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4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_第1頁
JGJ14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_第2頁
JGJ14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_第3頁
JGJ14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_第4頁
JGJ14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JGJ142-2004地面輻射供暖技術規程、八 刖言本規程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2>84號文件“關于印發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設城建、建工行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為主編單位, 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而成。本規程主要由以熱水為熱媒和以發熱電纜為熱源的,地面輻射供暖工程中的設計、材料選擇、施工、調試驗收等幾方面內容組成。第一章總則第1.1.1條 為了規范地面輻射供暖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工作,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和保證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規程。第1.1.2 條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的工業和民用建筑內,以熱水為熱媒或以發熱電纜為熱源 的,地面輻射

2、供暖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第1.1.3條 進行地面輻射供暖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時,除應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等的規定。第二章術語第 2.1.1 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low temperature hot water floor radiant heating ) 以溫度不高于 60 C的熱水為熱媒,在埋置于地面以下填充層中的加熱管內循環流動,加熱 整個地板,通過地面以輻射和對流的熱傳遞方式向室內供熱的一種供暖方式。第2.1.2 條分、集水器(manifold )水系統中,用于連接各路加熱管供、回水的配、集水裝置。第 2.1.3 條 面層(surface cour

3、se )建筑地面直接承受各種物理和化學作用的表面層。第 2.1.4 條 找平層(toweling course )在墊層或樓板面上進行抹平找坡的構造層。第 2.1.5 條隔離層(isolating course )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種液體或地下水、潮氣透過地面的構造層。第 2.1.6 條 填充層(filler course)在絕熱層或樓板基面上設置加熱管或發熱電纜用的構造層,用以保護設備并使地面溫度均 勻。第 2.1.7 條絕熱層(insulating course)用以阻擋熱量傳遞,減少無效熱耗的構造層。第 2.1.8 條 防潮層(moisture proofing course )防止建筑地

4、基或樓層地面下潮氣透過地面的構造層。第 2.1.9 條 伸縮縫(expansion joint )補償混凝土填充層、上部構造層和面層等膨脹或收縮用的構造縫。第 2.1.10 條 鋁塑復合管(polyethylene-aluminum compound pipe)內層和外層為交聯聚乙烯或聚乙烯、中間層為增強鋁管、層間采用專用熱熔膠,通過擠出成型方法復合成一體的加熱管。 根據鋁管焊接方法不同, 分為搭接焊加對接焊兩種形式, 通常 以XPAP PAP標記。第 2.1.11 條 聚丁烯管(polyebutylene pipe)PB標記。由聚丁烯-1樹脂添加適量助劑,經擠出成型的熱塑性加熱管,通常以第

5、2.1.12 條 交聯聚乙烯管(cross linked polyethylene pipe)以密度大于等于 0.94g/cm3的聚乙烯或乙烯共聚物,添加適量助劑,通過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使其線型的大分子交聯成三維網狀的大分子結構的加熱管,通常以 PE-X標記。按照交 聯方式的不同,可分為過氧化物交聯聚乙烯(PE-Xa)、硅烷交聯聚乙烯(PE-Xb)、電子束交聯聚乙烯(PE-Xc)、偶氮交聯聚乙烯(PE-Xd。)第 2.1.13 條 無規共聚聚丙烯管 (polypropylene random copolymer pipe)以丙烯和適量乙烯的無規共聚物,添加適量助劑,經擠出成型的熱塑性加熱管。

6、通常以 PP-R標記。第 2.1.14 條 嵌段共聚聚丙烯管(polypropylene block copolymer pipe)以丙烯和乙烯嵌段共聚物,添加適量助劑,經擠出成型的熱塑性加熱管。通常以PP-B標記。第 2.1.15 條 耐熱聚乙烯管 (polyethylene of raised temperature resistance pipe)以乙烯和辛烯共聚制成的線性中密度乙烯共聚物,添加適量助劑,經擠出成型的一種熱塑性加熱管。通常以 PE-RT標記。第 2.1.16 條 黑球溫度(black globe temperature ) 由黑球溫度計指示的溫度數值,習慣上也稱實感溫度。

7、第 2.1.17 條 發熱電纜(Heating cable )以供暖為目的、通電后能夠發熱的電纜,通常由發熱導線、絕緣層、接地屏蔽層和外鞘等部分組成。第 2.1.18 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 Heating Cable floor radiant heating)將外表面允許工作溫度上限為65 C的發熱電纜埋設在地板中,以發熱電纜為熱源加熱地板,以溫控器控制室溫或地板溫度,實現地面輻射供暖的供暖方式。第 2.1.19 條 發熱導線(heating conductor ) 發熱電纜中將電能轉換為熱能的金屬線。第 2.1.20 條 絕緣層(Insulation of a cable )發熱導線

8、之間或發熱導線與接地屏蔽層之間的絕緣材料層。第2.1.21條接地屏蔽層(Screen )包裹在發熱導線外并與發熱導線絕緣的金屬層。其材質可以是編織成網或螺旋纏繞的金屬 絲,也可以是螺旋纏繞或沿發熱電纜縱向圍合的金屬絲或金屬帶。第 2.1.22 條 外鞘(Sheath)保護發熱電纜內部不受外界環境影響(如腐蝕、受潮等)的電纜外殼層。第 2.1.23 條 室溫溫控器(Thermostat with room sensor )能夠感應房間空氣溫度,用以調節房間所需溫度的一種自動控制裝置。第 2.1.24 條 地溫溫控器(Thermostat with floor sensor )能夠感應地板溫度,加

