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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離崗創業管理辦法總則目的與依據為了響應國家鼓勵創新創業的政策,支持學校教職工開展離崗創業活動,充分發揮學校人才和科技資源優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教學人員、科研人員、管理人員等。基本原則1.自愿申請原則:教職工根據自身意愿和發展需求,自主決定是否申請離崗創業。2.依法依規原則:離崗創業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3.促進發展原則:鼓勵教職工將創新創業與學校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相結合,促進學校和個人的共同發展。離崗創業申請與審批申請條件1.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意愿和能力,有明確的創業項目和創業計劃。2.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學校學科發展方向,具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和科技含量。3.申請離崗創業的教職工應在學校工作滿一定年限(一般為[X]年),且近[X]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申請材料1.《學校教職工離崗創業申請表》,詳細說明創業項目的基本情況、創業計劃、預期成果等。2.創業項目的商業計劃書,包括市場分析、商業模式、財務預算等內容。3.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技術成果鑒定報告等(如有)。審批程序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向所在部門提出離崗創業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2.部門審核:所在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初步意見,并報送學校人事部門。3.學校審批:學校人事部門會同科技、財務等相關部門對申請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審核意見,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或黨委會審批。4.簽訂協議:經學校批準離崗創業的教職工,與學校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離崗創業期限與待遇離崗創業期限離崗創業期限一般不超過[X]年,確因創業需要延長的,可在期滿前[X]個月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可延長[X]年。工資待遇1.離崗創業期間,學校停發工資、津貼等薪酬待遇,但保留其人事關系和編制。2.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職稱評定離崗創業期間,離崗創業人員在職稱評定、崗位晉升等方面與在崗人員同等對待,其創業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定、崗位晉升的重要依據。學術資源使用離崗創業人員可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秩序的前提下,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使用學校的圖書資料、科研設備等學術資源。學校與離崗創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學校的權利1.對離崗創業人員的創業活動進行監督和指導,確保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2.要求離崗創業人員定期匯報創業進展情況,及時了解創業項目的運行狀況。3.在離崗創業期限屆滿后,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和離崗創業人員的表現,決定其是否回校工作。學校的義務1.為離崗創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信息服務,協助其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2.維護離崗創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其在離崗創業期間的人事關系和編制穩定。3.按照協議約定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離崗創業人員的權利1.享有與創業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和收益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業收益分配。2.在離崗創業期間,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學術交流、培訓等活動。3.期滿后,可按照協議約定回校工作,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為其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離崗創業人員的義務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聲譽和利益。2.按照協議約定定期向學校匯報創業進展情況,接受學校的監督和指導。3.離崗創業期間不得從事與學校教學、科研等工作相沖突的活動。4.期滿后,按照協議約定按時回校工作。創業項目管理與支持項目管理1.學校建立離崗創業項目跟蹤管理制度,定期對創業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2.離崗創業人員應每半年向學校提交一次創業項目進展報告,包括項目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計劃等。創業支持1.學校為離崗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咨詢等服務,幫助其提高創新創業能力。2.學校設立創新創業基金,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3.學校積極與政府部門、企業等合作,為離崗創業人員搭建創業平臺,提供創業場地、設備等資源。期滿回校與后續管理期滿回校1.離崗創業期滿前[X]個月,離崗創業人員應向學校提交回校工作申請,并提供創業項目總結報告。2.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和離崗創業人員的表現,為其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后續管理1.回校工作的離崗創業人員,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和管理。2.其在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和成果,可作為職稱評定、崗位晉升、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違約責任1.若離崗創業人員違反《離崗創業協議書》的約定,學校有權解除協議,收回提供的支持和資源,并追究其違約責任。2.若學校違反《離崗創業協議書》的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離崗創業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爭議解決雙方在履行《離崗創業協議書》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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