10 月 1 日關于發布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等三項規范的通知(90) 建標字第698 號根據原國家計委計綜19862630 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組織修訂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等三項規范,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高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7-90 ;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8-90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

2、9-90 為國家標準。自 1991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原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2-82 中的高壓電器篇,電力變壓器、互感器篇,母線裝置篇同時廢止。該三項規范由能源部負責管理,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負責。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0 年 12 月 30 日修訂說明本規范是根據原國家計委計綜(1986)2630 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負責主編,具體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而成。在修訂過程中,規范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原規范執行以來的經驗,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廣泛征求了全國有

3、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由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本規范共分十一章和一個附錄。這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1. 根據我國電力工業發展的需要和實際情況,增加了電壓等級為500kV 的高壓電器的施工及驗收的有關內容,使本規范適用范圍由 330kV 擴大到 500kV 及以下;2. 增加了真空斷路器、六氟化硫斷路器、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等近年來在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新采用的高壓電器的相關內容;3. 將原來與各種斷路器配套的不同類型的操動機構,單獨抽出列為“操動機構”章,以明確各種類型操動機構施工及驗收要求;4. 在 “電抗器”章補充了干式電抗器和阻波器的主線圈的相關內容;5. 其它相關條文的部

4、分修改和補充。本規范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未盡善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 北京良鄉,郵政編碼:102401) ,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能源部1989 年 12 月第一章 總 則第 1.0.1 條 為保證高壓電器的施工安裝質量,促進安裝技術的進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制訂本規范。第 1.0.2 條 本規范適用于交流500kV 及以下空氣斷路器、油斷路器、六氟化硫斷路器、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真空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高壓熔斷器、電抗器、避雷器及電容器安裝工程的施工及驗收。第1.0.3 條高壓電器的安裝應按已批準的設計進行施工。第1.0.4 條設備和器材的運輸、保管,應符

5、合本規范要求,當產品有特殊要求時,并應符合產品的要求。第 1.0.5 條 設備及器材在安裝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應為1 年及以下。當需長期保管時,應符合設備及器材保管的專門規定。第 1.0.6 條 采用的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的規定,并應有合格證件。設備應有銘牌。第 1.0.7 條 設備及器材到達現場后,應及時作下列驗收檢查:一、包裝及密封應良好。二、開箱檢查清點,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附件、備件應齊全。三、產品的技術文件應齊全。四、按本規范要求作外觀檢查。第 1.0.8 條 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本規范和現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及產品的技術文件的規定。對重要工序,尚應事先制定安全技

6、術措施。第 1.0.9 條 與高壓電器安裝有關的建筑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與高壓電器安裝有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有關規定。當設備及設計有特殊要求時,尚應符合其要求。二、設備安裝前,建筑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1. 屋頂、樓板施工完畢,不得滲漏;2. 室內地面基層施工完畢,并在墻上標出地面標高;在配電室內,設備底座及母線的構架安裝后,作好抹光地面的工作;配電室的門窗安裝完畢;3. 預埋件及預留孔符合設計要求,預埋件牢固;4. 進行裝飾時有可能損壞已安裝的設備或設備安裝后不能再進行裝飾的工作應全部結束;5. 混凝土基礎及構支架達到允許安裝的

7、強度和剛度,設備支架焊接質量符合要求;6. 模板、施工設施及雜物清除干凈,并有足夠的安裝用地,施工道路通暢;7. 高層構架的走道板、欄桿、平臺及梯子等齊全牢固;8. 基坑已回填夯實。三、設備投入運行前,建筑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1. 消除構架上的污垢,填補孔洞以及裝飾等應結束;2. 完成二次灌漿和抹面;3. 保護性網門、欄桿及梯子等齊全;4. 室外配電裝置的場地應平整;5. 受電后無法進行或影響運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畢。第 1.0.10 條 設備安裝用的緊固件,除地腳螺栓外應采用鍍鋅制品;戶外用的緊固件應采用熱鍍鋅制品;電器接線端子用的緊固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變壓器、高壓電器和套管的接線端子的規定

8、。第 1.0.11 條 高壓電器的瓷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壓絕緣子瓷件技術條件和有關電瓷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第 1.0.12 條 高壓電器的施工及驗收除按本規范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第二章 空氣斷路器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2.1.1 條 本章適用于額定電壓為3500kV的空氣斷路器。第 2.1.2 條 空氣斷路器到達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滅弧室、儲氣筒等應密封良好;二、環氧玻璃鋼導氣管、絕緣拉桿等應置于室內保管,不得變形;三、設備及其瓷件應安置穩妥,不得損壞。第二節 空氣斷路器的安裝第 2.2.1 條 空氣斷路器及其附件安裝前,應進行下列檢查:一、外表