9、以控制調節的一種自動控制裝置。第 2.1.25 條 雙溫溫控器(Thermostat with air & floor sensors)能夠同時感應房間空氣溫度和地板溫度,加以控制調節的一種自動控制裝置。第2.1.26條固定卡子(Tube clamps )將加熱管或發熱電纜直接固定在絕熱層上的塑料卡釘。第 2.1.27 條 扎帶(fixing )將加熱管或發熱電纜固定在木格柵或鋼絲網上的固定帶第三章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設計第1節一般規定第3.1.1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回水溫度應由計算確定。民用建筑供水溫度宜采用35-50 C,不應超過60C,供、回水溫差宜小于或等于1

10、0C。第3.1.2條 采用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方式時,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應符合表3.1.2的規定。表3.1.2 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C)區域特征適宜范圍最高限值人員經常停留區 24-26 28人員短期停留區28-30 32無人停留區35-40 42浴室及游泳池30-33 33第3.1.3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工作壓力,不宜大于0.8MPa;建筑物高度超過50m時,宜豎向分區設置。第3.1.4條 無論采用何種熱源,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熱媒的溫度、 流量和資用壓差等參 數,都應和熱源系統相匹配; 同時熱源系統應設置相應的控制裝置,滿足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運行與調節的需要。第3.1.5條

11、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圖設計文件應以施工圖紙為主 ,包括:圖紙目錄、設計說明、加熱管布置平面圖、 分、集水器、地面構造圖等內容;2. 設計說明中應詳細說明供暖室內、外計算溫度、熱源及熱媒參數、加熱管技術數據、規格(公稱外徑X壁厚);標明使用的具體條件如工作溫度、工作壓力以及絕熱層材料的導熱系數、容重(密度)、規格、厚度等;3. 平面圖中應繪出加熱管道的具體布置形式,標明敷設間距、各環路編號、加熱管的管徑、計算長度等。第2節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地面構造作法 第3.2.1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地面結構,宜由基層(樓板或與土壤相鄰的

12、地面)、找平層、絕熱層(上部敷設加熱管)、伸縮縫、填充層和地面層組成。可參見附錄A。1. 當工程允許地面按雙向散熱進行設計時,各樓層間的樓板上部可不設絕熱層。2. 與土壤相鄰的地面,必須設絕熱層,絕熱層下部應設置防潮層。直接與室外空氣相鄰的 樓板,也必須設絕熱層。3. 對于潮濕房間如衛生間、游泳館等,在填充層上部應設置隔離層。第3.2.2條 采用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方式時,宜優先采用熱阻小于 0.05 m2?K/W的材料作為面層。第3.2.3條當面層采用帶龍骨的架空木地板時,加熱管應敷設在木地板下部、龍骨之間的絕熱層上,這時可不設置豆石混凝土填充層。第3.2.4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絕熱層

13、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時,其厚度不應小于表3.2.4規定值,若采用其它隔熱材料時,可根據熱阻相當的原則確定厚度。表3.2.4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絕熱層厚度(mm樓層之間樓板上的絕熱層 20與土壤或室外空氣相鄰的地板上的絕熱層40第3.2.5條 在與內外墻、柱及過門等垂直部件交接處應敷設不間斷的伸縮縫,伸縮縫寬度不應小于20mm伸縮縫宜采用聚苯乙烯或高發泡聚乙烯泡沫塑料;當地面面積超過30 itf或邊長超過6m時,應設置伸縮縫,伸縮縫寬度不宜小于8mm伸縮縫宜采用高發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或內滿填彈性膨脹膏。第3.2.6條 填充層的材料宜采用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徑不宜大于12mm填充層的厚度不宜小于

14、50mm如地面荷載大于 20KN/m2時,應會同結構設計人員采用加固措施。第3節地面輻射供暖系統供暖熱負荷的計算 第3.3.1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熱負荷,應按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第3.3.2條計算全面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耗熱量時,室內計算溫度的取值應降低2 C,或取計算總耗熱量的90- 95%。第3.3.3條局部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耗熱量,可按整個房間全面輻射供暖所算得的耗熱量 乘以該區域面積與所在房間面積的比值和表3.3.3中所規定的附加系數確定。表3.3.3局部輻射供暖熱負荷的附加系數 供暖區面積與房間總面積比值0.55 0.40

15、0.25附 加 系數1.30 1.35 1.50第3.3.4條 進深大于6m的房間,宜以距外墻6m為界分區,分別計算供暖熱負荷和進行加 熱管布置。第3.3.5條敷設加熱管的建筑地面,不應計算地面的傳熱損失。第3.3.6條 計算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熱負荷時,不考慮高度附加。第3.3.7條 采用集中供暖分戶熱計量或分戶獨立熱源的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的系統,應考慮間歇供暖和戶間傳熱等因素,宜對計算的熱負荷增加一定的附加值。第4節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地面散熱量 第3.4.1條 單位地面面積的散熱量q (W/itf)應按下式計算:q=qf+ qd單位地面面積輻射傳熱量:qf=5x108&

