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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山東省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細則(征求意見稿)為增強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結合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實際,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編制本實施細則,并提出以下要求,請參照執行。 一、應急預案應貼近煤礦安全生產實際,切實體現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必須突出簡明扼要,簡單易行。 二、預案內容要符合導則要求,層次一定要清晰,內容要具體明確,盡量壓縮預案篇幅,便于廣大干部職工學習和掌握。 三、各礦業集團公司根據工作實際,在滿足應急要求的基礎上,可只編制綜合預案。 四、地震、災害性天氣應急預案和壓力容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照相關部門要求

2、另行編制預案并報備,不作為煤礦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內容。 五、各煤礦企業要積極推行應急處置卡。結合單位實際,參照附件內容,根據各應急小組職責,分別編制應急處置卡,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一五年九月第一部分 綜合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細則1總則 1.1編制目的 導則標準: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細則要求:內容要簡明扼要。1.2編制依據 導則標準: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應急預案等。 細則要求:(1)依據所使用的主要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生產安全事

3、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山東省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依據上級政府或其部門或上級集團公司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不得越級。1.3適用范圍 導則標準: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工作范圍和事故類型、級別。 細則要求: (1)礦井應急預案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XX煤礦及所屬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導致1人輕傷及以上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2)集團公司應急預案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所屬礦

4、井及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導致1人死亡及以上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1.4預案銜接在此處根據需要添加預案銜接內容,即列出本預案與哪些政府、部門及上下級預案相銜接,涉及多個銜接預案按照由大到小排列。以某礦井為例:XX市(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XX集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應急預案體系 導則標準: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可用框圖形式表述。細則要求:(1)煤礦應在組織開展事故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建立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經風險評估確定存在的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和可能導致多人身傷亡的礦井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均應建立相應的專項預案。(2)地震、災害性天氣、壓力容器等事故隱

5、患不是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該專項預案可不列入預案備案內容,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預案并備案。預案體系構成如下:集團公司應急預案體系可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編制各類災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構成。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用結構圖描述。1.6應急工作原則 導則標準:說明生產經營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細則要求:內容要簡明、層次要清晰,不得繁瑣冗長。如: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精心組織,科學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等,不需要具體解讀。2事故風險描述導則標準:簡述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或可能發

6、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等。細則要求:事故風險描述應依據本礦井風險評估報告的結論和礦井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進行描述。集團公司綜合預案結合所屬礦井存在或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程度進行描述。礦井風險描述:簡要描述地質構造簡單或復雜,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涌水量、礦井水害對開采影響程度;煤層賦存穩定與否、主要可采煤層、頂底板巖性、是否有沖擊傾向;是否屬瓦斯礦井、煤塵是否具有爆炸性、可采煤層的自燃發火等級。經綜合分析,本礦井主要存在的風險為XXX。集團公司風險描述:簡要介紹本公司擁有礦井數量、分布區域、煤田地質總體情況。根據所屬礦井風險評估結果,本公司存在XXX等重大風險。3應

7、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導則標準: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或人員,可用結構圖的形式表示,明確構成部門的職責。應急組織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置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細則要求:可根據工作實際直接明確應急組織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組成單位成員及其各自職責。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由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任主任,承擔救援期間各小組之間的救援工作協調,督導各小組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定期向指揮部匯報各小組救援進展情況。指揮部一般下設多個救援專業組。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置。參見圖1:某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董事長總

8、經理副總指揮各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安監局長搶險救災組救護大隊消防隊保衛處機電處等由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安監局長任組長,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集團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的有關單位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指揮 部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技術處通防處地測處機電處質監站環保處衛生處救護大隊等衛生處中心醫院等供應中心機電處調度室等保衛處等善后處理組人資部社保部公司工會財務部總經辦等信息發布組黨辦宣傳部調度室等后勤保障組總經辦衛生處車管中心等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任組長,分管副總工程師、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集團公司

9、和事故單位有關專業人員組成,主要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由集團公司分管負責人任組長,衛生處處長任副組長,集團公司中心醫院分管院長、有關醫療專家、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醫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主要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由集團公司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物資供應部部長(或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調度室主任、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供應、車輛管理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由集團公司分管負責人任組長,保衛處處長任副組長,事故單位保衛等部門負責人參加,必要時由*公安局協助,主要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等工作。由集團公司分管

