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閱讀5頁,還剩5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廣 東 省 中 心 鎮 規 劃 指 引廣東省中心鎮規劃指引第1章 總則1、目的、意義 為適應廣東省快速城鎮化進程,提高中心鎮城市化質量,合理配置城鎮生產要素和資源,形成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格局,增強農村地區小城市組織地區經濟的作用,將中心鎮建設成為布局合理、功能齊全、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具有地方特色風貌及較強輻射和帶動能力的地區經濟文化中心,明確中心鎮規劃編制及管理的指導思想、重點內容和深度要求,制訂本規劃指引。2、與相關標準的關系 本規劃指引是在國家城市規劃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規范的基礎上,針對廣東省中心鎮建設的需要,對規劃編制與管理要求進行的補充和具體化。3、中心鎮的范疇 本規劃指引所指中心鎮是指經各地級以上市批準,并報廣東省建設廳備案及公布的中心鎮。(詳見附錄廣東省中心鎮名單,其它建制鎮可參照本規劃指引執行)第2章 規劃體系和任務1、規劃體系 中心鎮規劃分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兩個階段。必須嚴格遵循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總體規劃的建設用地指標按本規劃指引附件一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確定,中心鎮規劃用地分類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確定執行。1.1 中心鎮總體規劃1) 確定中心鎮用地分區管制(劃定鎮域范圍不準建設區、非農建設區、控制發展區三大類型用地的范圍)、全鎮土地利用空間布局、道路交通、生態綠地系統、市政公用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環境保護、綜合防災、文物與歷史地段保護、風景名勝和近期建設規劃等。2) 為方便日常規劃管理,增強規劃的可操作性,中心鎮鎮區范圍必須編制規劃控制圖則,對鎮區建設用地地塊的土地使用性質(含土地使用兼容性)、開發強度(容積率FAR、建筑密度BCR、綠地率GCR)、公建及市政設施配套等內容進行控制。3)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20年,近期建設規劃為5年。1.2 中心鎮建設規劃 中心鎮建設規劃包括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其主要任務是以中心鎮總體規劃為依據,為中心鎮建設做出具體安排。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每五年應編制中心鎮近期建設規劃,確定中心鎮近五年的重點建設項目。 詳細規劃又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其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由政府組織編制,對準備開發的地段、舊鎮區改造進行控制。可根據發展需要進一步開展中心鎮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風景區規劃和歷史文化區保護規劃等。鎮中心區、主要街區以及成片開發的住宅區、工業區、舊城改造區(包括城中村)必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中心鎮還可單獨編制各類專項規劃指導城鎮建設。2、任務1)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落實市(區、縣)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及城鎮體系規劃和上一層次相關規劃提出的要求,確定全鎮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科學預測人口規模和城市化水平,確定城鎮的性質、規模、空間發展方向和布局形態,確定村鎮體系框架和地域控制要求,提出產業布局的原則,并選擇發展用地,進行用地布局,統籌安排區域的基礎設施及社會設施。處理好遠期與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鎮的合理發展。2) 近期建設規劃的主要任務是以中心鎮總體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為依據,明確近期內實施中心鎮總體規劃的發展重點。3) 詳細規劃的任務是詳細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其它規劃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對建設做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其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主要任務是:以中心鎮總體規劃為依據,確定不同地塊的土地利用性質和開發強度,提出具體控制要求;確定各功能區內配套設施(包括公共設施和市政設施兩大類)的規劃要求,以及本地區道路系統的功能分級和交叉口形式,并提出社會公共停車場(庫)、公交站場以及商業步行街系統的控制原則和措施。修建性詳細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確定建(構)筑物之間的關系,指導各項建筑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第3章 規劃原則與指引 1、宏觀著眼,區域協調 必須就中心鎮的經濟腹地作出區域分析,在超越鎮域的區域范圍進行資源配置、產業布局和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和規劃。1) 落實上層次規劃要求,處理好與周邊城鎮的各項接口,與區域共建共享基礎設施。2) 立足長遠,科學規劃,提出符合區域協調發展的村鎮調整撤并方案。2、要素集聚,集約發展 要正確引導、妥善安排、合理規劃,促進各項產業要素的合理集聚,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規劃要強化中心鎮作為農村商品生產和交換中心的性質和功能,繁榮農村商品經濟。1) 積極引導“工業進(工業)園”,嚴格限制工業零星布點。提出集約建設工業區的規劃措施,每個中心鎮確定若干鎮級工業園區統一開發,集中安排全鎮工業項目,村一級不再布局工業用地。