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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PAGEPAGE65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07月1前言銅是國民經濟建設中一種重要金屬原料,銅主要應用于通訊機電、軍工行業,在當今世界金屬消耗量中銅僅次于鐵和鋁,居第三位。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銅消費國和第二大生產國,但自產銅僅能滿足國內消費量的60%~70%,其余只能依靠進口,進口銅主要依賴于現貨市場,很容易受制于人。因此,必須加強我國銅礦山的建設,增加國內銅原料的產量。1.1項目由來新疆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為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現采礦許可證生產規模3萬t/a,礦區面積0.869km2,有效期限自2014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開采深度1570m至1010m。2010年9月由新疆有色礦業技術有限公司提交的《新疆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詳查報告》,并于2012年10月通過了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有關部門的評審,根據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保有儲量及近兩年來的生產勘探,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擬對礦山采礦工程進行技術改造,以便于更好地開采利用該礦山深部保有礦產資源,進一步搞好礦山安全生產。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集有色金屬礦產勘探、采礦、選礦為一體的公司,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尼勒克縣城外西部,建有選廠、礦部等廠礦設施,奴拉賽銅礦位于公司西北部,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山現有礦址位于尼勒克縣西南直線直距約3~5km,東距選廠1.50~3.0km,選廠東偏北距縣城約1.5~2.0km,行政區劃隸屬于尼勒克縣管轄。從縣城西行有公路可達選廠和礦區,交通較為方便。《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3萬t銅礦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是由新疆建材環境評價部與伊犁科瑞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共同編制完成的,并于2007年10月取得該項目的環評批復。伊犁州環境監測中心站編制了《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3萬t銅礦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伊州環監驗字【2009】003號)。該項目于2009年9月進行了環保驗收。驗收組由自治區環保局、尼勒克縣環保局、伊犁州環境監察支隊、伊犁州環境監測中心站等單位的代表組成,并出具了“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3萬t銅礦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伊州環監驗字【2009】003號),原則上通過驗收。因本項目選礦廠已建成運行多年,因此本次環評主要以采礦擴建產能影響為主,選礦廠影響方面僅對選廠目前仍然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說明,并提出“以新帶老”環保措施。1.2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第253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要求,受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托,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承擔了“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項目組,熟悉工程設計資料和相關文件,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赴現場對項目區進行現場踏勘,同時對區域環境進行現場調查,收集了環評所需的自然、社會及相關的環境現狀資料,完成了公眾參與調查,在征求環保和有關部門要求,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和環境特征,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編制完成了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呈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審批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將作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企業實施環境管理的依據。本報告書在編制過程中受到了伊犁州環保局、伊犁州環境監測中心站、尼勒克縣環保局以及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和協助,使環評工作順利完成,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謝。環境影響工作程序具體見圖1.1-1。圖1.1-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1.3評價內容與評價重點1.3.1評價內容本次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工程分析、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調查及評價、環境影響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潔生產、總量控制、公眾參與、環境風險分析等。1.3.2評價重點根據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性質及其排放方式、排放特點,結合礦區周圍環境特征,確定本次評價的重點是工程分析、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選礦閉路循環保證措施、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環境風險分析等內容。1.3.3關注的環境問題采礦場及選礦廠現有環境問題;技改后項目可能誘發新的環境問題及應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1.3.4報告書主要結論根據2011年6月國務院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有色金屬行業中將“有色金屬現有礦山接替資源勘探開發,緊缺資源的深部及難采礦的開采”列為鼓勵類項目。本工程為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不屬于產業政策限制與淘汰類,也不屬于鼓勵類,視為允許類。本工程環境影響以采掘區地表生態破壞為主要表征,因施工及生產運營形成三廢排放因素及采空區水環境條件的改變;生產過程受自然因素影響并產生粉塵、礦井涌水及廢石;逐步推進礦區造成區域整體生態環境的改變等方面的影響。該項目符合當地經濟結構的調整要求,符合規模化經營及當地環保管理的要求,在促進地區經濟、解決勞動就業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在設計規模及現有生產技術水平條件下,本工程在下一步施工建設階段除采取設計階段的防塵、降噪、防止水污染等環保措施外,應嚴格按照本環評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保護及自然生態恢復措施、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在此前提下,該項目是合理可行的。2總則2.1評價目的通過預測和評估本次技改工程可能給環境帶來的影響,提出減少不利影響和改善環境質量的對策和措施,以減輕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以及廢水、廢氣排放、固體廢物堆存等對環境的污染,使本項目實現“清潔生產”和“總量控制”的雙達標要求,為行業主管部門的決策、設計單位的環境工程設計、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環境管理和開發建設單位做好環保工作,提供科學依據。根據本礦建設內容及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特點,本環評報告書重點要解決的問題是:(1)通過對現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況和周圍環境現狀調查,掌握評價區的環境特征。