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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AQICS:13.100D 09備案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AQ ××××2007煤礦瓦斯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通用技術條件Universial technical criterion of coal-mine gas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alternating current generating sets(征求意見稿)2007-××-××發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2007-××-×

2、×實施目 錄前 言II1 范圍- 0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0 -3 術語和型號命名- 1 -3.1術語- 1 -3.2型號命名- 1 -4 技術要求- 3 -4.1 瓦斯輸送、儲存及品質要求- 3 -4.2 發動機- 3 -4.3 發電機- 4 -4.4 控制裝置- 4 -4.5 發電機組- 4 -5 試驗方法- 5 -5.1 瓦斯輸送、儲存及品質檢查- 5 -5.2 發動機的試驗方法- 5 -5.3 發電機的試驗方法- 5 -5.4 控制裝置的試驗方法- 5 -5.5 發電機組的試驗方法- 5 -6 檢驗規則- 6 -6.1 檢驗類別- 6 -6.2 判定規則- 7 -7 標志

3、、包裝、運輸和貯存- 7 -7.1 標志- 7 -7.2 包裝- 7 -7.3 運輸- 7 -7.4 貯存- 8 -前 言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勝利油田勝利動力機械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煤礦瓦斯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通用技術條件AQxxxx-2007Universial technical criterion of coal-mine gas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

4、ne driven alternating current generating sets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以煤礦瓦斯往復式內燃機為動力配套而成的煤礦瓦斯發電機組的型號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及運輸。本標準適用于以煤礦瓦斯為主要燃料的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 2820.2-1997

5、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2部分:發動機GB/T 2820.3-1997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3部分:發電機組用交流發電機GB/T 2820.4-1997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4部分:控制裝置和開關裝置GB/T 2820.5-1997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5部分:發電機組GB/T 2820.6-1997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6部分:試驗方法GB/T 2820.9-2002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9部分:機械振動的測量和評價GB/T 2820.10-2002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 第10部分:噪聲的測量(包面

6、法)JB/T 9583.1-1999 氣體燃料發電機組 通用技術條件GB176912005 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IV、V階段)AQ XXXX2007 煤礦瓦斯輸送管道金屬波紋帶阻火器通用技術條件AQ XXXX-2007 煤礦低濃度瓦斯輸送管道安全保障系統GB 4556 往復式內燃機 防火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JB 8890-1999 往復式內燃機 安全要求JB/T 8182-1999 交流移動電站用控制屏 通用技術條件GB/T 15548-1995 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三相同步發電機通用技術條件GB 14097 中小功率柴油機噪

7、聲限值3 術語和型號命名3.1術語煤礦瓦斯發動機(以下簡稱“發動機”)以煤礦瓦斯為主要燃料的往復式內燃機。煤礦瓦斯發電機組(以下簡稱“發電機組”)以煤礦瓦斯發動機驅動交流發電機而成套的發電設備,主要由瓦斯發動機、發電機和電氣控制裝置組成。3.2型號命名發動機命名發動機型號命名應符合如圖1規定:圖1發動機型號編制方法瓦斯燃料代號見表1,冷卻方式代號見表2,結構特征代號見表3,轉速代號見表4。當同系列產品結構有變化時,則加區分符號英文大寫字母“A、B、C”進行區分,“A”表示基本型的第一次變型,依次類推。表1 瓦斯燃料代號代號WD WG適用瓦斯濃度范圍630(當瓦斯濃度為6時,甲烷含量為6%,其余

8、為空氣)30表2 冷卻方式代號名稱多風扇臥式水箱立式風扇水箱熱交換器代號PWPR表3 結構特征代號序號代號結構特征序號代號結構特征1Z增 壓3DK電 控2ZL增壓中冷4 DD多點電控表4 轉速代號轉速,r/min1500120010001300900850750符 號不標123456型號示例:WDR12V190ZLDK-2C:表示燃料為煤礦瓦斯(630,當瓦斯濃度為6時,甲烷含量為6%,其余為空氣)、熱交換器冷卻、12缸、V型、四沖程、缸徑190mm、增壓中冷、電控混合、轉速為1000 r/min、第三次改型的煤礦瓦斯發動機。 發電機組命名發電機組型號命名應符合如圖2規定: 圖2發電機組型號編