對工業園區以外的現狀工業區、零散工業用地,要提出用地和功能調整的建議和措施。 2) 積極引導“住宅進(社)區”,嚴格限制分散建宅。鼓勵農民進鎮購房或按規劃集中建設公寓式住宅,開展舊村土地整理,將棄置的土地統一安排使用或復墾。適度限制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的擴張,提出村一級集約建設的目標和措施。3) 積極引導“商業進(市)場”,引導商貿活動到鎮區成行成市經營,鼓勵成片集中建設教育、文化娛樂、醫療福利等公共設施。3、節約用地,合理布局確保城鎮空間布局緊湊,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既使各項城鎮功能有效運轉,又能節約土地資源。1) 要通過挖潛,推進改造舊鎮區,提高現狀建成區城市化質量,促進舊區居住形態向城市型轉變,提出改善環境、集約用地的措施,使建成區在經濟和物質形態方面與城鎮發展相協調。2) 積極開展遷村并點,土地整理,開發利用荒地和廢棄地,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予以適當支持。3) 總體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密切結合,處理好非農建設用地與基本農田保護的關系,既要保證基本農田的動態平衡,又要為城鎮發展留出空間。4、突出服務,完善功能 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中心鎮適當集中,滿足城鎮居民及周邊農村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求,促進中心城鎮成為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1) 中心鎮公建配套既要考慮服務城鎮居民,又要考慮服務鄉村腹地及外來人口的需求,公建配套要根據中心鎮人口構成對服務配套類型、項目、規模及輻射服務范圍作適當調整。2) 公建配套應根據人口規模按鎮級(居住區級)小區級組團級或鎮級(居住區級)小區級的配套層次分級設置。5、保護生態,改善環境 中心鎮規劃與建設要注意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居住環境的改善,防止生態環境惡化,為城鎮居民創造舒適、健康、優美的生活環境,實現城鎮環境的可持續發展。1) 逐步改變中心鎮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以犧牲環境和浪費資源、粗放型、低水平的經濟發展模式,防止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生態環境的惡化。2) 結合產業結構的調整,加大防治污染力度,對污染排放未達標企業實行關、停、并、轉和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不斷提高中心鎮環境質量。3) 科學組織中心鎮園林綠地系統的軟、硬質要素,充分發揮自然生態要素改善城鎮生活環境的作用,全面實施“青山、碧水、藍天、綠地”工程,創造山青水綠、鳥語花香、舒適優美的中心鎮生態環境。6、因地制宜,創造特色 中心鎮規劃應重視特色的設計與營造,避免小城鎮個性的喪失。1) 培育中心鎮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發展特色經濟,正確認識中心鎮的區位優勢、以市場為導向,因地制宜,培育和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競爭力的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2) 保護并強化中心鎮自然環境特色,通過保護和發揚歷史文化傳統,創造有特色的建筑風格、形成風貌獨特的城鎮景觀。7、因勢利導,分期建設 正確處理好“遠期合理和近期現實、普遍提高和重點突破”的關系,以“長遠合理布局”為戰略目標,因勢利導,跨越發展門檻,兼顧各分期目標的現實推進和可持續發展。1) 編制與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期限相一致的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步驟。根據宏觀經濟形勢,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科學預測近期建設用地量,各項建設的用地必須控制在國家批準的用地標準和年度土地利用的計劃范圍內。2) 提出城鎮土地連片開發和基礎設施集中配套的措施,切合實際地確定鎮區綜合開發范圍,重點對工業區、住宅區、基礎設施、市場提出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時序和要求。第4章 規劃內容與深度1、總體規劃1.1 總體規劃的內容與深度(1) 規劃內容1) 對鎮域區位、人口、自然條件等基本情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資源與環境、非農建設用地與農業用地情況進行分析與評價。2) 分析中心鎮發展的優勢、劣勢、機遇與挑戰,確定中心鎮發展目標、制定中心鎮發展策略(含建設特色鎮、專業鎮戰略)。3) 預測鎮域人口規模,確定鎮域城鎮化水平。確定中心鎮的性質與用地發展規模。4) 分析中心鎮在縣(市、區)域城鎮體系中的定位,確定鎮域空間布局結構,劃定鎮區的規劃區范圍,確定中心村和村莊空間布局及遷村并點規劃方案與政策,必要時應促請上級政府提出中心鎮區劃調整方案。5) 在鎮域范圍內確定不準建設區、非農建設區、控制發展區三大類型用地的總量控制指標和具體范圍;建立城鎮建設區規劃控制黃線、道路交通設施規劃控制紅線、生態保護區規劃控制綠線、水域岸線規劃控制藍線、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控制黑線、歷史文化保護規劃控制紫線“六線”規劃控制體系,提出“三區六線”控制要求。6) 確定中心鎮各類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確定鎮區、工業區的位置與規模。7) 確定中心鎮生態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與總體布局。8) 統籌安排鎮域(區域)基礎設施、社會服務設施。綜合協調鎮域、鎮區各項基礎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包括供水、排水、電力、電訊、燃氣等方面的內容。