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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8——PAGE7—巫溪縣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二О二二年五月目錄TOC\o"1-1"\h\u前言 61.巫溪縣“十三五”民政事業發展現狀 62.巫溪縣民政事業發展面臨機遇和挑戰 153.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及目標任務 194.“十四五”民政事業主要任務 235.“十四五”民政事業改革主要內容 526.“十四五”期間民政事業重點建設工程規劃 607.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62前言為進一步推進和加強巫溪縣民政服務能力建設,鞏固民政工作基礎,更好地發揮民政服務在保障基本民生和完善社會治理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根據《重慶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巫溪縣民政事業發展現狀,特制定巫溪縣民政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1.巫溪縣“十三五”民政事業發展現狀“十三五”期間,巫溪民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導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抓改革、促創新、補短板、惠民生,全縣民政事業呈現良好局面,有利于改革發展穩定大局。1.1基本民生保障不斷完善1.1.1.城鄉低保實現應保盡保貫徹執行《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規范》,履行脫貧攻堅部門職責。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確保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動態精準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兜底保障范圍,做到了“應保盡?!?。全力做好全縣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十三五”末(2020年),對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918戶2633人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建立了臺賬,將符合條件的未脫貧戶446人及時納入低保進行兜底保障。動態跟蹤監測建卡貧困戶收入狀況,對有返貧風險的467戶1568人、有致貧風險的503戶1524人建立了臺賬,將符合條件的返貧風險戶209人、致貧風險戶270人納入低保兜底保障,杜絕了因收入不足而導致返貧致貧,為全縣脫貧攻堅任務的順利完成,作出了積極貢獻,受到了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的肯定和表彰?!笆濉逼陂g,全縣共有城鄉低保20932人(城市低保2762人、農村低保18170人),其中兜底保障10478人。堅持常態化跟蹤核查,全面實行動態監管,進退有序,嚴格執行“漸退期”政策,共對243人的低保實施了漸退制度。經脫貧攻堅普查、考核驗收、三方評估等多次核查,未發現漏保、錯保等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的通知》(渝民發〔2020〕179號)精神,將全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496元(2020年標準)?!笆濉逼陂g全縣累計發放低保金1.89億元。1.1.2.臨時救助實現應助盡助將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建卡貧困戶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適當提高救助額度,全面落實“分級審批”“先行救援”規定,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2020年5月,重新制定出臺了《巫溪縣臨時救助實施辦法》,新的實施辦法中新增了救助對象分類,新增了分類救助標準,新增了特殊情況救助辦法。在認真做好低保救助的同時,密切關注因病、因殘、因學等因素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救急困、解急難的作用,通過臨時救助幫助群眾解決好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h民政局、縣財政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臨時救助資金申請、使用、監督等措施,確保困難群眾“救急難”真正落實落地?!笆濉币詠砉矊嵤┡R時救助2634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7251萬元。1.1.3.特困人員實現集中供養強化民政兜底保障,助力脫貧攻堅,確保特困人員達到“兩不愁、三保障”目標,逐步改善和提高特困人員居住和生活水平,不斷完善基礎設施,提高集中供養能力,按規定將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員進行集中供養,同時積極動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進入敬老院集中供養,提高生活質量。全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全部簽訂了照料護理協議,并對協議照料人員進行了專門培訓,切實加強監督檢查,規范供養行為,持續提高了特困供養質量?!笆濉逼陂g全縣保障特困人員共計20397人次,發放特困供養資金1.66億元。1.1.4.疫情災情實現兜底保障自疫情發生以來認真執行市上和縣上的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救助因疫致困群眾,縣民政局下發了《關于做好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強化低保兜底和臨時救助工作打好脫貧攻堅戰的通知》,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認真做好因確診、隔離、無法正常生產、無法按時務工等疫情因素和因災情影響導致收入下降的困難群眾幫扶救助工作,采取低保、臨時救助等措施給予救助,防止因疫致貧、因疫返貧,切實解決好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其中:我縣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的特困人員患者1名,自入院治療開始至治愈出院,按照2倍低保標準進行救助,發放臨時救助金1760元,確診為新冠肺炎的貧困戶患者1名,發放臨時救助金880元。1.1.5.殘疾人救助實現精準照護嚴格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核實全縣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人數3771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人數5165人;上調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至每人每月70元,上調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至每人每月80元。啟用全國“跨省通辦”和重慶“渝快辦”殘疾人兩項補貼申領辦理工作。積極推進實施“??倒こ獭?,對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排查篩選和協助康復治療。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試點工作和貧困重度殘疾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笆濉逼陂g,共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2477萬元。1.2.基層社會治理不斷創新1.2.1.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我縣于2016年開展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選舉工作依法進行,程序公開透明,選舉一次性成功,為城鄉社區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為基層治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保障。1.2.2.城鄉社區治理結合我縣實際,規范村(居)務公開欄公示內容綱要和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財務公開、服務公開的具體內容,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權,強化民主決策和村(居)務管理監督機制。落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積極探索“三事分流”“三社聯動”“三治融合”為路徑的城鄉社區治理實踐取得積極成效。1.2.3.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以新建、改造、購房、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實現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笆濉逼陂g,全縣共有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330個,建筑面積194407平方米。1.2.4.易地扶貧搬遷幫助搬遷群眾融入新社區,推動安置社區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引導搬遷群眾轉變觀念,適應新的生產、生活方式。做好戶口遷移工作,按照“愿轉盡轉”原則,尊重易地扶貧搬遷戶意愿,強化戶政管理服務,2016年至今,共遷移3005戶,9298人。1.2.5.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切實關心關愛城鄉社區工作者及鄉村醫生,在疫情防控期間為其提供全方位保障,落實全縣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及鄉村醫生工作補助,共計補助2226人、408.72萬元。1.2.6.社會組織管理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黨建引領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隨著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組織迅速發展,全縣現在冊登記社會組織272個。各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全縣的社會服務工作,基層群眾參與社會服務管理的組織化程度不斷深化,為區域經濟、社會和人文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在社會和諧穩定和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1.2.7.社會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積極發揮社工組織在推動社會工作事業發展、創新社會治理、加強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推動社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特色化”發展。合理制定“社會工作三級服務體系”五年建設目標,通過成立縣級社工指導中心、鎮(街)社工站、村(社)社工室等措施,明確工作目標和實施計劃,在全縣城鄉實現社工服務覆蓋的目標。加強對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的政策支持和規范引導,不斷改善全縣專業社工人才“空白”的現實狀況,提供繼續教育支持,聯合市內高校開展社會工作教育對口扶持項目,提供政策激勵支持,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國職稱考試。培育本土社工力量。