9、制方法當同系列產品結構有變化時,則加區分符號數字“1、2、3”進行區分,“1”表示基本型的第一次變型,依次類推。示例:500GF1-3RWD:功率500kW、交流工頻、蘭州電源車輛研究所批準的統編型式序號為1、500GF1-RWD的第三次變型、帶熱交換器、燃料為濃度630的煤礦瓦斯往復式內燃機發電機組。4 技術要求4.1 瓦斯輸送、儲存及品質要求 應用瓦斯燃料代號為“WD”的瓦斯發電機組時必須與AQ XXXX-2007煤礦低濃度瓦斯輸送管道安全保障系統配套使用,瓦斯進入發電機組前嚴禁進入儲氣柜儲存。 應用瓦斯燃料代號為“WG” 的瓦斯發電機組可參照AQ XXXX-2007煤礦低濃度瓦斯輸送管道

10、安全保障系統設計瓦斯輸送管道系統,瓦斯進入發電機組前可進入儲氣柜儲存。 發動機應適應以下瓦斯品質:a) 瓦斯在30s內的濃度變化范圍小于2%VOL,但仍在產品說明書要求的最低瓦斯濃度范圍內;b) 發動機調壓閥前1m瓦斯壓力不低于3kPa;c) 溫度在40以下時瓦斯濕度100%,即瓦斯進入發動機前無游離態水存在即可。4.2 發動機 除遵照GB/T 2820.2-1997規定之外,應滿足以下要求: 阻火防爆如圖3所示,發動機瓦斯進氣系統應設有兩種阻火原理、兩道以上的干式阻火器,其中應包含一種金屬波紋帶阻火器(干式阻火器),防止由于發動機燃燒室、增壓器等部位可能產生的火源引起瓦斯進氣系統回火、爆炸現

11、象的發生。金屬波紋帶阻火器應符合AQ XXXX2007的規定。發動機進氣總管及機體曲軸箱應設置防爆閥。圖3發動機阻火防爆示意圖 防火 發動機防火應符合GB 4556-C-J-M-N-R-S 的規定。 高溫防護 高溫防護應符合JB 8890-1999中5.4的規定。 機械安全性機械安全性應符合JB 8890-1999中5.3的規定。 排放發動機的排放量限值應符合GB 17691-2005中表2第階段的規定。4.3 發電機發電機應采用無刷發電機,并符合GB/T 2820.3的規定。4.4 控制裝置 控制裝置(控制箱和開關柜)應符合GB/T 2820.4和JB/T 8182的規定。4.5 發電機組除

12、按照GB/T 2820.5-1997和JB/T 9583.1-1999規定之外,須滿足以下要求: 發電機組電氣安全.1 絕緣電阻發電機組各獨立電氣回路對地及回路間的絕緣電阻應滿足表5規定。表5 電氣回路絕緣電阻值 單位:條件回路額定電壓V交流直流230400630010500100冷態環境溫度為1535,空氣相對濕度為457522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1環境溫度為25,空氣相對濕度為950.30.46.3100.3熱 態0.30.56.3100.3.2 絕緣介電強度發電機組各獨立電氣回路對地及回路間應能承受表6所規定的正弦交流電壓試驗,其頻率為50 Hz;歷時1 min的絕緣

13、介電強度試驗而無擊穿或閃絡現象。表6 電氣回路試驗電壓值 單位:V部 位回路額定電壓試驗電壓一次回路對地,一、二次回路之間100(10002倍額定電壓)×80%最低1200二 次 回 路 對 地100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定100750注:發動機的電氣部分、半導體部件及電容器等不作此項試驗。 發電機組監控與保護通過測量或保護裝置以及監視控制參數對發電機組的運行觀察,出現下列故障之一時,應有如下保護功能:a) 發動機水溫高、油溫高時聲光報警;b) 發動機超速、油壓低時聲光報警并分閘自動停機;c) 過載、欠頻、欠電壓,并聯發電機組逆功率時聲光報警并主開關分閘。 噪聲在標定工況下發電機組的噪聲

14、聲功率級限值應符合GB 14097 的規定。 振動在標定工況下運轉時的當量振動速度與振動加速度應符合GB/T 2820.9-2002的規定。5 試驗方法試驗儀器儀表的準確度符合GB/T 2820.61997中5.3的規定。5.1 瓦斯輸送、儲存及品質檢查 檢查發動機和發電機組型號,其型號中瓦斯燃料代號為“WD”,按照AQ XXXX-2007煤礦低濃度瓦斯輸送管道安全保障系統的規定對瓦斯輸送系統進行檢查,應符合要求。檢查發動機和發電機組型號,其型號中瓦斯燃料代號為“WG”,參照AQ XXXX-2007煤礦低濃度瓦斯輸送管道安全保障系統并結合瓦斯輸送管道工程圖紙檢查瓦斯輸送管道系統,應符合輸送工程

