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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1版新安法培訓考試卷(二)(共50題,合計100分,附答案)一、填空題(10題,每題2分)1)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區等應當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協助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授權依法履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職責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2)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占用、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4)第五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后,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救治有關人員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5)涉及人員死亡的舉報事項,應當由(******)組織核查處理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6)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7)第七十九條:國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并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統一協調指揮;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水平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8)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制定相關行業、領域(******)的辨識標準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9)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風險(******)制度,按照安全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0)第三十四條: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二、判斷題(10題,每題1分)1)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來源:《2020刑法修正案安全生產相關》答案:()2)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來源:《2020刑法修正案安全生產相關》答案:()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信息公示欄等方式向(從業人員)通報。其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4)第二十四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5)第六十二條:(鄉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6)生產經營單位(最好不要)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7)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應當建立并實施服務公開和報告公開制度,(不得)租借資質、掛靠、出具虛假報告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8)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照規定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八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以上施工單位倒賣、出租、出借、掛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施工資質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9)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賣、出租、出借、掛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施工資質,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從業資質)條件的單位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0)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二)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五)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三、單選題(20題,每題2分)1)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A.批準B.上級批準C.領導批準D.依法批準來源:《2020刑法修正案安全生產相關》答案:()2)將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修改為:“強令他人(******),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A.違章冒險作業B.違章作業C.組織作業D.冒險作業來源:《2020刑法修正案安全生產相關》答案:()3)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具體范圍和實施辦法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A.職工工傷保險B.安全生產責任保險C.火災公眾責任保險D.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4)第八條: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應當與(******)等相關規劃相銜接A.國土空間規劃B.主體功能區劃C.生態保護空間D.國土綜合整治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5)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按照安全風險管控要求,進行產業規劃和空間布局,并對位置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聯防聯控A.特殊安全風險B.安全風險C.一般安全風險D.重大安全風險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6)第一百一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并由應急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A.搶救傷者B.組織搶救C.搶救人員D.搶救傷員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7)第四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A.安全生產標準B.安全生產能力C.安全生產條件D.安全生產要求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8)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A.安全生產責任制B.企業安全標準化C.安全質量標準化D.安全生產標準化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9)第五十七條: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A.崗位責任B.崗位安全責任C.崗位職責D.技術安全責任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0)應急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相互配合、齊抓共管、信息共享、資源共用,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A.加強監督B.安全監管C.監督管理D.日常監管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1)第九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暫停或者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格,并處上一年年收入(******)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A.百分之三十B.百分之十二C.百分之二十D.百分之十五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2)第七十八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并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采取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措施,并向社會公示A.信用懲戒B.失信懲戒C.聯合獎懲D.聯合懲戒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3)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并保障其正常使用A.報警設備B.報警按鈕C.報警系統D.報警裝置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4)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四)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五)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六)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七)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八)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A.設備安全B.質量安全C.生產安全D.作業安全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5)第一百一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情節嚴重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一)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一百八十日內三次或者一年內四次受到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二)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三)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導致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四)拒不執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的停產停業整頓決定的A.安全生產條件B.安全生產能力C.安全生產要求D.安全生產標準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6)第一百一十四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A.二十萬B.三十萬C.四十萬D.五十萬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7)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導致重大事故,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提起(******)A.法律監督B.立案監督C.督促起訴D.公益訴訟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8)第九十二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出具失實報告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A.三萬B.六萬C.兩萬D.四萬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9)第九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三)發生(******)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罰款A.嚴重事故B.安全事故C.其他事故D.重大事故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20)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A.保護人民生命安全B.保護企業安全C.保護安全D.保護人民安全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四、多選題(10題,每題3分)1)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三)組織開展(******)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A.危險源辨識B.應急救援演練C.安全事故隱患D.重大事故隱患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2)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全國統一的生產安全事故(******),國務院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民航等有關部門和(******)建立健全相關行業、領域、地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通過推行網上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監管和監測預警,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A.應急救援信息系統B.救援信息系統C.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3)第八十六條: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科學嚴謹、(******)、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評估應急處置工作,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建議。事故調查報告應當依法及時向(******)。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A.內部公布B.公眾公布C.依法依規D.社會公布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4)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A.安全生產常識B.應急處理方法C.安全生產知識D.應急處理措施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5)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租借資質、掛靠、出具虛假報告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A.五萬B.刑事責任C.民事責任D.行政責任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6)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區等應當明確負責安全生產(******)的有關工作機構及其職責,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力量建設,按照職責對本行政區域或者管理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授權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A.監督管理B.加強監督C.安全生產措施D.安全生產狀況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7)第七十二條: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職責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結果的(******)、(******)負責。資質條件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A.資質條件B.合法性C.相關條件D.真實性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8)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A.落實安全生產責任B.管行業必須管安全C.安全生產責任體系D.管業務必須管安全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9)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提出賠償要求A.刑事法律B.行政法律C.民事法律D.有權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10)第一百零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對(******)未登記建檔,未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告知應急措施的;(三)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的;(四)未建立安全風險(******)或者未按照安全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管控措施的;(五)未建立事故(******)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按照規定報告的。”A.重大危險源B.現場安全管理C.分級管控制度D.隱患排查治理來源:《安全生產法2021版修改部分》答案:()答案:填空1.應急救援預案2.疏散通道3.重大危險源4.生產安全事故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6.第一責任人7.專業化8.重大危險源9.分級管控10.安全設施判斷1.對2.對3.對4.對5.錯6.錯7.對8.錯9.錯10.錯單選1.D2.A3.B4.A5.D6.B7.C8.D9.B10.C11.C12.D13.D14.C15.A16.B17.D18.A19.D20.A多選ABC2.AC3.CD4.CD5.AB6.AD7.ABD8.BD9.CD10.ABCD1.什么是安全?答:安全是指沒有受到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人類的整體與生存環境資源的和諧相處,互相不傷害,不存在危險、危害的隱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人類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狀態。