成立社會工作孵化培育基地,為萌芽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社會工作機構提供辦公場地、辦公設備、孵化培育、能力建設、評估督導等服務,目前全縣注冊社工機構數量達到4家,社工機構數量同比增長3倍。加強監督管理,對目前正在實施的3個社工項目實行月報告制度,聘請市內高校跟蹤督導項目開展,強化跟蹤督查,確保項目實效。堅持社會工作的專業屬性,推動社會工作專業方法在基層和民政系統的普及與運用,成功實現社會服務與“養老”“兒童”“鄉村振興”“扶貧濟困”等領域的有效銜接。1.2.8.慈善事業邁上新臺階依法發展慈善,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在慈善事業方面,工作專心專業,聚愛有力有為,慈善事業邁上新臺階。規范慈善組織建設,全面完成縣慈善會年檢和財務報告審計工作,并按照相關要求在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以及人員和機構的變動情況等全面公開公示,全面完成2020年“99公益日”募集公益金使用情況披露,主動廣泛接受監督。積極籌備縣慈善會換屆選舉工作。慈善救助持續深化,認真實施慈善再救助行動,開展“情暖萬家”“助浴快車”等活動,救助大病低收入家庭、失能和半失能等人群,助力“脫貧攻堅”。加強渠道建設,激發彩市活力。到“十三五”底,銷售站點達到44個,2020年度銷售福利彩票增長率全市第一。1.3.基本社會服務穩步提升1.3.1.婚姻登記實現數據共享共辦理各類婚姻登記共計42204對,實現婚姻登記服務零投訴。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婚姻登記歷史檔案的整理、數據導入共計101778條,完成婚姻檔案數字化掃描89154頁,為婚姻登記服務實行“跨省”和“全市”通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倡導移風易俗宣傳,開展各類宣傳活動計20余次,發放宣傳單共計60000余份。婚姻登記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得到大力提升,新婚姻登記大廳的投入使用和各項設施的配備,使我縣婚姻登記服務水平向前邁進一大步,結束了我縣婚姻登記無頒證服務的歷史。持續推進婚姻登記大數據推送,實現多部門間婚姻登記數據共享。1.3.2.兒童福利實現有序發展全覆蓋建立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未保救助工作網絡,落實32名兒童督導員、376名兒童主任;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信息庫,全面、清晰地掌握全縣農村留守、困境兒童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狀況及家庭組成、經濟狀況、關愛服務需求等基本信息;對孤兒等五類困境未成年人,分類施策,精準保護,牢牢兜住其基本生活保障底線,聚焦“衣食住行學醫”,按月定期對158名特困兒童、57名孤兒、31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救助資金,實施“福彩助學圓夢”項目,按學年對21名困境兒童發放8000—10000元的助學資金,依法申請對2名失責父母剝奪監護權,對3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辦理送養、收養;在全縣32個鄉鎮(街道)、320個村(社區),全覆蓋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政策宣講進村(居)”活動。聯合社會組織持續開展“孤兒遍訪”“關愛留守兒童”“手足傷殘兒童體檢活動”“托起大山希望”“愛暖童心·新年新禮物”“童心向黨、快樂成長”“有愛就是年”等活動共計50余場,服務各類困境未成年人2000人次。1.3.3.養老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嚴格執行《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重慶市養老機構管見》《重慶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實施方案》《重慶市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實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老年人照顧服務計劃等一批重點民生實事。開展各種老年文體活動,參與人數達5萬余人次。開設老年大學專業班12個,招收學員1341人次。完成登記養老機構共計45個,包括民辦養老院15個,公辦養(敬)老院30個,床位總計1889張。政府運營床位降低到50%以下,護理型床位占比超過30%?!笆濉币詠韺θh敬老院提檔升級,共建成社區養老服務站37個,街道養老服務中心2個。積極實施公辦敬老院改革,動員符合條件的低保戶、建卡貧困戶、殘疾人等貧困人員積極入住,提高床位利用率。全面開放養老市場,通過政策杠桿撬動民間資本,醫養老年公寓、樂幫養老院等一批優質養老機構建成并投入運營。巫溪縣第一特困供養服務中心即將正式開工建設,持續擴大養老服務供給能力。1.3.4.殯葬改革管理持續發展大力推進殯葬改革,規范管理殯葬領域。開展關于《殯葬管理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執法檢查工作,加強殯葬領域大墓、豪華墓等突出問題專項摸排整治。按照“十三五”規劃要求,加快完善殯葬設施建設。啟動巫溪縣馬鎮壩殯儀館的建設,推進實施楊家寨陵園及火化殯儀館工程項目。認真落實殯葬惠民政策。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喪葬服務費,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尤其是困難群眾的基本喪葬需求。1.3.5.行政區劃和地名規范化管理加強行政區劃管理,穩妥開展行政區劃調整,實施了中崗鄉改紅池壩鎮區劃調整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開展了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轉化工作;持續開展了不規范地名清理整治,建立縣級歷史地名保護名錄,完成年度省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任務和縣級聯合檢查工作,積極開展平安邊界創建試點,開展鄉鎮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工作。2.巫溪縣民政事業發展面臨機遇和挑戰2.1.發展機遇2.1.1.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民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批示指示,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對民政工作的決策部署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刻指明了民政工作的政治屬性,闡明了新時代民政工作的重點和著力點,精準概括了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對民政工作作出了精準定位,對社會救助、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基層社會治理等作出了新部署,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1.2.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拓展了廣闊空間黨中央作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等重大決策,“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西部大開發等重大戰略深入實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加快推進,使重慶戰略地位凸顯、戰略空間拓展、戰略潛能釋放,養老服務、公益慈善等民政工作發展前景日益廣闊,為民政事業“引進來”“走出去”提供了重要平臺,拓展了民政事業的發展空間。2.1.3.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民政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被賦予事關我市發展全局和百姓福祉的重要意義。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等事項被列為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議程,民政工作的戰略地位空前提高,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2.1.4.深入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民政合作重點任務落實落地深化養老服務共建共享,支持以市場化方式穩妥設立養老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支持民營養老機構品牌化、連鎖化發展,豐富養老服務業態,逐步實現養老服務政策銜接、標準共享、監管協同。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幫扶力度,提高兒童關愛服務水平。深化社會救助協同發展,完善跨區域救助對象經濟狀況核對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跨區域戶籍人口社會救助,做好跨區域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引導社會組織合作發展,支持聯合舉辦論壇、科研、展覽、推介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等開展交流合作。深化殯葬服務共享,推動遺體跨區域接運、火化、寄存以及落實惠民殯葬政策補助、信息共享等服務。2.2.面臨挑戰2.2.1.觀念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各項部署的深入推進,民政部門在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重要作用日益凸顯,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管理覆蓋領域、職能履行方式、服務規范標準等,均發生了重大變化,職能范圍不斷拓展,任務越來越重,要求越來越高。對此,“十四五”期間,全體民政干部,要正確認識當前民政工作發生的重大變化,努力跳出傳統民政工作的思維定勢,切實轉變觀念,振奮精神,正視挑戰,進一步強化機遇意識,深入研究探索民政事業的改革方向,工作規律和改進舉措,堅定不移地推動民政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2.2.2.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雖然已經初步形成了民政事業城鄉統籌發展機制,但民政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建設現有水平,與新形勢下全面依法履行民政職能的實際要求相比,多數協調機制規范化建設水平較低。在改善民生領域,多數制度基本處在初創階段,覆蓋面有限,服務標準的規范化、科學性不高,與民政服務對象乃至廣大城鄉居民的實際服務需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在社會管理領域,如何圍繞建設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作、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體制新格局,實現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權益保障與多層次需求的銜接,實現提高社會自治能力與公民有序參與公共事務的協調,充分發揮民政工作鑄造社會平衡穩定機制作用,在整體制度架構上尚未成熟。2.2.3.服務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深入推進,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公共服務需求與日俱增。當前最為顯著的問題是,進入老齡化社會,面臨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的雙重壓力,養老服務需求與服務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除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專業服務隊伍培育滯后等客觀因素外,更重要的是沒有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大局出發,沒有從滿足城鄉居民實際需求的根本出發,切實轉變原來“兜底”型保障的管理方式,主動向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靠攏,這不僅表現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整體制度體系建設方面,也體現在養老服務、婚姻登記、殯葬殯儀等具體項目服務上。