9、應完好,無影響其性能的損傷。二、環氧玻璃鋼導氣管不得有裂紋、剝落和破損。三、絕緣拉桿表面應清潔無損傷,絕緣應良好,端部連接部件牢固可靠,彎曲度不超過產品的技術規定。二、所有部件的安裝位置應正確,并保持其應有的水平或垂直位置;拉緊絕緣子的緊度應適當。三、 連接瓷套法蘭所用的橡皮密封墊( 圈 ) 不應有變形、開裂或老化龜裂,并應與密封槽尺寸相配合;橡皮密封墊( 圈 ) 的壓縮量不宜超過其厚度的1/3 或按產品的技術規定執行。四、滅弧室外接端子應光潔,連接用軟導線不應有斷股。五、空氣斷路器與其傳動部分的連接應可靠,防松螺母應擰緊,轉軸應涂以適合當地氣候的潤滑脂。六、氣管與部件的連接,應使銅管的脹口與

10、接頭配合嚴密,脹口不應有裂紋,管子內部應潔凈。第2.2.7條控制柜、分相控制箱應封閉良好;加熱裝置應完好。第三節 調 整第2.3.1條空氣斷路器的調整及操動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各項調整數據應符合產品要求;閥門系統功能良好,傳動機構及 緩沖器應動作靈活,無卡阻。二、充氣時應逐段增高壓力,并在各段氣壓下進行密封檢查。升到最高工作氣壓時,閥體、瓷套法蘭、連接接頭處應無漏氣。三、調試完畢后,應進行整組空氣斷路器的漏氣量檢查,漏氣量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2.3.2 條 空氣斷路器的調整,應包括下列內容:一、分、合閘及自動重合閘的最低動作氣壓及零氣壓閉鎖。二、分、合閘及自動重合閘時的氣壓降。三、

11、分、合閘及自動重合閘時的動作時間。調整結果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注:調整過程中,應同時檢查控制及通風干燥等低氣壓系統,氣路應通暢。第 2.3.3 條 空氣斷路器的輔助開關接點應動作準確,接觸良好,并應與空氣斷路器的分、合閘和自動重合閘的動作可靠地配合,接點斷開后的間隙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2.3.4條分、合閘位置指示器應動作靈活可靠,指示正確。第四節 工程交接驗收第2.4.1條在驗收時,應進行下列檢查:一、空氣斷路器各部分應完整,外殼應清潔,動作性能符合規定。二、基礎及支架應穩固,氣動操作時,空氣斷路器不應有劇烈振動。三、油漆應完整,相色正確,接地良好。第 2.4.2 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

12、列資料和文件:1、 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二、 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三、安裝技術記錄。四、調整試驗記錄。五、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清單。第三章 油 斷 路 器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3.1.1 條 本章適用于額定電壓為3330kV的油斷路器。第 3.1.2 條 油斷路器在運輸吊裝過程中不得倒置、碰撞或受到劇烈振動。多油斷路器運輸時應處于合閘狀態。第 3.1.3 條 油斷路器運到現場后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斷路器的所有部件、備件及專用工器具應齊全,無銹蝕或機械損傷,瓷鐵件應粘合牢固。二、絕緣部件不應變形、受潮。三、油箱焊縫不應滲油,外部油漆應完整。四、充油

13、運輸的部件不應滲油。第 3.1.4 條 油斷路器到達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斷路器的部件及備件應按其不同保管要求置于室內或室外平整、無積水的場地。2、 斷路器的絕緣部件應放置干燥通風的室內,絕緣拉桿應妥善放置。3、 少油斷路器的滅弧室內應充滿合格的絕緣油,多油斷路器存放時應處于合閘狀態。四、斷路器的提升裝置的鋼絲繩等,應有防銹措施。第二節 油斷路器的安裝與調整第 3.2.1 條 油斷路器的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基礎的中心距離及高度的誤差不應大于10mm 。二、預留孔或預埋鐵板中心線的誤差不應大于10mm 。三、預埋螺栓中心線的誤差不應大于2mm 。第 3.2.2 條 油斷路器的組裝

14、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斷路器應安裝垂直,并固定牢靠,底座或支架與基礎的墊片不宜超過三片,其總厚度不應大于10mm,各片間應焊接牢固。二、按產品的部件編號進行組裝,不得混裝。4、 同相各支持瓷套的法蘭面宜在同一水平面上,各支柱中心線間距離的誤差不應大于5mm;三相聯動的油斷路器,其相間支持瓷套法蘭面宜在同一水平面上,三相底座或油箱中心線的誤差不應大于5mm 。四、三相聯動或同相各柱之間的連桿,其拐臂應在同一水平面上,拐臂角度應一致,并使連桿與機構工作缸的活塞桿在同一中心線上;連桿擰入深度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防松螺母應擰緊。五、支持瓷套內部應清潔,卡固彈簧應穿到底;法蘭密封墊應完好,安放位置正確且

15、緊固均勻。六、工作缸或定向三角架應固定牢固,工作缸的活塞桿表面應潔凈,并有防雨、防塵罩。七、定位連桿應固定牢固,受力均勻。第 3.2.3 條 油斷路器的滅弧室應作解體檢查和清理,復原時應安裝正確。制造廠規定不作解體且有具體保證的10kV 油斷路器,可進行抽查。第 3.2.4 條 油斷路器的導電部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觸頭的表面應清潔,鍍銀部分不得銼磨;觸頭上的銅鎢合金不得有裂紋、脫焊或松動。二、觸頭的中心應對準,分、合閘過程中無卡阻現象;同相各觸頭的 彈簧壓力 應均勻一致,合閘時觸頭接觸緊密。三、導電部分的編織銅線或可撓軟銅片不應斷裂,銅片間無銹蝕,固定螺栓應齊全緊固。5、 接線端子的緊固件

