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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25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使用說明一、《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以國家九部委《標準監理招標文件》(2017年版)(以下簡稱《標準招標文件》)、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2018年版)為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4號)、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工作細則》(交公路發〔2017〕142號)、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川交發〔2019〕32號)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四川省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特點和電子招標管理需要編制而成,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二、《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適用于南充市普通公路項目的路基、路面、橋梁、隧道、交通安全設施、綠化及環境保護設施等招標,其他公路項目可參照執行。三、招標人根據《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編制項目招標文件時,不得修改“投標人須知”正文和“評標辦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對“投標人須知”和“評標辦法”進行補充、細化,補充和細化的內容不得與“投標人須知”和“評標辦法”正文內容相抵觸。四、招標人在根據《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編制項目招標文件中的“專用合同條款”時,可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對“通用合同條款”進行補充、細化,除“通用合同條款”明確“專用合同條款”可作出不同約定外,補充和細化的內容不得與“通用合同條款”強制性規定相抵觸。同時,補充、細化或約定的不同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五、《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條款符號說明:(1)用相同序號標示的章、節、條、款、項、目,供招標人選擇使用;(2)以空格標示的部分,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填寫,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或“無”標示。(3)文中“□”表示可選擇項,招標人、投標人在可選擇項中任選其一或者對選擇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選擇的視為不采納該內容(在可以編輯的情形下,沒有被選擇的項后面相應的內容刪除)。(4)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下劃線內的內容可以編輯。(5)標有下劃線的引用條款內容,在有國家、部、省等相關新的規定出臺的,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及項目具體特點進行調整。六、招標人按照《南充市普通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第一章的格式發布招標公告后,將實際發布的招標公告編入發布的招標文件中,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招標公告應同時注明發布的所有媒介名稱。七、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標人根據《四川省公路工程電子招標標準招標文件》(2020年版)、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并與“投標人須知”、“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相銜接。八、投標人須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免費下載投標文件編制軟件進行投標文件編制。
(項目名稱)標段施工監理招標(項目編號:)(招標編號:)招標文件招標人:(蓋單位章)□招標代理機構:(蓋單位章)項目招標負責人:招標文件編制人員(按章節):附件:年月日
目錄第一卷第一章招標公告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三章評標辦法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圖紙和資料(另冊)第三卷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標公告(項目名稱)標段施工監理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1.1本招標項目________(項目名稱)已由_______(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______(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批準機關名稱)以(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項目業主為,建設資金來自(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標段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1.2本招標項目為南充市轄區內的普通公路工程建設項目,_______(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________)的招標組織形式為。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等)2.2技術標準:(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設計技術標準等)2.3招標范圍及監理服務期限2.3.1招標范圍:2.3.2機構設置:2.3.3監理服務期限:本項目計劃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歷日);監理服務期日歷日(監理服務期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2.3.4標段劃分:3.投標人資格要求3.1凡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專業級及以上或工程專項監理資質證書(招標人應根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對投標人的資質證書等級提出明確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工程施工監理經驗的監理單位均可參加投標。3.2本次招標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資格審查條件。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個標段投標,但只允許中個標。□投標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布評定為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最多可對個標段投標,但只允許中個標段(中2個及以上標段時,每個標段擬投入主要人員不得相同)。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3.5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4.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北京時間,下同)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3時59分在《四川建設網》()進入“電子招標”欄目,通過“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登錄入口”,投標人憑單位CA數字證書(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慶CA、天威誠信等)登錄,免費獲取招標文件(聯系電話。4.2本次招標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年月日時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南充市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投標系統》(/?nanchong)工程建設投標系統在線遞交經投標人數字證書簽名制作的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開標地點為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號五樓)本項目開標室。5.2本項目采用“雙信封”模式開評標【即: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和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逾期在線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6.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和__________(公告發布的其它媒介名稱)上發布。7.聯系方式招標人: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網址:開戶銀行:賬號:□招標代理機構: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網址:開戶銀行:賬號:年月日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是用于進一步明確《投標人須知》正文中的未盡事宜,由招標人根據本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寫和填寫,與《投標人須知》正文無抵觸且與招標文件其他章節相銜接。前附表內容與本須知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內容為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附錄表格同屬“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內容,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1.1.2招標人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1.1.3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1.1.4招標項目名稱項目名稱:____________1.1.5標段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6標段建設規模1.1.7招標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1.1.8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概算投資額1.2.1資金來源及比例1.2.2資金落實情況1.3.1招標范圍□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其他:1.3.2監理服務期限監理服務期:日歷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準備期):日歷天缺陷責任期:日歷天1.3.3質量要求1.3.4安全目標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資質最低要求:見附錄1業績最低要求:見附錄2信譽最低要求:見附錄3主要人員最低要求:見附錄4其他要求:(見附錄5)(對于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標人還可增加附錄5對投標人的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提出要求。)