3.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及目標任務 3.1.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緊扣標準型、法治型、服務型、智慧型、創新型“五型民政”建設,高質量開啟民政事業現代化新征程,為持續增進民生福祉、創造高品質生活、強化基層社會治理作出更大的貢獻。3.2.基本原則3.2.1.以民為本,保障兜底從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立足基本縣情,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優先保障民政領域困難群體、特殊群體等基本民生,逐步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標準。3.2.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注重民政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政府主辦與購買服務相結合,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參與公共服務,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健全基層公共民政服務平臺和網絡,堅持屬地管理,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循序漸進。3.2.3.統籌城鄉,強化基層把更多的財力、物力投向基層,加快城鄉民政服務制度一體化建設,加大民政公共資源向農村、貧困地區和社會弱勢群體傾斜力度,實現民政服務制度逐步向“普惠性”轉變。3.2.4.改革創新,提高效率完善財政保障、管理運行和監督問責機制,用社會化、市場化的方式來推進民政事業發展,用園區化、園林化的規格來整合布局民政項目,用多元化、產業化的途徑來加快民政服務設施建設,用智能化、網絡化的手段來提升民政管理服務效率,用專業化、知識化的隊伍來推進民政工作改革創新。3.3.規劃依據(1)《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2)《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3)《第十四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4)《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民政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19〕22號)(5)《中國制度十五講》(6)《重慶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實施方案》(7)《行政區劃管理條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8)《重慶市地名管理條例》2011年11月25日,第三次修正(9)《重慶市地名專名和通名使用規范》(10)《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1)《關于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實施意見》(12)《市委第二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渝安監黨組〔2014〕21號)(13)《關于進一步加強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的指導意見》(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15)《重慶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3.4.主要目標按照“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工作思路,從最困難的群體入手,從最突出的問題著眼,從最具體的工作抓起,加快構建與國家中心城市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相呼應、與新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現代民政事業發展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顯增強;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群眾參與充滿活力;基本社會服務體系更加優化,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全縣民政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3.4.1.基本民生保障體系建設獲得新進展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決兜牢基本民生底線,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做到應保盡保,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社會救助標準穩步提高,救助對象動態調整,社會救助能力顯著提升。堅持未成年人優先發展,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機制深入實施。切實保障殘疾人等群體發展權利和機會,殘疾人關愛服務達到新水平。彩票和公益金有效管理。到2025年,全面形成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的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民生福祉得到大幅提升,基本民生保障體系更加完善。3.4.2.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實現新突破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鄉社區,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基礎作用以及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協同作用得以充分發揮,慈善事業得到良好發展,區劃界限設置更加合理。到2025年,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加快構建,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現代化,精細化治理能力顯著增強。3.4.3.基本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新成就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綜合保護體系完善落實。婦女兒童發展環境持續改善,關愛服務更有溫度?;樗赘母镞M一步推進,家庭建設不斷加強。殯葬公共服務更加便民利民,地名公共服務更加智慧精準。到2025年,實現全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全覆蓋,基本殯葬服務覆蓋全體城鄉居民,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基本社會服務體系基本建成。3.4.4.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得到新提高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全面落實,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全面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面覆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水平明顯提升,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逐步建成。到2025年,城鄉養老服務水平更加均衡,養老服務機構結構更加合理,全體老年人逐步享有基本公共養老服務。4.“十四五”民政事業主要任務4.1.全面夯實基本民生保障體系堅持人民至上理念,順應人民對高品質生活的期待,適應人的全面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進程,把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公平作為基本民生保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總體思路,以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制度,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4.1.1.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鞏固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精準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持續推動脫貧地區發展。加強兜底保障與就業聯動,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增強其就業意愿和就業穩定性。調整優化城鄉低保政策,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已成年且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或重度患者申請低保,仍按原分戶政策執行)。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以及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度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員。對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全部納入低保范圍。配合完善監測預警和防返貧機制,早預警、早發現、早幫扶,切實保障失能、半失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加強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群眾的臨時救助,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強化鄉鎮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到2025年,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和分散供養失能特困人員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簽訂率均達到100%。提升農村地區民政公共服務水平。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發展,保持農村社會救助政策持續穩定,加大農村社會救助投入,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城鄉救助服務均等化,逐步實現城鄉低保標準并軌。健全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加大對農村地區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保障力度。完善農村地區老年人、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健全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統籌推進農村民政服務設施和村級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推動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持續提升。