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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Ni鋼項目建筑工程實施方案目錄第一章 項目簡介3一、 項目單位3二、 項目建設地點3三、 建設規模3四、 項目建設進度3五、 建設投資估算3六、 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4第二章 建筑與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6一、 建筑市場運行機制6第三章 工程竣工決算10一、 竣工決算報批10第四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1一、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11二、 工程施工合同訂立26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29一、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29第六章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36一、 工程監理合同履行管理36二、 工程監理合同訂立43第七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45一、 工程監理工作內容45第八章 建設工程風險

2、管理59一、 工程風險管理內容和方法59第九章 綠色建筑特征及相關政策標準77一、 綠色建筑相關政策及標準77二、 綠色建筑的特征80第十章 綠色建筑評價83一、 國外綠色建筑評價體系83第一章 項目簡介一、 項目單位項目單位:xxx投資管理公司二、 項目建設地點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x(以選址意見書為準),占地面積約81.00畝。項目擬定建設區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規劃電力、給排水、通訊等公用設施條件完備,非常適宜本期項目建設。三、 建設規模該項目總占地面積54000.00(折合約81.00畝),預計場區規劃總建筑面積85729.56。其中:主體工程61871.04,倉儲工程10287.0

3、0,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7674.72,公共工程5896.80。四、 項目建設進度結合該項目建設的實際工作情況,xxx投資管理公司將項目工程的建設周期確定為12個月,其工作內容包括:項目前期準備、工程勘察與設計、土建工程施工、設備采購、設備安裝調試、試車投產等。五、 建設投資估算(一)項目總投資構成分析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35011.78萬元,其中:建設投資28392.79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81.09%;建設期利息286.67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82%;流動資金6332.3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8.09%。(二)建設投資構成本

4、期項目建設投資28392.79萬元,包括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預備費,其中:工程費用24120.1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450.78萬元,預備費821.90萬元。六、 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一)財務效益分析根據謹慎財務測算,項目達產后每年營業收入73500.00萬元,綜合總成本費用57110.97萬元,納稅總額7486.11萬元,凈利潤12011.96萬元,財務內部收益率28.43%,財務凈現值26215.53萬元,全部投資回收期4.81年。(二)主要數據及技術指標表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序號項目單位指標備注1占地面積54000.00約81.00畝1.1總建筑面積85729.56容積率1

5、.591.2基底面積32400.00建筑系數60.00%1.3投資強度萬元/畝334.352總投資萬元35011.782.1建設投資萬元28392.792.1.1工程費用萬元24120.112.1.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萬元3450.782.1.3預備費萬元821.902.2建設期利息萬元286.672.3流動資金萬元6332.323資金籌措萬元35011.783.1自籌資金萬元23311.063.2銀行貸款萬元11700.724營業收入萬元73500.00正常運營年份5總成本費用萬元57110.97""6利潤總額萬元16015.95""7凈利潤萬元1201

6、1.96""8所得稅萬元4003.99""9增值稅萬元3109.04""10稅金及附加萬元373.08""11納稅總額萬元7486.11""12工業增加值萬元24930.48""13盈虧平衡點萬元22437.75產值14回收期年4.81含建設期12個月15財務內部收益率28.43%所得稅后16財務凈現值萬元26215.53所得稅后第二章 建筑與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一、 建筑市場運行機制建筑市場是以建筑產品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是建筑產品交換關系的總和。由于建筑市場有其獨特的供求關

7、系和運行特點,所以建筑產品的定價也具有其獨特性。(一)建筑市場供求1、建筑市場需求建筑市場需求者是業主,在工程建設實踐中常被稱為建設單位。業主必須為預訂的建筑產品的生產提供資金,擁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獲得在此建設用地上建造預訂建筑產品的許可業主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1)政府。政府作為業主是從建設項目決策和建設資金的來源角度而不是從市場監管者角度來理解。政府投資興建的建筑產品大多是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公共建筑,或是對國有資源(如江河治理、圍海造地等)開發和利用的建筑。(2)企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作為業主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出于擴大再生產或簡單再生產的需要。從建設投資角度,我國國民經濟統計中,將企事業單位劃