10、負責人任組長,總經辦主任和事故單位辦公室主任為成員,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由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任組長,黨辦主任任副組長,宣傳部、調度室等部門人員參加,負責統一掌握事故態勢和處理情況,收集救援行動的有關信息資料,向有關人員、單位、媒體等通報情況。由集團公司分管負責人任組長,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集團公司和事故單位勞動工資、工傷保險、工會、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總指揮職責:(1)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救援工作。(2)根據現場的危險等級、潛在后果等,決定本預案的啟動。(3)指揮和組織協調應急行動期間各救援小組工作,保證應急

11、救援工作的順利完成。(4)批準向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和對外信息發布。(5)事故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繼續發展,超出集團公司處置能力時,向政府應急救援機構提出救援申請。副總指揮職責:(1)協助總指揮組織或根據總指揮授權,指揮完成應急行動。(2)向總指揮提出應采取的減輕事故后果的應急程序和行動建議。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由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任主任,承擔救援期間各小組之間的救援工作協調,督導各小組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定期向指揮部匯報各小組救援進展情況。安全監督組組安全監察局等 由集團公司安監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總工程師、事故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集團公司和事故單位有關專業人員組成。承擔事故救援過

12、程中的現場安全監督工作。4預警及信息報告 4.1預警 導則標準:根據生產經營單位檢測監控系統數據變化狀況、事故險情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或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預警,明確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發布的程序。細則要求:預警條件是危險源達到臨界值或危險值,可能造成事故的標準或條件。4.1.1預警條件(1)礦井預警條件礦井通過下列途徑獲取應急信息后,應按預警程序處置。安全監測監控發現異常;調度等部門收到或接到的可能發生事故的信息;各級職能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地方政府或上級部門公開發布的預報信息;經風險評估得出的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發展趨勢報告。其他。(2)集團公司預警條件集團公司通過下列途徑

13、獲取應急信息后,應按預警程序處置。監測監控數據異常;基層單位上報的事故信息;各級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地方政府或上級部門公開發布的預報信息;其他。4.1.2預警的方式、方法主要指使用什么工具、手段進行預警。礦井調度室采用井上下通訊(擴音電話、固定電話、小靈通、手機短信)、人員定位系統緊急呼叫、井下廣播系統、現場通知等方式,向現場人員和有關人員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集團公司調度室采用電話、傳真、短信、網絡等方式,及時向所屬單位調度室和有關人員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4.1.3預警程序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一般根據調度室獲取的應急信息進行預警。(1)礦井預警程序:礦井調度室獲取應急信息,及時匯報

14、礦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判斷是否可能發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決定是否發布預警及預警范圍。根據值班領導決定,向現場人員和有關單位、部門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緊急時通過緊急呼叫、語音廣播等方式向所有有關人員預警,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預防性處置措施;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通知各應急專業做好充分準備;核實處置措施執行情況,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預警行動升級或終止。(2)集團公司預警程序:公司調度室獲取應急信息,及時匯報集團公司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判斷是否可能發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決定是否發布預警及預警范圍。根據值班領導決定,匯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相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

15、預防性處置措施;通知集團公司各應急專業組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根據事態發展,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預警升級或終止。4.2信息報告 導則標準: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與通報 明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受、通報程序和責任人。b)信息上報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上級主管部門、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時限和責任人。c)信息傳遞 明確事故發生后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責任人。4.2.1信息接收與通報明確由下至上信息接收與通報的責任人、通報程序。(1)礦井信息接收與通報:井下發生災害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積極開展救援

16、行動。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并認真了解和記錄后,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規定,并根據事故性質立即將災情匯報礦值班領導、礦長。礦長根據災情決定是否啟動礦井預案應急響應,如啟動應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其它成員。(2)集團公司信息接收與通報:礦井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后,公司調度室應立即向集團公司值班領導、主要領導匯報。由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集團公司應急預案響應;如啟動,公司調度室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其他成員,如不啟動則根據事故等級和性質由分管領導或相關部(處)室負責人奔赴事故礦井,指導協調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3) 本單位24小時值守電話及相關單位

17、、人員聯系方式在附表中列出。4.2.2信息上報按照由下至上順序明確信息匯報的責任人、流程、時限、內容。 (1)礦井信息上報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1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和駐地煤監分局。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在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和駐地煤監分局報告的同時,1小時內報告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和山東煤監局。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在向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和山東煤監局報告的同時,可以立即報告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監局。(2)集團公司信息上報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在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2小時內逐