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向基層放權賦能,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隊伍建設,減輕基層特別是村級組織負擔。引導多元社會力量參與,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服務機構積極參與農村地區民政公共服務工作,共同推進鄉村振興。4.1.2.健全優化社會救助體系構建綜合社會救助格局。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的分層分類的救助體系,實現精準救助、高效救助、溫暖救助、智慧救助。完善低保審核確認辦法,規范低保對象認定程序,提高低保對象認定的科學性、精準性。穩步擴大基本生活救助范圍,積極推行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請低保政策。完善低保漸退制度,對家庭收入發生變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的給予6個月漸退期,將特困救助供養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實現應保盡保,筑牢基本生活救助。強化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加強急難社會救助,持續實施基本生活困難急難型和支出型臨時救助,逐步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探索由急難發生地實施臨時救助,依據困難情況制定臨時救助標準,分類分檔予以救助。探索實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一事一議”審批制度,進一步全面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提升救助實效。做好重大疫情災情等突發公共事件困難群眾急難救助工作,暢通急難社會救助申請和急難情況及時報告、主動發現渠道,建立健全快速響應、個案會商“救急難”工作機制。完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規范社會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嚴格執行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并進行動態調整,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在低保金補差發放的基礎上,探索分檔發放。根據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適時調整分檔照料護理標準。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辦法,推動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共用,形成無縫銜接、精準高效的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機制。逐步建立“主動發現”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志愿者作用,廣泛走訪排查,及時發現困難群眾救助需求,通過鄉鎮(街道)、村(社區)二級聯動,及時給予相應救助,切實保障困難群眾權益。創新社會救助服務方式。加快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社會救助領域的運用,優化社會救助服務,強化核對信息技術支撐,完善社會救助資源庫,促進服務管理轉型升級,推動社會救助服務便捷化、精準化,實現智慧救助。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社會救助,鼓勵和動員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自愿開展慈善救助活動。制定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清單,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社會救助家庭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等服務。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加強社會工作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深化社會救助“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社會救助信息平臺,實現由鄉鎮(街道)經辦機構統一受理評估社會救助申請需求,提出綜合實施社會救助措施的意見,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辦理或轉請縣級相關職能部門辦理。進一步簡化優化救助審批程序,推動社會救助管理服務重心下移,開展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審核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試點。實施基層社會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強化鄉鎮(街道)社會救助責任和相關保障條件,村(社區)設立社會救助協理員,困難群眾較多的村(社區)建立社會救助服務站(點)。合理配置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增加基層社會救助服務有效供給。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持續推進流浪乞討人員源頭治理工作,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員信息庫和返鄉人員信息臺賬,及時通報流浪乞討人員情況,幫助解決返鄉人員生產生活、醫療等困難,減少反復流浪乞討現象。優化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加強救助管理服務設施建設,強化救助管理機構監管。加大救助尋親力度,及時對疑難人員進行DNA采集、人像比對,加強關系尋親和網絡尋親工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聯合開展尋親。開展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教育矯治和困難幫扶工作,繼續保持城市街面基本無流浪未成年人。持續開展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建立安置機制,暢通安置渠道,將經查詢仍無法確定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妥善安置到公辦福利機構,享受當地相關福利政策。加大疑難人員落戶安置力度,建立滯留人員安置機制,到2025年,力爭全縣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落戶安置率達到100%。4.1.3.深入推進兒童福利發展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分類建立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加大困境兒童基本生活、醫療、教育等保障力度。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到2025年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健全完善社會散居孤兒、家庭寄養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監護評估、家庭培訓和監護保護制度,嚴格規范家庭寄養程序,探索實施多種養育模式,切實維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合法權益。建立翔實完備的困境兒童信息臺賬,實現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為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撐。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范圍。加強對生活困難家庭重病、重殘兒童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工作,做到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廣泛開展適合困境兒童特點和需求的關愛、幫扶、維權等服務。建立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良性互動機制,支持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廣大企業和公益慈善力量參與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困境兒童的良好氛圍。到2025年底,困境兒童分類更加科學、保障措施更加精準,因人施策措施更加健全,困境兒童成長環境更為舒適、安全更有保障。4.1.4.提升殘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嚴格執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可探索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至低收入家庭、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等殘疾人困難群體,護理補貼覆蓋至三四級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主動發現、精準發現、動態監管的管理機制,提升補貼精準化管理水平。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積極推進完善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照護服務,健全家庭照顧、社區康復、機構照護協調發展的長期照護體系。積極引導社會和家庭力量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到2025年,力爭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在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同時,可讓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4.1.5.引導福利彩票事業規范發展健全福利彩票運行機制。建立健全行業激勵約束機制、市場調控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促進福利彩票市場協調發展和安全運行。配合推進彩票體制改革,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職能職責,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提高運營管理效率。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備的工作流程和資金安全、運營監管等內控管理體系。擴大公益宣傳,加強信息公開,強化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安全管理機制,規范市場操作程序,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確保發行銷售安全高效。創新推進福利彩票發展。順應新時代人民群眾文化娛樂消費新趨勢,推動傳統銷售網點轉型發展,提高購彩便利性,培育購彩新習慣。鞏固拓展銷售渠道。創新營銷品牌,統籌整合營銷宣傳,探索跨行業和跨票種營銷活動,在游戲介紹、賣點提煉、數據展示等方面更加適應彩民需求,增強游戲趣味性和彩民體驗感。強化公益金使用管理。突出科學性、精準性、時效性,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申報、評審制度,優化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分配,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的傾斜支持。加強對公益金資助項目的分類指導,推動福利彩票公益金切實發揮“扶老、助殘、救孤、濟困”作用。