9) 確定中心鎮道路交通系統的布局,確定中心鎮主要道路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站場、碼頭、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10) 確定中心鎮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11) 根據城鎮綜合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防洪、消防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12) 確定中心鎮鎮域范圍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和傳統村落,劃定保護與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鎮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13) 確定中心鎮舊區改建、用地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14) 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15) 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2)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1) 中心鎮非農建設用地的發展規模、發展方向以及根據非農建設用地評價確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規定;2) 中心鎮主要道路的線路走向,站場碼頭等重要交通設施用地范圍、設施位置等。3) 風景名勝區,濕地、水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不準建設區、地下礦產資源分布區等必須控制開發的地域的用地范圍和控制要求。4) 中心鎮范圍較大面積的水域、江河水系、河涌及其岸線的控制要求。5) 變電站、燃氣儲氣罐站、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等重要市政公用設施位置和用地界限或通道。6) 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及其它重要歷史地段保護范圍的控制線。7) 城市防洪標準、防洪堤走向,地質災害防護規定。(3) 規劃的深度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用地布局應標明不準建設區、非農建設區、控制發展區三大類型用地范圍,建立“六線”規劃控制體系,標明鎮區范圍,村莊的發展用地范圍,各類產業用地的范圍和類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位置與用地范圍等,用地分類以中類為主,小類為輔。 1.2 鎮區規劃控制圖則中心鎮鎮區規劃控制圖則是在中心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進一步對鎮區的土地利用性質、開發強度、公共配套設施、道路交通、市政設施及城市設計等方面作出控制規定。其主要目的是落實總體規劃意圖,增強規劃的可操作性,方便日常規劃管理,并為下一階段詳細規劃提供控制依據。 鎮區規劃控制圖則是中心鎮總體規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圖表結合的形式表達。圖紙內容應包括:1) 鎮區位置;2) 鎮區的土地利用規劃分圖;3) 主要道路控制點坐標、標高和寬度;4) 各地塊土地使用性質、地塊編碼和開發強度;5) 鎮區的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道路交通設施配置等。規劃控制表格應包括以下內容:1) 地塊的用地現狀、征地狀況、規劃建設狀況;2) 地塊的用地規模、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規劃控制指標;3) 地塊的土地相容性規定;4) 鎮區的強制性指標:為總體指標,包括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配套設施項目、開敞空間控制等。5) 鎮區的城市設計要求、其它規劃設計要求和規劃設施建議等。2、建設規劃2.1 近期建設規劃(1) 近期建設規劃的內容應包括:(一) 確定中心鎮近期發展方向、規模和規劃布局;(二) 提出近期文化、教育、體育等重要公共服務設施的選址和實施時序;(三) 提出近期鐵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對外交通設施,主干路、停車場等城市交通設施的選址、選線、規模和實施時序;(四) 確定近期中心鎮供水、排水、供電、通訊、燃氣、供熱、防洪、消防、人防、抗震防災、環衛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布局,做好近遠期的銜接。(五) 確定近期中心鎮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內容和措施;(六) 提出近期中心鎮綠地、廣場的建設意見;(七) 提出近期中心鎮環境綜合治理措施。(2) 近期建設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為:(一) 中心鎮近期建設重點和發展規模;(二) 中心鎮近期發展區域、中心鎮建設用地總量、空間分布以及控制和引導中心鎮發展的規定;(三) 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相應保護措施。(四) 中心鎮各類綠地的具體布局;(五) 中心鎮取水口及其保護范圍:污水處理廠、垃圾中轉站布局;給水排水干管和架空電力線的走向;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六) 中心鎮城市抗震與消防疏散通道。2.2 控制性詳細規劃(1) 控制性詳細規劃內容應包括:(一) 編制控規之前應進行前期研究,作為編制控規的依據。其內容包括:城市設計、開敞空間、綠地系統、景觀風貌、交通影響、公共服務設施、豎向設計、市政工程、土地利用等,必要時應分別進行專項研究;(二) 制訂地塊編碼系統;(三) 確定規劃范圍內不同性質用地的界線,理順和整合土地產權關系;(四) 明確地塊用地性質和土地使用的兼容性要求;(五) 確定綜合控制指標體系及地塊具體控制指標;(六) 根據交通影響分析,對地塊出入口位置、停車泊位、公共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設施做出安排。確定各級道路的紅線、控制點坐標和標高;(七) 根據規劃建設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位置、管徑,進行管線綜合;(八) 提出開發街坊的城市設計導則與建議;(九) 制定相應的規劃建設管理規定。