8、分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之外的企事業單位兩類。(3)個人。個人作為業主多數情況是出于個人消費需要,少數情況是出于資金保值的考慮。個人投資興建的建筑產品主要是住宅建筑市場需求來自各類業主的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總產值占同期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一直在30%以上,見,由此可見,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也是建筑市場需求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場需求與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在總體上呈現正相關關系。2、建筑市場供給建筑市場供給者是建筑產品的生產者,即提供建筑產品某一部分、某一階段或全過程的生產,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和工程施工等單位。由于建筑產品的生產是預訂式生產,即先訂貨后生產,因此,建筑產品的供給實質上代

9、表建筑生產能力。這種能力由建筑生產各環節(勘察、設計、施工)生產者的生產能力及其相互之間的組合能力共同決定。(二)建筑市場運行特點(1)建筑產品是需求者向供給者進行預先訂貨式交易的產物。建筑產品具備的固定性和多樣性特點,決定了不同產品需求不同且與土地相連,不可能由生產者批量生產后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因此,建筑市場運行中無中間銷售商,而是由需求者向供給者進行預先訂貨,然后供給者組織生產。(2)建筑產品交易持續時間長。建筑產品生產周期長、價值巨大,需要中間交易結算,直至工程缺陷責任期屆滿才完成交易,建筑產品整個生產過程實質上也是其交易過程。(3)建筑市場存在顯著的地區性。建筑產品的固定性決定交易過

10、程相關要素,如交易規則、交易價格、合同條款、競爭態勢等都有較強的地區性。(4)建筑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由于建筑產品供給者,尤其是建筑業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技術和資本構成較低,而建筑產品需求又是由一個個單一項目形成的,因此,建筑市場呈現出比較明顯的買方市場特點,賣方競爭激烈。(5)競爭方式以投標競爭為主。建筑產品價值高,交易達成主要采用招標、投標方式,前期交易時間長、交易成本較高(6)供求不均衡普遍存在。建筑市場需求來源于工程建設投資,而投資受經濟周期波動和政策性影響大,建筑供給能力則相對保持穩定,因此,建筑市場供求不均衡狀態普遍存在。(7)建筑產品交易計價方式獨特。這是由建筑產品交易期長、產品多樣

11、性決定的。(8)建筑市場風險大。從建筑產品供給者角度來看,風險表現在:定價風險和生產風險。從建筑產品需求者角度來看,風險表現在:價格與質量的矛盾、價格與交貨時間的矛盾和預付款風險。(三)建筑產品計價特點1、單件計價建筑產品的多樣性決定了每項工程都必須單獨計算造價。每項工程都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有不同的結構、造型和裝飾,產生不同的規模和體積,所在地區條件、自然環境、風俗習慣有差異,施工時采用不同的工藝設備、建筑材料和工藝方案,這些都會影響建設工程計價。因此每項工程只能單獨設計、單獨施工、單獨計價。2、多次計價建設工程生產過程是一個周期長、規模大、造價高、耗費多的投資活動。為適應工程造價管理要求,

12、需要按照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施工安裝程序進行多次計價,即從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到簽約合同價,再到工程結算價進行多次計價。第三章 工程竣工決算一、 竣工決算報批對于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和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可單獨報批,單項工程結余資金在整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一并處理。(1)中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政部制定統一的審核批復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中央項目主管部門本級及不向財政部報送年度部門決算的中央單位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政部批復;其他中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中央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批復,報財政部備案。(2)地方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管理職責和程序要求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3)經營性項

13、目的項目資本中,財政資金所占比例未超過50%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可以不報財政部門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批復。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工程價款結算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第四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一)施工準備階段合同管理1、發包人主要義務(1)發包人應及時完成施工場地的征用、移民、拆遷工作,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范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2)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范圍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地下管線資料包括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的埋設位置,以及地下水文、地質等資料。發包人應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

14、完整。(3)發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負責辦理取得出入施工場地的專用和臨時道路的通行權。(4)發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和監理人對提供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進行交底。2、承包人主要義務(1)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和周圍環境進行查勘,核對發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并進一步收集相關的地質、水文、氣象條件、交通條件、風俗習慣等資料。(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并報送監理人審批。(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設置專門的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4)承包人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臨時道

15、路,以及為開始施工準備所需的臨時工程和必要的設施,滿足開工要求。(5)承包人依據監理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精度的要求,測設施工控制網,并將施工控制網點的資料報送監理人審批。(6)承包人施工準備工作滿足開工條件后,應向監理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申請開工。(二)施工階段合同管理1、施工質量管理(1)承包人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定期考核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嚴格執行質量規范和操作規程。(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并為監理人對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質量檢查提供必要的試驗資