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公開制度和檢查監督制度,實施公益金項目全過程績效管理,強化審計監督和信息公開,確保資金使用管理規范高效。4.2.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基層協商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強化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暢通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參與社會治理途徑,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推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4.2.1.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深化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對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基層全面貫徹落實。完善基層民主選舉制度,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在現有基礎上穩步提高。規范基層民主選舉程序,依法實行基層民主選舉。穩步穩妥推進村(社區)書記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落實村(居)委會候選人選縣級聯審機制。推進基層群眾自治性組織規范化建設,完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制度,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落實村(居)務公開制度,加大村(居)務監督力度。推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加大監督力度,到2025年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實現全覆蓋。拓展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積極推動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健全城鄉社區協商制度,不斷完善協商內容,明確協商事項清單,探索建立鄉鎮(街道)協商與城鄉社區協商的聯動機制,促進協商活動規范有序、務實高效開展。推動基層群眾自治有效形式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到2025年底,城鄉社區全部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規范村級建制調整。嚴格落實規范村級建制調整審批程序,依法有序開展村級建制調整,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強化基層黨組織引領農村社區治理和服務,傳承歷史文化和保留鄉村風貌。4.2.2.提高城鄉社區服務水平聚焦城鄉社區服務機構建設。強化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劃引領,將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計劃,優化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布局。推動社區生活性服務綜合體和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完善社區自助服務設施。到2025年,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90%。擴大城鄉社區服務有效供給。優化城鄉社區服務供給模式,全面推進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機制建設,將資源、服務、管理向社區傾斜,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開展“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豐富城鄉社區服務內容,因地制宜完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志愿互助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實現城鄉社區服務更加精準高效,著力把城鄉社區服務延伸到基層、落實到基層,提升社區發展環境,凝聚社區歸屬感。加強城鄉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系統完善、層次分明、銜接配套、科學適用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探索建立社區服務質量認證機制,試點開展社區服務質量認證??s小城鄉社區服務差距。強化基層黨組織引領農村社區治理和服務,堅持城鄉融合發展,推動社區服務資源向農村、特別是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及生態移民搬遷安置社區等輻射延伸,推進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結合鄉村治理與公共服務,構建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村民群眾等多主體共同參與的服務格局。推進城鄉智慧社區一體化管理服務平臺應用,實現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居民自治、社會服務更加精細化、智能化、社會化,至“十四五”末城鄉智慧社區一體化管理服務平臺覆蓋率達到100%。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社區自治組織成員為骨干,社區社會工作者和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積極改善并提高社區服務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打通社區工作者職業發展體系,建立健全與崗位特點、工作年限、教育程度、專業水平相匹配的社區工作者崗位等級序列。突出人才培養,持續提升社區服務人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建立健全城鄉社區工作者分級培訓制度,支持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等。4.2.3.聚合社會組織力量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以黨的建設為統領,以管好用好為目標,以防范風險為底線,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提高社會組織黨建質量。加大社會組織黨建力度,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與登記、年檢(年報)、評估“三同步”制度,按照應建盡建原則,持續推進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建工作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化。推動建立各級社會組織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社會組織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優化社會組織結構布局。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配合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不斷優化社會組織結構布局。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重點培養符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需要的社會組織。通過加強入口引導、強化監督執法、暢通注銷出口等手段,有效優化社會組織存量、把控社會組織增量、提升社會組織質量,不斷優化社會組織層級分布、區域分布、行業分布。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能力。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提高社會組織依法依章程活動的意識和能力,使社會組織成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法人主體。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和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活動管理、分支機構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把各項事務納入制度化管理軌道。聚焦鄉村振興,發揮社會組織整合各方力量、提供專業服務、動員社會資源等積極作用,更好參與以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為重點的基本民生保障,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承擔社會責任,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深化社會組織領域改革。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總結行業商會脫鉤改革經驗,實施以“查漏項、補短板、促發展”為主題的脫鉤改革“回頭看”,鞏固脫鉤改革成效,確保脫鉤不脫黨建、脫鉤不脫監管、脫鉤不脫支持、脫鉤不脫服務。完善登記管理,嚴格社會組織登記審查,有效提升社會組織登記審核的有效性。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窗口,提升便民服務水平,完善辦事指南,細化注意事項,優化操作程序,健全完善登記服務評價制度。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管理信息平臺,優化社會組織網上審批、年檢等程序。強化社會組織監管執法。對不同行業、領域、層級的社會組織實行分類管理,推動形成黨建工作機構、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依法監管的綜合監管新局面。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第三方等級評估機制,推進社會組織信息公開,鼓勵社會監督。暢通違法舉報渠道,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社會組織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社會組織負責人違法懲戒處罰制度,增加社會組織及其負責人違法成本。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社會組織,健全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調查實施、證據收集、行政執法等制度,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的土壤,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4.2.4.完善現代社會工作制度完善社會工作協同聯動機制。推動建立社會工作多部門參與和多元投入機制,健全社會工作項目監督管理、績效評估等制度。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工作機制,逐步形成縱向銜接、橫向配套、成熟定型的社會工作協同聯動機制。建立社會工作三級服務體系。積極構建縣級—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社會工作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大力推進縣級社會工作指導中心、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和村(社區)社會工作室建設,形成有服務平臺、有服務力量、有服務能力的局面。推進社會工作服務品牌化建設,提升社會工作服務質量。到2025年,全縣建成和完善社會工作三級服務體系,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和村(社區)社會工作服務實現全覆蓋,基本解決基層服務力量薄弱和服務能力不足的問題。