18、級報告至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和山東煤監局;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在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和山東煤監局。(3)各級煤炭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24小時值守電話、傳真及其他聯系方式在附表中列出。4.2.3信息傳遞明確信息通報的責任人、方法和程序。如礦井信息傳遞,由礦井調度室負責,主要向與事故有直接關聯的同級單位、相鄰礦井、救援隊伍、醫療隊伍、專家隊伍、物資儲備單位等進行傳遞,相關聯系方式在附表中列出。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導則標準: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生產經營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對事故應急響應進行分級,明確分級響應的基本原則。 細則要求:各

19、集團公司、礦井應針對本單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控制事態的能力,參照下列分級的基本標準對事故應急響應進行分級。其中礦井應急響應分為三級響應,集團公司分為二級響應。礦井應急響應分級:級響應:可能造成1人(含)以上輕傷,因災害撤離當班作業人員的事故。級響應:造成12人重傷或中毒,因災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級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事故。集團公司應急響應分級: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事故。級響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事故。分

20、級響應的原則:級響應:由現場負責人啟動現場處置方案,開展自救互救,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調度室報告礦值班領導,并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應急準備。級響應:由值班領導或分管領導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應急救援行動。級響應: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集團公司應急響應分級:響應:集團公司應根據事故性質和涉及范圍,派出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工作組到事故礦井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級響應: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5.2響應程序 導則標準:根據事故級別的發展態勢,描述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5.2.1指揮機構啟動事故初期現場指揮:在遇到

21、險情或事故征兆時,現場帶班領導、區隊長(班組長)按照授予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現場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調度室指揮: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授予的十項應急處置權,立即通知受事故波及區域人員安全撤離,并迅速向值班領導報告,經值班領導同意,及時通知指揮部相關成員到達調度室集合,必要時立即召請應急救援隊伍。值班領導指揮:礦井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向礦長匯報,經礦長同意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值班領導下達命令,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規定,各小組根據職責范圍,認真履行職責。此處最好列出應急響應流程圖。如圖2:礦井應

22、急響應流程圖。事故發生現場人員礦調度室下達初步指令,匯報礦相關領導,通知救護隊、醫院等礦長判斷是否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暫不啟動應急響應啟動應急響應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各應急專業組根據災情制定救援方案技術組、搶險組、醫療組、供應組、安監組、后勤組、保衛組、善后組、信息組、機電組等開展救援行動根據災情變化優化方案并實施事故擴大救援指揮部向集團公司求助,申請響應升級事故消除,應急結束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改進提升應急結束5.2.2應急資源調配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按照應急預案提供的應急資源信息,經指揮部批準:(1)由調度室及時召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成員、警戒保衛人員。必要時

23、,由指揮部提出申請外援。(2)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及時調集各類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必要時,由指揮部提出申請外援。5.2.3應急救援如礦井的應急救援:現場脫險人員升井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現場采取的應急措施和事故初期情況。搶險救災組由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專人負責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人員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范圍,選擇合適地點建立井下救援基地,實施偵察探險、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和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技術專家組由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具體負責人,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及遇到的救援技術難題和問題,認真研究制定符合現場實際的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保障。警戒保衛組要根

24、據事故礦井周圍的外部環境,調集足夠警戒力量,分小組(每組不得少于3人)對通往事故礦井的各個通道實施警戒,并明確各組負責人,確保救援期間的救援秩序。醫療救護組要根據事故性質調集專業醫務人員和足夠救護車輛,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對脫險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或在地面待命等待救援,必要時下井進入現場實施緊急救援行動。物資供應組要根據事故性質提前調集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對每種物資設備安排專人負責,動態掌握救援物資設備運抵的位置和時間,保證在規定時間內調集運達救援現場。后勤保障組要分組安排專人保證救援人員生活安排、救援期間辦公設施和車輛調度。信息發布組要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審查批準,及時向社會發布