16、lt;(tpj +273)4-( AUST+273)4>單位地面面積對流傳熱量:qd= a (tpj-tn)n式中:tpj 一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C);AUS-R室內非加熱表面的面積加權平均溫度(C);(詳見附錄B)a一常數,向上傳熱時,a= 2.17 ;向下傳熱時,a =0.14;n指數,向上傳熱時,n = 1.31;向下傳熱時,n=1.25 ;tn一室內計算溫度(C)。 第3.4.2條確定地面所需的散熱量時,應將第三節計算的房間供暖熱負荷扣除來自上層 地板向下的散熱量。第3.4.3條單位地面面積所需的散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q x = Q / F式中:qx 單位地面面積所需的散熱量(W

17、/itf);Q 房間所需的地面散熱量(W ;F敷設加熱管的地面面積(itf)。第3.4.4條確定地面散熱量時,必須校核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確保其不高于表 3.1.3 的最高限值;否則應改善建筑熱工性能或設置其它輔助供暖設備,減少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負擔的熱負荷。tpj與單位地面面積所需散熱量之間,近似關系為: tpj=tn+9 (qx/100) 0.909 C 式中:tn 一室內計算溫度(C); qx 一單位地面的散熱量,W/itf。第3.4.5條熱媒的供熱量,應包括地面向上的散熱量和向下層或向土壤傳熱的熱量損失。第3.4.6條地面散熱量應考慮家俱及其它地面覆蓋物的影響。第3.4.7條單位

18、地面面積的散熱量和向下傳熱的熱損失,均應通過計算確定。注:當加熱管采用 PE-X管或PB管、外徑為20mm填充層厚度為 50mm絕熱層厚度20mm 和供回水溫差 10C時,不同加熱管間距、平均水溫和室內空氣溫度條件下,單位地面面積 散熱量及向下傳熱的熱損失,可按附錄B選用。第5節加熱管系統設計第3.5.1條 在住宅建筑中,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應按戶劃分系統,配置分、集水器;戶內的各主要房間,宜分環路布置加熱管。第3.5.2條連接在同一分、集水器上的同一管徑各環路加熱管的長度宜盡量接近,并不宜超過120m第3.5.3條 加熱管的布置,應根據保證地面溫度均勻的原則,選擇采用回折型(旋轉型)、平

19、行型(直列型),詳見附錄G第3.5.4條加熱管的敷設管間距,應根據地面散熱量、室內空氣設計溫度、平均水溫及地 面傳熱熱阻等通過計算確定。第3.5.5條加熱管的選擇,應按供暖系統實際設計壓力和管材的許用設計環應力選用,選擇方法可參照附錄 D第3.5.6條 加熱管內水的流速不宜小于0.25m/s。第6節分、集水器及附件的設計第3.6.1條 每環路加熱管的進、出水口,應分別與分、集水器相連接。分、集水器直徑應不小于總供回水管直徑,且分、集水器最大斷面流速不宜大于0.8m/s。每個分、集水器分支環路不宜多于8路。每個分支環路供回水管上均應設置可關斷閥門。第3.6.2條 在分水器之前的供水連接管道上,

20、順水流方向應安裝閥門、 過濾器、熱計量裝 置(有熱計量要求的系統)和閥門。在集水器之后的回水連接管上, 應安裝可關斷調節閥, 必 要時可以平衡閥代替。第3.6.3條 在分水器的總進水管與集水器的總出水管之間,宜設置旁通管,旁通管上應設置閥門,保證對供暖管路系統沖洗時水不流進加熱管。第3.6.4條分、集水器上應設置手動或自動排氣閥及泄水閥。第7節加熱管水力計算第3.7.1條 加熱管的壓力損失 P (Pa),可按下式計算: P = Pm Pj沿程壓力損失 Pm Pm =入 Pa局部壓力損失 Pj :Pj = Pa式中:入一管道摩擦系數;d管道內徑(m ;管道長度(m);P 水的密度(kg/ m3)

21、;u 一水的流速(m/s);I 一局部阻力系數。第3.7.2條 塑料管的摩擦系數,可近似統一按下式計算:.式中入一摩擦阻力系數;b一水的流動相似系數;b= 1 +式中Res為阻力平方區的臨界雷諾數,ke-管子的當量粗糙度,m 對塑料管,ke=1 x 10-5 m;di -管子的計算內徑,mdi=0.5(2do + do 4s 2s)(2)式中do 一管外徑,m;do一管外徑允許誤差,m;s 一管壁厚,m;s-管壁厚允許誤差,miRep實際雷諾數,Rep=,其中 為水的流速,m/s;為與溫度有關的運動黏度,m2/s。塑料管阻力損失可按附錄E計算。第3.7.3條 加熱管的局部壓力損失應通過計算確定

22、,加熱管局部阻力系數 E值可按附錄E3選用。第3.7.4條 每套分、集水器環路(自分水器總進水管閥門起,至集水器總出水管閥門為止)的總壓力損失(不包括熱量表和恒溫閥的局部阻力),不宜超過30kPa。第8節熱計量和室溫控制第3.8.1條新建住宅熱水供暖系統,應設置分戶熱計量和溫度控制裝置。第3.8.2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分戶熱計量,應符合下列要求:1. 應采用共用立管的分戶獨立系統形式;2. 熱量表前應設置過濾器;3. 供暖系統的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工業鍋爐水質( GB 1576)的要求;4. 共用立管和入口裝置,宜設置在管道井內;管道井宜鄰樓梯間或戶外公共空間。5. 每一對共用立管