(2)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為:(一) 規劃地段各個地塊的土地主要用途;(二) 規劃地段各個地塊允許的建設總量;(三) 對特定地區地段規劃允許的建設高度;(四) 規劃地段各個地塊的綠地率、公共綠地面積規定;(五) 規劃地段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規定;(六) 歷史文化保護區內重點保護地段的建設控制指標規定,建設控制地區的建設控制指標。(3) 規劃的深度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深度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2.3 修建性詳細規劃(1) 規劃內容1) 建設條件分析及綜合經濟論證,找出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規劃應注意解決的主要問題和措施;對于規劃地區內,特定區、重點地段及重大建設項目,應進行專門城市設計研究;2) 做出建筑、道路和綠地等的空間布局和景觀規劃設計,布置總平面圖;對于涉及住宅、醫院、學校和托幼等建筑的日照遮擋的規劃項目,應做日照分析;3) 道路交通規劃設計;4) 綠地系統規劃設計;5) 工程管線規劃設計;6) 豎向規劃設計;7) 估算工程量、拆遷量和總造價;(2) 規劃的深度 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深度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第5章 規劃成果1、總體規劃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成果包括規劃文件和規劃圖紙。規劃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規劃說明書和基礎資料收入附件)。1.1 總體規劃文本1) 總則:包括規劃編制依據、規劃期限、規劃范圍;2) 鎮域發展戰略及總體目標、城鎮性質;3) 中心鎮城鎮化水平、鎮域人口規模、非農建設用地規模;4) 鎮域用地分區管制:“三區六線”的劃定與控制要求; 5) 鎮域空間結構、鎮域土地利用規劃,居住區、商業區、公共服務設施、道路交通設施、市政設施、工業區、農村居民點等各類用地的布局,列出用地平衡表;6) 鎮域社會服務設施與重要基礎設施布局;7)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8) 綠地系統、景觀風貌及旅游發展規劃;9) 公共服務與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規劃;10)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線綜合原則;11) 環境保護規劃;12) 綜合防災規劃;13) 舊區改建規劃;14) 文物古跡、歷史文化、風景名勝保護規劃;15) 規劃的實施:包括政策建議(如遷村并點、工業集中布局等),與相關規劃的協調與銜接;16) 近期建設規劃;17) 附則:包括文本的法律效力、規劃的解釋權及其他說明。1.2 總體規劃的主要圖紙1) 地理位置圖;以市(縣)地圖為底2) 區位分析圖;(比例、大小、多少不限,根據規劃需要繪制)3) 土地利用現狀圖(比例:1/50001/10000)4) 現狀分析圖(多少不限,根據規劃需要繪制,比例:1/50001/10000)5) “三區六線”控制圖(比例:1/50001/10000)6) 土地利用規劃圖;(比例:1/50001/10000)7) 規劃結構圖;(比例不限,根據規劃需要繪制)8)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圖;(比例:1/50001/10000)9) 綠地系統、景觀風貌規劃圖;(比例:1/50001/10000)10) 公共服務與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規劃圖;(比例:1/50001/10000)11)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圖 (包括給水、排水、雨水、電力、電訊、燃氣規劃等,比例:1/50001/10000);12) 文物古跡、歷史文化、風景名勝保護規劃圖;(根據規劃需要繪制,比例:1/50001/10000)13) 環境保護規劃圖;14) 綜合防災規劃圖;16) 鎮區規劃控制圖則(比例:1/20001/5000):(1) 土地利用現狀圖;(2) 土地利用規劃圖;(3) 地塊劃分與用地編碼圖;(4) 土地利用強度控制指標圖;(5) 道路控制坐標與道路斷面圖;(6) 綠地系統規劃圖;(7) 公共服務與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規劃圖;17) 遠景規劃圖 (根據情況確定)。1.3 規劃說明書內容1) 編制背景與規劃簡要過程;2) 對上版規劃的意見和評價;3) 中心鎮現狀基本情況;4) 規劃依據、原則、指導思想與主要技術路線;5) 分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背景,明確鎮域發展戰略及社會經濟發展總體目標,確定城鎮性質;6) 預測城鎮化水平,確定鎮域人口規模,非農建設用地規模。7) 確定鎮域用地分區管制,確定規劃期內非農建設區(綜合功能區、工業區、農村居民點)的用地范圍和邊界;明確規劃期內不發展的控制建設區(非農建設區和不準建設區)的用地范圍和邊界;劃定永久性的不準建設區(區域綠地、水源保護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防護林、國(省)道兩側劃定的不準建設區和生態敏感的森林、山體、農田等)的用地范圍和邊界;確定“六線”(黃線、紅線、綠線、藍線、黑線和紫線)規劃控制體系與相應導則。8) 確定鎮域空間結構、鎮域土地利用規劃,明確居住區、商業區、公共服務設施、道路交通設施、市政設施、工業區、農村居民點等各類用地的布局,列出用地平衡表;9) 鎮域社會服務設施與重要基礎設施布局;10) 道路交通規劃;11) 綠地系統、景觀風貌規劃;12) 公共服務與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布局規劃;13)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線綜合原則;14) 環境保護規劃;15) 綜合防災規劃;16) 舊區改建規劃;17) 文物古跡、歷史文化、風景名勝保護規劃;18) 中心鎮鎮區規劃控制要求;19) 近期建設規劃;20) 規劃的實施及政策建議(如遷村并點、工業集中布局等),與相關規劃的協調與銜接;2、近期建設規劃 中心鎮近期建設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圖紙和說明,成果中應明確表達強制性內容。