16、料和原始記錄。按合同約定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共同進行試驗和檢驗的,承包人負責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3)對于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承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安排,向監理人報送要求發包人交貨的日期計劃。發包人應按照監理人與合同雙方當事人商定的交貨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設備,并在到貨7日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會同監理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在交貨地點共同進行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驗收后,由承包人負責接收、保管和施工現場內的二次搬運所發生的費用(4)經承包人自檢確認的工程隱蔽部位具備覆蓋條件后,承包人應通知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檢查。承包人的通知應附有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監理人

17、檢查確認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在監理人指示的時間內修正返工后,由監理人重新檢查。經監理人檢查質量合格或監理人未按約定的時間進行檢查的,承包人覆蓋工程隱蔽部位后,監理人對質量有疑問的,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鉆孔探測或揭開重新檢驗。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未通知監理人到場檢查,私自將工程隱蔽部位覆蓋的,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鉆孔探測或揭開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

18、約定的驗收標準,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發包人應承擔由于承包人返工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2、施工安全管理(1)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授權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監督、檢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實施,組織承包人和有關單位進行安全檢查。(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編制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按監理人的指示制定應對災害的緊急預案,報送監理人審批。應按預案做好安全檢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資和器材,切實保護有關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

19、全。(3)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設施,加強對承包人人員的安全教育,并發放安全工作手冊和勞動保護用具。(4)合同約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已包含在相關工作的合同價格中,承包人因采取合同未約定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費用,由監理人按商定或確定方式予以補償。(5)工程事故發生后,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6)承包人對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員,包括分包人人員的工傷事故承擔責任,但

20、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員的工傷事故,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7)發包人應負責賠償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對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財產損失.以及由于發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3、施工進度管理(1)合同進度計劃需要修訂的,承包人應將修訂的合同進度計劃報監理人審批,并附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監理人也可向承包人發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指示,承包人應按該指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后報監理人審批(2)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延誤,承包人有權獲得工期順延和(或)費用加利潤補償。具體包括增加合同工作

21、內容。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要求或其他特性。發包人遲延提供材料、工程設備或變更交貨地點。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暫停施工。提供圖紙延誤。(3)出現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異常惡劣氣候情況導致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工作時,承包人應采取措施加快進度,并承擔加快進度所增加的費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應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5)因承包人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增加的費用和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責任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4、工程款支付管理(1)合同價格和費用。簽約合同價是指簽訂

22、合同時合同協議書中寫明的,包括暫列金額、暫估價的合同總金額,也即中標價。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及專業工程的金額。2)合同價格。合同價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包括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承包工作后,發包人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價款調整、通過索賠應予補償的金額。合同價格也是承包人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后的工程結算價格。3)費用。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合理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合同條款中的費用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階段處理變更或索賠時,確定應支付承包人補償的款額

23、;二是按照合同責任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開支。(2)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后的7日內進行復核,監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復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據此計算工程價款。監理人對數量有異議或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進行共同復核和抽樣復測。承包人應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理人要求提供補充計量資料。承包人未按監理人要求參加復核,監理人單方復核或修正的工程量作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3)承包人應在每個付款周期末,按監理人批準的格式和專用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監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并附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進度付款申請單內容包括截至本次周期末已實施工程

24、的價款。變更金額;索賠金額。本次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扣減的返還預付款。本次扣減的質量保證金。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4)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日內完成核查,提出發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及相應的支持性材料。經發包人審查同意后,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進度付款證書。(5)發包人應在監理人收到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28日內,將應付進度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期支付,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5、變更管理(1)變更范圍。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人實施。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

25、特性。3)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工藝或順序。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2)承包人收到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發出的圖紙和文件,經檢查認為其中存在屬于變更范圍的情形,如提高工程質量標準、增加工作內容、工程的位置或尺寸發生變化等,可向監理人提出書面變更建議。變更建議應闡明要求變更的依據,并附必要的圖紙和說明。監理人收到承包人的書面變更建議后,應與發包人共同研究,確認存在變更的,應在收到承包人書面變更建議后的14日內作出變更指示。經研究后確認不存在變更的,由監理人書面答復承包人。(3)承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及其他方面