23、在每層連的戶數不宜超過3戶。第3.8.3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室內溫度的控制,可選取如下列出的一種方式:1. 在加熱管與分、集水器的接合處,分路設置調節性能好的閥門,通過手動調節來控制室內溫度;2. 在加熱管與分、集水器的接合處,分路設置遠傳型自力式或電動式恒溫控制閥,通過各房間內的溫度控制器控制相應回路上的調節閥,使室內溫度自動保持恒定。 調節閥也可內置于集水器中。采用電動控制時,房間溫控器與分、集水器之間應預埋電線。3. 在各個房間的加熱管(加熱管局部沿墻槽抬高至1.4m)上裝置自力式恒溫控制閥,使室溫保持恒定 。第3.8.4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應在熱源處設置供熱溫度調節控制裝置

24、。第五章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施工第1節一般規定第5.1.1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安裝前應具備下列條件:1. 設計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文件齊全;2. 有較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并已完成技術交底;3. 施工現場具有供水或供電條件,有儲放材料的臨時設施;4. 土建專業已完成墻面內粉刷(不含面層),外窗、外門已安裝完畢,并已將地面清理干凈;廚房、衛生間應做完閉水試驗并經過驗收;5. 各種安裝材料已經檢驗合格,所附帶的說明書和合格證應齊全。第5.1.2條 加熱管在運輸、裝卸和搬運時,應小心輕放,不得拋、摔、滾、拖。避免爆曬雨淋,宜儲存在溫度不超過40 C,通風良好和干凈的庫房內;

25、與熱源距離至少應保持在1m以上。第5.1.3條 施工過程中,應防止油漆、瀝青或其它化學溶劑接觸污染管線的表面。第5.1.4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工程的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于5C。第5.1.5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不宜與其它工種進行交叉施工作業,施工過程中,嚴禁進人踩踏加熱管。所有地面留洞應在填充層施工前完成。第2節絕熱層的鋪設第5.2.1條 鋪設絕熱層的地面應平整、干燥、無雜物。墻面根部應平、直且無積灰現象。第5.2.2條絕熱層的鋪設應平整,絕熱層相互間的接縫應嚴密。直接與土壤接觸的或有潮 氣侵入的地面,在鋪放絕熱層之前應先鋪一層防潮層。第3節加熱管的安裝第5.3.1條 加熱管應

26、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標定的管間距和走向敷設,加熱管應保持平、直,管間距的安裝誤差不應大于土 10mm加熱管敷設前,應對照施工圖紙核定加熱管的選型、 管 徑、壁厚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并對加熱管外觀質量和管內部是否有雜質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不存在任何問題后再進行安裝。加熱管安裝間斷或完畢的敞口處,應隨時封堵。第5.3.2條 加熱管切割,應采用專用工具;切口應平整,斷口面應垂直管軸線。第5.3.3條加熱管安裝時應禁止管道擰勁;彎曲管道時,圓弧的頂部應加以限制(頂住),并用管卡進行固定,防止出現“死折”;加熱管的彎曲半徑不宜小于6倍管外徑。第5.3.4條埋設于填充層內的加熱管不應有接頭。第5.3.5條施工

27、驗收后,發現加熱管損壞,需要增設接頭時,根據不同材質的塑料加熱管 采用熱熔插接式連接或卡套式、卡壓式銅制管接頭。采用銅制管接頭時應在外部增設防腐及 其保護措施。銅管宜采用機械連接和焊接連接。無論采用何種接頭,在裝飾層上應設有明顯標志。第5.3.6條 加熱管應設固定裝置,可采用以下的固定方法:1. 用固定卡子將加熱管直接固定在絕熱板或設有復合面層的絕熱板上;2. 用扎帶將加熱管固定在鋪設于絕熱層上的網柵上;3. 直接卡在鋪設于絕熱層表面的專用管架或管卡上;4. 直接固定于絕熱層表面凸起間形成的凹槽內。第5.3.7條 加熱管固定點的間距,直管段部分固定間距宜為0.7 1.0m,彎曲管段部分的固定點

28、間距宜為 0.2 0.3m。第5.3.8條 在分、集水器附近以及其它局部加熱管排列比較密集的部位,當管間距小于 100mnfl寸,加熱管外部應設置柔性套管等保溫措施。第5.3.9條 加熱管出地面至分、 集水器連接處,彎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裝飾層。 加熱管出 地面至分、集水器下部球閥接口之間的明裝管段, 外部應加套塑料套管。 套管應高出裝飾面 150-200 mm。第5.3.10條 加熱管與分、集水器裝置及管件連接,應采用卡套式、卡壓式擠壓夾緊連接 連接;連接件材料宜為銅質;銅質連接件直接與PP-R或PP-B接觸的表面必須鍍鐐。第5.3.11條 加熱管的環路布置應盡可能少穿伸縮縫,穿越伸縮縫處,應

