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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擴建工程項目項目代碼建設單位聯系人建設地點東海縣平明鎮和白塔埠鎮(2)泵站:E118°57'28.382”,N34°31'16.813”建設項目行業類別146城市(鎮)管網及管廊建設(不含給水管道;不含光纖;不含1.6兆帕及以下及環境敏感區的”用地(用海)面積(m2)/長度(km)污水管道長度16.5km;尾水提升泵站(地下)43平方米。(上述內容均位于東海縣,位于現有泵站內)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改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東海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東發改復〔2023〕34號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6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情況中表1,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項目需開展生態專項評價,本項目施工不占用永久農田,但施工范圍內涵蓋基本農田。因此,本項目需設置生態專項評價類別涉及項目類別本項目是否涉及專項地表水水力發電:引水式發電、涉及調峰發電的項目;人工湖、人工濕地:全部;水庫:全部;否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線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澇工程:包含水庫的項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屬污染的項目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全部;地下水(含礦泉水)開采:全部;水利、水電、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巖地層隧道的項目否生態涉及環境敏感區(不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的區域,以及文物保護單位)的項目是。本項目施工范圍內涵蓋基本農大氣油氣、液體化工碼頭:全部;干散貨(含煤炭、礦石)、放的項目否噪聲公路、鐵路、機場等交通運輸業涉及環境敏感區(以居的區域)的項目;城市道路(不含維護,不含支路、人行天橋、人行地道):全部否險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全部;油氣、液體化工碼頭:全部;業廠區內管線),危險化學品輸送管線(不含企業廠區內管線):全部否注:“涉及環境敏感區”是指建設項目位于、穿(跨)越(無害化通區,或環境影響范圍涵蓋環境敏感區。環境敏感區是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針對該類項目所無規劃環境影響無無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量、準入環境管理,劃框子、定規則、查落實、強基礎,不斷改進和完善依法、科學、公開、廉(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及《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東海縣生案》(2024年)、《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東海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4)417號〕、《關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等文件,項目周邊生態空間保護區范圍見表1-2。依據《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及項目位置關系見附圖依據《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及《東海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2024年),東海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范圍圖(調整后)(2024年)見附圖根據《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與淮沭新河(東海縣紅線區域名區域范圍面積(平方公里)生態空間總面積魯蘭河(東海縣)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塔埠鎮與崗埠農場交界處)/N,約100m(東海縣)護區水源水質保護/包括淮沭新河(東海與沭陽交界處至白塔埠鎮與崗埠公里/無害化穿越東海縣淮沭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一級保護區: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兩岸背護區水域與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之間的陸域范圍。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圍和二級保護區水域與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之間的陸域范圍。準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域與相對應的兩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之間的范圍。//W,約1540m根據表1-2可知,本項目不在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項目選址涉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一淮沭道維護區,無害化穿越。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要求,清水通道維護區管控措施為:嚴格執行《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和《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本項目不涉及南水北調工程、太湖、通榆河。對照《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2021年9月29日修訂)內容,本項目的建設不屬于禁止、限制行為。本項目工程完成后可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對流域生態有積極改善作用。因涉及淮沭新河(東海縣)清水通道維護區,根據《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第十三條規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態保護紅線允許開展的人為活動外,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還允許開展以下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一)種植、|放牧、捕撈、養殖等農業活動;(二)保留在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內且無法搬遷退出的居民點建設以及非居民單位生產生活設施的運行和維護;(三)現有且合法的農業、交通運輸、水利、旅游、安全防護、生產生活等各類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四)必要且無法避讓的殯葬、宗教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五)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綜合整治、生態修復||等;(六)經依法批準的各類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和礦產資源開采活動;(七)適度的船舶航行、車輛通行、祭祀、經批準的規劃觀光旅游活動等;(八)法律法規規定允許的其他人為活動。屬于上述規定中(二)(三)(四)(六)(七)情形的項目建設,應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按規定組織論證,出具論證意見。其中,為維持防洪、除澇、灌溉、供水等公益性功能而定期實施的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病險水工建筑物除險加固等工程,可不再辦理相關論證手續。第十四條規定:“單個用地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輸油(氣、水)管道及其閥室等基礎設施項目,涉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評估對生態環境不造成明顯影響的,視為符合生態空間管控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僅允許以下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依照法律法規執行。1.管護巡護、保護執法、科學研究、調查監測、測繪導航、防災減災救災、軍事國防、疫情防控等活動及相關的必要設施修筑。2.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權益主體,允許在不擴大現有建設用地、用海用島、耕地、水產養殖規模和放牧強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規定)的前提下,開展種植、放牧、捕撈、養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場、圍海養殖)等活動,修筑生產生活設施。