16、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第 3.2.5 條 彈簧緩沖器或油緩沖器應清潔、固定牢靠、動作靈活、無卡阻回跳現象, 緩沖作用良好;油緩沖器注入油的規格及油位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要求。第3.2.6條油標的油位指示應正確、清晰。第3.2.7條油斷路器和操動機構連接時,其支撐應牢固,且受力均勻;機構應動作靈活,無卡阻現象。第 3.2.8 條 油氣分離裝置及排氣管內部應清潔,固定應牢靠;油氣分離裝置內的瓷球應放滿;排氣管的排出端應有罩蓋,排氣管的長度及彎頭數量應符合規定;排氣管口排出端的位置應使其在排氣時不致噴射到附近的設備上;相間絕緣隔板應安裝垂直牢固。第 3.2.

17、9 條 手車式少油斷路器的安裝,除應符合本章有關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軌道應水平、平行,軌距應與手車輪距相配合,接地可靠,手車應能靈活輕便地推入或拉出,同型產品應具有互換性。二、制動裝置應可靠且拆卸方便。三、手車操動時應靈活、輕巧。四、隔離靜觸頭的安裝位置準確,安裝中心線應與觸頭中心線一致,接觸良好,其接觸行程和超行程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五、工作和試驗位置的定位應準確可靠。六、電氣和機械聯鎖裝置應動作準確可靠。第 3.2.10 條 油斷路器安裝調整時,應配合進行以下各項檢查,檢查結果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一、 電動合閘后,用樣板檢查油斷路器傳動機構中間軸與樣板的間隙。二、合閘后,傳動

18、機構杠桿與止釘間的間隙。三、行程、超行程、相間和同相各斷口間接觸的同期性。第 3.2.11 條 油斷路器調整結束后注油前,應進行下列各項檢查:1、 油斷路器及其傳動裝置的所有連接部位應連接牢固;機構無變形,鎖片鎖牢,防松螺母擰緊,閉口銷張開。二、具有壓油活塞的油斷路器,其壓油活塞的尾部螺釘必須擰緊。三、油斷路器內部不得遺留任何雜物,頂蓋及檢查孔應密封良好。四、 多油斷路器的油箱升降機構及鋼絲繩等應完好,升降機構應操作靈活。第 3.2.12 條 油斷路器和操動機構的聯合動作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快速分、合閘前,必須先進行慢分、合的操作;2、 在慢分、 合過程中,應運動緩慢、平穩, 不得有卡阻、滯

19、留現象;三、產品規定無油嚴禁快速分、合閘的油斷路器,必須充油后才能進行快速分、合閘操作;四、 機械指示器的分、合閘位置應符合油斷路器的實際分、合閘狀態。第 3.2.13 條 多油斷路器內部需要干燥時,應將其處于合閘狀態,并將拉桿的防松螺帽擰緊。干燥過程中,升溫及冷卻宜以低于每小時10 的速度均勻變化,干燥最高溫度不宜超過85 ;干燥結束后,應再次檢查,絕緣應無脆裂變形,套管應無滲膠,螺栓應緊固。第 3.2.14 條 油箱及內部絕緣部件應采用合格的絕緣油沖洗干凈,并注油至規定油位,所有密封處應無滲油現象,并應抽取油樣作耐壓試驗。第三節 工程交接驗收 第 3.3.1 條 在驗收時,應進行下列檢查:

20、一、斷路器應固定牢靠,外表清潔完整。二、電氣連接應可靠且接觸良好。三、斷路器應無滲油現象,油位正常。四、斷路器及其操動機構的聯動應正常,無卡阻現象;分、合閘指示正確;調試操作時,輔助開關動作應準確可靠,接點無電弧燒損。五、瓷套應完整無損、表面清潔。六、油漆應完整,相色標志正確,接地良好。第 3.3.2 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文件:一、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二、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三、安裝技術記錄。四、調整試驗記錄。五、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清單。第四章 六氟化硫斷路器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4.1.1 條 本章適用于3500kV支柱式和罐式的六氟化硫斷路

21、器。第 4.1.2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不得倒置、碰撞或受到劇烈振動;制造廠有特殊規定標記的,應按制造廠的規定裝運。第 4.1.3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到達現場后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開箱前檢查包裝應無殘損。二、設備的零件、備件及專用工器具應齊全、無銹蝕和損傷變形。三、絕緣件應無變形、受潮、裂紋和剝落。四、瓷件表面應光滑、無裂紋和缺損,鑄件應無砂眼。五、充有六氟化硫等氣體的部件,其壓力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六、出廠證件及技術資料應齊全。第 4.1.4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到達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設備應按原包裝放置于平整、無積水、無腐蝕性氣體的場地,并按編號分組保