注:上述要求應附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1.4.2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接受,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家;(2)聯合體牽頭人應具有資質;注:本項為單項選擇。(1)聯合體資質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進行認定。(2)聯合體投標,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進行招標文件獲取和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在制作電子投標文件時,投標人名稱應填寫聯合體牽頭單位名稱。如未按要求進行投標活動,導致文件無法順利讀取,由投標人自行負責。1.4.3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關聯情形除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本章總則1.4.3條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外,投標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招標人可根據法律法規另有的規定增加限制投標情形,除此之外招標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標情形。1.4.4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除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本章總則1.4.4條規定的7種情形之一外,投標人也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之一:(8)在四川省交通運輸廳信用等級評價中評為D級。其它不良狀況或不良信譽:1.9.1踏勘現場不組織1.10.1投標預備會不召開1.12.2重大偏差投標文件存在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中所列任一否決投標情形的,均屬于重大偏差,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1.12.3細微偏差投標文件存在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所列任一否決投標情形以外的情況均視為細微偏差。2.1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形式: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向招標人提出。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向招標人提出需澄清的問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標文件澄清發出的形式招標文件的澄清應于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發布,涉及到評標辦法修改的,在發布澄清文件的同時,重新上傳修改后的招標文件,重新上傳的招標文件的所有修改內容應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否則修改無效。若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則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情形除外)。投標人應實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上查詢澄清文件,投標人未下載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標人承擔。2.2.3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自行查詢,無需確認。2.3.1招標文件修改發出的形式招標文件的修改應于投標截止時間15日前,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發布,涉及到工程量固化清單、招標控制價和評標辦法修改的,應將修改后的招標文件作為附件上傳,對招標文件的所有修改內容應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傳的招標文件中修改內容與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為準。若修改文件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則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不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情形除外)。投標人應實時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上查詢修改文件,投標人未下載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標人承擔。2.3.2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自行查詢,無需確認。3.1.1投標文件形式雙信封(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其中:第一個信封中的“技術建議書”采用暗標評審方式,具體要求見評審辦法。3.1.2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稅稅金的計算方法3.2.3報價方式總價3.2.4最高投標限價□無□有,最高投標限價元,其中:競爭性部分報價:元,專項暫估價:元,暫列金額:元。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作為投標人投標報價的控制上限,最高投標限價包括競爭性部分報價和非競爭性部分報價(非競爭性部分報價包括專項暫估價、暫列金額)。凡是投標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注:投標最高限價四舍五入取整數精確至元。3.2.9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3.3.1投標有效期自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日歷天。3.4.1投標保證金□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元(小寫),元(大寫)。投標人可以選擇下列三種形式之一交納投標保證金: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人登錄《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進入當前公告的投標保證金提交頁面,選擇需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標段,點擊“生成子賬號”,選擇投標保證金收款銀行,點擊“確定”。系統自動生成該標段的投標保證金收款銀行虛擬子賬號(以下簡稱收款虛擬子賬號)。投標人從其銀行基本賬戶轉賬至當前標段指定收款虛擬子賬號(不同標段的虛擬子賬號不相同),完成當前標段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投標保證金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系統指定收款虛擬子賬號。投標保證金支持同行和跨行轉賬支付,跨行轉賬需充分考慮跨行支付到賬延遲時間。凡未按要求有效提交投標保證金導致不能準確到達指定賬戶的,責任由投標人自負。以保險電子保單、擔保電子保函形式提交采用保險電子保單、擔保電子保函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需在《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中在線選擇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投保,開標時以系統中的投標保證金一覽表到賬名單為準。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導致系統不能準確顯示投保信息的,責任由投標人自負。以銀行電子保函形式提交采用銀行電子保函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需在《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中在線選擇銀行投保,開標時以系統中的投標保證金一覽表到賬名單為準。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導致系統不能準確顯示投保信息的,責任由投標人自負。注:本項為單項選擇。3.4.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不適用(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在線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到投標人的基本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原路徑退還。3.4.4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3)經行政監督部門查實有如下行為之一的: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等情況弄虛作假、偽造(包括隱瞞)的;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投標的;有串標、圍標行為的;有其它違背投標文件真實性要求(包括隱瞞)的。(4)中標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棄中標、提出附加條件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不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行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監察部門認定的其他無故放棄中標行為等情形的,招標人有權取消中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同時,由于無故放棄中標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的,對超過部分應當進行賠償。如果中標人拒不按承諾賠償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提起訴訟追償,并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理,記錄不良行為。注:第(2)中“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是指:①明示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②沒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要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3.5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無□有,具體要求: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3.5.2近年完成類似項目情況的時間要求時間要求:年月日~投標截止日證明材料為:“近年完成類似項目情況”應附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3.5.3投標人信譽情況表證明材料為:“投標人信譽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3.5.4擬委任的主要人員資歷表擬委任的主要人員:證明材料為:“擬委任的主要人員資歷表”應附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主要人員目前在崗,承諾能夠撤離的證明材料具體要求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3.5.5擬委任的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情況表證明材料為:“擬委任的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以“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為準。