(2)通過對項目技改過程和改造完成后可能造成的各種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影響的預測,分析和評價本工程建設對各環境要素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確定各污染物的處理方式、利用途徑及排放去向。(3)提出生態保護措施,減少項目施工期和生產運營期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4)根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分析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與地方污染物總量控制的符合性,確保工程污染物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于總量控制指標,工程排污不改變項目區的環境功能。(5)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對建設項目最終應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措施,提出明確意見,從環保角度,明確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2.2評價工作原則(1)堅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為經濟建設、為環境管理服務的原則,注重評價工作的科學性、實用性、針對性,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2)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好建設項目污染防治工作。(3)以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法規為依據,嚴格執行“清潔生產、達標排放、節能減排”的原則。(4)以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評價工作,評價內容力求主次分明、重點突出、數據正確、結論可靠,確保評價工作質量。(5)充分利用現有資料,滿足項目需要的基礎上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3編制依據2.3.1國家環境保護法律(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1修訂);(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3年9月1日);(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訂版)》(2008年6月1日);(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2.3.2國家相關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012年7月1日;(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修訂版)》(2011年3月1日);(3)《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正案)》,1997年1月1日。(4)《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修訂案)》(2003年3月1日);(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6)《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8年1月1日);(7)《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8年4月1日);(8)《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9年1月1日);(9)《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1998年1月1日)。2.3.3國家環境保護行政法規(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1998年11月29日);(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1991年7月1日);(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284號,2000年3月20日);(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5年6月1日;(5)《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國發[2000]38號,2000年11月26日);(6)《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7)《全國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8)《全國生態保護“十二五”規劃》;環發〔2006〕158號《關于印發“全國生態保護‘十二五“規劃”的通知》;(9)《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5]109號;(10)《有色金屬礦山廢石堆場設計規范》(GB50421-2007)2007-09-07實施;(11)《國務院關于“十二五”期間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的批復》(國函[2006]70號);(12)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科學技術部環發[2002]26號“關于發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及附件,2002年1月30日;(1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4]24號“關于加強資源開發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的意見”,2004年2月13日;(14)環發[2001]4號《關于西部大開發中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若干意見》,2001年1月;(15)國環發[2003]25號《關于核定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3.25;2.3.4政府部門規章及政策(1)《土地復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89年1月1日);(2)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產業[2004]74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協調配合控制信貸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當前部分行業制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目錄》;(3)《產業調整目錄(2011年)》2013年修改;(4)《銅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2007]13號;(5)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發[2006]11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6)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辦發[2006]4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意見的通知》;(7)《關于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國經貿資源〖2000〗1015號;(8)《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9號);(9)環發〔2006〕182號《關于印發<二氧化硫總量分配指導意見>的通知》;(10)環發〔2006〕189號《關于印發<主要水污染物總量分配指導意見>的通知》;(11)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尾礦庫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0]138號)(12)國發[2006]28號《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13)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一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2007年1月16日;(14)《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技術規范(試行)》2013年7月;(15)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7〕3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工作的意見》;(16)《關于加強西部地區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環發[2011]150號,環境保護部文件;(17)