29、設長度不小于 100mmJ兩端均勻的柔性套管。第5.3.12條 分、集水器應在開始鋪設加熱管之前進行安裝。水平安裝時,一般宜將分水器安裝在上,集水器安裝在下,中心距宜為2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應不小于300 mm分、集水器安裝視圖參見附錄H。第5.3.13條伸縮縫的設置:1. 在與內外墻、柱及過門等交接處應敷設不間斷的伸縮縫,伸縮縫連接處應采用搭接方式,搭接寬度不小于 10mm伸縮縫與墻、柱應有可靠的固定方式,與地面絕熱層連接應緊密, 伸縮縫寬度不宜小于 20mm伸縮縫宜采用聚苯乙烯或高發泡聚乙烯泡沫塑料。2. 當地面面積超過30 W或邊長超過6m時,應按不大于6m間距設置伸縮縫,伸縮縫寬度

30、不 小于8mm伸縮縫宜采用高發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或內滿填彈性膨脹膏。3. 伸縮縫應從絕熱層的上邊緣到填充層的上邊緣整個截面上隔開。第4節填充層的施工 第5.4.1條混凝土填充層施工應具備以下條件:1. 所有伸縮縫均已按設計要求敷設完畢;2. 加熱管安裝完畢且水壓試驗合格、加熱管處于有壓狀態下;3. 通過隱蔽工程驗收;第5.4.2條 混凝土填充層的施工,應由土建施工方承擔;安裝單位應密切配合,保證加熱管內的水壓不低于 0.6MPa,養護過程中,系統應保持不小于0.4MPa。第5.4.3條 澆搗混凝土填充層時,施工人員應穿軟底鞋,采用平頭鐵鍬。第5.4.4條 混凝土填充層的養護周期不應少于21天。養

31、護期滿后,對地面應妥加保護,嚴禁在地面上運行重載、高溫烘烤、直接放置高溫物體和高溫加熱設備。第5節面層的施工第5.5.1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裝飾地面宜采用以下材料:1. 水泥砂漿、混凝土地面;2. 磁磚、大理石、花崗巖等石材地面;3. 符合國家標準的復合木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及耐熱實木地板。第5.5.2條面層施工前應確定填充層是否達到面層需要的干燥度后才可施工。面層施工,除應符合土建施工設計圖紙的各項要求外,尚應符合以下規定:1. 施工面層時,不得剔、鑿、害L鉆和釘填充層,不得向填充層內楔入任何物件;2. 面層的施工,必須在填充層達到要求強度后才能進行;3. 面層(石材、面磚)在與內外墻、柱等

32、交接處,應留8mntS伸縮縫(最后以踢腳遮擋);木地板鋪設時,應留 14mm(申縮縫。第5.5.3條以木地板作為面層時,木材必須經過干燥處理,且應在填充層和找平層完全干 燥后,才能進行地板粘貼。第6節衛生間施工第5.6.1條 衛生間應做兩層隔離層,作法可參見附錄A。第5.6.2條衛生間過門處應設置止水墻,在止水墻內側應配合土建專業作防水,以防止衛生間積水滲入絕熱層, 并沿絕熱層滲入其它區域。 加熱管穿止水墻處應設防水套管, 防水套 管兩端應加密封。第六章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檢驗、調試及驗收第1節一般規定第6.1.1條檢查、調試與驗收應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組織各相關專業進行檢查

33、、驗收,并應做好紀錄。工程質量檢驗表可參照附錄I制定。第6.1.2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施工圖設計者,應具有相應的設計資質。工程設計文件經批準后方可施工,修改設計應有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文件。第6.1.3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工程的專業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工程質量驗收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第6.1.4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檢查、調試與驗收,應遵循“有關各方協調一致,共同確認”的原則,在各專業、各工序交接時或隱蔽前,應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和驗收,并 做出結論:1. 管道、分、集水器、閥門、配件、隔熱材料等的質量;2. 管道、閥門等安裝質量;3. 隱蔽前水壓

34、試驗檢查驗收;4. 原始地面、填充層、面層等施工質量檢查驗收;5. 中間交接質量檢查驗收;6. 隱蔽后水壓試驗檢查驗收;7. 沖洗檢查驗收;8. 環路、系統試運行調試。第2節施工方案及材料、設備檢查第6.2.1條 施工單位應按施工圖和工程技術標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批準后方可施工。第6.2.2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 工程概況;2. 施工節點圖、原始地面至面層的剖面圖、伸縮縫的位置等;3. 主要材料、設備的性能技術指標、規格、型號等及保管存放措施;4. 施工工藝流程及各專業施工時間計劃;5. 施工、安裝質量控制措施及驗收標準,包括:絕熱層鋪設、加熱管安裝、填

35、充層、面層 施工質量,水壓試驗,隱蔽前綜合檢查,環路、系統試運行調試,竣工驗收等;6. 施工進度計劃、勞動力計劃;7. 安全、環保、節能技術措施。第6.2.3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設備組件、閥門、配件、隔熱材料必須具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格、型號及性能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標準。進場時應做檢查驗收,并經監理工程師核查確認。第6.2.4條 閥門、分、集水器組件安裝前,應作強度和嚴密性試驗。試驗應在每批(同牌號、同型號、同規格)數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個。對于安裝在分水器進口和集水器出 口及旁通管上的旁通閥門,應逐個作強度和嚴密性試驗,應全部合格。第6.