25、有關信息。必要時,采用新聞發布會的形式進行,新聞發言人由救援指揮部確定。善后處理組要根據事故規模和遇險遇難人員數量,調集足夠力量,分組安排人員分散進行處置,每名遇險遇難人員必須明確具體負責人,保證善后處置中的生活、安撫、撫恤等工作。安全監督組由事故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具體負責,承擔救援期間救援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5.2.4擴大應急內部升級響應: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首先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和預案相應的應急響應;事故擴大或有擴大趨勢,根據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外部擴大應急:事故不能及時得到控制,或有擴大趨勢,指揮部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匯報,請求上一級部門啟動應急預案響應。在啟動上一級

26、預案響應時,本級預案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及設施仍處于待命狀態,隨時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并落實搶險任務。5.3處置措施導則標準: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細則要求:綜合預案的主要措施要與專項預案中的具體措施區別開來。集團公司綜合預案中體現出指揮協調措施即可,如召開現場應急會議、指導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協調應急救援資源、向上級部門和政府報告事故處理進展情況等。礦井主要救援措施應體現出以下原則及內容:發生事故或險情后,礦井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 指揮部是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最高

27、決策指揮機構,實行總指揮負責制。要充分發揮專家組、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救援隊伍指揮員的作用,實行科學決策。各救援小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辦公室協調救援期間各小組之間的救援工作,督導各小組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定期向指揮部匯報各小組救援進展情況。救援指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各類安全規程,救援隊伍指揮員參與制訂救援方案等重大決策,并組織實施救援。遇有突發情況危及救援人員安全時,救援隊伍指揮員有權作出處置決定,并及時報告指揮部。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可能直接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極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況時,指揮部要組織專家充分論證,作出是否暫停

28、救援的決定。指揮部要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搶險救援評估報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5.4應急結束導則標準:明確現場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細則要求: 明確應急結束條件事故遇險人員搶救完畢并妥善安置;現場得以控制,危害不再發展,災害不再擴大;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已經消除;環境符合有關標準;社會影響基本消除;因客觀條件導致無法實施救援的,經專家組論證并在做好相關工作的基礎上,指揮部提出終止救援的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以上情況,經應急技術專家組驗收并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明確應急結束要求事故情況上報事項。事故單位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經過

29、、初步原因分析、搶救過程、傷亡情況、經濟損失以及必要的基礎信息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向事故調查處理組移交的相關事項。及時將與事故相關的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圖紙、物證等移交事故調查處理小組,應明確移交的哪些具體內容。6信息公開 導則標準:明確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的部門、負責人和程序以及通報原則。細則要求: 明確信息發布部門、信息發言人。明確信息發布程序。明確信息發布原則。如“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等。7后期處置 導則標準:主要明確污染物處理、生產秩序恢復、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后賠償、應急救援評估等內容。細則要求: 明確污染物處理的單位部門、標準、驗收單位部門。明確生

30、產秩序恢復的單位部門、標準、驗收單位部門。明確醫療救治的單位部門、負責人。明確人員安置的單位部門、負責人。明確善后賠償的單位部門、標準、負責人。明確應急救援評估的單位部門、標準、負責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指揮部要在各救援小組總結報告的基礎上,寫出綜合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搶險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導則標準:明確可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同時,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細則要求: 建立通信與信息系統及維護方

31、案。明確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部門、負責人、聯系方式。必要時,建立通信與信息保障備用方案(具體明確)。8.2應急隊伍保障 導則標準:明確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細則要求:明確應急救援隊伍的基本情況(隊伍力量、裝備情況、到達時間等)及聯系方式(可見附表)。明確專家隊伍的基本情況(專家人數、專業情況、分布狀況等)及聯系方式(可見附表)。明確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的基本情況(隊伍力量、裝備情況、到達時間等)及聯系方式(可見附表)。必要時可緊急調集的各類應急隊伍的情況,聯系方式,應用圖表表示。8.3物資裝備保障 導則標準: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

32、、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細則要求: 明確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基本情況(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其詳細情況應用圖表表示。必要時可緊急調集的應急物資和設備情況,聯系方式(用圖表表示)。8.4其他保障 導則標準:根據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經費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細則要求: (1)經費保障。應急專項經費來源:煤礦企業應急救援儲備金。集團公司生產安全費用預留資金,可供支配資金應不低于600萬元。大型礦井或災害較多的礦井應急費用不低于300萬元。小型礦井或災害較