3.經依法批準的考古調查發掘、古生物化石調查發掘、標本采集和文物保護活動。4.按規定對人工商品林進行撫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質量、優化棲息地、建設生物防火隔離帶等為目的的樹種更新,依法開展的竹林采伐經營。5.不破壞生態功能的適度參觀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關規劃的配套性服務設施和相關的必要公共設施建設及維護。6.必須且無法避讓、符合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的線性基礎設施、通訊和防洪、供水設施建設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動;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運輸等設施運行維護改造。7.地質調查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包括:基礎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資源遠景調查等公益性工作;鈾礦勘查開采活動,可辦理礦業權登記;已依法設立的油氣探礦權繼續勘查活動,可辦理探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勘查區塊范圍)、保留、注銷,當發現可供開采油氣資源并探明儲量時,可將開采擬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圍依照國家相關規定調出生態保護紅線;已依法設立的油氣采礦權不擴大用地用海|范圍,繼續開采,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已依法設立的礦泉水和地熱采礦權,在不超出己經核定的生產規模、不新增生產設施的前提下繼續開采,可辦理采礦權延續、變更(不含擴大礦區范圍)、注銷;已依法設立和新立鉻、銅、鎳、鋰、鈷、鋯、鉀鹽、(中)重稀土礦等戰略性礦產探礦權開展勘查活動,可辦理探礦權登記,因國家戰略需要開展開采活動的,可辦理采礦權登記。上述勘查開采活動,應落實減緩生態環境影響措施,嚴格執行綠色勘查、開采及礦山環境生態修復相關要求。8.依據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規劃開展的生態修復。9.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與鄰國簽署的國界管理制度協定(條約)開展的邊界邊境通視道清理以及界務工程的修建、維護和拆除工作。10.|法律法規規定允許的其他人為活動。” 結合以上兩段內容分析,本項目屬于《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6.必須且無法避讓、符合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的線性基礎設施、通訊和防洪、供水設施建設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動;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運輸等設施運行維護改造。”中“必須且無法避讓、符合縣級以上國土空間規劃的線性基礎設施活動”,因此本項目屬于《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3號〕中允許開展的有限人為活動。本項目無害化穿越淮沭新河(東海縣)清水通道維護綜上所述,本項目與《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蘇政發〔2020)1號〕、《東海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2024年)、《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東海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4〕417號)等文件要求相(2)環境質量底線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環境質量底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連政辦發〔2018)3名稱管控要求項目情況印發連云港市環境質量底線管理辦行)的通知》濃度與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確保降低至44微克/控制在3.5萬噸,NOx控制在4.7萬噸,一次PM25控制在噸。265天,空氣質量達標率為72.6%,PM2.5年均濃度為39.2ug/m3,PM10年均濃度為65ug/m3,臭氧年濃度為168ug/m3。符合標污染物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空氣質量逐步改善。例總體達到100%,劣于V類水體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級以上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77.3%以上,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保持100%,水生能基本恢復。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萬噸,氨氮控制在1.04萬噸,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萬噸,氨氮控制在1.03萬噸。根據《2023年度東海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 2023年,全縣16個地表水省控斷面(含7個國控斷面)Ⅲ類比例87.5%,IV類比例12.5%,無劣V類斷面。2023年,全縣6條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狀況為良好,水質優Ⅲ比例83.3%,無劣V類斷面。查,確定土壤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區域和管控要求。根據《2023年度東海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和農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海縣境內土壤環境質量較好。本項目實施后促進區域水環境改善,綜上,項目建設符合《連云港市環境質量底線管理辦法(試行)》(連政辦發〔2018)(3)資源利用上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資源利用上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連政辦發〔2018〕37號)中明確提出了源消耗上限”管控內涵及指標設置要求,本環評對照該文件進行相符性分析,具體分析結果見表1-4。表1-4與當地資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管控內涵項目情況1、水資源消耗嚴格控制全市水資源利用總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29.43億立方米以內,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萬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0.和生活用水嚴格按照《江蘇省工業、服務業和生活用水定額(2014年修訂)》執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30.23億立方米以水依托附近村莊供水管網,本著制用水量。2、土地資源消耗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和市區、其他工業集中區新建工業項目平均投資強度分別不低于350萬元/畝、280萬元/畝、220萬元/畝,項目達產后畝均產值分別不低于520萬元/畝、4畝,畝均稅收不低于3萬元/畝、20萬元/畝、15積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業容積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于0.6,標準廠房用地容積率不得低于1.2,綠地率不得超過 15%,工業用地中企業內部行政辦公用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5%。本工程管線不涉及永久占地,提升泵站位于現有泵站內,3、能源消耗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費總量增量目標控制在161萬噸標煤以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業現有企業能省級)標準中對應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執行,新建企業能耗嚴格按照相應行業國家(或省級)標準中對應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準入值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費減量控制等指標要求。同時,本項目能耗較小。(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①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基于空間控制單元的環境準入制度及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連政辦發〔2018〕9號),本項目對照該文件進行相符性分析。表1-5與連政辦發〔2018〕9號文符合性分析表管控要求項目情況未經許可禁止下列活動:排放污水、傾倒工業廢段)清水通道維護區殖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防污條件的運載工具;新(擴)建可能污染水環境的設施和項目。