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_第1頁
某大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_第2頁
某大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_第3頁
某大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_第4頁
某大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財務管理制度(2015 年)目錄第一章總則3第二章財務會計機構和人員的管理-4-第三章會計人員職業培訓-8-第四章會計核算-9-第五章財務會計報告-16-第六章貨幣資金管理-18-第八章應收款項管理-24-第九章存貨管理-27 -第十章在建工程管理-30-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32-第十三章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管理-39-第十四章職工薪酬管理-47-第十五章收入管理-49-第十六章成本和費用管理-52-第十七章利潤及利潤分配-53-第十八章會計檔案管理-55-第十九章會計信息化管理-59-第二十章財務預算管理-62-第二十一章附則-67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統一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

2、司)財 務會計管理體系,真實、完整地反映全集團公司生產經營成果和 財務狀況,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 規,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 司(以下簡稱各單位b第三條集團公司各單位必須根據國家統一會計準則對實際 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 薄,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實施有效會計控制。第四條集團公司各單位應本著資產的安全和增值為原則, 對本公司生產經營、資金的籌集和運用、擔保、內外投資、企業

3、 改制及重組、資產的處置、利潤分配等事項,進行財務預算、管 理、監督和內部控制。各單位為企業法人,應落實各企業主體責 任,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依法納稅,努力提高 經濟效益和資產運行質量,回報投資者。第五條集團公司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促進所投資企業國 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并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集團公司對子公司 實施財務監管,通過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實施財務委派制及集中 管理資金等方式,強化對子公司投融資、對外擔保、資產處置、 大額資金等的監管,規范企業財務行為,實現財務統一管理。第二章財務會計機構和人員的管理第六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對各單位日常財務會計業務實施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集團

4、公司財務部會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對集團公司所屬單位財務負責人行使考核任用管理權,授權各單 位財務部對其他會計人員實施考核任用管理權并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備案,促進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七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應當根據企業規模及財務會計業務的需要合理設置會計機構;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條件的,應當在 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各單位應將設置會計機構或配備 專職會計人員的崗位及職數等詳細情況定期書面上報集團公司財 務部備案。第八條 會計人員的任職條件(一)具有會計、經濟、金融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的文化程 度;(二)持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三)秉持誠信敬業、保守秘密的職業理念;具備一定的寫作和溝

5、通能力。第九條財務負責人的管理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的管理按集團公司財務負責人聘 任管理辦法執行。第十條會計工作崗位集團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及會計信息化程 度等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 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 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其他財務職責不相容崗位必須進 行分離。會計工作崗位的安排應當實行回避制度。各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 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 任出納工作。第十一條人員交流輪崗 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交流輪換,原則

6、上三年一次,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財務總監(財務負責 人)的交流,由集團公司組織進行;一般會計人員跨公司的交流, 由各單位提出申請,集團公司財務部協調安排。第十二條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會計工 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未辦清交接手續(移交清冊)的,單位 不得辦理調動或離職的相關手續;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機 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機構負責人交接,由公司財務總監(財務負 責人)負責監交,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交接,由公司負責人 或集團公司財務部派人會同監交。第十三條會計機構職責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及相關工 作,其主要職責:(-)組織貫徹

7、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稅收政策以及 國有資產監管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完善集團公 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二)負責組織集團公司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和對外報送財務會計報告;負責集團公司經濟效益預測以及對財務狀況、經營 成果進行分析評價。(三)負責集團公司資金的籌集、使用和調度、貸款擔保;參與對外投資、企業改制及重組、重大資產的處置、新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審核等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對外投資項目,及時收回投資收益。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和審核各單位年度預、決算方案、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投融資及 對外擔保計劃、利潤分配方案、虧損彌補方案;參與審核各單位重 大生產經營計劃

8、、方案等;檢查和考核預決算、計劃、方案等的執 行情況。(五)負責集團公司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 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財產保險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依法計提、解繳有關稅費。(六)檢查、監督各單位會計制度、財經紀律、法律法規的執 行情況,對違紀行為責成糾正或者提出處理意見。(七)參與集團公司國有資本運營考核和評價工作,落實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八)負責集團公司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后續教育,審查財 會人員上崗從業資格,管理和考核財務負責人并提出任免意見。各單位財務部門負責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及相關工作,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稅收法規、會計制