3.5.9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要求依據《四川省重點公路建設從業單位信用管理辦法》(川交函〔2016〕84號)給予信用處理。3.6.1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不允許3.7.1投標文件格式(1)不得對招標文件格式中的內容進行改變原意或影響投標實質性的刪減或修改。(2)投標人可以在格式內容之外另行說明和增加相關內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另行說明或自行增加的內容、以及按投標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劃線)由投標人填寫的內容,不得與招標文件的強制性審查標準和禁止性規定相抵觸。(3)按投標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劃線)由投標人填寫的內容,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標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4)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并且實質性響應的內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標文件應內容完整,文字清晰可辨。投標文件(不包括所附證明材料)文字或印章模糊導致無法確認關鍵技術方案、關鍵工期、關鍵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投標價格的,應作否決投標處理。(6)投標文件所附證明材料應內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證明材料內容不完整或文字、印章模糊的,評標委員會應要求投標人提供原件核驗。(7)數據電文投標文件為需用符合系統要求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TBID(加密后格式TBID.P7S)格式文件。3.7.2簽字、蓋章要求(1)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中所有要求簽字的地方應使用電子簽章。過渡期內(指未全面實行電子簽章期間),可以使用直接錄入內容并上傳用不褪色的墨水(簽字筆)由本人親筆手寫簽字(包括姓和名)的掃描件,不得用蓋章(如簽名章、簽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簽。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招標文件中“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2)電文投標文件所有要求蓋章的地方都應上傳加蓋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鮮章)的掃描件,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3)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如法定代表人親自投標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標,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投標,由委托代理人簽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簽字。(4)投標文件封面、投標函使用電子印章進行蓋章。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須經投標人數字證書簽名加密。3.7.4投標文件份數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內上傳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1份(由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組成)。4.1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方式1、投標人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在線遞交投標文件(按系統要求,分別上傳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2、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未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在線遞交投標文件的,視為本次投標未遞交投標文件,不接受現場遞交。3、投標文件無副本;不遞交紙質投標文件。注: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遞交經投標人數字證書加密的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授權解密(如未授權解密,開標時該投標文件將無法解密)。4.2是否退還投標文件否5.1開標時間和地點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開標地點:投標時間截止后,招標人或其委托代理機構在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使用專用開標設備在開標系統中進入線上開標環節。投標人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電子交易系統,參與在線開標。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時間:招標人另行通知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通知方式:《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電子交易系統或短信通知(手持移動電話)注:短信通知有可能受投標人所在地電話網絡運營商網絡信號、周圍地理環境、手機本身及其他因素影響而未接收到短信通知,所以短信通知只作為第二個信封開標通知的可選輔助通知方式,非必須方式。5.2開標程序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1)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電子交易系統;(2)投標截止時間后,招標人或其委托代理機構在開標系統中組織線上開標;(3)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開標;(4)對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解密;(5)導入并讀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的內容;(6)公布標段名稱、投標人名稱、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工期、項目經理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7)按照評標辦法規定進行有關隨機抽取事項。(8)對已解密的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電子投標文件導入電子輔助評標系統;(9)提出異議,處理異議;(10)生成開標記錄表,開標結束。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1)開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南充市)》電子交易系統;(2)開標截止時間后,招標人或其委托代理機構在開標系統中組織線上開標;(3)當眾公布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果,公布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名單;(4)招標人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評標基準價系數的抽取;(5)對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解密。未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的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不予解密;(6)導入并讀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的內容;(7)公布標段名稱、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8)對已解密的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電子投標文件導入電子輔助評標系統;(9)提出異議,處理異議;(10)生成開標記錄表,開標結束。注:投標人最遲應在完成上述第(8)項程序后10分鐘內在線提出異議,招標人或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在線即時答復處理。如投標人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其認可開標過程、開標內容和開標結果。投標文件無法導入開標系統或未解密的,視為撤回其投標文件。已導入電子開標系統但無法導入電子評標系統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做好開標記錄,其投標文件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處理。6.1.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評標委員會共人(其中招標人代表人,專家人)。評標專家確定方式:(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4〕62號)文件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所需經濟、技術評標專家從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中專家不能滿足評標需要的,經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部門確認,招標人在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可從國務院有關部委或外省(區、市)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國務院有關部委審批的項目對抽取評標專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擬派進入評標委員會的代表,應熟悉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和招標項目經濟、技術要求,并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主任。行政監督部門(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被監督項目的評標專家或招標人評標代表參與評標。”(3)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川交函〔2019〕32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規定。6.3.1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7.1中標候選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標公告公示期限:日歷日公示的其他內容:7.4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否(1)招標人將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2)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或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7.5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發出的形式7.6中標結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招標公告公告期限:日歷日7.7履約保證金是否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不要求□要求履約保證金的形式:(招標人不得強制限定履約保證金必須采用現金或支票方式繳納,不得拒絕銀行保函形式的履約保證金。