污水、傾倒工業廢渣垃圾、糞便及其他廢棄物;不屬污染水環境的設施和項目”。本項目屬于基礎設施,源重點治理區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程,不屬于“造紙、焦化、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等水污染重的項目”,也不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工業項目”。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程,根據上表,本項目與《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基于空間控制單元的環境準入制度及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連政辦發〔2018〕9號)要求相符。②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的通知(長江辦〔2022)7號〕、《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相符性分析見下表。文件內容序號負面清單要求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是(二)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本項目所在區域不涉及自然保護區,不涉及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是(三)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是(四)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排污口,以及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所在區域不涉及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不涉及國家濕是(五)內投資建設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以及保護生態環境、已建重要樞紐工程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岸線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勢穩定、供水安全、航道穩定以及保護生態環境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本項目不屬于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程項目,本項是(六)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及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本項目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是(七)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流和京杭大運河(南水北溝河、新孟河、走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大港、夾江(揚州)、潤揚河、潘家河、彭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執行。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水源地保護、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產能轉型升級等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對長江千支流兩岸排污行為實行嚴格監管,對違法違規工業園區和企業運河(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新溝河、新孟河、走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州)、潤揚河、潘家河、彭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圍內。是(八)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是(九)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是(十)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江蘇省長江經清單實施細則(試行)合規園區名錄》執行。高污染項目應嚴格按照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是(十一)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是(十二)禁止在化工集中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學品目錄》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學品的項是(十三)本項目不在化工企業周邊,也不屬于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是(十四)是(十五)禁止新建、擴建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新增本項目不屬于尿素、磷銨、電石、是(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項目,禁止新建、擴建農藥、醫藥和染料中建、擴建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是(十七)禁止新建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合成氨、對二甲苯、二硫化碳、本項目不屬于合成氨、對二甲苯、是(十八)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焦化項目。是(十九)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是(二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是(5)與《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具體管控要求的通知》(連環發〔2021表1-7本項目與(連環發〔2021)172號〕文件相符性分析一覽表管控單元準入內容項目情況重點管控平明硅產業園空間布局約束非本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方向的項目入區,禁止高能耗、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程項目,屬于區域配套的基礎設施。不屬于“非本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方向的項目”,不屬于“高能耗、高污染、禁止的項目”。防控東海縣白中區空間布局約束等。嚴格限制非本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方向的項目入區,國家經濟政策、環保政策和技術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一律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程項目,屬于區域配套的基礎設施。不屬于“非本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方向的項目”,不屬于“高能耗、高污染、禁止的項目”。防控園區應建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園區周邊設置100米不涉及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增加值能耗(噸標煤/萬元)≤0.9。不涉及一般管控白塔空間布局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城鎮總本項目的建設促進區域水環境改善。本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要求。(1)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2)進一步開展管網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3)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嚴格控制化肥農藥施加量,合理水產養殖布局,控制水產養殖污染,逐步削減農防控(1)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應急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查整治,提升應急監測能力,加強應急物資管理。(2)合理布局商業、居住、科教等功能區塊,嚴格控制噪聲、惡不涉及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優化能源結構,加強能源清潔利用。(2)提高保護(東海縣)維護區空間布局約束控制線的指導意見》《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保護管理。