1.1 近期建設規劃文本1) 總則:包括規劃編制依據、規劃期限、規劃范圍;2) 近期建設用地發展方向與發展規模(包括人口規模,用地規模);3) 近期建設土地利用規劃與布局,列出近期用地規劃平衡表;4) 近期重要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實施重點與時序,列出近期市政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表;5) 中心鎮近期道路交通規劃,重要道路和交通設施的選址、選線和建設時序;列出近期主要建設道路和交通設施情況一覽表;6) 中心鎮近期綠地建設、景觀風貌規劃; 文物古跡、風景名勝、歷史地段的保護; 列出近期各類綠地建設規劃一覽表;7) 近期市政工程管線規劃;8) 近期綜合防災規劃的主要內容和措施;9) 近期規劃的實施:包括政策建議,與遠期規劃的協調與銜接;10) 附則:包括文本的法律效力、規劃的解釋權及其他說明。1.2 近期建設規劃的主要圖紙(比例一般為1/50001/20000)1. 土地利用現狀圖;2. 土地利用近期規劃圖;3. 道路交通近期規劃圖;4. 市政公用與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圖;5. 近期工程管線綜合規劃圖 (包括給水、排水、電力、電訊、燃氣規劃等);6. 近期綠地景觀及歷史文物古跡保護規劃圖;7. 近期防災規劃圖;3、詳細規劃3.1 控制性詳細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成果應包括規劃文本、圖則、圖紙和附件,規劃說明和相關研究報告納入附件,成果中應明確表達強制性內容。(1)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的內容要求(一) 總則:制定規劃的依據和原則,主管部門和管理權限; (二) 土地使用和建筑規劃管理通則:1、各種使用性質用地的適建要求;2、建筑間距的規定;3、建筑物后退道路紅線距離的規定;4、相鄰地段的建筑規定;5、容積率獎勵和補償規定;6、市政公用設施、交通設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7、有關名詞解釋;8、其他有關通用的規定。(三) 地塊劃分以及各地塊的使用性質、規劃控制原則、規劃設計要點;(四) 各地塊控制指標一覽表; 控制指標分為規定性和指導性兩類。前者是必須遵照執行的,后者是參照執行的。1、 規定性指標一般為以下各項:(1)用地性質;(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總面積/地塊面積);(3)建筑控制高度;(4)容積率(建筑總面積/地塊面積);(5)綠地率(綠地總面積/地塊面積);(6)交通出入口方位;(7)停車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設施。2、 指導性指標一般為以下各項:(1)人口容量(人/公頃);(2)建筑形式、體量、風格要求;(3)建筑色彩要求;(4)其他環境要求。(2)規劃圖紙:比例1/10001/2000,包括:1) 位置圖標明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范圍及與相鄰地區的位置關系;比例尺視總體規劃圖紙比例尺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面積而定。2) 用地現狀圖分類標明各類用地范圍,標繪建筑物現狀、人口分布現狀、市政公用設施現狀。比例尺1/10001/2000。3) 土地利用規劃圖標明各類規劃用地的性質、規模和用地范圍及路網布局。比例尺1/10001/2000。4) 地塊劃分編號圖標明地塊劃分界限及編號(與文本中控制指標相一致)。比例尺1/5000。5) 各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圖標明各地塊的面積、用地界限、用地編號、用地性質、規劃保留建筑、公共設施位置;標注主要控制指標;標明道路(包括主、次干路和支路)走向、線型、斷面,主要控制點坐標、標高;停車場和其他交通設施用地界限。比例尺1/10001/2000。6)各項工程管線規劃圖標繪各類工程管線平面位置比例尺1/10002000。(3)規劃說明書內容:1)工作概況;2)總體規劃對該控制性詳細規劃范圍的規定和要求;3)對以往相關規劃的意見和評價;4)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范圍內各項建設條件的現狀分析;5)建設用地控制規劃;6)道路系統規劃;7)綠地系統規劃;8)各專項工程管線規劃;9)規劃實施細則。3.2 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成果包括規劃設計說明書和規劃設計圖紙。(1)說明書內容:1)現狀條件分析;2)規劃原則和總體構想;3)規劃總平面布局;4)道路系統規劃;5)綠地系統規劃;6)各項專業工程規劃及管線綜合;7)豎向規劃。(2)主要技術經濟指標:1)總用地面積;2)總建筑面積;3)住宅建筑總面積,平均層數;4)容積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6)綠地率;7)工程量及投資估算。(3)規劃圖紙:比例為15001/2000,包括:1)規劃地段位置圖標明規劃地段在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圍地區的關系。比例尺:根據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圖紙比例尺而定。2)規劃地段現狀圖標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綠化、工程管線及各類用地建筑的范圍、性質、層數、質量等。比例尺:1/5001/2000。3)規劃總平面圖標明規劃建筑、綠地、道路、廣場、停車場、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圍。4)道路交通規劃圖標明道路的紅線位置、橫斷面、道路交叉點坐標標高、停車場用地界限。5)綠地系統規劃圖標明各類綠地的位置、面積、類別等。6)豎向規劃圖標明道路交叉點、變坡點控制高程,室內外地坪規劃標高。7)工程管網規劃圖(根據需要可按單項工程出圖或出綜合管網圖)標明各類市政公用設施管線的走向、管徑、主要控制標高,以及有關設施和構筑物位置。8)表達規劃設計意圖的模型或鳥瞰圖。第6章 規劃管理1、規劃編制管理1.1 規劃的編制 中心鎮的規劃在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指導下,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編制中心鎮總體規劃應同時編制第一個與同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年限相一致的近期建設規劃,規模較小的中心鎮(現狀中心鎮建成區面積小于2平方公里、鎮區非農業人口小于6000人)還須同時編制鎮中心區詳細規劃,并與總體規劃一并報批。