積極培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落實分級分類培訓制度,逐步健全學歷教育、專業培訓和知識普及有機結合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社會工作培訓師資、學員交流,邀請社會工作領域專家評審。加強社會工作崗位開發,在從事專業社會服務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城鄉社區設置社會工作崗位,推動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本土化發展。加強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優先發展以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農村留守人員、流動人口、特殊困難人群等為重點服務對象和以精神慰藉、衛生健康、教育輔導、婚姻家庭、矯治幫教等為重點服務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健全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長效機制,發揮財政性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社會工作領域。4.2.5.做強慈善事業品牌強化慈善領域制度建設。建立推進慈善事業發展部門協調機制,完善慈善組織監管、慈善組織信息公開、慈善活動和激勵表彰政策,健全慈善事業發展經費、人才保障機制。到2025年,慈善捐贈接受金額較2020年增長20%。加強慈善組織監管。推動發展樞紐型慈善組織,加強慈善組織動態監管,規范發展互聯網慈善,構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系。落實慈善信用記錄制度,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依法及時查處慈善領域違法行為。利用區塊鏈技術,提升慈善公益項目的公信力和執行效率,構建規范透明的慈善公益生態系統。4.2.6.壯大志愿服務事業不斷擴大志愿服務參與主體。大力支持發展志愿服務組織,廣泛建立志愿服務站點,推動志愿服務信息化、制度化建設。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布局合理、管理規范、服務完善、充滿活力的志愿服務組織體系,形成一批公信力高、帶動力強的志愿服務組織。到2025年,力爭志愿服務參與率提升到30%。鼓勵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務運營管理,促進志愿服務科學發展。不斷擴大志愿服務組織服務范圍,基本覆蓋社會治理各領域、群眾生活各方面。全面完善志愿服務政策制度體系。大力推進志愿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志愿服務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構建志愿組織監督與評估機制,加強志愿服務組織公信力建設,推動公民志愿服務記錄作為優良信用指標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大力推進社區志愿服務,構建養老助殘、社會救助、農村留守人員關愛、兒童關愛和保護等重點領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4.2.7.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和界線管理科學推進行政區劃設置。完善行政區劃調整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征求意見、實地調查等工作制度,規范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制度、申報審批、組織實施程序。有序開展界線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強化行政區域界線,切實維護邊界地區和諧穩定。4.3.全面完善基本社會服務體系及時回應未成年人、逝者親屬、婚姻當事人等群體的現實關切和迫切訴求,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和留守、困境未成年人關愛,優化婚姻登記,推進地名、殯葬等公共服務,合理拓展服務內容,顯著提升服務質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4.3.1.強化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建設健全未成年人保護配套政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貫徹執行《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加強國家兜底監護體制機制建設,健全民政部門長期監護和臨時監護具體措施,完善未成年人保護配套政策,細化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康復治療、就醫助學等政策措施。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的未成年人保護聯動響應機制。到2025年底,全縣范圍內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標準和操作規范更加完善。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機制。健全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未成年人保護三級工作網絡體系,縣設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指定專門人員,村(居)委會全部設立專人專崗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積極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制度,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及時督辦和處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事件,有效回應社會關切,持續提升未成年人保護熱點案件處置群眾滿意率??偨Y發現和有效推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驗,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力度。2025年,上下銜接貫通、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提升未成年人監護能力。按照“家庭盡責、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要求,建立健全指導、支持、幫助和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工作舉措。持續鞏固和強化家庭在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和發展中的主體責任,強化家庭監護主責意識,提升家庭監護能力。建立健全監護評估機制,積極推進家庭監護狀況和監護能力評估。加強監護能力建設,完善長期監護和臨時監護措施,健全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制度措施。推進未成年保護中心優化提質。推動兒童福利機構向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轉型。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4.3.2.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關愛保護持續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監護指導制度,督促指導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鞏固和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指導外出務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強與留守子女親情關愛和日常聯絡溝通。發揮群團組織作用,依托各類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陣地,提供日間照料、課后輔導、自護教育、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加強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動態管理和檔案建設,為農村留守兒童精準化管理、個性化服務提供數據支撐。指導村(居)委會有效履行強制報告、家庭監護監督、預防干預等職責,提升發現報告能力。到2025年,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氛圍明顯形成。深入開展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全面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建立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留守婦女精神關愛和家庭教育支持。提升農村留守婦女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意識,有效發揮農村留守婦女主體作用,引導農村留守婦女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年人等活動。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農村留守婦女就業創業指導,提升農村留守婦女就業創業能力,積極為農村留守婦女創業發展搭建平臺、提供服務,提供更多就業崗位。加大對農村留守婦女法律知識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侵害農村留守婦女合法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治力度,保障農村留守婦女合法權益。4.3.3.提升婚姻登記服務水平持續加強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完善婚姻管理服務標準,持續加強婚姻登記機關規范化建設,打造優質服務窗口。優化服務流程,將頒證儀式常態化引入結婚登記流程,做好“跨省通辦”和“全市通辦”婚姻登記試點工作。推進“互聯網+婚姻服務”,實現婚姻登記工作的數字化、精細化和智慧化。建立健全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糾錯機制和信用機制。深化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宣傳。加強婚前指導、婚姻家庭關系調解和離婚輔導,減少婚姻家庭糾紛。通過公益創投、政策扶持、經費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途徑引導社會組織、基層群眾自治性組織和專業人才,面向社會開展親子教育、防家暴教育、生活減壓和社會支持等預防性專業服務。鼓勵和開展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大力推動“家庭和諧計劃”實施,實現婚姻家庭輔導率達到100%。持續推廣婚姻領域移風易俗。積極推進和宣傳婚俗改革,弘揚新風正氣,講文明,樹新風,崇尚節儉,婚事儉辦,營造良好社會風氣。加強婚姻登記大可婚俗文化建設,打造婚俗文化“長廊”。鼓勵和推廣傳統婚禮、集體婚禮、紀念婚禮,倡導健康文明、簡約適度的婚俗文化。4.3.4.完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深化殯葬改革推進移風易俗,實行殯葬規范化管理。傳統的喪葬習俗必須由黨委政府一把手牽頭,出臺強制性規范文件,組建執法隊伍,解決人員編制、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加強宣傳、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合理設置禁葬區、火化區和集中治喪區,逐步推行火化,改變土葬,才有望逐步達到辦群眾滿意的殯葬事業。完善殯葬設施設備。劃定禁葬區、火化區和集中治喪區。加快馬鎮壩殯儀館和楊家寨陵園建設,合理編制周邊鄉鎮殯葬設施規劃,對現有的殯葬服務場所不斷提檔升級,完善設施。在“清明”“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專人對盼官山公墓周邊環境進行修葺維護,改善群眾祭祀環境。