22、管;在室外應墊上枕木并加蓋蓬布遮蓋。二、 充有六氟化硫等氣體的滅弧室和罐體及絕緣支柱,應定期檢查其預充壓力值,并做好記錄;有異常時應及時采取措施。三、絕緣部件、專用材料、專用小型工器具及備品、備件等應置于干燥的室內保管。四、瓷件應妥善安置,不得傾倒、互相碰撞或遭受外界的危害。第二節 六氟化硫斷路器的安裝與調整第 4.2.1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的基礎或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基礎的中心距離及高度的誤差不應大于10mm 。二、預留孔或預埋鐵板中心線的誤差不應大于10mm 。三、預埋螺栓中心線的誤差不應大于2mm 。第 4.2.2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安裝前應進行下列檢查:一、斷路器零部件應齊全、清

23、潔、完好。二、 滅弧室或罐體和絕緣支柱內預充的六氟化硫等氣體的壓力值和六氟化硫氣體的含水量應符合產品技術要求。三、均壓電容、合閘電阻值應符合制造廠的規定。四、絕緣部件表面應無裂縫、無剝落或破損,絕緣應良好,絕緣拉桿端部連接部件應牢固可靠。五、瓷套與法蘭的接合面粘合牢固,法蘭結合面應平整、無外傷和鑄造砂眼。六、傳動機構零件應齊全,軸承光滑無刺,鑄件無裂紋或焊接不良。七、組裝用的螺栓、密封墊、密封脂、清潔劑和潤滑脂等規格必須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八、密度斷電器和壓力表應經檢驗。第 4.2.3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的安裝,應在無風沙、無雨雪的天氣下進行; 滅弧室檢查組裝時,空氣相對濕度應小于80 , 并

24、采取防塵、防潮措施。第 4.2.4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不應在現場解體檢查,當有缺陷必須在現場解體時,應經制造廠同意,并在廠方人員指導下進行。第 4.2.5 條 六氟化硫斷路器的組裝,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按制造廠的部件編號和規定順序進行組裝,不可混裝。2、 斷路器的固定應牢固可靠,支架或底架與基礎的墊片不宜超過三片,其總厚度不應大于10mm;各片間應焊接牢固。3、 同相各支柱瓷套的法蘭面宜在同一水平面上,各支柱中心線間距離的誤差不應大于5mm,相間中心距離的誤差不應大于 5mm。4、 所有部件的安裝位置正確,并按制造廠規定要求保持其應有的水平或垂直五、密封槽面應清潔,無劃傷痕跡;已用過的密封墊(

25、 圈 )不得使用;涂密封脂時,不得使其流入密封墊( 圈 ) 內側面與六氟化硫氣體接觸。六、應按產品的技術規定更換吸附劑。七、應按產品的技術規定選用吊裝器具、吊點及吊裝程序。八、 密封部位的螺栓應使用力矩扳手緊固,其力矩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4.2.6 條 設備接線端子的接觸表面應平整、清潔、無氧化膜,并涂以薄層 電力復合脂;鍍銀部分不得挫磨;載流部分的可撓連接不得有折損、表面凹陷及銹蝕。第4.2.7條斷路器調整后的各項動作參數,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4.2.8條六氟化硫斷路器和操動機構的聯合動作,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在聯合動作前,斷路器內必須充有額定壓力的六氟化硫氣體。二、位置指示器動

26、作應正確可靠,其分、合位置應符合斷路器的實際分、合狀態。三、具有慢分、慢合裝置者,在進行快速分、合閘前,必須先進行慢分、慢合操作。第三節 六氟化硫氣體管理及充注第 4.3.1 條 六氟化硫氣體的管理及充注,應符合本規范第五章第三節的規定。第四節 工程交接驗收第 4.4.1 條 在驗收時,應進行下列檢查:一、斷路器應固定牢靠,外表清潔完整;動作性能符合規定。二、電氣連接應可靠且接觸良好。三、斷路器及其操動機構的聯動應正常,無卡阻現象;分、合閘指示正確;輔助開關動作正確可靠。四、密度斷電器的報警、閉鎖定值應符合規定;電氣回路傳動正確。五、六氟化硫氣體壓力、泄漏率和含水量應符合規定。六、油漆應完整,

27、相色標志正確,接地良好。第 4.4.2 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文件:一、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二、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三、安裝技術記錄。四、調整試驗記錄。五、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測試儀器清單。第五章 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5.1.1 條 本章適用于額定電壓為35500kV的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第 5.1.2 條 封閉式組合電器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不得倒置、傾翻、碰撞和受到劇烈的振動。制造廠有特殊規定標記的,應按制造廠的規定裝運。第 5.1.3 條 封閉式組合電器運到現場后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包裝應無殘損。二、 所有元件

