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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經濟法基礎,仲裁復習,適用范圍:合同糾紛;其他財產;不能 基本原則:自愿、依法公平、獨立、一裁終局 仲裁機構:不按,不隸屬 仲裁協議:有效/無效 仲裁裁決:仲裁庭回避開庭不公開和解調解裁決履行,三、民事訴訟,1、適用范圍 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適用於民事訴訟法的案件具體包括5類: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侵害名譽權糾紛等。 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不能申請仲裁,(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的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的案

2、件,如企業破產案件、勞動合同糾紛等。 勞動爭議不適用于仲裁法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例題1多選】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 A、公民民譽權糾紛案件 B、企業與銀行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送的案件 D、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答案:ABD 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應當適用行政訴訟程序。,2、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 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除適用簡易程

3、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外,一律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二審: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不包括陪審員)組成合議庭。 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2)回避制度 審判、書記、翻譯人員、鑒定、勘驗人 (3)公開審判制度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公開進行。公開審判包括審判過程公開和審判結果公開兩項內容,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4)兩審終審制度 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

4、是終審判決、裁定,對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 如果發現終審判決確有錯誤,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 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題1單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審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 B、合議庭 成員,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C、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式催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

5、,實行一審終審 D、公開審判包括審判過程公開和審判結果公開兩項內容,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答案:A 不包括陪審員,3、地域管轄 (1)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 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 訴訟;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或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例題1單選】A的戶籍所在地在甲市,經常居住地在乙市。2013年2月,A與B在丙市簽訂了買賣

6、合同,合同中未約定糾紛管轄法院,后因B未將貨物如約在乙市交付給A而發生糾紛,A欲起訴B,此時B已因詐騙被監禁于丁市監獄。下列對合同糾紛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2)特殊地域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

7、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第、航空器最先將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法院管轄,【例題1多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享有訴訟

8、管轄權的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據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據出票地法院 答案BC,【例題2 多選】甲公司與乙保險公司發生保險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甲公司在起訴乙公司時,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答案:BC,【例題多選】甲企業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在M地的營銷策略將會進行重大調整,于是到乙企業設在N地的分部竊取到乙企業內部機密文件,隨之采取相應對策,給乙企業在M地的營銷造成重大損失,乙企業經過調查掌握了甲企業的侵權證據,擬向法院提起訴訟,其可以選擇提起訴訟的法

9、院有()。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乙可以選擇向甲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權結果發生地)、N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起訴。,(3)專屬管轄 是指法律強制規定某類案件必須由特定的法院管轄,其他法院無權管轄,當事人也不得協議變更的管轄。專屬管轄的案件主要有三類: 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轄; 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例題3單選】 甲、乙因房屋買賣糾紛欲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該案件享有訴訟管

10、轄權的法院有()。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甲、乙協議的法院 答案C,【例題4單選】甲、乙因某不動產發生糾紛,甲欲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其選擇訴訟管轄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C甲只能向該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D甲可以選擇向乙住所地或該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答案】C 【解析】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4)協議管轄 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或者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 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 (5)共同管轄和選擇管轄 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共同管

11、轄)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4、訴訟時效 (1)概念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即喪失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并不消滅實權主體。時效屆滿后,債務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案例】甲向乙借款100萬元,2008年12月31日到期未換:如果乙在2009年8月1日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人民法院將義無反顧地為其撐腰如果乙于2011年8月1日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對方當事人又提出了訴訟時效抗辯,則人民法院愛莫能助如果甲良心發現主

12、動還款,乙可以心安理得的收下,(2)訴訟時效期間,【案例1】1995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與2014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 【解析】本案屬于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糾紛,訴訟時效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1年。1995年2月8日趙某僅得知傷害事實,不知道加害人,尚不構成“知道或應當知道”訴訟時效暫未起算; 至2014年10月31日趙某得知加害人為錢某時訴訟時效起算,按特別訴訟時效的有關規定,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截止時間點位2015年10月31日 但根據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權利被侵害之日(1995.2.8)起超過2

13、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綜上所述,趙某最晚應該于2015年2月8日起訴,【例題 單選】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對始終不知道自己權利受侵害的當事人,其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 A2年B5年 C20年D30年 【答案】C 【解析】訴訟時效期間,均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案例2單選】甲于2009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A 2010年3月22日 B 2010年3月27日 C 2011年3月22

14、日 D 2011年3月27日 答案 B,【例題 單選】王某租賃張某一套住房,租賃期間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約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張某也未催要。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答案】A 【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期間,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在本題中,租金到期日為2009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張某也未催要(無中斷事由),訴訟時

15、效期間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3)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的一般規定,【案例3】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權利侵害(拒付租金)發生在2010年1月1日,乙公司于當日知道,則其訴訟時效期間為2010年1月1日2011年1月1日 (1)如果2010年9月1日發生不可抗力,10月1日不可抗力消除。 由于不可抗力發生在最后6個月內,9月1日暫停計時,10月1日恢復計時,訴訟時效期間順延1個月 (2)如果2010年3月1日發生不可抗力,4月1日不可抗力消除。 盡管發生了不可抗力,但是由于4月1日不可抗力已經消除,權利人至少還有6個月的時間提起訴訟,并沒有對權利人的訴訟造成影響,不能中止訴訟時效

16、的進行。,【例題4】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則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適用的情形是( )。 A、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不受影響,繼續計算 B、訴訟時效期間暫停計算,待障礙消除后繼續計算 C、已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歸于無效,待障礙消除后重新計算 D、權利人可請求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中止。根據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該予以中止,也就是“暫停”。,5、判決和執行 (1)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否則,第一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 (2)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以及最高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是終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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