(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損壞堤防、護岸、閘壩等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訊、供電、觀測、自動控制等設施;在行洪、排澇、輸水河道內設置影響行水的建筑物、構筑物、障礙物或者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稈作物;在堤防和護堤地建房、墾種、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3)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圍湖造地;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2)本項目不涉及太湖流域。(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土、泥漿、垃圾等廢棄物;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物質。(2)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二、三級保護區內,在工業集聚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和改建(1)本項目施工期嚴格管控,營運期不排放污染物。(2)本項印染項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現有企業在不增加產能的前提下實施提升環保標準的技術改造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在實現國家和省減排目標的基礎上,實施區域磷、氮等重點水污染物年排放總量減量替代。(3)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向水體排放或防控(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應當限定航速。禁止擅自圍墾河道。禁止填堵、覆蓋河道。(3)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使等有毒有害物質。本項目營運期不自圍墾河道。填堵、覆蓋河道”的活動。(3)本項目不涉及太湖流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保護優先、綜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則,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范圍內護堤護岸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開展水上旅游、水上運動等活動,應當符合河道保護規劃,不得影響河道防洪安全、行洪安全、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不得污染河道水體。(3)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各類污染源影響重要清水通道的水質,確保重要清水(1)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程項目,本項目的建設促進區域水環境改善,服從防洪總體安排。(2)本項目不屬于“河道管理范圍內護管理范圍內開展水上旅游、水上運動”的活動。(3)本項目不涉及太湖流域。(6)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江蘇省2023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實施分類管控。根據《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果公告》(網址::8089/sxydOuter/#Login),本項目涉及管控單元為重點管控單元(平明鎮太平洋硅產業園、東海縣白塔工業集中區)、一般管控單元(白塔埠鎮)和優先保護單元(魯蘭河清水通(東海縣)清水通道維護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及本項目與之相符性分析見表1-8。根據分析可知,本項目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要求,符合《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中最新的生態空間管控要管控單元準入內容項目情況重點管控平洋硅產業園空間布局約束環保政策和技術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一律不得入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集中區產業定位方向的項染、耗水量大的項目”,不政策和技術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依托區域環境風險防東海縣白中區空間布局約束不得入區。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集中區產業定位方向的項染、耗水量大的項目”,不政策和技術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園區應建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園區周邊設置100米不涉及資源開發效率增加值能耗(噸標煤/萬元)≤0.9。不涉及一般管控白塔埠鎮空間布局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等相關要求。(2)建筑方面,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老舊小區基礎改造內容;積極開發建筑一體化光伏發電系統,探索推進光熱綜合利用。(3)交通方面,完善充電樁布局建設,持續提高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4)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回收,推廣實施廢棄物“減量化、再利用”。(5)居民生活方面,推廣應用綠色包裝和節能環保新材料,引導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弘揚全民節能型消費和綠色低碳消費理念。(6)控制農業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7)加強本項目為尾水管線工區域水環境改善。本項目符合產業政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2)進一步開展管網排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3)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嚴格控制化肥農藥施加量,合理水產養殖布局,控制水產養殖污染,逐步削減農(1)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應急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查整治,提升應急監測能力,加強應急物資管理。(2)合理布局商業、居住、科教等功能區塊,嚴格控制噪聲、惡不涉及資源開發效率(1)優化能源結構,加強能源清潔利用。(2)提高本項目不新增永久占土地利用效率,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3)提高水資源保護護區空間布局約束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辦法(試行《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保護管理。(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損壞堤防、護岸、閘壩等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訊、供電、觀測、自動控制等設施;在行洪、排澇、輸水河道內設置影響行水的建筑物、構筑物、障礙物或者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稈作物;在堤防和護堤地建房、墾種、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3)執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連云港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實施細則》。(1)本項目施工期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物或者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稈作物”,不屬于放牧、開渠、打井、挖窖、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3)本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連云港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傾倒、排放、堆放、填埋礦渣、石渣、煤灰、泥本項目施工期嚴格管土、泥漿、垃圾等廢棄物;目營運期不排放污染物。(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物質。(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1)本項目施工期嚴格管控,禁止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污染物。(2)本項目不屬于“擅自圍墾河道。填堵、覆蓋河道”的活動。資源開發效率(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保護優先、綜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則,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范圍內護堤護岸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河(1)本項目為污水管線工程項目,本項目的建設防洪總體安排。