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05]152號。2.3.5地方性法規和規章(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條例》;(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修訂)2012年2月1日;(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功能區劃》;(5)《中國新疆水環境功能區劃》;(6)《新疆生態功能區劃》(2005年本);(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準入條件(試行)》2014年2月;(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管理規定(試行)》;(9)有色金屬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1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1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保護“十二五”規劃》;(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13)尼勒克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14)尼勒克縣環境保護規劃(2010年—2025年)(初稿)。2.3.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1;(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HJ/T2.3—93;(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7)《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T192-2006;(8)《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8號),2011.7.1;(9)《尾礦庫安全監測技術規范》(AQ2030-2010);(10)《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安監總應急〔2007〕109號),2007.5.11。(11)《選礦廠尾礦設施設計規范》(90建標字第695號);(12)《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06-2005);(13)《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2002);(14)《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安監管一字[2003]112號);(15)《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16)《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17)《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2006年3月18日);(18)《開發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標準》GB50434-2008;(19)《土地復墾技術標準》,國家土地管理局,1994年;(20)《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規范》GB50433-2008。2.3.7項目有關文件依據(1)環境影響評價委托書;(2)《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新疆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1月;(3)《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年3萬t銅礦石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伊州環驗監字【2009】第003號);(4)《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年3萬t銅礦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新疆建材環境評價部,2007年10月);(5)《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尾礦庫初步設計報告》(烏魯木齊天助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2015年1月);(6)《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環境現狀評價檢測報告單》新疆伊犁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5年1月。2.4評價等級及評價范圍2.4.1生態環境(1)評價等級項目占地為10.32hm2,其范圍小于2km2,項目位于一般區域,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中要求,確定本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三級。見評價工作等級判別表2.4-1。表2.4-1生態環境評價工作等級判別表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圍)面積≥20km2或長度≥100km面積2~20km2或長度50~100km面積≤2km2或長度≤50km特殊生態敏感區一級一級一級重要生態敏感區一級二級三級一般區域二級三級三級(2)評價范圍本項目生態評價等級為三級,本次評價以現有占地區及本工程占地區為基礎各邊外延500m,評價范圍約12.66km2。項目評價范圍見圖2.4-1評價范圍示意圖。2.4.2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1)評價工作等級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一個項目有多個污染源排放同一種污染物時,按各污染源分別確定其評價等級,并取評價級別最高者作為項目的評價等級。本項目為銅礦采、選工程,排放的主要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有組織及無組織粉塵,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中推薦的方法,選取TSP為候選因子核算,計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及第i個污染物的地面濃度達標準值10%時所對應的最遠距離D10%。其中Pi定義為:式中:Pi——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Ci——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i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mg/m3;Coi——第i個污染物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mg/m3。注:Coi一般選用GB3095-1996中1小時平均取樣時間的二級標準的濃度限值;對于沒有小時濃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濃度限值的3倍值。評價工作等級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中規定的分級判據進行劃分,見表2.4-2。表2.4-2大氣環境評價工作等級評價工作等級評級工作分級判據一級Pmax≥80%,且D10%≥5km二級其他三級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廠界最近距離注:如污染物數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對應的D10%。估算結果詳見表2.4-3。表2.4-3估算模式計算結果表污染源名稱污染因子分級判據評價工作等級最大落地濃度(mg/m3)Pmax(%)D10%(m)鄂式破碎粉塵TSP0.00320.36/三級排氣筒高度15m,環境溫度20℃,粉塵排放速率1.08t/a圓錐破碎粉塵TSP0.00340.37/三級排氣筒高度15m,環境溫度20℃,粉塵排放速率1.30t/a篩分車間粉塵TSP0.00350.39/三級排氣筒高度15m,環境溫度20℃,粉塵排放速率1.62t/a礦石堆場粉塵TSP0.04234.70/三級面源20m×20m×3m,環境溫度20℃,粉塵排放速率0.16t/a廢石堆場粉塵TSP0.01681.86/三級面源14m×14m×4m,環境溫度20℃,粉塵排放速率0.08t/a尾礦庫粉塵TSP0.01351.50/三級面源150m×250m×23m,環境溫度10℃,粉塵排放速率3.68t/a備注估算模式使用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推薦的SCREEN3;按導則要求,提供確定評價工作等級的估算模式計算參數和選項。