9、度和集團公司制定的各項財務會計管理規章制度。(二)負責按時編制和報送本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財務 分析及效益預測。(三)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經營目標編制財務預算,加強成 本費用管理,建立目標成本費用控制制度,監控生產經營全過程 的降耗降成本工作;并檢查其執行情況。!1s負責擬定和實施財務預、決算方案、資金使用和調度計劃、費用開支計劃、籌資、融資及對外擔保計劃、利潤分配方案、虧損彌補方案等。(五)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新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審核等 重大財務事項;參與監管對外投資項目運行及收益狀況。(六)加強資產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審查辦理各項資產及 經濟業務事項的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和實施財務監督。

10、(七)加強資金管理,制定資金具體管理辦法,資金的收支 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資金的安全和使用效果。(八)依法計提、解繳有關稅費;年末根據集團公司或本單位股東大會、董事會審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及時分配利潤。第三章會計人員職業培訓第十四條集團公司會計人員職業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和后續教育。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會計人員入職培訓,集團公司財務部配合。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集團公司會計人員后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必須參 加集團公司財務部組織的或各單位自行組織安排的會計人員后續 教育學習培訓,每年參加后續教育不得少于24小時。第十六條 會計人員后續教育采用集中培訓

11、與自主學習、院 校委培和自行組織、送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實施, 具體分初級和高中級兩個層次分別進行培訓。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為集團公司已取得或受聘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和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未取得 或受聘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會計人員。高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為集團公司已取得或受聘的高、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主要內容包括會計理論與實務、財務會計法規制度、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其他法規制度和相關知識。集團各單位應鼓勵和支持會計人員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培訓,保證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和其他必要條件。第十七條 各單位不得任用(聘

12、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 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第四章會計核算第十八條 集團公司各單位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財務會計報 告。第十九條 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各單位在實施會計核算時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以持 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 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真實、完整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 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二)會計核算應當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要按照交易 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 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三)提供的會計信息能反映出企業資產財

13、務的基本情況,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符合有關變更的會計準則要求,并在財 務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1!會計政策及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五)會計核算要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 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六)會計核算應當按期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七)各單位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 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八)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九)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十)各項財產或物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十一)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

14、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 界限o(十二)會計核算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不得多計資產或收少計負債或費用。(十三)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 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十!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會計中期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 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十五)會計核算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十六)各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 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十七)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又稱復式記賬法b 第二十條設置會計科目及填制

15、會計憑證集團公司財務部及各單位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設置會計科目中總賬一級科目,不得隨意更改。但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 各單位可根據生產經營管理要求的實際情況,增加使用某些一級 會計科目,或設置會計制度已有規定外的二級、三級明細科目, 作為內部核算管理使用。各單位必須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會計科目核算的內容及科目 代碼應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相符,做到規范、統一。各單位會計人員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或交易,進 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憑證,以反映或證明經濟業務已發生,明 確業務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或人員的經濟責任,并作為財務記賬 的依據。會計憑證按

16、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 憑證。原始憑證。各單位在辦理經濟業務事項或交易時,必須取得 或填制原始憑證,財務部門在受理原始憑證時應對以下事項進行 審核:(-)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 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 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二)接受單位名稱是否相符;(三)記載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財經政策、制度和集團公司相關的管理規定;品名、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大小寫金額是否致;(五)自制憑證是否有制單、經辦單位負責人簽章;(六)發票是否符合稅法相關規定;(七)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是否附有驗收證明

17、;支付款項的 原始憑證是否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八)應附有的有關批準文件及經濟合同等附件是否齊全;(九)憑證是否有涂改、挖補。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 涂改,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 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 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記賬憑證:各單位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 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分為現金收付憑證、銀行存款收付憑證和轉 賬憑證,經濟業務事項不多的單位也可以使用通用記賬憑證。各 單位應準確、及時、規范地填制和審核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 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