(2)本項目不屬于“河道管理范圍內護堤護岸林木不得擅自砍動。(東海縣)清水通道維護區空間布局約束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辦法(試行)》《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保護管理。(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損壞堤防、護岸、閘壩等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訊、供電、觀測、自動控制等設施;在行洪、排澇、輸水河道內設置影響行水的建筑物、構筑物、障礙物或者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稈作物;在堤防和護堤地建房、墾種、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3)執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連云港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實施細則》。(1)本項目施工期嚴堤防、護岸、閘壩等各類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訊、供電、觀測、自動控水的建筑物、構筑物、障礙物或者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放牧、開渠、打井、挖窖、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3)本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連云港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傾倒、排放、堆放、填埋礦渣、石渣、煤灰、泥本項目施工期嚴格管土、泥漿、垃圾等廢棄物;目營運期不排放污染物。(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物質。(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應當限定航速。禁止擅自圍墾河道。禁(1)本項目施工期嚴格管控,禁止傾倒、排放油類、酸液、堿液等有毒有害污染物。(2)本項目不屬于“擅自圍墾河道。填堵、資源開發效率(1)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保護優先、綜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則,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2)根據《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河道管理范圍內護堤護岸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河本項目為污水管線工區域水環境改善,服從防洪總體安排。(2)本項目不屬于“河道管理范圍內護堤護岸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開展水上旅游、水上運動”的活動。其他符合性分析2、與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的“二十二、城鎮基礎設施2.市政基礎設施:城鎮供排水工程及相關設備生產,地級及以上城市地下綜系統,城市燃氣工程,城鎮集中供熱建設和改造工程(包括長距離集中供熱管網應用工程),城市節水技術開發與應用,城市燃氣塑料管道應用工程,海綿城市、排水防澇工程技術產品開發生產”中城鎮供排根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本項目不屬于準入負面清單所列范圍。綜上,本項目符合相關產業政策要求。3、與《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相符性分析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環規財〔2018〕86號)符合性分析生態環境部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對審批中發現涉及法避讓的,要求建設單位采取無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規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穿越法定保護區的行政許可手續、強化減緩和補償措施。5、與《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蘇政發〔2022)7號)相符性分析對照《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蘇政發〔2022)7號),“到2025年,新增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廢水處理能力80萬噸/日以上,施,對建設標準較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現有設施進行施,對建設標準較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現有設施進行限期改造,加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確保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本項目為企業尾水配套管網,因此,本項目與《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蘇政發〔2022〕7號)相符。6、選址合理性分析本項目位于東海縣平明鎮和白塔埠,項目管線不占用地,提升泵站用地在現有泵站范圍內,本項目符合相關用地規劃要求。本項目位于連云港市東海縣平明鎮和白塔埠鎮,南起太平洋石英集團東側地塊,北至魯蘭河南側現有東海尾水排海通道3號提升泵站,實施范圍主要涉及東海縣267省道,穿越馬河、隴海高鐵、隴海鐵路、311國道及機場鐵路,朱魯河東岸道路。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1,項目線路走向情況見附圖2。東海縣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西部地區、地處沂、沭下游,江蘇省東北部,北緯34°11′~34°44',東經118°23′~119°10'。組成模1、項目由來隨著東海縣經濟不斷發展,平明鎮工業企業快速發展,現狀DN560尾水排放通道規模已不能滿足其排放需求。根據現有各家企業尾水測算,需增加2萬m3/d的尾水排放通道,可以滿足平明鎮企業太平洋石英集團擴建完成后近5年的生產需求。因亟需開展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擴建工程。在此背景下,東海縣水務局擬建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擴建工程,在平明鎮太平洋石英東側原有尾水泵站內新建規模2萬噸/天尾水提升泵站一座,以新建泵站為起點,過馬河、淮沭新河,至魯蘭河南側,新建16.5千米DN600尾水壓力管道一條,終點接至現有東海縣尾水排海主通道3號提升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3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本項目屬于“146城市(鎮)管網及管廊建設(不含給水管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因此,建設單位東海縣水務局委托我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對項目所在地進行了現場踏勘、環境質量數據收集和現狀監并進行了認真地整理和分析。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項目組根據國家有關環境保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環評導則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編制完成了本報告,提交建設單位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根據立項文件《關于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擴建的批復》(東發改復〔2023〕34號),該項目位于平明鎮和白塔埠鎮,在平明鎮太平洋石英東側泵站內新建規模2萬噸/天尾水提升泵站一座,沿石平線、淮沭新河南測、魯蘭河南側,新建17千米DN600尾水壓力管道一條,終本次環評設計工程內容主要是在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地塊東側原有泵站內至魯蘭河南側,新建一根DN600尾水壓力管道,管道長度約16.5km,沿線與現狀尾水管道連通,接至現狀東海縣尾水排海主通道3號提升泵站,尾水3號增壓站現狀規模為10萬m3/d,經校核滿足需求。環評設計管線長度為16.5千米,較立項17千米長度減少2.94%,環評設計內容(1)尾水提升泵站工程量序號名稱備注1一體化提升泵站座12m3座1鋼筋混凝土,1800*26004廠區平整/5/6/7圍墻m原裝恢復8大門座1/1筒體成品座1/2成品臺33電氣控制柜戶外型成品座1/(2)管線主要工程量1m2m焊接鋼管,頂管345°鋼制彎頭個7445°承插彎頭個5座6座鐵閥門7座鐵閥門8座鋼筋混凝土,1400*1400,含鑄鐵閥門9流量計井DN600座座12.2m*3.5m,含電磁流量計個3個4管道標記樁個混凝土項1/穿越鐵路項1交由鐵路部門施工序號名稱15%灰土植草防護m2水泥混凝土板水泥穩定碎石12%灰土3交安設施警告標志塊3限速標志個3警示樁個2m4其它苗木遷移棵路面破除1橋涵(4)本項目工程組成項目主要項目內管線線路總長度萬m3/d2/管徑/泵站泵站座1現有泵站用地范圍內公輔////////供電區域供應依托現有////項目運營期無廢氣///項目運營期無廢水噪聲固廢///項目運營期無固廢臨時本項目施工便道多利用項目區域鄉村道路或者和///3、輸水工藝集水池泵房尾水排放通道集水池泵房尾水排放通道圖2-1輸水工藝圖4、泵站設計現狀泵站內有提升泵房、配電間及管理用房,總占地為1720m2,總規模為1.5萬m3/d。