28、、附件、 備件及專用工器具應齊全,無損傷變形及銹蝕。三、瓷件及絕緣件應無裂紋及破損。四、 充有六氟化硫等氣體的運輸單元或部件,其壓力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五、出廠證件及技術資料應齊全。第 5.1.4 條 封閉式組合電器運到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封閉式組合電器應按原包裝置于平整、無積水、無腐蝕性氣體的場地并墊上枕木,在室外加蓬布遮蓋。二、封閉式組合電器的附件、備件、專用工器具及設備專用材料應置于干燥的室內。三、瓷件應安放妥當,不得傾倒、碰撞。四、 充有六氟化硫等氣體的運輸單元,應按產品技術規定檢查壓力值,并做好記錄,有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五、當保管期超過產品規定時,應按產品技術

29、要求進行處理。第二節 安裝與調整第 5.2.1 條 封閉式組合電器元件裝配前,應進行下列檢查:一、組合電器元件的所有部件應完整無損。二、瓷件應無裂紋,絕緣件應無受潮、變形、剝落及破損。三、組合電器元件的接線端子、插接件及載流部分應光潔,無銹蝕現象。四、各分隔氣室氣體的壓力值和含水量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五、各元件的緊固螺栓應齊全、無松動。六、各連接件、附件及裝置性材料的材質、規格及數量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七、支架及接地引線應無銹蝕或損傷。八、密度斷電器和壓力表應經檢驗合格。九、母線和母線筒內壁應平整無毛刺。十、防爆膜應完好。第 5.2.2 條 封閉式組合電器基礎及預埋槽鋼的水平誤差,不應超過

30、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5.2.3 條 制造廠已裝配好的各電器元件在現場組裝時,不應解體檢查;如有缺陷必須在現場解體時,應經制造廠同意,并在廠方人員指導下進行。第 5.2.4 條 組合電器元件的裝配,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裝配工作應在無風沙、無雨雪、空氣相對濕度小于80 的條件下進行,并采取防塵。防潮措施。二、應按制造廠的編號和規定的程序進行裝配,不得混裝。三、使用的清潔劑、潤滑劑、密封脂和擦拭材料必須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四、密封槽面應清潔、無劃傷痕跡;已用過的密封墊( 圈 )不得使用;涂密封脂時,不得使其流入密封墊( 圈 ) 內側面與六氟化硫氣體接觸。五、盆式絕緣子應清潔、完好。六、應按產品的技術

31、規定選用吊裝器具及吊點。七、連接插件的觸頭中心應對準插口,不得卡阻,插入深度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八、 所有螺栓的緊固均應使用力矩扳手,其力矩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九、應按產品的技術規定更換吸附劑。注:有關電器設備的安裝要求尚應符合本規范有關章節的規定。第 5.2.5 條 設備接線端子的接觸表面應平整、清潔、無氧化膜,并涂以薄層電力復合脂;鍍銀部分不得挫磨;載流部分其表面應無凹陷及毛刺,連接螺栓應齊全、緊固。第三節 六氟化硫氣體管理及充注第 5.3.1 條 六氟化硫氣體的技術條件,應符合表5.3.1 的規定。六氟化硫氣體的技術條件表 5.3.1名稱指標空氣(N 2+0) < 0.05%

32、四氟化碳 0.05%水分 8Ppm酸度(以HF計) 0.3ppm可水解氟化物(以HF計) 1.0ppm礦物油w 10Ppm純度A 99.8%生物毒性試驗無 毒注:表中指標為重量比值。第 5.3.2 條 新六氟化硫氣體應具有出廠試驗報告及合格證件。運到現場后,每瓶應作含水量檢驗;有條件時,應進行抽樣作全分析。第 5.3.3 條 六氟化硫氣瓶的搬運和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六氟化硫氣瓶的安全帽、防震圈應齊全,安全帽應擰緊;搬運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擲溜放。二、氣瓶應存放在防曬、防潮和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靠近熱源和油污的地方,嚴禁水分和油污粘在閥門上。三、六氟化硫氣瓶與其它氣瓶不得混放。第 5.3.

33、4 條 六氟化硫氣體的充注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充注前,充氣設備及管路應潔凈、無水分、無油污;管路連接部分應無滲 漏。2、 氣體充入前應按產品的技術規定對設備內部進行真空處理;抽真空時,應防止真空泵突然停止或因誤操作而引起倒灌事故。3、 當氣室已充有六氟化硫氣體,且含水量檢驗合格時,可直接補氣。第 5.3.5 條 設備內六氟化硫氣體的含水量和漏氣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的規定。第四節 工程交接驗收第 5.4.1 條 在驗收時,應進行下列檢查:一、組合電器應安裝牢靠,外表清潔完整,動作性能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二、電器連接應可靠,且接觸良好。三、組合電器及其傳動機構的

34、聯動應正常,無卡阻現象;分、合閘指示正確;輔助開關及電氣閉鎖應動作正確可靠。四、支架及接地引線應無銹蝕和損傷,接地應良好。五、密度斷電器的報警、閉鎖定值應符合規定,電氣回路傳動正確。六、六氟化硫氣體漏氣率和含水量應符合規定。七、油漆應完整,相色標志正確。第 5.4.2 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文件:一、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二、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三、安裝技術記錄。四、調整試驗記錄。五、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測試儀器清單。第六章 真空斷路器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6.1.1 條 本章適用于額定電壓為335kV的戶內式真空斷路器。第 6.1.2 條 真空斷