18、附原始憑證張數;制單、稽核、 記賬及會計主管人員簽章;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必須簽章并要 加蓋收(付)訖戳記。記賬憑證填制標準:(-)記賬憑證必須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做到填制及 時、內容完整、書寫(打印)清楚、不得涂改;(二)記賬憑證應當進行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 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三)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或者若干張同類原 始憑證匯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 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四)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 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幾個 單位共同

19、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 證分割單,進行結算,但該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和費用分攤情況;(五)在填制記賬憑證時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經登 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 (機制憑證金額用負數填列,下同)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 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 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 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 字之間的差額用紅字或藍字調整;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 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六)對打印出的機制記賬憑證

20、要有制單、審核、記賬及會 計主管人員簽章。記賬憑證的審核:(一)記賬憑證所反映的內容與原始憑證是否一致;(二)會計科目是否正確;(三)相關人員簽章是否齊全;(四)計算金額是否正確;(五)會計分錄是否符合復式記賬法原理。第二十一條 登記會計賬簿集團公司各單位都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或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和經濟事項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登記會計賬簿的基本要求:(一)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二)各種賬簿要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及其他有關資 料逐項記入會計賬簿;(三)現金和銀行

21、存款日記賬應隨時逐筆登記,且必須每天 結岀余額,不得用銀行對賬單代替日記賬;采用計算機打印的會計賬簿必須編號,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并由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字或者蓋章。明細賬 和總賬賬簿根據管理需要,應當每月或每年定期打印;(五)各單位應當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 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 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賬工作至少每年一次;(六)各單位應按企業會計準則劃分的會計期間分期結 賬。具體要求:必須在會計期末即分別為公歷年度的每年、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結賬,不得提前結賬,更不得先編制會計報表后 結賬;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應全部登

22、記入賬;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對當期應計收益、應計費用等全部進行賬務處理;在檢查會計賬簿記錄正確的基礎上,對所有賬戶都應當結出當 期發生額及期末余額;年度終了時,把各賬戶的余額結轉到下一 會計年度。第五章財務會計報告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準則規定以及集 團公司的具體要求,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不得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 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第二十四條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和中期報告。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中期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 度、季度和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第二十五條年度財務會計報

23、告包括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x 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期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 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和 會計報表附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應按企業會計 準則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要求的范圍及內容并結合本 公司具體情況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的具體要求:(一)各單位應當將其所控制的境內外所有子公司納入會計 報表的編制范圍,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并按相關規定編制合并 會計報表;(二)各單位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全面清查盤 點實物資產及貨幣資金、確認對外投資、核實債權債務等,應將 清查、核實

24、的結果及處理意見向本單位最高管理機構或集團公司 報告,并根據決定或批復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三)正確填列報表數據,做到內容完整、金額無誤,確保 表內、表間勾稽關系正確無誤,做到賬賬、賬表、賬實、表表相 符;(四)各單位必須每月定期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進行分析。以會計報表為分析基礎,應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并 就影響當期的突出問題及變化情況作重點分析說明,真實、完整 反映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及財務情況;(五)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 的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經濟預(六)編報及時,各單位向集團公司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的時間及方式:月度終了 1日前報送快

25、報及分析;月度終了 6日前報送月度 會計報表及相關分析資料,節假日另行通知;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按決算規定的時間報出,同時附中介機構 的審計報告、編報說明等。上市公司審計報告的報送時間按照國 家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且滿足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的報送時間;集團公司快報、月報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按主管部門規定的 時間報送;各單位財務會計報告按相關要求用電子或紙質文檔資料,采 用網絡或直接送達方式報送集團公司財務部;(七)集團公司財務部對各單位財務會計報告及財務分析的 編制質量及報送情況等建立考核制度,年度終了按財務會計報告 編制的具體要求內容進行綜合評比,對評出的較好單位給予獎勵, 對財務數據錯