投標人可選擇其中之一的方式提交其履約保證金)□銀行保函□現金□支票□其他:履約保證金金額:%簽約合同價。(1)采用銀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銀行級別要求:□無限制□應由支行及以上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2)采用現金或支票形式,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中轉出或開立基本賬戶的銀行開具。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和概算總投資在一億元以上的重要經濟干線公路建設項目履約擔保金的繳納應符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重點公路建設從業單位信用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的通知(川交函[2016]84號)的要求,其它公路建設項目履約擔保金的繳納應符合四川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7.8.3簽約合同價的確定原則(1)簽約合同價為投標人第二個信封投標函上的投標報價大寫金額。簽訂合同協議書時如需對工程量清單子項進行相應修正的,修正原則如下:第二個信封投標函中投標報價大寫金額與依據工程量清單子目數量及單價(或總額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第二個信封投標函中投標報價大寫金額為準修正單價:首先按照工程量清單中有關規定,對于投標人不符合要求的報價予以修正;然后再對其他單價(或總額價)按比例進行修正。(2)修正后的價格對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如果中標人不接受招標人按本項約定進行的修正,則視為中標人拒簽合同,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并上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8.5.1監督部門監督部門:地址:電話:傳真:郵政編碼:行政監督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04年7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號、2013年3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號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川交發〔2019〕32號)的規定接受針對公示內容的投訴。投訴材料要求、投訴受理條件及查處參照七部委令第11號(九部委令第23號修改)和(川交發〔2019〕32號)對投訴的規定執行。(1)投訴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投訴。依法應先提出異議的,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內;異議人對答復不滿意,應在異議答復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投訴。(2)投訴人向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投訴,應當實名提交投訴書。(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不予受理:①投訴人不是所投訴招標投標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投訴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②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的線索、證據,難以查證的;③投訴書未署有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的,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的;委托代理人沒有相應的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或者有關委托代理權限和事項不明確的;④應當在規定時間提出訴求而未提出,超出投訴時效的;⑤已經作出處理決定,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⑥投訴事項應先提出異議沒有提出異議、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者司法程序的;⑦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受理的。8.5.2異議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結果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1)異議提出的期限規定如下:①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②對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標時間、開標程序、投標文件密封檢查和開封、唱標內容、開標記錄、唱標次序等開標有異議的,投標人應當在開標期間當場提出。③對評標有異議的,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應當在中標候選人的公示期間提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以不予受理異議,并向異議人發出異議不予受理通知書:①異議人不是投標人、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②未在法定的異議期限內提出的;③針對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和資料提出異議的;④開標現場已經投標人確認的事項,開標后投標人又就該事項提出異議的;⑤招標人已經作出明確答復,無新的事實證據,又就同一問題提出異議的;⑥異議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規定,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提出異議的。9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是9.1投標人的通訊和其他要求(1)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之前無需向招標人登記有關投標人信息,不提供聯系方式;(2)投標人在上傳投標文件時登記的投標人信息及有效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至評標結果公示前,必須保證其提供的聯系方式處于有效工作狀態,否則招標人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合同權利義務要求(1)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不得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2)投標人不得增加委托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3)投標人不得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4)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不得提出異議;(5)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6)投標人不得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9.3放棄中標的處理(1)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投標人若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將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并將上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建議給予相應的信用處理;(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并將上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建議給予相應的信用處理;(3)合同協議書簽訂后,中標人放棄合同,招標人將不退還中標人履約擔保,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并將上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建議給予相應的信用處理,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9.4招標文件內容沖突的解決及優先適用次序1、招標文件中招標人編制的內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時間先后順序的,以時間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補正文件為準;沒有時間先后順序的,以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招標文件中“注”的內容與正文不一致時,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招標文件中“注”的內容為準。2、對招標文件的內容理解有爭議的,由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所使用的詞句、招標文件的有關條款、招標的目的、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作出不利于招標人一方的解釋。3、本招標文件的內容與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為準。9.5投標文件的真實性要求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包括有關資料、澄清)應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包括隱瞞)。投標人聲明不存在限制投標情形但被發現存在限制投標情形的,構成隱瞞,屬于虛假投標行為。如投標文件存在虛假,在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應將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中標候選人確定后發現的,可依法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經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認定后,由招標人取消中標候選人或中標資格。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10.1編頁碼和小簽數據電文形式的投標文件不需要編目錄、頁碼小簽。10.2招標代理服務費□無□有,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條款表條款號條款名稱編列內容
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監理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業績要求
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信譽要求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人員數量資格要求在崗要求總監理工程師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駐地監理工程師
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最低要求)人員數量資格要求本表僅適用于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對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崗位、數量及資格條件要求,由招標人在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前提下,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設置過高的人員數量和資格條件。