由表2.4-3的計算結果表明,本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主要來自有組織排放源礦石鄂式破碎、圓錐破碎及篩分車間排氣筒粉塵污染物和無組織粉塵排放源礦石堆場、廢石堆場及尾礦庫,其中最大占標率污染源為礦石堆場無組織排放的粉塵,Pmax為4.70%,最大占標率Pmax<10%,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中大氣環境評級工作分級判據判別,確定本次環評大氣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為三級。(2)評價范圍根據大氣評價等級,本次大氣評價范圍為以礦石堆場為中心,半徑2.5km的圓形區域。2.4.3水環境評價工作等級及范圍(1)地表水等級區域內的地表水體喀什河位于礦區北側,距離項目區直線距離約2.9km,與本項目沒有直接水力聯系,根據《新疆水環境功能區劃》可知,項目區位于喀什河烏拉斯臺至雅馬渡大橋水域,現狀使用功能為分散飲用、工業用水,現狀水質類別為=3\*ROMANIII類,規劃主導功能為飲用水源。本項目生產時,排放污(廢)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產生量為50.88m3/d。生活污水要成分為SS、COD、NH3-N等,其成分簡單,處理達標后用于礦區的綠化及道路灑水降塵、廢石場及臨時堆場灑水,無外排。礦井排水量為200m3/d,處理達標后用于井下生產、地面生產系統降塵灑水、選礦廠生產用水,全部利用不外排。在工業廣場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建有容積60m3儲存池,可以儲存事故狀態下的生活廢水,因此在正常情況下本項目的生產、生活排水均不會與喀什河發生水利聯系。但在事故狀態下,礦井水處理站排水將隨地表漫流,由于項目區第四系地層為透水不含水層,廢水將隨著溝谷運移或滲入地表進入地下,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礦井水性質是SS濃度較高、有機濃度較低的無機廢水,生活廢水中主要成分為SS、COD、BOD5和氨氮等,屬于低濃度有機廢水,須預測污染因子數小于6個,污染物類型為可降解有機物即非持久性污染物,污染物類型等于1,因此污水水質的復雜程度為簡單。因此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中的相關規定,地表水評價等級判斷為三級。具體判定結果見表2.4-4。表2.4-4地表水評價等級項目建設項目污水排放量(m3/d)污染物類型污水水質復雜程度評價等級建設期小非持久性污染物簡單三級(2)地下水評價等級按照已將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中關于地下水評價等級的判別方法,本項目是銅礦開采工程,項目在建設期、生產運行期和服務期滿后的各個過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質污染和引起地下水流場或地下水位變化,因此影響類型為兼有Ⅰ類和Ⅱ類兩種,以此判定本項目為Ⅲ類建設項目。其評價等級應按Ⅰ類(污染型)和Ⅱ類(水文地質型)影響分別進行判別,然后擇其最高評價等級作為本項目的評價等級,現將具體判別過程及結果敘述如下:=1\*GB3①Ⅰ類評價等級判別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中規定的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依據,本項目地表層主要由第四系沖積砂質粘土組成,夾少量夾砂土、亞砂土層及亞粘土層且分布連續、穩定,部分區域基巖出露,本項目包氣帶厚度為1~5m,Mb≥1.0m,滲透系數1.1×10-5cm/s,因此場地的包氣帶防污性能中等。根據區域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結合前期地質勘探報告及相關資料,可知該區域的淺部為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層,含水層之間夾良好的隔水層組,各含水層之間水力聯系不密切,因此地下水含水層易污染程度為不易。礦區北部外側(距礦山約1.5km)溝谷中的基巖裂隙泉水,為礦區主要生產、生活用水水源,該泉流量約70m3/d,水質良好。項目區地下水屬于分散式居民飲用水水源,地下水敏感程度為較敏感。本項目排放廢水主要是生活廢水及礦井涌水,生活廢水產生量50.88m3/d,總計排放量為12211m3/a;礦井正常排水量為200m3/d,總計排放48000m3/a,正常工況下全部回用,事故工況下可能外排,按導則規定排放強度為小。本項目礦井水性質是SS濃度較高、有機濃度較低的無機廢水,生活廢水中主要成分為SS、COD、BOD5和氨氮等,屬于低濃度有機廢水,須預測污染因子數小于6個,因此污水水質的復雜程度為簡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中的有關規定,Ⅰ類項目根據以上參數篩選結果,判定地下水評價等級為三級,具體見表1.3-6。表1.3-6Ⅰ類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項目包氣帶防護性能建設場地含水層易污染程度建設項目場地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建設項目污水排水量(m3/d)建設項目水質復雜程度評價等級指標中不易較敏感小簡單三=2\*GB3②=2\*ROMANII類評價等級判別本項目生活廢水產生量為50.88m3/d,總計排放量為10176m3/a;礦井正常排水量為200m3/d,總計排放量為40000m3/a,正常工況下全部回用,事故工況下可能外排,其值<0.2萬m3/d,按導則規定排放強度為小。本項目含水層影響的最大半徑為0.805km,地下水水位變化區域范圍分級為中;礦區北部外側(距礦山約1.5km)溝谷中的基巖裂隙泉水,為礦區主要生產、生活用水水源,該泉流量約70m3/d,水質良好。項目區地下水屬于分散式居民飲用水水源,地下水敏感程度為較敏感。項目運行后,含水層疏干跡象明顯,含水層富水性弱,項目建設后可能會造成土地荒漠化的環境水文地質問題等級為中。根據上述依據,該項目地下水評價等級為Ⅱ類項目三級評價,具體見表1.3-8。表1.3-8地下水評價等級項目建設項目排水規模(m3/d)建設項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變化區域范圍建設項目場地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建設項目造成的環境水文地質問題大小評價等級建設期小中較敏感中三級由上可知本項目按Ⅰ類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分級為三級,按Ⅱ類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分級為三級,本項目的地下水類別為Ⅲ,Ⅰ和Ⅱ類地下水環評都可按三級評價來開展工作。(3)水環境評價范圍地下水評價范圍定為項目生產后的實際影響范圍。2.4.4聲環境評價等級及范圍(1)評價等級項目區聲環境聲環境功能區劃為3類,項目所在位置3km范圍內無居民居住點,周圍無受影響聲環境敏感目標,技改后聲值無大的增加量。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本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三級。(2)評價范圍聲環境主要預測評價各類噪聲源對采礦區邊界、選廠廠界外的影響,本次聲環境評價范圍為采礦區、選廠四周邊界1m,影響范圍為200m以內,生活區以及礦山運輸公路兩側200m以內區域。2.4.5風險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1)評價工作等級本項目為礦山開采類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劇毒物質,本項目環境風險因素主要存在于爆破材料庫及尾礦庫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礦山開采作業中的安全事故。礦山周圍不涉及環境敏感因素。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根據評價項目的物質危險性和功能單元重大危險源判定結果,以及環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將環境風險評價工作劃分為一、二級。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見表2.4-6。表2.4-6評價工作級別依據本項目的特點,并結合表2.4-6中評價工作等級判定依據,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等級定為二級。(2)環境風險風險評價范圍是以尾礦庫為起點,尾礦庫下游3km范圍內。2.5評價標準2.5.1環境質量標準(1)水環境喀什河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見表2.5-1。表2.5-1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單位:mg/L序號項目單位地下水Ⅱ類標準值1pH無量綱6~92CODmg/L≤203氨氮mg/L≤1.04BOD5mg/L≤45石油類mg/L≤0.056鉛mg/L≤0.057硫化物mg/L≤0.18銅mg/L≤1.09鋅mg/L≤1.0采礦場和選礦廠地下水均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3\*ROMANⅢ類標準,見表2.5-2。表2.5-2地下水質量=3\*ROMANⅢ類標準單位:mg/L序號項目單位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序號項目單位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1pH無量綱6~96汞mg/l≤0.0012氟化物mg/l≤1.07鉛mg/l≤0.053氨氮mg/l≤0.28銅mg/l≤1.04高錳酸鹽指數mg/l≤3.09鋅mg/l≤1.05砷mg/l≤0.0510鎘mg/l≤0.01(2)環境空氣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標準取值詳見表2.5-3。