36、2.5條 閥門的強度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嚴密性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1倍,DhK 50mm勺閥門強度和嚴密性試驗持續時間為15秒,其間壓力應保持不變,且殼體、填料及密封面無滲漏。施工、安裝質量驗收第6.3.1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加熱管安裝完畢后,在澆搗混凝土填充層前,應按隱蔽工程要求,由施工單位會同監理單位進行中間驗收。第6.3.2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進行中間驗收時,必須對以下項目進行檢驗,并作出結論:1. 絕熱層的厚度、鋪設及材料的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2. 加熱管的材料、管外徑、壁厚、管間距、彎曲半徑等是否符合設計規定,固定是否可靠;3. 伸縮縫是否按規定敷設

37、完畢;4. 加熱管及加熱管與分、集水器的連接處有無滲漏。第6.3.3條分、集水器(含連接件等)安裝后應有成品保護措施,出地面的套管應有固定 措施。第6.3.4條填充層內加熱管不應有接頭。第6.3.5條管道安裝工程施工標準及允許偏差及原始地面、填充層、面層施工標準及允許偏差應符合附錄J的規定。第4節水壓試驗第6.4.1條 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1. 水壓試驗應在系統沖洗之后進行,沖洗方法見6.4.2 ;2. 水壓試驗應以每組分、集水器為單位,逐回路進行;3. 水壓試驗應進行兩次,分別為澆搗混凝土填充層之前和填充層養護期滿后;4. 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5倍,且不應小于 0.6MPa;5.

38、檢驗方法:在試驗壓力下,穩壓1h,觀察其壓力降,若壓降不大于0.05MPa,則認為合格;6. 水壓試驗宜采用手動泵緩慢升壓,升壓過程中要隨時觀察與檢查有無滲漏;7. 在有凍結可能的情況下試壓時,試壓完成后應及時將管內的水吹干;8. 不宜以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第6.4.2條沖洗應在分、集水器以外主供、回水管道沖洗合格后,再進行室內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沖洗。第5節調試與試運行第6.5.1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未經調試,嚴禁運行使用。第6.5.2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調試運行,應在具備正常供熱和供電的條件下進行。第6.5.3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調試工作應由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

39、配合下進行。第6.5.4條 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通熱試運行,必須在面層完全自然干燥后(至少填充層施工完成21天后)進行。初次供暖時,熱水升溫應平緩,供水溫度應控制在比當時環境溫度高10 C左右,且不應高于32 C。在這個水溫下,應連續運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溫升高3C,直至達到設計供水溫度。在此溫度下應對每組分、集水器連接的加熱管逐路 進行調節,直至運行正常。第6.5.5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效果,應以房間中央離地1.5m處黑球溫度計指示的溫度,作為評價和考核的依據。第6節竣工驗收第6.6.1條 竣工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文件:1. 施工圖、竣工圖和設計變更文件;2. 主要材料

40、及配件等的出廠合格證和檢驗合格證明;3. 中間驗收記錄;4. 試壓和沖洗記錄;5. 工程質量驗收表;6. 調試記錄。第6.6.2條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應符合以下各項規定,方能通過竣工驗收:1. 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程的各項規定;2. 填充層、面層表面無明顯裂縫;3. 管道、閥門和連接配件無滲漏;4. 閥門啟閉靈活,關閉嚴密。第6.6.3條 中間驗收、調試和竣工驗收 ,均應做好記錄、簽署文件并立卷歸檔。七章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設計第1節一般規定第7.1.1條 采用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方式時,發熱電纜的外鞘表皮最高發熱溫度不應高于65 C。線功率不宜超出 19W/m第7.1.2條

41、采用地面輻射供暖方式時,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應符合表7.1.2的規定。表7.1.2 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C)區域特征適宜范圍最高限值 人員經常停留區 24-26 28人員短期停留區28-30 32無人停留區35-40 42浴室及游泳池30-33 33第7.1.3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圖設計文件應以施工圖紙為主,包括:圖紙目錄、設計說明、發熱電纜布置平面圖、溫控裝置布置圖、地面構造圖等內容;2. 設計說明中應詳細說明供暖室內、外計算溫度、配電方案、發熱電纜材料技術數據、規格;標明使用的具體條件如工作溫度、工作電壓、電力負荷等;以及絕熱層材

42、料的導熱系數、容重(密度)、規格、厚度等;3. 平面圖中應繪出發熱電纜的具體布置形式和敷設間距,標出各供暖房間的編號和發熱電 纜的計算長度等。第2節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地面構造作法第7.2.1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地面結構,宜由基層(樓板或與土壤相鄰的地面)、找平層、絕熱層(上部敷設加熱管)、伸縮縫、填充層和地面層組成。可參見附錄A。1. 當工程允許地面按雙向散熱進行設計時,各樓層間的樓板上部可不設絕熱層。2. 與土壤相鄰的地面,必須設絕熱層,絕熱層下部應設置防潮層。直接與室外空氣相鄰的 樓板,也必須設絕熱層。3. 對于潮濕房間如衛生間、游泳館等,在填充層上部應設置隔離層。第7.2

