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2Z208000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章節2021分值分布第八章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節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0第一節民事訴訟制度4第三節仲裁制度2第四節調解與和解1第五節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2總計共5節共9分2Z208010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2Z208011建設工程糾紛的主要種類一、建設工程民事糾紛二、建設工程行政糾紛1 .建設工程民事糾紛:包括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2 .建設工程行政糾紛:1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官-民;2行政主體-行政主體官-官.3 .行政行為的特征1是執行法律的行為;2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在實施行
2、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4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帶有強制性;5以無償為原那么,以有償為例外.4.行政行為的種類:1行政許可;2行政處分;3行政強制行政強制舉措+行政強制執行;4行政裁決【提示】此知識點理解記憶,注意區分糾紛的種類和行政行為的種類.可通過記憶關鍵詞進行掌握.【習題】關于行政行為特征的說法,正確的選項是.A.行政行為具有自愿性B.實施行政行為具有單方意志性C.行政行為具有不可裁量性D.行政行為不屬于執法行為【答案】B【解析】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具有附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
3、.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治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并配合行政行為,否那么行政主體將予以制裁或強制執行.5行政行為以無償為原那么,以有償為例外.【習題】某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某施工企業的施工工地,發現該施工企業沒有根據施工現場治理規定設置圍擋,依法責令其停止施工.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該施工企業采取的行政行為屬于.A.行政處分B.行政裁決C.行政處分D.行政強制【答案】A【解析】行政處分,
4、即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程序對于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常見的行政處分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取消投標資格、責令停止施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撤消資質證書等.2Z208012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一、和解1發生爭議后,當事人即可自行和解;即使在申請仲裁或訴訟后仍然可以和解.2當事人申請仲裁后,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3和解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的任何階段.當事人和解以后,可以請求法院調解,制作調解書【總結】不能制作裁
5、決書,產生法律效力,但不履行可以要求承當違約責任4和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5)在執行中達成的和解協議,產生結束執行程序的效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或者反悔的,對方當事人只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根據原生效法律文書強制執行.【提示】此知識點為歷年必考點,需要重點掌握.注意與調解比照記憶,測試易混淆考查.注意,和解是雙方當事人內部的協議,涉及到兩方主體,和解不具有法律的強制執行力.【習題】關于民事糾紛和解的說法,正確的選項是().A.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進行中的訴訟程序自動終結B.和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力C.和解只能發生在訴訟或仲裁程序中D.和解可以與仲裁、訴訟程序相結合【答案】D【解析】A、D
6、選項,和解可以在民事糾紛的任何階段進行,無論是否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B選項,和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在性質上仍屬于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二、調解(1)人民調解(無)(2)行政調解(無)(3)仲裁調解(有)(4)法院調解(有)(5)行業調解(無)【注意】調解協議自最后一方簽字時生效.對行政調解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三、仲裁仲裁的根本特點:(1)自愿性(仲裁協議)(2)專業性(3)獨立性(訴訟與仲裁的效力)(4)保密性(不公開審理)(5)快捷性(一裁終局)(6)執行的強制性和廣泛性(司法強制性)【提示】此知識點為高頻考點,需要理解記憶.不僅要掌握仲裁的六大特點,其中細節規定也需
7、掌握.后續細節知識點在第八章第三節中進行重點學習.四、訴訟民事訴訟的根本特征:(1)公權性(2)程序性(3)強制性爭議評審機制:評審組的建議或裁決不具有強制力,不接受仍可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提示】理解訴訟的根本特點,對訴訟的框架內容有初步的掌握,后續細節知識點在第八章第二節中進行重點學習.【習題】關于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說法,正確的有().A.調解只能在民事訴訟階段進行B.和解可以在民事糾紛的任何階段進行C.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于當事人雙方的協議D.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E.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答案】BCDE【解析】調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
8、業機構調解,并非只能在訴訟階段進行A錯;和解可以在民事糾紛的任何階段進行,無論是否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B對;仲裁是當事人根據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后達成的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第三方(仲裁機構)作出裁決,C對;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D對;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E對.2Z208013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一、行政復議1 .行政復議的范圍審查范圍:合法性、適當性2 .行政復議的特點(1)提出行政復議的,必須是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已經作出行政決定之后,如果行政機關尚未作出決定,
9、那么不存在復議問題;(3)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只能依照法律規定向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注意)(4)行政復議以書面審查為主,以不調解為原那么.二、行政訴訟1 .行政訴訟的范圍審查范圍:合法性2 .行政訴訟的特點(1)行政訴訟是法院解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時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生的爭議;(2)行政訴訟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法律救濟的同時,具有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功能;(3)行政訴訟的被告與原告是恒定的,即被告只能是行政機關,原告那么是作為行政行為行對人的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注意】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關系:除法律規定必須先申請行政復議的以外,行政糾紛當事人可以
10、自主選擇申請行政復議還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糾紛當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除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以外,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提示】理解行政訴訟的根本特點,對行政訴訟的框架內容有初步的掌握,后續細節知識點在第八章第五節中進行重點學習.【習題】關于行政糾紛的說法,正確的有().A.行政糾紛是平等主體間的財產糾紛B.只要發生行政糾紛,當事人就可以自主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C.行政訴訟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機關D.只要當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E.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答案】CE【解析】A錯誤,建設工程行政糾紛,是在建設工程活動中行政機關之間或行政機關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由于行政行為而引起的糾紛,包括行政爭議和行政案件.B錯誤,申請行政復議,凡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領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供熱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 供電公司門禁管理制度
- 便民服務中心管理制度
- 保健服務浴池管理制度
- 保安公司門衛管理制度
- 保安培訓師資管理制度
- 保安病房流程管理制度
- 保安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 保密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 保潔人員用工管理制度
- 傅里葉級數和傅里葉變換課件
- 小學英語時態練習單選題100道及答案解析
- 國家漢語主題詞表
- (新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取證考試題庫(濃縮500題)
- 中醫基礎情志護理
- 論網絡言論自由的法律規制分析研究-以當前網絡暴力現象為解析 法學專業
- 2024-2025形勢與政策: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
- 倉庫搬運裝卸服務方案
- 示范區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說明書
- 馬鞍山二中理科創新人才實驗班招生考試物理試題
- CJJT 182-2014 城鎮供水與污水處理化驗室技術規范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