1.總則1.1項目概況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施工監理進行招標。1.1.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3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4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5本項目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6本標段建設規模: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7招標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概算: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1.2.1資金來源及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2.2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招標范圍、監理服務期限、質量要求和安全目標1.3.1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本標段的監理服務期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本標段的質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4本標段的安全目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投標人資格要求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監理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1)資質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業績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信譽最低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主要人員最低資格: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見本章第3.5款的規定。1.4.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投標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1.4.3投標人(包括聯合體各成員)不得與本標段相關單位存在下列關聯關系:(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3)與本標段的其它投標人同為一個單位負責人;(4)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5)為本標段的代建人;(6)為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7)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8)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9)與本標段對應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10)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標人(包括聯合體各成員)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格證書;(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6)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如有)、駐地監理工程師(如有)、試驗室主任(如有)在近三年內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為行賄犯罪的;(7)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投標人不滿足本項規定條件的,將被否決投標。1.5費用承擔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1.6保密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1.7語言文字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1.8計量單位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1.9踏勘現場1.9.1第一章“招標公告”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分投標人未按時參加踏勘現場的,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招標人不得組織單個或者部分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1.9.2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1.9.3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9.4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1.10投標預備會1.10.1第一章“招標公告”規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1.10.2招標人若召開預備會,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以便招標人在會議期間澄清。1.10.3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規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澄清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1.11分包本項目嚴禁分包。1.12響應和偏差1.12.1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視為投標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1.12.2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滿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標人的響應,否則,視為投標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投標文件存在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所列任一否決投標情形的,均屬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標文件中的下列偏差為細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規定對投標價進行算術性錯誤修正后,最終投標報價未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的情況下,出現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算術性錯誤;(2)技術建議書不夠完善;(3)投標文件頁碼不連續、采用活頁夾裝訂、個別文字有遺漏錯誤等不影響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偏差。1.12.4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的細微偏差按如下規定處理:(1)對于本章第1.12.3項(1)目所述的細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規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2)對于本章第1.12.3項(2)、(3)目所述的細微偏差,可在相關評分因素的評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技術建議書等內容以對招標文件作出響應。2.招標文件2.1招標文件的組成本招標文件包括:(1)招標公告;(2)投標人須知;(3)評標辦法;(4)合同條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圖紙和資料;(7)投標文件格式;(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補遺書為準。2.2招標文件的澄清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發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2.3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及時收悉澄清內容。投標人應注意及時瀏覽澄清發布媒介發出的澄清,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澄清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2.2.4除非招標人認為確有必要答復,否則,招標人有權拒絕回復投標人在本章第2.2.1項規定的時間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標文件的修改2.3.1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本章第4.2.1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3.2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及時收悉修改內容。投標人應注意及時瀏覽澄清發布媒介發出的修改,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及時獲知修改內容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2.4招標文件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提出異議與作出答復均應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在“異議與答復”菜單中完成。3.投標文件3.1投標文件的組成3.1.1投標文件應采用雙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內容: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1)投標函;(2)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聯合體協議書;(4)投標保證金;(5)資格審查資料;(6)技術建議書;(7)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1)投標函;(2)監理服務費用清單。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澄清確認,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3.1.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或投標人沒有組成聯合體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聯合體協議書。3.1.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標保證金。3.2投標報價3.2.1投標報價應包括國家規定的增值稅稅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增值稅稅金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投標人應按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標函中進行報價并填寫監理服務費用清單相應表格。3.2.2投標人應充分了解本項目的總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施工監理工作內容和計劃工作量,自行測算監理服務費用。