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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精品文檔】如有侵權,請聯系網站刪除,僅供學習與交流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43469.精品文檔. 無錫易學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稿 總 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股東協商,制定本章程。1、本公司是依據公司法經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2、公司享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并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4、公司實行權責分明,科學管理,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內部管理體制。一、公司名稱和住所1、公司名稱: 無錫易學語言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 無錫市新吳區五洲國際工業博覽城55-605。 二、公司經

2、營范圍公司經營范圍: 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會議及展覽服務;企業形象策劃;培訓服務(不含 發證、不含國家統一認可的職業證書類培訓);電腦加工圖片服務;軟件研發、銷售;文具用品、玩具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三、公司注冊資本1、公司的注冊資本 200 萬元。2、注冊資本如有虛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責任。四、股東名稱和姓名1、自然人:張平、趙慧珺、胡燕萍、馬駿、李群、呂銘塵、黃華、鄭朝蓉、鐘軍芳、蔣志輝、杜環、周潔、王玲、趙威、朱晴霞、陳芳、宋毅士、趙建波、張逸詠、俞芳英、周穎、呂錫林、劉江、楊琴、段文亞、李謝華、莫燕婷、闕維加

3、、周新龍、陸文宏、薛文華、王新菊、滕曉偉、楊文學、李珍。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1、股東的權利:(1)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2)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3)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4)有權在股東會上依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5)公司終止后,有權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財產。(6)有權依法取得出資證明書。(7)有權轉讓出資。2、股東的義務(1)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對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2)股東

4、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一)股東會1、本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2、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1)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2)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3)審議批準經營的報告(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6)審議批準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定(9)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和作出決議(10)修改公司章程3、股東會的議事規則(1

5、)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創始人股東召集和主持。(2)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3)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議由經理召集并主持。(4)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5)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6)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7)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度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6、(二)董事會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董事成員為 5 人,由持股比例最高的5位股東產生。(三)監事會1、本公司不設立監事會,設監事2 名。2、監事的任期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3、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對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4、監事列席董事會議 (四)管理層 本公司第一年設經理1名,經理負責日常經營事項 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3)決定公

7、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7、 股東出資及成立1、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序號股東(發起人)名稱或姓名出資時間認繳出資額(萬元)股份數出資比例1張平2026.12.31前0.5500.25%2馬駿2026.12.31前0.5500.25%3李群2026.12.31前0.5500.25%4呂銘塵2026.12.31前0.5500.25%5鄭朝蓉2026.12.31前0.5500.25%6鐘軍芳2026.12.31前0.5500.25%7杜環2026.12.31前0.5500.25%8周潔2026.12.31前0.5500.25%9趙威2026.12.31前0.5500.25

8、%10陳芳2026.12.31前0.5500.25%11趙建波2026.12.31前0.5500.25%12張逸詠2026.12.31前0.5500.25%13周穎2026.12.31前0.5500.25%14呂錫林2026.12.31前0.5500.25%15劉江2026.12.31前0.5500.25%16楊琴2026.12.31前0.5500.25%17段文亞2026.12.31前0.5500.25%18李謝華2026.12.31前0.5500.25%19莫燕婷2026.12.31前0.5500.25%20闕維佳2026.12.31前0.5500.25%21周新龍2026.12.31前0

9、.5500.25%22陸文宏2026.12.31前0.5500.25%23薛文華2026.12.31前0.5500.25%24滕曉偉2026.12.31前0.5500.25%25李珍2026.12.31前0.5500.25%26黃華2026.12.31前11000.50%27王玲2026.12.31前11000.50%28朱晴霞2026.12.31前11000.50%29俞芳英2026.12.31前11000.50%30王新菊2026.12.31前11000.50%31蔣志輝2026.12.31前55002.50%32宋毅士2026.12.31前55002.50%33胡燕萍2026.12.31

10、前20200010%34楊文學2026.12.31前20200010%35趙慧珺2026.12.31前132.51325066.25%合計200200002、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2)公司登記日期(3)公司注冊資本(4)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5)出資證明書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八、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1、公司股權不得退出,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11、3、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4、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九、公司財務、會計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1)資產負債表;(2)損益表;(3)財務狀況變動表;(4)財務情況說明書;(5)利潤分配表。3、公司應當把財務會計報告及時報送各股東,供股東查閱。4、公司他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30%用于分配股利,70%用于發展投入。5、公司除法定

12、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設會計帳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現時;(2)股東會決議解散,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定;(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違犯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2、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織,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3、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織,進行

13、清算。4、清算辦法。公司解散時,應按公司法第191條規定成立清算組織,對公司的債權務進行清算,清算組織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4)清繳所欠稅款;(5)清理債權債務;(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5、清算組織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6、清算組織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部門確認,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7、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組織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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