33、少的礦井應急費用不低于100萬元。使用范圍。主要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監督管理。設專用帳戶(具體賬號),做到??顚S?。由上一級主管部門紀委(監察)部門監督使用,明確具體紀委(監察)部門,并保證資金到位。必要時,申請使用上繳省財政的安全風險抵押金。(2)交通運輸保障明確現有的應急救援交通保障情況,保障部門、負責人。明確事故搶救用車調用和保證道路暢通的基本措施。必要時,緊急調集的交通運輸保障力量。(3)治安保障明確現有的治安保衛力量、裝備情況,具體負責人。明確事故救援期間治安保衛的基本措施。必要時,申請由地方公安部門或駐地武警部隊負責。(4)技術保障建立單位應急救援專家庫,事故救援期間,邀請

34、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應急救援專家名單及聯系方式用圖表表示),每個專業不少于3人,聯系方式不少于2種。必要時,邀請外部相關專業專家負責。(5)醫療保障明確為本企業提供醫療救護服務機構的規模及專業特長等情況,其名稱及聯系方式可附表。必要時,邀請外部醫療救護專家負責。(6)后勤保障事故救援期間和結束后,明確由事故單位分管負責人、勞動工資、工傷保險、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善后處置和后勤保障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善后處理工作。9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導則標準:明確對生產經營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

35、職責、應急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如果應急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細則要求: (1)明確對從業人員開展的年度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內容要實際,工作要具體。(2)應急預案涉及社區和居民,要明確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方式、方法。9.2應急預案演練 導則標準: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不同類型應急預案演練的形式、范圍、頻次、內容以及演練評估、總結等要求。細則要求:演練要符合山東省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案演練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明確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的形式、范圍、頻次、內容以及演練評估、總結等要求。9.3應急預案修訂 導則標準:明確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要

36、求,并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細則要求: 明確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條件: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預案發生變化的;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中發現需要作出調整的;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根據人員調整、基本信息變化和預案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礦井等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

37、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4)組織評審時,要將事故風險報告及相關應急救援的能力一并提交給評審人員。(5)評審合格后,由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并進行備案管理。9.4應急預案備案 導則標準:明確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并進行備案。細則要求:明確預案報備的具體部門,明確應急預案應抄送的部門。預案報備工作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省煤炭工業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1)省屬礦業集團公司及所屬煤礦、省監獄局及所屬煤礦和各市煤炭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由省煤炭工業局辦理審查備案登記手續;市屬煤礦企業、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審查備案登記手續;縣(市、區)屬煤礦企業按照權限

38、向所屬煤炭管理部門辦理審查備案登記手續。(2)應急預案實行三年集中備案一次,預案內容在三年期間如有較大變動和調整,應及時將變更部分利用紙質和網絡平臺向所屬部門報備。9.5應急預案實施 導則標準: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細則要求:(1)明確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2)明確預案制定解釋具體部門。第二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細則1事故風險分析 導則標準: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細則要求:強調專業性(事故類別),層次清晰,簡明扼要,明確具體。(1)針對可能發生的某種事故類型進行事故風險分析,主要事故類型包括礦井水災(采空區水、

39、承壓水、古井水、斷層水、含水層水、鉆孔水、陷落柱水、灰巖水、地表水等)、火災(井下、地面)、瓦斯(爆炸、燃燒、CO中毒、窒息等)、煤塵爆炸、頂板、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供電(停電等)、提升運輸、火工品、矸石山、及其它危及本企業生產安全的危險源等。(2)結合礦井實際,內容簡明,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導則標準: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細則要求(1)與綜合預案的主要區別為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要根據事故災害類型來確定。如水害事故專項預案,副總指揮

40、應為技術負責人;機電提升運輸事故,副總指揮應為分管機電的負責人。其他各救援小組組成部門也要根據事故類型進行適當調整。(2)可只描述與綜合預案中有區別的部分,沒有變化部分不需再重述。3處置程序 導則標準:明確事故及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和責任等內容。根據事故響應級別,具體描述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應急響應程序。細則要求:根據事故類別特點,明確響應級別。與綜合預案中內容一致的不需再重復敘述,可參見綜合預案中的應急響應程序。4處置措施 導則標準: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處置原則和