投標報價應涵蓋投標人完成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試運行階段(如有)、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投標人應按照“投標文件格式”中“監理服務費用清單”的要求填報監理服務費。投標人未填報的部分,在工程實施時委托人將不予支付,并認為該部分費用已包含在報價中。3.2.3本項目的報價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總額,應同時修改投標文件“監理服務費用清單”中的相應報價。此項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3.2.4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載明。3.2.5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3投標有效期3.3.1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有效期為90日。3.3.2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定的責任。3.3.3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應予以書面答復,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3.4投標保證金3.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和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投標保證金應采用現金、支票、銀行保函或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現金或支票,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否則視為投標保證金無效。招標人的開戶銀行及賬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若采用銀行保函,則應由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銀行開具,并采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銀行保函原件原色掃描件裝訂在投標文件內,原件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單獨密封遞交給招標人。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均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招標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項的規定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也相應延長。3.4.2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4.3招標人最遲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日內向中標候選人以外的其它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退還投標保證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3)發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3.5資格審查資料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提供資格審查資料,以證明其滿足本章第1.4款規定的資質、業績、信譽等要求。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2“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項目證明材料或相關證明材料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則該項目業績不予認定。3.5.3“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應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4“擬委任的主要人員資歷表”應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或相關業績證明材料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則該業績不予認定。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如有)、駐地監理工程師(如有)、試驗室主任(如有)日前仍在其他項目上任職,則投標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5“擬委任的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情況表”(如有)應填報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5規定的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關信息。“擬委任的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情況表”(如有)中相關人員應附證明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6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本章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表格和資料應包括聯合體各方相關情況。3.5.7除合同條款約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主要人員不允許更換。3.5.8投標人按照“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標文件提供的網頁信息填報的內容應與招標文件要求的網站上公開發布的相關信息一致,信用等級信息應以“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及時完成相關信息的申報、錄入和動態更新,并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3.5.9招標人有權核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料,若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其投標將被否決;若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若在合同實施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招標人有權從合同價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超過5%簽約合同價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同時招標人將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3.6備選投標方案3.6.1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允許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3.6.2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3.6.3投標人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投標報價,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個報價,但同時提供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方案的,視為提供備選方案。3.7投標文件的編制3.7.1投標文件應按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3.7.2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監理服務期限、投標有效期、質量要求、安全目標、委托人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3.7.3投標文件的制作應滿足以下規定:(1)投標文件由投標人使用“電子交易平臺”自帶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建立分級目錄,并按照標前提示導入相關內容。同時投標文件應逐頁標注連續編碼。(3)投標文件中證明資料的“原件原色掃描件”均為“原件的掃描件”。(4)投標文件中已標價報價清單數據文件應與招標人提供的報價清單數據文件格式一致。(5)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蓋單位電子印章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CA數字證書加蓋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要求簽字的地方,投標人均應使用CA數字證書加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個人電子簽名章。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由聯合體牽頭人按上述規定加蓋聯合體牽頭人單位電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個人電子簽名章。(6)投標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標人應使用CA數字證書對投標文件第一信封進行加密,形成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7)投標文件制作的具體方法詳見“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幫助文檔。3.7.4投標文件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5投標文件上傳、裝訂的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投標4.1投標文件的解密或密封和標識4.1.1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7.3項要求制作并加密上傳電子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4.1.2現場不遞交紙質投標文件。4.1.3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以及銀行保函封套上寫明的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2投標文件的遞交4.2.1投標人應在第一章“招標公告”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4.2.2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第一章“招標公告”。4.2.3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投標人少于3個的,投標文件當場退還給投標人。4.2.4逾期到達或者未到達“電子交易平臺”的電子投標文件視為放棄本次投標。投標人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紙質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投標人對加密的投標文件進行撤回的,應在“電子交易平臺”直接進行撤回操作;投標人對加密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4.3.2投標人修改投標文件的,應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標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加密和遞交。對采用網上遞交的加密的投標文件,以投標截止時間前最后完成上傳的文件為準。4.3.3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招標人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已收取的投標保證金。