43、.2條 采用地面輻射供暖方式時, 宜優先采用熱阻小于 0.05 m2?K/W的材料作為面層。第7.2.3條當面層采用帶龍骨的架空木地板時, 發熱電纜應敷設在木地板下部、 龍骨之間 的絕熱層上,這時可不設置豆石磔填充層。發熱電纜的線功率不宜大于10瓦,絕熱層與地板間凈空不宜小于 30mm第7.2.4條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絕熱層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時,其厚度不應小于表7.2.4規定值,若采用其它隔熱材料時,可根據熱阻相當的原則確定厚度。表7.2.4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絕熱層厚度(mm樓層之間樓板上的絕熱層20與土壤或室外空氣相鄰的地板上的絕熱層40第7.2.5條 在與內外墻、柱及過門等垂直部件交接處應

44、敷設不間斷的伸縮縫,伸縮縫寬度不應小于20mm伸縮縫宜采用聚苯乙烯或高發泡聚乙烯泡沫塑料;當地面面積超過30 itf或邊長超過6m時,應設置伸縮縫,伸縮縫寬度不宜小于8mm伸縮縫宜采用高發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或內滿填彈性膨脹膏。第7.2.6條 填充層的材料宜采用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徑不宜大于12mm填充層的厚度不宜小于50mm如地面荷載大于 20KN/m2時,應會同結構設計人員采用加固措施。第3節地面輻射供暖系統供暖熱負荷的計算第7.3.1條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熱負荷,應按采暖通風及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50019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第7.3.2條 計算全面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耗熱量時,室內

45、計算溫度的取值應降低2C,或取計算總耗熱量的 90- 95%。第7.3.3條局部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耗熱量,可按整個房間全面輻射供暖所算得的耗熱量乘以該區域面積與所在房間面積的比值和表7.3.3中所規定的附加系數確定。表7.3.3局部輻射供暖熱負荷的附加系數供暖區面積與房間總面積比值0.55 0.40 0.25附 加 系數1.30 1.35 1.50第7.3.4條 進深大于6m的房間,宜以距外墻6m為界分區,分別計算供暖熱負荷和進行管 線布置。第7.3.5條敷設發熱電纜的建筑地面,不應計算地面的傳熱損失。第7.3.6條計算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熱負荷時,可不考慮高度附加。第7.3.7條 采用發熱

46、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的系統,應考慮間歇供暖和戶間傳熱因素,宜對計算的熱負荷增加一定的附加值。第4節 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地面散熱量 第7.4.1條 單位地面的散熱量 q (W/itf)應按下式計算: q=qf+ qd單位地面面積輻射傳熱量:qf=5x108<(tpj +273)4-( AUST+273)4>單位地面面積對流傳熱量:qd= a (tpj-tn)n式中:tpj 一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C);AUS-R室內非加熱表面的面積加權平均溫度(C);(詳見附錄B)a一常數,向上傳熱時, a= 2.17 ;向下傳熱時,a =0.14; n指數,向上傳熱時,n = 1.31;向下傳熱時,n=

47、1.25 ;tn一室內計算溫度(C)。 第7.4.2條確定地面所需的散熱量時,應將第三節計算的房間供暖熱負荷扣除來自上層 地板向下的散熱量。第7.4.3條地面單位面積所需的散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q = Q / F式中:q 地面單位面積所需的散熱量(W/itf);Q 房間所需的有效散熱量(W ;F敷設發熱電纜的地面面積(itf) o第7.4.4條確定地面散熱量時,必須校核地面的表面平均溫度,確保其不高于表7.1.3的最高限值;否則應改善建筑熱工性能或設置其它輔助供暖設備,減少輻射供暖系統負擔的熱負荷。tpj與單位地面面積所需散熱量之間,近似關系為: tpj=tn+9 (qx/100) 0.909

48、 C 式中:tn 一室內計算溫度(C); qx 一單位地面的散熱量,W/itf。第7.4.5條發熱電纜的發熱功率計算,應包括地面向上的散熱量和向下層或向土壤傳熱的 熱量損失。第7.4.6條 地面散熱量應考慮家俱及其它地面覆蓋物的影響,在已知熱阻較大的地方,應減少發熱電纜的鋪設功率。第5節發熱電纜系統的設計 第7.5.1條一般靠近外窗、外墻等局部熱負荷較大區域,發熱電纜應鋪設較密,以補償房 間熱損失。但地表面溫度不應超出7.1.3條限定值,電纜間距不應超過7.5.3條。第7.5.2條 發熱電纜的布置,可選擇采用回折型(旋轉型)、平行型(直列型),詳見附 錄Co第7.5.3條 鋪設發熱電纜的最大間

49、距,不應超過300mm不應小于6倍電纜直徑,任何位置電纜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產品規定值。第7.5.4條 在需要供暖的一個區域(房間)中宜安裝一根發熱電纜,兩個不同溫度要求的區 域(房間)不宜共用一根發熱電纜;通過溫控器,每個房間宜單獨控制溫度。第7.5.5條溫控器直接控制的發熱元件,禁止超過溫控器本身的額定電流。 第7.5.6條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中的溫控器可根據房間的使用功能、控溫范圍、額定電流、通斷精度等因素選擇型號、規格。1. 可通過設置接觸器與溫控器結合的方式進行溫度控制。2. 一般房間可采用室溫型溫控器或地溫型溫控器;3. 高大空間、浴室、衛生間、游泳池等區域,應采用地溫型溫控器;