表2.5-3大氣污染物的濃度限值單位:mg/Nm3污染物取值時間濃度限值mg/m3(標準狀態)一級標準二級標準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20.06GB3095-2012日平均0.050.151小時平均0.150.50總懸浮顆粒物(TSP)年平均0.080.20日平均0.120.3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0.050.04日平均0.100.081小時平均0.150.20(3)聲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見表2.5-4。表2.5-4聲環境質量標準等效聲級:dB(A)類別晝間夜間365552.5.2污染物排放標準(1)環境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粉塵排放執行《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中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具體見表2.5-5。表2.5-5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單位:mg/Nm3序號排放源污染物排放濃度(mg/m3)標準來源1破碎篩分工段粉塵100GB25467-20102廠區堆場顆粒物周界外濃度最高1.0GB25467-20103尾礦庫顆粒物周界外濃度最高1.0(2)污水排放標準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物一體化處理設施+次氯酸鈉消毒+過濾”水處理工藝,經該工藝處理后,出水水質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一級標準。具體見表2.5-6。表2.5-6生活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單位:mg/L(pH除外)項目pHSSCODNH3-NBOD5LAS動植物油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6~91001001530510(3)噪聲排放標準①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施工現場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相關標準,見表2.5-7。表2.5-7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晝間夜間7055②選礦廠及采礦場噪聲限值標準選礦廠界、采礦場工業場地場界及運輸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見表2.5-8。表2.5-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類別晝間夜間3類65dB(A)55dB(A)(4)固體廢棄物排放標準固體廢棄物排放執行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中的有關規定進行集中處置。2.6評價內容及評價重點2.6.1評價內容本次采礦場的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工程分析、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調查及評價、水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聲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環境空氣環境影響分析、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潔生產、總量控制、公眾參與、環境風險分析、水土保持分析;此外,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場址選擇與總圖布置合理性分析、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計劃及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等也將在報告書中予以論述。選礦廠的評價內容主要是針對目前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分析,然后提出“以新帶老”措施。2.6.2評價重點根據采礦場的污染物排放性質及其排放方式、排放特點,結合礦區周圍環境特征,確定本次評價的重點是工程分析、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污水閉路循環保證措施、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環境風險分析等內容。選礦廠的評價重點是現有工程的環境問題(如生活污水的處理效率是否滿足要求、粉塵治理是否達標等)、尾礦庫選址的合理性、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等。2.7污染控制指標和環境保護目標2.7.1施工期污染控制指標施工期礦山及選礦開發主要控制開挖、壓占土地、植被面積和水土流失,以及施工噪聲、施工揚塵等,詳見表2.7-1。表2.7-1施工期污染控制目標污染源污染物類型控制內容控制目標棄土、棄渣固體廢棄物嚴格控制井巷掘進、場地平整產生的棄土和廢石占地面積,制定完善的處置措施、禁止亂堆亂放控制壓占土地、植被面積,使礦山范圍內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避免產生環境地質災害施工設備機械、空氣動力性噪聲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采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施工場地粉塵設圍欄、遮蔽措施,阻隔施工揚塵,定期灑水降塵等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2.7.2生產期污染控制指標具體控制內容與目標見表2.8-2。表2.7-2污染控制內容與目標污染物類型主要污染物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目標廢水pH、懸浮物、CODcr、鋅、鉛、鎘、六價鉻等①采礦場為礦井涌水,排入集水池,采用“予沉調節→壓力投藥→管道混合→折板絮凝→斜板沉淀→過濾吸附”水處理工藝,用于井下鑿巖、降塵用水、生產系統降塵用水、堆場灑水、道路灑水,多余部分用作選礦廠的生產用水。②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物一體化處理設施+次氯酸鈉消毒+過濾”水處理工藝設施,處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廠區綠化及道路灑水降塵。全部綜合利用,零排放。固體廢物廢礦石、生活垃圾、水處理污泥、選礦廠尾礦渣、除塵灰①開采產生的廢礦石全部回填采空區。②生活垃圾全部運至尼勒克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③生活污水處理污泥用于礦區及選礦廠內綠化用肥;④尾礦渣全部堆入尾礦庫;⑤除塵灰返回磨礦工藝流程回收,循環利用。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廢氣SO2、粉塵、NO2①井下采用濕式鑿巖、噴霧降塵,井下強制通風,鏟裝過程中粉塵排放量很小。②破碎各工段采用高效布袋除塵器,經收塵處理后各工段產生的粉塵進行排放。滿足《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標準噪聲機械噪聲空氣動力噪聲采用吸聲、減振、隔聲和消聲等措施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2類標準生態環境影響控制目標:(1)根據《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等,環發[2005]109號)要求,加強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礦山開采結束后對廢石場進行平整壓實,自然恢復。(2)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使本項目防治責任范圍內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具體防治目標見表2.7-3。表2.7-3項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標2.7.3環境保護目標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見表2.7-4。項目區環境保護目標圖見圖2.7-1。表2.7-4環境保護目標及要求2.8環境影響識別及評價因子2.8.1環境影響要素識別根據本工程的工藝特點和污染源排放特征,各環境影響要素的識別結果列于表2.8-1。表2.8-1環境影響因素識別一覽表續表2.8-1:2.8.2評價因子根據環境影響要素的識別結果,結合項目的工程特點、污染物排放種類及去向、礦區周圍區域的環境質量概況,確定評價因子見表2.8-2。