2.什么叫事故?答:事故是指人們在有目的地進行生產勞動中突然發生意外事件,迫使生產暫時停止或人員受到傷害。事故是生產實踐異常的突變。

3.什么是勞動保護?答:勞動保護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依靠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采取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條件和行為,防止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其內容包括: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女工保護、未成年工保護、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

4.什么叫把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5.什么叫四不傷害原則?答: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6.什么叫四不放過原則?答:對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事故傷害程度分為:輕傷、重傷、死亡。8.什么叫輕傷?答: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指受傷職工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但夠不上重傷者。9.什么叫重傷?答: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規范、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重傷失能損失超過105個工日。10.什么叫責任事故?答:是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11.什么叫非責任事故?答: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12.什么叫破壞事故?答:是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13.企業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致傷亡,能否按工傷事故處理?答:過程中因病導致傷亡,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和勞動部門的調查,確認系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14.我國目前的安全管理體制是什么?(微信訂閱:每日安全生產)答:企業全面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

15.發生工傷事故的應急原則是?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迅速報告有關部門。

16.各類安全生產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17.安全檢查是發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環節。

18.不安全狀態是指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不安全行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為錯誤。

19.企業安全生產教育的任務是什么?是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的安全素質,提高廣大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感,提高廣大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增強對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技術知識水平、熟練掌握安全技術要求處理事故的能力。

20.班組安全教育的內容是什么?1、了解崗位的任務和作用、生產特點、生產設備、安全裝置。2、了解崗位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3、了解崗位個防護用品、用具、工具的具體使用方法。4、了解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和教訓。

21.什么叫保護接地、接零?答:保護接地是為了防止因絕緣損壞而遭受觸電的危險,把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呈現危險的對地電壓的金屬部分同大地緊密地連接起來,稱為保護性接地。接零是將帶電部分相絕緣的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外殼或構架與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零線相連接。

22.臨時電線的架設要求?答:1、離地高度,室內不小于2.5米,室外不小于3米,跨越公路不小于5米。2、電線的絕緣必須良好。3、電線不得接觸易燃易爆高溫潮濕的管道、設備。4、電線留頭要用絕緣膠布包扎好或臨時配電插座盤。

23.什么叫閃點?什么叫燃點?答:凡是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的蒸氣,遇到明火能引起閃燃現象,這時的溫度值就叫閃點。物質在開始著火時的溫度叫燃點。