26、,提出可能降低合同價格、縮短工期或者提高工程經濟效益的合理化建議,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監理人。合理化建議書的內容應包括建議工作的詳細說明、進度計劃和效益以及與其他工作的協調等,并附必要的設計文件。監理人與發包人協商是否采納承包人提出的建議。建議被采納并構成變更的,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如果使發包人獲得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提高工程運行效益等實際利益,應按專用合同條款中的約定給予獎勵。(4)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或變更意向書后的14日內,向監理人提交變更報價書,詳細開列變更工作的價格組成及其依據,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說明和有關圖紙。變更工作如果影響工期,承包人應提出調整

27、工期的具體細節。監理人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的14日內,根據合同約定的估價原則,商定或確定變更價格。(5)變更估價原則。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題目,采用該子目的單價計算變更費用。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子目的單價,由監理人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可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由監理人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6、索賠管理(1)承包人索賠。1)承包人根據合同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時,應按規定程序向發包人提出索賠。承包人應在引起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日內,向監理人遞交索

28、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的28日內,向監理人遞交正式的索賠通知書,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2)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通知書后,應及時審查索賠通知書的內容、查驗承包人的記錄和證明材料,必要時監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監理人應在收到索賠通知書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42日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承包人。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發包人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結果答復后的28日內完成賠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合同爭議解決。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承包人索賠原因

29、及可補償內容見。(2)發包人索賠。1)發包人的索賠包括承包人應承擔責任的賠償扣款和缺陷責任期的延長。索賠事件發生后,監理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承包人,詳細說明發包人有權得到的索賠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細節和依據。2)監理人應通過協商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在協商基礎上確定索賠金額和缺陷責任期延長的時間。承包人的賠償款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價款或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也可以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三)竣工階段和缺陷責任期合同管理1、竣工驗收(1)除專用條款約定由發包人負責試運行的情況外,承包人應負責提供試運行所需的人員、器材和必要的條件,并承擔全部試運行費用。施工期運行中發現工程或工程設備損壞或存在

30、缺陷的,由承包人進行修復,并按照缺陷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費用。(2)當工程具備以下條件時,承包人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驗收申請報告1)除監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外,承包人已完成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單位工程以及有關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試運行及檢驗和驗收,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符合要求的竣工資料。3)已按監理人要求編制了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及相應施工計劃。4)監理人要求在竣工驗收前應完成的其他工作。5)監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清單。(3)監理人認為工程尚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日內通知承

31、包人。監理人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日內提請發包人進行工程驗收。(4)竣工驗收合格的,監理人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56日內,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工程接收證書。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并應在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5)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未進行驗收,視為驗收合格。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準,但發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進行驗收的情況除外。2、竣工結算(1)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和期限向監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付款申請單應說明竣工結算的合同總價、發

32、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價款、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應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額(2)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請單后的14日內完成核查,將核定的合同價格和結算尾款金額提交發包人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后14日內審核完畢,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3)發包人應在監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日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應加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果承包人對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有異議發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請單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臨時付款證書,存在爭議的部分,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條款處理。3、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是措施工承包單位對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擔合

33、同約定的缺陷修復責任的期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具體可由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建質2017138號)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缺陷責任期與工程保修期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缺陷責任期實質上是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的一個期限,而工程保修期是承包雙方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的保修期限。缺陷責任期不能等同于工程保修期。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建質2017138號)規定,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

34、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缺陷責任期屆滿后14日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并退還剩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頒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意味著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復義務。4、最終結清(1)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和期限向監理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并提供缺陷責任期內的索賠、工程質量保證金應返還的余額等相關證明材料。如果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抵減發包人損失時,承包人還應承擔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2)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的14日內,提出發包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送發包人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后14日內審核

35、完畢,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最終結清證書。監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核查,又未提出具體意見,視為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已經監理人核查同意。發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審核又未提出具體意見,監理人提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視為已經發包人同意。(3)發包人應在監理人出具最終結清證書后的14日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承包人對最終結清證書有異議的,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二、 工程施工合同訂立200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了適用于大型復雜工程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其中包括“合同條款及格式”,2012年,九部委又聯合發布了適用于

36、工期在12個月內的簡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其中也包括“合同條款及格式”,2017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盡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多種,但其中影響較大、應用廣泛的是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中的合同條款及格式。因此,這里主要介紹該合同條款及格式,包括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合同附件格式及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一)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是以發包人委托監理人管理工程合同的模式設定合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區別于由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直接進行約定和操作的合同管理模式。通用合同條