中心鎮規劃編制必須由具備相應資格的規劃編制單位承擔。規劃編制組織單位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方式開展公眾咨詢,規劃成果應反映公眾意見。1.2 規劃的編制、調整1.2.1總體規劃的修編、調整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編制或修編,必須報請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核定后方可進行。修編報告應總結上版規劃的實施情況,修編的背景、原因,提出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及技術框架。規劃編制成果應報地級以上市政府審批。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局部調整,必須征得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后應報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當涉及到對中心鎮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和總體布局產生重大影響的調整,應報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核定,調整成果必須經鎮人大審查同意后報地級以上市政府審批。1.2.2 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調整中心鎮近期建設規劃應與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同步,每5年應進行編制,規劃編制成果應報地級以上市政府審批。如在規劃期內進行近期建設規劃的調整,必須征得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后應報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部門審批,并報同級政府備案。1.2.3 詳細規劃的編制、調整 中心鎮詳細規劃的編制、調整,應報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規劃成果報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審批。2、規劃審批管理2.1 中心鎮總體規劃的審批(1) 評審規劃綱要。鎮總體規劃綱要編制完成后,由上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專家對規劃綱要進行審查并出具評審意見;鎮政府還應同時公開展示規劃綱要成果,收集整理公眾意見;(2) 鎮政府審核。規劃設計單位根據評審意見和公眾意見完成規劃成果的編制,報鎮政府審核;(3) 鎮人大審查。鎮政府將規劃成果報請鎮人大審查并通過;(4)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審批。鎮人大通過后,由鎮政府報縣(市)政府審查后,報地級以上市政府審批。(5) 公布經審批的規劃。由鎮人民政府選擇適當的方式向公眾予以公布或展示。2.2 近期建設規劃的審批 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成果應經鎮政府審核同意并報鎮人大審查通過后,由鎮政府報縣(市)人民政府審查后,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審批。第一個近期建設規劃應與中心鎮總體規劃一并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審批;審批通過后,由鎮人民政府選擇適當的方式向公眾予以公布。2.3 詳細規劃的審批:(1) 申報規劃成果。詳細規劃方案編制完成后,由規劃編制單位將詳細規劃成果報送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2) 會審規劃成果。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相關管理部門、規劃編制單位、委托編制單位及有關專家進行聯合審查,提出審核意見。(3) 批準詳細規劃。地級以上市村鎮規劃行政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審核意見審查規劃成果,并予以正式批準。(4) 公布經審批的規劃。鎮政府選擇適當的方式向公眾予以公布詳細規劃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接受公眾對規劃實施的監督。3、規劃實施管理3.1 為確保嚴格按規劃進行建設,中心鎮應制訂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其要點應包括:鎮區建設工程“一書兩證”管理制度,村民住宅建設的審批原則、程序,市政設施工程建設管理,規劃實施監督措施等內容。3.2 建設選址規劃管理的要點3.2.1 選擇建設用地地址1) 建設項目的選址應本著節約用地的原則,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盡可能挖掘現有城鎮土地開發潛力。2) 建設項目的選址應與中心鎮總體布局、各專項規劃(如道路交通、文物古跡與歷史風貌區保護、環境保護、綜合防災規劃等)相協調和銜接。3) 建設項目的選址應充分考慮項目的自身情況和特殊要求,合理選擇建設用地,有必要時應征詢環保、消防、鐵路、軍事等其它專業部門的意見。4) 建設項目的選址必須在非農建設區和城鎮建設區規劃控制黃線內確定。3.2.2 按照經批準的詳細規劃核定土地的使用性質1) 應根據已批準實施的中心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質。2) 尚未編制或無批準的詳細規劃可依的中心鎮,可根據總體規劃,充分研究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和周邊基礎設施條件具體核定。3) 對規劃實施無礙的用地性質改變,應先作調整規劃,經批準后執行。3.2.3 初步核定容積率1) 應根據已批準實施的中心鎮控制性詳細規劃規劃核定容積率。2) 尚未編制或無批準的詳細規劃可依的中心鎮,可根據總體規劃,地塊的區位、交通等條件初步核定容積率。3.2.4初步核定土地使用的其他規劃設計要求。原則按已批準實施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或總體規劃核定其它規劃設計條件。3.3 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要點3.3.1 控制土地使用性質和土地使用強度審核設計方案,控制土地使用性質和土地使用強度。