24.電氣線路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1)線間短路;(2)保險器安裝不合適;(3)過負荷;(4)接點或連接處接觸不良電阻過大,導線發熱。

25.機械傷人的原因有哪些?答:1、機械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2、使用過程中防護不周,無防護設施;3、安全操作規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夠。

26.施工現場電氣發生火情時,應先切斷電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得用水和泡沫滅火器進行。

27.火災分為A、B、C、D四類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2.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3.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指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6月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9.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30.對于工傷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傷員,在5分鐘內搶救成功率極高。

31.建筑物起火的5~7分鐘內是滅火的最好時機,超過這個時間,就要設法逃離火災現場。

32.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3.人體允許通過的安全電流,男性為9毫安,女性為6毫安。電流為50毫安時,將危及人的生命,稱為致死電流。

34.全國消防宣傳日是11月9日。

35.安全色分類及其含義:紅色:禁止標志藍色:指令標志黃色:警戒標志綠色:提示標志。

36.在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地面時,導線斷落點20米內,禁止人員進入。

37.三線電纜中的紅線代表火線。

38.勞動安全衛生標志”以代表勞動安全衛生的綠十字為中心,周圍用變性的齒輪和橄欖枝葉構成一個圖案,左側的齒輪象征勞動、長城和中國,右側的橄欖葉象征著和平、美滿和幸福。

39.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竭力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

40.使用滅火器撲救火災時要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4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叫高處作業。

42.施工現場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自上而下拆除。

43.乙炔瓶的儲藏倉庫,應該避免陽光直射,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5米。

44.火災蔓延的途徑有熱傳導、熱輻射、熱對流。

45.對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應給予警告、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處罰。

46.安全生產的范圍包括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47.安全生產管理的“四全”原則有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

48.安全帶使用2年后,應檢查一次。

49.在高空作業時,工具必須放在手提工具箱或工具袋里。

50.國家規定一頂安全帽的重量不應超過400克。

51.安全帽上如標有“D"標記,是表示具有絕緣性能的安全帽。

52.安全帶的正確掛扣應該是高掛低用。

53.凡有兩層(含兩層)以上作業人員,同時在同一垂直體內作業,這樣容易發生物體打擊的作業,稱為交叉作業。

54.施工現場“三寶”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55.安全電壓值:42,36,24,12,6伏。

56.安全電壓的供電電源:由特定電源供電,包括獨立電源和安全隔離變壓器(由安裝在同一鐵芯上的兩個相對獨立的線圈構成)。自耦變壓器、分壓器和半導體裝置等不能作為電壓的供電電源。

57.安全電壓回路必須具備的條件:

Ⅰ、供電電源輸入輸出必須實行電路上的隔離;Ⅱ、工作在安全電壓下的電路,必須與其它電氣系統無任何電氣上的聯系(不允許接地,但安全隔離變壓器的鐵芯應該接地);Ⅲ、采用24V以上的安全電壓時,必須采取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不允許有裸露的帶電體;Ⅳ、線路符合下列條件:部件和導線的電壓等級至少為250V,安全電壓用的插頭,就不能插入較高電壓的插座。

58.觸電現場挽救要點:迅速脫離電源;準確實行救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就地進行搶救;救治要堅持到底。

59.什么叫壓力容器的工作壓力、最高工作壓力、設計壓力?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何?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和設計溫度分別指的是什么?(微信訂閱:每日安全生產)答:工作壓力(也稱操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藝操作時容器頂部的壓力。最高工作壓力是指在正常工藝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壓力超過此值時,容器上的安全裝置就要動作。最高工作壓力的確定與工作介質有關設計壓力是指在相應設計溫度下用以確定容器的計算壁厚及其元件尺寸的壓力。《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規定,容器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壓力。裝有安全泄放裝置的壓力容器,其設計壓力不得低于安全泄放裝置的開啟壓力或爆破壓力。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是指容器內部工作介質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的溫度,即介質溫度。設計溫度是指容器在正常操作過程中,在相應的設計壓力下,殼壁或元件金屬可能達到的最高或最低溫度。當殼壁或元件金屬的溫度低于一20℃時,按最低溫度確定設計溫度,除此以外,設計溫度一律按最高溫度選取。壓力容器的工作溫度是指介質溫度,而設計溫度是指殼體的設計溫度。