表2.8-2評價因子識別與確定表3建設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3.1技改前項目工程概況3.1.1采礦場現狀(1)礦山開采歷史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于2004年申請辦理奴拉賽銅礦采礦許可證,2006年7月7日首次取得奴拉賽銅礦外圍探礦權,先后投資委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703隊、新疆有色礦業技術有限公司對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外圍進行了銅礦普查工作。最近一次地質詳查工作自2010年6月開始,于2010年9月提交了《新疆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詳查報告》,2012年10月30日報告進行復審通過并形成有該詳查報告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及備案證明。2013年經過生產地質勘探,礦山提出了新的礦產資源儲量,為采礦技改工程提供了可靠地地質依據。在2009年、2010年兩年中,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公司在原采礦區東南外圍探礦區,對Ⅱ號礦體探礦開掘了1429m標高、1389m標高、1336m標高的探礦平硐坑道,平硐巷道斷面2.5×2.6m,總長度850m,并進行了開采,現已基本開采完。2010~2015年:采出礦石量3萬t;(2)采礦工程現狀礦山現在采用平硐-豎井聯合開拓,地下開采。主要開拓生產中段有:在Ⅰ號礦脈中已生產施工了1332m、1285m、1250m三個平硐中段,開掘1200m、1150m水平中段坑道。其中1250m中段東延探礦至Ⅱ號礦體并揭露了Ⅱ號礦體。對Ⅱ號礦體探礦開掘了1429m、1389m、1336m三個平硐中段坑道。施工了SJ1、SJ2兩口豎井,其中SJ1豎井位于礦區西北部,11號勘探線西北側76m,豎井凈直徑3.0m,僅通到1250m中段,井深50m,現早已廢棄封閉不用。SJ2豎井位于礦區為E3號勘探線附近,豎井凈直徑3.5m,井深218m,通到1150m中段,豎井采用噴射混凝土支護,現作為回風井使用。礦山于2011年在1250m平硐中段I-1號礦體下盤施工了一條盲豎井,盲豎井直徑3.5m,井深108m,并開拓有1200m和1150m中段,盲豎井提升出的礦、廢石至1250m中段平硐,再由1250m平硐中段(7號平硐)直接運出地表。目前礦山1250m中段向東南方向Ⅱ號礦體進行生產探礦,并在兩礦體中部向上掘進80m通風井(4號井)與1336m平硐中段連通。礦山采用淺孔留礦采礦法開采,采礦損失率82%,貧化率12%,截至2014年6月,礦山已采出礦石量130683.47t,Cu金屬量3385.05t。礦區各井口、場地及爆破器材庫均有簡易公路相接,為礫石路面,道路占地面積約0.9hm2。行政福利區依托選礦廠區的生活福利設施,礦井區域只布設值班辦公室等地面建筑。爆破器材庫位于礦區中西部,距行政福利區約420m。新疆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為正在開采的小型銅礦山,主要開采I號和Ⅱ號銅礦體。目前主要有JT1.6/20m卷揚機2臺,配備YTS315M1-6電動機2臺,電機功率132kW。SA120A螺桿空壓機2臺,電機功率120kW。在1250m平硐口及硐內各配備一臺500kVA和400kVA變壓器,在SJ2號豎井口配備一臺400KVA變壓器。YT28型淺孔鑿巖機12臺等采礦設備。除卷揚機和鑿巖機外,大部分設備已老舊不能再利用。目前礦山現有磚混結構的辦公樓,食堂、公寓化宿舍,庫房,發電機房、卷揚機房等,總建筑面積為2800m2。供電、通訊等設施齊全、良好。生產用水采用礦山1250m中段西部平硐內的泉水蓄水,其流量為20-25m3/d。生活用水采用流經縣城的喀什河河水。(3)現有工程組成Ⅰ號礦及Ⅱ號銅礦體表3.1-1現有采礦工程組成一覽表項目工程內容主體工程井筒采用平硐-豎井聯合開拓,2個豎井,三個平硐,一個風井工業場地由于場地有限,采礦區僅設一個工業場地,其面積約700m2,設有礦石堆場、窄軌鐵路、礦車、機修房等基本設施。輔助工程生活區職工宿舍、辦公值班室輔助生產設施爆破器材庫、油庫、機修車間及坑木加工房公用工程供電由縣城通往礦區的10千伏高壓輸電線路供電,可為項目提供穩定可靠的動力電源,滿足礦山正常生產要求。供水水源為喀什河潛層地下水采暖供熱現狀為散燒煤爐采暖排水系統礦井水沉淀池環保配套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垃圾填埋場位于生活區東側100m處的自然溝谷廢石場位于工業場地西北側,距離礦石堆場30m,距離主井口約100m。占地面積約500m2,長約25m,寬20m。容積約800m3。儲運工程礦山運輸道路運輸道路(礦區內部的連接道路以及礦區與外部之間的連接公路)總長約4.5km,連接道路寬度為6m。(4)現有污染源調查①廢水1)礦井排水目前在礦區平硐外排的礦井涌水量為40m3/d,巷道內及采空區無積水。經沉淀處理后,全部用于井下及地面降塵灑水,不外排。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日常排水,產生量約3.2m3/d;經化糞池處理后外排至值班辦公室南側的人工林帶中,排水未進入喀什河。②廢氣本礦現無集中鍋爐房,現礦山行政福利區生活采暖及餐飲采用分散民用小煤爐供熱。開采后的礦石在工業場地暫時堆存后直接運至選礦廠,工業場地基本不存在礦石堆放產生的無組織排放源,僅有少量廢石堆存。但由于礦區進礦道路均為簡易砂石路面,礦石在地表轉載、運輸過程中會產生少量揚塵。③噪聲現有廠界的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及運輸車輛交通噪聲,四周的環境噪聲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限值。④固體廢棄物在礦山建設前期所產生的掘進工作面的土方量現基本用于礦區建設的山體防護使用。另外本礦礦石開采可實現及時運往選礦廠,現有場地僅有少量廢石堆存。根據現有實際礦山人員(110人),現礦山生活垃圾按每人1.0kg/d確定,其排放量約為33.0t/a,在生活區以東洼地處堆放,未進行衛生填埋處理。⑤生態環境礦區的原生地表植被基本已被破壞,人工植被較少,在礦山職工辦公室南側有小片的人工林帶,主要種植楊樹,綠化面積約100m2。⑥地表形態根據現場調查,開采區范圍內無地表錯動及地表裂縫產生。(5)主要環境問題①礦區無組織粉塵排放源為礦石在地表轉載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汽車碾軋路面起塵,在有風時對周圍環境污染較重。②目前礦區的水處理設施較簡單,礦井排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井下,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至人工林帶,不符合環保要求。③礦區內的生活垃圾填埋場未防滲,填埋過程中未壓實處理。④整個工業場地區的綠化面積較小。⑤少部分的采掘廢石堆在井口。⑥礦區生活取暖采用分散民用小煤爐,未建集中供熱鍋爐房。⑦廢石堆場未采取任何防塵抑塵措施。本次采礦技改后,由于原有場地及設施均不再使用,故在技改后可得到完善及治理。3.1.2選礦廠現狀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為銅礦采選業,有新疆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的采礦權。銅礦選礦廠投資870萬元,始建于2007年,現設計最大處理量600t/d(18萬t/a),選礦廠現有工業場地、礦石堆場、破碎篩分車間、球磨浮選車間、尾礦庫、廢水回用裝置、精礦池以及辦公生活區等設施。(1)工程現狀選礦廠位于尼勒克縣喀什河西側260m處。選礦廠中心地理坐標:東經82°29′15″,北緯43°46′32″,選礦廠水、電、路及各種生活設施齊全,總占地面積約3.89hm2,其中選礦廠占地2.0hm2,尾礦庫占地約1.89hm2。配套尾礦庫(傍山式尾礦庫)位于選廠東南側約0.45km處,尾礦庫庫長150m,寬度為70m,深7m,有效庫容10.5萬m3,目前已使用庫容約6.5萬m3,剩余庫容約4萬m3。原尾礦庫位于喀什河西側310m處,由于距離喀什河較近,為防止尾礦對河體的環境影響,建設單位利用本次技改工程建設,對選礦廠進行技改遷移,將選礦廠及尾礦庫選址遠離喀什河河體,減少對水體的污染,并避免尾礦因素造成的環境風險問題。(2)現有工程組成①現有工程概況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選礦廠現有選礦工業場地、礦石堆場、破碎篩分車間、球磨浮選車間、尾礦庫、廢水回用裝置、精礦堆場以及辦公生活區等設施。設計生產規模為日處理鉛鋅礦600t,主要產品為銅精礦。選礦區現有工程設施詳見表3.1-2。表3.1-2現有選礦工程組成一覽表項目工程內容主體工程主廠房磨礦廠房(建筑面積603m2、輕鋼結構)浮選廠房(建筑面積407m2、輕鋼結構)主要工藝:采用一段磨浮流程,粉礦倉內的碎礦經圓盤給料機和帶式輸送機輸入球磨機中。磨礦分級作業采用1臺GZM2135圓錐節能格子型濕式球磨機和1臺FG-20高堰式單螺旋分級機組成的閉路磨礦系統。經球磨、分級的礦漿進入浮選機組中。粗掃采用SF-2.8型自吸式浮選機組,精選采用SF-1.2型浮選機組。尾礦漿經泵及管道輸送至尾礦庫。原料場地原料場地(建筑面積2000m2)經破碎處理后的礦石,進行堆放,便于入主廠房,進行加工,場地采用混凝土結構。脫水濃密機廠房(建筑面積470m2、輕鋼結構)脫水廠房(建筑面積135m2、輕鋼結構)主要工藝:精礦脫水采用濃縮、過濾兩段脫水流程。鉛精礦進入NXZ-18中心傳動高效濃縮機濃縮,濃縮機底流由泵揚送至TT-9陶瓷過濾機過濾,銅精礦進入NXZ-24中心傳動高效濃縮機濃縮,濃縮機底流由泵揚送至TT-24陶瓷過濾機過濾,精礦含水8-10%;尾礦進入NXZ-53中心傳動高效濃縮機濃縮,濃縮機底流由泵揚送至尾礦庫。