26、誤頻繁、財務報告報送不及時的單位,發出整改通 知限期整改或通報批評并給予財務負責人相應處罰,也可根據具 體情況提出調整報表編制人員的建議。第六章貨幣資金管理第二十六條貨幣資金,是指各單位所擁有或者控制的現金、 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對貨幣資金的管理,重點是制定內部 控制制度。第二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 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確保貨幣資金的安 全。任何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第二十八條現金管理(-)各單位應當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二)各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在10

27、00元至50000元內確 定庫存備用現金限額;(三)現金結算限額為1000元。超出現金結算限額的,應開 現金支票,由報銷或經辦人到銀行提取;或通過網銀支付;(四)各單位的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收抵支;(五)現金使用禁止性規定: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嚴禁坐支現金;嚴禁設置“小金庫”及賬外賬;嚴禁將單位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儲蓄;嚴禁用單位現金結算賬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六)各單位現金出納員負責管理庫存現金,禁止挪用現金、 私自使用公款。對手續不完備的現金收付憑證,拒絕辦理收付業 務。每日末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多余部分必須存入銀行。 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28、(七)各單位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抽查盤點,形成書 面抽查記錄,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并檢查其管理 制度執行情況。第二十九條銀行存款管理(-)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 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有外匯業務的單位, 其銀行賬戶的開立、使用和管理,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 管理辦法執行;(二)各單位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 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各單位開 設銀行賬戶(含網上銀行),至少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和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并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備案;(三)各單位嚴禁出租、岀借銀行賬戶; (四)各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現

29、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外,都應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五)對銀行存款的各項收支業務應由各單位財務部負責人 或指定財會人員負責審核,出納人員不得辦理未經審核的銀行存款收支業務;(六)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建立起 良好的銀行信用,確保企業資金流暢和財務費用降低;(七)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隨時核對銀行賬戶(網上銀行) 余額,及時取回銀行票據及回單,對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及時處 理,確保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銀行存款余額調 節表由各單位會計人員編制,嚴禁單位出納自行編制。(八)各單位根據需要可以撤消已開立的銀行存款賬戶,撤 消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賬戶余額,按規

30、定完清所有消戶手續;撤消賬戶應報集團公司備案。第三十條票據、印章管理(-)各單位應建立各種票據的管理辦法,明確票據購買、 保管、領用、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的遺 失和盜用,如因遺失票據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使用票據人負責;(二)各單位財務專用章應由非出納人員專人保管,私人印 鑒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的全部印章。(三)各單位應有專人保管各種有價證券,詳細登記各項有 價證券的增減變動。對各種有價證券的處置及變現等業務,必須 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的批準。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 并追究責任。鼓勵單位租用銀行保險箱保管有價證券。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內部“資金

31、池"票據池”管理 納入集團公司“資金池"票據池”范圍的企業,由集團公司授權 集團財務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實施資金及票據集中的相應管理。第三十二條資金計劃管理資金計劃是指資金收支計劃,它是公司未來一定時期取得的 資金收入及資金支出計劃。資金收入包括經營現金流入、資本金 投入、資產處置、投資分紅、政府補助、股權融資、債務融資等 收入。資金支出包括經營現金流出、股權投資、項目投資、子公 司借款、償還到期負債等支出。公司應定期編制資金計劃,合理 統籌安排公司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資金占用,降低資 金使用成本。第七章籌資管理第三十三條籌資是指集團公司各單位根據其生產經營、對 內對外

32、投資及調整資金結構等經濟活動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 采取適當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籌資的渠道及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金融機構信貸、利用商業信用、發行公司債券、債務融資工具及其他 創新融資工具等。(一)各單位籌集資金應以需定籌,按需求依據可研報告等 批件編制籌資計劃,并作出資金成本分析。在保證借款質量的前 提下降低籌資成本,確定合理的資金結構;(二)集團公司各單位對外籌資原則上納入集團公司計劃統 管理;(三)集團本部對外籌資,按規定應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審議 或決定的籌資,由財務部提出意見,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 可實施;不須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籌資(如借款展期、開具 承