60.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滅火器(瓶)的必須報廢: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0年;手提式1211滅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0年;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推車式1211滅火器—10年;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61.化工壓力容器的分類:壓力容器按用途分為反應容器、傳熱容器、分離容器和儲運容器。

62.什么叫壓力容器: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

6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1、保溫、防腐、設備銘牌是否完好。2、容器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鼓包等現象。3、容器的所有裂紋、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4、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5、基礎有無下沉、傾斜。堅固的螺絲是否齊全、完好。6、有無震動、摩擦。7、運行中操作壓力、溫度、組分參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8、運行日志、檢修記錄是否齊全、正確。

64.化工常見物質的毒性作用:氯氣(Cl2):黃綠色氣體,易溶于水、堿溶液、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與一氧化碳作用可生成毒性更大的光氣。氯溶于水生成鹽酸和次氯酸,產生局部刺激。主要損害上呼吸道和支氣管的黏膜,引起支氣管痙攣、支氣管炎和支氣管周圍炎,嚴重時引起肺水腫。吸入高濃度氯后,引起迷走神經反射性心跳停止,呈“電擊樣”死亡。

65.二氧化硫(SO2):無色氣體,密度為空氣的2.3倍。加壓可液化,液體相對密度1.434,沸點-10℃。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吸入呼吸道后,在黏膜濕潤表面上生成亞硫酸和硫酸,產生強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喉水腫、肺水腫、聲帶痙攣而窒息。

66.一氧化碳(CO):無色、無嗅、無刺激性氣體。密度為空氣的0.968倍,不溶于水,但可溶于氨水、乙醇、苯和醋酸。燃燒時火焰呈藍色。一氧化碳被吸入后,經肺泡進入血液循環。一氧化碳與血紅蛋白生成碳氧血紅蛋白。碳氧血紅蛋白無攜氧能力,又不易解離,造成全身各組織缺氧。

67.氰化氫(HCN):無色、具有苦杏仁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0.94倍,熔點-13.4℃,沸點26℃。溶于水、乙醇和乙醚。溶于水生成為易揮發的氫氰酸。氰化氫與體內氧化型細胞色素氧化酶的三價鐵離子有很強的親和力,與之牢固結合后,酶失去活性,阻礙生物氧化過程,使組織細胞不能利用氧,造成內窒息。

68.硫化氫(H2S):無色、具有臭雞蛋氣味的氣體,密度為空氣的1.19倍,沸點-61.8℃。溶于水、乙醇、甘油、石油溶劑。

69.滅火的基本方法:一、冷卻滅火法: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的物體上,以降低燃燒的溫度于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物質上,使其不因火焰熱輻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點。冷卻滅火法是滅火的一種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滅火劑冷卻降溫滅火。滅火劑在滅火過過程中不參與燃燒過程中的化學反應。這種方法屬于物理滅火方法二、隔離滅火法:將周圍未燃燒的可燃物質移開或與正在燃燒的物質隔離,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燃燒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具體方法有:1、將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品搬走;2、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的閥門,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3、設法阻攔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4、拆除與火源毗連的易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三、窒息滅火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用不燃燒氣體等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具體方法是:1、用沙土、水泥、濕麻袋、濕棉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燃燒物;2、噴灑霧狀水、干粉、泡沫等滅火劑覆蓋燃燒物;3、用水蒸氣或氮氣、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發生火災的容器、設備;4、密閉起火建筑、設備和孔洞;5、將不燃氣體或不燃液體(如二氧化碳、氮氣、四氯化碳等)噴灑到燃燒物區域內或燃燒物上。

70.名詞解釋1、違章操作:是指勞動生產過程中違反國家頒發的各種法規性文件和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機關指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決定等。2、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3、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5、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71.勞動衛生的中心任務是,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危害。

72.從宏觀講,根據統計,事故發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73.安全檢查的類型有:日常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和節假日后安全檢查、不定期安全檢查。

74.周恩來同志于l957年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號。

75.特種作業及人員范圍包括:(微信訂閱:每日安全生產)(1)電作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洗工。(6)鍋爐作業(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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