加大政策編制和宣傳力度。“十三五”期間我縣陸續出臺《巫溪縣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巫溪縣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殯葬管理服務倡導文明治喪行為的通知》,在此基礎上加快編制《巫溪縣殯葬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多開展“學習宣傳殯葬法規,倡導文明治喪”活動,大力加強殯葬法規的宣傳,發放殯葬改革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接受殯葬政策咨詢,在巫溪手機報、巫溪門戶網站上發表文明治喪倡議書。加大文明殯葬宣傳覆蓋面,動員鄉鎮、村社力量,以“院壩會”“村村通喇叭”“總管講堂”等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消除群眾重殮厚葬、大操大辦、愚昧低俗、污染浪費等錯誤思想。進一步加強殯葬執法。將殯葬改革工作納入對縣級部門、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發展實績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實化細化考核評價指標范疇,落實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定期開展督查評估,對標整改對單銷號。統籌相關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劃設責任片區,實行包單位、包村、包組“三包”責任制度,分片負責,包干吃盡。殯葬執法涉及公安、環保、林業、規資、市政、工商等各方面,及時請示縣委、縣政府,成立專項治理小組,形成部門合力,保持在規劃控制、政策投入、查違糾違、生態環保等政策執行上的聯動互動。重點整治在城市搭設靈棚、搭臺唱戲,縣城周邊違規建豪華墓、活人墓、路邊墓等行為,逐步形成文明治喪、低碳祭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行惠民殯葬,不斷完善殯葬救助保障制度。根據《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喪葬服務費的通知》(渝民發〔2009〕134號)和《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喪葬服務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民發〔2010〕2號)精神,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保障人民群眾基本喪葬需求,維護社會公平和諧,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我縣出臺《巫溪縣民政局巫溪縣財政局關于免除城鄉困難群眾基本喪葬服務費的通知》(溪民發〔2010〕73號)。下一步對擴大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受益范圍進行調研,對惠民殯葬政策進行提標、增項、擴面,有力保障我縣殯葬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4.3.5.強化地名公共服務建立健全地名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機構協調機制,形成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民政主管、各部門齊抓的地名管理體制。推進地名信息化工程。完善區劃地名政務服務系統,推進地名網上審批,逐步實現地名審批指尖辦、掌上辦。建立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新審批地名網上公告、備案,推動區劃地名與民政其他業務、政府其他部門之間實現數據共享。定期公布標準地名,提供地名數據查詢。探索設置二維碼地名標志,建立完善地名導向系統。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健全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遺產價值評定體系,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地名文化。加強地名文化宣傳,講好巫溪地名文化故事。4.4.大力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大力發展普惠性養老服務,完善社區居家機構養老服務網絡,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積極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推廣使用適老化技術和產品,培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發展銀發經濟。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更好滿足養老服務需求。到2025年,實現全縣養老服務由全覆蓋向高質量轉變,實現人人享有基本公共養老服務。4.4.1.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機制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成立縣級養老服務領導小組,統籌做好兜底性養老服務和普惠性養老服務。全面推行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發展綜合評估機構,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完善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建立健全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到2025年,基本公共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完善兜底性養老服務制度。持續做好城鄉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工作,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集中供養和失能照護能力,推進城鄉特困供養標準一體化。以重殘、失能、留守、空巢、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為重點,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探訪制度、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加強養老服務補貼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銜接,適時調整補貼標準和內容,完善老年人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辦法,提高補貼的精準度,為特困供養、低保、低收入等困難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完善普惠性養老服務制度。深入推進普惠性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加強土地、規劃、融資、財稅、醫養結合、人才等政策工具的綜合應用,為廣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價格適中、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普惠性養老服務。建立老年綜合津貼制度,加強老年綜合津貼與本縣基本養老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障、老年人救助幫困、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政策的銜接,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社會福利水平。實施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合理確定城鄉普惠性養老服務項目,由市場機制結合政府指導價形成普惠養老服務價格。推動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發展。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照護保險試點,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建立健全長期照護項目內涵、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和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等較健全的專業照護服務體系。支持建立商業護理保險與社會長期照護保險相結合機制,滿足多樣化、多層次的長期護理保障需求。4.4.2.完善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網絡健全養老服務網絡??茖W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點規劃,合理布局數量適當、功能完善、服務規范、方便可及的養老服務設施。加快建設養老機構、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和農村互助養老點。推廣“機構帶中心帶站點進家庭”運營模式,在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構建層次清晰、覆蓋全面、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養老服務網絡。到2025年,實現養老服務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全覆蓋。完善居家養老服務支持體系。大力推進失能、獨居、高齡老人居家適老化改造。探索依托有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將專業照護服務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為具備“類機構”照護功能的家庭照護床位,并按養老機構床位納入監管范圍。制訂居家養老服務管理服務指引,研究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登記備案工作,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和扶持清單,推動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制度,支持開展城市居家養老服務可持續運營試點及創新工作。夯實社區養老服務。大力推進新建城區居住(小)區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老年人、殘疾人比例高的老舊小區開展適老化改造。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服務體系,支持社區養老設施配備康復輔助器具并提供專業指導。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用途管理,全域推行助餐、助浴、助醫等“三助”行動,引進或培育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社區養老服務龍頭企業,實現社區養老服務社會化運營全覆蓋。以大數據智能化重塑養老服務業態,創新養老服務模式,建立養老服務線上線下一體化系統,建立養老數據資源開發應用機制。優化養老機構供給結構。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梳理公布養老機構扶持政策,公布養老機構投資指南,進一步落實養老機構稅費減免政策和水電氣優惠政策,完善養老機構建設運營扶持機制,建立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推動民營養老機構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引導社會力量重點面向中低收入群體、適度面向中高收入群體,服務老年人多層次、個性化需求。探索公辦養老機構現代管理和運營方式,支持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出臺《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運營管理,增強公辦養老機構發展內在動力。