37、款同時適用于單價合同和總價合同,合同條款中涉及單價合同和總價合同的,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根據各行業和具體工程的不同特點和要求進行修改和補充。通用合同條款包括24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監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交通運輸,測量放線,施工安全、治安保衛和環境保護,進度計劃,開工和竣工,暫停施工,工程質量,試驗和檢驗,變更,價格調整,計量與支付,竣工驗收,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保險,不可抗力,違約,索賠,爭議的解決。(二)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細化,除通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專用合同條款可作出不同約定外,補充和

38、細化的內容不得與通用合同條款規定的內容相抵觸。(三)合同附件格式格式。合同附件格式是訂立合同時采用的規范化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1、合同協議書合同協議書是合同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時簽字蓋章的法律文書。合同協議書除明確規定對當事人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組成文件外,訂立合同時需要明確填寫的內容包括發包人和承包人名稱、施工的工程或標段、簽約合同價、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和項目經理人選。2、履約保函履約擔保采用保函形式,履約保函標準格式主要有以下特點。(1)擔保期限。自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簽發工程移交證書之日止。(2)擔保方式。采用無條件擔保方式,即持有履約保函的

39、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有嚴重違約情況時,即可憑保函要求擔保人予以賠償,不需承包人確認。在標準履約保函格式中,擔保人承諾“在本擔保有效期內,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我方在收到你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在擔保金額以內的賠償要求后,在7日內無條件支付“。3、預付款保函預付款擔保采用銀行保函形式,同樣也是采用無條件擔保方式,即擔保期限自預付款支付給承包人起生效,至發包人簽發的進度款支付證書說明已完全扣清預付款止。按照擔保金額與剩余預付款的金額相等原則,保函格式中明確規定“本保函的擔保金額,在任何時候不應超過預付款金額減去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在向承包人簽發的進度付款證書中扣除的金額”。第五章 建

40、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一、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工程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為完成工程設計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設計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工程設計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設計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設計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

41、建設工程)(GF-2015-0210)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設計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設計合同條款及格式。設計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設計人義務、設計要求、開始設計和完成設計、暫停設計、設計文件、設計責任與保險、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

42、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報告、設計任務書等)交給設計人。(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設計人。(4)符合專用

43、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設計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設計人發出開始設計通知。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

44、人已接收設計文件。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時,應向設計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圖紙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設計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設計人。發包人未能

45、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會,由設計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設計交底,對工程設計意圖、設計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說明和解釋。4、設計人主要義務(1)設計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設計人應在接到開始設計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

46、提交設計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設計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設計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等,其他人員包括各專業的設計人員、管理人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設計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設計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4)設計人應做好設計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質量

47、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設計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設計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對設計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設計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6)設計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設計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7)設計服務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保證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注明。(8)設計人完成設計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編

48、制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規范要求。(9)設計文件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10)設計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設計配合服務,包括并不限于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服務、參與施工過程驗收、參與投產試車(試運行)、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5、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設計

49、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設計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設計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設計人損失等。(2)設計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設計人違約:1)設計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設計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設計任務。3)設計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設計,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設計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設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設計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設計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設計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設計

50、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第六章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一、 工程監理合同履行管理(一)委托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監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委托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監理人(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規范標準、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設計文件等)交給監理人。(3)委托

51、人應在收到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監理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監理條件的,委托人應提前7日向監理人發出開始監理通知。監理服務期限自開始監理通知中載明的開始監理日期起計算。(5)委托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人發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應蓋有委托人單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委托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6)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沒有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委托人批準。

52、(7)委托人應當及時接收監理人提交的監理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委托人已接收監理文件。委托人接收監理文件時,應向監理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委托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監理人。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9)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外出考察、試驗檢測、專項咨詢或專家評審時,相應費用不含在合同價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0)通過監理人提出的合理化

53、建議而降低工程投資、縮短施工期限或者提高工程經濟效益的,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給予獎勵。(二)監理人主要義務1、監理工作內容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包括以下內容。(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日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題會議。(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

54、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施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工程簽發開工令。(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

55、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標準。(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2、工程監理職責(1)監理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總監理工程師,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

56、監理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應在更換14日前將擬更換的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委托人。總監理工程師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監理人為履行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監理人單位章或由監理人授權的項目機構章,并由監理人的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總監理工程師可以接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職責,但事先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和授權范圍書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3)監理人應在接到開始監理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委托人提交監理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監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監理人員

57、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監理人員的,應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監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其他人員包括各專業的監理員、資料員等。(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根據工程情況對監理責任進行保險,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5)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連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書,報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和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6)監理人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委托人要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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