3.3.2審核建設用地范圍1) 審查建設用地是否符合“三區六線”的規定;2) 審核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確定用地范圍;3) 按土地使用出讓合同審核通過有償出讓的建設用地范圍;4) 規模較小的單項工程可同時審定建筑設計方案,方便下一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3.3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規劃管理要求 根據城市規劃對建設用地的其他要求和其他專業部門意見,綜合核定其它土地使用規劃管理要求。3.4 建設工程規劃的要點3.4.1建筑物使用性質的控制 根據建筑物使用性質與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則和保障公共利益、相關方面權益的原則,審核建筑平面使用功能,對建筑物使用性質予以控制。3.4.2建筑容積率的控制1) 建筑容積率審核應計算規范,注意區分同一項目的不同性質和不同類型的建筑,單項建筑工程與地區開發建筑工程的不同情況、應計入和不計入容積率的建筑面積范圍;2) 建筑容積率獎勵應堅持公眾利益第一的原則、向公眾開放的原則、可達性原則、和建筑工程同步實施的原則。3.4.3建筑密度的控制 根據城市規劃和建設用地管理情況核定建筑密度。3.4.4建筑高度的控制 建筑高度根據已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或城市設計控制,無規劃可依的地段,建筑高度控制應根據情況綜合考慮文物保護、機場飛行限高,電訊通訊要求,視覺環境因素等。3.4.5建筑間距的控制 按已批準的控制性規劃或地方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控制。3.4.6建筑退讓的控制 根據規劃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審核建筑退讓地界距離、建筑退讓道路紅線距離、建筑退讓鐵路線的距離、建筑退讓高壓電力線的距離、建筑退縮河道藍線距離。3.4.7建設基地綠地率的控制 建設基地綠地率控制除要求滿足城市規劃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外,還應審核各類綠地的比例,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及綠化配置情況。3.4.8基地出入口、停車和交通組織的控制 以不干擾城市交通為原則,審核基地機動車、非機動車出入口方位,以及人流、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交通組織方式和停車泊位的位置和容量。3.4.9建設基地標高控制 建設基地標高必須符合豎向規劃要求,與相鄰地基標高、城市道路標高相協調。3.4.10建筑環境的管理 分析建筑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對建筑高度、體量、造型、立面、色彩等進行審核。3.4.11各類公建用地指標和設施的控制 對于地區開發建設,應對公共服務設施和無障礙設施的配套進行審核,保證開發建設地區的配套設施完善、齊備。3.4.12綜合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應根據建筑物具體情況,征求消防、環保、衛生防疫、交通、園林綠化等其它專業部門的意見。附件:技術規程匯編附件一 建設用地總量控制1.1中心鎮建設用地總量是指村鎮在規劃期內可用于居住、工業生產及商貿等非農建設活動的用地總面積。村鎮建設用地總量應根據現行用地標準,結合我省實際確定,在嚴格控制規模的前提下滿足對村鎮發展需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編制的中心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建設用地總量不得超過上一級總體規劃確定的控制指標。1.2中心鎮建設用地總量,包括兩大部分(以規劃總人口為基準);1)、 規劃期戶籍人口人均建設用地按表6.1.1的規定分為四級,戶籍人口的人均建設用地指標應以現狀建設用地的人均水平為基礎,根據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級別和允許調整幅度確定,并應符合表6.1.2及本條各款的規定。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分級 表6.1.1人均建設用地指標表6.1.2注:允許調整幅度是指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對現狀人均建設用地水平的增減數值。2)、 規劃期外來暫住人口建設用地,按中心鎮戶籍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的70計算。1.3中心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中心鎮總體規劃時,必須明確提出中心鎮建設用地總量控制指標,并作為中心鎮規劃建設的一項硬性管理措施加以貫徹。附件二 用地分區管制體系 編制中心鎮總體規劃時,須在鎮域范圍內進行用地分區管制,劃定三大不同類型的用地,即:不準建設區、非農建設區和控制發展區。建立“六線”規劃控制體系,提出規劃控制要求。1.1 中心鎮用地分區管制1) 不準建設區 不準建設區包括具有特殊生態價值的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地、濕地、山地、農田、重要的防護綠地以及國道、省道兩側劃定的不準建設控制區。 不準建設區應在中心鎮總體規劃圖上明確標出、并在現場設立明確的地界標志線或告示牌。規劃期內不準建設區必須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國家和省的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與服務設施外,嚴禁在區內進行城市建設開發活動。2)非農建設區 非農建設區包括鎮區、工業區、鄉村居民點。中心鎮規劃應根據總量控制要求和用地安排需要,確定中心鎮非農建設區的范圍。非農建設區內可以進行經依法審批的開發建設。非農建設區應在中心鎮總體規劃圖上明確標出,并在中心鎮規劃建設中具體落實其界線座標。3)控制發展區 中心鎮鎮域范圍內除不準建設區和非農建設區以外,規劃期內不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域為控制發展區,一般為中心鎮遠景發展建設備用地。控制發展區應保持現狀土地使用性質,非經原規劃批準部門的同意,不得在控制發展區內進行非農建設項目的開發。 