優化城鄉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底,全縣政府運營床位占比不超過40%,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普惠性床位不低于80%。引導養老機構依托新興技術手段,構建“互聯網+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推動養老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實施標準化管理,開展養老機構服務監測評價,到2025年,養老機構服務基本質量達標率超75%。加快農村養老服務發展。持續推進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機構建設,新增失能照護型床位300張,基本滿足有意愿入住失能特困人員的集中照護需求。推進鄉鎮敬老院和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建設。依托鄉鎮敬老院或利用鄉鎮閑置資源建設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強化拓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功能,為社會老年人提供休閑娛樂、日間照料等養老服務。整合鄉鎮敬老院資源,對鄉鎮敬老院進行提檔升級,確保安全隱患全部清除、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滿足有意愿入住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需求。合理規劃建設村級互助養老點,依托公共資源,合并設置互助養老點,具備休閑娛樂、緊急救援等功能。健全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網絡,依托村級互助養老點,配備1名專兼職養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務隊伍,每個村民小組組建1個互助服務小組。發展以村“兩委”牽頭的基層老年協會和老年社工組織,壯大農村黨員和低齡健康老人組成的志愿服務隊伍,建立農村老年人“結對扶老”制度。4.4.3.發展繁榮養老服務產業做強養老產業主體。支持養老服務全鏈條、多業態發展,實施“養老服務+行業”行動,促進養老服務與文化、旅游、餐飲、體育、家政、教育、養生、健康、金融、地產等行業融合發展,培育養老服務新業態。促進養老企業連鎖化、集團化發展,形成養老示范點。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發揮行業協會推進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推進醫養康養融合發展。支持養辦醫、醫辦養,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合作,深化醫養簽約合作,支持養老機構和協議合作的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通雙向轉介綠色通道,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師、護士到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巡診巡護,確保醫養服務能力達到100%,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康復服務,促進醫養康養深度融合發展。推進“互聯網+養老”產業發展。完善智慧養老平臺,制定養老服務數據資源共享評價體系,推進可開放養老服務數據的社會化、市場化利用,推動養老服務數據資源共享。推行“互聯網+養老”,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手段與養老服務深度融合,創新居家智慧養老服務。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頻事項,推進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及時完善智能運用培訓、開通親友代辦等舉措,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務便利,提升老年人智能化適應能力。培育養老消費市場。推動老年用品進家庭、社區、機構和園區,促進老年用品消費,以消費帶動產品供給和產業發展。逐步推動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正確引導老年人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促進老年消費市場的繁榮與發展。促進老年人多元化、多層次養老服務消費。大力發展養老服務企業,鼓勵連鎖化經營、集團化發展,實施品牌戰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規范、服務標準的企業,扶持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特色化、精細化、新穎化道路,與大企業分工合作,形成養老服務產業集群。支持養老服務產業與健康、養生、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新業態。鼓勵金融、地產、互聯網等企業進入養老服務產業。4.4.4.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體制。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引導養老服務機構立足長期安全運營,落實安全責任,主動防范消除本機構在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方面的安全風險和隱患;實施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定,提升養老機構規范化水平。加強從業人員監管,引導從業人員自覺養成良好品行、掌握專業技能,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關資格,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的行為,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強涉及資金監管,引導養老服務機構以合法合規方式籌集和使用養老服務涉及資金,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申領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設運營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金融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金融產品、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加強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退出財產處置的監管,依法查處弄虛作假、擠占挪用涉老財政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養老服務+信用”機制,建立覆蓋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信用管理體系,對失信責任主體實施多部門跨地區聯合懲戒。加強風險監測和防控。深入推進養老服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將養老服務機構備案登記、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通過“信用重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等進行歸集公示。建立養老機構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聯合懲戒機制,推動形成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良好機制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信用環境。落實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處置工作中的防范、監測、預警和及時移送工作責任,將涉嫌非法集資問題的養老機構列為失信懲戒對象,建立協同機制,實施聯合懲戒。開展常態化非法集資識騙防騙教育宣傳,增強老年人群體識別防范能力。指導養老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方協議約定提供服務,建立糾紛協商調解機制,引導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維權。4.4.5.壯大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健全人才教育培訓體系。聯合養老機構、高職院校、培訓機構、社會組織、志愿者團隊、社會力量等孕育和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拓寬養老服務人才來源渠道,引導優秀人才向養老服務領域流動。持續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引導養老服務機構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組織志愿者開展為老助老服務,力爭到2025年,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或者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加強養老服務人員質量管理。健全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開展養老服務人員職業技能評價,到2025年,養老護理員持證率達到90%以上。強化養老從業人員登記管理,建立養老護理員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統,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信用評價體系,推進評價認定信息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信息共享,為養老服務人員培訓、使用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年度報告制度,實現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規范管理。建立養老服務業職業經理人機制,促進經營管理職業化、專業化。完善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機制。探索職業技能等級與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掛鉤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業技能等級和養老服務行業實際情況,發布養老服務從業工資指導目錄。探索建立養老服務人才各項補貼制度,健全養老服務人才入職補貼、工齡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補貼制度。開展養老服務人才技能競賽。5.“十四五”民政事業改革主要內容5.1.深化“放管服”改革5.1.1.全面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在對行政職權事項進行詳細清理的基礎上,通過加強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將部分服務事項前移,例如窗口受理、內部流轉、現場辦理、限時辦結。同時,通過建立完善監管機制,加強管理,確保用足權、不越權。5.1.2.持續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扎實推進社會組織“多證合一、一證一碼”改革,陸續將全縣登記在冊的社會組織錄入全國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系統,進一步加強對社會組織及法定代表人的監督管理。同時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庫和執法對象庫,對隨機抽查結果及時通過政府網站予以公開公布。5.1.3.扎實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堅持依法依規和合理合情原則。從根本上解決困擾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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