35、路器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得倒置和遭受雨淋,不得受到強烈振動和碰撞。第 6.1.3 條 真空斷路器運到現場后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開箱前包裝應完好。二、斷路器的所有部件及備件應齊全,無銹蝕或機械損傷。三、滅弧室、瓷套與鐵件間應粘合牢固,無裂紋及破損。四、絕緣部件不應變形、受潮。五、斷路器的支架焊接應良好,外部油漆完整。第 6.1.4 條 真空斷路器到達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斷路器應放在通風、干燥及沒有腐蝕性氣體的室內。二、斷路器存放時不得倒置,開箱保管時不得重疊放置。三、開箱后應進行滅弧室真空度檢測。四、斷路器若長期保存,應每6 個月檢查一次,在金屬零件表面及 導電接觸面 應

36、涂一層防銹油脂,用清潔的油紙包好絕緣件。第二節 真空斷路器的安裝與調整第 6.2.1 條 真空斷路器的安裝與調整,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安裝應垂直,固定應牢靠,相間支持瓷件在同一水平面上。二、三相聯動連桿的拐臂應在同一水平面上,拐臂角度一致。三、安裝完畢后,應先進行手動緩慢分、合閘操作,無不良現象時方可進行電動分、合閘操作。四、真空斷路器的行程、壓縮行程及三相同期性,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6.2.2 條 真空斷路器的導電部分,應符合下列要求:一、導電部分的可撓銅片不應斷裂,銅片間無銹蝕;固定螺栓應齊全緊固。二、導電桿表面應潔凈,導電桿與導電夾應接觸緊密。三、導電回路接觸電阻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

37、要求。4、 電器接線端子的螺栓搭接面及螺栓的緊固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第三節 工程交接驗收第 6.3.1 條 在驗收時,應進行下列檢查:一、真空斷路器應固定牢靠,外表清潔完整。二、電氣連接應可靠且接觸良好。三、真空斷路器與其操動機構的聯動應正常,無卡阻;分、合閘指示正確;輔助開關動作應準確可靠,接點無電弧燒損。四、滅弧室的真空度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五、并聯電阻、電容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六、絕緣部件、瓷件應完整無損。七、油漆應完整、相色標志正確,接地良好。第 6.3.2 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文件:一、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二、制造廠提

38、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三、安裝技術記錄。四、調整試驗記錄。五、備品、備件清單。第七章 斷路器的操動機構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7.1.1條本章適用于與額定電壓為3500kV斷路器配合使用的氣動機構、液壓機構、電磁機構和彈簧機構。第 7.1.2 條 操動機構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不得倒置、碰撞或受到劇烈的震動。第 7.1.3 條 操動機構運到現場后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操動機構的所有零部件、附件及備件應齊全。二、操動機構的零部件、附件應無銹蝕、受損及受潮等現象。三、充油、充氣部件應無滲漏。第 7.1.4 條 操動機構運到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操動機構應

39、按其用途置于室內或室外保管。二、空氣壓縮機、閥門等應置于室內保管。三、控制箱或機構箱應妥善保管,不得受潮。四、保管時,應對操動機構的金屬轉動摩擦部件進行檢查,并采取防銹措施。第二節 操動機構的安裝第 7.2.1 條 操動機構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操動機構固定應牢靠,底座或支架與基礎間的墊片不宜超過3片,總厚度不應超過20mm,并與斷路器底座標高相配合,各片間應焊牢。二、 操動機構的零部件應齊全,各轉動部分應涂以適合當地氣候條件的潤滑脂。三、電動機轉向應正確。四、各種接觸器、斷電器、微動開關、壓力開關和輔助開關的動作應準確可靠,接點應接觸良好,無燒損或銹蝕。五、分、合閘線圈的鐵芯應動作靈活

40、,無卡阻。六、加熱裝置的絕緣及控制元件的絕緣應良好。第三節 氣動機構第7.3.1條氣動機構的安裝除符合本章第二節要求外,尚應符合本節的要求。第7.3.2條空氣壓縮機安裝時,應經檢查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空氣過濾器應清潔無堵塞,吸氣閥和排氣閥完好,閥片方向不應裝反,閥片與閥座接觸面的密封應嚴密。二、氣缸內壁應清潔,無局部磨損的痕跡;氣缸蓋襯墊應完整嚴密;氣缸的活塞、彈簧脹圈應完整無損,活塞運動過程中脹圈與缸壁貼合應緊密。三、曲軸與軸瓦應固定良好,銷子的位置恰當。四、冷卻器、風扇葉片和電動機、皮帶輪等所有附件應清潔并安裝牢固,運轉時不應產生振動而松脫。五、氣缸內油面應在標線位置。6、 氣缸用的潤滑油