33、兌匯票等),由財務部提出意見,報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長 審批后執行;(四)集團所屬子公司(指全資及控股子公司)的年度籌資, 由子公司按程序提出方案,(借款展期及利用商業信用除外)報集 團公司財務部審核,經集團公司批復或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五)籌資業務必須由國家認定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承辦 (含集團公司財務公司、小貸公司、租賃公司等);(六)禁止在集團各單位之間或其他非金融機構辦理借貸或者變相進行借款籌資;(七)對外籌資須以集團公司或各單位的資信向其他法人企 業提供保證或出具保證函,應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須以 集團公司或各單位的資產或資信為其他法人企業設定抵押及質押 的,應經集團公司

34、董事會審議批準;集團公司或各單位原則按照 岀資比例以出資額為限額對控股或參股單位提供擔保或質押,特 殊情況需突破上述原則的,被擔保或質押單位其他股東必須提供 足額的反擔保或質押。(八)禁止集團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向個人、非國有企業和未 經董事會審議批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或借款;(九)集團公司財務部是公司對外擔保的職能管理部門,負 責對外擔保的提出及辦理常規業務,集團公司對外擔保事項應嚴 格按照集團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執行,集團經濟運行協調管理 部門和規劃發展管理部門承擔對已提供的擔保業務項目進行跟蹤 管理和風險控制責任。第三十五條對外擔保管理 對外擔保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以第三人的身

35、份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包括集團公司為子 公司、參股公司、第三方提供擔保。對外擔保的方式一般為保證、 抵押或質押。對外擔保原則上實行總額控制,需集團公司擔保的公司應在 每年年初上報當年需提供擔保總額。對外擔保事項應通過公司經 營管理層審議后向董事會提交議題,根據擔保事項審批意見按規 定的程序具體經辦對外擔保手續。對外擔保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 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凈資產的50%0第三十六條 內部借款管理內部借款是集團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因自有資金不足且無法有效取得外部融資或外部融資成本太高時,為維持其正常生 產經營、項目建設、對外投資、專項任務等的資金需求而向集團 公司借款的行為。集團公

36、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不得相互拆借資金。內部借款實行“'總額控制、有償使用、到期歸還”的原則,需集 團公司借款的公司應在每年年初上報當年需借款總額,并經董事 會審議通過。控股公司向集團公司申請內部借款,控股公司其他 股東應按照股比同比例提供借款。若其他股東無法提供借款,則 以其在控股公司的股權質押予集團公司作為集團公司發放內部借 款的擔保。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制度擅自籌資、對外擔保及借款,必須 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 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 集團所屬各單位采取發行股票、發行公司債券、 債務融資工具等籌資的,嚴格按照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中國 人民銀行等相

37、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第八章應收款項管理第三十九條 應收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第四十條各單位應加強應收款項資金管理,加快貨款回籠,盡可能減少壞賬損失,提高資產質量和資產運營能力,降低財務 風險。第四十一條應收款項內控環節各單位應當將辦理銷售、發貨、收款三項業務的部門分別設立, 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全過程;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人員進行崗位輪換; 銷售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擅自坐支現金,銷 售人員應當避免接觸銷售現款。第四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各單位應當

38、按照客戶設立應收款項明細賬及臺賬,及 時登記每一客戶應收賬款余額增減變動和信用額度使用情況,并 對客戶資料實行動態管理;(二)各單位應當建立應收款項賬齡分析制度、逾期應收款 項催收制度和壞賬損失責任追究制度,應收款項賬齡分析情況應 定期上報集團公司;(三)銷售部門及相關經辦部門負責應收款項的催收,財務 部門應當督促其加緊催收并負責定期書面函證,核對分析函證差 異原因,及時處理函證差異,完整保管函證記錄;(四)各單位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款項或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銷售及相關經辦部門應當及時提出采用法律訴訟等有 效措施予以解決。同時應查明原因以明確責任,追究相關責任人 的管理責任和經濟賠償;觸犯