進水管:南側有1根現狀dn500進水管,西側有1根太平洋公司dn500進水管。出水管:西側有1根dn560出水管。個1I順堤溝1號1圖2-2現狀泵房示意圖本項目擴建泵房面積:43m2(全地下式),新增潛污泵:3套,新建出水管管徑:①水泵臺數確定一座泵房內的水泵,如型號規格相同,則運行外排水設計標準》,水泵臺數不應少于2臺,且不宜大于8臺。當水量變化很大時,可配置不同規格的水泵,但不宜超過兩種,也可采用變水泵。本次采用3臺相同型號變頻水泵,兩用一備。②水泵參數確定依據太平洋石英集團提出的相關需求,本次尾水泵站設計規模為2萬m3/d。管道應按最大時流量計算,該管線流量較小,流量流速(本次水泵選型為Q=550m3/h,H=32m,N=90kw。流速(管徑方案設計管))管道長度水損局部水損起點(m)富裕水頭泵內水損總水損①50②104.3泵房設計本次一體化泵站尺寸為6.5*6.5m,泵房主體位于地面以下,進水管為原泵房集水水泵選用3臺潛污泵,兩用一備,選型為Q=550m3/h,H=32m,N=90Kw。8出水管1 進水管為原泵房集水池通過d1000管道接入一體化泵站內,中標1.95m,出水管為壓力流,管徑為DN600,中標2.49m。新建一體化泵房與原泵房之間,通過1根d10003.70m地面進水管0.50m停泵-1.30m筒底出水管主要工程量見前文表2-1和表2-2。5、管線設計5.1線路沿線共經過7個關鍵節點,分別為馬河、淮沭新渠、淮沭新河、隴海高鐵、隴海鐵路、311國道、機場鐵路,各節點具體分析如序號1234隴海高鐵鐵路部門施工,不在本次施工范圍5隴海鐵路鐵路部門施工,不在本次施工范圍67鐵路部門施工,不在本次施工范圍8過溝渠(前頂大溝、紅星大溝及營馬干渠)9過白塔村二門閘5.3附屬設施設計(1)排氣井(閥)在尾水管道隆起點和平直段一定距離,應裝設排氣閥(井),以便及時排除管內在壓力管的低凹處應設置泄水閥,泄水管直接接入河溝本次設計管道在低點處共設置20口排泥井,并保證兩個檢修閥門間均設有排泥尾水管道的檢修閥門間距需根據事故搶修允許排水時間確 工苔墊層240鋼筋混凝土蓋板蘭石圖2-16排泥濕井(4)由于本次尾水管的線路選擇,基本沿現狀道路敷設,地面平坦,運輸及施工條件較好。為方便施工安裝、保證尾水管道長久使主要工程量見前文表2-3和表2-4。6、道路設計6.1工程概況北側新建出入口,新建通道連接至馬河堤頂路,在堤頂路新建水泥路通至267省道。路線位上新建寬4m,長約0.59km的水泥路。(1)道路工程(2)橋涵工程公路等級:四級公路平曲線、縱坡與橫坡:橋面縱坡與橫坡按道路線型要求設置;結構設計使用年限:30年;設計安全等級:二級;道路平面線形擬合現狀路線形,長度約0.58km,路面寬度為4m,一般路基寬度路基寬度=50cm土路肩+4m行車道+50cm土路肩南土路肩北行車道土路肩本次設計參照《江蘇省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建設標準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項目周邊道路的現狀情況,確定路面結構,具體如下:基層:16cm4.5%水泥穩定碎石(5)路基設計①當路堤為零填及挖方或設計高度H≤路面結構+0.55m時,采用5%石灰土處理,壓實度≥94%,原地面清表后原地翻拌15cm摻入5%石灰壓壓實度≥90%,其上回填15cm5%石灰土,壓實度≥92%。②當路堤設計高度H>路面結構+0.55m時,路床頂面以下40c理,壓實度≥94%。原地面清表后原地翻拌15cm摻入5%石灰壓實,壓實度≥90%,再回填15cm5%石灰土,壓實度≥92%。中部填料采用5%石灰土壓實度≥94③路肩培土壓實度≥92%。④路基防護當路基填筑高度h<3m時,采用植草防護;當路基填筑高度h≥3m時,采用三維網植草防護;挖方段:采用植草防護。箱涵平面位于半徑40的曲線上,道路中心線與規劃河道成50度夾主要工程量見表2-4。7、征地與拆遷砍伐樹木約1000棵(估算)。8.1.1給水8.1.2排水不新增排水。8.2供配電新增用電10萬Kwh/a,依托現有供電系統,滿足要求。9、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東海縣水務局負責管理本項目的建設。勞動定員:本工程不新增值班人員,在現有人員中調劑使用,現有人員共計約15工作制度:每年有效工作日為365d,全年運行時間876010、工程占地本項目不新增占地,因管線施工需臨時占地約90011、土石方平衡本工程土石方開挖總量17.66萬m3,回填方總量15.59萬m3,棄方量2.07萬m3(全部為土方)。本項目不設置棄渣場,多余土方2.07萬m3,運至城管部門設置的渣土調節場臨時堆存,最終由產生棄土棄渣所在地的政府統一支配,用于土方平衡、12、服務范圍本項目即為平明鎮工業企業尾水排放配套管網工程,13、建設必要性(1)滿足尾水量逐漸增加的需要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現有生產線廢水排水量為每年270萬m3,每天約為7500m3,純水損耗排放量為每年20萬m3,每天約為555m3。根據市場需求,公司將新建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半導體石英材料三期項目,新項目投產后用水量將會明顯加大,污水排放量也隨之增加,新增后生產污水排放量為每年540萬m3,每天約為15000m3,純水損耗排放量為每年40萬m3,每天約為1110m3。②《關于對東海縣平明鎮人民政府新建平明鎮工業污水處理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項目擬新建日處理能力5000噸工業污水處理廠一座,各項污染物濃度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后接東海縣尾水排放工程外排。為將江蘇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半導體石英材料三期新增生產廢水及平明鎮工業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至尾水排海通道,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擴建工程的建設是極為必要的。(2)服務經濟建設、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隨著兩鄉鎮的發展,排水量日益增大,若不盡快健全尾水排放系統,解決尾水出路問題,必將影響人民的身體健康,也必將影響該兩鄉鎮及東海縣的工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工作,影響經濟可持續的發展。(3)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需要建設尾水排放系統,實現區域尾水的集中排放,是控制水污染的有效手段,也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一環,該目標的實現與否,不僅直與功能的發揮,也標志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完善程度,它也成為衡量城市現代化程內、外資的吸引力。尾水排放是污水處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尾水通道的建成完善了整總平面及現場(1)總平面布置本項目泵房利用原有泵站進行設計,原泵站為南側出入口,因太平洋公司后期擴建計劃封閉,在泵站北側新建出入口,通過新建橋梁進出,泵房利用現狀內部道路設置出入口,整體設計交通便捷。新建通道連接至馬河堤頂路,在至267省道。現狀順堤溝寬約9.2m,河底標高為1.76m,新建2孔4m箱涵一座。在馬河堤頂路線位上新建寬4m,長約0.59km的水泥路。本次一體化泵站尺寸為6.5*6.5m,泵房主體位于地面以下,進水管為原泵房集水池1根dn1000進水管,出水管為1根dn600出水管。本項本項目尾水管線起自本次新建尾水提升泵站,過馬河后沿經折彎鋪設4.4km至淮沭新河南岸,繼續向北穿越淮沭新渠、淮沭新河、隴海高鐵、隴海鐵路、G311及機場鐵路,向北敷設約10.6km至魯蘭河南側現狀東海尾水排海通道3號提升泵站。管線總長約16.5km。具體管線分布見附圖2。(2)現場布置本項目施工道路走向及生態保護措施見附圖6。施工方案1、施工工藝管線工程施工包括線路施工、泵站施工和道路、橋涵施工,施工過程由裝備先進(1)線路施工:首先要測量定線,清理施工現場、平整工作帶,修筑施工便道(以便施工人員、施工車輛、管材等進入施工場地),管材防腐絕緣后運到現場,開始布管、組裝焊接,無損探傷,補口及防腐檢漏,在完成管溝開挖、公路穿越、河流穿越等基礎工作以后下溝,分段試壓,站間連接,通球掃線,陰極保護,竣工驗(2)泵站施工和道路、橋涵施工:泵站施工時,首先要清理場地,建設泵鋪路建橋,然后安裝工藝裝置,并建設相應的輔助設上述工程建設完成后,對開挖管溝覆土回填,清理作業現場,恢復地貌、恢復地表植被;并對泵站進行綠化,竣工驗收。本項目施工過程及產污見下圖。作業線路、場地清理----場塵、噪聲、固體廢物揚塵、噪聲、固體廢物←[修筑施工道路投產運行(1)大開挖工程管線穿越耕地、林地(人工林)等地段或一般地方道路時采取大開挖方式施工。在耕地、林地等地段開挖時,熟土(表層耕作土)和生土(下層土)分開堆放,管溝回填按生、熟土順序填放,保護耕作層。回填后管溝上方留有自然沉降余量(高出地面0.3m),多余土方運至城管部門設置的渣土調節場臨時堆存,不在施工地堆存。管溝回填后應立即進行恢復地貌,并采取措施保護耕植層,防轉角樁和標志樁)安裝完畢后,立即按原貌恢復地面和路面;采用開挖方式時不設保施工作業帶邊界線生土熟土施工作業帶邊界線、淮沭新河;取頂管施工方工作坑內,借土壤再在管內管溝(2)頂管方式施工根據可研,本項目沿線3次穿越河道,分別為穿越馬河、淮沭新渠4次穿越交通4次穿越交通線路,分別為隴海高鐵、隴海鐵路、G311及機場鐵311國道機場鐵路DN600壓力管淮沭新渠、DN600壓力管文白塔埠中心小史圩大營馬干渠圩式,由鐵路單位設計、施工,不在本次評價范圍。頂管法施工是助頂進設備的頂力將預制套管逐漸頂入土中,并將阻擋管道向前頂進的罪水超理措罪水超理措一般服士E油源費泥(3)道路、橋涵工程施工本項目新建1條0.58km的水泥路,新建2孔4m箱涵一座。