41、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要求;氣缸油的加溫裝置應完好。7、 自動排污裝置應動作正確,污物應引到室外,不應排在電纜溝內。8、 空氣壓縮機組的安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中的有關要求;空氣壓縮機組電動機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 安裝工程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范中電動機章的有關規定。第 7.3.3 條 空氣壓縮機的連續運行時間與最高運行溫度不得超過 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7.3.4 條 空氣壓縮機組的控制柜及保護柜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所有的壓力表應經檢驗合格,壓力表的電接點動作正確可靠。二、柜內配氣管應清潔、通暢無堵塞,其布置不應妨礙表計、繼電器及其它部件的檢修和調試。三

42、、控制和信號回路應正確,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第 7.3.5 條 儲氣罐、氣水分離器及截止閥、逆止閥、安全閥和排污閥等,應清潔、無銹蝕;減壓閥、安全閥應經檢驗;閥門動作應靈活、準確可靠;其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第 7.3.6 條 儲氣罐等壓力容器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壓力容器承壓試驗標準;配氣管安裝后,應進行承壓檢查;壓力為1.25 倍額定壓力的氣壓,承壓時間為5min 。第 7.3.7 條 空氣管路的材料性能、管徑、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并具有強度 檢驗證明。第 7.3.8 條 空氣管道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管子內部應清潔、無銹蝕。二

43、、敷管時走徑宜短,接頭宜少,排管的接頭應錯開。三、管道的連 接宜采用焊接,焊口應牢固嚴密;采用法蘭螺栓連接時,法蘭端面應與管子中心線垂直,法蘭的接觸面應平整,不得有砂眼、毛刺、 裂紋等缺陷; 管道與設備間應用法蘭或連接器連接,不得焊死。四、空氣管道應固定牢固,其固定卡子間的距離不應大于2mm ;空氣管道在穿過墻壁或地板時,應通過明孔或另加金屬保護管。五、設計無規定時,管道應在順排水方向具有不小于3 %。的排水坡度;管子的彎曲半徑應符合選用管材的要求。六、管子的伸縮彎頭宜平放或稍高于管道敷設平面,不宜積水。第 7.3.9 條 全部空氣管道系統應以額定氣壓進行漏氣量的檢查,在24h 內壓降不得超過

44、10%。第 7.3.10 條 空氣壓縮機、儲氣罐及閥門等部件應分別加以編號。閥門的操作手柄應標以開、閉方向。 連接閥門的管子上應標以正常工作時的氣流方向。空氣管 道應按其不同壓力涂以不同顏色的油漆。第四節 液壓機構第 7.4.1 條 液壓機構的安裝、除應符合本章第二節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油箱內部應潔凈,液壓油的標號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液壓油應潔凈無雜質,油位指示應正常。二、連接管路應清潔,連接處應密封良好,且牢固可靠。三、補充的氮氣及其預充壓力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四、液壓回路在額定油壓時,外觀檢查應無滲油。五、機構在慢分、合時,工作缸活塞桿的運動應無卡阻和跳動現象,其行程應符合產

45、品的技術規定。六、 微動開關、接觸器的動作應準確可靠,接觸良好;電接點壓力表、安全閥應校驗合格,壓力釋放閥動作應可靠,關閉嚴密;聯動閉鎖壓力值應按產品的技術規定予以整定。七、防失壓慢分裝置應可靠。第五節 電磁機構第 7.5.1 條 電磁機構的安裝,除應符合本章第二節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輔助開關動作應準確、可靠,接觸良好;二、機構合閘至頂點時,支持板與合閘滾輪間應保持一定間隙,且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三、 分閘制動板應可靠地扣入,脫扣鎖鉤與底板軸間應保持一定的間隙,且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六節 彈簧機構第 7.6.1 條 彈簧機構的安裝,除應符合本章第二節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一、

46、合閘彈簧儲能完畢后,輔助開關應即將電動機電源切除;合閘完畢,輔助開關應將電動機電源接通。2、 合閘彈簧儲能后,牽引桿的下端或凸輪應與合閘鎖扣可靠地鎖住。三、分、合閘閉鎖裝置動作應靈活,復位應準確而迅速,并應扣合可靠。四、機構合閘后,應能可靠地保持在合閘位置。五、彈簧機構緩沖器的行程,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7.6.2 條 彈簧機構在調整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嚴禁將機構“空合閘”;二、合閘彈簧儲能時,牽引桿的位置不得超過死點;三、棘輪轉動時,不得提起或放下撐牙;四、 當手動慢合閘時需要用螺釘將撐牙支起的操動機構,手動慢合閘結束后應將此支撐螺釘拆除。第七節 工程交接驗收第 7.7.1 條 在驗收

47、時,應進行下列檢查:一、操動機構應固定牢靠,外表清潔完整。二、電氣連接應可靠且接觸良好。三、液壓系統應無滲油,油位正常;空氣系統應無漏氣;安全閥、減壓閥等應動作可靠;壓力表應指示正確。四、操動機構與斷路器的聯動應正常,無卡阻現象;分、合閘指示正確;壓力開關、輔助開關動作應準確可靠,接點無電弧燒損。五、操動機構箱的密封墊應完整,電纜管口、洞口應予封閉。六、油漆應完整,接地良好。第 7.7.2 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文件:一、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二、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三、安裝技術記錄。四、調整試驗記錄。五、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清單。第八章 隔離