39、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應收賬 款壞賬損失在扣除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賠償并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后作相應會計處理。第四十三條壞賬損失(-)各單位應當定期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并按 集團公司“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統一標準,對可能發生的壞賬 損失,采用組合賬齡分析法或個別認定法單項計提壞賬準備。(二)組合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標準如下:賬齡比例1年以內(含1年,以下同)0-5%12年5-30%23年30-50%34年50-80%45年50-80%5年以上100%(三)個別認定法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標準如下:單項金額重大并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以單項金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含100萬元)的應收

40、賬款或單項金額超過人 民幣200萬元(含200萬元)的其他應收款確定為單項金額重大 的應收款項;計提方法為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根據其未來現金流 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單項金額雖不重大但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應收款項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以賬齡為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的 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存在顯著差異。計提方法為單獨進行減值測試, 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ui下列情況一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集團內關聯方的應收款項一般不得計提壞賬準備(債務人破產、撤銷解散等情況除外k(五)各單位注銷的壞賬應當進行備

41、查登記,做到賬銷案存。已注銷的壞賬又收回時應當及時入賬,嚴禁形成賬外款。應收款項減值準備的核銷,應嚴格執行市國資委關于''資產減值準備財務 核銷工作規則:第九章存貨管理第四十四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 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第四十五條存貨的核算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 對存貨的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異,應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單獨核算。()購入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裝卸費、保 險費、包裝費、倉儲費、運輸途中的合理

42、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 理費用、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其他費用;(二)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 際成本;(三)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 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五)企業以債務重組方式或以非貨幣交易換入的存貨,按 照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企業會計準則的具體規 定計價入賬;(六)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公允價格, 作為實際成本;(七)接受捐贈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以下列情況確定: 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

43、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捐贈方未提供相關憑據的,應當參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公 允價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領用或發岀存貨的核算:(-)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 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應負 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結轉為實際成本;(二)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 算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通常采用個別計價 法確定發岀存貨的成本;(三)領用低值易耗品、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根據其金額大小和結合各子公司的實際情況,采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 銷法進行賬務處

44、理,具體攤銷辦法由各子公司自行確定,但需保 持前后賬務處理一致;對于已售存貨,應當將其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也應當予以結轉。(-)各單位應定期對各項存貨進行盤存,年終時必須進行 全面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各單位對盤盈、盤虧、報廢、 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并寫出書面報告,按管理權限經股東大 會或董事會會議提出處理意見在期末結賬前完成會計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當期“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將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的金額之和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 司賠款等處置收入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其中屬于非常損失的部 分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岀:二)各單位應當在期末對存貨

45、進行全面清查并實施減值測試,對于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 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集團公司“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的統一標準,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 備,計入當期損益。可變現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 以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第四十七條存貨的內控環節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存貨內控制度,確保庫存存貨的安全、完整。(一)對存貨的各項業務建立明確的職責分工,實行不相容 職務分離控制。單位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采購與付款業務 的全過程;負責采購的部門應與驗收、保管部門的人員適當分離; 產成品的驗

46、收部門應與產品制造部門相互獨立;(二)建立存貨采購制度,對采購方式的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作岀明確規定,實行貨比三家、招投標采購,確保采 購過程的透明化,降低采購成本;(三)對存貨必須建立計量驗收和儲存保管制度,嚴格規定 物資的購進、領用、運輸、轉移,產成品(商品)的入庫、銷售, 存貨登記、保管、庫存量等各個環節的具體管理辦法及考核制度。第十章在建工程管理第四十八條在建工程,是指各單位正在進行的新建、擴建、 改建的各類正在施工、尚未竣工的項目。主要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第四十九條在建工程的核算(-)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

47、程成本, 并單獨核算;(二)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試車過程) 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即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產品的成 本和銷售收入,應計入或沖減工程成本;(三)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各單位應 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按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會 議提出處理意見后報送集團公司按權限批準或者報市國資委批準, 其賬務處理為:減去殘料價值和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 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 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 期營業外支出;lli(四)在建工程完工后,企業及時辦理項目竣工決算、項目 審計及編