(4)其他臨時工程施工根據可研,本項目管道處于平原及丘陵地區,地形起伏較小,沿線所經區域路網條件比較好。以省道、縣道等為主要干道,交通比較便利,可不設置伴行公路。對于局部工程困難地段,施工車輛無法到達管道線位,需要修筑施工便道。施工便道要在保證行駛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靠近管道(宜與管道作業帶相鄰布置),并且盡量利用根據可研資料及建設單位核實,本項目線路較短,全線不設施工營地,施工人員借助周邊民房。2、施工時序、建設周期本項目擬從4月份開始建設,10月份結束,項目建設期共6個月。1、泵站改造方案比選本次新建泵房選址在原泵站內北部空地。空地范圍內存在1根太平洋公司dn500進水管,1根原泵房dn560出水管,綜合考慮新泵房進出水管、泵站內交通及經濟性等因素,本次共設房用地范圍l公司 方案一:在北部空地下新建一體化提升泵站,對原泵房進行擴容2萬噸/天,不新建泵房,太平洋公司及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接入原泵房內,提升后通過出水管接擴建泵房面積:一體化泵站全位于地下,面積為43m2出水管管徑:dn600文泵站(地下)泵站(地下)公司 管,由于新建泵房與原dn560出水管沖突,需對原出水新建泵房面積:102m2改遷原出水管管徑:dn560公司原提升泵房 新建進水管pu600---→→新建泵房面積:102m2圖2-24方案三泵房選址示意圖優點缺點方案一擴建泵房面積:43m2(全地下式)新增潛污泵:3套無需新建泵房;需停泵改造。方案二新建泵房面積:102m2新增潛污泵:3套改遷原出水管管徑:dn560無需停泵改造;泵房與現狀進水管線遷移;新建泵房面積:102m2新增潛污泵:3套無需停泵改造;方案確定:考慮泵站內用地性質,一體化提升泵站無需占用地面用地,同時避免對現狀進出水管線的遷移,本次推薦方案一。2、尾水管線方案比選結合周邊道路現狀,本次提出三個方案進行比選:方案一:DN600尾水壓力管道從馬河南-溝渠-淮沭新渠南側-朱魯河東側敷設。方案二:同現狀尾水通道路徑,即DN600尾水壓力管道沿馬河北側-史圩大溝東側-朱魯河東側敷設。方案三:DN600尾水壓力管道沿馬河北側,穿越潘圩村-朱魯河東側敷設。(1)方案一DN600尾水壓力管道從馬河南-溝渠-淮沭新渠南側-朱魯河東側敷設,管道總長約①河道4處:馬河、淮沭新渠、淮沭新河、營馬干渠。②鐵路3處:隴海高鐵、隴海鐵路、機場鐵路。③重要道路:311國道。(2)方案二朱魯河史圩大溝前大溝朱魯河史圩大溝前大溝營馬干渠白繕文化廠場前徐司沿線節點:①河道4處:馬河、淮沭新渠、淮沭新河、營馬干渠③重要道路:311國道(3)方案三DN600尾水壓力管道沿馬河北側-潘圩村-朱魯河東側敷設,管道總長度約16.5km。沿線節點:①河道5處:馬河、淮沭新渠、淮沭新河、營馬干渠、朱魯河②鐵路3處:隴海高鐵、隴海鐵路、機場鐵路③重要道路:311國道方案投資沿線節點方案一約4000萬元3處鐵路1處國道一般√方案二約3700萬元3處鐵路1處國道一般約4300萬元5處河道3處鐵路1處國道一般方案確定:方案二現狀管線較多,且淮沭新渠南段穿越整個農田,協調難度大;方案三增加一處過河頂管節點,投資與施工難度都增大;方案一實施難度小,協調難度大,投資相對較省。因此推薦方案一。生態環境現狀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生態引用與項目距離近的有效數據和調查資料,包括符合時限要求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監測數據和調查資料,國家、地方環境質量監測網數據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發布的生態環境質量數據等;無相關數據的,大氣、固定聲源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相關規定開展補充監測,水、生態、土壤等其他環境要素參照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技術導則開展補本項目大氣現狀引用《2023年度連云港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數據和結論;(試行)相關規定進行補充監測;水、生態、土壤等參照其他環境要素參照環境影根據《2023年度東海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區域涉及15個,總面積461.8714平方公里,生態管控區類型未發生改變。2023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未發生移動和破壞生態保護設施行為。不斷提升,生態空間動態監管聯動體系逐步完善。東海縣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逐漸加大,通過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嚴控外來入侵物種等措護水平不斷提升,生物多樣性逐漸豐富,重點物種保護率保持穩定,縣域內維管植物、爬行動物、鳥類、魚類等生物多樣性明顯提升。評價區生態系統類型劃可分為自然生態系統和人工生態系統2大類,5個種分別為:森林生態系統、灌叢生態系統(包括灌草叢生態系統)、水域生態系統,根據《連云港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連政發〔2012〕115號),本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功能區為二類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根據《2023年度連云港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優良天數比率分別為72.6%,東海縣環境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的年平均濃度、一氧化碳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濃度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東海縣細顆粒物年平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東海縣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濃度超《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空氣質量不達標區,PM2.5和臭氧不達標。根據《2023年度東海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東海縣通過加強對工業源、揚塵源、燃煤鍋爐、餐飲油煙等管控,有效遏制了空氣質量轉差的態勢。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共265天,空氣質量達標率為72.6%,PM2.5年均濃度為39.2ug/m3,PM10年均濃度為65ug/m3,臭氧年濃度為云港市制定了《連云港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23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連大氣辦〔2023)5號〕、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連政發〔2024〕67號)等相關治理方案文件,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項目所在地超標污染物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空本項目穿越河道分別為馬河、淮沭新渠、淮沭新河,溝渠(前頂大溝、紅星大溝、營馬干渠)采用頂管施工工藝,施工范圍不涉及水域。本項目伴河有朱魯本項目屬于水污染影響型建設項目,施工廢水根據《2023年度東海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年,全縣16個地表水省控斷面(含7個國控斷面)中,14個斷面水質各項指標年均值均達到Ⅲ類,水質優Ⅲ類比例87.5%,IV類比例12.5%,無劣V類斷面。2023年面水質狀況為良好,水質優Ⅲ比例83.3%,無劣V類斷面。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相關規定進行補充監測。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廠界外并評價達標情況。各點位應監測晝夜間噪聲,監測時間不少于1天,目于2024年5狀評價采用等效連續A聲級Leq(A)作為評價量。(1)監測方案委托江蘇雨松環境修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天,每天晝夜各監測一次。(2)監測點的布設見表3-1和附圖12。序號點位名稱項目相對位置前塘村村委會北側180m處楊萬莊北側180m處白塔村1東側10m處白塔村2東側10m處(3)監測時間監測時間為2024年5月26日。(4)執行標準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1(5)監測結果及評價:監測結果統計詳見下編號點位2024年5月26日晝間夜間晝間夜間前塘村村委會楊萬莊白塔村1白塔村2由上表可知,各監測點噪聲晝夜監測值均可達到《聲(GB3096-2008)中的1類標準,區域聲環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本項目不需開展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本項目不需開展土壤監測。根據《2023年度東海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年東海縣通過防治結合、管控結合、齊抓共管,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和農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遺留地塊得到有效監管,點位的監測結果表明,對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標準值,所有土壤監測點位的污染物全部達標,表明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本項目為擴建項目,現有項目為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工程項目。