15、圖紙設計要求。 檢查瓦斯品質是否符合 的要求。5.2 發動機的試驗方法 除按GB/T 2820.6-1997規定之外,應滿足以下要求: 阻火防爆試驗方法 檢查瓦斯進氣系統零部件設置是否符合的要求。 防火試驗方法 發動機防火按照GB 4556-C-J-M-N-R-S 的規定檢查。 高溫防護 按JB 8890-1999中6.4規定的方法檢查。 機械安全性按JB 8890-1999中6.3規定的方法檢查。 排放量測定 發動機排放的測定按GB176912005的規定進行。5.3 發電機的試驗方法按GB/T 155481995的規定檢查。5.4 控制裝置的試驗方法 按JB/T 8182-1999的規定檢

16、查。5.5 發電機組的試驗方法 發電機組電氣安全的檢查按GB/T 2820.6-1997的規定測量。 發電機組監控與保護 a) 水溫高、油溫高報警模擬發電機組水溫高、油溫高狀況,當水溫、油溫高于產品設計的上限值時,發電機組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b) 油壓低、超速自動停車保護模擬發電機組油壓低狀況,當主油道壓力低于產品設計的下限值時,該裝置應能自動切斷瓦斯氣源,在20s內自動停車。模擬發電機組超速狀況,當轉速達到或超過標定轉速的118%時,該裝置應能自動切斷瓦斯氣源,在20s內主開關分閘并自動停車。 c) 通過測量或保護裝置以及監視控制參數對發電機組的運行觀察,過載、欠頻、欠電壓,并聯發電機組逆

17、功率時聲光報警、主開關分閘并自動停車。 噪聲發電機組噪聲的測量按GB/T 2820.10規定的方法進行。 振動發電機組振動的測量按GB/T 2820.9-2002規定的方法進行。6 檢驗規則6.1 檢驗類別 發電機組檢驗可分為型式檢驗、出廠檢驗、抽查檢驗和驗收檢驗。 型式檢驗凡新設計的發電機組或有重大改進以及出廠檢驗與上次型式檢驗有重大差異時,應進行型式檢驗。型式檢驗的樣機為1臺。 出廠檢驗 每臺出廠的發電機組應進行出廠檢驗。 抽查檢驗500kW以下發電機組年產量超過200臺(套)、500kW1000 kW發電機組年產量超過100臺(套)、1000kW以上發電機組年產量超過20臺(套),制造廠

18、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質量抽查評定,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進行抽查檢驗。抽查檢驗的樣機為1臺。 驗收檢驗.1 如供需合同中有驗收檢驗要求時,根據雙方協議,可在制造廠內,也可在安裝現場進行驗收檢驗。.2 當驗收地點的環境與標準環境狀況不同,試驗時使用的瓦斯與本標準規定的瓦斯有差異,凈輸出功率采用間接方法測量時,技術協議應做出規定。.3 在制造廠以外地點進行發電機組驗收檢驗時,其組織工作及瓦斯、機油等輔料供給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6.2 判定規則 型式檢驗的發電機組,各項檢查項目均應合格,出現不合格項目時,應進行調整或改進,再次進行型式試驗,直至合格為止。否則不能投入批量生產。 出廠檢驗的發電機

19、組,各項檢查項目均為合格時,則判為該臺發電機組合格。出現不合格項目時,應調整(可更換零、部件)到合格為止,否則為該臺發電機組不合格。 抽查檢驗的發電機組,各項檢查項目均為合格時,則判為性能穩定。出現不合格項目時,應另外抽查2臺,各項檢查項目均為合格時,則通過。否則,該批發電機組全部復檢。 驗收檢驗的發電機組,合同規定的各項檢驗項目均為合格時,則判該臺發電機組合格。出現不合格項目時,應調整(更換零、部件)到合格為止,否則為該臺發電機組不合格。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7.1 標志 發電機組的銘牌按GB/T 2820.51997中的第14章規定。 發電機組的銘牌應按產品圖樣規定牢固地固定在指定位置