5.開標5.1開標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在本章第4.2.1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投標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的,視為該投標人默認開標結果。5.2開標程序5.2.1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程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2.2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的處置: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2.3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程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2.4在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現場,招標人將按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原則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若招標人發現投標文件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其投標報價將不再參加評標基準價的計算:(1)未在投標函上填寫投標總價;(2)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3)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無法確定具體數值;如果投標人認為某一標段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有誤,有權在開標現場提出,經招標人當場核實確認之后,可重新宣布評標基準價。開標現場宣布的評標基準價除計算有誤經評標委員會修正外,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生變化。5.2.5在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或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過程中,若招標人宣讀的內容與投標文件不符,投標人有權在開標現場提出疑問,經招標人當場核查確認之后,可重新宣讀其投標文件。若投標人現場未提出疑問,則認為投標人己確認招標人宜讀的內容。5.3開標補救措施5.3.1開標過程中因本章第5.3.2項、第5.3.3項所列原因,導致系統無法正常運行,將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采取補救措施。5.3.2在投標截止時間止因“電子交易平臺”系統故障導致投標人無法正常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的情形,投標人應打印并遞交電子交易平臺自動生成的上傳失敗的異常記錄單。5.3.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1)系統服務器發生故障,無法訪問或無法使用系統;(2)系統的軟件或數據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正常操作;(3)系統發現有安全漏洞,有潛在的泄密危險;(4)出現斷電事故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供電;(5)其他無法保證招投標過程正常進行的情形。5.3.4采取補救措施時,必須對原有資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處理。5.4開標異議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有異議的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記錄人等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確認。6.評標6.1評標委員會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6.1.2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1)為負責招標項目監督管理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2)與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親屬關系;(3)為投標人的工作人員或退休人員;(4)與投標人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評標活動公正性;(5)在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有過違法違規行為,曾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6.1.3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評標的,招標人有權更換。被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換后的評標委員會成員重新進行評審。6.2評標原則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6.3評標6.3.1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6.3.2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6.3.1項的規定在電子評標系統上開展評審工作。如果評標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導致無法繼續評審工作的,可暫停評標,對原有資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處理,待電子評標系統恢復正常之后,應重新組織評審。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提交的評標報告形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標候選人公示招標人應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1)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對監理質量要求、安全目標和監理服務期限的響應情況;(2)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試驗室主任姓名、個人業績、相關證書名稱和編號;(3)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項目業績;(4)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稱、否決依據和原因;(5)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6)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公示的其他內容。7.2評標結果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提出異議與作出答復均應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在“異議與答復”菜單中進行。7.3中標候選人履約能力審查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者存在違法行為,招標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將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提請原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審查確認。7.4定標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招標人或招標人授權的評標委員會依法確定中標人。7.5中標通知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7.6中標結果公告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3日內,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標結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內容包括中標人名稱、中標價。7.7履約保證金7.7.1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金額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或事先經過招標人書面認可的履約保證金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履約保證金為簽約合同價的10%。聯合體中標的,其履約保證金以聯合體各方或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采用銀行保函時,應由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級別的銀行開具,所需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應保證銀行保函有效。7.7.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項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7.8簽訂合同7.8.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合同形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7.8.2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7.8.3簽約合同價的確定原則如下:(1)按照評標辦法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小于開標時的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則簽訂合同時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為準;(2)按照評標辦法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大于開標時的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則簽訂合同時以開標時的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為準,同時按比例修正相應子目的單價或合價。7.8.4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7.8.5招標人和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同時,須按照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簽訂廉政合同,明確雙方在廉政建設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承擔的違約責任。8.紀律和監督8.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8.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8.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中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8.4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8.5投訴8.5.1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行政監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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