輔助工程生活區辦公室(建筑面積478m2、磚混結構)宿舍(建筑面積596m2、磚混結構)食堂(建筑面積131m2、磚混結構)輔助生產設施取、輸水泵站(建筑面積72m2、磚混結構)機械加速澄清池(體積35m3、鋼筋砼結構)材料備品庫(建筑面積300m2、磚混結構)公用工程供電由由縣城通往礦區的10千伏高壓輸電線路供電,設建筑面積90m2配電室供水選廠水源為喀什河床潛水,建造一座容積400m3的高位水池,由水池調節供給。采暖供熱現狀為自然通風爐采暖排水系統25m2磚混結構污水處理站環保配套工程破碎篩分車間破碎、篩分設備配備布袋除塵器,去除效率99%污水處理設施20m3化糞池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生活垃圾收集池②勞動定員及管理現狀選礦廠定員總數為40人。其中,工人34人,管理、技術人員6人。工作制度為連續工作三班運行制,全年生產為300天,每天24小時。③給排水系統目前選礦廠用水為喀什河床潛水,建造一座容積400m3的高位水池,由水池調節供給。經簡單沉淀后,供給選礦廠。項目最大用水量為95500t/a,其中生產用水量為95000t/a(包括循環回用水和新鮮補充水),生活用水量為570t/a。本工程生產廢水主要為尾礦濃縮池沉淀的濃縮礦漿,尾礦廢水用砂泵輸送到自建的尾礦庫,經沉淀后全部回用。④尾礦庫輸送及回水系統尾礦輸送管線長度0.45km,管徑200mm,鋼管壁厚12mm,耐磨層厚4mm,輸送管采用復合硅酸鹽保溫,厚度δ=50mm。⑤主要原料銅礦石:年需要量為6萬t,該礦石主要來源于奴拉賽銅礦、阿吾拉勒銅礦、圓頭山銅礦、網狀體銅礦的礦石。礦石主要元素分析簡表3.1-3。表3.1-3銅礦石主要元素分析表項目CuPbZnAs其它備注含量%1.50.0080.010.00498.478平均含量⑥供電選礦廠供電采用由縣城通往礦區的10千伏高壓輸電線路供電,可為項目提供穩定可靠、成本較低的動力電源,選礦廠建10KV變電所降壓后,輸往各用電設備,滿足礦山正常生產要求。另外選礦廠備有柴油發電站以滿足一級用電負荷。選礦廠總功率約850KWh。⑦供熱項目區目前選用的是伊犁豐達鍋爐廠生產的CLSG8.5-90/65-AⅡ型常壓熱水鍋爐。(3)選礦設備選礦廠的設備詳見表3.1-4。表3.1-4選礦廠主要設備統計表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1顎式破碎機PE600×90012顎式破碎機PE150×75013槽式給礦機600×500mm14擺式給礦機400×400mm4續表3.1-4:序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5皮帶運輸機B70046自定中心振篩4800×180017球磨機MQG2100×300028分級機FG-2.019浮選機SF-41210浮選機SF-2.8511渣漿泵75/50212柴油發電機50kw113卷揚機114水泵5.5kw215東風自卸卡車8t3(4)現有污染源調查本次現有污染源調查根據伊犁州環境監測中心站編制的《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年浮選三萬噸銅礦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伊州環監驗字(2009)第003號,具體內容如下。1)廢水①選礦廠排水根據伊州環監驗字(2009)第003號,目前在選礦區的廢水包括尾礦庫廢水、精礦過濾廢水及生活污水。尾礦庫廢水水質情況見表3.1-5。表3.1-5尾礦庫廢水水質情況序號項目尾礦庫廢水水質(2009.4.23)1#2#3#4#1pH7.967.927.377.972SS385047393CODcr291835294S2-<0.005<0.0050.006<0.0055F-1.271.321.321.326TAS<0.2<0.2<0.2<0.27TCN<0.004<0.004<0.004<0.0048Cu1.912.660.833.859Zn0.230.280.160.2210Pb0.470.540.220.54續表3.1-5:序號項目尾礦庫廢水水質(2009.4.23)1#2#3#4#11Cd<0.05<0.05<0.05<0.0512Cr6+<0.004<0.004<0.004<0.00413Hg0.050.050.070.23尾礦庫廢水監測表明: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年浮選三萬噸銅礦石尾礦廢水中的各類重金屬大多數隨尾礦渣沉淀在尾礦庫中,尾礦廢水中的Cu和Hg含量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新污染二級標準。選礦廠的生產廢水經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做好尾礦庫的防滲措施。精礦過濾廢水水質情況見表3.1-6。表3.1-6精礦過濾廢水水質情況序號項目精礦過濾廢水水質(2009.4.23)2009.4.232009.4.241pH7.787.797.837.912SS4.2×1034.31×1034.2×1034.31×1033CODcr151734514S2-<0.005<0.005<0.005<0.0055F-0.860.860.930.896TAS<0.2<0.2<0.2<0.27TCN<0.004<0.004<0.004<0.0048Cu<0.05<0.05<0.05<0.059Zn0.150.07<0.05<0.0510Pb<0.2<0.2<0.2<0.211Cd<0.05<0.05<0.05<0.0512Cr6+<0.004<0.004<0.004<0.00413Hg0.070.070.120.12精礦過濾廢水監測表明: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精礦過濾水中的SS和Hg的濃度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新污染二級標準。精礦過濾水排入現選礦廠東墻外的精礦沉淀池中,經沉淀后排入環保庫,經再次沉淀后回用選礦,作為循環水利用。選礦廠生活污水產生量為21m3/d,生活污水水質情況見表3.1-7。表3.1-7生活污水水質情況序號項目精礦過濾廢水水質(2009.4.23)2009.4.232009.4.241pH8.07.948.168.02SS4.11×1034.0×1034.11×1034.0×1033CODcr3483883673544BOD51722182102245NH3-N1201181131156石油類10.41生活污水監測表明:新疆寶馬實業尼勒克銅業分公司生活污水中的SS、CODcr、BOD5、NH3-N的濃度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新污染二級標準。選礦廠的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洗浴的外排水,此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廠區東北處的樹林中進行綠化。2)廢氣①鍋爐廢氣排放情況本項目現狀產生的有組織廢氣污染源主要來自廠內熱源設備產生的煙氣、篩分工段的粉塵及破碎工段粉塵污染。廠內建筑熱源為1臺CLSG8.5-90/65-AⅡ型常壓熱水鍋爐。表3.1-8供暖鍋爐監測結果一覽表項目單位監測結果標準值達標情況第1組第2組第3組第4組第5組第6組煙塵濃度(mg/m3)75.429.950.822.849.366.2100達標速率(kg/h)0.1670.0630.1190,0530.1080.138//SO2濃度(mg/m3)240246248261264262450達標速率(kg/h)0.5320.5190.5810.6070.5810.547//NOx濃度(mg/m3)158162164173174176//速率(kg/h)0.350.3420.3840.4020.3830.368//煙氣量Nm3/h221521102343232522012089//根據數據提供結果顯示,煙塵、SO2的濃度均未超過標準限值要求。②篩分工段排放情況篩分工段排放主要為粉塵,監測結果見表3.1-9。表3.1-9篩分工段粉塵監測結果一覽表監測日期標干流量(Nm3/h)實測濃度(mg/m3)排放量(kg/h)2009.4.231804813.80.2492009.4.23178367.980.1422009.4.23180112.980.0542009.4.241855413.30.2472009.4.24162036.660.1082009.4.241835321.50.394根據驗收報告提供,篩分工段的粉塵檢測結果實測濃度均未超過《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③破碎工段排放情況破碎工段排放主要為粉塵,監測結果見表3.1-10。表3.1-10破碎工段粉塵監測結果一覽表監測日期標干流量(Nm3/h)實測濃度(mg/m3)排放量(kg/h)2009.4.232405317.00.4092009.4.232535614.10.3582009.4.23237643.750.0892009.4.24237916.720.1602009.4.24230085.420.1252009.4.24233402.300.054根據驗收報告提供,破碎工段的粉塵檢測結果實測濃度均未超過《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3)聲環境根據驗收報告提供,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見表3.1-11。表3.1-11廠界噪聲監測結果一覽表序號監測日期監測時段廠界噪聲源東南西北12009.4.23晝44.944.446.051.9破碎機91.922009.4.24夜43.742.142.847.4振動篩95.432009.4.24晝44.546.344.150.2引風機77.742009.4.25夜43.143.042.145.9//由廠界噪聲監測結果顯示,本項目各設備運行穩定,因周圍無其它明顯噪聲源,故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較為穩定,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中的3類標準限值要求。4)固廢本項目的固廢主要為尾礦,根據驗收報告提供,尾礦浸出液監測結果見表3.1-12。