20、。7.2 包裝 根據供需雙方合同要求,發電機組需要包裝時,包裝應安全、牢固可靠、符合環保要求。 包裝箱外應標明下列內容: a) 收貨單位、地址;b) 產品名稱及型號;c) 外形尺寸(長×寬×高)mm;d) 總質量; e) 出廠編號和出廠年月;f) 制造廠名稱;g) 注意事項及標志,如“重心”、“吊起位置”等,其圖示標志按GB 191的規定;h) 執行標準編號。 應向用戶提供需要隨機攜帶的全部附件、備件、工具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文件應包括: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填寫本標準編號)及裝箱單等。 產品使用說明書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a) 產品型號、主要技術參數及結構特征; b)

21、安裝、調試及檢查方法; c) 使用操作方法; d) 維護、保養方法及故障判斷處理方法等; e) 制造廠認為必要的內容。7.3 運輸 發電機組的鐵路、公路和水路運輸應分別符合國家有關規定。7.4 貯存 發電機組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無腐蝕性物質的倉庫內。若在露天存放時,應有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腐蝕、損壞。 存放期間,發動機的所有外露管口應進行封蓋,以防止雜物及雨水進入機器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煤礦瓦斯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交流發電機組通用技術條件Universial technical criterion of coal-mine gas generator-set(征求意見稿)條文說明A

22、Q ××××2007目 次前言1 范圍12 規范性引用文件13 定義和型號命名 13.1 定義13.2 型號命名14 安全技術要求34.1 基本要求34.2 發動機34.3 發電機44.4 控制裝置44.5 發電機組45 試驗方法55.1 試驗儀器儀表55.2 發動機的試驗方法55.3 發電機的試驗方法65.4 控制裝置的試驗方法65.5 發電機組的試驗方法66 判定規則66.1 型式試驗66.2 出廠試驗66.3 抽查檢驗66.3 驗收檢驗67 使用信息77.1 使用說明書77.2 標志77.3 警示7目 次1 范圍102 規范性引用文件103 定義和

23、型號命名103.1 定義103.2 型號命名104 安全技術要求104.1 基本要求104.2 發動機104.3 發電機104.4 控制裝置104.5 發電機組105 試驗方法116 檢驗規則11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111 范圍按照現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利用瓦斯的濃度不能低于30%,干式抽放瓦斯的濃度不能低于25%。因此,低濃度瓦斯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低濃度瓦斯的發電必須具有能夠確保瓦斯利用安全性的技術和設備設施,確保低濃度瓦斯抽采和利用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否則將可能造成礦毀人亡的重特大惡性事故。本規范的制定將促進低濃度瓦斯的發電利用,并保證低濃度瓦斯發電過程中不危及抽采和輸送系統的安全

24、。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列舉了所引用的標準。3 定義和型號命名3.1定義本規范給出了2個有關煤礦瓦斯發電設備方面的專用術語。3.2型號命名發動機命名本規范給出了發動機命名有關規定,主要是能夠區分煤礦瓦斯發動機的基本特征。通過名稱可以辨別發動機的燃料、結構特征、適用地區、轉速、排列型式、缸徑、燃氣混合方式等參數。發電機組命名本規范給出了發電機組命名有關規定,主要是能夠區分煤礦瓦斯發電機組的基本特征。通過名稱可以辨別發電機組的功率、所用燃料、冷卻方式、型式序號等參數。4 安全技術要求4.1 基本要求本規范要求使用濃度在630之間的瓦斯發電機組必須與煤礦低濃度瓦斯輸送管道安全保障系統配套使用。如果不

25、配套使用則可能存在對抽采和輸送系統的安全隱患。對發動機應適應的瓦斯品質也作了說明。4.2 發動機 阻火防爆設有兩種阻火原理、兩道以上的干式阻火器,主要是確保安全,當其中一種發生故障或不起作用時,還有另外一種能夠起到阻火作用。發動機進氣總管及機體曲軸箱設置防爆門是確保在回火時及時卸除內部壓力,不致造成更大損失。 防火 設計火花點燃式發動機的電氣元器件,應使其在運行時不致點燃周圍的易燃氣體。發動機排氣系統應裝有火星熄滅器或采用經適當設計可起火星熄滅器作用的其他裝置,蝸輪增壓器可看作是一種火星熄滅器。發動機進氣系統應設計或裝有阻火器,以確保進氣系統內部的著火或爆炸不致擴散到發動機周圍的大氣中。發動機曲軸箱呼吸器應設計或裝有阻火器。發動機應裝有曲軸箱防爆閥。 高溫防護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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