48、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8.1.1 條 本章適用于額定電壓為3500kV的隔離開關、負荷 開關及高壓熔斷器。第 8.1.2 條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運到現場后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所有的部件、附件、備件應齊全,無損傷變形及銹蝕。二、瓷件應無裂紋及破損。第 8.1.3 條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運到現場后的保管,應符合下列要求:一、設備應按其不同保管要求置于室內或室外平整、無積水的場地。二、設備及瓷件應安置穩妥,不得傾倒損壞;觸頭及操動機構的金屬傳動部件應有防銹措施。第二節 安裝與調整第 8.2.1 條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安裝時的檢查,應符

49、合下列要求:一、接線端子及載流部分應清潔,且接觸良好,觸頭鍍銀層無脫落。二、絕緣子表面應清潔,無裂紋、破損、焊接殘留斑點等缺陷,瓷鐵粘合應牢固。3、 隔離開關的底座轉動部分應靈活,并應涂以適合當地氣候的潤滑脂。四、操動機構的零部件應齊全,所有固定連接部件應緊固,轉動部分應涂以適合當地氣候的潤滑脂。第 8.2.2 條 在室內間隔墻的兩面,以共同的雙頭螺栓安裝隔離開關時,應保證其中一組隔離開關拆除時,不影響另一側隔離開關的固定。第 8.2.3 條 隔離開關的組裝,應符合下列要求:一、隔離開關的相間距離的誤差:110kV 及以下不應大于10mm ,110kV 以上不應大于20mm 。相間連桿應在同一

50、水平線上。2、 支柱絕緣子應垂直于底座平面(V 型隔離開關除外), 且連接牢固;同一絕緣子柱的各絕緣子中心線應在同一垂直線上;同相各絕緣子柱的中心線應在同一垂直平面內。3、 隔離開關的各支柱絕緣子間應連接牢固;安裝時可用金屬墊片校正其水平或垂直偏差,使觸頭相互對準、接觸良好;其縫隙應用膩子抹平后涂以油漆。四、均壓環( 罩 ) 和屏蔽環 ( 罩 ) 應安裝牢固、平正。第 8.2.4 條 傳動裝置的安裝與調整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拉桿應校直,其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當不符合規定時,允許彎曲,但應彎成與原桿平行。2、 拉桿的內徑應與操動機構

51、軸的直徑相配合,兩者間的間隙不應大于 1mm ;連接部分的銷子不應松動。3、 當拉桿損壞或折斷可能接觸帶電部分而引起事故時,應加裝保護環。四、延長軸、軸承、連軸器、中間軸軸承及拐臂等傳動部件,其安裝位置應正確,固定應牢靠;傳動齒輪應咬合準確,操作輕便靈活。五、定位螺釘應按產品的技術要求進行調整,并加以固定。六、所有傳動部分應涂以適合當地氣候條件的潤滑脂。7、 接地刀刃轉軸上的扭力彈簧或其它拉伸式彈簧應調整到操作力矩最小,并加以固定;在垂直連桿上涂以黑色油漆。第 8.2.5 條 操動機構的安裝調整,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操動機構應安裝牢固,同一軸線上的操動機構安裝位置應一致。二、電動或氣動操作前,

52、應先進行多次手動分、合閘,機構動作應正常。三、電動機的轉向應正確,機構的分、合閘指示應與設備的實際分、合閘位置相符。四、機構動作應平穩,無卡阻、沖擊等異常情況。五、限位裝置應準確可靠,到達規定分、合極限位置時,應可靠地切除電源或氣源。六、管路中的管接頭、閥門、工作缸等不應有滲、漏現象。七、機構箱密封墊應完整。8、 氣動機構的空氣壓縮機及空氣管路尚應符合本規范第七章的有關規定。第 8.2.6 條 當拉桿式手動操動機構的手柄位于上部或左端的極限位置,或蝸輪蝸桿式機構的手柄位于順時針方向旋轉的極限位置時,應是隔離開關或負荷開關的合閘位置;反之,應是分閘位置。第 8.2.7 條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合閘

53、后,觸頭間的相對位置、備用行程以及分閘狀態時觸頭間的凈距或拉開角度,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第 8.2.8 條 具有引弧觸頭的隔離開關由分到合時,在主動觸頭接觸前,引弧觸頭應先接觸;從合到分時,觸頭的斷開順序應相反。第 8. 2.9 條 三相聯動的隔離開關,觸頭接觸時,不同期值應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當無規定時,應符合表8.2.9 的規定。表 8.2.9電 壓 kV 相 差 值 mm 1035 5 63110 10 220330 20第 8.2.10 條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的導電部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以0.05mm x 10mm的塞尺檢查,對于線接觸應塞不進去;對于面接觸,其塞入深度:在接觸表面寬度為 50mm及以下時,不應超過4mm;在接觸表面寬度為60mm及以上時,不應超過 6mm。二、觸頭間應接觸緊密,兩側的接觸壓力應均勻,且符合產品的技術規定。三、觸頭表面應平整、清潔,并應涂以薄層中性凡士林;載流部分的可撓連接不得有折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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