中心鎮非農建設需占用控制發展區用地的,必須同時從非農建設區中劃出同樣數量土地還于控制發展區;國家或省市重點項目需要征用的建設用地,可根據具體情況,優先在中心鎮非農建設區和控制發展區內解決。占用中心鎮不準建設區和控制發展區用地須按照總體規劃修編程序重新報原規劃審批部門批準。1.2“六線”規劃控制體系 為了更加有效地落實中心鎮用地分區管制,方便中心鎮用地規劃管理,在中心鎮用地分區管制的指導下,進一步制定中心鎮“六線”規劃控制體系,提出“六線”規劃控制要求。1) 城鎮建設區規劃控制黃線: 規劃中用于界定城鎮建設用地(包括村鎮建設用地)范圍的控制線稱為黃線,是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與自然界面、確定要保護的生態地區之間的政策性控制線,城市開發建設活動不得越出這個范圍。2)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控制紅線: 規劃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廣場用地和對外交通用地的控制線稱為紅線。紅線導控的核心是控制道路及重要交通設施用地范圍、限定各類道路沿線建(構)筑物的設置條件。3) 生態保護區規劃控制綠線: 規劃中用于界定生態用地等非城鎮建設用地范圍的控制線稱為綠線,廣義上將規劃區范圍內非城鎮建設區統稱為生態區,故綠線也可稱為生態環境控制線。4) 水域岸線規劃控制藍線: 規劃用于劃定較大面積的水域、水系、濕地及其岸線一定范圍陸域地區作為保護區的控制線稱為藍線。5) 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控制黑線: 規劃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范圍的控制線。黑線導控的核心是控制各類市政公用設施、地面輸送管廊的用地范圍,以保證各類設施的正常運行。6) 歷史文物保護規劃控制紫線: 規劃用于界定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及其他重要歷史地段保護范圍的控制線。附件三 主要功能區技術規程1、鎮區1.1 各項主要用地占城市建設用地的比例 中心鎮規劃中的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廣場及綠化用地中公共綠地四類用地占建設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3.1的規定。中心鎮建設用地構成比例表4.3.1 外來暫住人口和通勤人口較多的中心鎮,其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例宜選取規定幅度內的較大值。1.2 建筑規劃布局 建筑間距: 正向間距按不小于南向建筑高度的0.8倍退縮,最小不得小于9米,側向間距低層為4米以上,多層為8米以上,高層為13米以上,低層與多層之間側向間距6米以上,多層與高層之間側向間距9米以上。 建筑密度: 低層區為3540,多層區為2530,高層區為2025。 容積率: 居住用地: 低層區為0.81.0,多層區為1.21.5,高層區為1.83.5。 其它用地根據用地性質和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綠地率: 新區開發不小于30,舊區改建不小于25。1.3 用地布局1.3.1 居住用地規劃要求一、居住用地規劃標準1) 居住用地內各項用地所占比例控制表(%)2) 中心鎮人均居住用地2228.2平方米/人。3) 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標(平方米/人),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4) 居住小區與組團基本規劃控制指標宜參照下表執行。注:容積率和建筑密度為上限指標,綠地率為下限指標。二、居住區道路1) 居住區內道路可分: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和宅間小路四級。(1)居住區道路:紅線寬度不宜小于20米;(2)小區路:紅線寬度712米;(3)組團路:紅線寬度67米;(4)宅間小路:紅線寬度不宜小于2.5米。2) 小區內主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出入口;居住區內主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方向與外圍道路相連接;機動車對外出入口數應控制,其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150米;人行出入口間距不宜超過80米,當建筑物長度超過80米時,應在底層加設人行通道。3) 居住區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相接時,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當居住區內道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相接。4) 進入組團的道路,既應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車、救護車的通行,又應維護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衛。5) 居住區內應設置殘疾人通行的無障礙通道。通行輪椅車的坡道寬度不小于2.5米,縱坡不應大于2.5%。6) 居住區內盡端式道路的長度不宜大于120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健康宣教先鋒活動方案
- 健康消防活動方案
- 健康科普活動方案
- 健康選美比賽活動方案
- 健步走自由行活動方案
- 健身房月活動策劃方案
- 健身活動策劃方案
- 健身營銷活動方案
- 理論力學第十二章 動能定理
- 科技館觀后感(15篇)
- GB/T 7260.503-2020不間斷電源系統(UPS)第5-3部分:直流輸出UPS性能和試驗要求
- GB/T 4721-1992印制電路用覆銅箔層壓板通用規則
- GB/T 22415-2008起重機對試驗載荷的要求
- GB/T 11363-2008釬焊接頭強度試驗方法
- TSG D7003-2022 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規則-長輸管道
- IATF16949數據分析與績效評價程序
- 海氏(hay)職位分析法-介紹、實踐與評價合集課件
- 潔凈區空氣潔凈度級別空氣懸浮粒子的標準規定表
- 人教版五年級下冊期末語文試卷答題卡及答案
- 步進式加熱爐耐材砌筑施工方案
- GB-T12232-2005- 通用閥門 法蘭連接鐵制閘閥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