48、制竣工驗收報告及申請驗收請示文件,按照誰審批誰驗 收的原則,由項目批準單位按照驗收程序及時驗收。屬集團公司 批準的項目規劃發展管理部門應牽頭與相關部門及時聯合組織對 工程進行驗收;(五)所建造的在建工程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辦 理了竣工決算、項目審計及竣工驗收的項目,按照經審計后的竣 工決算資料進行轉固;尚未辦理竣工決算、項目審計及竣工驗收 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相關工程實際成本, 按估計的價值進行預轉固,并按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 工決算及審計手續后再作調整;(六)工程完工后,工程所屬單位應對剩余工程物資進行盤 點。對剩余工程物資,能用于生產經營的,可轉作企業的

49、庫存材料并完善相關增值稅的抵扣申報手續;生產經營不需用的,應及 時予以作轉讓處理,防止形成積壓物資。對盤盈、盤虧、報廢、 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 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工程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 入當期營業外收支;如剩余工程物資的盤虧、報廢、毀損金額過 大,各單位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按管理權限,經股東大 會或董事會會議提出處理意見后報送集團公司按權限批準或者報 市國資委批準。(七)各單位應當在期末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清查,并依據集團公司“在建工程減值準備計提標準的實施細則”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第五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

50、品、提供勞務、岀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 如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 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第五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一)集團公司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為歸口固定資產管理的職 能部門,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相關賬務核算及財務事項。其主 要職責是:指導各單位固定資產權益證件的辦理和固定資產權益證件合法使用的監督和審批;負責固定資產增減、封存、轉移等手續的審核辦理,組織或參 與轉移固定資產的監交。負責固定資產對外出售、轉讓、置換、 租賃等資產處置行為的監督、審查和審批以及相關手續的辦理; 參與或組織固定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復查審批固定資

51、產報 廢手續;(二)各單位應制定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使用年 限及凈殘值、折舊方法等編制成冊備查,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 東大會或董事會會議批準后報送集團公司備案。上述方法一經確 定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按原程序批準及備案,并在 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三)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四)各單位應當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和日常維護修理;(五)各單位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以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六)各單位應當在期末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并依據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標準的實施細則”計提固定資產 減值準備。第五十二條固定資產的核算

52、(-)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并以每一獨立固定資產項目為對象設立固定資產卡片,企業在取得固定資產 實物時應及時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記錄固定資產的購建、折舊、 改造、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調撥等情況,作為核算固定資產 的明細賬;(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具體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構成;(三)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按企業會計準則一借款費用規定執行;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應區分資本化的和費用化的后續支出。對固定資產實施改良、改建、擴建、確實提高了固定資產 的性能發生的支出,應予以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

53、成本。對固定 資產進行大修理和日常維護修理所發生的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 益;(五)各單位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查 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按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提成 處理意見后報送集團公司批準,相關會計事項確認不管是否批準, 均在期末結賬前完成會計處理,如其后批準處理金額與已處理金 額不一致時,應按其差額調整相關項目;(六)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 損的固定資產,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 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出售、報廢或毀損等原因而發生的 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第五十三條固定資產折舊各單位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

54、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 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應計折舊額,按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 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后的金額為計算依據。各企業應當根據 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 計凈殘值。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率原則按以下 確定:項目折舊年限(年)凈殘值率房屋及建筑物8-400%-5%機器設備10-150%-5%運輸工具5-120%-10%其他3-150%-10%各單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凈殘值率的確定及變更,應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備案;(二)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也可選用 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55、等,但應報集團公司財 務部備案。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三)固定資產應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 月不提折舊,從次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 提折舊,從次月起不再計提折舊。第十二章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管理第五十四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 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 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商譽屬于不可辨認資產項目。企業自創 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不應確認為無形資產。第五十五條無形資產的計價、確認與核算(一)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二)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

56、取得時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直接計入 當期損益;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 件的,確認為無形資產: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岀售的意圖; 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 內部使用的,能證明其有用性;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 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三)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 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但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 予攤銷;(四)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 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 用直線法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計入當期損益;(五)各單位購入或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有關規 定進行攤銷。房地產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