表3.1-12尾礦庫浸出液監測結果一覽表單位:mg/L(pH除外)序號分析項目檢測結果浸出毒性鑒別標準值《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第二類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二級)1#2#3#4#1銅0.0320.0360.0290.0271001.02鋅0.01<0.01<0.01<0.011005.03鎘<0.01<0.01<0.01<0.0110.14鉛0.01<0.01<0.01<0.0151.05六價鉻<0.01<0.01<0.01<0.0150.56汞<0.01<0.01<0.01<0.010.10.057鋇0.330.220.310.30100——8鎳<0.01<0.01<0.01<0.0151.09銀0.0830.130.0900.07150.510砷<0.01<0.01<0.01<0.0150.511硒<0.01<0.01<0.01<0.011——12氟0.00020.000230.000210.00027100——13游離氯根0.0820.0640.0640.0825——14鈹<0.001<0.01<0.01<0.010.020.005尾礦浸出液監測結果顯示:該尾礦庫中的尾礦屬于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5)現有環境問題(1)生活污水經處理后的水質不能達標,處理設施較為簡易,經處理后排入廠區東北處的樹林中進行綠化,不能滿足環保要求。(2)整個選礦區的綠化面積較小,綠化面積約5%。(3)原料堆場防塵措施不完善,未采取必要的灑水抑塵措施。3.2采選技改工程3.2.1采礦技改工程(1)項目基本概況①項目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及投資情況項目名稱: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技改工程。建設規模:由3萬t/a技改至生產規模6萬t/a。建設性質:技術改造工程總投資:5423.28萬元(其中采礦為4217.98萬元,選礦1205.3萬元);開拓運輸方案:采用新豎井開拓,汽車運輸建設地點: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尼勒克縣奴拉賽銅礦,位于尼勒克縣西南,直距約3km~5km,行政區劃隸屬于尼勒克縣管轄。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82°28'45",北緯43°45'25"。②項目組成由于原有礦井場地位置狹小,不利用項目生產設施的布設,故本次對項目礦井場地進行重新選址建設,進行技改,原有場地設施均不再利用,僅利用原部分設備進行建設,原有場地地面建筑物全部拆除,對原有場地進行平整。項目前后位置關系見圖3.2-1。技改后工程主要組成情況見表3.2-1。表3.2-1項目基本組成類別工程內容“以新帶老”措施主體工程井筒新提升豎井:設在E4號勘探線東南側,豎井凈直徑有¢4.5m,井深430m。新增1336m通風平硐,位于礦區E4號勘探線東南端1336m平硐,為東南部礦體開采回風平硐。新增1250m通風平硐,位于W3號勘探線西北側的1250m平硐巷道,為西北部礦體開采回風平硐。新場地的全部井筒均為新增,原有井筒全部進行封井,技改后不再利用原有井筒。工業場地在豎井主井口新建工業場地,由礦石堆場、壓氣機房等組成。場地總占地面積為45000m2。現有場地占地面積約0.9hm2。全部將現有場地建筑物進行拆除,并對場地進行平整。地面生產系統新疆地面生產系統,利用部分原有生產系統設施。新增部分地面設施,如豎井主井口的地面生產系統需全部新建道路運輸由于新建場地位于原道路路徑區域,故可利用原有選礦至采礦道路,外部道路不再新增不新增選礦主體工程新建粗破碎、中破碎、中間儲礦場、篩分室、細破碎、主廠房、精礦脫水等。各建筑物之間有皮帶通廊相連接。原有場地不再利用,重新布置在新選廠內,篩分室、細破碎、主廠房、精礦脫水等部分設施可利用原有。輔助工程生活區新建生活區,并將采選生活區一同布置。新建礦辦公區設在豎井口東南側120m處。礦辦公區的北及東北側集中布置井口值班調度、化驗、食堂及浴室等設施,職工宿舍則集中布置在豎井口工業區外東南部200m處。原有采選兩處的生活區全部拆除,并進行場地平整,生態恢復工程。井下通風系統/新增通風系統占地,并新增通風系統設施爆破材料庫利用原有5噸爆破材料庫。爆破材料庫位于礦區西北部/油庫與綜合倉庫利用原有/機修間及坑木加工房新建修理機房設置在豎井口東南側62m處。原有機修間及坑木加工房進行拆除,部分設施可利用礦區供電供水系統利用原有供電線路,場地新增配電室、總降變電站、配電電控室等建筑設施。原有的供電線路可依托,原有配電室、總降變電站等設施均拆除。礦區至選礦廠輸水系統新建0.2km的礦井水輸水管線進行輸送采暖供熱不利用本次技改后,非采暖季節不進行生產,故不安裝鍋爐排水系統新增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及生活污水回用管網;礦井水處理系統利用原有,但需新增事故沉淀池。原有的生活及礦井排水系統拆除。環保配套工程污水處理設施新增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為“地埋式一體化”處理設施,并新增200m3儲存池。原有的污水處理系統全部拆除。地面灑水降塵設施/新增地面灑水設施,防止揚塵污染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部分利用原有新增收集垃圾箱,垃圾填埋場位于生活區東側100m處的自然溝谷(原有)噪聲消音設備\增加消聲設備及防噪設施綠化原有工業場地綠化面積保留綠化用水水源為生活排污水,新增綠化面積2800m2廢石場不再利用嚴禁設永久廢石堆放場儲運工程礦山運輸道路利用原有運輸道路(礦區內部的連接道路以及礦區與外部之間的連接公路)總長約4.5km,連接道路寬度為6m。(2)采礦概況①井田境界劃分礦權人為新疆寶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2004年首次申請取得,2013年11月進行采礦權延續,證號為C6500002011093140120479,有效期限:2014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開采深度1570m至1010m,面積為0.869km2。其拐點坐標見表3.2-2。表3.2-2井田境界范圍拐點坐標拐點坐標全國80坐標XYXY14848893.3527618337.6943°45′58.20″82°28:10.74″24847300.4627619679.5543°45′05.83″82°29:09.43″34847032.1427619361.1443°44′57.32″82°28:54.99″44848627.2727618015.4143°45′49.76″82°27′56.12″井田平面范圍由4個拐點坐標確定,礦井面積0.869km2,本次礦山采礦技改工程開采標高為自1570m至1010m。②資源儲量資源儲量估算范圍為詳查區范圍內的銅鉛鋅礦體和銅礦體Ⅰ-1、Ⅰ-2、Ⅰ-3、Ⅱ號礦體,其中Ⅰ-1、Ⅱ號礦體為主礦體。通過本次勘查,累計探明礦石資源量624720.12t,銅金屬量13154.42t,已占用130683.47t,金屬量3385.05t;保有礦石資源量494036.65t,銅金屬量9769.37t。具體見表3.2-3。表3.2-3奴拉賽銅礦資源量估算結果匯總表資源估算范圍礦體號資源量類別保有礦產資源儲量(t)礦石量銅金屬量鉛金屬量鋅金屬量銀金屬量硫采礦證內Ⅰ-1122b88450.242328.911393.391440.5133325119.97444.53320.86297.14122b+333113570.212773.441714.251737.654141.909994.17Ⅰ-2122b20889.29478.36764.551639.8133326256.43582.06993.332114.79122b+33347145.721060.421757.883754.602354.466232.66Ⅰ-33335649.3079.03237.07444.50272.47776.77小計122b109339.532807.272157.943080.3233357025.701105.621551.262856.43122b+333166365.233912.893709.205936.756768.8317003.60勘查許可證范圍內Ⅱ332268413.14464.0515388.1033359258.321392.435449.16332+333327671.425856.48410.24638.1520837.2619791.35詳查區內的保有資源量合計122b109339.532807.272157.943080.32332268413.104464.0515388.1033311284.022498.051551.262856.435449.16122b+332+333494036.659769.374119.446574.9027606.0936794.95③礦體特征礦山生產地質工作在采礦區內圈出3個礦體,按礦體規模自大至小依次編號為Ⅰ-1、Ⅰ-2、Ⅰ-3。1)Ⅰ-1號Cu礦體分布第3勘探線至第8勘探線之間,賦存標高:1010.0-1460.0m。礦體由1332-CD4、1332-CD5、1332-CD6、1285-CD8、1285-CD9、1285-CD10、1250-CD7、1250-CD8、1250-CD9、1250-CD10、1250-CD11、1250-CD12、1200-CD3、1200-CD4、1200-CD5、1200-CD6、1200-CD7、1200-CD8、1200-CD9等19個穿脈平巷工程控制,控制沿走向延伸長155.44m,傾向最大延伸310.0m,真厚度1.05-7.64m,平均厚度5.35m,厚度變化系數2.95%,屬于厚度變化很小類型。現該礦體1250m水平以上已采空,礦體Cu平均品位2.44%,單樣Cu品位一般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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