41、具體要求。細則要求:要按照綜合預案確定的處置原則,針對事故類別特點,詳細描述具體處置措施,要突出程序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各類災害事故處置原則的專業性和特殊性。突出各類災害事故應急指揮處置措施、自救互救處置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具體要求的專業性和特殊性。突出層次性,條理要清晰。應突出事故初期自救互救先期處置措施。以礦井發生爆炸事故為例(以下僅為處置原則和主要措施,應根據礦井實際情況具體制定):礦調度室迅速了解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和主扇運行情況,并立即報告值班礦領導和礦主要領導;根據災情和指揮部命令確定停電范圍,礦調度室下達停電撤人指令,通知救護隊和醫院,通

42、知有關部門和單位各負其責;監測監控部門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發生異常立即報告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根據災情分析判斷通風系統破壞程度及發生連續爆炸、火災的可能性,積極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并根據災情發展及時調整優化方案;救護隊按照救援方案攜帶相關裝備入井,按照礦山救護規程有關規定進行探查,主要負責災區偵查、搶救遇險遇難人員,撲滅因爆炸產生的火災,恢復巷道通風,清理爆炸產生的堵塞物等。爆炸產生火災,應同時進行滅火和救人,派專人監測瓦斯,當瓦斯濃度達到2以上,并繼續增加有爆炸危險時,必須把救護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井筒、井底車場或石門發生爆炸時,在偵察確定沒有火源,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盡快恢復通風,救人和恢復通風

43、應同時進行。如果有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流方向的人員,在進風方向的人員已安全撤退的情況下,可采取區域反風,救護隊進入原回風側引導人員撤離災區。爆炸事故發生在采煤工作面時,應沿進風側和回風側進入救人,在此期間必須維持通風系統原狀。采取反風措施要慎重進行,未經周密研究不允許行動。如遇獨頭巷道距離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架支護損壞嚴重的情況,在確認沒有火源、遇險人員已經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工作,在恢復通風、打好支護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第三部分 現場處置方案編制(修訂)細則1事故風險分析 導則標準:主要包括: a)事故類型 b)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c)事故發生的可能時間、事故的危害嚴重程

44、度及其影響范圍; d)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e)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細則要求: (1)與專項預案事故風險分析區別開來,強調事故發生的具體區域、地點或裝置名稱。(2)突出事故可能發生的時間(季節)、危害嚴重程度及影響的具體范圍。(3)突出事故發生前可能出現的征兆及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2應急工作職責 導則標準:根據現場工作崗位、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明確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工作分工和職責。細則要求: (1)突出最基層應急組織,現場崗位、班組、區隊的應急組織形式和人員構成及應急職責。(2)分工要明確,任務要具體,要更有針對性。3應急處置 導則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45、。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露、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c)明確報警負責人以及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內容。 細則要求: 事故應急處置程序事故發生后,災害現場負責人(區隊以上帶班人員、班組長、安監員或和施工負責人),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并電話匯報調度室和區隊值班室,詳細匯報事故發生的性質、時間、地點

46、、災區人數,危害程度及現狀。調度室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同時召請礦山救護隊組織搶救。專兼職救護人員根據事故類別,選擇正確避災路線,引導災區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啟動相應現場處置方案的同時,上一級應急預案進入預備狀態。現場應急處置措施如:冒頂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搶救事故前,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搶救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搶救遇險人員時,首先應通過電話、喊話或敲打管子、人員定位系統、生命探測儀等手段與遇險人員取得聯系,探明冒頂范圍和遇險人數及位置。處理冒頂前,必須先恢復冒頂區域的正常通風,如暫不能恢復時,可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向被堵壓人員處輸送新鮮空氣,并把救援通道的頂板維護好,確保救

47、援人員安全。處理冒頂前,必須堅持由外向里、逐步前進的原則,要檢查冒頂地點附近的支架情況,采取措施進行加固,確保在搶救中不會再次冒落。處理冒頂區的方法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如冒頂嚴重無法通過時,可采取打繞道的方法搶救人員。若遇險者被碎煤矸埋壓,清理時要小心使用工具;若遇險者被煤巖塊壓住,應用千斤頂或液壓起重器等工具把煤、巖塊抬起。搶救被埋壓的人員時間較長時,可通過管路向遇險人員送飲料或食物。營救人員應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進行施工,行動中必須保證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醫療救護組要及時到達井下事故現場,對搶救出的受傷人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或護送上井救治。傷員被搶救出后,應診判斷傷情的輕重,先搶救重傷人員,等等。明確報警電話及上級煤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轄區煤監機構、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可見附表),具體明確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4注意事項 導則標準:主要包括: 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c)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f)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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