50、4. 當需要同時控制室溫和限制地面溫度的場合,(例如實木地板)應采用雙溫型溫控器;5. 可選擇其它形式的溫控器或采用溫控器與其它控制設備結合的形式實現諸如遠程控制等 特殊的控制功能。6. 地溫傳感器不應被家具等覆蓋和遮擋。第7.5.7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中的溫控器應盡量避免安裝在外墻上;溫控器或傳感器應安裝在附近無散熱體、周圍無遮擋物、不受風吹、避光,通風干燥,能正確反應室內 溫度的位置。第7.5.8條溫控器的選擇和安裝位置應考慮使用環境的潮濕情況。第7.5.9條溫控器宜安裝在距室內地面1.4m的墻面上。第6節電氣設計第7.6.1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采暖供電方式,宜采用AC220姬電。

51、進戶回路負載超過12KW時,可采用 AC220V/380V三相四線制供電方式。第7.6.2條 多根發熱電纜接入 220V/380V三相系統時應使三相平衡,發熱電纜地面輻射采暖系統的戶內電氣回路應單獨設置。第7.6.3條導線截面及開關配合,應滿足過負荷保護和短路保護要求,零線截面不得小于等于相線截面。第7.6.4條 配電箱中應設過流保護和漏電保護功能,每個供電回路應設帶漏電保護裝置的雙極開關。30mA第7.6.5條地溫傳感器穿線管應選用硬質套管。第7.6.6條 發熱電纜的接地線必須與電源的PE線連接。第7.6.7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電氣設計尚應符合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T16

52、-92 )和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的有關規定。第八章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材料第1節一般規定第8.1.1條 系統中所用材料,應根據工程環境,如工作溫度、工作壓力、荷載、設計壽命、 現場防水、防火要求以及施工性能,參考相關的標準綜合比較后確定。第8.1.2條所有材料均應是按國家有關標準檢驗合格的,有關強制性性能要求應由國家授權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有效證明文件或檢測報告。第2節發熱電纜及溫控器質量要求第8.2.1條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用的發熱電纜,其冷熱導線的接頭必須在工廠內加工完成,并應根據使用年限和使用環境的要求進行嚴格檢測。第8.2.2 條 發熱電纜應經國家

53、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產品的電氣安全性能,機械性能應符合標準的規定,見附錄J。第8.2.3條 沒有接地屏蔽措施的發熱電纜禁止使用在人員經常停留或人員短期停留的區 域。第8.2.4條發熱電纜的結構從里到外由以下材料組成:發熱導線、絕緣層、接地屏蔽層和外鞘等。第8.2.5條 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用的發熱電纜,外徑不宜小于6mm第8.2.6條 發熱電纜的結構應能滿足耐電、耐熱、耐機械力的要求, 并保證正常使用時的性能可靠,對用戶和周圍環境沒有危害。第8.2.7條發熱導體宜使用純金屬或金屬合金材料,應滿足最少50年的非連續正常使用時間壽命。第8.2.8條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用溫控器應符合國

54、家標準溫度指示控制儀 (JG874-94GB14536?10)和家用和類似用途自動溫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的要求。第8.2.9條 發熱電纜應有清晰標志,包括商標和電纜型號。第3節隔熱材料質量要求第8.3.1條隔熱材料應采用導熱系數小,吸濕率低,難燃或不燃,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的材料,并且不含殖菌源,不散發異味及可能危害健康的揮發物。第8.3.2條 地面輻射供暖工程可采用珠粒發泡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EPS板材,其質量應符合GB10801隔熱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中U的規定,主要技術指標如表8.2.2。表8.2.2 EPS板材主要技術指標項目單位n表觀密度不小于20.0 kg/m3壓縮強度(即在 10

55、泌變下的壓縮應力)不小于100 kPa導熱系數不大于0.041 w/m.k吸水率不大于4%(v/v)氧指數不小于30 %70 C 后48h尺寸變化率 不大于5 %熔結性(彎曲變形)不小于20 mm第8.3.3條當采用其它隔熱材料時,其技術指標應參照表 8.2.2的規定,選用同等效果隔熱材料。第九章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施工第1節一般規定第9.1.1條 發熱電纜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安裝前應具備下列條件:1. 設計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文件齊全。2. 有較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并已完成技術交底。3. 施工現場具有供電條件,有儲放材料的臨時設施。4. 土建專業已完成墻面內粉刷(不含地面層),外窗、外門已安裝完畢,并已將地面清理干凈;廚房、衛生間應做完閉水試驗并經過驗收。5. 相關電氣預埋等工程已完成;(裝修、照明等)6. 各種安裝材料已經檢驗合格,所附帶的說明書和合格證應齊全。第9.1.2條 發熱電纜應進行遮光包裝后運輸,不得裸露散裝。在運輸、裝卸和搬運時,應小心輕放,不得拋、摔、滾、拖。避免爆曬雨淋,宜儲存在溫度不超過40C,通風良好和干凈的庫房內;與熱源距離至少應保持在1m以上。第9.1.3條發熱電纜存放、運輸和敷設應避免因環境溫度過高或過低而受到損害。第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