1、現有項目環保手續情況為了改善東海縣平明鎮、白塔埠鎮的區域水環境,更好的保護下游的薔薇河飲用水水源地的安全,東海縣城鄉污水尾水管理中心決定建設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工程,將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排入東海縣已經建設的尾水入海通道將解決兩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問題。2011年10月11日,東海縣城鄉污水尾水管理中心取得東制完成了《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2023年11月5日取得《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工程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見經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本項目屬于名錄中未作規定的排污單位。2、實際內容及規模該項目實際總投資為2825.46萬元,該工程管線起自平明鎮污水處理廠,沿平塔公路東側約500m的排灌渠向北,至小王莊西側穿過徐連高速,過徐連高速后向北至太平洋石英有限公司東側過馬河,約700m后轉向西,約1650m至馬河北堤下,后沿馬河北堤向西約1800m轉向北過淮沭新渠、淮沭新河,過河后沿巨龍水泥廠西側河道的西側田地向北過隴海鐵路、新牛公路、機場鐵路,后向北約1950m再轉向西950m至朱魯河東側向北至東海尾水3#泵站;管線全長約20.6km,沿途設3座尾水3、現有項目環境保護措施(1)施工期(2)營運期①生態施工過程中嚴格劃定了施工場地范圍,施工期結束后立即進行了植被的恢運行期至今未發生過污染事件,對周邊生態產生的影響很小。運行期間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澆灌,不外排。③廢氣④噪聲項目營運期主要噪聲為水泵及配套的電機等設備的噪聲,通過距離衰減減少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運行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處理,零排4、現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根據《東海縣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11月),現有工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如(1)廢水根據驗收調查表,項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經移動式化糞池處理后委托東海縣環衛部門全部清運,進行綜合利用,不排入附近水體。施工產生的廢泥漿水及施工廢水分類收集后經集水池、沉淀池、隔油池、排水溝等污水臨時處理設施,處理達運行期間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澆灌,不外排。(2)廢氣根據驗收調查報告的調查結論,項目施工期加強施工用篷布覆蓋,指定專人對施工現場及附近的運輸道路定期進行清掃、灑水,及時清掃車輪泥土;設置臨時遮擋,臨時堆積土方設置防塵網晴天在作業面酒水降塵,運輸車輛加蓋防塵布,防止遺撤等措施,施工過程嚴格落實報告中提出的揚塵防治措施。項目運營過程中無廢氣產生,不會對項目地周邊大氣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3)噪聲營運期間,增壓泵房四周噪聲監測點位的晝間、夜間等效聲級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限值要求。(4)固廢(5)生態施工期結束后,立即進行了植被的恢復。運行期至今未發生過污染事件,對周邊生態產生的影響很小。(6)綜上分析,現有項目無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5、整改措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根據可研及建設單位核實,本項目線路較短,項目不設施工營地、取土場、棄土場等臨時工程。本項目相關環境保護目標如下:本項目營運期無廢氣污染物產生,可不進行大氣評價,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沿線經過地區聲環境功能區劃有1類區,確定本次聲環境評價等級為二級,因此,評價范圍確定為泵站本項目泵站周邊500m范圍無大氣、聲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管線沿線200m范規模/戶1前塘村村委會北側2楊萬莊居民點160戶北側3白塔村居民點205戶東側2、水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評價范圍內主要水環境敏感目標見下表。1馬河農業用水區類標準2前頂大溝伴行、頂管穿越灌溉渠3伴行、頂管穿越灌溉渠4淮沭新渠農業用水區5農業用水區6營馬干渠伴行、頂管穿越灌溉渠7朱魯河伴行、不穿越農業用水區準1、環境空氣項目區域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取值時間濃度限值(mg/m3)1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日平均年平均2小時日平均年平均3小時日平均年平均4小時日平均年平均5日平均年平均6小時日平均47小時日平均2、地表水環境區域地表水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個/L)3、聲環境環境質量標準》1類標準。具體限值見表3-7。晝間夜間3類2類1類1、廢氣表1排放濃度限值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監控點施工期(DB32/4437-2022)表1標準(DB32/4041-2021)表3標準非甲烷總烴備注:①任一監控點(TSP自動監測)自整時起依次順延15min的總懸浮顆粒物濃度平均值不應超過的限值。根據HJ633判定設區市AQI在200~300之間且首PM2.5時,TSP實測值扣除200ug/m3后再進行評價。②任一監控點(PM10自動監測)自整時起依次順延1h的PM10濃度平均區市PM10小時平均濃度的差值不應超過的限2、廢水施工期廢水經預處理后回用,回用水水質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標準限值,GB/T18920-2020未作規定的,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GB/T19923-2024》表1中“直接冷卻水、洗滌用水”標準限值。標準限值見下表。污染物名稱出水水質標準出水水質標準來源水質》(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表1中“直接冷卻水、洗滌用水”總氮-總磷-//營運期管道輸送污水,污水環境影響已在各污水處理廠環評中進行評3、噪聲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準》(GB12348-2008)中1類排放限值。晝間夜間項目影響到的區域晝間夜間134、固體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5899-2020);危險固體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其他無四、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為管道工程,管道穿越過程中,不涉及新增永久占用,施工范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施工臨時占用。施工期對評價區植物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方面:施工揚塵和施工擾動,為間接、短暫影響,項目施工期對植物的影響較小。生的污染物會對動物產生間接影響。施工廢水、廢氣、噪聲等降低動物生境質量;施工人員活動會對野生動物產生一定的干擾。但影響均為施工期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揚塵、焊接防腐及補焊作業廢放的尾氣。(1)揚塵地面開挖及施工建筑材料的運輸、裝卸、施工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粉塵;臨時土石方堆放場在風力作用下,會引起揚塵污染,尤其在風的情況下,粉塵污染更嚴重;施工運輸車輛產生的二次道路揚塵污在完全干燥情況下,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可按下列經驗公式計算:Q=0.123(V/5)(W/6.8)0.85(P式中:Q—汽車行駛的揚塵:kg/km輛;P—道路表面粉塵量:kg/m2在同樣路面清潔程度條件下,車速越快揚塵量越大,而面越臟則揚塵量越大。因此限制車輛行駛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潔是減少汽車揚塵的有效手段。工地內汽車離開工地之前均需進行清洗,因此,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施工場地周圍建筑材料和工程土方的挖掘、土方堆放、散裝粉(粒)狀材料的裝卸過程以及運輸車輛在運載工程廢土、回填土和散裝建材時,由于超載或無防護措施,常在氣候干燥又有風的情況下,還有運輸途中產生大量揚其揚塵量可按堆場揚塵的經驗公式計算:式中:Q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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